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1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第12号部令,以下称为《11规则》),并已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请韩处长向大家介绍一下11规则修订的背景。 韩光显:船员是公认的高风险职业,其适任能力决定着船舶、人命和货物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1980年6月8日,我国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批准《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称为STCW公约)的文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船员适任能力的提高,1950年便明确了船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第6号部令,以下简称《04规则》),是我国主要的船员管理规章,也是我国履行STCW公约的最重要法规,对于规范我国船员教育、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提升船员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出台,作为《04规则》的上位法,对船员的适任要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另外国际海事组织于2010年6月通过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对于船员适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国内法规和国际公约的变化,以及近年航运形势的发展,需要我国对《04规则》)做全面修订,以确保船员适任能力的提高。《11规则》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促进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很多网友注意到《11规则》与《04规则》的名称不同,请韩处长介绍一下为什么对名称进行修改? 韩光显:《11规则》将适任考试和评估统一为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船员条例第十条明确了适任考试是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未提及评估;而STCW公约明确了评估的要求,主要包括培训、考试(理论、实操)、资历、任职表现等,实际就是对申请适任证书各种条件的综合审查、评价。将适任考试和评估统一为适任考试,如此修改即能够符合国内上位法的要求,也能满足公约履约的需要。
最新《航海学》测试大纲 分类: 91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912:近洋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913: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14:近洋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15: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考试大纲适用对象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1.基础知识 1.1地球形状、地理坐标和大地坐标系 1.1.1地球形状 平均海面、大地水准面及大地球体;地球圆球体和 √√√地球椭圆体的概念 1.1.2地理坐标 1.1.2.1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的定义 √√√和度量方法 1.1.2.2经差、纬差的定义、方向性 √√√及其计算 1.1.3大地坐标系 √√√√√√大地坐标系和坐标系误差的基本概念;卫星坐标系 和海图坐标系不同而引起的船位误差的修正 1.2航向和方位 1.2.1方向的确定和划分 √√√四个基本方向的确定;航海上划分方向的三种方法 及其换算 1.2.2航向、方位和舷角 √√√√√√航向、方位和舷角的概念、度量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1.2.3向位的测定和换算 1.2.3.1陀螺罗经测定向位 √√√陀罗航向、陀罗方位的概念和度量;陀 螺罗经差的概念和特点;陀罗向位和真向位间的换算 1.2.3.2磁罗经测定向位 磁罗经磁差、自差和罗经差的概念、成 √√√因、特点和确定方法;磁向位、罗向位 的概念、度量和特点;磁向位、罗向位 和真向位之间的换算 1.3能见地平距离、物标能见距离和灯标射程 1.3.1能见地平距离和物标能见距离 1.3.1.1海里的定义和特点、标准海 √√√√√√里及使用场合 1.3.1.2测者能见地平距离、物标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一条参加船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本规则,服从管理。 第二条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列明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在考试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三条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考试桌上,待监考人员查验。 第四条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第五条考生需要使用的草稿纸由考试机关统一提供,并在草稿纸上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码。 第六条考生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第七条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或提示。 第八条对于纸质形式的考试: 考生在接到答题卡(或答题卷)和试卷后,应将本人的姓名、申考类别、等级、职务、考试科目、试卷代码以及准考证号码工整地填写在答题卡或答题卷的相应栏内,并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将对应的空格涂黑。 以上信息若填写、填涂错误,或在答题卡、答题卷上做了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则该份答卷无效。 考生应查核试卷信息是否与自己申考的类别、等级、职务、科目一致,试卷是否有缺页、倒装、试题模糊不清等。如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 考生应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答卷;作图和涂答题卡应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 纸质考试在规定考试时间内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或答题卷)反扣在桌面上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题卡(或答题卷)检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对于计算机终端形式的考试: 考生进行计算机终端考试时,应根据界面提示录入相应的信息。 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异常,考生应举手示意,由考试工作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系统确认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如果不确认交卷,成绩无效。 