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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明了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是保证工程使用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3.6允许偏差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 基本规定

4.1 设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1.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实、确认。

4.1.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

4.2.1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 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中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有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 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4.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 施工

4.3.1 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2 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 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 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 防水工程

5.1 保证项目

5.1.1 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5.1.2 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5.1.3 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得泛水、积水。

5.2 基本项目

5.2.1 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 保证项目

6.1.1 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压力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生器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其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生器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6.2 基本项目

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 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 卫生器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3允许偏差项目

6.3.1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卫生器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管的管径坡度

项次卫生器具名称排水管径(mm) 管道最小坡度‰

1 大便器100 12

2 小便器32-40 20

3 洗脸盆32-50 20

4 浴盆、淋浴盆50 20

7 电气安装工程

7.1 保证项目

7.1.1 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 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7.1.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PVC硬质阻燃管壁厚不小于1mm。

7.1.4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

7.1.5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得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源线与电视线等弱电线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7.1.6 空调、电热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电设备必须独立配线安装插座,严禁接在照明线路上。

7.1.7 电源线套管沿地敷设时,套管接头必须进行防渗密封处理。

7.1.8 当吊灯自重在3kg以上时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7.2 基本项目

7.2.1 配线时,相线和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

保护地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7.2.2 电线套管应用管卡固定,间距不大于1500㎜,导线进入配电箱、开关、插座盒端口120-150mm处应设管卡固定。

7.2.3 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2.4 同一室内的电源插座、电话、电视插座应在同一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7.2.5 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7.2.6 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2.7 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8 抹灰工程

8.1 保证项目

8.1.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8.1.2 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8.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1.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8.2 基本项目

8.2.1 抹灰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

8.2.2 当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要求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2.3 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8.3 允许偏差项目

8.3.1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地面找平层平整度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9 吊顶工程

9.1 保证项目

9.1.1 吊顶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吊顶的构造、安装间距、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1.2 木质吊杆、龙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厨房、卫生间吊顶用木龙骨、吊杆应进行防潮处理;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9.1.3 轻钢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龙骨应顺直,无劈裂。

9.1.4 龙骨和饰面板的安装必须牢固。

9.1.5 严禁采用朝天木楔和元钉朝天固定木龙骨。

9.1.6 饰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钉眼等缺陷。饰面板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

9.1.7 纸面石膏板的接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不得有裂缝。

9.1.8 当吊顶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9.1.9 吊顶饰面材料与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9.2 基本项目

9.2.1 纸面石膏罩面板应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9.2.2 吊顶饰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无裂缝。9.2.3金属明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明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9.2.4吊顶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损坏。粘贴的饰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饰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

9.2.5吊顶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9.3 允许偏差项目

9.3.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

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3

2 2 2 用建筑用电子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差

3 1.5 3 3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1 1 1.5 1 用钢直尺和检查塞尺

9.3.2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3

2 2 2 用建筑用电子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差

3 2 2 3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1 1 1 1 用钢尺和检查塞尺

10 门窗工程

10.1保证项目

10.1.1 门窗的品种、规格、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以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1 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功能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10.1.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扇不得有倒翘、走扇、下坠、回弹等缺陷。

10.1.4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不得有脱胶、起鼓等缺陷。

10.1.5 铝合金门窗框、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

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10.1.6 门窗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

动。单块门窗玻璃大于1.5㎡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0.1.7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等缺陷。门窗

套与墙体接触处应设置防潮层。

10.2 基本项目

10.2.1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锤印和碰伤,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2 木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划痕、锤印和碰伤。

10.2.3 铝合金门窗和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大面无划痕、碰伤和锈蚀。铝

合金门窗、塑料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10.2.4 铝合金和塑料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2.5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

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10.2.6 门窗玻璃表面应洁净,无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汽。

10.3 允许偏差项目

10.3.1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次项目物件名称允许偏差(㎜)检查方法

普通高级

1 翘曲框3

2 将框、扇平直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扇2 2

2 对角线长度差框、扇

3 2 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量外角

3 表面平整度扇3 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高度、宽度框0;-2 0;-1 用钢尺,框量裁口量角,扇量外角

