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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XG 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XG J302.06—2005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2005—08—30发布2005—09—30实施

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XG J302.06—2005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2)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2)

3 CNG场站工程的分类及作业流程 (3)

4 工程施工 (4)

4.1一般规定 (4)

4.2材料和设备检验 (5)

4.3土建工程 (9)

4.4工艺设备安装 (11)

4.5工艺管道安装 (13)

4.6 管道压力试验 (24)

4.7电气仪表施工 (26)

4.8防腐蚀工程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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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XG J302.06—2005压缩天然气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场站的工程施工与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CNG加气母站、标准站、子站、卸气站的工程施工与验收。

1.3 CNG场站工程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以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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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765 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

GB9330.1 塑料绝缘电缆一般规定

GB12706.1 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6170 1型六角螺母

GB901 等长双头螺柱 B级

GBJ9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0613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

SH3510 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21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SH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64 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

JB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TJ033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3.CNG场站工程的分类及作业流程

3.1CNG场站工程的分类

按照GB50156的规定,将CNG加气站分为三种类型:CNG加气母站、CNG标准站(CNG 加气站)、CNG加气子站。另外还有专门为城市管网输送天然气的CNG卸气站。

3.2 CNG加气站的作业流程

3.2.1CNG加气母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1。

图1加气母站作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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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J302.06—2005 3.2.2 CNG标准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2。

图2标准站作业流程图

3.2.3 CNG加气子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3。

图3 加气子站作业流程图

3.2.4 CNG卸气站的作业流程框图,见图4。

图4场站CNG卸气站作业流程图

4 工程施工

4.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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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工艺装备、电气仪表的产品说明书进行,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照公司《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

4.1.2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施工部署;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质量保证措施;

―――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措施。

4.1.3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4.2材料和设备检验

4.2.1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2.2材料和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材料标准代号;

——材料牌号、规格、型号;

——生产批号;

——生产单位名称;

——检验印鉴标志。

2)压力容器应具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天然气高压储气瓶应具有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证书”;

4)其它设备应有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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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设备应有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

4.2.3设备开箱检验,应由项目部技术员、设备材料员参加,按装箱清单进行下列检查:

1)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号、箱数,并检查包装状况;

2)查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3)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实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4)检验后应提交有签证的检验记录。

4.2.4压缩机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制造,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5 CNG储气瓶(含瓶口阀)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CNG储气瓶已在制造厂完成压力试验,且有完备的证明文件,安装前可不进行压力试验;

2)CNG储气瓶出厂编号、监督检验钢印应与“产品合格证”一致,且瓶内不得有水、油等污物;

5)瓶体表面不得有损伤,涂层应完好。

4.2.6管道工程使用的管道及其组成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规定时,供应管道及其组成件的制造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产品上应有安全标记“AZ”;

2)在使用前,应对管道及其组成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与实物核对。若到货的管道及其组成件实物标识不清或与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或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的特性数据或检验结果有异议,供货方应按相应标准作验证性检验或追溯到产品制造单位。异议未解决前,该产品不得使用;

3)管道及其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公司XD/ZY301-41《物资进货检验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不锈钢管道及其组成件不得与非合金钢、低合金钢接触。

4.2.7管道及其组成件在施工安装前,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1)外观检查:

a)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折皱、重皮等缺陷;

b)不得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腐蚀和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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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系统上使用的法兰、螺栓和螺母,其表面硬度、精度、光洁度和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HG20613、GB901、GB/T6170的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划痕、毛刺等缺陷,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4.2.8法兰密封垫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等非金属垫片不得有老化变质、分层现象。表面不应有折损、皱纹等缺陷;

2)金属垫片的加工尺寸、精度、光洁度和硬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凹槽、径向划痕及锈斑等缺陷;

3)包金属及缠绕式垫片的加工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得有径向划痕、翘曲等缺陷;

4)已经预压或使用过的垫片,严禁再行使用。

4.2.9燃气管道上的阀门在安装前应按SH3064的要求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阀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裂纹、氧化皮、粘砂、疏松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2)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介质为洁净的水或煤油,水温不低于5℃,停压5min,无泄漏为合格;不锈钢阀门液体压力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100mg/l,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

3)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密封面及阀杆等处应涂防锈油。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

