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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SY/T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oil and gas well servicing and workover operations involving hydrogen sulfide

自 2005-5-1 起执行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适用性

5人员培训

6个人防护设备

7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

8现场分类

9材料和设备

10修井作业

11作业和操作

12特殊作业

13海上作业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PI RP68:1998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API RP68:1998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附录C(资料性附录)硫化氢的物理特性和对生理的影响

附录D(资料性附录)二氧化硫的物理特性和对生理的影响

附录E(资料性附录)硫化氢扩散的筛选方法

附录F(资料性附录)酸性环境的定义

附录G(资料性附录)硫化氢连续监测设备的评价和选择指南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API RP68:1998《含硫化氢油气井服务和修井作业推荐作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API RP68:1998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PI RP68:1998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石油工业的特殊需求,本标准在采用API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注:本网将这些技术性差异用蓝颜色标识它们所涉及的条款)。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推荐作法”一词改为“本标准”。

b)删除了API RP68:1998的前言和引言。

c)统一采用了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d)改正了原附录D中的印刷错误:

1)用“D.1.1”代替“D.1.1.1”

2)用“D.1.2”代替“D.1.1.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采油采气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采气工程研究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祥康、胡振英、左柯庆、马发明、郑莉、陈戎、付永强。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培训、人员防护设备、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现场分类、材料和设备、修井作业、作业和操作、特殊作业、海上作业、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特点以及硫化氢监测装备的评价和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硫化氢油气井原井眼及原井深的井下作业;也适用于井内以及修井作业时安装和使用材料的选择。这些作业包括在井内流体中含硫化氢条件下进行修井、井下维护以及封堵和废弃井等程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所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SY/T 0025 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

SY/T 4089 滩海石油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SY/T 5053.1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防喷器(SY/T 5053.1-2000,API Spec 16A:1997,neq)

SY/T 5053.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控制装置

SY/T 5127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SY/T 5127-2002,ISO10423:2001,IDT)

SY/T 5323 节流和压井系统(nqe API RP 53)

SY/T 5587.14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14部分:注塞、钻塞

SY/T 5957 井场电器安装技术要求

SY/T 5987 钻杆国外订货技术条件(SY/T 5987-94,API Spec 5D/Spec7,neq)

SY/T 6194 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SY/T 6194-2003,ISO11960:2001,IDT)

SY/T 6228 油气钻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的推荐作法(SY/T 6228-1996,API RP 54:1992,eqv)

SY/T 6308 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SY/T 6308-1997,API RP 67:1994,eqv)SY/T 6427 钻柱设计和操作限度的推荐作法

SY/T 6458 石油工业用油轮受限空间进入指南

SY/T 6554 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SY/T 6554-2003,API RP 2201:1995,IDT)《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NACE1)MR 0175 油田设备金属材料抗硫化物应力开裂标准材料要求1)美国国家腐蚀工程师协会,NACE International, box 218340, Houseton, Texas 77218-834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阈限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

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硫化氢的阈值为15mg/m3(10ppm),二氧化硫的阈限值为5.4 mg/m3(2ppm)。

3.2

允许暴露极限(PEL)premissible exposure limit

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吸入暴露极限。这些极限可以以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 A)、最高限制或15min短期暴露极限(STEL)表示。PEL可以变化,用户宜查阅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使用依据。

3.3

可接受的上限浓度(ACC)acceptable ceiling concentration

在每班8h工作的任意时间内,人员可以处于空气污染物低于该浓度的工作环境。但是,当高于以8h为基准的可接受的上限浓度时,规定了一个可以接受的最高峰值浓度和相应的时间周期。

3.4

安全临界浓度safety critical concentration

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硫化氢最高浓度〔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 1.3条中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为30 mg/m3(20ppm)〕。

3.5

危险临界浓度dangerous threshold limit value

达到此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中硫化氢的危险临界浓度为150 mg/m3(100ppm)〕。

3.6

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and health

任何有毒、腐蚀性或窒息性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达到此浓度会立刻对生命造成威胁,或对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或滞后的不良影响,或将影响人员撤离危险环境的能力。本标准中,硫化氢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为450 mg/m3(300ppm),二氧化硫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为270 mg/m3(100ppm)。氧气含量低于19.5%为缺氧,氧气含量低于16%为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

3.7

呼吸区breathing zone

从肩膀算起前方半径为152mm~229mm(6in~9in)的半球形区域。

3.8

硫化氢连续监测设备continuous hydrogen sulfide monitoring equipment

能连续测量并显示大气中硫化氢浓度的设备。

3.9

封闭设施enclosed facility

一个至少有2/3的投影平面被密闭的三维空间,并留有足够尺寸保证人员进入。对于典型建筑物,意味着2/3以上的区域有墙、天花板和地板(见SY/T 0025)。

3.10

基本人员essential personnel

进行正确的、谨慎的安全操作所需要的人员以及对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状况进行有效控制所需的人员。

3.11

气体检测仪gas detection instrument

由电子、机械和化学元件构成,能对空气混合物中化学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和响应的仪器。

3.12

硫化氢hydrogen sulfide

化学分子式为H2S。一种可燃、有毒气体,比空气重,有时存在于油气开采和气体加工的流体中。

警示:吸入一定浓度硫化氢会导致受伤或死亡,参见附录C。

3.13

不良通风inadequately ventisated

通风(自然或人工)无法有效地防止大量有毒或惰性气体聚焦,从而形成危险。

3.14

显色长度检测仪length –of –stain detector

特殊设计的泵及比色指示剂试管探测仪,带有检测管。将已知体积的空气或气体泵入检测管内,管内装有化学剂,可检测出样品中某种气体的存在并显示其浓度。试管中合成色带的长度反映样品中指定的化学物质的即时浓度。

3.15

就地庇护所shelter –in - place

该概念是指通过让居民呆在室内直至紧急疏散人员到来或紧急情况结束,避免暴露于有毒气体或蒸气环境中的公众保护措施。

3.16

特殊作业special operation

是指除用修井机或钻机完成的常规作业以外的作业。

3.17

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

化学式为SO2。燃烧硫化氢时产生的有毒产物,比空气重。

警示:吸入一定浓度二氧化硫会导致受伤或死亡,参见附录D。

3.18

临时安全地temporary safe haven

见3.14“就地庇护所”。

4适用性

4.1人员及设备保护

在油气井井下作业中,应评估环境的苛刻程度。环境评估中至少要执行以下的方法:

a)如果工作区域的硫化氢浓度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A)高于15 mg/m3(10ppm);或者工作区域的二氧化硫浓度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A)高于5.4 mg/m3(2ppm),宜提供个人保护。本标准个人安全条款不适用于:

1)在呼吸区,硫化氢在大气中的浓度不可能超过15 mg/m3(10ppm);或

2)在呼吸区,二氧化硫在大气中的尝试不可能超过5.4 mg/m3(2ppm)。

b)设备和材质的选择应基于抗硫化物应力开裂和腐蚀,参考NACE MR 0175有关设备和材料选择的推荐作法。

当硫化氢的分压在气体中不会超过0.0003MPa(0.05psia)或在含硫化氢原油系统中不会超过0.069 MPa(10psia)时,本标准中的设备和材质规定不适用。

某些条件下可能需要采取更多个人安全措施,但可以使用常规设备和材料;其他条件下可能需要使用特殊设备和材料,但个人安全措施要求最低;而有些条件下对两者都有要求。

本标准使用了不同动作的“启动水平”用于保证人员与公众的安全。启动水平的建立参

考了阈限值。

4.2法律要求

本标准提供了有利于保护公众暴露于潜在的危险浓度的硫化氢和二氧化硫之中的推荐作法和预防方法,并附以可信的参考资料。这些推荐的作法认为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和他们的雇员都有各自的责任,这可能实际上是包含在合同中的。推荐作法的目的不是要改变各方面的合同关系。这里有些推荐方法是政府法律法规和规范强制要求的。由于这些要求在功能上和地理上不同,没有指明这些推荐作法中哪些是可选的,哪些是要求的。进一步讲,即使完全按照这里所有的推荐作法执行,仍然还有不能满足现行及将来的法律或规范要求的情况。在有冲突的情况下,本标准的使用者应查阅各地区的相关规则,确保在具体作业中正确的使用。

4.3危险性告知(员工知情权)

执行本标准作业的所有员工应经常了解和掌握所在环境危险性的基本情况。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7.6c)的内容发布所发生的危险情况及危险程度和要求。

4.4公众知晓权

作业区域附近的居民对紧急情况下生产设施向环境释放有毒物质有知情权。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7.6c)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5危险废弃物处理

油气作业中,对结危险废弃物品(如果有的话)的清除、处理、储存和丢弃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政府法令的要求。

5人员培训

5.1概述

涉及潜在硫化氢的油气开采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警示所有人员(包括雇主、服务公司和承包商)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硫化氢的大气浓度超过15 mg/m3(10ppm),二氧化硫的大气浓度超过5.4 mg/m3(2ppm)的情况。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浓度可能会超过4.1a)中规定值的区域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开始工作前都宜接受培训。所有雇主,不论是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或转包商,都有责任对他们自己的雇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被指派在可能会接触硫化氢或二氢化硫区域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硫化氢防护安全指导人(见5.4)的培训。

5.2基本培训

培训和定期演练对油气井井下作业的价值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具体作业项目的独特性或复杂性将决定指派人员应培训的内容。但是,以下是进行作业指派人员接受培训的最基本内容:

a)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毒性、特点和性质(参见附录C和附录D);

b)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来源;

c)在工作场所正确使用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检测设备的方法;

d)对现场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检测系统发出的报警信号及时判明并作出正确响应;

e)接触硫化氢的症状(参见附录C),接触二氧化硫的症状(参见附录D);

f)救援技术以及对接触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受害者的急救;

g)正确使用和维护呼吸保护设备以便能在含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大气中工作(理论和熟练的实际操作);

h)防止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危害的现场操作和相关维护过程;

i)风向的辨别和疏散路线(见6.8);

j)受限空间和密闭设施进入程序(如适用);

k)为该设施或作业制定的紧急响应程序,见第7章

l)安全设备的位置和使用;

m)如果指定了紧急集合区域,它的位置。

5.3现场监督人员的额外培训

现场监督人员还应进行以下额外培训:

a)应急预案中监督的责任(见第7章);

b)硫化氢对其作业系统部件的影响(如腐蚀、脆化等)。

5.4硫化氢防护安全指导人

硫化氢防护安全指导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圆满地完成由某学会或组织提供的硫化氢指导人培训课程;或

b)接受过公司指定的硫化氢防护安全指导人或培训人的同等指导。

为保证所有硫化氢防护安全指导人的技术熟练性,应进行常年定期培训。

5.5来访者和其他临时指派人员的培训

来访者和其他临时指派人员进入潜在危险区域之前,应向其简要介绍出口路线、紧急集合区域、所用报警信号以及紧急情况的响应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这些人员只有在对应急措施和疏散程序有所了解后,有训练有素的人员在场时,才能进入潜在危险区域。如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疏散这些人员或及时向他们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

