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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

一、保税区duty-free zone 1)定义 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 2)功能定位 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3)政策比较

二、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沿海一些城市开始兴建出口加工区。 2)功能定位 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之外的一个特殊区域。俗称“境内关外”。 所谓“境内”,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此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公司的注册、运营和税收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 所谓“关外”,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之外,即对海关而言,出口加工区视作境外。“关外”构成出口加工区的主要特征。所有在出口加工区内的物品视作在国外 三、保税物流区Bonded logistics zone 1)定义 2)业务范围 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四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五国际中转; 六检测、维修; 七商品展示;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四、保税港区bonded port area 1)定义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功能定位 3)业务范围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4)政策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 ――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

保税区与自贸区区别

保税区与自贸区区别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中国此前已经建立了与自贸区类似的六类特殊经济园区,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等,但上海自贸区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 上海自由贸易区意义重大,包括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 什么是自贸区? 自贸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T-Agreement),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FT-Area)。? 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的中日韩自贸区,即是广义自贸区。? 另一种是狭义的自贸区,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其定义如下:“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上海自贸区,即是狭义自由贸易园区。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指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保税区(BondedArea;thelow-tax;tariff-freezone;tax-protectedzone)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物流园区(logisticspark)是指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区,在几种运输方式衔接地,将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也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和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国内各类保税区不同的是,自由贸易区的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所谓“一线”,是指自由贸易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运出境外;所谓“二线”,则是指自由贸易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自由贸易区进入国内非自由贸易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进入自由贸易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 暂行办法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主要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职责】海关依照本办法在海关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运输工具、海关监管货物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场所进行监管。 第四条【基础和监管设施】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验收合格后的相关设施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 第五条【业务范围】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开展的业务外,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加工、装配、制造、仓储、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展示、转口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综合保税区。 第六条【卡口管理】综合保税区实施围网(实体和信息)和卡口管理。卡口通道实行分类管理,货物、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通过相应的卡口通道进出综合保税区。货运卡口实施智能化管理,并与口岸卡口建设标准对接,纳入口岸物流通关体系。

第七条【人员和商业设施】除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部门、企业值班人员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居住人员。海关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当设置在综合保税区围网以外。 除保障综合保税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设立商业性生活消费、商业零售设施以及其他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无关的设施。 第八条【区内企业】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区外法人企业依法在综合保税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符合海关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信用管理,AEO、信用公示)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涉及海关事务担保的,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对区内企业的海关监管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区内企业应当办理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注销等手续。(涵盖“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的内涵、包括《保税监管改革方案》第1、2、3、4精神) 第十条【加工贸易管理】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执行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第十一条【会计、稽查及信用管理】区内企业应当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财务账册和报表,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有关进出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加工和使用等情况。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前言 (1) 1.1编制依据 (2) 1.2评价原则 (7) 1.3评价对象和评价重点 (7) 1.4评价范围 (8) 1.5评价时段 (11) 1.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1) 1.7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7) 1.8评价标准 (24) 1.9主要技术路线 (27) 2规划概述与分析 (28) 2.1规划背景 (28) 2.2规划概述 (29) 2.3规划协调性分析 (50) 3环境质量现状与预测 (51) 3.1环境质量现状 (51) 3.2环境影响预测 (52) 4规划合理性综合论证 (56) 5 规划调整建议 (58) 6综合结论 (59)

第一章总论 1前言 2010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机场综保区”),批复面积7.385平方公里。机场综保区分为中区、北区、南区三个区域。 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广州市交委牵头各部门,拟定了《组建广州空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方案》中提出:规划设立广州空港经济区,并划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及四个核心区范围。 2011年8月,为保证广州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也保证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广州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该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的审查,待批复实施。 2012年3月,市空港委、市规划局联合组织《广州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6月,陈建华市长指示,空港经济区必须充分考虑与广州北站的关系,要求重新开展范围划定研究。2013年3月13日,经过市领导同意空港经济区范围扩容为439平方公里。 2013年,广州空港经济区纳入全市“2+3+9”战略发展平台,在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稳定基础上,开展了《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一期)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华南环科所成立了项目组,在对