4)阀门的操作机构应进行清洗检查,操作应灵活可靠,不得有卡涩现象。

5)安全阀应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试。调压时,压力应平稳,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调试合格后,应及时进行铅封。

4.2.10卡套式管接头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外观检验

a)零件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气孔、砂眼、裂纹、毛刺、卷边、划伤、锈蚀、螺纹断扣等机械损伤;

b)不进行进机械加工的零件表面上,允许有不超过其尺寸公差一半的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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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尺寸和工作性能检验

我方认为必要时,可向制造厂提出进行卡套的主要尺寸和工作性能检验。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按GB3765的规定。

4.2.11电缆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仪表电缆应符合GB9330标准的要求;

2)电力电缆应符合GB12706.1的要求;

3)电缆外观应逐卷进行检查,质量证件应齐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外观无机械损伤。

4.2.12加气机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结构和外观

a)加气机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无剥落、开裂等缺陷;标牌等外露件不得粘有漆污;表面镀层、漆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b)加气机内零件与零件间的同形状结合面之边缘和门窗、侧板、顶盖之间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外露件、装饰件不应有损伤、剥落、锈蚀等缺陷。

c)各滑动、转动部位运动应轻便、灵活、平稳,无阻滞现象。

d)紧固件应连接牢靠,无松动。插接件应接触良好。连接导线应压接或焊接良好。

e)对直接影响计量准确度的部件和装置应有可靠的铅封或其它锁定装置。

2)计量单位和计数示值范围

a)计量单位

加气量 m3(或kg)

金额元

单价元/ m3(元/kg)

(本m3是标准立方米)

b)计数示值范围

计数示值要满足计量准确度不低于1.0级的规定;

单次量程:整数位不少于3位,小数位不少于2位;

累积量:整数位不少于6位。

4.2.13当材料和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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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证明文件特性数据不全或对其数据有异议;

2)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3)要求复验的材料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

4.3土建工程

4.3.1工程测量

4.3.1.1工程测量应按GB50026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

4.3.1.2工程测量仪器必须经法定计量单位检测,并在检验准用期内。

4.3.1.3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城市主控网络坐标进行工程定位。工程定位后,须经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后才能进入下部工作。

4.3.1.4基础施工测量以上述设置的网点定位。基础施工可以利用这些设定网点进行测量。

4.3.1.5施工过程中设置的沉降量观测点是为建筑物今后沉降量监测提供初始依据,在测量时必须正确,如实做好记录。

4.3.2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排水出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有防止冻结的措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拆除。

4.3.3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挖方量、现场条件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

4.3.4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向排水沟方向成不小于2?的坡度。

4.3.5 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除执行SH3510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

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3)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等缺陷;

b)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

c)螺栓应无损坏、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干净;

d)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基础的允许偏差,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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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当对设备基础有沉降量要求时,应在找正、找平及底座二次灌浆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按下列程序进行沉降观测,以基础均匀沉降且6d内沉降量不大于12mm为合格:

a)设置观测基准点和液位观测标识;

b)按设备容积的1/3分期注水,每期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2h;

c)设备充满水后,观测时间不得少于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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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02的规定进行验收。

4.3.7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02和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

4.3.7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GB50108的规定。

4.3.8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砖石工程施工应按GB50203的规定进行验收。

4.3.9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施工应按GB50207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0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地面工程施工应按GB50209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1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装饰工程施工应按GB50210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2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3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应按GB50242的规定进行验收。

4.3.14建筑物和钢结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3.15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应符合JTJ033、JTJ034、GBJ97的规定,并按下列工序进行控制,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1)地基土回填夯实。

2)垫层铺设。

3)面层施工。

4.4工艺设备安装

4.4.1 熟悉图纸资料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骨干熟悉安装图、设备安装说明书、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

4.4.2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应符合GB50231的规定,基础放线应依据站内平面设计图和设备基础图。

4.4.3设备就位

设备就位采用机械化吊装一次就位,就位时应立即进行找平、找正。

4.4.4设备安装

4.4.4.1设备采用平垫铁或斜垫铁找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垫铁应成对使用,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全长的3/4,各斜垫铁中心线的相互偏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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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于3°。

2)每组垫铁不超过4块,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50mm;

3)每组垫铁均应放置平稳,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各块垫铁互相焊牢。 4)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mm-30mm;斜垫铁宜露出10mm-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5)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有一组垫铁。