5.6安全交底

根据现场具体状况召开硫化氢防护安全会议,任何不熟悉现场人员进入现场之前,至少应了解紧急疏散程序。

5.7记录

所有培训课程的日期、指导人、参加人及主题都应形成文件并记录,其记录宜至少保留2年。

5.8其他有关人员安全的考虑

5.8.1密闭设施和有限空间的进入

进入封闭设施和有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见SY/T6458。

含有已知或潜在的硫化氢危险的密闭空间,应对其实施严格的进出限制。通常这些地方没有良好的通风,也没有人操作。此类密闭区包括罐、处理容器、罐车、暂时或永久性的深坑、沟等。进入有限空间必须经过许可。进入有限空间的许可至少包括:

a)表明作业位置。

b)许可证发放日期和有效期。

c)指定测试要求和其他保障安全地进行工作的条件。

d)保证进行足够的监测以便能够确认硫化氢、氧或烃的浓度不会着火或对健康构成危害。

e)拟定的操作程序得到批准。

作为上述的5.8.1d)的替代,可以是在操作过程中正确地穿戴了个人呼吸保护设备;但是,应保证足够的监测以确认密闭装置内不存在可燃的烃类混合物。有限空间的进入许可要求见SY/T6458.

在进入密闭装置(如装有含有危险浓度H2S的储存油气、产出水加工处理设备的厂房)之前应特别小心。人员在进入时,应确定不穿戴呼吸保护设备是安全的;或者应穿戴呼吸保护设备。此外,良好的通风可以减少密闭装置内有害气体的浓度。

5.8.2呼吸问题

已知其生理或心理状况会影响正常呼吸的人员,如果使用呼吸保护设备或接触硫化氢或二氧化硫会使其呼吸问题复杂化,不应指派其到可能接触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环境中工作。

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呼吸设备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其生理及心理的健康情况是否适用于使用呼吸保护设备。

6个人防护设备

6.1概述

本章规定了一些可用于工作环境中硫化氢在大气中浓度可能会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在大气中的浓度可能会超过5.4 mg/m3(2ppm)的油气井井下作业的个人防护设备(参见附录C和附录D)。仅有个人防护设备是不够的,应对人员进行防护设备选择、使用、检查和维护的培训。

6.2固定式硫化氢监测系统

油气井井下作业中所用固定式硫化氢大气监测系统应包括可视的和(或)可听的警报器,警报器应位于整个工作区域都可听见或看见的地方。作业期间宜每天检查警报器的直流电池,除非有自动低电压报警功能。美国仪表协会的出版物ISA-12.15,Part I和ISA-RP12.15 PartⅡ分别有有关硫化氢监测和检测设备的性能要求及其安装、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的推荐作法。有关硫化氢监测和检测设备的评价和选择参见附录G。

6.3检测设备

如果硫化氢的大气浓度会超过6.1中描述的水平,应使用硫化氢检测仪。有关硫化氢检测设备的评价、选择、维护和使用参见附录G。如果可能出现硫化氢大气浓度高于检测仪测量范围的情况,应配备泵和比色指示管探测仪(显色长度),配备检测管,以便能即时取样,测定密闭设施、存储罐、容器等的硫化氢浓度。

如果二氧化硫浓度会超过6.1中提到的浓度(例如在燃烧时或其他会产出二氧化硫的作业中),就应使用便携式二氧化硫检测仪或显色长度检测器,配备检测管,以便测定该区域二氧化硫浓度,并检测含硫化氢流体燃烧时受二氧化硫气体影响的区域。

人员应使用正确的呼吸保护设备,除非确认工作区域的大气是安全的(见6.5)。

为保证在井口、钻台上、地面泥浆池、储罐或其他设备附近操作人员的安全,宜配备足量的固定式或便携式或该两种检测仪。开始作业之前,宜明确谁将提供检测仪。

6.4传感器位置和设备标校

在产层已打开的井下作业期间都宜使用硫化氢监测仪(固定式或便携式)(见6.1)。固定式硫化氢监测系统宜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安装在下风方向近井眼钻台上为佳。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该区域的硫化氢浓度通常最高。井内流体流入地面坑池处,宜安装一个或多个传感器。需要使用循环液的井下作业,宜在回流管线和敞开式流体循环罐上面安装传感器。在活动支架上安装固定式监测系统的传感器较为方便。在硫化氢可能会聚集的工作区可安放备用传感器。

作业人员进入低洼区域、不良通风区域和密闭区域进行作业前,宜使用连续监测设备对这些区域进行仔细检查。为可靠起见,宜至少按照设备生产商所要求的周期,对连续监测设备进行保养、标校和测试。在较潮湿、较脏或其他不利的作业条件下,其周期宜更短。

监测设备宜由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定期标校,标校周期根据用户需要确定一个可以接受的标校时间,但标校周期不宜超过30d。

连续监测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强检。

设备警报器至少宜每天进行一次功能检查。

6.5呼吸(呼吸保护)设备

所有的呼吸气瓶都应达到相关的规范要求。下面所列全面罩式呼吸保护设备,宜用于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超过5.4 mg/m3(2ppm)的作业区域。

a)自给式正压/压力需求型呼吸保护设备:在任何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浓度条件下均可提供呼吸保护。

b)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呼吸保护设备,配合一带低压警报的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额定最短时间为15min。该装置可允许使用者从一个工作区域移动到另一个工作区域。

c)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呼吸保护设备:带一辅助自给式空气源(其额定工作时间最短为5min)。只要空气管线与呼吸空气源相连通,就可穿戴该类装置进入工作区域。额定工作时间少于15min的辅助自给式空气源仅适用于逃生或自救。

若作业人员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4.1a)中规定值的区域或空气中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含量不详的地方作业时,应使用带有出口瓶的正压/压力需求型空气管线或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适当时应带上全面罩。

警示:在可能会遇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油气井井下作业中,不应使用防毒面具或负压压力需求型呼吸保护设备。

6.5.1保存与维护

个人呼吸保护设备的安放位置应便于基本人员能够快速方便地取得。基本人员是指那些应提供正确谨慎安全操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对有毒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条件进行有效控制的人员(见7.5)。针对特定地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可要求配备额外的呼吸保护设备(见第7章)。

呼吸保护设备应存在方便、干净卫生的地方。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对所有呼吸保护设备进行检测,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以确保设备维护良好。每月检查结果的记录,包括日期和发现的问题,应妥善保存。这些记录宜至少保留12个月。需要维护的设备应作好标识并从库房中拿出,直到修好或更换后再放回。正确保存、维护、处理与检查,对保证个人呼吸保护设备的完好性非常重要。应指导使用者如何正确维护该设备,或采取其他方法以保证该设备的完好。应根据生产商的推荐作法进行操作。

6.5.2面罩限制条件

符合6.5要求的全面罩呼吸保护设备宜用于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的工作区域。使用者不应配带有镜架伸出面罩密封边缘的眼镜。采用合格的适配器,可将校正式镜片安装在呼吸保护设备面罩内。

在使用呼吸保护设备之前,应确保戴上指定或随意选择的未指定呼吸保护设备后面部密封效果良好。如果某一呼吸保护设备的面部密封效果不好,必须向该员工提供另一满意的呼吸保护设备,否则该员工不能在存在或可能存在危险的作业区域工作。

6.5.3空气的供给

呼吸空气的质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氧气含量19.5%~23.5%;

b)空气中凝析烃的含量小于或等于5×10 -6(体积分数);

c)一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2.5 mg/m3(10ppm);

d)二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960 mg/m3(1000ppm);

e)没有明显的异味。

6.5.4空气压缩机

所用的呼吸空气压缩机应满足下述要求:

a)避免污染的空气进入空气供应系统。当毒性或易燃气体可能污染进气口的情况发生时,应对压缩机的进口空气进行监测。

b)减少水分含量,以使压缩空气在一个大气压下的露点低于周围温度5℃~6℃。

c)依照制造商的维护说明定期更新吸附层和过滤器。压缩机上保留有资质人员签字的检查标签。

d)对于不是使用机油润滑的压缩机,应保证在呼吸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值不超过12.5 mg/m3(10ppm)。

e)对于机油润滑的压缩机,应使用一种高温或一氧化碳警报,或者两皆备,以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如果只使用高温警报,则应加强入口空气的监测,以防止在呼吸空气中的一氧化碳超过12.5 mg/m3(10ppm)。

f)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宜准备备用气瓶。

6.5.5呼吸保护设备的使用

进入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30 mg/m3(2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13.5 mg/m3(5ppm)或怀疑存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但浓度不详的区域进行作业之前,应戴好呼吸保护设备(参见附录C和附录D),直到该区域已安全或作业人员返回到安全区域。

警示:在进行救援或进入危险环境之前,应首先在安全的地方戴上呼吸保护设备。

6.6待命救援人员

当人员被认为在对生命或康健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环境中(参见附录C和附录D)工作时,应安排经救援技能培训并配备包括呼吸保护设备等适当救援设备(见6.5)的待命救援人员。

6.7救援设备

在硫化氢、二氧化硫或氧气浓度被认为是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的场所,应配备合适的救援设备,如自给式呼吸保护设备、救生绳及安全带等。不同情况所需的救援设备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工作类型。宜咨询熟悉救援设备的合格人员来确定某一特定现场作业环境中宜配备何种救援设备。

6.8风向标

在修井作业现场,应遵循有关风向标的规定设置风向袋、彩带、旗帜或其他相应的装置以指示风向。风向标应置于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入现场时容易看见的地方。

