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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交货条件
交货条件

交货条件

又称价格条件、价格术语。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术语。

目前通常采用的价格术语是“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和“成本加运费和保险费价格”等。采用的交货条件不同,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交货条件,对简化磋商内容,缩短磋商过程与促进成交、节省业务费等都有积极作用

EFCD

国际贸易术语2000

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F组

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

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贸易条款

(一)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aron(…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

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

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

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C组

主要运费已付

CE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货到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动车组供货技术条件

第四部分动车组供货技术条件

25 3.8 污物处理 25 3.9 车内环境控制系统 3.10 车辆连接系统 26 3.11 车体结构 28 3.12 车上布置 29 3.13 车内设备 31 3.14 转向架 34 1.刖言 1.1 总则 1.2 运用条件 2.列车基本技术性能

25 2.1 构造原则 ......................... .. (7) 2.2 安全可靠性 ....................... (9) 2.3 保养与维修 ....................... (9) 2.4 环境保护 ......................... . (10) 2.5 动力学性能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 强度设计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 车辆密封 ......................... . (12) 2.8 空气力学要求 ..................... (12) 动车组的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 ........... (12) 3.1 主要技术参数 ..................... (12) 3.2 牵引传动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列车控制、监测与诊断 ............. (18) 3.4 制动系统 ......................... . (20) 3.5 辅助供电系统 ..................... (21) 3.6 旅客信息系统 ..................... (23) 7 供排水与卫生系统 3.7 23 3 .

车架铆钉供货技术条件讲解

QZZ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Z21050—2006车架用半圆头铆钉供货技术条件 2006-发布 2006-实施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责任签署 报批号 发布号 标准名称:车架用半圆头铆钉供货技术条件 标准起草人标准化 校对批准 审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QZZ21050—2006 前言 本标准是关于车架用半圆头钢制铆钉的供货技术条件标准,由于过去我公司对于车架用铆钉一直没有可行的技术标准,使采购和检验工作没有依据,因此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铆钉的尺寸、材料、力学性能指标、显微组织、表面防护及交货准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仅适用于重汽公司生产的豪泺系列、斯太尔王系列、斯太尔系列、黄河王子系列、豪运系列、豪骏系列、金王子系列等重型汽车车架大梁用钢制铆钉,作为厂家供货和质量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订; 本标准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统轮、董伦。

车架用半圆头铆钉供货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架用半圆头钢制铆钉的供货技术条件,主要包括铆钉的尺寸、材料、力学性能指标、显微组织、表面防护及交货准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汽公司生产的豪泺系列、斯太尔王系列、斯太尔系列、黄河王子系列、豪运系列、豪骏系列、金王子系列等重型汽车车架大梁用钢制铆钉,作为厂家供货和质量检验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05169—1979 汽车车架铆钉质量规范供货技术条件 Q450(GB/T867-1986)半圆头铆钉 JIS G 3507-1:2005 冷镦用碳素钢盘条 JIS G 3507-2:2005 冷镦用碳素钢钢丝 GB/T 6478 —2001 冷镦和冷挤压用钢 Q/320582 SG17-2005 优质碳素钢无扭控冷热轧盘条 JB/T 5074 低中碳钢球化体评级 GB116 铆钉技术条件

交货方案

附件九交货方案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所在地指定位置。 三、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四、交货进度 详见《项目施工进度表》。 五、运输条件 5.1 货物包装: 1.在所有货物包装发送前,我司负责以电报、传真或电传等方式,提前通知买方本次货物的发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发货清单同时随货物一起包装发送。 2.货物发运前,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指定地点。我司和供应商负责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失。 3.每件包装箱内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详细装箱单。每件包装箱外附有详细装箱单。 4.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 (1)收货人

