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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财务司: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我部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要广泛宣传学习《规范》。《规范》是各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要结合《规范》的实施,广泛宣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会计基础工作各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统一各级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使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二、要把实施《规范》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结合起来。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督促各单位按照《规范》的要求建账。同时,把贯彻《规范》的各项规定、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经常对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以扎实、有序的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规范》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

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

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

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

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一节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九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市,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四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节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怔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第四十九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

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五十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

第五十一条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三)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四)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机。

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

证。

(六)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五十二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市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市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市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二)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元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三)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四)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五)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第五十三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三)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第五十七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第五十八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十九条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

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帐页,应当按帐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接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

第六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三)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未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未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未的余额结转次页。

第六十一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第六十二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帐入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一)帐证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二)帐帐核对。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三)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帐帐

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

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四节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六十六条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六十八条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

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第七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则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二条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七十三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七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四)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五)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

第七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六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十八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今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第八十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十一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二条各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

,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十三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五)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

第八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第八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

第八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第八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第九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

第九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定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第九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第九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时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九十六条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第九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第六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本规范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规范所称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本规范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三节关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的规定,除特别指出外,一般适用于手工记帐。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帐簿的有关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一百条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一百零一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浅谈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会计理论论文

浅谈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会计理论论文会计工作是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而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要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而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不真实甚至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没有规范和约束,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一定格式并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对单位全部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分类、系统序时地登记和反映的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是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真实,完整的重要基础。

第3章 会计核算基础 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确定会计核算工作空间范围的前提条件是()。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2.强调经营成果计算的企业适合采用()。 A.收付实现制B.权责发生制 C.永续盘存制D.实地盘存制 3.凡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 A.收益性支出B.资本性支出 C.营业性支出D.营业外支出 4.凡为形成生产经营能力,在以后各期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种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 A.收益性支出B.资本性支出 C.营业性支出D.营业外支出 5.对应收账款在会计期末提取坏账准备金这一做法体现的原则是()。 A.配比原则B.重要性原则 C.谨慎性原则D.可靠性原则 6.在会计年度内,如把收益性支出当作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则会()。 A.本年度虚增资产、虚增收益 B.本年度虚减资产、虚增收益 C.本年度虚增资产、虚减收益 D.本年度虚减资产、虚减收益 7.会计对各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时,选作统一计量标准的是()。 A.劳动量度B.货币量度 C.实物量度D.其他量度 8.配比原则是指()。 A.收入与支出相互配比 B.收入与营业费用相配比 C.收入与产品成本相配比 D.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9.财产物资计价的原则是()。 A.权责发生制原则B.配比原则 C.历史成本原则D.收付实现制原则 10.下列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有()。 A.支付职工工资B.支付当月水电费 C.支付本季度房租D.支付固定资产买价 11.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符合()。 A.历史成本原则B.配比原则 C.可靠性原则D.可比性原则 12.各企业单位处理会计业务的方法和程序在不同会计期间要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符合()。 A.相关性原则B.可比性原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票据制作规范 1、取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包括:票据本身的真伪,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和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或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的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的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的填制要求: 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准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3、原始单据的附加要求: 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的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 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出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齐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 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以下内容: a、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包括出具原始单据的单位,接收单据的单位,填制原始单据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c、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d、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e、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必须是完整的。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复核单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的规定和计划预算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三、票据账册装订规范: 1、会计凭证的装订: a、会计凭证应每月15号前装订,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浅谈如何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2448225.html, 浅谈如何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作者:卫玉 来源:《中国经贸·下半月》2012年第08期 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及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科学的管理是搞好企业的基础,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落实。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对如何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作出探讨。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状 一、什么是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考核经济责任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要干好会计工作,要求每一个财会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同时了解整个会计基础工作体系,这样才有可能为达到共同的目标而各尽所能。况且会计工作是构成企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它运做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效率。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不仅影响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所以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是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立正常会计工作秩序的重要突破口,必须切实抓紧抓好,才能保证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单位或部门对会计工作的重视,我国会计工作的质量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目前在会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主要有如下几点: 1.部分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没有建立一个健全的会计控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资产物资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不健全。 2.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不高。有些会计从业人员甚至对会计知识只懂点皮毛,根本没接受过系统的学习,缺少理论功底,也不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 3.会计电算化管理水平不高,既懂会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会计电算化能使会计工作效率提高和会计人员劳动强度降低,会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管理,促进会计工作职能发生转变,从而引起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和素质的提高。 4.内部监督体系不健全。未根据内部管理和单位类型的需求建立相应健全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未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内部牵制制度不合理,建立的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不科学,会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浅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浅谈会计基础工作规化 摘要:分析了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 所应采取的对策:标本兼治,深化改革,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化、法制化。 关键词:市场经济秩序;会计岗位责任制;会计监督制约机制;会计信息管理体制 会计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化是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通过实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化,才能使会计工作管理有序,责任明确,核实真实,监督有力,决策有据,使之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一、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作为对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制约措施,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比如,有的计帐人员帐簿设置不全,会计科目应用混乱;不按正确方法更正错误,涂改、刮擦现象存在;有的计帐凭证和报表项目填写不全,有关责任人有漏盖章现象;对会计人员任用管理不合法,不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第二、规章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部稽核