6.9警示标志

修井作业可能会遇到硫化氢气体时,应遵循设置标志牌的规定在明显的地方(如入口)张贴如“硫化氢作业区——只有监测仪显示为安全区时才能进入”,或“此线内应佩戴呼吸保护设备”等清晰的警示标志。

7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

7.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含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作业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要向政府机构提供应急的预案、特殊应急程序和(或)进行人员培训。评价过程应明确潜在的紧急情况及其对作业人员和公众的影响。

7.2范围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程序,该程序提供有组织的立即行动计划以警报和保护现场作业人员、承包方人员及公众。应急预案应考虑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浓度可能产生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区域;还应考虑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扩散特性(参见附录E或其他公认的扩散模型);包括本章所列的所有可适用条文的预防措施。另外,要求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一位应急协调人,以便在应急预案编制中与当地应急预案委员会协调。

7.3预案的可获得性

所有有责任执行应急预案的人员都应得到应急预案,不论平时他们的岗位在哪里。

7.4预案内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可包含在几个或一个预案中。应急预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应急程序:

1)人员职责(见7.5)。

2)立即行动计划(见7.6)。

3)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见7.7)。

4)附近居民点、商战、公园、学校、宗教场所、公路、医院、运动场及其他人口密度难测的设施等具体位置。

5)疏散路线及路障位置。

6)可用的安全设备(如呼吸保护设备的数量和位置)。

b)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特性:

1)硫化氢特性参见附录C。

2)二氧化硫特性参见附录D。

c)设施描述、地图与图纸:

1)注水站。

2)井、储罐组、天然气处理设施及管线。

3)压缩设施。

d)培训与演练:

1)基本人员的职责。

2)现场或室内演练。

3)告知附近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适当保护措施。

4)培训与参加人员的文件记录。

5)告知当地官方有关疏散或就地庇护所等的要点。

7.5人员职责

应急预案应明确所有基本人员的职责。参观人员和其他非基本人员禁止滞留或进入已被硫化氢污染且大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 5.4 mg/m3(2ppm)的区域(参见4.1、附录C和附录D)。

7.6立即行动计划

每一份应急预案宜包括一份精简的“立即行动计划”,一旦指定人员接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有潜在泄漏危险的通知,立即按照计划行动。为保护人员(包括公众)和减少泄漏的危害,“立即行动计划”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预防措施:

a)警示员工并清点人数

1)离开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源,撤离受影响区域。

2)戴上合适的个人呼吸保护设备。

3)警示其他受影响的人员。

4)帮助行动困难人员。

5)撤离到指定的紧急集合地点。

6)清点现场人数。

b)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已有或潜在的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泄漏并消除可能的火源。必要时可启动紧急停工程序以扭转或控制非常事态。如果要求的行动不能及时完成以保护现场作业人员或公众免遭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危害,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c)直接或通过当地政府机构通知公众,该区域硫化氢可能会超过75mg/m3(5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可能会超过27 mg/m3(10ppm)。

d)进行紧急撤离。

e)通知电话号码单上最易联系到的上级主管。告知其现场情况以及是否需要紧急援助。该主管应通知(或直接安排通知)电话号码单上其他主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包括当地官员)。

f)向当地官员推荐有关封锁通向非安全地带的未指定路线和提供适当援助等作法。

g)向当地官员推荐疏散公众并提供适当援助等作法。

h)若需要,通行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

i)监测暴露区域大气情况(在实施清除泄漏措施后)以确定何时可以重新安全进入。

注1:7.6a)~i)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有些行动,特别是涉及公众的行动宜与当地官员协调。

7.7应急电话号码单

作为应急预案的一部分,宜准备一份应急号码单,以便出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紧急情况时与以下单位联系:

a)应急服务:

1)救护机构。

2)医院。

3)医疗人员(如医生)。

4)直升飞机服务。

5)兽医。

b)政府机构与联系方式:

1)当地应急预案委员会。

2)国家有关部门。

3)当地应急响应委员会。

4)当地执法机构。

5)民防系统。

6)消防部门。

7)其他相关政府机构。

c)生产经营单位和承包商:

1)生产经营单位。

2)承包商。

3)相关服务公司。

d)公众。

7.8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

7.8.1基本要求

当井场以外区域的硫化氢可能超过75 mg/m3(5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可能超过27 mg/m3(10ppm),会危及公众时,应急预案中宜包括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宜采用附录E或其他公认的扩散模型确定现场周围不同硫化氢浓度的区域半径。如果在现场周围硫化氢浓度150 mg/m3(100ppm)的区域内有任何居民点或商业单位,宜考虑采用临时的安全地或就地庇护所,以争取时间,再将人员从庇护所中撤离。相关信息见7.11。

7.8.2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内容

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当井场附近大气中的硫化氢浓度可能达到75mg/m3(5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可能达到27 mg/m3(10ppm)时,通知和疏散预测会达到此浓度的暴露半径内的居民和居住者的计划。

b)标有所有居民、学校、宗教场所、商业单位的识别号码、位置和电话号码,以及畜舍、围栏、公路、动物以及其他可能有人出现(这些人可能需要提醒或疏散)的地方等的位置的坐标图。进入和疏散路线宜在图上标出。疏散时,任何需要援助的人员如卧床不起者、坐轮椅者等,宜在名单上标明,以优先提供疏散援助。如果采用就地庇护所,在井场周围预计硫化氢浓度可能为危险临界浓度150 mg/m3(100ppm)或超过危险临界浓度150 mg/m3(100ppm)的半径范围内,用圆圈将就地庇护所区域标识出来。

c)向当地官员和应急服务组织推荐有关在硫化氢或二氧化硫释放期间保护公众的响应作法。

d)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在何种状况下需与当地官员联系,建议他们此时应采取怎样的保护措施。

e)由生产经营单位和当地官员或服务机构提供的安全设备简况及其位置,以支持公众

警示与保护计划。

7.9井口点火方案

7.9.1点火

若存在应点火的必要性,宜制定井口点火方案。授权决定点火人员(宜为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应在应急预案中明确。

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决定点火,而且只有在下述情况相当明确时才能进行:

a)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

b)现场控制已毫无希望。

在任何情况下,若时间允许,宜尽量报告上级主管需要点火。但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毫不犹豫地作出点火决定。

如果井已点燃,硫化氢燃烧后会生成剧毒的二氧化硫(参见附录D),宜仔细监测二氧化硫的浓度。一旦作业区域二氧化硫超过5.4 mg/m3(2ppm),非基本人员应撤到安全区域,基本人员宜戴上适当的呼吸保护设备(见6.5)。

应急预案宜包括一定区域内二氧化硫的监测程序,和一旦该区域二氧化硫浓度超过27 mg/m3(10ppm),立即通知该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的程序。

注意:当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或井内流体中存在其他非可燃气体时会导致无法点火。有时因大气状况也不建议采用点火。在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中宜考虑这些可能性。(见7.8)。

7.9.2点火预防措施

a)准备点火时,所有人员应停留在临时的安全区,或距井眼尽量远的安全地带。

b)只有资质人员才适于实施点火。

7.10培训与演练

对含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油气井作业中的应急响应程序的培训与演练的价值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培训使人知道每一角色的重要,以及每个人在执行一项有效的应急措施时所起的作用,这一点很重要。

模拟紧急情况时人员的作用或示范其职责的练习或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的重要手段,也使人员随时保持状态。练习可以是室内座谈,也可以是实际演练,演练时,对实际设备进行操作、测试通讯设备、模拟现场受伤情况的“伤员”被送往医院等。类似练习当地官员宜知道或直接参与。应急预案经检验后,宜进行修正,再检验,直至预案责任人确信该预案可操作为止。

7.11更新条款

应定期审查应急预案,并在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

应急预案更新应考虑应急预案中有关范围、监测或检测设备的位置以及井场设备的位置等变化情况。还应注意考虑包括新的居民或居民区、宗教场所、商店、商业区、公园、学校或公路的更新情况及作业内容以及井场设施的变化等情况等。

8现场分类

8.1总则

从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安全性来看,现场的评价宜以空间的限制为基础,代表空间限制的是现场的面积和特定的环境条件。陆地现场会受到有限区域、进出方式、地形、人口聚集区或者公众设施等的限制。无边缘限制的现场,可以在布置作业机时考虑到地形和主导风向等因素,而增强其安全性。作业机总成宜安装的位置为:主风可吹过作业机,其风向可以吹散来自井口、节流管汇、放空火炬或管线、泥浆/气体分离器、修井液罐、泥浆储罐和除气器等的气体,并远离任何潜在火源,例如发动机、发电机、压缩机和井队值班室以及放置个人设备的区域。不属立即需用的车辆宜位于离井口30m(100ft)以远处,或该距离至少相当于井架的高度,取其中值大者;且任何时候都宜位于井架绷绳圆周以外的区域。当地形、现

场或其他条件不允许满足此条件时,宜采取相对安全的措施。

8.2无边缘限制的现场

8.2.1概述

边缘无限制的现场通常都在陆地上,这类现场在设计时宜考虑作业机配置、地形和主导风向等达到最大安全性。作业机的布置取决于作业井的类型(抽油井、自喷井、高压井等)。

8.2.2现场通道

宜为现场设计所有通道,以便一旦出现硫化氢或二氧化硫的紧急情况,可以在预定的地方设置路障。还宜有一条备用通道,以便风向改变时不会影响从现场的撤离。

当硫化氢的大气浓度可能会超过15 mg/m3(10ppm)时,所有入口都应遵循安置警示牌的规定设置适当的警示牌(黄底黑字或相当),以提示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

如果使用了警示旗或警示灯,所采用的颜色宜符合以下情况:

情况1:

对生命和健康有潜在风险:在控制下作业。

警示器:绿色〔硫化氢浓度<15 mg/m3(10ppm)〕。

表征:含硫化氢地区井的常规作业。硫化氢出现时浓度可能低于启动值。

一般动作:

a)检查安全设备功能是否正常,保证随时可用。

b)警惕情况的改变。

c)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的指令。

情况2:

对生命和健康有一定影响:危险井在受控下作业。

警示器:黄色〔15 mg/m3(10ppm)≤硫化氢浓度<30 mg/m3(20ppm)〕。

表征:现场的硫化氢已经或可能会达到30 mg/m3(20ppm)。

一般动作:

a)立即安排专人观察风向、风速以便确定受侵害的危险区;

b)切断危险区的不防爆电器的电源;

c)安排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保护设备到危险区检查泄漏点;

d)非作业人员撤入安全区。

e)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的指令。

情况3:

