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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安全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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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矿、处、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

为做好集团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安全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井下着火事故;杜绝较大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9以下。

(三)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不超过3起。千人重伤(损失工作日≥105天)率控制在1.0以下(各单位重伤控制指标见附件4),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四)瓦斯抽采量5.2亿立方米,瓦斯抽采率66%,抽采钻孔量551万米,开采保护层面积527万平方米。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3%以下瓦斯超限事故不超过10次。

(五)集团公司达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

二、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强化水、火、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六)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以防突为核心,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经集团公司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实现抽采达标。高度重视石门(井筒)揭煤、顶底板穿层钻孔、顺层钻孔、应力集中区的瓦斯抽采效果和Y型通风瓦斯管理,推动瓦斯治理在治得住的基础上,向治得快、治得省提升。

(七)切实防止瓦斯超限事故及打钻喷孔。从地质保障、设计源头、监测监控、现场管理、供电管理、顶板管理、提高钻孔施工质量、提高瓦斯预抽效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等方面,防止瓦斯超限

事故发生,严防打钻喷孔导致伤亡事故。

(八)认真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集团公司防治水规划和规定,严格执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高度重视老空水、底板岩溶水、地面小井水和立井井筒水患防范,严防各类水害事故。

(九)杜绝自然发火事故。巩固防治煤层自然发火专项会战成果,建立防治自然发火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防火预测预报,完善矿井防灭火系统。高度重视小煤柱、高冒点、采空区、抽采钻孔、分层开采及采煤工作面停采、收作、过断层期间的防火安全管理。

(十)坚决控制各类顶板事故发生。强化矿压监测监控管理,严格落实敲帮问顶,重点做好作业地点过地质异常带、初采、收作、安拆、开窝、贯通等特殊时期的顶板管理和坚硬顶板强制放顶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顶板事故发生。

(十一)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认真总结和推广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化整治内容,继续做好供电、提升、斜井运输、突出危险区域的设备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机电运输管理上台阶。

(十二)高度重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井下高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地面集中降温系统或井下移动降温系统。高温作业地点发生人员中暑的,要按照人身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和完善防尘供水系统,加强对生产流程中粉尘浓度的监测与评价。接尘作业人员在产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否则矿按“三违”查处。

(十三)加快矿井安全生产系统简化、优化、整合工作。相关矿井要按照系统简化设计方案和工程计划,加强调度,保证资金,保证施工队伍,保证工期,实现简化系统,减少管理总量,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提高效率和效益。加强巷修工作,高阻矿井必须制定巷修计划,确保风机负压符合规定。

(十四)加强和规范设计管理。矿井设计要充分体现安全生产技术经济一体化要求,从设计源头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的管理,坚持集体会审制度,杜绝传签现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对相关的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质量负责。

(十五)坚持地质先行,提高地质勘探的预见性和准确性。认真落实《淮南矿区地质保障规划》和地质测量“一矿一策”,充分发挥“三级”地质保障作用。

(十六)认真落实《淮南矿业集团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加强监控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安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闭锁可靠、处置及时、上传连续、数据准确,实现安全监控系统零误报。

(十七)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行政正职对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负直接责任。矿井月度重大隐患排查报告按规定编制,由单位行政正职审签后,及时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日常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必须严肃问责。

(十八)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和矿两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单位动态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以安全监察文书或函告等形式告知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对作业场所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集团公司和矿两级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险情时,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应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九)强化矿井安全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控制。管好用好用足吨煤50元提取的安全费用,重点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综合治理、防治水、防灭火、防尘和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工程建设。按规划加快建设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井下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井下人员定位和通讯联络系统。

(二十)不断推进以瓦斯综合治理为主的安全高效开采技术创新工作,重点是瓦斯综合治理、深部地压治理、地温治理、精细勘探、防治水、防灭火及防尘等。高度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二十一)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基地建设进度,提高矿区应急救护处置能力。加强辅助救护队伍建设,更新升级装备。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演练预案,并按规定进行评审、备案。矿、矿建项目部必须与救护大队签订年度救护协议。

三、持之以恒地开展安全“三基”和反“三违”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控制和减少轻重伤、重大非死亡和零星死亡事故

(二十二)集团公司上下要牢固树立“工伤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理念,按照“坚持、务实、深化”原则,深入推进安全“三基”和反“三违”工作。各基层单位是安全“三基”和反“三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管,采取分专业、分专题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单位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

(二十三)抓基层,进一步提高科区长(班队长)管理能力。着重提高班队长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按章管理的自觉性。强化班队长任职资格管理,规范班队长使用、管理、考核、淘汰和置换工作。提高班队长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建立班队长待遇与安全生产周期挂钩考核的分配机制,提高班队长自主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十四)抓基础,进一步推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动态达标。深入开展品牌工程和采区的创建活动,推进采区系统达标。抓好质量标准化班评估、材料定置量化、五大员动态监管,注重实效性,避免形式主义。提高动态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广井下亮化工程。

(二十五)抓基本功,进一步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充分发挥基层三、四级煤矿培训机构的作用,巩固培训中心整顿成果,整合集团公司培训资源,完善集团公司培训体制,不断创新和改进安全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试行岗位描述工作,突出工种操作规范、操作要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等。

(二十六)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提高反“三违”质量,重点查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

挥行为。各单位必须明确界定一般“三违”的范围,针对不同性质的“三违”制定不同的处罚标准。集团公司和矿要定期对各类“三违”行为进行统计分析,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严肃查处反“三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十七)加强工伤事故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发工伤事故管理的规定》,规范新发工伤报告、救治、伤情判定、统计、分析。严禁隐瞒工伤事故。管理人员隐瞒重伤、重大非死亡和死亡事故,一经查实,给予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进一步落实严细实工作作风,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二十八)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自主管理能力,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形成工作合力,保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做到安全严管到位、管理问责到位。

