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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料,包含有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报告;

5.1.3 技术部制作完样件后,要求将样件所用的物料记录下来,具体内容包括物料的规格、型号、日期和批次等信息,以便于物料追溯。

5.2 对供应商的管控

5.2.1 对物料供应商的评估以该供应商定期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该物料供应商符合禁用物质要求评估之最重要的依据;

5.2.2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第三方试验室相应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报告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供应商在原检测报告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内,必须提交新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3当供应商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提交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4 如果供应商有投机取巧、不负责任地以修改过期检测报告,造假检测报告等方法企图蒙混过关的现象,一经发现,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供应商的所有物料,停止支付货款并责令该供应商对已交付的所有物料重新进行检测,同时对该供应商处以5万-10万的罚款,待整改完毕后再恢复物料供应,本公司保留对该供应商进行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进货检验的管控

5.3.1在接到送检单时,品质部按要求核实供应商提供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若无效或过期则该供应商物料作退货处理,同时采购部要求该供应商重新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同时启动第5.6条应急处理条款实施控制;

5.3.2 供应商在包装物料时,必须在每最小包装单位(如橡胶件、弹簧等以袋为单位)贴上《禁用物质管控标签》,标签上要明确标注“采购单号”、“批次号”和“检测报告编号”等信息;

5.3.3 进货检验时,依照检验作业指导书所指定的常规检验项目(如尺寸、外观等)进行检验,同时将检验结果和《禁用物质管控标签》上的物料信息记录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中;

5.3.4 在进货检验期间,采购部和品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对供应商的禁用物质管理进行复核,采取随机抽检方式,取样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作禁用物质相关测试,检测合格则费用由我司承担;若测试未获通过,则启动第5.

6.2条款,对相关物料进行追溯,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检测费用、客户退货、法律诉讼、产品召回和因耗费时间造成空运、物流等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3.5 对于采购量小且很少使用的物料,由于一时之间无法取得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可以先行将物料使用在样件上,但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上需注明“未经检测”。仓库对该物料和样件进行警示标识(贴黄牌提示)和隔离,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若禁用物质超标则该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检测费用、客户退货、法律诉讼、产品召回和因耗费时间造成空运、物流等所有损失);

5.3.6 若有客供物料或配件时,由销售部与客人联系取得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或客人相关书面声明送达品质部存档,品质部在《进货检验报告单》上注明客供物料或配件有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或客人书面声明;

5.3.7 仓库管理人员将进货检验合格的物料放入相应的库房储存,同时建立禁用物质物料管控台帐。

5.4 制造过程的管控

5.4.1 制造部在领用禁用物质管控物料时,必须在《领料单》或《注塑生产记录表》等对应表格中注明生产订单号及物料批次号,以便追溯。

5.5 成品入库的管控

5.5.1 若客户有明确测试要求的新产品,技术部取样送交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做禁用物质检测。若检测合格,则将检测报告交品质部存档,同时通知仓库将检测报告(复印件)随货送达客户处;若测试不合格,则启动第5.6条应急处理条款;

5.5.2 品质部保存合格的第三方试验室禁用物质检测报告以备客户进行二方审核;

5.5.3 当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本公司需重新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报告。根据客户需要,相应的成品每个系列(相同物料不同型号)至少保证每年送第三方试验室检测一次,结合检测报告有效期,品质部提前一个月知会销售部取样测试。

5.6 应急处理

5.6.1 进货检验过程

5.6.1.1 供应商在进货检验前未提供检测报告或不能确定来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使用此物料。若因生产紧急需要的,采购部立即通知供应商送样到第三方试验室测试同时寻找其它检测合格的可替代物料,仓库对此物料进行警示标识(贴黄牌提示)和隔离;若第三方试验室检测结果表明物料合格则予以使用,否则,不予使用同时将物料退回供应商,报废已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所有损失及所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在前述第5.3.4条款随机抽检过程中发现有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应立即通知制造部停产并隔离涉及到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在采用合格替代物料恢复生产的同时要求供应商或由我司送样到第三方试验室作检测,以验明是何种物料或何种原因造成禁用物质超标,若属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供应商,并将所涉成品及半成品全部报废,所有损失及所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属生产过程交叉污染造成禁用物质超标的,对不能证明其未受污染的物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等全部报废,并立即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以杜绝物料交叉污染的再次发生。