对生命和健康有威胁。

警示器:红色〔硫化氢浓度≥30 mg/m3(20ppm)〕。

表征:现场的硫化氢已经或可能会高于30 mg/m3(20ppm)。

一般动作:

a)戴上正压式空气呼吸保护设备;

b)向上级(第一责任人及授权人)报告;

c)指派专人在主要下风口100m以远进行硫化氢监测;

d)实施井控程序,控制硫化氢泄漏源;

e)撤离现场的非应急人员;

f)清点现场人员

g)切断作业现场可能的着火源;

h)通知救援机构。

情况4:

对生命和健康有极大威胁

警示器:红色〔硫化氢浓度≥30 mg/m3(20ppm)〕。

表征:井喷失控,井口主要下风口100m以远测得硫化氢浓度达到75 mg/m3(50ppm)。

一般动作:

a)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的指令。

b)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将启动公众警示与保护计划(见7.8)。

c)由现场总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向当地政府报告,协助当地政府作好周围居民的疏散工作;

d)关停生产设施;

e)设立警戒区,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f)请求援助。

g)如果井已点燃,燃烧的硫化氢将转化为二氧化硫,它对生命和健康也很危险。因此,不要认为气体点燃后,该区域就安全了。继续执行合适的应急和安全程序,并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现场代表的指令。

8.2.3临时安全区

在井场设立临时安全区(至少两个),均应考虑位于主导风向上一定安全距离或与主导风向成90°角以防主导风向改变。当风向为主导风向时,所有临时安全区宜都是可以进入的,如果风从斜后侧方向吹来,应总有一个安全区是可以进入的。

8.2.4风向标

在井场四周应安置风袋、风带、旗帜或其他适用设备。风向标宜能为在现场或将进入现场以及来自安全区的人员所看见。可能的安装位置为绷绳、井场周围的竖杆、临时安全区和道路入口。风向标宜照明区设置。

人员宜注意风向的变化。

8.2.5电气设备

所有区域宜根据SY/T 0025划分。可行的话,发电房宜尽量远离井眼。除位于大陆架的海上井场(遵照SY/T 4089)外,电气设备的安装宜遵照SY/T 5957执行。

8.2.6 电气设计的考虑

除毒性外,硫化氢的浓度在4.3%~46%(体积分数)间具有可爆性。当甲烷一硫化氢混合物中硫化氢的浓度达到25%(体积分数)或更高的地区安装的电气设备宜符合1类C 组区域的要求(见SY/T 0025)。

8.2.7机械通风

机械通风(例如鼓风机和风扇)有助于降低工作区域硫化氢的浓度。宜考虑在钻台、井架基础四周、液罐和其他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可能聚集的低洼区域使用这些通风设施。

8.2.8燃烧池、火炬管线及火炬

所有燃烧池、火炬管线及火炬的位置宜充分考虑主导风向。另外,火炬管线和出口不宜正对主导风向。火炬和燃烧池周围的灌木和草宜清理干净。火炬位置宜确保硫化氢流体燃烧形成的二氧化硫的扩散。应遵循通风口、火炬和点火设备的有关规定。

8.3 有边缘限制的现场

在山区、城市以及极地、沼泽和水域,空间往往很有限,此时作业往往要求使用例如驳船、自升式平台或类似的支撑设备等特殊设备。除用于无边缘限制现场的推荐作法外(见8.2.1~8.2.8),在考虑有限现场的安全问题方面宜充分考虑到人员和设备摆放引起的限制因素(见第13章)。

9材料和设备

9.1概述

许多材料一旦暴露于含硫化氢环境中,会产生突然脆裂失效〔通常称为硫化物应力开裂

(SSC)〕。抗硫化物应力开裂的特殊材料,其敏感性随强度和拉应力(残余应力或外加应力)的增加而增加。材料硬度常用于间接判断其强度的高低,有时作为一个参考性限制参数。硫化物应力开裂(SSC)环境中所用修井设备和开采设备一旦出现硫化物应力开裂失效,会导致硫化氢无控释放。因此这些设备应采用抗硫化物应力开裂材料(见9.2)。

9.2材料选择

有关可用于硫化氢作业环境的金属材料及宜使用这些金属材料的条件,见NACE(美国腐蚀工程师协会)MR 0175。选择抗硫化氢材料时,宜参照该标准的最新版本。NACE MR 0175中的条款被视为最低标准,使用者可根据需要选择更高标准的技术规范。NACE MR 0175材料要求中只针对抗硫化物应力开裂。在设备设计和操作中宜考虑其他腐蚀作业和失效机理(如点蚀、氢致开裂和氯化物开裂)。除硫化物应力开裂(SSC)以外的机械失效控制,宜采取注化学缓蚀剂、材料选择和环境控制等手段实现(见NACE MR 0175,Part 1.1)。附录F引用了NACE MR 0175-1994版的部分内容,包括酸性环境定义,确定何种条件下宜采用抗硫化物应力开裂材料的图表。采用本标准时,宜查阅NACE MR 0175的最新版本,以确认关于酸性环境定义指标的修改。

根据作业环境,用户可决定是否依据NACE MR 0175有关规定选择硫化氢环境所用设备材料。厂商宜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对原始出厂产品和后期改装的产品实施质量保证。

NACE MR 0175中未作规定的材料,如果经用户或厂商通过公认可接受的评定程序检验后合格,具有抗硫化氢特性,同样可以使用。用户和厂商之间可签订书面协议。公认可接受的评定程序,是指采用实验室评定程序或采用在实际或模拟使用环境条件下完成的能证明某材料性能与NACE MR 0175中类似材料相当或更优的评定程序。材料的适用性应有适当资料文件作支撑,包括材质、加工和评定程序等的全面描述。关于该材料的实验室、现场或其他条件下的测试结果或使用性能宜有书面记录。该材料对指定环境适应性的整套支撑性资料文件宜由用户和厂商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保留。材料的使用应符合适用的有关规范。

用作设备不同部位密封件的非金属材、弹性材料或类似橡胶的材料,应能承受该部件或装置规定的工作压力、温度和硫化氢环境。宜考虑井内流体中的化学元素或其他情况可能会对密封件造成损害。选择硫化氢环境中所用弹性密封件时宜咨询设备制造商。

9.3硫化物应力开裂(SSC)的控制

作业机、特殊作业设备和油气井装置的硫化物应力开裂现象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a)采用NACE MR 0175规定的材料、加工方法和步骤。

b)采用9.2所述公认评定和检验程序。

c)隔离敏感元件,使其不接触硫化氢环境。

d)保持修井液静水压头或液体密度以减少地层流体侵入,下列措施也有助于控制修井作业环境。

1)使用化学除硫剂。

2)保持酸碱度(pH值)大于或等于9,中和井筒内的硫化氢。材料对硫化物应力开裂的敏感度随pH值降低而增加。如果pH值始终大于9,就可大大减少这一现象。宜小心保持pH值,避免修井液中硫化氢释放的可逆作用。

3)在水基修井液中使用除硫剂和碱度控制硫化氢,宜采用能分别测量除硫剂残余浓度或pH值的适当现场仪器进行实时监测。

4)使用的油基修井液(在高压、高含硫化氢井中,这显得尤其重要)。

9.4设备选择和安装

作业机、特殊作业设备和油气井装置的制造材料宜符合9.2的规定,或采取敏感材料与硫化氢环境互相隔离的设计,和(或)避免硫化氢无控释放。作业机、特殊作业设备和油气井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应超过具有最低额定工作压力的元件的额定工作压力。

9.4.1防喷装置

用于含硫化氢油气井的防喷装置及其测试程序与方法,应符合SY/T 5053.1和SY/T 5053.2的规定。

9.4.2节流管汇

用于含硫化氢油气井作业的节流管汇的选用、安装和测试推荐作法见SY/T 5323。

9.4.3井口装置

用于硫化氢油气井口的装置见SY/T 5127。

9.4.4管材

套管、油管和用作作业管柱的钻杆,其材料宜满足NACE MR 1075或SY/T 6194、SY/T 5987的规定,其使用的温度范围宜符合NACE MR 0175表4的规定。NACE MR 0175中未作规定的材料,如果经用户或厂商通过公认可接受的程序(见9.2)检验后认为适用于硫化氢环境,同样可以使用。

9.4.5作业管柱

为提高抗硫化物应力开裂性能,作业管柱的实际(而非规定的最小值)屈服强度和如果高于655MPa(95000 psia),宜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经正火和回火处理的低强度管材可作为作业管柱和方钻杆。可根据硬度测试和拉力试验结果(如有)评价材料对硫化氢环境的适应性。如果管件屈服强度和工作应力增加,宜考虑控制硫化物应力开裂(见9.3)。在潜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不宜使用高强度管材(如P110油管和S135钻杆)作为作业管柱(参见附录F),除非采用油为连续相的修井液。SY/T 6427具体介绍了减轻钻杆(用作作业管柱)硫化物应力开裂的推荐作法。

10修井作业

10.1概述

在修井作业过程中,硫化氢可能会意外地达到危险浓度,宜随时做好预防措施,避免聚集的硫化氢释放造成的危害。修井作业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排液、拆卸井口装置和管线、循环井内液体、起泵和封隔器以及酸化后抽汲(酸和硫离子能反应生成硫化氢)。

10.2常规作业

10.2.1安全

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在修井作业中通过采取谨慎的措施和方法,提高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设备的完整性。所有作业都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规定和作法执行。因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气体的毒性,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参见附录C、附录D和4.1)。在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或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宜配带适当的空气呼吸保护设备(见6.5)。

10.2.2方案和会议

应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所有相应规范和公认的作法。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前,作业公司、承包公司、专业服务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代表宜一起讨论有关井的数据和资料。讨论的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搬进和搬出、作业设计及各方作业要求。施工之前应作好应急预案、预防措施和设备安装等工作。

10.2.3演练

作业人员宜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预防井喷演练,确保井控设备能正常运行,作业队人员明确自己的紧急行动责任同时达到训练作业人员的目的。

