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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3年度第一批专利申请费和年费资助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2013年度第一批专利申请费和年费资助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2013年度第一批专利申请费和年费资助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2013年度第一批专利申请费和年费资助情况汇总表

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关于印发《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沪星管发〔2010〕11号 区内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已经星火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 2、星火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 二○壹○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 (共印70份)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 (试行) 第壹条目的 为进壹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现开发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设立原则 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专项奖励等内容,基金设立以鼓励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

术企业和项目,适当资助产业调整关停企业,激励科技创新为主要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于星火开发区注册运营、纳税且生产运营正常的企业及企业中的关联工作人员。 第四条使用范围 <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基金 1.符合开发区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企业和项目,于获得市及奉贤区生物医药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20万奖励。 2.促进开发区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奖励。 3.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重组或兼且开发区内已关停且转企业的项目,该项目符合开发区的主导产业,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元奖励。 4.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中,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主动实施关停且转的企业,酌情给予10~50万奖励。 <二>科技专项奖励基金 1.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壹次性奖励5~10万元。

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2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的意见》(九龙坡委发〔2014〕7号),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本区产业规划,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市场主体和工作(居住)的自然人。 第二章高新技术 第三条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市级和区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且年区级财政贡献额50 万元以上的,从认定之年起3年内比照其区级财政贡献额增量部分,分别按50%、40%、30%的比例给予扶持。

对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经审定后两年内研发、检测、实验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不予补助,政府补助项目扣除补助部分进行补助)。 每年新认定和重点扶持一批科技企业,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重点科技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 第四条鼓励企业新产品研发。 对新认定的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市级优秀重点新产品(或市级重点新产品研发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已列入国家或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通过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并已投放市场实现销售的,从鉴定年的1月1日起,国家级新产品3年内、市级新产品2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开发多个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项产品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科技项目支持。 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科技项目改革,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重点在协同创新、科技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团队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13云南定额要点说明书

一、计价规则 1、市政里边的金属管道按安装专业取费,执行安装定额。 2、市政道路与室外道路分界,若室外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设计 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来做则按市政定额执行,按市政专业取费。 3、政府投资的绿化与开发商投资的绿化分界:以规划审批文 件划分。 4、独立土石方工程中不包含市政道路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市政道路的换填层按市政专业取费,执行市政定额。 5、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 基数: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机械费*8%;规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和危险作业伤害保险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即全部人工费。 6、税金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工程费+规费 -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甲供设备、提供建筑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等)。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往返运输的费用已含在定额 内(定额按25KM考虑),无论距离长短均不做调整,材料价只含租赁价格。 2、建筑面积与原来的不一样,注意查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3、机械(综合)按相应章中的机械综合权数分解后分别计算。 4、岩土分类表划分有变化,在组价是得看地勘报告,按不同 的土壤及岩石类别分别计算并组价。 5、干湿土的划分以地勘资料为准,以含水率(水的质量/水土 总质量*100%)25%划分。 6、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石方爆破不含石渣清理运输; 盖挖法套用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子目R*1.6、J*1.4。7、流砂、淤泥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及时运走的, 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套用一般土方运输定额。淤泥:是 指的静水或缓慢流水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 性土;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或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形象就是流沙形象,这种砂称作流砂。 8、借用挖方和运输按自然方计算(1.15),注意土方折算系数 表 9、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内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带支 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为分界,界上按一 般土石方定额子目执行,界下按带支撑基坑土石方执行。 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按19m以内编制,超过19m人机乘 以系数1.3。 10、土方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无水平运输道路活坡道,并且在

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

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制

编写说明 一、本格式适用于云南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时使用。 二、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立项论证的主要材料,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项编写。 三、本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纸打印,一式份,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统一装订,不使用塑料封面。 四、项目申报编号由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项目名称由所申报的项目中专利名称专利在***产品(或工艺)上的应用构成。例如,所申报的项目中专利名称为“一种茶叶生产加工方法和工艺”,则项目名称可为:“一种茶叶生产加工方法和工艺”专利在生产普洱茶产品的应用;若所申报的项目中专利有多个,则所申报的项目名称可为:“一种茶叶生产加工方法和工艺”等专利在生产普洱茶产品的应用。 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企业或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不得在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转制科研机构的,项目组可在申请资助的经费中列支人员费,比例控制在%以内。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六)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发挥专利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建设,支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资助是指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知识产权或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知识产权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提质增效、促进运用、突出重点、诚信申请”的原则;重点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重点支持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促进转化运用。 第五条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划拨、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六条一般资助是指对本区单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知识产权审查机构申请知识产权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一般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权人; (二)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权人; (三)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和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第八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且符合第三条规定。 第九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授权资助 授权后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对小微企业获得的首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二)年费资助 缴纳授权后的第四年与第五年年费后,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200元。