(2)合同号 (3)收货人代号 (4)目的地 (5)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尺寸(长x 宽x 高,以厘米计)。 管材、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运时,小心轻放,排放整齐,避免油渍,不受剧烈撞击及尖锐物品碰撞,管材吊装不采用金属绳索,不抛、摔、滚、拖,由于因包装、装卸和运输所产生的货物损坏均由我司和供应商负责。 5.2 货物运输: 工程材料设备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运输不当容易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在本施工过程中我们分为远程运输和现场运输两部分进行管理。 1.材料、机具远程运输 材料(管、桥架、线)将根据本工程的进度,工程需求量及工地仓库面积的大小,采用一次性、分批由厂家或供应商点对点地在工地仓库交货。尽量避免多重周转引起的破损、划花、错漏和运输成本的增加。 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由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工程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2.系统设备和机柜的远程运输 大件设备如:机柜、设备模块箱等,凡涉及美观和有特别安装要求的、特殊用途的、专业性强的,由厂家或供应商点对点送货。在生产现场(即建设单位使用现场)待条件成熟时,由专业人员就位安装。最大限度地保证设备的完整性、资料设备附件的齐整、外型美观、开箱报验等工程手续的齐备,以一时的疏忽大意得到最快的纠正和补救。 3.材料、设备的施工现场运输

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供货方案

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供货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供货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供货方案 一、供货方案 (一)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二)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四)随箱文件 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五)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六)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七)发货作业 贴标签分货捆包、包装发货检查运到发货准备区发货日程堆放传票处理装车发货发货信息记录 (八)配送作业 因素决策各用户分布情况基本配送区域划分订单货品特性配送批次决定各用户的交货时间配送先后次序暂定各用户的订货量体积重量可调派状况车辆最大装载量重量限制车辆安排形式、种类自车、外雇车用户点卸货特性限制运送成本每辆车负责用户的决定交通状况用户点位置路径顺序送达时间限制性质货物形状容积重量车辆装载方式配送顺序决定二、供货质量保障的设施及措施 (一)供货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

BS EN10216-2:2002 中文版 压力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规定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

BS EN10216-2:2002 承压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合金与非合金与钢管 国家前言 本英国标准为欧洲标准EN10216-2:2002的官方英文版本。 本标准与BS EN10217-2:2002一起替代BS3059-2,BS3602-1,BS3604-1和已经废止的BS3606:1992标准。 目录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定义与术语 4符号 5命名与分类 5.1分类 5.2命名 6订货信息 6.1必要信息 6.2可选项 6.3订单示例 7制造过程 7.1炼钢过程 7.2脱氧过程 7.3钢管生产与交货状态 8要求 8.1总要求 8.2化学成分 8.3力学性能 8.4表面与内在质量 8.5直度 8.6端部处理 8.7尺寸,重量与容差 w w w . b z f x w .c o

9检验 9.1检验类型 9.2检验文件 9.3检试验大纲 10取样 10.1试验频次 10.2试样与试块的准备 11试验方法 11.1化学分析 11.2拉伸试验 11.3压扁试验 11.4管环拉伸试验 11.5扩口试验 11.6扩环试验 11.7冲击试验 11.8密实性试验 11.9尺寸检验 11.10目视检验 11.11无损检测 11.12材料标识 11.13复试,判别,再加工 12标志 12.1必要标志 12.2附加标志 13防护 附录A (参考)蠕变断裂强度值 附录ZA (参考) 参考书目 w w w . b z f x w . c o

前 言 本文件(EN10216-2:2002)由ECISS/TC 29“钢管与管配件”技术委员会制定,其秘书处由UNI 负责运作。 本欧洲标准应视同国家标准,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02年11月之前通过背书或发行等效文本对其予以承认,与之相冲突的原国家标准应予废止。 本文件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任命CEN 制定,支持欧盟指令的主要要求。 本文件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可参考附录ZA ,它也是本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N10216的其他部分是: 第一部分:规定室温性能的非合金钢管 第三部分:细化晶粒合金钢管 第四部分:规定低温性能的非合金与合金钢管 地五部分:不锈钢管 另一个涉及承压钢管的欧洲标准是 EN10217:承压用焊接钢管 根据CEN/CENELEC 的内部规章,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必须实施本欧洲标准,他们是: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尔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w w w . b z f x w . c o