4.4.4.2设备找平、找正后迅速固定。静设备安装找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设备安装允许偏差(mm)

4.4.5静设备封孔前应清除内部的泥沙和杂物,经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后方可封闭。

4.4.6设备找平、找正后进行一次灌浆;灌浆前应检查地脚螺栓任意部分离基础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地脚螺拴底端不应碰孔底,然后将预留孔处清洗洁净,水泥、沙子、石子的配比为1:2:3,灌浆时应捣实,但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第一次灌浆后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时进行设备二次精平,找平、找正后将垫铁点焊,螺栓紧固进行二次灌浆。

4.4.7天然气储气瓶的安装应执行设计文件的规定。

4.4.8加气机安装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

2)加气机的附属管线从基础的管线坑引出后,管线坑应用黄沙填满。

3)安装完毕,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通电,进行整机的试机工作。在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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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前应再次检查确认下列事项符合要求:

a)电源线已连接好;

b)管道上各接口已按设计文件要求连接完毕;

c)管道内污物已清除。

4)加气枪应进行加气充装泄漏测试,测试压力应按设计压力进行。测试不得少于3次;

5)试机时,禁止以水代气试验整机。

4.4.9压缩机与泵的安装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275的规定。

4.4.10压缩机在空气负荷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记录:

1)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位的供油情况;

2)各级吸、排气的温度和压力;

3)各级进、排水的温度、压力和冷却水的供应情况;

4)各级吸、排气阀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5)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响声;

6)连接部位应无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

7)连接部位应无松动现象;

8)气量调节装置应灵敏;

9)主轴承、滑道、填函等主要摩擦部位的温度;

10)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升;

11)自动控制装置应灵敏、可靠。

4.4.11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后,应清洗油过滤器,并更换润滑油。

4.5工艺管道安装

4.5.1一般要求

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异物。

6)完成脱脂的管道组成件,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有油迹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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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管道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3501的规定。

4.5.3管子切割

管道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CNG 站管道大部分为不锈钢管道,所以切割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

2)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3)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 ,见图15。

4.5.4弯管制作

4.5.4.1弯管宜采用壁厚为正偏差的管子制作。弯管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未作规定时,当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0Mpa 时,冷弯最小弯曲半径为4.0D ;当管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 时,最小弯曲半径为5.0D 。

4.5.4.2弯管制作后,弯管处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弯管处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5%。

4.5.4.3弯管制作后,直管段中心偏差Δ不得大于1.5mm/m ,且不得大于5mm ,见图15。

图15 弯管中心偏差

4.5.4.4钢管冷弯后的热处理按设计文件要求。

4.5.5管道预制

4.5.5.1管道预制前应编制预制方案,方案中应包括预制范围、预制深度及分段原则等。预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15 管子切口端面倾斜偏差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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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兰应置于容易拧紧螺栓的位置;

2)管段上的焊口应躲开管架,并便于施焊与检验;

3)选择易于现场调整的平面弯管作为封闭管段,复杂管段应经现场实测后决定预制尺寸。

4.5.5.2管道预制加工应按现场审查确认的设计单线图或依据管道平、立(剖)面图绘制的管道单线图进行,预制加工图上应标注管线编号、现场组焊位置和调节裕量。管道预制流程图如图14。

4.5.5.3管道预制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均应核对管子的标识,并做好标识的移植。不锈钢管道不得用钢印作标识。

图14 管道预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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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3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选择应合理,封闭管段应按现场实测后的安装长度加工。预制管道组合件,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并便于运输和安装。

4.5.5.4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4.5.5.5预制完毕的管段,应将内部清理干净,并应及时封闭管口。

4.5.6管子坡口

4.5.6.1不锈钢管道坡口必须采用机械方法加工。碳素钢管道可采用等离子、氧乙炔焰等热加工方法,但坡口加工后,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4.5.6.2坡口加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坡口及其边缘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4.5.6.3当设计文件规定要求对坡口表面进行无损探伤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4.5.6.4管子、管件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可按表3要求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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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管道组对

