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屋顶光伏工程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订本
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屋顶光伏电站发电项目。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本程序的审批。
3.2
副总经理:负责电站运行规程的审批。
3.3
生产运维部:是公司电站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电站运维人员的培训和
日常管理,负责电站运行的组织和技术管理。
3.4
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负责运行规程
的编制,负责运行的技术管理和培训,负责运行数据的整理分析。
3.5
运维工:负责电站日常运行中的设备巡视、参数监视和记录、运行操作,设
备定期维护和一般缺陷的消除。
4. 管理过程
4.1
运维岗位设置
4.1.1
电站运行执行每月两次巡视。
4.1.2
每次配备运维工2人。
4.1.3
运行人员职责:
a)
值长:负责本值值班期间的电站运行管理,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与调
度联系,安排设备维护与缺陷消除。
b)
值班员:
危害安全运行的事情,否则应予以制止,并令其退出现场。
4.2.6发生事故时,除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
制室,以免影响事故处理,参加学习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4.2.7 事故处理时,除有关人员联系汇报与事故有关的事情外,无关人员不得
打电话询问,以免延误事故处理时间,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把事故经过向运
维部领导和工程师汇报。
4.2.8按时抄表,准确记录,实事求是,不伪造数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隐
瞒真相,记录本和报表应保持整齐清洁,正确,详细,不得代签。
4.2.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两票填写无差错,
操作监护严肃负责,对检修设备做到验收不合格不投用,检修安全措施不合
格不开工,工作现场卫生良好,投运正常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10使用电话联系工作应互报姓名(发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