DIN 17458-1985中文版特殊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无缝圆形钢管 交货技术条件

中文版仅供参考,请以原版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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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 17458-1985 1985 年 7 月
特 殊 要 求 的 奥氏体不锈钢圆形无缝管
标准中标一个●的条款是订货时应协议的内容,标有两个●●的条款是订货时可附加 的协议内容。

1. 适用范围 2. 一般要求 2.1 概念 2.2 检验等级 3. 钢种划分 4. 标记与订货 5. 要求 5.1 生产方法 5.2 交货状态 5.3 化学成分 5.4 力学性能与工艺性能 5.5 适焊性与可焊性 5.6 再加工与热处理 5.7 腐蚀化学特性 5.8 成品类型和表面状态 5.9 气密性 5.10 无损检测 5.11 尺寸、单位长度重量和允许偏差 5.12 物理性能 6. 检验与材料检验证明书 6.1 一般要求 6.2 检验场所 6.3 检验范围 6.4 取样与试样制备 6.5 检验的实施 6.6 复验 6.7 材料检验证明书 7. 标志 8. 索赔 9. 附录 A

1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特殊要求的,表 1 所列奥氏体不锈钢圆形无缝管。这种管主要用于压力容 器、设备和管道。 若用于特殊领域的技术规范 (如压力窗口技术规程 TRB, 压力容器协会规程 AD 通报) 没有其他规定,则本标准同样适用。 1. 2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要求的不锈钢圆形无缝管(DIN17456-85) 。 2. 一般要求 2.1 概念 所谓不锈钢,是指那些对化学侵蚀特质具有特殊耐蚀能力的钢。这种钢通常含有不小 于 12%(重量)的铬和不大于 1.2%(重量)的碳。 2.2 检验等级 本标准规定的钢管可按检验等级 1 或检验等级 2 交货。检验等级 2 的管和检验等级 1 的区 别在于前者扩大了检验范围。 ●检验等级的选择是用户自己选择的。 3. 钢种划分 本标准包括由表 1 所列牌号制成的钢管。●牌号的选择是用户自己的事。 4. 标记与订货 4.1 按本标准,钢管的标准称呼应按以下顺序标示: ----名称(管) ----尺寸标准的标准号(如 DIN2642 部分) ----管的特征尺寸(外径×壁厚) ----本标准的标准号(DIN17458) ----钢号或材料号(见表 1) ----管的成品类型代号(见表 6) 示例:按本标准选用 X6CrNiNb1810 钢(材料 1.4550) 、成品类型冷变形热处理酸洗(h) , 按 DIN2462 部分 1 外径 88.9mm 壁厚 4mm 的无缝钢管,其标记为: 管 DIN2462-88.9×4 DIN17458 —X6CrNiNb1810—h 或 管 DIN2462—88.9×4 DIN17458 —1.4550—h 4.2 ●在订货合同中,除 4.1 条规定的标准称呼外,在任何情况下均需写明需要数量(如总 交货长度) 、检验等级、长度种类(DIN2462 第 1 部分) 、要求定尺长度或精确长度时单根 长度、按 DIN2462 第 1 部分外径壁厚公差等级、按 DIN50049 材料检验证明书的种类以及 必要时可供参考的技术规范。示例:1000 米 管 DIN2462—88.9×4 DIN17458 —1.4550—h 检验等级 1 ,定尺长度 6 米 公差等级 D2、T3,证明书 DIN50049—3.1B 4.3●●此外,订货时还可按标两个点的条款,就其他细节协商。 5. 要求 5.1 生产方法 5.1.1 如果订货时没有商定某种特殊冶炼方法,则钢管用钢的冶炼方法由生产厂决定。 5.1.1.1●●冶炼方法可按协议直接通知用户。 5.1.2 按本标准,钢管采用热轧或冷轧、热挤压或冷拉拔,或者这些方法的联合方法生产。 如订货时无其他协议,钢管的制造方法由生产厂决定。 5.2 交货状态 钢管可按表 6 所列成品类型交货(参见 5.8 条) 。热处理应遵守表 5 的数据。热挤压管 如果变形后从固溶退火温度区水淬,则应认为热处理的要求已得到满足。 5.3 化学成分 5.3.1 熔炼分析 钢的化学成分,其熔炼分析1值必须符合表 1 的规定。如果钢的力学性能与工艺性能、
1:
如果供应的是连铸坯,则“熔炼”一词应换成“浇注单元” 。 2