制度、部牵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存在会计、出纳由一人担任,有白条抵库和坐支现象,特别是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后,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的局面混乱。有的虽然制度比较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大。 第三、会计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有的单位还没有形成完整、规的财务预测和分析资料,有的年度财务报表无财务情况说明书,个别单位还存在着专款不能专用,拆东墙补西墙,故意调理帐目的现象。 第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部分财会人员对资金列支渠道不明确,会计科目处理有偏差,甚至不能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界限;不能正确划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界限;不熟悉税法,不能正确区分应税和不应税的界限;不熟悉各种经济法规,不能区分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致使开支混乱,帐实不清,数据失真。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直接关系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第五、一些领导者的法制观念淡薄。他们认为自己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有权决定企业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无权过问,加之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领导,也使得会计人员不敢过问,害怕打击报复,对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行为,默然置之。 第六、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有些单位粉饰会计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外帐、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其目的为政绩考核,为偷逃税收,为融资筹资,为一已私欲,使广大信息使用者受

浅谈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浅谈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摘要:在任何行业里,基础工作都是关键,会计核算更是如此。为了做到连续、全面、系统的反映企业、单位中的经济活动,为经济管理提供系统的财会信息,以及合理、科学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会计能及时正确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以实现会计循环。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核算 一、会计理论 会计是怎样把经济业务反映出来呢?这是会计记账的方法问题。会计记账方法是从实践中总结而来的,并且会不断的发展、完善。记账的方法有单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 会计处理过程是一个连续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在每一个会计循环周期里,这个循环过程体现为“凭证→账簿→报表”的工作模式,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今天,主要涉及编制会计分录、填制凭证、审核凭证、登记账薄、完成凭证、封存凭证、汇总凭证、结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出具会计报告等工作。这个由会计分录开始,到会计报告为止,在每个会计期间内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工作,成为会计循环。 二、会计的总体核算流程

会计核算程序是指企业会计组织、记录、核算经济业务的步骤和过程。会计的核算程序就是会计核算的工作程序。 1.单位的初始设置。首先,设置会计主体、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记账方法;其次,设置总账科目、明细账科目及其挂接的辅助核算;最后,设置费用项目、费用分配方法、生产成本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及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 2.会计日常工作进行。收集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将记账凭证汇总成若干张科目汇总表;按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试算账户余额借贷平衡;按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登记明细账,并将各个总账科目与下属明细科目汇总平衡。(实现电算化的单位,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后,系统赋予权限的人员点击审核、记账按钮后,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后述程序。) 3.会计期末处理。盘存资产,检查账面余额与实物是否相符,若不相符,及时调整账面;结转费用类账户,核算生产成本,分配产品成本;核算当期各项收入业务、结转与收入对应的成本业务;结转各损益类科目余额,核算本期利润。 4.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成本费用及损益等核算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说明原因出具会计财务会计报告。 5.年结。 三、会计的具体核算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下设财务部,并相应配置专业会计人员,指定会计负责人。 2 职业道德 本公司财务人员应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3职责和权限 财务人员的职责: 财务人员的权限 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 业职务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财务经理 会计 行审核、核算和记录。 出纳 库管员