扇+2;0 +1;0

5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框、扇1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10.3.2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框对角线长度差2 用钢尺检查

3 框与扇、扇与扇的接缝处高低差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2 用塞尺检查

5 门扇与地面留缝宽度内门6-8 用塞尺检查

卫生间10-12

厨房

6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0.3.3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1500mm 1.5 用钢尺检查

>1500mm 2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4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2.5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门窗框的水平度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 用钢直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4 用钢尺检查

8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1.5 用钢直尺检查

10.3.4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1500mm

2 用钢直尺检查

>1500mm 3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5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4 门窗框的水平度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 用钢直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4 用钢尺检查

8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2 用钢直尺检查

9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2; -1 用塞尺检查

10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1.5; -2 用钢直尺检查

11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10.3.5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正、侧面垂直度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1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11 轻质隔墙工程

11.1 保证项目

11.1.1 轻质隔墙的品种、规格、性能、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11.1.2 轻质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平整、垂直。

11.1.3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无裂缝。

11.1.4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安装必须牢固。安装玻璃板隔墙时,玻璃板不得直接与水泥地面、石材地面接触,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11.1.5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11.2 基本项目

11.2.1 板材隔墙的墙板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折裂、缺损等缺陷。

11.2.2 骨架隔墙墙面板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缝、翘曲及缺损等缺陷。墙面板为胶合板的不得有脱胶、起鼓、变色和腐朽等缺陷。

11.2.3 轻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11.2.4 玻璃隔板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板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11.2.5 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一致。

11.3 允许偏差项目

11.3.1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复合

墙板石膏

空心板钢丝网

水泥板

1 立面垂直度3 3 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3 3

4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2 2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1.3.2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

水泥纤维板

水泥纤维板

1 立面垂直度3 4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3 3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5 压条直线度—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6 接缝高低差1 1 用钢尺和塞尺检查

11.3.3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12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玻璃砖玻璃板

1 立面垂直度3

2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2 用直角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3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 压条直线度—2 拉5m通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 接缝宽度—1 用钢尺检查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 保证项目

12.1.1 墙面铺装材料的种类、规格、颜色、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1.2 墙面铺装的造型、构造、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12.1.3 墙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应无空鼓、裂缝。

12.1.4 造型墙的木龙骨、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安装必须牢固。

12.1.5 造型墙的饰面板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不得有裂缝、缺损等缺陷。

12.1.6 安装在墙面上的玻璃(镜子)必须牢固。

12.1.7 壁纸、墙布必须粘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合,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空鼓、

裂缝、翘边、皱折、斑污、胶痕等缺陷。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m处正视不显拼缝。

12.2 基本项目

12.2.1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污染。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术语 1、民用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2、室内装饰装修: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 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 3、室内环境污染:是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无益人体康健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气体的现象。 4、基本:是指建筑物的主题结构和围护结构。 5、基层:是指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6、细部:是指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二、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 2、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原房验收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关规定。 3、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剪力结构、配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消防等配套设施。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4、管道、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消防设施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5、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6、问世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2)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不得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在军民去内进行噪声、震动的施工作业。 (3)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张出口; (4)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等市政公用设施;(5)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禁止空中抛物;(6)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7)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算帐明净。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特许工程管理部 二OO三年十月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

