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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从2015年社保基数已经调整,具体缴费数据如下:

一.企业职工(本地) (基数为2688)

养老—高保:单位376.3元/月个人215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二.个体工商户职工(本地)(基数为3584)

养老—高保:单位358.4元/月个人286.7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三.外来务工人员—需要自己交纳养老保险费142.1元/月养老保险:单位205.8元/月个人117.6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107.5元/月个人26.9元/月

失业保险:单位24.8元/月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五险共计:单位交399.9元+个人交144.5元=544.4元四.自谋职业者,个人(基数为1470—3584)

养老—高保:645.1元/月7849.2元/年

—低保:264.6元/月3175.2元/年

医疗—基本268.8元/月3225.6元/年

—住院:134.4元/月1612.8元/年

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缴费 比例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 ( % ) 个人缴费 ( %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合计养老医疗失业合计 城镇职工保险 比例21.0 % 11.0 % 1.5 % 0.5 % 1.0 % 35.0 % 8.0 % 2.0 % 0.5 % 10.5 % 最高缴费额 15108元 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332.5元45.4元15.2元30.3元1058.1元241.8元60.5元15.2元317.5元备注本年度的最高缴费额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300 %;最低缴费额为5036元的60 % 综保过渡城保 比例21.0 % 6.0 % -0.5 % -27.5 % 8.0 % 1.0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166.2元-13.9元-761.8元221.6元27.7元-249.3元备注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注(1)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2)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3)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4)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6) 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7) 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社保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及标准(中心城区) 以下是社保处 2014年7月份起最新调整的单位五险一金或五险最低档及最高档缴纳基数(有部份单位核定工伤在 0."5%以上的这个最低档缴纳标准会有区别哦),比例及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一金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130020% 8% 0.50% 2% 0.70% 8.0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2 10 4."00 90 0."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20 8."0012 9 6."39个人缴费 小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20% 8% 0.50% 2% 0.7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 2 79 6."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10 8 8."39个人缴费小计2%+7元53."33 0% 1% 0% 0."00 2 3."17 0.00 29 1."48 2%+7元53."33 0%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从2015年社保基数已经调整,具体缴费数据如下: 一.企业职工(本地) (基数为2688) 养老—高保:单位376.3元/月个人215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二.个体工商户职工(本地)(基数为3584) 养老—高保:单位358.4元/月个人286.7元/月 医疗—基本:单位215元/月个人53.8元/月 —住院:单位134.4元/月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 单位40.3元/月农村个人不缴费, 城镇户口13.4元/月 生育保险: 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按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三.外来务工人员—需要自己交纳养老保险费142.1元/月养老保险:单位205.8元/月个人117.6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107.5元/月个人26.9元/月 失业保险:单位24.8元/月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21.5元/月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40.3元/月(按行业费率变动) 个人不缴费★★★五险共计:单位交399.9元+个人交144.5元=544.4元四.自谋职业者,个人(基数为1470—3584) 养老—高保:645.1元/月7849.2元/年 —低保:264.6元/月3175.2元/年 医疗—基本268.8元/月3225.6元/年 —住院:134.4元/月1612.8元/年

2020社保缴费基数及最新消息

2020社保缴费基数及最新消息 参加过社保的市民都知道,每年的社保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改和完善,因此,这也就需要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每年都需要去注意这些调整。只有这样了之后,才可以在将来的社保路上参与的更加顺利。 (一)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文章四个方面的解释就是对于最新社保调整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么关于这些社保的问题,还有哪些在2015年有了新的调整呢? 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大连社保在最新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上值得各大城市借鉴和学习。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