10.2.4记录

宜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准确记载所进行的工作和演练,并至少保留一年。

10.2.5防喷装置

井控条件分为带压和不带压两大类。本标准所述防喷装置的使用是指需要或可能需要进

行地面压力控制的井况。防喷器应能够封闭所有尺寸的作业管柱。对于高风险作业环境或者井控装置有利于修井等不带压作业时,宜采用防喷装置。常规不带压状态下是否使用井控装置由施工操作者决定。防喷器在带压状态下的安装和测试步骤可用于不带压状态下的操作。

10.2.6其他设备

处于开启状态的全开式安全阀(配置操作柄和适当的底连接以与所作用的管柱匹配)宜置于钻台上易取用的位置。全开式安全阀宜定期检测。当同时下入两套或多套管柱时,每套管柱都宜配备安全阀。

10.2.7 测试作业时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除第5章和第6章的建议措施外,还宜考虑以下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a)操作时宜按要求配备基本人员,采用必要的设备进行安全施工。现场应配置呼吸保护设备且基本人员能迅速而方便的取用。采用适当的硫化氢检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状况。

b)测试作业人员应只使用受过按第5章的要求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前,应召开全体员工安全会议,强调呼吸保护设备的使用方法、急救程序和应急响应程序等。

c)所有产出气都应以确保人身安全的方式排放或燃烧。储罐中测试液分离出的气体也宜进行安全排放。

d)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

e)从已知或可能含硫化氢区域取样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宜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含硫化氢气体的取样和运输都宜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取样瓶宜选用抗硫化氢腐蚀材料,外包装上宜标识警示标签。

10.3修井液气侵

在修井液循环过程中,一旦有硫化氢气体在地面逸出,返出液宜通过分离系统分离直到硫化氢浓度降至安全标准,必要时,可对井液进行处理以除去硫化氢。

10.4液体储存

当储存在泥浆槽或泥浆灌中的修井液已与硫化氢接触时,宜特别小心。一旦硫化氢气体从储存的流体中逸出,将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尤其处于密闭空间时。受污染液体宜安全排放或适当处理。即使液体先前没有接触到硫化氢,但由于用作液体处理剂的部分物质会发生分解,因此储存液也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硫化氢可能通过储存液与其他物质(残留物或添加剂)反应而产生。进入用于装或已装有储存液的密闭空间或限制通风区域时,宜采取适当的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0.5井涌循环

井涌时是否循环,宜在作业前认真考虑,且其内容包含在修井设计和油气井设备的选用以及作业队人员的培训中。

10.6绳索作业

绳索作业有关推荐作法见第12章。

10.7封堵和报废

该作业程序宜参照SY/T 5587.14执行,并考虑有关注水泥封堵的具体方式、质量或数量和(或)水泥塞高度。

11作业和操作

11.1概述

因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毒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所有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见第4章、参见附录C和附录D)。当需要现场操作人员都佩戴呼吸保护设备时,则所有非基本人员都应撤离至临时安全区。所有操作都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11.2保持压力(包括注水作业)过程中产生硫化氢

保持压力(包括注水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细菌侵入,从而造成产层中生成水溶性硫化

氢,并存在于产出流体中。有此类开采特性井的生产经营单位宜警惕其可能性,并警示作业人员其作业层段可能会遇到硫化氢。

11.3特殊预防措施

在修井过程中,如排液、拆卸井口和管线、循环修井液、起泵和起封隔器以及酸化后抽汲等,宜采取特殊预防措施,避免硫化氢聚集气释放造成危险。所有修井作业人员宜进行有关硫化氢的潜在危险性以及遇硫化氢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培训。按第6章规定,如果在修井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浓度有可能达到有害浓度,宜使用硫化氢监测仪或检测仪。呼吸保护设备应位于作业人员能迅速容易地取用的地方(见6.5.1)。在无风或风力较弱的情况下,可使用机械通风设备将蒸气按规定方向排出。在低洼作业区,如井口方井,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极易在该区域沉降,容易达到有害浓度,在这些区域作业时宜特别小心,并做好防护措施。

11.4一般做法

11.4.1应急预案检查

在设备安装之前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代表宜和服务公司代表共同提供并审核硫化氢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还宜检查服务公司的立即行动计划,以保证一旦出现硫化氢紧急情况时,能更好地协作。

11.4.2人身安全防护设备的可用性

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代表与服务公司代表宜根据作业内容确认现场所需的人身安全防护设备的类型和数量(见第6章)及现场可用性。确认时宜包括其他服务公司人员、作业公司人员或其他需要的外部人员。

11.4.3井场检查

服务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在设备安装之前宜检查井场布局。检查内容宜包括:主导风向、风向障碍物、低洼区域、泥浆槽和泥浆罐位置、火炬塔或火炬管线、井场通道(入口和出口)、以及动力线等。作业机、辅助设备和配套车辆的布局宜按第8章的有关规定安排并达成协议。

11.4.4作业机和部件选择

对那些需要在硫化氢环境中使用的作业设备、操作工具、绳索及其他配套设备(参见附录F),宜作特殊考虑。

11.4.5实际操作

宜按以下步骤进行现场操作。

11.4.5.1设备安装之前,宜先检查井场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宜首先检测是否存在硫化氢。宜特别注意低洼地区,如井口方井。

11.4.5.2作业机、辅助设备以及配套车辆宜按照规划布局,以有效利用主导风向。宜设立临时安全区,召开安全会议以使所有人员熟悉应急预案、临时安全区位置、现有个人防护设备、以及可能需要的特殊预防措施或程序。

11.4.5.3在正常安装作业机阶段,应安装风向标(见6.8)。硫化氢监测系统应安装到位,并按第6章有关规定进行功能测试。

11.4.5.4任何人不得登上未配备适当的保护装置(如用于撤离或应急用的自给式空气源,井架逃生装置)的井架。

11.4.5.5一旦作业过程中硫化氢监测系统报警,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11.4.5.6当硫化氢浓度高于15 mg/m3(10ppm)或者二氧化硫浓度高于5.4 mg/m3(2ppm)时,未配戴任何呼吸保护设备者不得再次进入工作区。如需救助遇险人员,救援人员应配戴适当的个人空气呼吸保护设备直到进入安全区域。

11.4.5.7如果仍需继续作业,而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仍然高于15 mg/m3(10ppm)或者二氧化硫浓度仍然高于5.4 mg/m3(2ppm),所有留在该区域的工作人员都宜配戴个人呼吸

保护设备(见6.5)。关于在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环境下工作的具体要求见6.6。

11.4.5.8每天开始作业前,应由指定的现场安全监督负责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宜包括:

a)作业现场是否有硫化氢存在。

b)风向标:根据风向可重新确定临时安全区。

c)测试硫化氢监测或检测设备及报警仪。

d)个人呼吸保护设备的布置。

e)消防装置的布置。

f)急救设备。

11.5防硫化氢或二氧化硫演练

除了进行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有关培训外,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宜包括采取应急措施的各种必要步骤。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记录应形成文件并至少保留1年。

11.6硫化氢火源控制

硫化氢一旦与空气混合,即具有可爆性(硫化氢物理性质参见附录C)。应采取以下措施以消除潜在的火源:

a)强制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

b)非基本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c)作业机底座充分通风(自然或人为通风)。

d)便携式发电机组、井场值班房、换班房尽量远离井口或者采取一定安全措施。

e)禁止载有催化反应器的车辆在过于靠近井眼的位置操作,除非采取措施确保该区域安全(无潜在的火源)。备用车辆距离井眼宜至少30m(100ft),或与井眼距离同井架等高,取其中值大者,但任何时候都宜在井架绷绳圆周范围以外。如果受地形、位置或其他条件限制,车辆达不到规定距离,则宜采取其他较为安全的措施。

f)距离井眼30m(100ft)以内的所有内燃机排气装置上都宜安装避雷器或其他相当的仪器。

g)在指定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炉灶、明火,严禁任何焊接作业或其他可能的引火源(电子打火工具、无线电收发设备等)。

h)发动机切断装置位于控制台附近,以备应急之用。

i)所有柴油机上都宜安装用于隔绝助燃空气的紧急切断装置。

12特殊作业

12.1概述

除本章外,本标准的其他章节的所有推荐作法也都适合于特殊作业。虽然某些特殊作业需要借助修井机或钻机完成或提高其作业效果,大多数特殊作业有无作业机都能够完成。

对于具有潜在硫化氢的井,生产经营单位应提醒雇员和特殊作业承包人,作业时可能会出现硫化氢浓度超过15 mg/m3(10ppm),二氧化硫浓度超过5.4 mg/m3(2ppm)的情况。

特殊作业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绳索作业:包括所有类型的绳索作业,如多股电缆、多股钢丝索和单股绳索(钢丝)。

b)射孔作业。

c)泵注,如酸化、压裂、注水泥和热油操作。

d)不压井起下作业。

e)连续油管作业。

f)冰冻(堵塞)。

g)阀门钻孔和热分接作业。

h)如果需要在夜晚进行上述特殊作业时,宜保证作业区有充足的照明(见GB 50034)。

12.2人员和安全

12.2.1人员安全培训

人员安全培训见第5章。

12.2.2人员保护设备

个人防护设备见第6章。

12.2.3 工具和设备

通过前面的培训和作业经验,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宜明确其作业设备、工具的能力及其操作程序的局限性。

12.2.4审查作业程序

作业管理人员一到达井场,宜立即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讨论即将实施的作业任务以及相应的安全和应急程序。

12.2.5人员职责

开始作业之前,特殊作业监督应全面检查特殊作业操作、遵循的安全措施和紧急行动计划等,并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责任。此外,特殊作业监督应告知井场其他相关人员具体特殊作业内容。

12.2.6对进入作业区域人员的限制

如果存在硫化氢环境,宜迅速判断哪些非基本人员或管理人员可以进入作业区域。

12.2.7放空

如果工具、防喷管或其他装置在打开或泄压时存在硫化氢释放的危险,宜安装适当的管线进行远距离放空、燃烧。另外,对所有会暴露于硫化氢环境下的工作人员,都应配戴个人呼吸保护设备。

12.3绳索作业

12.3.1绳索防喷装置

如果井能自喷,防喷装置材质宜符合9.2的规定,其组成为:

a)绳索作业阀(防喷器);

b)防喷管(立管);

c)泄压阀;

d)密封盒或控制头;