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part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 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3.I.1、 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 时,应增加吊杆。当 吊杆长度大于 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通常是用角铁来制作反支撑的。角铁的上端固定在顶板上,角铁下端固定在主龙骨架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吊顶都是靠重力吊挂在顶板上的,但是有时会设置从顶板到吊顶的支撑,防止吊顶向上变形,就叫吊顶反支撑。 事项补充: 根据国家规范,在吊顶龙骨吊杆大于1500mm时需要设置反向支撑。 具体做法是:用角铁或者主龙骨都可以,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安装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该为梅花型分布,间距大概在2M左右。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如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是用φ6、φ8或φ10的钢筋制作的,它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这时候反支撑就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1、反向支撑适用在:装饰吊顶完成面到建筑楼顶板面,大于米小于3米的范围内。大于这个范围需要设置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2、反向支撑结构的上部需要与建筑结构或承重构件相连,通过吊顶荷载计算,合理安排间距和受力位置,一般可以通过如使用:化学螺栓、膨胀螺栓、钢结构抱箍等方法与建筑承重体固定。反向支撑的结构材料一般为角钢、槽钢、方管做镀锌处理。满焊为三角型框架,三角型框架底边位于上方,尖角向下固定吊杆。 3、注意:在确定要设置反向支撑之前,须得到结构工程师的计算认可,切勿匆忙施工。 当吊筋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反向支撑就是在正常吊杆的情况下,从吊杆的下端斜向顶棚安装连接一个拉杆,拉杆要有一定的刚度,与吊杆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防止吊顶在气压变化的时候向上变形,形成穹顶,造成吊顶破坏.反支撑的数量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反支撑用什么做都可以,一般使用角铁或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也有使用主龙骨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刚度; 2、应满足防火、防腐要求; 3、与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4、数量及位置要依据结构力学计算及现场构造确定。 在反向支撑安装的布局上,反支撑不应在同一直线上,应为梅花型分布,支撑角度应在30~45度之间,间距大概在2米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反向支撑下端通常固定在吊杆上,但因为材料的原因不易铆接或认为效果没有直接铆接在主龙骨上好,现场施工中有不少是直接锚固在主龙骨上。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QB/CJJ-06-2003

1.编制依据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1.5《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97) 1.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1.7《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6-2003) 1.8《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70-2003) 1.9《高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01-27-200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装饰材料的施工和验收标准》; 4. 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5. 公司ISO—9001 贯标文件,《质量手册》; 6. 公司编制的《质量验收评定的企业标准》; 2.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 2.1适用范围 增强水泥聚苯板(GRC板)、GRC空心混凝土板、石膏夹芯板、石膏水泥板、石膏空心板等(粘结安装);加气混凝土板、水泥陶粒板、预制水泥网隔墙板(固定安装)等轻质隔墙板及外墙内保温板的安装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二、防水工程 验收要点:防水工程结束后,必须进行24小时的蓄水实验。 1,涂膜表面平整,不起泡、不流淌,与管件、洁具地角、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上返不少于30mm,过度圆滑,不得有渗漏现象; 2,涂膜防水层涂刷应均匀平整,厚度不少于1.5mm; 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于地面不低于300mm,淋浴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4、地面不平整需作保护层时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防水验收流程 1、刮刷平整,不留空白,总使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层与层间粘结密实,层间接茬呈阶梯行 3、涂层无起泡,无返砂,无裂痕 4、防水做24小时蔽水试验 5、楼下无滴漏、渗水情况 三、电工工程 验收要求:材料达标,安全可靠,外观洁净,灵活有效 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阻燃管及配件,内穿国标2.5mm2塑铜线,分色布线,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线路应采用4mm2以上塑铜线; 2、直径20阻燃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屏蔽后并行; 3、安闲铺设必须配阻燃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暗埋时需留检查口。吊顶内可直接用双层塑胶护套线; 4、剔槽埋管后,需经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或石膏填平; 5、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单独铺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6、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应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7、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8、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实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9、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表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电工验收流程 1、确认电线是否为本公司配备 2、观察走线是否横平竖直 3、观察开关、插座接头是否牢固、 4、向工程监理员询问,线径匹配,零地相三线位置是否合理 5、观察开关、插座安装是否平正,高低是否一致 6、检验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四、水工工程 验收要点: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开关灵活、不滴不漏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二、防水工程 三、电工工程 四、水工工程 五、隔墙工程 六、吊顶工程 七、木工工程 八、瓦工工程 九、涂饰工程 一、材料验收 验收要点:看外观、闻味道、验质量 材料名称验收要点 材质要求环保要求美观要求 板材类