5.6.3 在已交付客户的产品中发现禁用物质含量超标

5.6.3.1 若客户或第三方试验室检测发现的,我司将隔离相关库存物料积极配合客户的调查取证直至解除隔离或将物料报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问题及整改措施由客户和本司协商解决,同时启动第5.6.4.4条款;

5.6.3.2 对已交付客户的产品,若我司抽检发现其有禁用物质超标的,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客户,并隔离该批次产品的未交付部分,同时启动第5.6.4.4条款。

5.6.4 发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对物料问题发生环节的追溯方法

5.6.4.1 销售部要求客户寄回不合格样件和检测报告,我司进行复核;

5.6.4.2 由技术部将客户所寄不合格样件送至第三方试验室做相应检测,找出是哪个部件出现问题(如:塑料件、金属件和橡胶件等);

5.6.4.3 根据此样件的送货单号追查到生产订单号,调查生产记录(如:注塑生产记录表等),追查出是哪批次物料出现问题,同时立即将本公司库存的该批次物料或用该批次物料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全部隔离;

5.6.4.4 查找物料领用记录,清点出该批次物料还用在哪些产品上面,尚留存在本司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立即隔离;

5.6.4.5 采购部将检测结果通知供应商,追讨供应商责任,并要求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因分析报告和采取的整改措施。

5.7 检测标准适用范围:根据《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8 该程序正常运作之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具体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实施,对不符合程序的项次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必要时将结果知会客户。

5.9 对于禁用物质管控知识的培训,具体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10 建议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禁用物质管控培训,更新相关的标准或要求。

6.档案保存

所有与禁用物质有关的检测报告及检验记录等资料必须保存2年以上。

7.记录表单

7.1 《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7.2 《进货检验报告单》

7.3 《领料单》

7.4 《注塑生产记录表》

7.5 《送货单》

7.6 《过程审核报告》

编制:年月日受控状态: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分发号:

小餐饮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经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必须整洁(应穿洁净的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 4.从业人员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5.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尽量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购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应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2.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不得少于一年。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保存、专人登记,并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 3.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小餐饮经营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餐饮具、工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设施)专用; 2.餐用具消毒提倡采用热力方式消毒(煮沸、蒸汽或红外消毒柜等)。采用消毒柜消毒的,应确保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 3.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使用的消毒液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消毒液的浓度和浸泡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并冲洗干净。消毒液应专柜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按规定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5.洗净消毒的餐饮具应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食品、杂物等其他物品。 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就餐场所和食品处理区整洁、明亮; 2.墙壁、天花板、门窗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通畅; 3.操作台、冰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 4.食品和其他物品存放整齐有序,标识明显; 5.餐桌、菜单、调料瓶、筷筒等保持清洁; 6.垃圾桶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1、立即停止餐饮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顾客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顾客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顾客的食品,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现场予以保护。 4、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 5、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

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竞业限制岗位的管理,明确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负责公司高管、各经营单元管理团队及公司直属部门竞业限制岗位的认定和管理。 3.2 各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元竞业限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负责本单位除管理团队以外的竞业限制岗位的认定和管理。 3.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给付;督察部门负责对竞业限制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竞业限制管理的相关法务工作。 4 内容 4.1 竞业限制的定义 竞业限制:是指经公司认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4.2 竞业限制人员的认定 4.2.1竞业限制人员的拟认定范围 ①公司高管人员、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 ②掌握公司核心机密、重要客户资源、社会公关资源等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③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二级主管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 ④其他经公司认定需进行竞业限制的人员。 4.2.2竞业限制人员的认定流程 ①申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提交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②评审: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申报人员所在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干部管理部门、督察部门和2009-5-25发布 2011-06-30修订发布 2011-06-30实施