保税物流中心进口出口操作流程

一、保税物流中心对进口集装箱业务操作流程 1、签订仓储协议,提供货物信息。 具体要求:与客户签订保税仓储协议,客户提供即将进驻保税中心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装箱单,集装箱编号,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等,同时联系港区做好接货准备。 2、落实车辆托运事宜。 具体要求:货船到达后,港区船公司通过EDI平台发卸船计划,并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货物到达情况。同时港区落实托运车辆相关事宜,并将相关车辆及车主信息及时发送保税物流中心,以备制卡。 3、制卡,办理入住手续。 具体要求:保税物流中心根据港区提供运输车辆及车主信息向海关申请运输车辆备案,发放IC卡。同时物流中心向海关申请货物进区,填写核增表,办理核放手续。 4、关注海关放行指示,随时准备接货事宜。 具体要求:港区通过EDI平台查看海关对将要入驻保税区的集装箱是否已放行,若放行,则通知现场进行作业;反之则通知船公司:海关未放行,不能作业,并随时关注放行状态。 放行后,港区安排已办理IC卡进入港区的车辆将即将入住保税区的集装箱托运至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待查验区域。 5、配合海关和检验检疫局查验。 具体要求:货主或委托单位得到现场查验通知单后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或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海关窗口查看海关是否对该箱进行查验放行,若查验放行则通知港区安排人员进行场掏。配合海关完成查验。同时货主及时办理报检手续,需要现场检测时及时通知保税物流中心。

6、入库,开具入库单。 具体要求:查验完成后,由场掏人员将货物转移至已租用的保税仓库堆放。由仓储企业出具货物入仓单,并与核增表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货物信息准确无误。 7、空车放行 具体要求:空车出保税区时刷卡后将IC卡交还海关协管员,协管员查验空箱后放行。 二、保税物流中心空车进仓拉货流程 1、货主单位(经营单位或委托单位,下同)向海关申请运输车辆备案,发放IC 卡。提供运输协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扥单证。 2、仓储企业向海关申请货物出去,填写核扣表。货主单位、仓储企业、代理单 位签字盖章,海关审批同意。 3、保税物流中心通过保税物流管理系统QP端向海关申请核扣数据。系统审批通过后产生核扣编号。 4、货主单位申报进口报关单。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报关单并申报。 5、运输工具卡口刷卡,协管查验空车后放行。 6、保税物流中心仓库根据核放单货物进行装货,并出具出库单给货主。 7、运输工具卡头刷卡,协管员对比核放单数据、卡头系统采集数据,无误后抬杆放行。 三、保税物流中心对出口集装箱业务操作流程 1、签订仓储协议,提供车辆及货物信息。 具体要求:与客户签订保税仓储协议,客户提供即将进驻保税中心货物的详细情况,包括装箱单,集装箱编号,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等,同时联系港区做好接货准备。(车辆可以由货主自行提供或者由保税物流中心联系车辆负责运输

自贸区和保税区

目录 目录 (1) 自由贸易区 (1) 定义 (1) 基本功能 (1) 优惠政策 (1) 保税区 (5) 定义 (5) 基本功能 (5) 优惠政策 (5) 自贸区与保税区的联系和区别 (7)

自由贸易区 定义 自由贸易区是指由国家指定的交易贸易区,比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内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基本功能 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免交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优惠政策 促进投资的两项政策是: (1)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时间内分期交纳所得税,简称为“非货币形资产投资政策”。 (2)对试验区的企业以股份或出租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经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所得税纳税的政策,也简称为“股权激励政策”。 促进贸易的政策具体包括: 1

(1)将在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2)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的空载在25吨以上的给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政策 (3)对设立在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加工的货物,根据企业的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照对应的关税政策,简称为“选择性征税政策” (4)在现行的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的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的服务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以免税的政策除外 (5)完善起运港退税的政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洋山特殊综保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规范海关对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洋山特殊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临港新片区内,具有物流、加工、制造、贸易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第四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洋山特殊综保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第五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居住人员。除保障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配套设施外,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建立营利性商业、生活消费设施。 第六条洋山特殊综保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等应当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验收标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 第七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洋山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内管理机构、海关等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第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第九条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等不得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情况,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