(细木工板、欧松板、澳松板、多层板、饰面板) 1、不应有起鼓、起皮、裂纹、缺角、翘曲、污垢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2、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蚀。 3、细木工板中间拼缝不应大于4MM。 1、单板无异味。 2、施工现场集中存放区无较大异味和熏眼现象。 1、表面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一致。 2、木线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且顺直、均匀。 3、凡**公司配送的材料均有公司标志。 电工电料类(穿线管、下线盒、电线) 1、所用管和电线、下线盒必须符合载荷和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和验收报告,符合国家标准。 2、电线必须采用2.5mm2国标线,空调电源必须采用4mm2国标线。 3、下线盒必须采用国际金属盒或硬塑盒。 4、穿线管必须采用国标硬塑管。硬塑管适用于有酸、碱等腐蚀性高的场所和部位,不得在有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和部位铺设。 5、埋于地下受力较大处的硬塑料管,宜使用比一般硬塑料管壁厚的重型管。符合国标准金属电线保护管的管壁、管口及接线盒穿线孔应平滑无毛刺,外形不应有折扁和裂缝。 轻钢龙骨有正规厂家生产出厂合格证,无翘曲、无磕碰,厚度≥0.6mm 符合国家标准表面平整

石膏线规格尺寸一致,无掉角无毛边符合国家标准无色差,花纹顺畅 防水材料必须采用国标环保型材料,检验出厂合格证和环保标志认证符合国家标准请认准**OEM标记 漆胶类必须采用国标环保型材料,检验出厂合格证和环保标志认证符合国家标准请认准**OEM标记 说明:凡**公司配送的材料,除水泥、木方、轻钢龙骨、石膏板和水泥压力板外,均有**标识或OEM标志。如遇配送不齐的工程辅助性材料,应经客户同意后,由工程队长购买或双方共同购买,客户认可后签字留存。 材料验收流程表 工程队长配送中心工程监理客户备注 约定材料品种、数量、质量及送货地点、时间,按时在现场等待接收材料。核查材料品种、数量、质量,确认送货地点、时间。据此送货,不得延误。按时到达现场,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协助客户验收材料。(特殊情况可另日验收)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验收材料,并签字确认。材料验收时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客服部联系 二、防水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

装修验收标准完整版

装修验收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装修验收标准 一、基本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 3、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 5、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6、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 7、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 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 施。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二、抹灰工程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 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 5、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6、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7、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8、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9、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 10、平整。 6、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 3 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 2 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三、乳胶漆施工验收标准 1、无刷纹,流坠 2、手感平整光滑,无档手感,无明显颗粒感。 3、无掉粉、起皮、裂缝现象。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更新版)

SUNDART ENGINEERING & CONTRACTING(BEIJING) LIMITED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公司 (北京总公司及各子公司办事处)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质量检查作业指导文件(试运行版) 编制部门:质量安全部签批运行: 2012年10月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总则 (1) 第二条基本要求 (1) 第三条结构安全工程 (5) 第四条防火工程 (5) 第五条防水工程 (6) 第六条电气工程 (8) 第七条隔断工程 (11) 第八条吊顶工程 (13) 第九条细木制作工程 (15) 第十条油漆工程 (23) 第十一条板块材料铺贴工程 (30) 第十二条玻璃工程 (36) 第十三条裱糊工程 (38) 第十四条给排水管道及卫生洁具安装工程 (40)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艺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公司形象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住宅内部的装饰装修。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及危房的装饰装修。除执行本规范以外,任何施工规范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条基本要求 2.1 基本程序 2.1.1 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基本程序规定: 1.起居室、卧室、办公室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 2.厨房、卫生间、开水房应先做好防水、再墙面、再顶部、后地面。2.1.2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工; 2.1.3 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再 进行施工。 2.2 材料的基本要求 2.2.1 材料采购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摸底考试试卷 部门:姓名: 一、填空题(60分,每空0.5分) 1、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 2、施工现场动用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并加设防火保护设施,设安全员监督。 3、暗敷管线施工,墙面开槽宽度宜为管外径的倍,开槽保持横平竖直,深度应大于管外径mm,开槽内不应有凸起坚硬物。 4、排水管道坡度要求,50mm管径标准坡度为25‰、最低坡度为‰;110mm管径标准坡度为12‰、最低坡度为‰。 5、水路管道打压试验,升压时间不得低于分钟,打压介质采用自来水,升压至工作压力1.5倍,但不低于Mpa,稳压30分钟。金属及复合管压力降不得高于Mpa,塑料管压力降不得高于Mpa为合格。 7、电路施工中,电线与暖气、水、燃气管线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mm。当管线长度超过m或线路中超过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 8、电路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mm,灯线预留宜为mm。配电箱预留导线宜为配电箱体周长的。 9、电路线与线连接时缠绕不低于圈,并且应挂锡。接头冷却后先使用包好,在使用保护。 10、接灯线时,线进开关,线进灯头;接插座时,面对插座方向(三孔插座)侧为相线、侧为零线、上为接地。11、涂刷防水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一般宜在°C 以上。防水涂刷遍、方向,两边间隔时间按照产品厂家规定时间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