第十条与考试无关人员或未佩戴考试工作人员标志者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人员对其第一次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如再次发生,则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宣布其本科目考试成绩作废: (一)在考场内吸烟、喧闹; (二) 在桌椅上涂写任何文字或标记; (三)在答题卡或答题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四)在答卷的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五) 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示意、对答案;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七)有与计算机考试无关的软硬件操作。 第十二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人员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宣布其本科目考试成
《航海学》实训大纲 项目一《海图作业》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3课内总学时:40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Chart work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三、有关说明 1、任课教师资格:具有航海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大副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实验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学生资格:高职三年级学生。 3、设备条件:中英版海图、中英版《航海通告》、作图工具、海图室等。
4、前、后续课程:本课程应在《航海学》之后开设。 5、保障措施:具有本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提供能满足训练所需的课时及《海图作业》实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相应的配套教材和资料。 6、本课程素质教育内容:结合航海实际,了解海运事业的发展前景。 四、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适任评估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0年 2、方银龙.《海图作业》实训指导书.自编,2000年 (执笔:方银龙审核:李德雄) 项目二《船舶定位》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2 课内总学时:32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Ship positioning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三、有关说明 1、任课教师资格:具有航海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大副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实验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学生资格:高职三年级学生。 3、设备条件:中英版海图、作图工具、海图室、《航海天文历》、《天体高度方位表》、《太阳方位表》、航海雷达、磁罗经、陀螺罗经等。 4、前、后续课程:本课程应在《航海学》之后开设。 5、保障措施:具有本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提供能满足训练所需的课时及《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实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相应的配套教材和资料。 6、本课程素质教育内容:结合航海实际,了解海运事业的发展前景。 四、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适任评估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0 2.方银龙.《船舶定位实训指导书》.自编,2000年 (执笔:方银龙审核:李德雄) 项目三《航线设计》实训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E3011 课内总学时:40学时 开课对象: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别:单列实践教学 课程英文名称:Passage planning 一、课程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实训,使学生达到国家海事局及STCW78/95公约对甲类一等三副适任证书评估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评估考核。 二、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理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五个“关键词” 随着2010年《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简称“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中国海事船员管理工作迎来了第三次履约任务。为确保2012年1月1日马尼拉修正案的全面有效的实施,中国海事局组织直属海事系统、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专家学者召开了6次集体办公研讨,经过充分的调研、研讨和征求业界意见,20余次易稿,最终完成了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11规则》参考了《04规则》的框架设置,充分考虑了新旧规则间的连续性,在不降低适任标准的基础上,化解了《04规则》的学历要求与《船员条例》相关规定的冲突,简化了证书的适用航区设置,简化了证书的发放与制作;取消了职务晋升的学历要求,科学、合理的设置了船员晋升的资历要求;重视培训内容、过程和实效;强化公司及机构的责任,引导其重视船员培养。为更加全面的了解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简化 (一)简化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设置 马尼拉修正案对适任证书的航区未做明确的划分,而《04规则》设置了无限、近洋、沿海、近岸四个航区和甲、乙、丙、丁四类证书,造成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种类多、管理复杂、适任标准区分不明晰等问题,比如国外部分港口国检查看不懂我国的近洋航区适任证书,给船舶营运带去了很多不便之处。实际上,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对船员适任要求没有根本区别,同时从船员证书比例上来看,近洋航区船员证书占国际航线船员证书总量的比例极小。因此《11规则》将航区简化分为无限航区(《04规则》的无限和近洋航区合并)和沿海航区(《04规则》的沿海和近岸航区合并)。