如果工具、防喷管或其他设备在打开或泄压时存在硫化氢释放的危险,宜安装适当的管线进行远处放空、燃烧。另外,对所有会暴露于硫化氢环境下的工作人员,都应配戴个人呼吸保护设备。

12.3.2绳索材料

绳索材料宜适合作业环境。如果只有硫化氢这一种化学影响因素,一些高抗硫化氢物应力开裂(SSC)的材料可供选择。电缆和钢丝入井前,可考虑使用缓蚀剂对其进行预处理。此外,还可考虑对绳索进行检查和延展性试验,以检测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锈斑、表面操作或脆裂等。如果作业环境中还含有其他化学物质,如卤化物,有些抗硫化氢的绳索将不能满足要求。卤化物是一类普遍存在于油气井中的化合物。井液中主要的卤化物一般包括盐酸、卤水、氯化钙和溴化锌。卤化物通常存在于油管柱的下部,一旦温度升高,就易引起不锈钢绳索脆化。若井液中含卤化物,下入不锈钢绳索前可能需要进行金相咨询。

12.3.3抽汲作业

抽汲绞车宜位于井眼、抽汲罐和池子的上风方向。如无风,摆放抽汲绞车时宜考虑主导风向。

12.4射孔作业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设计井下作业,井下作业施工难度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施工方案。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井下闸门维修、格栅维修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设备运行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45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

作。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作业区域周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所有打开井盖的检查井旁均应设置围栏并有专人看守,夜间抢修时,应使用涂有荧光漆的警示标

硫化氢基础知识培训

硫化氢基本知识培训 一、硫化氢的来源 硫化氢是由硫和氢结合而成的气体.硫和氢都存在于动、植物的机体内,动植物由于高温高压作用或细菌分解可产生硫化氢,如腐臭的尸体、蛋类的臭味就是由少量硫化氢的存在产生的。在油气井钻井、试油、井下作业施工及水井施工、酸化、酸洗的作业井现场、天然气加工厂、石油炼制厂、硫回收厂及矿井中常出现硫化氢。另外在纸浆厂、下水道、工业实验室、炸药爆炸现场也有硫化氢的出现 二、浓度概念的说明 ppm浓度是指百万分比浓度 有体积比浓度和重量比浓度两种: 1ppm=1/1000000 1ppm=1.537mg硫化氢/立方米。 三、名词注释 阈限值: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硫化氢的阈限值为15mg/m3(10ppm),二氧化硫的阈限值为5.4 mg/m3(2ppm)。 安全临界浓度: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硫化氢最高浓度〔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中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为30mg/m3(20ppm)。 危险临界浓度:达到此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中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为150 mg/m3(100ppm)。 四、硫化氢的特性 1、剧毒:其毒性可与氰化物相比,是一种致命的气体。致死浓度为500ppm(氢氰酸为300ppm, CO为1000ppm,二氧化硫为1000ppm)。 2、硫化氢是无颜色的气体,沸点大约为-60度。 3、硫化氢气体比空气重,它的密度为空气的1.176倍,经常在通风条件差的环

境、低凹处聚集,不宜飘散。 4、硫化氢在低浓度(0.13---4.6ppm)时可闻到臭鸡蛋气味,当浓度高于4.6ppm 时,新来的人员刚接触感到刺热,但嗅觉迅速钝化而感觉不出硫化氢的存在。 5、当硫化氢在空气中体积浓度达到 4.3---46%范围时,形成易爆的混合气体,遇火发生强烈爆炸。 6、硫化氢是可燃气体,自燃温度是250度(甲烷为595度),燃烧时显现出兰色火焰,放出有毒气体和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危害人的眼睛和肺部。 爆炸极限4.3%----45.5%。引起火灾适用的灭火剂是醇类泡沫及二氧化碳。 7、硫化氢易熔于水、乙醇和汽油、原油和煤油等油类,在20度,1个大气压下,一体积的水可溶解2.9体积的硫化氢,温度升高则溶解度下降。 8、硫化氢显酸性,能与许多金属发生化学反应,水溶液对钢材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以致造成泄漏。如果溶液中同时含有二氧化碳或氧,其腐蚀速度会迅速增加。液体硫化氢还对某些塑料、橡胶和涂层有侵蚀作用。 四、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 1、0.13ppm---4.6ppm:可嗅到臭蛋气味,对人体不产生危害。 2、4.6ppm以上:刚接触到有刺热感,但会迅速消失。 3、10ppm(20ppm):允许8小时暴露值,即安全临界浓度值(TLV),超过安全临界浓度必须戴上防毒面具。各国采用的安全临界浓度值不尽相同,美国职业与安全署(OSHA)标准为10ppm。我国现采用的标准允许空气中最高接触浓度为10ppm 4、50ppm:只允许直接接触10分钟。 5、100ppm: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在3---10分钟内就会损伤嗅觉神经并损坏人的眼睛,使人感觉到轻微头痛、恶心及脉搏加快。长时间可能使人的眼睛和喉咙受到破坏。接触4小时以上可能导致死亡。 6、200ppm:立即破坏嗅觉系统,眼睛、咽喉有灼伤感。长时间接触会使眼睛和喉咙遭到灼伤并可能导致死亡。 7、500ppm:失去理智和平衡知觉,呼吸困难,2---15分钟内呼吸停止,如果不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8、700ppm:很快失去知觉,停止呼吸,如果不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可很快导致中毒死亡。

井下作业部分岗位风险评估——硫化氢泄漏事故。

安全管理编号:LX-FS-A62111 井下作业部分岗位风险评估—— 硫化氢泄漏事故。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作业部分岗位风险评估——硫 化氢泄漏事故。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风险预想:硫化氢泄漏事故。 2.风险危害: (1)人员伤亡; (2)污染环境; (3)设施损坏。 3.原因分析: (1)监测仪器失灵,硫化氢从井口溢出检测不准确硫化氢浓度,导致人员中毒和污染环境; (2)监测到硫化氢浓度超标,施工人员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区;

(3)监测人员在下风头,未戴防毒用品,导致监测人员发生硫化氢中毒; (4)计量出液量时,计量人员未戴防毒用品,导致计量人员硫化氢中毒; (5)施工时井场布置不合理,值班房摆在下风头,导致在值班房的人员硫化氢中毒; (6)施工所用井口管材不防硫,造成硫化氢对井口和管材损坏。 4.预防措施: (1)监测仪器完好,监测人员在下风头监测必须戴防毒用品,施工时随时监测硫化氢浓度,发现硫化气浓度超标,即时报警,施工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 (2)对含有硫化氢作业井计量出液量时,计量人员必须戴防毒用品;

井下作业硫化氢气体检测规程

xx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 管理作业文件 井下作业硫化氢气体检测规程 编号: JXMS/CGT-107 版号: A / 0 页数: 共5页 生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 拟制: xxxxxxxxxxxxxx等审核: 批准: 文件会审记录 会审部门签字会审部门签字备注1目的 为规范井下作业硫化氢气体检测程序,制定本规程。 2范围 井下作业地质设计提示的含硫区块、含硫作业井、酸洗作业井和其它可能含有硫化氢需要进行检测的场所。 3职责

3.1分公司、项目部职责 3.1.1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与含硫作业环境有关的法规、标准、作业规程、中毒症状、职业禁忌症、防护措施、急救、仪器、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检查和维护等进行培训,并且培训合格。 3.1.2根据地质设计提示的含硫作业场所信息,在HSE作业计划书和设计中明确硫化氢风险及防范措施,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进行现场监督。 3.2跟班干部职责 3.2.1负责组织进入含硫作业场所前检测仪器和防硫化氢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现场交底和风险提示,组织防硫化氢应急演练并合格。 3.2.2负责每日对检测仪器、正压式呼吸器和全面罩硫化氢滤毒罐完好性进行检查。 3.2.3负责对进入场所前呼吸防护用品和仪器佩戴是否正确进行检查。 3.3 HSE监理公司对含硫作业场所防硫化氢设备设施、呼吸防护用品的配备、防范措施实施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进行现场监护。 3.4班长负责检测前的作业分工,应安排班组中其他持有硫化氢培训上岗证的员工进行检测和开、关闸门。负责每班检查仪器和呼吸装备完好性。 3.5其他岗位员工负责按照分工实施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 4检测仪器及呼吸防护用品检查和现场使用规程 4.1硫化氢检测仪器检查内容 4.1.1检查、确认仪器的标定检验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超过检定周期或未经检验标定,禁止使用。 4.1.2仪器外观应清洁,标识清楚、部件无缺损、外壳无损伤,传感器部位防尘、防水过滤膜干净,无油、泥物堵塞。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本规定;油田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对硫化氢的防护,应按石油行业标准(SY)的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企业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工艺管理 第一条存在H 2 S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调查等建立动态硫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四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第五条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二章作业过程防护 第六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 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七条 H 2S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H 2 S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 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帐。 第八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黑黄间隔的斑马线表示区域范围。 装置高处应设置风向标。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文件编码: HN/HSE6.2.15-2007页码:11 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HSE 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 (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硫化氢作业 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 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 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 职责 3.1 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监督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 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SE 监督管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 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办理 - 216 -

文件编码: HSE HN/HSE6.2.15 《硫化氢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康4.1.2 硫化氢作业涉及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试压等作业时, 全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 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化氢防护培境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 4.1.5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 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 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数量的正压式空气 呼吸设备。 4.1.6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 4.2.1 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 工作业内容、工作性质、特点,收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 浓度。 4.2.2 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人 员开展危害识别,找出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防 范控制措施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4.2.3 油气生产场所和生产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 的,由车间(队) 负责人组织危害识别,制定硫化氢应急预案。 4.3 作业许可 4.3.1 硫化氢区域作业,现场生产负责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 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后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基层单 位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硫化氢基本知识测试题答案