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科教体改〔2014〕3号)要求,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在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引导性补贴。 第三条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的受理、评审和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的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的推荐、核实,以及补贴经费用途的跟踪问效。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指专利。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类别 第六条补贴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四)企业有实施知识产权项目的资金。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 第七条补贴类别 企业委托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以下知识产权工作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知识产权创造类: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以知识产权引进、联合研发、投资并购为目的的关键技术专利分析,并取得预期效果的。 (二)知识产权运用类:通过转让、许可、购买、质押、保险、信托、债券、证券化等方式运营专利而开展的知识产权评估,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云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章程

附件8 云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章程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过,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第一次修改,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二次修改,二○○三年一月三日经省民政厅社章字第189号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云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Yunnan Provin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search Association YNIPRA)。 第二条本会是由云南省内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和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接受云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挂靠在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地址在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科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三)举办知识产权方面的事业和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四)维护发明创造人、知识产权权人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 (五)举荐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六)编辑出版知识产权出版物; (七)开展国内外的民间学术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个人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知识产权工作者; (四)从事知识产权立法、司法、管理、教学和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人员; (五)其他符合个人会员条件的人士。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自愿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个人入会的,也可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本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 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预算审核,以及资金使用情 - 1 -

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七条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第九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方便准备申报2019年的资助资金申报,下面来看看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以便参考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企业正当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与运用专利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沪浦〔2016〕128号),编制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二、资助项目 (一)发明专利资助 1、资助形式及额度

(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对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每件2000元的补贴。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给予每件7500元的补贴;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 (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或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申报材料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 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旨在增强行业(领域)自主创新 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 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咼等院校等组建的研究开发实体,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重点产业或 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 (二)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 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聚集和培养相关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

理人才,为本市企业或行业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四)实行对外开放服务,承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 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系统集成等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促进成熟、先进技术的交易与推广;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结合智力引进工作, 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公益性科技计划任务和 其它科技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 负责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科委主要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发 展规划,下达并组织实施工程中心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检查、监督、验收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2年。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的现状及 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 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任何机构及个人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 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专利申请总数量,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专利授权总数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云南省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国内三种专利) (3) 一、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专利申请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占全国专利申请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专利申请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专利申请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云南省专利申请总数量同全国专利申请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云南省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国内三种专利) (7) 一、云南省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云南省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云南省发明专利申请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云南省发明专利申请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9年知识产权相关新政

已经踏进了2019年,知识产权也未停止脚步,各种新政和新举都有了动作了!那么,我们来看看2019年有哪些新政! 1、《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获通过5年内侵犯同一种知识产权可双倍处罚 今后,企业或者个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永久性禁止承接政府投资项目。2018年12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旨在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包括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等内容。 2、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成立 1月3日上午,长沙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这标志着长沙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介绍了全市机构改革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知识产权行为可申请紧急保全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况紧急下申请的行为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包括: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申请人的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即将受到侵害;诉争的知识产权即将被非法处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4、《专利代理条例》

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

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本市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加强专利保护,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为规范资金的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专利第一申请人的地址在本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可申请专利费用资助。 (一)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注册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专利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本市户籍或能够提供本市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证明的个人。 第三条专利费用资助的项目 (一)国内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申请费按实际发生额资助; (二)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后,予以一次性资助; (三)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后,予以一次性资助。 第四条申请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重庆市中国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项目明细表》(附件2)及电子文档;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收据(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重庆代办处受理盖章的受理通知书; (五)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重庆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居住、工作所在地证明。 第五条获得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后,申请一次性费用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中国专利授权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3);

(二)《重庆市中国专利授权费用资助申请项目明细表》(附件4)及电子文档。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缴纳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印花税、维持费、授权年费相关收据(原件、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重庆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居住、工作所在地证明。 第六条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费用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5); (二)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申请人为单位的,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须同时提交单位开具的由市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发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发票原件); (三)出示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四)单位申请的须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重庆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居住、工作所在地证明。 第七条市知识产权局受理资助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签发付款凭单。申请资助的个人,凭单领取现金资助;申请资助的单位,在提交单位银行帐号后,由市知识产权局通过银行划入单位账户。 第八条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真实的材料和凭证。经审查,受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申请资助材料有虚假情况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收回所获资助费用,并停止继续对其资助专利费用,同时予以公告。 第九条市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申请资助、获得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资助情况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否则停止继续对其资助专利费用。 第十条重庆市专利资助每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受理前一年度的资助申请。