保税物流中心流程

1、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应向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货物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4)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保税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免税。重点)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出中心 ①出中心进入关境内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照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中心运往境外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2)入中心(重点) ※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需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 ※从境内运入保税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已经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的货物,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设备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①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②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各种进口设备 ③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 报关流程 1、海运: (1)铁路 【1】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货到西安铁路中心站 【3】到保税区海关开出门证 【4】凭出门证到中心站拉货(监管车) 【5】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2)公路 【1】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货直接拉到保税区 【3】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2、空运 【1】在咸阳机场海关办转关手续(9002) 【2】联系货代,将货拉到保税区(监管车) 【3】保税区海关(9007)办进境备案清单(备案清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转关单保稅倉儲進庫登記薄、委托书) 货到后、单据齐全时1-3工作日办结,均不需要纳税。

自贸区、综保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什么

自贸区、自贸试验区、保税区、保税港区如何区分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传统的自贸区是Free Trade Area(英文简称FTA),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WTO相关规则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所形成的区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自贸区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就是FTA类型。另一种自贸区是Free Trade Zone,(英文简称FTZ),指某一国或地区在己方境内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单方自主给予特殊优惠税收和监管政策。 中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我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自由贸易园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批设在境内关外的自贸区。 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经分多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

图片来源:广西日报 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中国最早是没有保税区的,货物过关入境是需要缴税的,直至1990年,上海外高桥有了中国的第一个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外国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就需交纳关税了。在自贸试验区出现之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就地理位置而言,自贸试验区是现有保税区的合并;从政策上来讲,自贸试验区就是现有保税区的全方位升级,自贸试验区实行“境内关外”政策,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内”政策。 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与“保税港区”,虽一字之差,但内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1、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2、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国内分布 截止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4年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自贸区知识简介

自贸区的含义 自贸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双边或多边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ree-Trade-Agreement),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Free-Trade-Area),如北美自贸区等。另一种是国内的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园区(Free-Trade-Zone) ,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本文提到的国内(上海、天津)自贸区,就是自由贸易园区。 自贸区与自由港、保税区的区别 1.自贸区与自由港的区别 自由港(free port)是指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的港口,划在一国的关税国境 (即“关境”)以外。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可以免交关税,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但须遵守所在国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目前,我国内地沿海城市尚未设立自由港。 自由港和自贸区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关税不一样。自由港基本是零关税,自贸区没有零关税,关税有一定幅度的优惠,但由不同项目决定。二是出境注册企业不一样。自由港主要是落地签,而自贸区必须要签证。自由港注册企业不需要太多审批,自贸区注册企业必须报批。三是自由港可以先进货后报关,自贸区要先报关后进货。四是自由港税收方面有很大的优惠,自贸区暂时国家没有给任何优惠。五是自由港人员可以任意流动,自贸区人员流动有限制。 2.自贸区与保税区的区别 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 尽管保税区与自贸区都起到类似自由港的作用,但在开放程度、功能设计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区别。与国内保税区相比,自贸区的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所谓“一线”是指自贸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的、不受海关监管的自由进入自贸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的、不受海关监管的自由运出境外;所谓“二线”,则是指自贸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自贸区进入国内非自贸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贸区进入自贸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 具体来说,一是保税区在海关的特殊监管范围内,货物入区前须在海关登记,保税区货物进出境内、境外或区内流动有不同的税收限制;而自由贸易区是在海关

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系统基本配置(H2010)_审批

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基本配置(H2010)

目录 一、总体目标和结构 (3) 二、适用范围及与H2010系统的关系 (3) (一) 适用范围与要求。 (3) (二) 与H2010系统的关系 (4) 三、功能模块基本配置 (4) (一) 企业管理 (4) (二) 账册管理 (5) (三) 货物流转管理 (6) (四) 卡口管理 (21) (五) 简单加工 (22) (六) 担保管理 (23) (七) 风险管理 (23) (八) 查询统计 (24)

