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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辖区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种经济____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因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有关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故伤亡和损失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的责任。

1、本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超过县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的;

2、各部门(行业)当年____人数超过县下达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____%以上的;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4、各部门、各行业发生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____起(含____起)以上重大事故的;

5、因____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

6、发1

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反事故报告规定,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

4、对安全隐患不治理、不整改的;

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招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无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的;

8、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9、只重视安全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

10、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

2、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____抢救、调查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6、对事故不认真查处,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第五条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行业)和企业,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按事故管辖权限,分别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第六条对被下达《通知书》的单位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同监察、____、人事、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进行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涉及责任金缴纳和经济处罚的,由县安委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结果

及处理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行业)应在____个月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

第七条凡被县安委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通知书》的责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其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行业)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安全办备案。

第十条本制度由镇安全办和安监站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违____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____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亦称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相

应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社会____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____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

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____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从事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是导致生产事故多发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为作为和____两种行为,作为是指责任主体从事了

法律禁止的活动而触犯法律,____是指责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触犯法律。《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大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非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不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界限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有的是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那些是合法的行为,那些是违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____种: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____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____、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

____、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____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____同意的。

11.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1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3.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4.安全设备的____、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7.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9.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22.进行____、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3.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4.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2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28.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2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3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____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32.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3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

35.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二)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应急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对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或违章指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四)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五)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____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单位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

____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单位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局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局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局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四)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____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____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____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

12.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13.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4.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

15.因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三、行政追究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级(6)撤职调离岗位(7)开除留用(8)除名(9)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1、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2、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项目部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城建七公司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本着“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产品、活动或过程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项目部对安全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一)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司是项目部生产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职责中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发现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负责____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1.对项目部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____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____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辖区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种经济____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因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有关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故伤亡和损失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的责任。 1、本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超过县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的; 2、各部门(行业)当年____人数超过县下达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____%以上的;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4、各部门、各行业发生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____起(含____起)以上重大事故的; 5、因____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 6、发1 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反事故报告规定,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 4、对安全隐患不治理、不整改的; 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招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无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的; 8、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9、只重视安全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10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____,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或扣除国拨津贴或取消评优选先,或罚款100—____元不等,重大事故报请上级开除公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____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鼓励。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二)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五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 五篇》 第一篇: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 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公平、公正,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特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包洪凯 副组长:张卫东赵宏远王宏建赵继平 成员:李洪辉李文立吴明森吴战朝严少云崔小根蔡伟君 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分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

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三、生产安全责任追究 1、通报批评;分管范围的工作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出现干部违章指挥或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但没有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2、罚款;分管范围的工作存在隐患和问题。发现干部违章指挥或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通报批评仍没有按时整改的,或因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及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主要责任人提出罚款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3篇 【第1篇】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成立安全事故责任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 园长(直接责任人) 财务后勤 教学主任、聘用教师代表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1、按责论罚; 2、以警示、教育为主; 3、主管部门负责人员管理责任,连带追究; 4、追究时限不超过一学年; 5、追究程序透明、公正、不挟私报复; 6、容许被追究人辩解。 三、责任追究程序 1、事故发生后,责任评议小组成员从多角度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受损程度; 2、评议小组根据了解的情况讨论分析事故责任的划分,并得出初步的追究方案; 3、将评议情况面告责任人,听取责任人的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复议追究方案; 4、根据事故的轻重依程序作出公开批评、扣奖金、留校察看(考核基本称职)、 解聘(考核不称职)等处理,严重的报由上级行政机关处理; 5、一般事故一周内处理,重大事故二周内处理,特大事故一月内处理; 6、追究结果实行存档、公示、上报制度。 四、本责任追究制度在教职工会议上通过后实行。 【第2篇】铝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

指本矿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一切事故。 1、轻伤:指负伤后,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 2、重伤:指负伤后,根据国家规定经医生诊断为重伤的(本制度指一般重伤)。 3、严重重伤:凡发生下列工伤之一者,定为严重重伤。 (1)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需要开颅手术和严重脑震荡的; (2)耳部受伤需要切除手术(含单耳)并丧失听觉功能的; (3)眼部受伤造成单眼失明的; (4)鼻部受伤需要进行切除手术并丧失功能的; (5)人体的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包括二度以上); (6)内脏受伤:肝、脾、肺、肾、胃等需要进行较大胸腹腔手术或切除其中部分之一的; (7)主动脉血管断裂造成严重失血的; (8)四肢受伤需要进行截肢的; (9)手足受伤:截掉手指或脚趾二个以上的(其中有一个拇指或食指的); (10)其它部位受伤导致中枢神经损伤或肌腱损失致残的; (11)有害气体中毒致残的。 4、死亡。 (二)非伤亡事故 指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员工误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中断生产、设备损坏等事故。 1、一般非伤亡事故:指矿山三级事故、一般电气事故或障碍、一般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2、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矿山二级事故、重大电气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3、特大非伤亡事故:指矿山一级事故、特大电气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非伤亡事故。 4、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 (三)侥幸事故 指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可分为一般侥幸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第十三条由于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生产安全的,集团公司将按以下办法予以处理: (一)处理等级分为经济处罚、通报、黄牌警告、红牌警告、降薪或降级处分六个等级; (二)一年内获三次通报警告处一张黄牌警告; (三)一年内获二张黄牌警告处一张红牌警告; (四)对于失职违纪的责任者给予降薪或降级处分。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经济处罚; (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经检查发现逾期未整改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经济处罚; (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客运安全调度纪律,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有可能造成损害后果及严重社会影响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黄牌警告一次,并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处理或经济处罚:

(一)每发生一次翻车事故,死亡____人、重伤____人及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三起死亡____至____人的一般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一次职工因工死亡____人,或重伤____人责任事故的; (四)发生一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责任事故的; (五)安全____机构不健全,岗位责任制不落实,未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 (六)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三违”现象突出的。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上列第十九条规定处罚或按安全生产责任状处以罚款并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红牌警告一次。 (一)发生一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较大责任事故的; (二)检查发现特别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的; (三)安全工作落不到实处,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范文(4篇) 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财务资金安全、货物运输、业务风险为零。 5、现场违纪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辖区内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

注重作风和廉正建设;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认真落实公司2009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结合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公司、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各种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车间周查、部门月检时,须对重大危险源和 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建档,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五)、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财务、贸易、储运部门加强公司资金、财产、货物等物资流通领域的安全防护。 (六)、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三、安全奖惩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一)、人事行政部与安全主管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简介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人群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职责 1.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科室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医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程序4.1惩罚 扣罚责任科室长____元;扣罚事故科室安全员____元;扣罚分管领导____元。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二)为了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教育教学的稳步发展。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 1、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2、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凡年度内发生伤亡____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元及以上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和优秀。 4、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并进行行政、经济、法律处罚。 二、责任追究: 1、按照“____”负责制,各实验室、教学班的主要责任人为所辖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年级的学年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 2、各处室、部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一、概述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明确各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与责任。 二、职务过错责任追究 1. 职务过错的概念 职务过错是指任职人员在职务范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企业规章制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行为、不作为或者过失。 2. 职务过错责任的追究 对于任职人员在职务过错中,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1)情节较轻,未造成事故后果的,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2)情节较重,造成一定事故后果的,予以停职、降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3)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终止劳动合同。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 安全事故责任的界定

安全事故责任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不当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对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的制度。 2. 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程序 (1)事故调查和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责任认定: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将依据相关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和判断,认定事故责任人。 (3)追究责任:根据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过失程度,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 轻微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 一般责任:进行书面通报批评或者停职处理; - 严重责任:给予降职、终止劳动合同等处罚。 3. 责任追究的法律基础 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等,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规定,并与法律法规相一致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相关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班,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安全设施完善 企业应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及时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者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者个人签订合同或者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销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密切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赋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 、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 、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 、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 、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 、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造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 日上午 3 :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暂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泛博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时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 、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者培训。 2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造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 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____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____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____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对其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除按照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对单位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比照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因未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8)责任追究的方式1.诫勉谈话;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追究制度(精选6篇)

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追究制度(精选6篇)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追究制度1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理解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所以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异常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景。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景,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景。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适宜,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追究制度2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资料 3.1安全检查的类型 3.1.1综合性检查和专业(项)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成员企业/项目部对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专业(项)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设备设施/等等。 3.1.2按时间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3.2检查组织 3.2.1集团范围内安全检查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3.2.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篇

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篇 【第1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

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汇报 第八条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本车间值班干部。 第九条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车间)值班人员。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应立即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及公司其他领导和公司有关部室值班人员,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事故汇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 (三)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已经采取的措施; (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三章事故应急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工程部门中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工作环境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伤害。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明确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工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负责,并明确他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时,也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 2. 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等。制度中应包括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3. 安全生产责任的层级管理。在工程部门中,建立一套清晰的责任层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4. 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设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方法,对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同时,对未能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考核和处罚。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各类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总结。同时,还要探索事故的原因和成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加强安全防范。

6. 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工程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可以加强对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为了加强工程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特制定以下《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状》,以明确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明确 1. 工程部负责人应对工程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程部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并定期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全体员工始终以安全为重。 3. 工程部负责人应根据工程部的工作特点和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到位。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落实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本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制度。 一、副总以上矿领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矿长负责,矿长向法人负责,法人向全体员工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3、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每次罚款____元,重伤以上人生事故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参与分管范围的事故追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如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6、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8、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2条处罚。 9、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和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10、各分管领导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处理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乎,违者报矿研究处理。 11、副总以上领导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 ____元。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作详细的安排和布署。12、凡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____元。 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矿分管领导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____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4、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____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每一岗位不仅要承担自身专业工作,还要同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它是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为核心,以责任为纽带,实现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的一种管理模式。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以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要点和难点。 一、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这就意味着每个员工不仅要对自己的专业工作负责,还要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体来说,每一岗位要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岗位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做好岗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个岗位负责人要深入了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负责人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化体系,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具体来说,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根据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对

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应及时进行严肃问责,以形成严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氛围。 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点 1. 岗位安全责任明确:每一个岗位都应该明确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岗位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要求每个岗位负责人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岗位安全。 2.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是实施,要求每个岗位负责人要深入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到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形成严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氛围。 三、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难点 1. 岗位责任划分的难点: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证岗位责任划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是一个难点。 2.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难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个岗位负责人深入负责,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负责人可能无法全面、深入地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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