12、卷材防水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阴阳角、管根部、地漏、套管等部位应先做附加层;卷材接茬应顺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mm。 13、墙体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mm,抹石灰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mm。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抹灰总厚度超出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14、砌体验收垂直度允许偏差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mm、水平灰缝平直度mm;抹灰验收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mm、阴阳角方正度允许偏差mm,且不得有空鼓。 15、墙砖工艺要求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预排,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或mm。 16、墙砖施工结合砂浆比例应采用~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mm。 17、地面找平厚度不宜超过mm,如超过此厚度时宜回填轻质建筑材料,保护层宜为mm厚,比例为的水泥砂浆。 18、地砖采用干作业法时,结合砂浆宜采用比例为的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的素水泥浆。 19、墙砖铺贴验收宜在h后进行,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mm、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mm、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mm、接缝高低允许偏差mm、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mm。 20、地砖铺贴验收宜在h后进行,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mm、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mm、接缝高低允许偏差mm。 21、当吊顶高度在mm以上时,应使用主龙骨,设计无要求时,主龙骨吊点间距不大于1200mm,如采用副龙骨,吊点间距不大于mm。边棚宽度超过mm时,需加设吊杆,吊杆长度大于mm时,

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为规范家庭装饰装修行为,确保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根据《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为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3、本标准未及项目,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二、家庭装饰装修基本要求 1、房屋业主有责任提供装饰装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施工企业不承担责任。 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装饰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装饰材料产品,装饰材料应用产 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因装饰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 4、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严禁 拆改和损环主体及承重结构。家居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因装修影 响相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5、家居装修不得改变给排水、供电、电讯、煤气等原管线系统,禁止雨污合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燃气安培育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7、施工单位装修前应提醒业主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三、防水工程 1、房屋室内装修时,卫生间、厨房必须做防水、防漏处理。 2、防水涂层均匀,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比地面高不低于300mm。 3、防水层干透后,应做渗水试验。 四、吊顶工程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的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 符合现行标准。 2、所有龙骨结构表面平整、线格平直、固定牢固。 3、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秽和图案缺损,表面应平整,边缘应 整齐,色泽应一致。 4、吊顶四周水平允许偏差±5mm。 5、纸面石膏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木龙骨干,钉头应涂防锈漆,石膏板连接处应留 缝2mm,在缝口处粘贴纤维材料工艺处理,避免石膏板连接部位出现膨账裂口。 6、吊顶内的灯槽、斜撑的安装,根据工程情况适用当布置,轻型吊灯应吊在龙骨和附龙 骨,重型吊顶灯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应另设吊钩,吊顶置面板工程质量允许 偏差(见表一) 7、吊顶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表一:吊顶置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没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修验收标准