风险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③审批:公司高管人员、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及公司直属部门竞业限制人员报CEO批准,经营 单元的竞业限制人员(除管理团队成员以外)由经营单元第一负责人批准。 4.2.3 竞业限制人员每年申报认定一次,已认定的竞业限制人员不再重新申报认定。 4.3 竞业限制协议的订立 经批准认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见附件一)。 4.4 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 4.4.1 竞业限制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为:自竞业限制人员离职之日起两年。 4.4.2 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 ①营销和售后提成类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含司龄工资、业绩提成等,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100%,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②非营销和售后提成类人员(不包括高管、协议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指:月平均薪级工资,不包含司龄工资、绩效激励等,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20%,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③高管、非营销和售后提成类协议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2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3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 ①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流程:竞业限制人员离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单》(见附件二),确认其竞业限制期限,计算竞业限制补偿费→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三级机构及以上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经营单元第一负责人批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开具《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确认通知单》(见附件三)。 ②如员工已纳入竞业限制,但出现员工入职时间较短(3个月以内)、掌握的公司信息或技术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形,离职时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进行竞业限制,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③竞业限制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不进行竞业限制,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终止。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资料讲解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工机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职工因离开企业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 2 职责 2.1人力资源部 2.1.2负责职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2.2工会: 2.2.1负责对职工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监督; 2.2.2接受、调解职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申诉。 3 管理内容 3.1竞业限制管理原则 3.1.1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3.1.2目的合法原则; 3.1.3本着保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3.1.4结合实际、慎重选择原则。 3.2竞业限制范围 下列各类人员中,公司视为有必要时,可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a)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b)集团公司授予的“168 ”人才; c)公司授予的“246 ”人才; d)发电部全能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 e)检修部个别班组的部分职工。 以上范围人员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和变化,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作出调整。

3.3 竞业限制地域范围 全国电力行业发电企业。 3.4 竞业限制期限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3.5 管理要求 3.5.1公司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二份,职工和公司各持一份。3.5.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原岗位或相近(相似)的生产技术和经营工作。 3.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自止薪之月起,公司按月支付其相应竞业限制补偿费。 3.5.4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通过银行卡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可将补偿费通过财务提存到专用账户,同时也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3.5.5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不含各类津贴和奖金)的30%;工作不满一年者,按在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权计算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 3.5.6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7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8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认为不必要继续履行时,不予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自停止补偿费之日起,职工即可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关条款义务。 4 违约责任 职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公司所获得的全部补偿费外,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的10倍。 5 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主要会议记录。 (4) 财务部门的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 理财顾问部所掌握的热线号码和客户资源、资料。 (7) 理财顾问部所知悉的客户情况,包括客户资料、持股情况、理财规划具体内容、持有投资品种、操作记录等。

(8) 理财顾问部及投资管理部的研究成果在一定时限内需要保密。 (9)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常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应部门负责保密。 第七条对于保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常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发、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 (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工机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职工因离开企业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 2 职责 2.1人力资源部 2.1.2负责职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2.2工会: 2.2.1负责对职工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监督; 2.2.2接受、调解职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申诉。 3 管理内容 3.1竞业限制管理原则 3.1.1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3.1.2目的合法原则; 3.1.3本着保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3.1.4结合实际、慎重选择原则。 3.2竞业限制范围 下列各类人员中,公司视为有必要时,可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a)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b)集团公司授予的“168 ”人才; c)公司授予的“246 ”人才; d)发电部全能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 e)检修部个别班组的部分职工。 以上范围人员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和变化,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作出调整。 3.3竞业限制地域范围 全国电力行业发电企业。 3.4竞业限制期限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3.5管理要求 3.5.1公司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二份,职工和公司各持一份。 3.5.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原岗位或相近(相似)的生产技术和经营工作。 3.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自止薪之月起,公司按月支付其相应竞业限制补偿费。 3.5.4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通过银行卡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可将补偿费通过财务提存到专用账户,同时也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3.5.5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不含各类津贴和奖金)的30%;工作不满一年者,按在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权计算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 3.5.6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7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8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认为不必要继续履行时,不予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自停止补偿费之日起,职工即可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关条款义务。 4 违约责任 职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公司所获得的全部补偿费外,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的10倍。 5 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乙方(职工):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技术以及商业秘密,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竞业限制管理制度》,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工厂禁止歧视管理办法(含扔厂牌)