【优质】延迟交货情况说明-word范文 (2页)

【优质】延迟交货情况说明-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延迟交货情况说明 篇一:延期交货情况说明 延期交货情况说明 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201X年10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精煤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T供(YL)201X101203,合同数量5000吨,交货时间为201X年10月12日至201X 年10月31日,截止本日止我公司仅供货1397.56吨,尚欠3602.44吨,现就我公司出现延迟供货一事作如下说明: 因我公司10月25日下午3时操作工人违反操作程序至使压力机损坏,以致不能正常洗煤,压力机设备从山东发货过来,现已于11月30日收到设备,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安装调试,争取尽快恢复生产。 请贵公司考虑与我公司的长期合作以及我公司的客观困难,给予充分理解及支持,申请解除本批次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我公司将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恢复生产,并在即日开始发货,现保证于201X年11月15日前供足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数量。特此说明 黔西南州荣兴矿业有限公司 201X年10月31日 篇二:延期交货说明 延期交货说明 XXXXXXXXXX公司: 我司与贵方签订的XX合同协议书原计划于XXXX年X月X日提货。我司于XXXX年X月X日接到XX生产厂家XXXX公司的告知,XXXX外包装在海运过程中损坏。因XXXX属于精密部件,为了给贵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电梯设备,我司与XXXXXX公司沟通后要求对方开箱,对外包装损坏的XXXX进行检测。根据以往经验,XXXX的检测需2周左右,如XXXX无问题,将会更换包装继续发货。我司对于延期交货给贵方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我司承诺将竭力缩短延迟的时间,恳请贵方谅解。

弹条供货技术条件

运基线路[2000]396号 弹条Ⅲ型扣件供货技术条件之二弹条供货技术条件

弹条供货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弹条Ⅲ型扣件弹条的型式尺寸、技术要求、实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与标志。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弹条Ⅲ型扣件弹条。 2. 引用标准 GB1222 弹簧钢 GB23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法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3. 型式尺寸 弹条的型式尺寸应符合专线(01)3328-3的规定,需检查的尺寸如图1所示。

4. 技术要求 弹条的材料为60Si2Mn热轧弹簧钢,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22的规定,钢材应无表面损伤和内部缺陷。 弹条硬度为HRC44-48,取其心部或表面硬度。 弹条小圆弧部分不得出现明显折痕,用?的圆柱往小圆弧内侧任意位置靠,所靠位置均与圆柱相切。 弹条表面不得有裂纹,不得有影响操作或有碍组装的毛刺,由成型工具造成的压痕应平滑,并无尖锐的刻痕。 弹条中肢下表面或趾端上表面应有永久性厂标。 弹条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并保证产品发到用户不生锈。 扣件在标准状态下组装时,由弹条产生的扣压力应不小于11KN。弹条经500万次疲劳试验后不得折断,残余变形不大于1mm。 5 试验方法 弹条硬度试验 5.1.1 硬度试验方法按GB/的规定进行。 5.1.2 弹条中肢的下部表面应磨平,在硬度计上于该处进行硬度试验,每一受检弹条打三点硬度值,读数精度为,取算术平均值为其硬度。 5.1.3在弹条中肢截取一段,在截面的心部进行硬度试验,方法同条。 弹条扣压力试验 5.2.1 弹条扣压力试验如图2所示。