装修验收标准 一、基本规定 为规范家庭居室(以下简称家居)装饰市场,保证家居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家居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规定的标准。 承揽设计与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广州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设备、器具。 家居装修设计施工要保证原建筑结构安全。不得打凿混凝土楼板及外墙埋设管线。禁止拆除和损坏主和承重结构,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时,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确认。家居装修活动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燃气管道工程必须由具有燃气管道安装资质证书的单位施工。 家居装修使用的材料、购件、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家居装修验收时,可由业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及放射性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如属施工方责任,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维修或补救措施。 厨房、卫生间必须做防水处理,并做蓄水试验,给水管必须做试压试验,排水、污管必须做通水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二、抹灰工程 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补牢固,无脱层,爆灰和裂纹等缺陷。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阶段验收标准 A、开工前现场放样、定位、交接验收阶段 A01、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公司领取报建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报建图纸)及形象保护等相关资料,邀约业主一同到管理处报建; A02、设计师、监理、项目经理与业主共同商定开工时间,完成开工仪式,并同业主到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 A03、入户大门、原房物品、门窗用业之峰装饰珍珠棉做好成品保护,并张贴开工大吉、形象牌标示,工地配置施工管理手册、临时配电箱、衣柜箱、工柜箱、饮水机、门铃、临时马桶、灭火器、烟灰缸。 A04、设计师现场与工程监理、项目经理、施工班组做好设计交底,填好交底记录。 A05、设计师与业主沟通好后,定好拆墙、砌墙、水电改造位,现场用粉笔做好标示。 A06、检查门窗破损、原毛胚墙墙面、地面空鼓率、垂直平整度。 A07、给水改动前试压(0、6-0、8Mpa)20分钟后验收,-0、05MPa范围内合格,+0、05MPa 及时与物业申请解决,物业返修后再试压。 A08、电路检测。 A09、新砌墙竣工验收后,公司发出开工许可证后,项目经理根据确定好得水电定位、放样,做好水电预算,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业主签证存档。A10、检查空调孔位置就是否与图纸相符合。 A11、项目经理与业主沟通施工流程及工程施工计划进度。 A12、开工吉时一到,敬请业主亲自打锤或在打水平基线时让业主拿第一下线。 A13、原房检测时应首先检查原下水口就是否堵塞,并作防堵塞保护。 B、基础工程验收阶段 B01、楼梯做临时护栏保护。 B0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使用人字梯跨在梯档内,不许站在梯子最上一层,不许跨在梯子上移动梯子,不许2人同蹬一梯作业,梯子向与地面夹角60度为宜,并用拉升固定角度梯脚采用防滑措施,在装饰好得地面使用梯子应对梯脚进行软用处理。 B03、水泥沙、砖等较重得施工材料,不应放在悬挑得阳台上,而应分散堆放在承重梁周边。 B04、使用切割机前应检查防护罩就是否完整,同时应配好防尘口罩。 B05、严禁使用没带罩得工程灯,严禁使用电磁炉等用电器烧水做饭。 B06、室内中高空作业超过3、6米,中空天花施工时必须搭设脚手架,中空脚手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15厘板,移动时,上面不能站人。 B07、拆墙前关掉所有水电开关,不能破坏立柱、横梁、承重墙。 B08、特殊部位必须用机械拆除。 B09、要求施工人员墙体拆除时,应自上而下粉碎性拆除,严禁先拆除底部,大面积推到等野蛮性操作,避免因震动损坏楼层现浇面、墙体。 B10、督促项目负责人清理现场,垃圾装袋,运到指定地点,杜绝乱堆乱倒。 B11、新墙与旧墙连接处每500mm高,串两根钢筋连接,连接处须挂100mm以上铁丝网,用水泥砂浆批荡覆盖铁丝网,新砌墙与天花顶接触处斜砌,并铲除原天花接口处批灰层。 B12、墙体在水平方向开口宽700mm以上必须加固处理(加过梁)宽1000mm以上打到顶。 B13、新砌墙垂直度±5mm,平整度±10mm(用2m靠尺测量),新砌墙体高达3米以上得要在2米高处做一道混凝土钢筋过梁,加固墙体受力。 B14、混凝土基层表面应用适量得108建筑胶水1:1水泥浆涂刷或凿毛70%方可在表面贴瓷片或批灰等。 B15、水电改造完后,全屋得线槽、空鼓、门套位等水泥砂浆修补完整。 C、水电改造验收阶段 C01、电工操作人员须持电工证方可上岗,电工证复印件交由公司存档(无电工证,要本人简历及相片1张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 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