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 额为基数缴纳。据了解,根据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贵阳市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572.9元,现调整后 为1685.4元,相比之下增加了112.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从205年7月起对 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 一次性进行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个 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参见附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可到贵阳银行办理,2015年7月正常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并补扣1-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确保7月20日前保存折中有 足量的余额,以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所以说,对于那些已经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来讲,不仅需要把握好这些基本的问题,还需要把握的那就是在将来的社保的新政策情况。对于未投保的人员,也需要去了解。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注:工伤比例阶段性调整由原来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 调整时间: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 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 公司个人 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 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 失业:1300*2%=26 1300*1%=13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征收品目名称统筹区调整时间缴费基 数上限 (元) 缴费基 数下限 (元) 说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农转居养老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2014年7月1 日 134041742上省平*300%下市平*3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金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 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补充医疗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住院保险 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 保险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失业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其他险种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序号保险险种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 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030—18162 14% 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 8% 2 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632-18162 6.20% 2% 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6054 0.60% 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6054 0.45% 0.10% 3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18162 0.50% 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30 0.20% 0 4 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18162 0.40% 0 5 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2030 2% 1% 6 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808—30271 5%—20% 5%—20% 7 残疾人保 障金 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 其他收费项目或 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 政策详解1、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2014年上海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明细表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 保险 工伤保 险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3022-15108 元(注1) 21%8%11%2% 1.5%0.5%1%0.5% 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 户3022-15108 元 个体业主 缴付21%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8% 个体业主 缴11% 个人(包 括业主自 己)缴2% 个体业主 缴付1.5%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0.5% 1%0.5% 灵活就业人员3022-15108 元 29%13%………… …… 0.5% (注2) 非正规就 业劳动组织从业人 员3022-15108 元 29%13%2%1%0.5% 外来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 21%8% 11%2% 1.5%0.5%1% 0.5% 2770元 (注3) 6% (注3) 1% (注3) ……………… 原参加小 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注4) 21%(注4)8%(注4) 11% (注4) 2% (注4) 1.5%0.5%1%0.5% 失业人员 3022元 (注5) ……13%(注5)………………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深户)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3.03.01--2013.06.30 查看最新非深户社保基数调整情况: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非深户) 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 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再提升到1600元。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4595。 1600 ≤个人工资≤ 4595*3 (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 — 13785元)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3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4595。 4595*60% ≤个人工资≤459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600*14%=224元,个人 1600*8%=128元 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其中单位有0.5%的缴费比例包含在生育保险中,缴纳医疗保险即含有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单位 2757*7%=192.99元,个人 2757*2%=55.14元 未包含生育保险的算法: 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2%,共计:8.5% 。 最低缴费:单位 2757*6.5%=179.205元,个人 2757*2%=55.14元 2%,个人1%,共计3%。 0.4%,0.8%,1.2% 选一。 (具体缴纳比例是根据所属行业来划分,详情请看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政策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社保2015年7月调整后缴费标准

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5年7月执行) 09年在职职工年均工资46723元,月均工资3894元。2010年均工资50456元,月均工资4205元 11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55143元,月均工资4595元。12年年均工资59010元,月均工资4918元 13年度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2619元,月均工资5218元。14年度在岗职工年均工资72651元,月均工资6054元 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最高基数不高于月均工资的300%(18162元)。一档医疗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月均工资的60%(3632元),不高于月均工资的300%(18162元);二、三档医疗按市月均工资缴费(现为6054元),18岁以下生育险不缴费。 深户:最低基数:2030 养老:单位2030*14%=284.20元个人2030*8%=162.40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伤:单位2030*0.6%=12.18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医疗:单位3632*6.20%=225.18元个人:3632*2%=72.64元(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低于月均工资的60%)*生育:单位2030*1%=20.3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单位2030*1.8%=36.54元个人2030*1%=20.30元(以本市最低工资为基数,不以投保基数变更) 非深圳户口:最低基数:2030 养老:单位2030*13%=263.9元个人2030*8%=162.4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伤:单位2030*0.6%=12.18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档(住院)医疗:单位6054*0.6%=36.32 个人6054*0.2%=12.11(以市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不以投保基数变更) 三档(劳务工)医疗:单位6054*0.45%=27.24元个人6054*0.1%=6.05元(以市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不变)生育:单位2030*1%=20.3元-----------------------------(以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单位2030*1.8%=36.54元个人2030*1%=20.30元(以本市最低月工资为基数,不以投保基数变更) 说明:1、此表仅供参考,如有变更以社保实际缴费为准,2、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必须三选一,3、工伤、失业、生育为必选项)3、2014年1月开始医疗险种在同一单位参保后第二个年度才能变更(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深户本人只可以缴费养老和医疗(选一或二)缴费比例跟单位缴费相同。 制表人:xiehuanfeng qq81483671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情况,史上全面