5.2.2 用弹条安装工具把弹条装在特制安装座上。 5.2.3安装Ⅲ型弹条扣压力测试器,使测试器的夹钳夹住弹条的趾端(在压扁部分中间截面)。 5.2.4调整千斤顶的顶头高度,使吊杆处于即将受力的状态,同时使测试器的承载梁呈水平状态。 5.2.5 调整百分表盘面,使百分表的长针指零。 5.2.6用压油杆给千斤顶施加油压,测试器的吊钳夹住弹条逐渐提升。当弹条趾端下表面与安装座之间刚好能插入的塞尺时,保持千斤顶的油压不变,读取百分表的读数。 5.2.7根据III型弹条扣压力测试器百分表的读数与吊钳拉力关系计算得到弹条的扣压力。 (注:本试验也可采用其它类型的扣压力测试器) 弹条的疲劳试验

多联机供货安装技术标准

多联机供货及安装技术标准(一)供货及安装技术标准要求 1.主要性能参数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配置、技术安装要求、室内允许噪声等级 执行规范标准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303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 141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范、标准,且以上规范、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自动按最新现行版执行。 2.1配置要求 2.1.1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冷媒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合理选用线式、集中式等冷媒管道布置方式,并应进行冷媒管道布置优化; b 冷媒管道的最大长度及设备间的最大高差等,不应超过产品技术要求; c 冷媒管道的管径、管材和管道配件等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用,且其主要配件应由生产厂配套供应。 2.1.2下列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等均应采取绝热措施: a可能导致冷热量损失的部位; b有防止外壁、外表面产生冷凝水要求的部位。 2.1.3 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冷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b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均应采取防止“冷桥”、“热桥”的措施。

c 当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 d 室外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硬质保护层。 2.1.4多联机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与监测系统,并应根据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设计。 2.1.5多联机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连接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2.2技术安装要求 2.2.1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应与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装饰等专业相互协调,合理布置。 2.2.2 多联机空调系统中室内机、室外机、管道、管件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备外表面应无损伤、密封应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 2.2.3 空调用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不得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安装机组时,应留有足够的检修保养空间,同时应满足整体美观要求。吊装的室内机吊环下侧应采用双螺母进行固定。现场安装的室内机应进行防尘保护。风管式室内机与管道之间宜采用软连接。 室外机安装时,应确保室外机的四周按照要求留有足够的进排风和维护空间,进排风应通畅,必要时室外机应安装风帽及气流导向格栅。室外机应安装在水平和经过设计有足够强度的基础和减振部件上,且必须与基础进行固定。室外机安装时,基础周围应做排水沟。当室外机安装在屋顶上时,应检查屋顶的强度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2.2.6制冷剂管道的施工: a制冷剂配管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铜管切割必须使用专用割刀;切割后的铜管开口应使用毛边绞刀去除多余的毛边,应用锉刀磨平开口并把黏附在铜管内壁的切屑全部清除干净。

bsen10083-1中文版参考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BS EN 10083-1 淬火与回火钢 1: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国必须遵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内部规则,根据本规则的规定,本欧洲标准具有不经任何改动而成为国家标准的地位。 如提出申请,与这类国家标准有关的最新目录与文献书目可从中央书记处或任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处获得。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 员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的任何其它语言、且通知中央书记处的版本均具有与官方版本同等的地位。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与英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目录 序文 1. 范围 2. 规范参考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指定 分类 指定 5. 将由买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指令性的信息资料 选项 6. 加工工艺 概要 除氧 热处理和表面条件 炉批分隔 7. 要求

化学成分,淬硬性和机械性能 切削加工性 半成品和棒条的剪割性 结构 内部的完整性 表面质量 尺寸,尺寸和外形的公差 8. 检查 测试程序和文件类型 测试频率 检查测试 9. 样品和试件的准备 样品和化学分析的选择和准备用于机械测试的样品和试件的位置和方向用于硬度和淬硬性测试的样品的位置和准备样品和试件的确认 10. 检测方法 化学分析 机械试验 硬度和淬硬性的测试 重复测试 11. 记号,标签和包装 附录A(规范性)机械性能的等效断面 附录B(规范性)选项 附录C(参考性)其他相关标准 附录D(参考性)依照此欧洲规范性产品尺寸标准应用 附录E(参考性)决定非金属含物