4.5.7.1焊口组对前应将坡口表面及其两侧20mm 范围内的水、锈、油污、积渣、氧化皮和其它有害杂质清理干净,并应将凹凸不平处打磨平整。

4.5.7.2管子对口时,应在距接口中心200mm 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为1mm ;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 时,允许偏差为2mm 。但全长允许偏差均为10mm ,见图16。

4.5.7.3管道连接时,不得用强力对口、加偏垫或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

4.5.7.4等壁厚管子、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应大于2mm 。

图16 管道对口平直度

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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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5对于壁厚不相同的管子、管件,在组对之前应对厚壁件加工修整以后方可组对焊接,焊件加工,见图16。

(c)内外壁尺寸均不相等 (d )内壁尺寸不相等的削簿

图17不等厚对接焊件坡口加工

注:用于管件时,如受长度条件限制,图(a)①、(b) ①和(C)中的15°角允许改用30°角。

4.5.7.6组对时应检查坡口角度、间隙、钝边、错边量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进行修磨和加工。

4.5.7.7焊接的管段应放置稳固,以免焊接过程中,管段的移动和震动使焊缝产生应力而引起裂纹。

4.5.7.8对口时应核对钢管类型、壁厚等是否符合要求。

4.5.8管道焊接

4.5.8.1管道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依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同时综合考虑图样设计技术要求、服役条件和管道安装特点编制焊接工艺卡,焊工应按焊接工艺卡施焊。

4.5.8.2凡参加燃气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资格证”,且合格项目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施工项目的要求。凡中断焊接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焊工,在复焊前,须重新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准许焊接。

4.5.8.3

焊接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并应设专人负责保管、烘干和发放,使用前应充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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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当气候潮湿,气温低于5℃,发现酸性焊条受潮时,必须在烘干箱中烘干,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100℃-150℃,时间为1h。烘干后的焊条应保存在温度为70℃-120℃的恒温箱中,药皮应无脱落和明显裂纹;

碱性焊条(低氢型焊条)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时,应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300℃~350℃,时间为1h,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100~150℃的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使用时注意保持干燥。

奥氏体不锈钢焊条按焊条说明书上的规定进行烘干。一般奥氏体不锈钢酸性焊条(如A102),烘干温度150℃~250℃,烘干时间0.5h~1h;奥氏体不锈钢碱性焊条(如A107),烘干温度200℃~300℃,烘干时间0.5h~1h。

现场使用的焊条应备有性能良好的保温筒。焊条在保温筒内的时间不宜超过4h,超过后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3次。

4.5.8.4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8m/s、相对湿度超过90%时,施工现场应有防风、防雨雪和防寒等设施,相对湿度过大时,应有干燥措施。

4.5.8.5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宜将焊缝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以上,再施焊;焊后用石棉被包裹保暖缓冷。

4.5.8.6管道焊接时,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直管段上两对接焊缝中心面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2)除焊接及成型管件外的其他管子对接焊缝的中心到管子弯曲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应小于100mm。

3)管子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4)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当必须在焊缝上开孔或开孔补强时,应对开孔直径1.5倍或开孔补强板直径范围内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确认焊缝合格后,方可进行开孔。

4.5.8.7管道焊缝外观应成型良好,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飞溅存在;

2)天然气管道焊缝不得有咬边,其它管道焊缝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连续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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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操纵” 第三节施工安全与环境爱 护 第四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商务治理 第五节工程信息治 理 第六节监理协 调

第七节合同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第一节概述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制背景 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起步可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水电行业治理部门首先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试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治理制”。此后,国家电力部在总结云南鲁布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开来。 1989年以后,国家及其建设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面的条例和部门规章,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依照国家及其建设部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的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法和规定。但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仍缺乏一本既体现国家工程监理政策,法规,又能结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和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具有政策性、法规性、科学性、技术性及操作性的施工监理规范。 1997年,依据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托付,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组织下,在收集全国水电工程监理材料、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起草编写,水电监理分会组织全国有经验的水电工程监理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历经两年的反复讨论、修改,编制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0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电力行业标准颁发实行。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内容简介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时期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费用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操纵,施工安全、施工环境爱护两项合同目标监督,工程信息、合同商务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施工工艺规范及验收标准