4 核算的一般要求 基本账目设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本。 会计核算 核算依据:真实性、合法性、一致性。 应当办理会计手续的核算内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项目。 会计年度:自公历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原始凭证 遗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原始单据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入账,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当事人应写出详情,由经办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入账。 记账凭证及要求 所有发生业务,要求会计当天必须制作记账凭证,并要求当天的《管家婆》软件与财务软件数据必须相符。财

浅谈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会计工作是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而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要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而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不真实甚至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没有规范和约束,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一定格式并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对单位全部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分类、系统序时地登记和反映的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会计凭证一般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或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款、付款、转账凭证,贸易企业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 1、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4、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 第五条记账原则: 1、记账依据必须是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

转账时,用记账员填制的转账凭证作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书写,墨水颜色使用黑色或蓝黑色。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只使用代号代替科目全称。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号。 7、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出现空白行或空白页时应将空行或空页画斜红线注销,并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字样。 8、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的上方。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向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会计科目和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的职称是()。 A.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B.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2.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部门是()。 A.国务院 B.证监会 C.国资委 D.财政部 A B C D 答案解析: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 3.下列各项中,属于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进行规范的制度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财产清查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会计账簿装订要求的是()。 A.对于活页账簿,去除空白页 B.一般每月装订一次 C.不同格式的活页账不得混装 D.会计账簿的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A B C D 5.下列各项中,属于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以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控制机制是()。 A.内部牵制制度 B.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C.定额管理制度 D.稽核制度 A B C D 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软件核心模块的是()。 A.账务处理模块 B.报表模块 C.成本核算模块 D.固定资产核算模块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的功能模块包括:账务处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销售核算、应收/应付款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财务分析等。其中,账务处理模块是整个会计核算软件的核心。 7.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规定的是()。 A.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B.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C.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D.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六条至第十四条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 8.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年以终了可以由会计机构保管的最长期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6个月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会计机构可临时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9.下列各项中,属于总分类账簿采用的格式是()。 A.订本式 B.活页式

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摘要]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基础工作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规范才能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工作才能行使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职能。现阶段,一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当,造成了会计基础工作不同程度的削弱、滑坡甚至混乱,影响了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会计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其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重点分析目前中国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问题;建议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统称,主要是指企业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服务。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传递及保管,会计账簿的没置、登记、核对、结账等,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要求等,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移交、销毁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的软件要求等。企业应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它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簿弱不仅影响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可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势在必行。笔者以下就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内容不完备。如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没有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没有填制人员的签名;自制原始凭证没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填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数字书写不正确,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没有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没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没有用复写纸套写,编号不连续,有跳号、断号现象;发生销货退回时,没有退货发票或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没有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证;有的经济业务,需经有关会议或单位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在报销时没有将批准报告或文件作为附件。 (2)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内容不完备。主要表现在:摘要不能准确、精炼地表达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科目没有写到最明细科目;附件张数不填写或者不准确;填制凭证人员、审核、复核、会计主管没有签章,涉及收付款类的凭证也没有出纳人员的签章;将不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记账凭证发现错误时,没有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订正或者调整。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集息的可检验性,第一条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按《会计管理制度》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凭证一般采用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付转凭证,贸第三条易企业可采用记帐凭证。记帐作证汇总表核算

组织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会计核算组织程序:第四条程序图式。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一) (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二) (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三) ( 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四) (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 )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六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天)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 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 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天)(5天或10期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记帐规划:第五条用记帐员写的转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不没有合法的凭证,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 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三) (不得将不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 (四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10天。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以保证第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 (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只是金额错误,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一并登记入帐。证, 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