动车组供货技术条件

动车组供货技术条件-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四部分动车组供货技术条件

目录 1.前言 (3) 1.1总则 (3) 1.2运用条件 (3) 2.列车基本技术性能 (7) 2.1构造原则 (7) 2.2安全可靠性 (9) 2.3保养与维修 (9) 2.4环境保护 (10) 2.5动力学性能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强度设计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车辆密封 (12) 2.8空气力学要求 (12) 3.动车组的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 (12) 3.1主要技术参数 (12) 3.2牵引传动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列车控制、监测与诊断 (18) 3.4制动系统 (20) 3.5辅助供电系统 (21) 3.6旅客信息系统 (23) 3.7供排水与卫生系统 (23) 3.8污物处理 (25) 3.9车内环境控制系统 (26) 3.10车辆连接系统 (27) 3.11车体结构 (29) 3.12车上布置 (30) 3.13车内设备 (32) 3.14转向架 (35)

风机供货技术标准

风机供货技术标准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施工范围 1、乙方负责甲方项目消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平时送风机、平时排风机的供货工程。 2、进场时间:暂定为日,具体每批次货物的交货日期为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30日内将该批次全部货物到货并交付甲方。 3、交货地点:。 4、质保期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甲方、监理及政府其他行政部门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二、技术标准 (一)风机供货工程技术标准 1、执行规范标准 1.1GB/T 1236-2000《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1.2GB/T 2888-2008《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1.3JB/T 8690-1998《通风机噪声限值》 1.4JB/TQ 339-84《通风机产品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1.5JB/T6886-2010《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1.6JB/T 8689-1998《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1.7GA 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1.8GB 10178-2006《通风机现场试验》

1.9ZBJ 72039-90《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 1.10JB/T 9101-99《通风机转子平衡》 1.11JB/T 6445-2005《工业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1.12JB/T 6444-2004《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13JB/TQ 334-87《通风机振动精度》 1.14GB 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管进行性能试验》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范、标准,且以上规范、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自动按最新现行版执行。 2、货物质量及材料要求 2.1性能参数: 详见本合同附件1。 2.2技术要求 1风机外壳应是钢板制成,采用至少60徽米厚聚酯烤漆,筒体应整体翻出90度的法兰边。 2叶轮宜采用铸铝合金,聚酯塑料、钢板制成,叶片应可手动调校,而无需把叶片拆出。叶片与轮壳之间应刻度显示出风机叶片的调校角度,并有调校范围的限制,防止风机过载。 3电动机的保护标准应达到国标要求即可。 4如无风管接驳的风机, 出场时需配镀锌钢网。 5风机应设有安装架, 防振弹簧、减震垫、配套法兰等。

BS EN 1559-1铸造-交货技术条件

英国标准 BS EN 1559-1: 1997 铸造——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一般条件 欧洲标准EN1559-1: 1997已被采用为英国标准。 ICS77.140; 77150 除非版权法许可,否则无BSI(英国标准协会)的批准,不得复制本文。

引言 本英国标准是欧洲标准1559-1: 1997的英文版本。 英国参与标准起草的事宜委托给技术委员会ISE/NFE/9——铸造技术,该委员会有如下责任: ——帮助询问者理解标准的正本内容; ——向欧洲委员会呈交关于标准解释的咨询或修改意见,并及时告知英国相关部门; ——监控国际和欧洲的相关发展情况,并在英国公布。 从秘书处可以获得一份该委员会的组织成员名单。 相互参照 本文中提到的执行国际或欧洲标准的英国标准可以在BSI(英国标准协会)的标准目录中标有“国际标准对应索引”的部分查到,也可以通过BSI标准电子目录中的“Find”工具查找。 遵守英国标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法定义务。 页数概要 此文件由封面、封面内页、欧洲标准的标题页、2到14页、封底内页和封底组成。 该英国标准是在工程师学会的指导下编写的,在标准学会授权下出版并于1997年11月15日生效。