随着年《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简称“马尼拉修正案”)地通过,中国海事船员管理工作迎来了第三次履约任务.为确保年月日马尼拉修正案地全面有效地实施,中国海事局组织直属海事系统、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专家学者召开了次集体办公研讨,经过充分地调研、研讨和征求业界意见,余次易稿,最终完成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地修订工作,并于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规则》参考了《规则》地框架设置,充分考虑了新旧规则间地连续性,在不降低适任标准地基础上,化解了《规则》地学历要求与《船员条例》相关规定地冲突,简化了证书地适用航区设置,简化了证书地发放与制作;取消了职务晋升地学历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了船员晋升地资历要求;重视培训内容、过程和实效;强化公司及机构地责任,引导其重视船员培养.为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简化 (一)简化适任证书适用地航区设置 马尼拉修正案对适任证书地航区未做明确地划分,而《规则》设置了无限、近洋、沿海、近岸四个航区和甲、乙、丙、丁四类证书,造成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种类多、管理复杂、适任标准区分不明晰等问题,比如国外部分港口国检查看不懂我国地近洋航区适任证书,给船舶营运带去了很多不便之处.实际上,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对船员适任要求没有根本区别,同时从船员证书比例上来看,近洋航区船员证书占国际航线船员证书总量地比例极小.因此《规则》将航区简化分为无限航区(《规则》地无限和近洋航区合并)和沿海航区(《规则》地沿海和近岸航区合并). (二)简化船员证书地发放 我国船员证书种类多,逻辑关系较复杂.船员上船任职主要有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同时上液货船、客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地船员,其适任证书上还需要取消对特殊类型船舶地限制.《规则》结合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证书地调整,对船员证书做了相应地简化. 、适任证书 公约将船长和高级船员地任职证书作为适任证书,需要年更新或缔约国签证;公约对于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地任职证书作为培训合格证,不需要年更新或缔约国签证.但我国《船员条例》第九条规定“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地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地规定取得相应地船员适任证书.”意味着参加辅助航行和轮机值班地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地任职证书是适任证书.综合考虑履行公约地要求和上位法《船员条例》地规定,将公约规定地普通船员地值班证书提升为
航海学大连海事大学 1.1.1 地球形状 ·用大地球体描述地球形状,大地球体是大地水准面团城的球体. ·常用的大地球体的近似体有两个: 地球圆球体(用于简便的航海计算,如航迹计算,简易墨卡托海图绘制,大圆航向和航程计算); 地球椭圆体(用于较精确的航海计算等,如定义地理坐标,墨卡托海图绘制) 1.航海上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将地球当作: A.圆球体B.椭圆体C.椭球体D.不规则几何体 2.航海上进行精度较高的计算时,通常将地球当作: A.圆球体B.椭圆体C.椭球体D.不规则几何体 3.航海学中,使用地球椭圆体为地球数学模型的场合是: I.描述地球形状时;II.定义地理坐标时;III.制作墨卡托投影海图时;IV.计算大圆航线时;V,制作简易墨卡托图网时 A.I、II B.II、III C.III、IV D.III、V 4.航海学中,使用地球圆球体为地球数学模型的场合是: I.描述地球形状时;II.定义地理坐标时;III.制作墨卡托投影海图时;IV.计算大圆航线时;V.制作简易墨卡托图网时 A.Ⅰ、ⅡB.Ⅱ、ⅢC.Ⅲ、ⅣD.Ⅳ、Ⅴ 5.航海学中的地球形状是指: A.地球自然表面围成的几何体B.大地水准面围成的几何体 C.地球圆球体D.以上都对 6.航海学中的地球形状用描述。 A.地球自然表面围成的几何体B.大地球体 C.地球椭圆体D.以上都对 1.1.2 地理坐标 1.1. 2.1 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的定义和度量方法. 地理坐标包括地理经度和地理纬度,是建立在地球椭圆体基础之上. 地理经度(Long.,λ:格林经线和某地经线所夹的赤道短弧或该短弧所对应的球面角或球心角. 地理纬度(lat.,?):地球椭圆子午线上某点的法线与赤道面的交角. 7.地理经度以作为基准线的 A.赤道. B.格林经线C.测者经线D.测者子午圈 8.某地地理经度是格林子午线与该地子午线之间的 A.赤道短弧B.赤道短弧所对应的球心角 C.极角D.A.B.C都对 9. 地理坐标的基准线是 A.经线、纬线B.赤道、经线 C.格林子午圈、纬圈D.赤道、格林子午线 10.地理经度的度量方法是 A.由格林子午线向东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B.由格林子午线向西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C.由格林子午线向东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360o D.A或B 11.地理经度的度量方法是 A.由该点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格林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B.由该点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格林子午线,度量范围0~360o C.由格林子午线向东或向西度量到该点子午线,度量范围0~180o
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的通知 海船员[2010]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适应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参加船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本规则,服从管理。 第二条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列明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在考试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三条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考试桌上,待监考人员查验。 第四条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第五条考生需要使用的草稿纸由考试机关统一提供,并在草稿纸上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码。 第六条考生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第七条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或提示。 第八条对于纸质形式的考试: 考生在接到答题卡(或答题卷)和试卷后,应将本人的姓名、申考类别、等级、职务、考试科目、试卷代码以及准考证号码工整地填写在答题卡或答题卷的相应栏内,并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将对应的空格涂黑。 以上信息若填写、填涂错误,或在答题卡、答题卷上做了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则该份答卷无效。 考生应查核试卷信息是否与自己申考的类别、等级、职务、科目一致,试卷是否有缺页、倒装、试题模糊不清等。如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 考生应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答卷;作图和涂答题卡应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0-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八条《适任证书》适用的船员职务资格分别为:
《11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基本构成了一个完整体系。 (一)一个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二)一个履约准备通知:《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 (三)一个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四)一个过渡期办法:《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的实施办法》 (五)一个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六)一个健康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七)一套适任标准:包括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等。 (八)一套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二、《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船员培训 适任考试 船上见习 证书 船员培训 1.岗位适任培训: (1)取消了学历的要求,强化适任培训。除了三副升二副、三管升二管职务签证外,均需要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包括航区扩大和吨位或功率提高),并且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需要取得航海资历,资历的真实性由船员本人声明、培训机构审核。《11规则》这种调整并不是降低现有的标准和要求,而是理清理顺相关法规规章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体现。《11规则》并没有否定航海教育的作用,而是按航海教育和培训的不同层次和类型,采取差别管理的模式区别对待,体现在接受不同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学生在船员职业生涯起点上的公平。 (2)增加了新的适任岗位和适任标准 按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11规则》增加了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的岗位适任培训,在船长和驾驶员适任标准中增加了驾驶台资源管理、电子海图等要求,在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标准中增加机舱资源管理要求。为做好相关培训准备工作,部局于2011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对新增培训项目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教学人员资质标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关于发布
【航海英语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依据《STCW 公约》的要求,考核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船长,大副,二、三副适任其职务的英语能力。 考试基本要求 本大纲通过理论考试和听力与会话评估形式对船员进行有效沟通应掌握和具备的英语能力,包括听力理解,口语表述,阅读理解,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应掌握的英语词汇量方面做出如下要求: 听力与会话评估要求: 听力理解能力:能够听懂并理解《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船船员职务要求的船舶内部日常生活和日常业务工作语言交流,及听懂通过VHF 和其他无线电和电子通信设备所进行与他船和陆上各台站的英语交流内容,包括船舶进出港,船舶靠离与锚泊,货物作业,航行期间,船舶修船与保养作业期间,海上遇险与事故处理,船上消防与船员自救和船舶保安,港口国检查及海上搜救作业等过程中的英语交流内容。能够基本听懂语速为100-150词/分钟的交流内容。语音,词汇量, 口语表述能力:能够进行《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的有效的面对面以及通过VHF和其他无线电和电子通信设备所进行的口语沟通,包括日常生活交流,船上业务工作交流,船方与岸上各方的工作交流,包括船舶进出港(特别是VTS的报告程序),船舶靠离与锚泊,货物作业,航行期间,船舶修船与保养作业期间,海上遇险与事故处理时,船上消防与船员自救和船舶保安以及海上搜救作业时,以及港口国检查等作业过程中的英语口语交际内容。要求掌握和使用《标准航海通信用语》(SMCP)进行交流,发音基本准确,语言基本流畅,能完成不同场景的口语交流。可懂度, 理论考试要求: 阅读理解能力:能读懂《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读懂的英语航海出版物,航海图书资料,航海及航运业务函电,国际海事公约与规则,航运法规与业务,船舶结构和设备,航海仪器(特别是新增的ECDIS),船舶修理与保养,船舶货运技术的文献。阅读速度达到50-80词/分钟。在阅读时能掌握中心意思,理解主要事实和有关细节,能够适当使用英语阅读技巧来提高阅读速度和增强阅读理解能力。 书面表达能力:能完成《STCW 公约》对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各级别海员职务要求的英语写作任务,包括能够填写船上各类表格,书写海上事故报告,船舶ISM规则相关报告,PSC 检查相关报告,海事索赔报告,航运业务,船舶修理和保养业务,货物作业,航海日志及与船舶安全生产相关的书面报告,传真及电子邮件业务写作。要求30分钟至40分钟内能够完成60-120词的英语业务写作和翻译,内容基本完整,用词符合航运业务沟通惯例,语意连贯,并能掌握基本的英语写作技能。语法 词汇量:掌握的词汇量应达到5000。
“船员考试11规则”学历要求等的主要变化 (29人评价)|14741人阅读|481次下载|举报文档 11海员考试规则的解读 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意味着参加辅助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的任职证书是适任证书。综合考虑履行公约的要求和上位法《船员条例》的规定,将公约规定的普通船员的值班证书提升为适任证书 , 同时明确 “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对普通船员适任证书有 效期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即有效期最长可至 65 周岁生日。 ( 2 )培训合格证 根据公约修订,将《 04 规则》的专业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统一为培训合格证,减 少船员证书数量。 ( 3 )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关系 《 04