深圳市海文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规 范 及 验 收 标 准

目录 一、电路部份………………………………………………………………………………3-4 二、水管部份………………………………………………………………………………5-6 三、泥水部份………………………………………………………………………………7-9 四、木工制作部份…………………………………………………………………………10-14 五、批灰乳胶漆部份………………………………………………………………………15-16 六、家私油漆部份…………………………………………………………………………17-18 七、安装工程部份…………………………………………………………………………19-20 八、成品保护部份 (21)

一、电路部份 (一)、材料提示 1、电线为深圳华新牌。 2、 PVC线管、底盒及配件为联塑、宝狮牌。 3、所用电线的型号、线径、照明及普通插座用2.5#,厨房插座、空调插座用4#,电 线连接紧固,不受拉力,包扎平密,不伤线芯,无扭结、死弯、绝缘层破损等缺 陷,电线的火线、零线及地线颜色要分清。 (二)、施工工艺 1、墙身、地面开线槽必须横平竖直,不允许弯弯曲曲,特殊情况须经监理同意另外 对待,所有电线(含电话线、音响线、电视线)都必须可以抽动和更换,强、弱 电须分开线管敷设,电视信号线、电话线、网络线、音响线等要分开敷设。 2、线管管面与墙面应留10MM以上的批灰层,防止墙面开裂,吊顶管线应用管码固定, 距离顶棚间距须大于50MM。 3、敷设暗管线路,电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不应扭折,管内应留有40%的空间,管 内电线随时抽动、换线。4#最多穿3根,2.5#最多穿5根,1.5#线最多穿6根。 4、在同一套房内,开关设置在1.4M左右,地插在30CM左右,插座开关各在同一水 平线上(其他特殊高度于设计需要)。安装底盒必须与水平线为基准线。 5、插座、开关安装要牢固,四周无缝隙,厨房、卫生间内及室外安装的开关采用带 防水措施的开关。 6、单相两孔插座接线,面对插座左零右相,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接地线接正上 方,插座接地线单独敷设,不能与工作零线混用。 7、采用螺钉(螺帽)连接时,电线无绝缘距离不大于3MM;铜线间连接采用绞接法, 绞接长度不小于5圈,绑扎法的绑扎长度不小于10D,连接后上焊锡,裸露电线 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8、分支接头应在插座盒、开关盒、灯头盒内,每个接头接线不宜超过两根,线在盒 内应有适当的余量。 9、电视天线接线必须采用分支器并留检查口。 10、电线的敷设不得将绝缘电线裸露敷设,不许直接将绝缘电线埋入灰层敷设。 11、电气管路与蒸汽管、热水管间距大于50CM。 12、电路要多路化,做到厨房、卫浴、客厅、卧室分路布线、插座、开关分开,空调、 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单独布线。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艺、专项试验计划等。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都可以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 资格考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 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7734-2004 复合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8-90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78-85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1-8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0203-2000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通用验收规范 HGJ205-92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机压缩机)HGJ206-92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 缩机) JB4708-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4701-200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03-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第1号修改单) JB/T4709-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4735-1997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6046-92 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201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 (3) 3 监理组织……………………………………………、…………、5 3、1监理单位…………………………………、………………、5 3、2监理机构?…………………………、……………………、6 3、3监理人员…………………………、……………、、………、7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与制度………、……………………、12 4、1基本工作程序………………、……………………、……、12 4、2主要工作方法?…………、…………………、…………、12 4、3主要工作制度............、..................、 (1) 5 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5、1监理机构得准备工作?、………………………、………、15 5、2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6施工实施阶段得监理工作…………………………、、………、18 6、1开工条件得控制....................................、 (1) 6、2工程质量控制……………………………、……………、18 6、3工程进度控制……………………………………、……、24 6、4工程资金控制……………………………………、……、28 6、5施工安全监理.......................................、 (3) 6、6 文明施工监理……………………………………、……、34

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监理组织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资金控制 6.5施工安全监理 6.6 文明施工监理 6.7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8信息管理 6.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7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附录A监理规划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C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附录D 监理报告编制要求及主要容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盖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开展监理工作。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1.0.5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迤工祚,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1.0.6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1.0.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wendangku.net/doc/4f2812181.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