实用文档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户籍缴费比例比例分配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共济个人帐户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10.82元 工伤保险0.5%(单位承担)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27.06元27.06元 生育险无 工伤险10.82元10.82元 失业险0.5%(单位承担)

实用文档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 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 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武汉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中心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2039.3 20% 407.86 8% 163.14 571.00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计算。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0.5% 9.61 0 9.6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13.45 1、2012年武汉市岗平工资为45643元/年,月均3803.58元,社平工资为48943.2元/年,月均4078.6元。 2、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岗平的50%,即4078.6*0.5=2039.3元。 3、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缴纳基数为:2010年社平的60%,即3202.33*0.6=1921.4元。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23.06 227.78 850.84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远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1937.3 20% 387.46 8% 154.98 542.44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1% 19.21 0 0 19.2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0 13.45 社会保险缴纳注意事项 1、新参保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职工登记表一张; 2、之前在武汉市区参保的,需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的帐号;需要补缴的,自行补缴。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12.26 219.62 831.88

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通知

关于2014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 一、2014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2277386.html,,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陕西省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陕西省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2013-08-19 09:46:15|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西安市市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相关通知,确定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2013年度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695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082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217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市人社发【2013】237号文件,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846元,2012年度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为3821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463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由于职介机构的医疗保险户属于灵活就业户,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严格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确定,最低不能低于2479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由于和医疗保险采用同一基数,故也参照此缴费基数办理。 注意:各单位申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于和医疗/生育保险必须为同一基数,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二、申报补差对象: 养老保险从2013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2012年12月正常缴费人员) 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从2013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自2013年7月在人才中心正常参保缴费的所有人员)工伤保险从2013年7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年审申报对象为2013年7月正常缴费人员) 注:要求年审后五险人员必须统一;如基数调整需补差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均从2013年1月起补差,工伤保险从2013年7月起补差额。 2、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二〇一二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陕人社函〔2013〕343号,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 3、你选择80%的档级,那么2013年你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缴费金额=44330*80%*20%=7092.80元,如果后半年缴费是会被追加一定的利息的

2013年社会保险(社保)基数比例一览表

2013.07-2013.12月合肥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比例表 户口基 数 类 型 险种 缴费 基数 (元 )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 行 时 间 比例(%)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金额 (元) 2 1 3 年 7 月 至 2 1 3 年 1 2 月 无区分最 低 基 数 养老保险 230520.00%461.008.00%184.4028.00% 645.40工伤保险 23050.50%11.530.5% 11.53 失业保险 2305 1.00%23.05 1.00%23.05 2.00% 46.10 生育保险 23050.80%18.440.80% 18.44 医疗保险 23058.00%184.40 2.00%46.1010.00% 230.50重大疾病 补助 定额15.0015.00合计30.30%713.42 11.00 % 253.5541.30%966.97 最 高 基 数 养老保险 115 23 20.00%2304.6 8.00% 921.84 28.00% 3226.4 4 2 1 3 年 7 月 至 2 1 3 年 1 2工伤保险 115 23 0.50% 57.62 0.50%57.62 失业保险 115 23 1.00% 115.23 1.00% 115.23 2.00% 230.46 0生育保险 115 23 0.80% 92.180.80%92.18 医疗保险 115 23 8.00% 921.84 2.00% 230.46 10.00% 1152.3 0 重大疾病补 助 定 额 15.0015.00 合计30.30% 3506.4 7 11.00 % 1267.5341.30% 4774.0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指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三项再加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两项。这五个险种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社保的特点、缴纳及使用有助于我们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 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 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元,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么就是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190元,那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41 3元,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元。 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以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例说明 自上海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2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缴费标准,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3年度(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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