规则》规定船员上特殊类型船上任职,首先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而后 实习后, 再在适任证书上取消对该类型船舶的适用限制, 实践证明此种做法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换证复杂;二是适用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不一致,一本证书过期就出现逻辑矛盾。考虑到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高级货物 操作的实习要求作为签发相应合格证的条件,故本次修订除保留客船适任证书需要取消限制外, 其他类型特殊培训合格证和适任证书合并使用, 不再进行取消限制。 详细规定在 《 11 规则》的实施细则中明确。 主持人:《 11 规则》对申请适任证书条件主要做了那些调整? 韩光显:《 11 规则》对申请适任证书条件主要作了三方面的调整: 1 、取消学历要求,强化适任培训 《 04 规则》将航海教育学历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之一,不符合《船员条例》的规定。
《航海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教学目的:《航海学》是海洋船舶驾驶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较强,实践技能要求较高的综合性课程。本课程可使学生获得从事与海洋船舶驾驶有关工作所必需具有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准备必要的知识。通过在校学习、培训和上船实习,学生完全能够胜任操作级驾驶员的工作,能够基本履行远洋船舶管理级驾驶员职责。在毕业前参加海事局统考,取得海船驾驶员适任证书。 基本要求:通过对《航海学》的学习,学生可熟练掌握:在航用海图上进行船舶航迹推算的方法;远洋船舶导航技术;正确引导船舶从始发港安全、经济的到达目的港;主要航海仪器的正确操作与使用等内容;基本掌握地文航海、天文航海、电子航海和航线与航行方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等内容。了解:航海专业数学;基本误差理论;太阳特大高度定位、太阳金星联合定位、三星定位;船舶组合导航;电子海图、导航仪器、电航仪器的基本工作原理和结构;特殊环境中的航行;当前航海技术的新发展等内容。 二、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1.常规课堂教学为主,适当采用多媒体投影教学。 2.教学时尽量采用现场课,有关实训在适任评估集中训练时进行。 3.每次课布置作业,作业量1~2道题,主要针对基本概念、计算、理论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主要内容: 航海一(112学时) (一)航海专业数学基础 1.球面三角 2.观测误差 (二)坐标与时间 1.地理坐标
2.天球坐标 3.时间 (三)航向、方位和距离 1.航海上常用的度量单位 2.能见地平距离与物标地理能见距离3.向位与舷角 4.向位的测定与换算 5.航速和航程 (四)海图 1.地图投影与分类 2.墨卡托海图 3.大圆海图 4.其他航用海图 5.海图识读、管理与使用 (五)航迹推算 1.航迹绘算 2.航迹计算 (六)陆标定位 1.航海上常用的位置线 2.方位定位 3.距离定位 4.移线定位 (七)天文定位 1.天体视位置
履行“11规则”海事局船员考试发证有新规 来源:海事局网站 2013-04-29 08:54:08 我要评论(0)分享到:分享文章 海船员〔2013〕26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6号令,以下简称“04规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令,以下简称“11规则”)顺利过渡,以及“11规则”相关配套法规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做好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1规则”配套规定新增要求 (一)为保证平稳过渡,在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管理分工授权统一筹划调整之前,“04规则”中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由具有无限航区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机构按规定进行管理。 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管理机关发生变化,需要转移档案的,由直属海事机构双方本着高效便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和移交。 (二)船员可在居住地、单位所在地、证书所在地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核、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考核。 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可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船员在适当地点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核、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考核。 (三)船员在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经过信息采集确认的,在申请船员业务时可免于提交系统中已有数据的相关材料。 (四)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的船员,免除过渡期适任培训和合格证补差培训要求。 (五)已按“11规则”完成职务晋升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无论职务晋升考试是否通过,均视为完成了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核合格。 船员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等同于完成了知识更新培训。 (六)在国内航行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可参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中第一、二款的规定,申请《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问 答 一、《11规则》生效后,如申请新版适任证书,是否可以向任何海事机构提出申请? 答:(一)根据《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目前仍然是按照授权范围和属地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管理对象包括:管辖范围内的航运公司(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等所属船员;辖区航海院校或培训机构的学员;注册地或船员技术档案所在海事机构的个体船员等。已持旧版适任证书申请新版适任证书的,应向原证书签发机关提交申请(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除外)。 (二)各海事机构的具体分工授权情况如下: 1.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机关