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88 2.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 3. 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 4. 砂、石碱活性快速试验方法CECS48-93 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范CECS49-93 6.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 7. 建筑安装工程金属熔化焊焊射线照相检测标准CECS70-94 8.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程CECS71-94 9. 砖混结构房屋加层技术规范CECS78-96 10.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11. 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99 12. 城市测量规范CJJ-99 13.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 1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体系(BUPC)设计与施工规程DBJ01-7-90 15. 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的技术规程DBJ01-10-93 16. 新型沥青卷材防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DBJ01-16-94 17.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J01-17-20-94 18. 烧结粘土空心砖应用技术规程DBJ01-25-96 19.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一分册)DBJ01-26-96(1) 20.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二分册)DBJ01-26-96 (2) 21.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三分册)DBJ01-26-96 (3) 22.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四分册)DBJ01-26-96 (4) 2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五分册)DBJ01-26-96 (5) 24. 外墙内保温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30-2000 25. 陶瓷砖外墙用复合胶粘剂应用技术规程DBJ01-37-98 26. 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7. 建筑内墙用耐水腻子应用技术规程DBJ01-48-2000 28.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0

家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家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家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1、工艺流程 咨询-》设计-》签订合同-》水电进场施工-》木工进场施工-》油漆进场施工-》工程验收-》竣工并填写保修单,交付使用. 2、施工工艺要求: 要求各施工项目在客户现场制作,尺寸,式样按图纸设计先放样,客户确认后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制作要求应严格按本公司所定的施工规范执行,工艺流程中指定的验收工序,必须经客户验收签字。 3.施工工艺制作规范及要求: 1、公司业务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班组长会同客户现场开工工班组长须将施工许可证,公司施工牌及公司其他规定张贴,悬挂在指定醒目处。客户向工班组长移交施工工地钥匙。

2、水电制作规范及要求: 3.2.1按施工设计图及客户现场确定开关,插座位置,电视,电话插座位置及照明位置。 3.2.2割机按所定位置进入垂直,水平线切割和插座,开关暗盒切割,禁止斜线切割。 3.2.3电路制作: a.电线埋设必须用PVC套管,埋入墙体内的PVC套管不得破裂,不准高出墙面,90度弯曲,不得皱瘪,PVC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b.各路空调插座、浴霸、热水器及其他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均为单独一路,不得与其他线路同时配置接地线。 c.总开关32A或40A漏电保护器,空调插座为20A,其他插座照明为10A,插座开关面板应为统一高度(插座离地应不低于200mm,照明

b.铜管,塑芯镀锌钢管的热水管应采用保温塑泡软管包裹。 c.排水管应采用硬质PVC排水管件,全部下水管道取消软连接。 d.全部地漏用防臭地漏施工。 e.水管铺设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f.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动作正常,管道无渗漏。制作完毕,应与客户一起试压,经客户认可签字后方能封墙。 g.水管连接填料必须用混白漆和麻丝。 h.水管试水试压必须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精选.pdf

验收规范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 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 人员资格考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 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 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 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 乙烯装置裂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 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 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 SH/T3516- 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 乙烯装置离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 范 SH/T3526- 石油化工异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 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 2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 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加第1号、第2号修改 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加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7734- 复合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 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8-90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3.4、33.5、4.1.12、5.、6.l.IZ、8.2.4、8、3.4、9.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 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6)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国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3.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8)监理机构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等监理行为,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9)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奖励。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11)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 631~637—2012、SL 638~639—2013) 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电气安装 基本要求 1、每套分户配电箱内必需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路数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非受插座、受控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2、室内布线均应穿管敷设,并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电视线、通信线不得同时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3、插座离地面不低于1.7m。(防止幼儿接触),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至少不应少于120mm,但不应大于200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关中心距地面度宜为1.2m~1.3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同户同平面内面板水平面差应小于1.5cm,相近面板目测应平整。 4、两路线的零线.地线不能共用。两路线不能穿同一管内,电线和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二、强电系统施工的技术施工要求 1、布线的原则:横平竖直.使用专用PVC阻燃型电线管,线管在线槽中必须固定,线盒与线管相接时应使用锁母,直管每隔8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拐角处每隔2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 2、插座在墙的上部,在墙面垂直向上开槽,至墙的顶部安装装饰角线的安装线内,如果是在墙的下部,垂直向下开槽至安装踢脚板的