一、总体目标和结构 《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基本配置》(以下简称基本配置)是为指导、规范、统一各关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建设而制定。基本配置按照统一要求与个性化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在参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系统基本配置基础上结合保税物流中心实际和各关系统建设情况提出了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系统的基本功能模块,以及各模块的业务描述、作业流程和主要功能,明确了数据基本格式和接口要求,有利于规范作业、提升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实现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系统的互联、提高货物流转效率,是各关建设辅助系统的基本模板和参考依据。 辅助系统作为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辅助平台,其架构应遵循海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主要分为企业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和海关内网3个层次,功能模块应包括企业管理、账册管理、货物流转管理、卡口管理、简单加工、担保管理、风险管理、查询统计等,并支持实施料号级数据管理。辅助系统各基本数据字段的数据结构与填报要求应与H2010系统相应字段保持一致,并建立完善的参数和系统维护机制,确保所有的各类参数的变更也与H2010系统保持同步。 二、适用范围及与H2010系统的关系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 基本配置是对各关的辅助系统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对于各关

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区关务流程

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区关务流程 二线进区 一、进区流程: 1. 持相关单证至数据公司录入报关单,凭报关单据校对报关单的核对单,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发送报关单数据。打印报关单。 2. 持相关单据至数据公司打印备案清单(一式五联),然后持备案清单企业联到调度室,填写中心作业申请单,调度核对数据正确后进行作业确认,保存作业申请单的企业联。 3. 车辆到指定卡口,卡口工作人员核对数据,系统对比无误后放行载货车辆进入进区查验场地。 4. 货物到进区查验场,由海关协管员在系统上确认货物到场。 5. 持备案清单中心联,国检联,进区报关单到国检报检,在中心联盖检验检已审核通过章。 6. 持备案清单中心联,海关联,报关单据到海关接单,放行。海关在中心联上加盖放行章。 7. 持备案清单中心联到进区查验场放行进区货物。如产生查验作业,开出作业清单并签字确认相关费用。 8. 海关协管员开出门证后方可驶离进区查验场地。海关协管员留存备案清单中心联。 二、所需单据(进区): 1. 报关单底单 2. 报关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关章) 3. 合同(加盖公章) 4. 发票(加盖公章) 5. 装箱单(加盖公章) 6. 原进口报关单(退运/退换货物) 7. 退运协议(退运/退换货物) 8. 加工贸易手册 9. 载货车辆信息:车牌及车重。 二线出区 一、出区流程: 1. 持相关单证至数据公司录入报关单,凭报关单据校对报关单的核对单,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发送报关单数据。收取报关单。 2. 持相关单据至数据公司打印备案清单(一式五联),然后持备案清单企业联到调度室,填写中心作业申请单,调度核对数据正确后进行作业确认,保存作业申请单的企业联。 3. 车辆到出区查验场地,海关协管员核对数据,并在系统上确认货物到场。 4. 持备案清单中心联,国检联,出区报关单到国检报检,在中心联盖检验检已审核通过章。(如需要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要先行在国检中心申报) 5. 持备案清单中心联,海关联,报关单据到海关接单,放行。海关在中心联上加盖放行章。

保税区与自贸区区别修订稿

保税区与自贸区区别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中国此前已经建立了与自贸区类似的六类特殊经济园区,包括保税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等,但上海自贸区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 上海自由贸易区意义重大,包括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 什么是自贸区 自贸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T-Agreement),在WTO 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 (FT-Area)。 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的中日韩自贸区,即是广义自贸区。 另一种是狭义的自贸区,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其定义如下:“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上海自贸区,即是狭义自由贸易园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指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保税区(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物流园区(logistics park)是指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区,在几种运输方式衔接地,将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也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和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国内各类保税区不同的是,自由贸易区的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所谓“一线”,是指自由贸易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运出境外; 所谓“二线”,则是指自由贸易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自由贸易区进入国内非自由贸易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进入自由贸易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 最大的也是最简单的区别应该就是定义在关内关外的问题了。 自贸区属于境内关外,海关对于进入自贸区的货物一般是不加干涉的,比如货物可以在自贸区内自由的买卖、存储,都不需要跟海关打交道。只有当自贸区的货物要进入境内非自贸区,才需要报关、交税。 保税区属于境内关内,也就是货物一旦进入保税区,就要收到海关的监管了。保税区相当于一个更大的保税仓库。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