靠山居企业管理规定汇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靠山居企业管理规定汇编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定本规定。 二.会计科目的运作及账户的设置,按《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1月7日财政部发布)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集团财务部批准。 三.凭证一般采用收、付、转凭证。 四.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账。 4.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 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 账。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 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 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是反映全 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五.记账规则 1.记账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 账员写的转账说明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 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 单、复核、记账、主管会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人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 用代号。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 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 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 号。 7.记账的文安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 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8.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题及答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下列各项中,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 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监督形式是(C)A.内部监督 B.政府监督C.社会监督 D.个人监督 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账账核对内容的是(D )。 A. 总账各账户的余额核对 B. 总账与明细账之间的核对 C. 总账与日记账的核对 D. 总账与备查账之间的核对 3. 目前我国的通用会计核算软件以(C )为主。 A. 自行开发软件 B. 合作开发软件 C. 商品化软件 D. 委托开发软件 4. 不需要在会计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中填列的内容是(C)。 A. 账簿页数 B. 记账人员 C. 档案管理人员 D. 启用日期 5. 简单的说,会计电算化就是(C )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A. 会计理论 B. 会计准则 C. 计算机技术 D. 会计法规 6. 下列各项中,会计核算软件的核心是(A )。 A. 账务处理模块 B. 报表生成与汇总模块 C. 成本核算模块 D. 固定资产核算模块 7. 下列各项中,属于总会计师职责范围的是(D)。 A. 登记会计账簿 B. 会计工作交接 C. 编制会计报表 D.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8. 某企业2008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库存现金” 科目余额为1080元,“银行存款” 科目余额为432000元,“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为120000 元。则该企业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应填列金额为 ( A )元。 A. 553080 B.433080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进展,充分表达会计集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会计治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换或自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凭证一样采纳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纳收、付转凭证,贸易企业可采纳记帐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纳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作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一)依照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依照记帐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依照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依照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依照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依照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依照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依照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帐规划: (一)记帐须依照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3.职能部门: 3.1制订部门:公司财务部 3.2执行部门:公司财务部 4.内容 4.1岗位分工原则: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制单、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4.2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付款申请单等)的基本要求: 4.2.1 填制要求见《费用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4.2.2会计人员在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时,务必认真负责,细致入微,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公司制度的报销单据,一律给予退回,不得超金额、超范围审核报销费用。 4.3 填制记帐凭证及登帐的要求:

4.3.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最好是有原业务的复印件),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4.3.2使用手工帐的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3.3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其中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私自挪用现金。 4.3.4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4.3.5公司会计核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10日。每月结帐期为当月最后一日,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时,应

浅谈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浅谈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2448225.html, 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会计基础工作又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仅是贯彻执行《会计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措施。我国历来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和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部曾先后颁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以规范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厶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己成为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办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部分企业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些情况使会计人员的队伍日益庞大,虽然通过每年的继续教育和其他相关培训,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得到一定期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有了一定的加强,但会计基础工作中仍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与会计人员的使用不规范: 根据《A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但目前很多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未设立会计机构,也未使用专职的会计人员,仅聘用兼职会计,甚至聘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相对较规范,但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任职资格上,有些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使企业的整体会计水平受到影响;有些企业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时未按要求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使会计的监督作用难以正常发挥。 二、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往往不是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而是“半路出家”,加之这部分人员一般学历较低,他们在上岗前虽然也经过了会计专业课程的培训,但总的来说水平仍然不高,对一些较为复杂的经济事项进行处理时常常束手无策;有些会计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在工作中满足于“吃老本”,按自己的习惯进行账务处理,而不管处理方法是否合理;有些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图方便,不严格按标准进行费用的分摊,甚至为了避免麻烦,对一些不易发现的小问题“将错就错”,不作更正。 三、会计交接工作马虎: 部分企业的会计交接工作马虎,流于形式,在交接时只将主要的会计资料在移交清单上登记,对一些辅助性质的资料要么不移交,要么既不清点也不在移交清单上作记录,造成了会计资料的混乱甚至遗失会计工作交接时,监交人往往也并未在旁边认真监督,而是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在移交清单签个字了事。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 四、对“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执行不力: 在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工作人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在会计工作上,则表现为会计、出纳一身兼,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的规定。大中型企业虽然一般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现象,但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从事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有些单位的印章保管也很混乱,存在着由一人保管支取资金所需全部印章的情况。 五、财产清查工作较差: 部分企业的财产清查工作开展较差,甚至没有建立财产定期盘点制度,长期不进行财产清查,企业的资产管理非常混乱。例如有的资产早已报废,却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导致该资产在账面上依旧存在,由于未及时进行财产清查,使这种账实不符的现象长期存在,时间一久,经办人员变动,谁也不知道这些资产到哪里去了,只能作盘亏处理,给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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