欧洲标准EN 1559-1 1997年6月 ICS77.180 描述词:铸造工程、合金、定义、供求关系、命名、制造、规格、测试、检验、包装、唛头、一般条件。 英文版本 铸造——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一般条件 本标准于1997年5月2日被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批准通过。CEN成员必须严格遵守CEN/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欧洲标准原封不动的成为国家标准的条件。 通过向秘书处或任何CEN成员申请,可获得最新的关于国家标准的列表和参考书目。欧洲标准有3个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经CEN成员翻译成其所在国语言并通告秘书处的版本和官方版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CEN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秘书处:布鲁塞尔司达沙大街36号,邮编:B-1050

标准规范关于交货检验等的规定

国家建设行政法规及标准规关于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强度检验试件的留置、养护及试验和结构实体检验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摘录):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 第10.1.2条: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

第10.1.5条: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第10.3.1条: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第10.3.2条: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完成。 第10.3.3条: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第10.3.4条: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第10.3.5条: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样,其取样频率,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应按GB50204规定执行。 第10.3.6条: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第10.3.7条: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GB 50666-2011,2011年07月29日发布,2012年08月01日实施) 第3.3.1条:承担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第3.3.5条: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交货单明细表

1.2文档变更 1 开发类型 [请将相应的开发类型右边的方框用黑色填充] 2 业务需求概述

现有/样本报表 3 功能规范 3.1 程序开发优先级 [请在相应的优先级下的方框用黑色填充] 3.2 权限要求 [请在此描述对于本程序执行所需要的权限要求] 权限对象: 装运点:V_VBAK_VKO

销售工厂: 3.3 程序运行频率 [请在此选择本程序的运行频率,并按照业务需要,说明具体的频率要求,例如,每日:具体到时;每周:具体到日和时;每月:具体到日和时;每年:具体到日和时] 3.4 选择屏幕设计及其布局 销售工厂到 装运点到 装运条件到 客户到 物料到 交货单号到 交货单凭证日期到 发货过账日期到 全部 已发货过账 未发火过账

3.5 参数和选择条件 [请在此处填入选择屏幕的相应信息] 按照销售工厂:M_MSEG_WWA 装运点:V_LIKP_VST [注:P代表PARAMETERS,输入为一个单值;S代表SELECT-OPTIONS,输入为一个范围]

备注: 1、选择屏幕上就的“全部”、“已发货过账”和“未发货过账”,不可以同时选择,默认为“全部”就是将所有“已发货过账”和“未发货过账”的单据都选取出来。 2、在选择条件时,加入各个字段的Search help。 3.6 选择屏幕检查确认 4 程序输出格式 4.1 输出布局及样式 4.2 对于输出的要求 [请在此处说明对于输出报表的各个项目的要求] 备注: 4.3 业务大概逻辑 4.4 前台业务截图 [请在此处附上前台业务的截图,并将所要取出的字段标记出来] 各相关字段取数逻辑: 1、选择已发货过账和为发货过账时的取数。 选择VBUK-WBSTK。(发货过账标志:C或A)A:显示为未过账,C:显示为已过账。 2、交货单凭证日期

护轮轨供货技术条件

附件一 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需求明细表 需求明细表01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垫资期满后(如果无垫资要求或超过垫资结算部分,则支付期应从结 算后开始计算)的第 2 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剩余的20%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如果无垫资要求或超过垫资结算部分,则支付期应从结算后开始计算)支付,可支付不超过50%的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可由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或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开商业承兑汇票) 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 6、工地车板交货。