底部,开槽深度应一致,槽线及顶直应先在墙面弹出控制线后,再用切割机切割墙面,用机器开槽。 3、使用PVC管,需弯管时,须用弹簧在现场折弯,不得使用90度弯头及三通,线路安装时必须加装护线套管,套管边接应紧密.平直.平顺.直角拐角处应将角内侧切开,切口一侧切圆弧形接口后,折弯安装。 4、导线装入套管后,应使用导线固定工具,先固定在墙面及墙内后,再抹灰隐蔽 . 5、严禁线管直接铺设在复合板下面,在实木地板下的线管必须有加固措施。 6、严禁线管铺设在厨房.卫生间地面上,防止水渗入线管内。 7、穿入线管的导线不应大于线管的孔面积40%,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不同用途的导线严禁混穿于一根线管内。 8、导线进入线盒必须保证留有一定的长度,留有10~15公分,音响留100公分。 9、装水管距离墙面应为1.5公分,热左右冷,间距15公分中。 10、电线与水管平行距不应小于30公分,交叉.过桥距不应小于10公分。 11、电线点与点不能有接头,电线接头需做挂锡处理,吊顶内的暗线必须有阻燃管保护。 12、电验收合格后,方可粉平线槽,墙槽应用1:3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三、弱电系统施工的技术施工要求 1、电话线必须使用专用电话线穿线管敷设,不能与其他线混穿一管。 2、TV有线电视线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同轴电缆线(宽频7.5II),并严禁对接,有线网络线的弯曲半径>或=8D(R为64MM)。 3、TV有线电视线严禁与网络线混穿一管。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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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与2014内容变更 增加内容 3.1监理单位 3.1.2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5)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2监理机构 3.2.2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下列各项: (6)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9)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1)审批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情况,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 (14)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评定,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 3.2.5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合同履行期间的监理档案资料。 3.3监理人员 3.3.2监理人员应遵循下列规则: (9)不得索取、收受承包人的财务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3.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义务,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各项: (3)签发或授权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16)审批承包人施工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的检查和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按相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7)复核分部工程和监理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代表监理机构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18)参与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20)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并提交审核专题报告。 3.3.4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履行其部分职责,但下列工作除外: (4)审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签发施工图纸。 (9)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12)参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3.3.5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

施工工艺规范及验收标准

施工工艺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工艺流程: 咨询→设计→签订合同→水电进场施工→木工进场施工→油漆工进场施工→扇灰工进场施工→工程验收→竣工并填写保修单→交付使用。 二、施工工艺要求: 要求各施工项目在客户现场制作,尺寸,式样按图纸设计放样,技术要求及施工制作要求应严格按公司所定的施工规范执行,工艺流程中指定的验收工序,必须经客户验收签字。 三、施工工艺制作规范及要求: 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班组长会同客户现场开工,监理须将施工许可证,公司施工牌及公司其他规定张贴、悬挂在指定醒目处。客户向监理交施工工地钥匙。 四、电工施工验收标准: (1)按施工设计图及客户现场确定开关,插座位置,电视,电话插座位置及照明位置。 (2)切槽按所定位置进行垂直,水平线切割插座,开关暗盒切盒,禁止斜线切割。 (3)电路制作: A、电线埋设必须用PVC套管,埋入墙体内的PVC套管不得破裂,不准高出墙面,90度弯曲,不得邹瘪,PVC管壁厚应不小于2mm。剪力墙、梁等无法开槽的应用黄腊管做绝缘保护。 B、各路空调插座、浴霸、热水器及其他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均为单独一路,不得与其它线路同时配置接地线。 C、总配电箱总开关应按实际容量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空调插座为16A,其他插座,照明、开关为10A,插座开关面板应为统一高度(插座离地应不低于200mm,照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4米,开关不宜在门后)。 1 配电箱高度距离地面1.5米为宜,并要安装平整、牢固、可靠安全。 2 配电箱进、出路线都应有PVC线管锁头或其它绝缘管插入进行保护。 3 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空气开关排列要整齐,并要标明详细;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保护(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应由编号。 4 隐蔽的电气线路必须在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封槽。 5 各种灯具安装要位置正确,端正平稳、美观、牢固可靠。各种面板要平直、牢固、美观,面板贴墙面,各个开关开启灵活,控制灵敏。各种插座通电良好,空气开关、漏电开关开启灵活,控制灵敏。 A、电话线为多芯,电视和电话与电源线要分穿PVC管,不和电源线并列同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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