自由贸易区和免税区的区别

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区的区别 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区须经国务院批准。保税区与我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 而自由贸易区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国在其本土内划定的置于海关辖区之外、以贸易为主要内容的特殊区域;二是指由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 第一种是国内自由贸易区,外国货物一般可以贸易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区内自由储存、取样、分级、装卸、加工、重新包装、贴标签等。外国货物若要进入东道国海关管辖区域,则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交纳关税。外国商人必须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从历史看,这种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有密切联系,一些自由贸易区就是由自由港发展而成的,如德国的汉堡、不来梅。 第二种即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一种跨国界的多国经济区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免除区域内成员国关税及非关税限制,消除成员国间经贸差别待遇,扩大该区域成员国互相贸易和投资。但是每个成员国对其他非成员国保留了原有的独立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保税区的政策、保税区货物进出境监管限制政策、保税区的金融、外汇等情况。 一、保税区的特殊政策:

1、关税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应当纳税。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2、保税区货物进出口手续从简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备案。对上述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对保税区进出货物的监管 1、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1)、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

自贸区内企业和自贸区外企业的简要比较

自贸区内企业和自贸区外企业的简要比较比较项目自贸区内企业对比区外企业的主要优势 海关流程上简化进口货物实行先申报仓单,先提货,简短操作上的流程;简化减少了货物中转的时间,减少可能因处理不善造成滞纳金的行为,有利于企业在货物的质押及其销售环节上提高效率 1、自贸区内投资企业,进口所有物品包括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可享受100%免税政策; 2、加工产品的内外销比例、关税税率与经济特区的政策相同。 货物保税加工:区内企业进行保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仅需使用保税手册备案登记,不实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产品出口或国内保税转移无任何额外税务支出。区内加工企业采用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加工成产品,经申请批准后,按其被批准的内销比例征收进口部分材料关税后可直接内销。 3、任何合法商品均被允许无期限保税存放或展示,海关不征收任何监管费用; 4、经海关同意,保税区内保税仓库可存放非保税物品; 5、经海关同意,保税物品在交纳保证金后允许在区外短期展示; 6、对于信誉优良的企业,经海关核准,对其贸易中批量小、批次多并价格低的保税零件和维修零碎件采取多次出关、一次核销的管理方式 关税1、区内进口商品可在自贸区内免征关税; 2、对销售到自贸区外的内销货物,进行补征关税,对销售出口则可免征关税; 3、可以让企业在未销售货物前,缓解现金流因关税流失造成周转问题,自贸区同时还保留原先外高桥保税区的优势,可以经营转口贸易 外汇1、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 2、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3、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4、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5、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外汇-FT账户自贸区内可以开立FT账户。FT账户的便利: 1、用FT账户从区内向境外投资,相关手续简单易行; 2、可以通过FT账户更方便地获得更便宜的境外贷款; 3、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应用的汇率是区内的汇率,既不同于境内区外的汇率,也和境外汇率不尽相同。未来有可能在自贸区形成(在岸和离岸之外的)第三个汇率,因为市场有不对称性,企业就可以有更多选择。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及实例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 内容提纲 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政策 四.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监管方案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海关保税监管体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 区域整合的目标:以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措施相叠加,使各类特殊区域和监管场所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区域整合的步骤:分“局部整合”、“全面整合”两步进行。 “局部整合”:一是积极开展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实现其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功能组合;二是对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整合为可以进出口双向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并拓展其流通性简单加工和

检测维修功能,实现其以保税物流为主、保税加工为辅的功能组合;三是以强化保税功能为基础对保税区进行转型发展,开展政策叠加和资源整合;四是对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整合为保税港区、或是综合保税区、或是跨境工业区,实现其兼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作业等功能的区域。 “全面整合”:即在“局部整合”基础上,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 整合后的区域命名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有关税收、外汇等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 定执行,海关比照保税港区的监管办法对其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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