室内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室内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为规范施工过程,达到质量要求,现对室内装修及水电改造工程制定以下各分项工程验收规范。 1.热上冷下,热左冷右,横平竖直。 2.暗埋水管加卡深入墙面10mm。 3.为打压至0。1Mpa后,保压30分钟,压力下降小于20%。 4.洁具安装前需冲洗管道,要求给小管无杂物,排水管畅通。 二.电路改造及电气设备安装 1.要求直管无裂缝,弯管弧度应大于管径六倍,预埋管距粉刷层表面不小于10mm。2.管内穿线总截面积不大于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强电线和弱电线不能同时安装在同一管内。 3.管线进电箱应排列整齐,线路接入开关应标注各回路。电线穿入严格区分零、火、地(蓝、红、双色),管内严禁线路并接,各线路终端不可敞露。 4.插座电源应以“左零右火”接入。 a)电气管线与热水管平行敷设距离不小于500mm,与燃气管道平行敷设距离也不 可小于100mm。 三、装修工程 (一)、防水工程 1.做防水涂层前,基层需抹平,且清理干净,油污等。 2.防水涂层完全干透后,应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现象。 (二)、吊顶工程 1.饰面材料表面洁净、无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2.吊杆、龙骨连接良好无变形,角缝吻合,线格平直,固定牢固。 3.灯具及设备位置合理、美观,交接口吻合好。 4.平整度允许误差:纸而石膏板+3mm,金属板为+2mm,矿棉花板为+2mm,木板、塑料板、格栅为+2mm。 (三)、轻质隔墙工程 1.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2.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符合规范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罩面板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要求。4.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5.允许误差为: 立面垂直度: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4mm。 表面平整度: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3mm。 阴阳角方正: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3mm。 接缝高低差:纸面石膏板+1mm,其它罩面板+1mm。 (四)、实木及复合木地板铺装工程 1.木地板的材质品种、等级和铺设时的含水率符合标准,铺设地面做潮处理。 2.基层木龙骨、垫板安装牢固,平直,水平误差不大于3mm,满铺垫板间应留15mm缝隙。 3.企口木地板固定牢固,面层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图纹清晰,油漆面层颜色保持均匀协调。 (五)、石材、墙地面砖(瓷砖、人造石、抛光砖)铺贴工程

装饰部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装饰部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一.饰面砖粘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饰面砖主要指陶瓷面砖(含陶瓷锦砖)、玻璃饰面砖等,其质量验收的标准有: 1.采用的找平、防水、粘结、勾缝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饰面砖粘贴进行过粘贴强度检验,粘贴强度合格; 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不得有空鼓、缺棱掉角等缺陷; 5.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 6.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阴阳角处搭接方向应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应适宜; 7.伸缩缝的位置、宽度和嵌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8.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正 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缝隙应符 合要求;墙裙、贴脸等墙面突出物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10.饰面砖粘贴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的规定. 饰面砖粘贴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二.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是涂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是涂饰工程中的一种.涂饰工程包括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美术涂饰工程及刷浆工程等几种.这里只介绍一种,其他可参照进行. 1.基层处理的要求: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 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 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不得大于0.3MPA,且对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型内墙腻子.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选用涂料品种(乳液型涂料、无机型涂料、水溶 性涂料等)型号性能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必须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严禁漏涂、起皮、掉粉 和透底. 4.水性涂料涂饰按不同的涂层其质量有不同的标准: (1)薄涂料的涂层质量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2)厚涂料的涂层质量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3)复层涂料的涂层质量应符合表三的规定. (4)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顺直. (5)为了查阅方便,将溶剂型色漆的涂层质量标准和清漆的涂层质 量标准列于表四表.五.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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