2.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和无限航区普通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机关 (三)经交通部海事局批准,直属海事局可以向其所属分支机构授权除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以外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业务。 (四)船员应根据权限调整情况,申请将其适任证书档案迁移到所属的管理机关,并向该机关申请新版适任证书。 二、如果船员要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应满足什么要求和提交哪些材料? 答:船员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时,需满足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向培训机构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船员培训机构应将有关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告知船员,并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船员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岗位适任培训的最低时间要求如下:
三、如果申请适任考试,是否一定要先参加岗位适任培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实施办法》的规定,船员完成岗位适任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由培训机构、船员本人或船员所在的航运公司或机构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经培训机构审核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方可申请适任考试。 四、培训证明是否有有效期,效期多长?过期后是否还能申请适任考试? 答: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有效期为5年。培训证明过期而未申请参加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不能直接申请适任考试,应重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才能申请适任考试。 五、学生申请参加适任考试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一)经海事机构认可的全日制航海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程并取得毕业证书,等同完成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 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申请无限航区三副、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简称马尼拉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全面、有效地履行马尼拉修正案,完善我国海员培训、发证管理体系,做好履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工作部署,我局组织人员对相关履约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形成了海船船员管理相关配套法规和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广泛听取和收集船员、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各直属局应组织船舶现场监督、船员管理、法规管理等岗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我局。 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的表格可在中国船员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2495612.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2495612.html,)上下载,也可从各直属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获取。意见上报途径如下: 一、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公司及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反馈意见上报给当地直属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二、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汇总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三、船员和专业人士可直接将意见反馈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邮箱: cstcw@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2495612.html,,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的意见也发送到该邮箱。 具体修改意见稿如下 简单来说: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等七个科目是以前要求的,新大纲要求的科目为船舶航行、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安全和管理、船舶货运、航海英语,也就是说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将变更为5门。其中原考试科目船舶管理和船舶结构与设备合并为新科目船舶安全和管理;原考试科目船舶值班与避碰在加入部分驾驶台资源管理后变更为新科目船舶操纵与避碰;原考试科目航海学与航海气象与海洋学再加入大篇幅的电子海图内容合并为新科目船舶航行;海上货物运输与航海英语变动不大。 各门科目具体修正意见稿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2495612.html,/sdmsa/pic/2011130951472.rar 表一:申请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 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考试科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无限航区、沿海航区二等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考的科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沿海航区三等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考的科目。 4、表中标注“航海英语”仅为无限航区考试科目,沿海航区不考。