附件四:护轮轨供货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节规定了成都轨道交通工程轨道系统护轮轨的总体要求、安装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质量要求等。 2 总体要求 2.1 护轮轨应满足本线相关技术标准。 2.2 护轮轨安装位置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第7.7.1条确定。护轮轨安装应确保即使列车在脱轨的情况下也能阻止列车冲出轨行区。 2.3 护轮轨装置为重要的安全部件,应采用具有成熟运营经验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3 安装要求 3.1 基本轨为60kg/m 钢轨。 3.2 轨底坡1/40。 3.3 护轨轮缘槽宽度为75~100mm,具体安装尺寸由供货厂商根据安装地段的线路与运营条件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确定。 3.4 护轨最高点与基本轨顶面高差为10(+2/-5)mm。

(整理)DIN26713紧固件交货技术条件温度在200℃至+700℃之间用具有特殊机械性能的螺纹连接件.

德国标准1993年8月 此标准由柏林Bauth出版公司发布DIN 267第13部分1993年8月

DIN 267第13部分的第2页 2.1 使用温度在零下200至零下10摄氏度( -200℃至-10℃ ) 之间的原材料要求 表1:原材料 2.2 使用温度在零下10度至零上300摄氏度之间的强度等级 表2 强度等级(原材料)

DIN 267第13部分的第3页表3:对于强度等级为5.6和8.8级紧固件的热屈服极限 2.3 使用温度在300摄氏度以上的材料要求 表4: 原材料

DIN267第13部分的第4页 表5:螺母与螺丝材料的有目的搭配 备注:如果按照第2.3节一旦使用了拉伸壳,则螺丝的选材要与之一致。 如果螺母的材料选得过于柔和,那么在高温状态下,一旦当强度达到螺丝材料的最大值时,那么螺丝很快就会松弛下来。因此,螺母与螺丝的原材料强度特性(即热屈服极限)的比值必须大于0.7。 3.标记符号 按照规则,连接元件的标记符号必须通过来源符号、原材料符号、强度等级(按照表

格1、2、4)来标注。 标记选择时如果没有特殊的协调方式的话,应该按照DIN EN 20 898的第1部分、DIN ISO 898第2部分、DIN ISO 3506或者DIN 2510第3部分至第7部分的规定来选择。 4.产品标注 在机械连接元件(包括冷硬化处理与热固定等原料)的产品标注中,对于强度等级或者原料说明,都应当重点突出。例如:

DIN267第13部分的第5页六角螺丝ISO4014—M 12 X 80 —26 CrMo4 六角螺母ISO4032—M 12 —5-2 螺栓DIN2510 LM30 X 200—X8CrNiMoBNb 16 16 此外,对于使用温度较高的机械连接元件,如果按照DIN 267第29部分产品等级为T1、T2、T3,则在产品标注中应当格外注明,例如: 六角螺丝ISO 4014—M 12 X 80 —8.8 —T1 螺栓DIN2510 LM30 X 200 —24 CrMo 5 —T2 5测试 5.1对原料以及力学性能的测试 如果连接元件在生产过程中,在机械加工的最后环节中没有进行热处理,那么在对钢材的测试中,钢材规范已经足够。对冷、热定型的零件,在最后的热处理之后(尽可能对成品)方能进行测试。对于下列不同的产品,测试有不同的规范: a)(按照2.2节规定)标有强度等级的螺丝以及相似零件,必须按照DIN EN 20 898 第1部分进行测试; b)(按照2.2节规定)标有强度等级的螺母以及相似零件,必须按照DIN ISO 898第2部分进行测试; c)DIN ISO 3056中的零件,必须按照该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测试; d)冷硬化钢(参见2.1节)以及热固定钢(参见2.3节)制造的零件,必须参照DIN EN 20 898 第1部分以及DIN ISO 898第2部分进行测试。 5.2 交货时决定是否接受货物的测试(验货测试) 如果在定单时,没有附加的规定,则验货测试按照DIN ISO 3269进行。 5.3产品特性的证明 在该证明中,可以插入原料测试的证书(原料测试按照DIN 50 049进行)

交货方式及付款方式说明

1.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 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5.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6.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7.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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