1、硫化氢特性 硫化氢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虽有恶臭,但极易使人嗅觉中毒而毫无觉察,常发生在沼气池、地窖或疏通下水道、阴沟、隧道、矿井以及在某些化工生产过程中。生产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人若暴露在超过1000mg/m3的硫化氢浓度下,吸入极大量的硫化氢,可发生“电击样”中毒,在数秒内突然倒下,呼吸停止,来不及抢救而死亡。 2、硫化氢中毒的表现 轻度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并有头昏、头痛、乏力,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等;中度中毒为立即出现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走路不稳,可有短暂意识障碍等;重度中毒表现为头晕、心悸、呼吸困难、行动迟钝、继出现烦躁、意识模糊、呕吐、腹泻、腹痛和抽搐,迅速进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3.硫化氢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吸入,经人体的黏膜吸收比皮肤吸收造成的中毒更快 4.引起硫化氢中毒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违章及误操作:①违章指挥,②误操作,③密闭系统置换不合格,④置换完的设备出入口法兰未加盲板,造成串气,⑤进入密闭空间未进行氧含量分析。 2)对硫化氢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差:①对物料中的硫化氢及其危害没有预见性,②作业时不佩戴空气呼吸器,③防护器材采用不当,④作业时无人监护,⑤作业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⑥安全教育不到位,⑦现场人员缺乏自救互救知识。 3)废水、废渣无组织排放。 4)设计或工艺不合理:①通风不良或通风设施不完善,②工艺流程缺陷,含硫化氢气体倒串。 5)设备、管道故障:①工艺设备阀门、密封泄漏,②报警器故障。 5.硫化氢中毒的处置原则 (1)尽快使中毒者脱离毒物的危害 (2)切断毒源 (3)划定危险区,疏散人员 6.防毒器材的使用原则 硫化氢含量<10000ppm(即<1%体积浓度)时可佩戴有4号滤毒罐的防毒面具(滤毒罐必须有效,面罩及导气管密封性良好);硫化氢浓度≥10000ppm时必须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作业时应有两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急救原则——立即、就地、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 8、如何判断心脏骤停 三大主要指标 1. 意识丧失,深昏迷,呼之不应; 2. 大动脉搏动摸不到; 3. 叹气样呼吸或呼吸停止。

硫化氢防护专项试题(2016)

单位:姓名成绩: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硫化氢是一种具有特殊臭鸡蛋气味的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2、硫化氢的臭味随浓度的升高而增强。(╳) 3、在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 4、在使用、输送、生产和可能释放硫化氢的工作场所应禁止吸烟及禁止使用其它可能产生静电、明火的设备。(√) 5、现场有中毒人员时,事故救援人员应迅速将中毒人员转移至事故现场外上风向空气新鲜处。(√) 6、进入含硫化氢的设备、管线及等密闭空间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不需要加好盲板。(╳) 7、禁止任何人员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域内脱卸防毒用具。(√) 8、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的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 30mg/m3。(√) 9、在实施心肺复苏术时,按压通气比为30:2。(√) 10、当硫化氢接触浓度大于1000 mg/m3时,可发生“电击样”中毒,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倒下,瞬时内呼吸停止。(√) 二、选择题 1、工作场所硫化氢的职业接触限值是( B )mg/m3。 A、5 B、10 C、15 2、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在产生硫化氢源的( B )操作。 A、下风侧 B、上风侧 C、两者都可以 3、根据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C )mg/m3 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A、10 B、20 C、50 4、用人单位应建立硫化氢工作场所的日常监测,监测周期为每( A )1次。 A、月 B、季 C、半年 5、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它的步骤应该是( A )。 A、胸外按压、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炼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本规定;油田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对硫化氢的防护,应按石油行业标准(SY)的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企业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工艺管理 第一条存在H2S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调查等建立动态硫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四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第五条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二章作业过程防护 第六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 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七条 H2S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H2S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帐。 第八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黑黄间隔的斑马线表示区域范围。 装置高处应设置风向标。 第九条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使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器。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 现场需要24h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

井控与硫化氢知识问答题

硫化氢与井下作业井控知识问答题 1、硫化氢是一种什么样的气体? 答:无色气体、可燃烧、剧毒气体。 2、硫化氢为什么易在低洼处聚集? 答:硫化氢的相对密度是 1.19,比空气重,所以易在低洼处聚集。 3、硫化氢气体的物理性质有那些? 答:硫化氢是一种可燃无色、剧毒、弱酸性气体;低浓度时具有典型臭鸡蛋味(注意:不能用气味作警示),相对密度1.19,比空气重,易在低洼处聚集;易溶于水、原油中,溶解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燃烧时带蓝色火焰,并产生有毒的SO2气体;硫化氢在空气中爆炸极限为4.3-45.5%(体积比)。 4、硫化氢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答:在热作用下,石油中的有机硫化物分解产生出硫化氢(H2S);石油中烃类和有机质通过储集层水中硫酸盐的高温还原产生硫化氢;地层中硫化氢气体;修井泥浆高温分解出硫化氢;纸浆厂、橡胶制造业、食品加工厂、化粪池、下水道、沼气池。 5、什么是阈限值?硫化氢的阈限值是多少? 答:阈限值: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 答:硫化氢的阈限值是15 mg/m3(即:15毫克/立方米)。 6、什么是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 答: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小时可接受的硫化氢的最高浓度。 7、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是多少? 30 mg/m3(即:30毫克/立方米)。 8、什么是硫化氢的危险临界浓度? 答:达到此此硫化氢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 根据SY/T6610-2005标准: 硫化氢的危险临界浓度为150 mg/m3 (即:150毫克/立方米)。 9、硫化氢对金属材料腐蚀的形式有氢脆、硫化物应力腐蚀开裂和电化学失重腐蚀。

硫化氢基础知识

硫化氢(H2S)是硫的氢化物中最简单的一种。其分子的几何形状和水分子相似,为弯曲形。因此它是一个极性分子。硫化氢由于H-S键能较弱所以300℃左右硫化氢分解。常温时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应在通风处进行使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目录 结构 理化性质 主要用途: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实验室监测方法 环境标准 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泄漏应急处理 防护措施 急救措施 制取方法 原理 用品 操作 备注 化学性质 不稳定性 酸性 还原性 可燃性 沉淀性 中毒临床表现 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最为常见 呼吸系统损害 心肌损害 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主要依据 救援人员在发生硫化氢中毒 煤矿瓦斯中硫化氢的成因危害与防治 H2S的成因 煤矿瓦斯中H2S异常的原因 H2S的危害与防治 硫化氢安全防护七大注意事项 相对浓度危险度 危险区域 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 预防措施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要求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要求 毒理学简介 结构 理化性质 主要用途: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实验室监测方法 环境标准 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泄漏应急处理 防护措施 急救措施 制取方法 原理 用品 操作 备注 化学性质 不稳定性 酸性 还原性 可燃性 沉淀性 中毒临床表现 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最为常见 呼吸系统损害 心肌损害 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主要依据 救援人员在发生硫化氢中毒 煤矿瓦斯中硫化氢的成因危害与防治H2S的成因 煤矿瓦斯中H2S异常的原因 H2S的危害与防治 硫化氢安全防护七大注意事项 相对浓度危险度 危险区域 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 预防措施

井下作业应急预案

井下作业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现场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井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反应速度,控制事态蔓延,降低损失程度,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井下作业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以人为本、及时处置、损失最低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内容适用本厂井下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井下作业是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的沟、池、管道、井坑等危险场所,可能发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的作业。在本公司具体包括涉及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回流泵房、所有阀门井及放空井等在内的作业环节。 四、应急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责 公司设置井下作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队现场职务最高者) 组员:现场监护人员 参与部门:生产技术部及各车间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井下作业事故的应急事故处理,在第一时间对应急现场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及预防措施,将事故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异常现象的判断:监护人员观察到井下作业人员行为异常,(如慢慢昏倒等);每分钟例行的喊话没有回应;以上两种情况一旦发生,则立即执行本应急预案。 2、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拽拉安全绳,将井下作业人员吊出井底。如发生不能拽出现象(安全绳缠绕井底阀门或者绳扣松开等),则应派人下井救援,同时立即报告井下作业应急领导小组,并拨打120救护电话。(医疗救护报警要点:报警人单位、姓名以及电话号码,受伤害的地点以及到救护地点的最佳行驶路线;中毒人的人数与状况(包括中毒原因等有利于救护的各种情况))。 3、下井救援人员须身强体壮,不能酒后下井,必须佩戴安全绳及空气呼吸机,并且井上至少仍有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时,方能下井实施营救。 4、救援人员下井后,应迅速用安全绳拴住中毒人员,并通知井上监护人员及时拽出井底。 六、现场医疗救护 中毒人员拽出井底后,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将其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并根据伤情采取适当的措施救护受伤人员。 1、中毒轻微者连续深呼吸数次; 2、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忌进行口对口呼吸,以压胸法为宜,再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硫化氢安全防护知识试题及答案

硫化氢安全防护知识答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硫化氢概念:H2S,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蛋味,是一种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对人的毒作用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被称之为“无形的杀手”、“瞬间杀手” 二、硫化氢的特点: 剧毒-----致命易燃-----可爆无色-----不能用眼睛识别 比空气重----通常聚积于低洼地带 低含量时有一股臭蛋味,但不能靠嗅觉检测 对一些金属有腐蚀作用容易被风或气流驱散 三、硫化氢的危害是什么? 1、对人体的危害:硫化氢被吸入人体,首先剌激呼吸道。其次,刺激神经系统,导致头晕,丧失平衡,呼吸困难,心跳加速,严重时,心脏缺氧而死亡。 2、硫化氢对设备材料的危害:硫化氢对金属材料的腐蚀性。硫化氢溶于水形成弱酸,对金属的腐蚀形式有电化学失重腐蚀、氢脆和硫化物应力腐蚀开裂,以后两者为主,一般统称为氢脆破坏。 3、硫化氢对环境的危害:硫化氢略重于空气,往往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主要是对大气和水源的污染,且污染非常严重,危害巨大。 四、依据SY/T5087-2005行业标准《职业性安全暴露极限》和《毒气的强度等级》可将采油厂含硫化氢的油井按照硫化氢检测出来的浓度分为哪五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15mg/m3以内;(10PPM) (安全) 第二等级为15mg/m3~30mg/m3;(10PPM~20PPM) (尚安全,超过1小时有明显不适) 第三等级为30mg/m3~150mg/m3 ;(20PPM~100PPM) (暴露15分钟出现头痛、肺浮肿,眼睛产生严重刺激和伤害,症状明显。) 第四等级为150mg/m3~450mg/m3 ;(100PPM~300PPM)(3~5分钟失去嗅觉,为立即危害生命和健康的浓度值。) 第五等级为450mg/m3以上。(导致人身伤亡) 五、职业性安全暴露极限 1、15mg/m3 限时加权平均值是日工作8小时的暴露安全极限(10PPM)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1