云南省2013定额详细解析

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先明确: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 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 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 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学院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工学院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 为了调动我校教职工和学生职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规范专利申请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防专利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的对象及范围 1、资助对象:我校教职工、在校学生以重庆工学院为专利权人的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 2、资助范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代理费、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登记、印刷、印花费、授权后的专利维持费等项费用。 二、专利申请的程序 1、申请专利应进行查新,由发明人或设计人委托文献检索服务机构进行检索,经查新后方可填写专利申请登记表。 2、专利申请登记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后,报送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查并请专家评议后同意申请的专利,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事宜。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重庆工学院的,可以请求减缓,减缓费用必须填写《费用减缓申请审批表》。 4、撰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套标准申请文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5、对于非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前需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申报,并在学院科研处备案。 6、专利授权后,专利证书原件及全套资料收集到科研处登记存档。 三、专利资助项目 1、学校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以重庆工学院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2、资助项目 (1)、发明专利:代理费、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登记、印刷、印花费以及授权后前3年的专利维持费等费用进行全额资助。 (2)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登记、印刷、印花费以及授权后第1年的专利维持费等费用资助总金额的80%,第2-3年的专利维持费资助50%。 (3)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登记、印刷、印花费以及授权后第1年的专利维持费等费用资助总金额的80%。 四、费用报销 1、专利发明人在办理完申请手续后,持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实质审查通知书原件、交费发票到科研处办理相关费用的审批、手续完善后在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 2、专利发明人获得专利权后,持授权通知书原件、专利证书、全套申请资料到科研处办理授权阶段有关年费的审批、手续完善后在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 3、超过支持年限的专利维持费,确需保护,由发明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同意后,可适当解决部分专利维持费。

云南13年定额解析

云南: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先明确: 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 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 3、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 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在总价措施费里面增加了“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所谓总价措施费,对不能计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简单说就是以前的以费率形式的措施项目 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附属一个单位工程内其挖方或填方(挖填不累计)在5000立方以上或实行独立承包的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计算方法:管理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33%、通用安装工程30%、市政工程28%、园林绿化工程28%、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独立土石方工程25% 利润=(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利润费率利润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0%、通用安装工程20%、市政工程15%、园林绿化工程15%、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15%、城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呢?小象知识产权日常也接到很多知识产权申报的用户询问贯标的事宜,用户纷纷表示无从下手。其实贯标只要梳理清楚,按部就班去贯彻国家标准,并不是想象中的高不可攀。 下面就跟着小象知识产权来理理思路: 首先,企业要做贯标,必须先了解“贯标”是什么。 “贯标”即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虽然上海很多企业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但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并不多。 能不能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规模和资质有没有要求? 目前,贯标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对企业规模、行业没有要求,也对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做严格规定。而且贯标通过以后对企业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小巨人这些能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贯标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规范各种流程和制度、文件合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全员参与。 关于贯标的资助补贴

上海企业做贯标能拿到几十万的资助政策,有些和试点示范项目深度结合,小象 知识产权也特意贴心地给大家做了汇总,具体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贯标的具体流程分为9大步骤,详见下图所示。 贯标流程一览 之前接触到的用户,有的也尝试自己内部来做贯标项目,反馈一直没能通过。实际上,企业自己不太懂又没有实操经验,抓不住重点,成功率不高也很正常,但是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贯标项目还是属于门槛不高比较容易通过的。这就涉及到选择辅导机构的问题了,小象知识产权凭借经验给大家总结了选择机构的几个注意要点: 1、最好找本地的机构,对政策了解,有本地操作经验 2、需要见面沟通,并且确保以后和你对接的服务专家是同一个人,别见面沟通感觉挺专业的,素养也高,实际做案子的时候换人了,无形中给自己设置了沟通障碍,增加了沟通成本。 3、了解服务流程、做过多少家,也就是案例情况如何,与同行业内的有没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版)

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下简称应研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发展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渝财教〔2012〕2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研资金是市财政为支持我市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主要是基础与前沿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集成示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等科技计划。(一)基础与前沿研究,主要支持根据科技发展规律开展新理论、新原理、新方法等原始性创新研究,以及高技术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的重大技术研究项目。 (二)应用研究与开发,主要支持面向终端用户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开发,或为已有和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开发性价比更高的零部件、子系统、中间体,或为前两者配套的新材料、新工艺与装备、新技术、标准与规程等开发的项目。 (三)集成示范,主要支持通过集成应用已有科技成果,开发出有战略意义和市场竞争力的面向终端用户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并进行产业化或规模化应用示范的项目。 (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支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成规模、结构和水平,适应重庆发展需要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开发、产业化支撑和科技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特别注重培养、引进科技领军和优秀青年人才及团队。(五)科技研发基地建设,主要支持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规模和水平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开发、产业化支撑、科技公共服务五类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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