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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甘都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是: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二、基本内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

人员、财务保管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

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

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

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支出。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并在教师大会上予以公示。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费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2、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原则。

2、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校长签字方可入账。

4、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报账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

3、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2、自觉接受银行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3、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4、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保管员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规定办好报损,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进行检查。

五、经费报销制度

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代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甘都镇中心学校

二零一八年三月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1)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 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 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 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 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 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 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 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1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 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 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 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 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 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 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 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 1 -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 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 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 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 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 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 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 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 2 -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督促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按照当年《闵行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学区小区公

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1、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 (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由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第十七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 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一、加强财务内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增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公开与财务监管两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意见,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的意见,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2: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学校财务室每年制订详尽务实的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细致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帐务处理正确清晰.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每半年向学校行政提供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资料细致完整. 3: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在收费过程中能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学校的所有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单位正式帐簿统一核算.学校财务监管小组每学期对学校收费和收入〔包括各种回折扣〕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无“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现象. 4:抓好财务公开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相关和文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学校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学校的基建、维修、装璜情况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拔款到位情况都能向教代会公开. 5:加强财务监管 凡是学校的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学校都将其列入财务监管范围,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学校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由校长室会同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 二、加强采购工程监管 1: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学校制定了__实验小学关于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凡属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都能进行政策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占实际采购的比例为100%. 2:规范工程建设手续 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均能按规定立项,并规定实施招投标,对投资额在1-10万元的建设工程,校长室能会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标过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对一些学校零星维修,先由部门申报,再有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结束能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零星维修有学校自行组织人员审核〕,审计结果在校务公开栏里及时公开. 三、加强食堂收支监管

3、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 金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

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财务室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经济运作的重要部门,从属于总务处管理。自教育局成立财务结报中心以来,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从原来的会计、出纳工作并存,转化为出纳为主、会计为辅的工作模式。为了更好的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有必要完善和制订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 1、明确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能。 2、强调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 3、树立学校财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能。 1、熟悉财经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 2、认真执行学校预算,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做好岗位工作,对违反财经政策、财务制度的收支要坚持原则。 4、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5、掌握学校各类收支数据和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三、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 1、明确学校财务的管理网络。 学校财务室在校长的领导下,在总务主任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 和执行教育局计财处、结报中心相关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明确财务人员的分工负责。 初、高中部各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本校区的常规出纳工作;相应负责 本校区的学杂费、代办费等有关统计结算工作;同时分工负责,做好财 务统计报表、基建会计和工会财务工作。 3、熟悉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 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抵制。 4、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 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安全制度,有计划地领取、支付和管好现金。 6、认真做好学校对外的财务往来和结算工作。

7、认真编报主管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8、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统计报表和资料。 9、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出发,向校长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四、树立“服务你我他,理财为大家”的服务意识。 1、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大家关心的有关财务政策和规定。 2、认真负责的做好有关教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和发放工作,做到计算正确、 发放及时,耐心解释,热情服务。 3、配合工会,做好教工福利工作。 4、按政策,定期做好教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报工作。

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更好地进行学校财务内,控制,规范地管理学校财务,根据国家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 学校支部书记分管财务副校长成员: 学校副校长学校工会主席学校教导主任学校总务主任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学校办公室主任学校会计学校出纳 学校财产保管员学校教职工代表( 1 人)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总务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预算管理 1 、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

县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或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 、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 、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一)物资采购计划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物资装备采购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学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认真学习财经政策、法规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条按照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好各类收支账目,记账手续要完备规范,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按时结账并及时与出纳对账。 第四条每月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相符,签章齐全,经学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上级。 第五条定期向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资金使用情况,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 第六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时归档。 二、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第三条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预算)。 第四条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第五条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能付款结算。一切白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药剂师清理债券、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第八条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第九条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后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后,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第十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各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上交。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校长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交入银行; 2、学校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学校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学校出纳人员与会计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汇编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3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校务会复核,由财务会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300~~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会审批。 3、1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并将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三)、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及时上交、入账,不能在账外,更不能私设小金库。落实“收支两条线”及时把预算外资金上交财政预算外专用账户。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专用收据,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行政事业统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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