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 HSE 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硫化氢作业 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 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 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 职责 3.1 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

监督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 SE 监督管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 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办理 - 216 -

<硫化氢作业许可证>, 4.1.2 压等作业时, 全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 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化氢防护培境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4.1.5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 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 监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数量的正压式 空气呼吸设备。 4.1.6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 4.2.1 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

硫化氢的基础知识_120312175045

第一章硫化氢特性及中毒机理 硫化氢属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发生含硫天然气泄漏,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将会发生不可预料的群死群伤、中毒、职业病等事故。 为了使操作员工对硫化氢有清楚的认识,现将硫化氢的特性及中毒机理概述如下: 1、硫化氢(H2S) ⑴、H2S物理性质 H2S为无色、有强烈臭鸡蛋味的可燃有毒气体,可溶于水、乙醇、汽油、煤油、原油,比空气略重,自燃点246℃,爆炸极限:4.3%—46%。在0℃常压情况下每立方米重 1.521公斤,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在18℃、1.68Mpa的压力情况下为液态,经过燃烧生成SO2有毒气体,危害人体、腐蚀金属,在输气的过程中与管壁接触生成FeS,H2S极易溶于水,在常压和20℃情况下,每立方米水中可溶解 2.582m3的H2S气体。H2S 沸点为-61.8℃,硫化氢燃烧时呈蓝色火焰并产生二氧化硫,硫化氢与空气混合达爆炸范围可引起强烈爆炸。 ⑵、H2S侵入人体的途径 H2S主要是从人的呼吸道进入人体,人们在含有H2S气体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在呼吸过程中,一部分随着呼出的气体呼出体外,有一小部分存在体内氧化生成硫酸盐,随着小便排出,体内无蓄积作用。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为10mg/m3。

⑶、硫化氢中毒机理 H2S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易引起角膜炎,与人体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作用,引起组织缺氧而造成呼吸困难,大量吸入会引起肺水肿,H2S中毒的表现随着接触的浓度、时间不同而分为: ①轻度中毒:眼红和结膜肿胀、畏光流泪、胸部紧迫、咳嗽等。空气中H2S浓度达到20mg/ m3时就可引起轻度中毒,恢复较快,无后遗症。 ②中度中毒:结膜刺激、流泪、恶心、呕吐、腰痛、呼吸困难、头痛、轻度肺炎或肺水肿,支气管炎、乏力、失调。空气中H2S浓度达到700mg/ m3时即可引起中度中毒。 ③重度中毒:先是头痛、心悸、呼吸困难、行动迟缓、意识模糊,抽筋、昏迷、因心脏瘫痪或呼吸停止而死亡。空气中H2S浓度达到1000mg/ m3时即可立即引起重度中毒,就向电击一样死亡。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0 页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二条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的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硫化氢浓度等绘制动态硫分布图或表,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四条因原料组份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五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第六条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七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 第 2 页共 10 页

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 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账。 第九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硫化氢告知牌。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红色警示线标示区域范围。 在装置高处醒目位置应设置风向标。 第十条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区域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布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 上述场所操作岗位应配置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30mg/m3。凡进入装置须随身携带硫化氢报警仪;在生产波动、有异味产生、有不明原因的人员昏倒及在隐患部位活动(包括酸性水、瓦斯的逸出部位、排液口、采样口、储罐计量等)时,均应及时检测现场浓度,并落实好防护措施。所使用的检测报警仪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质资的部门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备查。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十一条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 第 3 页共 10 页

井下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

井下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 1.1防火、防爆措施 1.1.1井场应配备至少1台可燃气体监测仪。 1.1.2在农田、林区等地区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1.1.3在井场明显处和有关的设施、设备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1.4井场设备的布局应考虑防火要求。发电房、锅炉房等应摆放在当地季节风的上风方向,原则上发电房、锅炉房、储油罐距井口的距离不少于30 m、储油罐距发电房的距离不少于20 m,达不到以上安全距离要求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1.5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应符合SY 5225、SY 5727和SY/T 6203的要求。 1.1.6作业机、柴油机排气管无破漏和积炭,并安装防火罩。 1.1.7钻台上下、机泵房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物,钻台、机房下无积油。 1.1.8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工具,并定岗、定人、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换失效器材,悬挂检查记录标签。 1.1.9井场内严禁烟火。若需动火,应执行SY/T 5858中的安全规定。 1.2防硫化氢措施

1.2.1在井场入口、井架上、钻台边上、循环系统、远程控制台、紧急集合点等处应设置风向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应向上风方向疏散。 1.2.2在钻台上下、循环罐出口等气体易聚积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排风扇。 1.2.3 在含硫地区作业的作业队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同时在钻台上下、循环出口分别安装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 1.2.4 在含硫地区作业时,生产班当班人员应每人配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另配一定数量的公用空气呼吸器和2台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应摆放在上风处,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空气的质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气含量19.5%~23.5%;空气中凝析烃的含量等于或小于5×10-6(体系分数);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2.5 mg/m3(10 ppm);二氧化碳的含量小于或等于1960 mg/m3(1000 ppm);没有明显的异味。 1.2.5硫化氢防护器具应存放在清洁卫生和便于快速取用的地方,并对其采取防损坏、污染、灰尘和高温的保护措施。 1.2.6井下作业队及相关单位应制定防喷、防硫化氢的应急预案,施工前应组织演练。一旦硫化氢溢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2.7硫化氢监测仪警报值的设置

硫化氢基础知识

1 硫化氢的物性、来源及危害性 1.1 硫化氢的物性 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相对分子量34.08,对空气的相对密度1.19,熔点-85.5℃,沸点-60.4℃,易溶于水,20℃时,2.9体积硫化氢气体溶于1体积水中,也易溶于醇类、醛类、二硫化碳、石油溶剂和原油中。在空气中爆炸极限为 4.3%-45.5%(体积比),自燃温度为260℃。 硫华氢对空气的相对密度是1.19,比空气重,因此,它容易聚集在地势较低的地方——坑里、井里和沟道里,很容易溶解于水,又非常容易从溶解状态转变成游离状态。 1.2 硫化氢的来源 原油是多种物质的混和成份,分布于地层中的孔隙和裂缝中。由于地层中含硫化合物较多,加上地层中各种成岩作用,使H2S生成的渠道多种多样。总的来说,石油中含硫化合物形成机理的各种见解可归纳为以下3点: ①石油中的硫是从生物系统继承下来的; ②石油中的含硫化合物是在碳酸盐岩地层中元素硫和石油中的化合物反应的产物; ③含硫有机化合物的形成是由于微生物还原硫酸盐的结果。 目前已知的石油中硫化物有:硫化氢(H2S),元素硫S,硫醇(RSH),硫醚(R__S__R/ ),二硫化物(RSSR)及残余硫(残余硫是一类结构暂时还不清楚的含硫化合物)。在众多硫化物中,H2S所占的比例较大,其它含硫物质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H2S。 1.3 硫化氢的危害性 硫化氢的危害,直接地主要体现在对人的伤害,对金属设备的腐蚀,对非金属元件、设备的老化;间接地对环境造成破坏、对生物产生毒副作用。在油田开发生产中,硫化氢的危害突出地表现在对人的伤害,对设备的腐蚀破坏和对非金属设备的老化。 1.3.1 硫化氢对人体的伤害 硫化氢为剧毒气体,空气中H2S含量达0.035mg/m3,人们即可嗅到臭鸡蛋味,当达到10mg/m3时,由于嗅神经麻痹,臭味反而不易嗅到,这正是最危险的时刻,往往会出现“闪电“式中毒死亡。H2S可以与人体内某些酶发生作用,可抑制细胞呼吸酶活性,造成组织缺氧,对人体有全身毒性作用。急性中毒时出现意识不清,过度呼吸迅速转向呼吸麻痹,很快死亡;慢性中毒一般为眼结膜的损伤,对人体有局部刺激作用,这是由于H2S接触湿润的粘膜之后,形成Na2S,以及本身的酸性所致。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硫化氢和其它毒物除了引起危险的慢性中毒外,还能改变人的机体的重要分析系统的功能和人的行为。后者对于劳动安全和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1.3.1.1 人体硫化氢中毒机理: 硫化氢主要通过呼吸器官进入机体,也有少量通过皮肤和胃进入机体。现已证实,硫化氢的毒性主要表现在三个过程中,即对中枢神经系统以及氧化过程和血液的影响。 ①1884年人们就查出了硫化氢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特殊的毒性作用。少量硫化氢会压迫中枢神经系统;中等浓度的硫化氢能刺激神经;而高浓度硫化氢则会引起麻痹,特别是引起呼吸中枢和血管中枢神经的麻痹。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变化是功能性的,并且是可复原的。 ②硫化氢对氧化过程有毒性作用,使血液中氧气的饱和能力降低。在硫化氢慢性中毒过程中,

硫化氢防护专项试题(2016)

硫化氢防护专项试卷 单位:姓名成绩: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硫化氢是一种具有特殊臭鸡蛋气味的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2、硫化氢的臭味随浓度的升高而增强。(╳) 3、在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 4、在使用、输送、生产和可能释放硫化氢的工作场所应禁止吸烟及禁止使用其它可能产生静电、明火的设备。(√) 5、现场有中毒人员时,事故救援人员应迅速将中毒人员转移至事故现场外上风向空气新鲜处。(√) 6、进入含硫化氢的设备、管线及等密闭空间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不需要加好盲板。(╳) 7、禁止任何人员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域内脱卸防毒用具。(√) 8、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的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 30mg/m3。(√) 9、在实施心肺复苏术时,按压通气比为30:2。(√) 10、当硫化氢接触浓度大于1000 mg/m3时,可发生“电击样”中毒,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倒下,瞬时内呼吸停止。(√) 二、选择题 1、工作场所硫化氢的职业接触限值是( B )mg/m3。 A、5 B、10 C、15 2、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在产生硫化氢源的( B )操作。 A、下风侧 B、上风侧 C、两者都可以 3、根据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C )mg/m3 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A、10 B、20 C、50 4、用人单位应建立硫化氢工作场所的日常监测,监测周期为每( A )1次。 A、月 B、季 C、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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