页眉内容 9203 1 航海基础知识1.1 地球形状、地理坐标与大地坐标系1.1.3 大地坐标系与坐标系误差的基本概念;卫星坐标系与海图坐标系不同而引起的船位误差的修正● 2 海图 2.1 比例尺与投影变形2.1.1 局部比例尺、普通比例尺(基准比例尺)的概念和取值方法以及表示法○2.1.2 海图比例尺与海图极限精度的关系○6 罗经差 6.1 利用天体求罗经差6.1.1 利用天体求罗经差的原理及注意事项○6.1.2 利用低高度太阳方位或太阳真出没求罗经差○6.1.3 利用北极星方位求罗经差○7 潮汐与潮流7.1 潮汐7.1.3 《潮汐表》与潮汐推算中版《潮汐表》出版方式、各卷主要内容和使用注意事项;主、附港潮汐推算方法◎英版《潮汐表》出版方式、各卷主要内容和《潮汐表》改正资料来源;主、附港潮汐推算方法◎任意时潮高和任意高潮时的计算方法;潮汐推算在航海上的应用◎7.2 潮流7.2.1 英版潮流海图图式;英版《潮汐表》中潮流预报表内容和潮流推算方法◎7.2.2 中版潮流海图图式;中版《潮汐表》中潮流预报表内容和潮流推算方法◎7.2.3 往复流每日最大流速和半日潮海区每小时平均流速的确定方法;利用回转流表或回转流海图图式预报潮流的方法◎14 磁罗经和陀螺罗经14.1 磁罗经14.1.2 磁罗经自差校正方法永久船磁对罗经的作用力○感应船磁对罗经的作用力及软铁系数○自差类型及特性○自差计算、自差系数计算及自差表制作○15 使用来自导航设备的信息保持安全航行值班15.3 VDR和LRIT简介○17 气象学基础知识17.3 气压○17.4 空气的水平运动-风◎11规则--《航海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17. 5大气环流○17.6大气湿度17.7大气垂直运动和稳定度○17.9雾与能见度◎18 海洋学基础知识18.1 海流18.1.1 海流基本知识18.1.2 世界海洋表层海流海浪○波高的测算及常用的统计波高○海冰○○○18.3.5 船体积冰的条件及船体积冰的预防○20 天气系统及其天气特征20.1 气团和锋20.1.1 气团锋20.2 锋面气旋○◎20.3 冷高压◎20.4 副热带高压○○ 1
船员适任证书考试重大调整2012年1月1日执行 1、学历:无限航区一、二等管理级均要求大专层次。 2.资历: 2.1 职务晋升:其中至少有6个月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低一航区或低一等级的船舶上任职; 2.2 再有效:可以在低一航区或低一等级的船舶上任职,(低职务任职确定待定。) 2.3在校实习资历视作为船上培训(实习、见习)资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一稿) 起草说明 一、第一章总则(1-5条) 1、修改适用范围 将原《规则》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在海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为“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评估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普通值班船员(培训合格证明)的考试、评估和发证办法由部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布。说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值班机工、值班水手等普通值班船员的证书明确为培训合格证,不属于适任证书。为充分履行公约,本次《规则》修订按公约对船员证书的划分,将我国船员证书主要分为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规则部分主要规定适任证书的要求,各培训合格证在《规则》中引出,详细规定在各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 需要考虑的问题:制定值班机工、值班水手等普通值班船员的考试评估发证办法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原《规则》及马尼拉修正案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对普通船员的相关要求。 2、修改GMDSS适任证书的适用要求 删除船长、驾驶员,将原《规则》“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的船舶……应持有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改为“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的船舶、近海移动装置、海上平台或设施上任职的无线电操作员应持有GMDSS无线电操作员适任证书。” 说明:部局2005年通知,明确了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不作为申请沿海航区船舶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的条件,无限航区的船长、驾驶员的GMDSS证书要求放在本规则“第三章船长和驾驶员”里要求。另外本次马尼拉修正案将无线电人员修订为“无线电操作员”。 3、修改主管机关 将原《规则》的主管机关改为“交通运输部”,原条文中指中国海事局的主管机关改为“国家海事局”。 说明:原《规则》主管机关是中国海事局,《船员条例》生效后出台的部令主管机关都变为了交通运输部,本次规则参照执行。 二、第二章适任证书(6-10条) 1、调整航区、类别和等级 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原无限和近洋合并)和沿海航区(原沿海和近岸合并),GMDSS适任证书的航区按原规则不变分为A1、A2、A3和A4海区;调整类别为A和B两类;等级参照原规则。无限航区分一、二等;沿海航区分一、二、三等。 说明:目前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划分复杂,航区分为无限、近洋、沿海和近岸4个航区,类别分为甲、乙、丙和丁4种类别,其中乙类和丁类适任证书船员数量很少,是“87”规则过渡到“95”规则的产物,目前全国也没有培养乙类、丁类船员的院校,原航区和类别划分
一、我的适任证书是2018年3月7日由海事局签发,证书有效期应该是5年,但是证书上显示截至日期是到2018年12月31日,请问是不是签发错了? 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18年7月1日停止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04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在此之前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所以现在各海事机构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都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并不是签发错了。 二、我是一名持有乙类船长证书的船员,证书在2018年9月份到期,听说11规则生效后,就没有乙类证书了,我的证书到时候还能不能用?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持有“04规则”无限、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同时,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原持有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换证工作。
所以,你现持乙类证书可以一直使用到证书到期日,2018年7月1日后通过补差培训之后,你可以将现有证书申请换发为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三、我是一名厨师,只持有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这两个合格证,以前这两个证是长期有效的,听说新考规下来后,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才能继续有效了,有这么回事吗? 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分培训合格证由长期有效变为5年有效<详细见下表),申请再有效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并考核通过。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工程、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