禁止歧视管理办法 程序文件 GX-MQ-015 起草: 审核: 批准: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1.目的:为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等事务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管理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3 各部门: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作业内容: 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5.1 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5.2 公司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5.2.1 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5.2.2 录用职工时: 5.2.2.1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5.2.2.2 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 5.2.3 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5.2.4 升职:公司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更高的工作职位。 5.2.5 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是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性别、怀孕、患病等原因解除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5.3 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 5.4 根据劳动法规,做好女工保护工作,严禁安排女工从事危害身心健康及禁忌从事危险以及危险生育健康和有安全风险的工作; 女工怀孕,部门负责人或怀孕女工应上报管理部,管理部应立即通知所属部门组长或主管,安排一些较轻松的工作给怀孕女工; 5.5 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侵犯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5.6 管理人员和保安不得对员工进行搜身、拍肩膀等身体接触上的骚扰;任何员工若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申诉,申诉箱7天内开箱一次,10天内回复并有回复记录。 5.7 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全)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保密、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保密、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用工机制,实现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员工因离开公司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的管理工作,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商业秘密的范围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3.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 3.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3.4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各类非公开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经营信息。

3.6 公司产品创新项目进度、技术资料、技术标准或技术中他方要求我公司及各门店保 密的内容。 3.7 公司销售信息、客户资料、未公开的采购信息(物品品种、价格、供方资料)、招投 标资料。 3.8 公司局域网、局域网与网络连接部门所有软硬件配置、数据库数据和以上内容的规 划信息。 3.9 公司未公布的关于重大事故的调查情况和专题性事故统计情况,未公布的关于突发 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的处理意见。 3.10 公司为生产、经营举办的以上秘密的培训活动。 3.11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妥善保存。 4.9计算机储存的秘密信息应加密保护。储存了秘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应遵循相关制度使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 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 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阿盟新春工贸连锁超市

反歧视管理程序(EICC5.1版)

反歧视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员工的就业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社会责任之要求,特制定禁止对就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民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歧视政策,以保证人人享受平等、公正的对待。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应聘人员。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行政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3 各部门负责: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 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内容 5.1歧视的种类 歧视的种类有:性别歧视、性倾向歧视、民族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出身歧视、信仰歧视、语言歧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学历和文凭歧视、怀孕、社团成员、政治派别、婚姻状况等的歧视。 5.2歧视的管理 5.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公司应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确保无论性别、 年龄、种族、肤色等的情况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禁止由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上 的生理原因以及出差时的不便,而在招聘时明确规定“不招女生”。 5.2.2性倾向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性倾向进行限制。 5.2.3民族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民族进行限制。 5.2.4肤色歧视 禁止在招聘时以肤色取人。 5.2.5出身歧视 农民工受到的制度性歧视,禁止在招聘时设置“户籍门槛”的现象,禁止出生歧视。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海口龙华××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竞业限制协议法律规定

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具体如: 1.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原材料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合作伙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专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专利性技术)等;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1.5 甲方人员结构(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1.6 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息,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1.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1.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1.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1.13 甲方工资分配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1.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又

防止歧视及骚扰管理规定

1 目地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都受到公平的对待,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职责: 2.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奖金发放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2.2 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2.3行政人事部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须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2.4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 程序内容: 3.1行政人事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地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 3.2依据职工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3.3行政人事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3.4不得要求女工在入职前后做怀孕测试和童贞测试; 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并按照《女工特殊保护程序》的要求执行。 3.5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询,避免歧视。 3.6技能、受教育经历等相似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3.7公司成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处理员工受到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者进行相应的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3.8在员工录用时,人力资源部应对新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

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规定

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规定 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法》第68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反歧视管理程序

反歧视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 升迁、解聘等事项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二.权责: 1.行政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 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2.各部门负责: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三.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四.管理内容: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者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1.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 行为; 2.公司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⑴公司在招聘时:不分民族种族社会阶层性别区域或国籍政治归 属等: ⑵录用职工时:除不符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 或提高录 用妇女的录用标准;

⑶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 合格均可录用; ⑷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⑸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 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在更高的职位上工作; ⑹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因是 员工代表、年龄等原因借口解职在职员工; ⑺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 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接到申诉由行政部对申诉情况进行查证,如果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对骚扰者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重者报警处理。 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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