(二十九)集团公司两级机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监管能力。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善于查找安全工作中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并跟踪督查整改到位。两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安全管理能力考察评价,对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十)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领导人员下井带班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必须有副总以上领导人员在井下带班。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下井质量。

(三十一)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报告。需要上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由集团公司调度室按照规定要求报告。

瓦斯超限事故(打钻喷孔瓦斯超限3%及以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除外)、重大非死亡事故、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组织调查,轻、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处组织调查,重伤事故查处结

果(重伤事故暂不能明确的,待重伤事故鉴定结果明确后1周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备案。轻伤、打钻喷孔瓦斯超限3%及以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事故查处,各单位要在1号文中予以明确。

事故调查要查清设计、规程、措施有无违背技术原则,查清有无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的行为以及有关管理人员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三十二)严禁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管理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待岗1年;专业技术人员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调离管技岗位;在岗职工待岗1年;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予以清退。

(三十三)建立安全警示谈话制度。对发生死亡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及瓦斯超限事故(打钻喷孔瓦斯浓度达3%及以上超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除外)的单位,集团公司对其党政正职、分管副职、安监处长进行安全警示谈话。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安全生产被动的单位,集团公司责成其行政正职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上作检查。

(三十四)严格执行“一矿一制”。凡在矿井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所在矿(矿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各矿(矿建项目部)要依据本单位规定,对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化施工队伍“三违”行为及轻、重伤事故进行查处,并函告专业化公司。专业化公司必须认真落实函告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专业化施工队伍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重大非死亡、重伤事故、瓦斯超限事故,同等追究矿(矿建项目部)和专业化施工单位的行政、经济责任,安全指标双重统计。劳务派遣工和工程承包单位在矿(矿建项目部)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瓦斯超限事故,追究矿(矿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安全指标统计在矿(矿建项目部)。工程承包单位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追究其经济及相关责任。

(三十五)严禁违章指挥。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伤事故或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三十六)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人员及指挥他人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的管理人员,在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予以清退,均不得在集团公司其他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年度内第二次触犯较严重“三违”的予以清退。矿长(经理、处长)是查处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人员的终端责任者,未按规定查处的,按集团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十七)鼓励职工全面参与安全监督活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纪举报的规定》,对安全生产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要严肃查处。

五、安全责任追究和安全奖惩

(三十八)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重大事故,给予行政正职(矿长、经理、处长,下同)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九)发生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四十)发生井下着火事故,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或采掘工作面封闭的;发生立井乘人时坠罐、斜井人车乘人时放滑事故的;发生冒顶或透水事故堵(埋)3人及以上且人员被困超过8小时的。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党政正职降职处分。

(四十一)发生重大非死亡事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给予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降职处分;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给予党政正职记过处分。

(四十二)发生瓦斯超限浓度3%以下事故(打钻喷孔除外),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撤职处分,给予科(区)长、书记降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记过处分;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警告处分。

发生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的事故或因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且时间超过5分钟的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给予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降职处分;给予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记过处分;给予党政正职警告处分。

(四十三)因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或审批严重失误,造成重大非死亡、死亡事故的,给予编制人员、主管部门审批相关人员、负责审批的技术负责人撤职处分或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参与审批的其他部门相关人员降职处分或低聘专业技术职务。

(四十四)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发生生产性责任重伤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1人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撤职处分,给予科(区)长、书记记大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重伤2人及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

上述单位地面生产车间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

(四十五)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责任追究(以矿为例,其它单位比照执行)。

发生死亡1人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矿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记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矿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给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降职处分;给予矿党政正职记大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矿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安监主任工程师,矿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上述单位地面生产车间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其他管理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追究安全责任。

(四十六)电力公司生产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厂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副厂长、厂长、书记记大过处分;给予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发生死亡1人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厂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副厂长、厂长、书记、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撤职处分;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降职处分;给予公司党政正职记大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累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公司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电建项目部的相关责任追究比照电厂执行。

(四十七)选煤分公司生产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选煤分公司对直管基层厂、外委承包运营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选煤分公司必须对外委承包运营厂委派专职人员,并成立监管机构。

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属于科级建制厂的,给予事故单位班(队)长、厂长(监管

办主任)、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属于副处级建制厂的,给予事故单位班(队)长,车间主任、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厂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副厂长、厂长、书记记大过处分。给予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发生死亡1人生产性责任事故,属于科级建制厂的,给予事故单位班(队)长、厂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属于副处级建制厂的,给予事故单位班(队)长,车间主任、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厂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副厂长、厂长、书记撤职处分。给予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分管领导撤职处分;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降职处分;给予公司党政正职记大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累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公司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四十八)集团公司其他地面单位生产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半年;给予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记大过处分;给予公司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发生死亡1人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班(队)长、书记,科(区)长、书记撤职处分,待岗1年;给予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撤职处分;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降职处分;给予公司党政正职记大过处分。

年度内发生累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给予公司分管安全副职,公司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四十九)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给予经济奖励。

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的,经集团公司研究,给于单位一次性经济奖励。给予单位党政正职每人奖励10万元,副职每人奖励8万元,副总每人奖励6万元;给予救护大队党政正职每人奖励3万元,副职每人奖励2万元,副

总每人奖励1万元。

(五十)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实行经济处罚。

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年度内发生生产性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单位党政正职每人罚5万元;分管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井下安全生产技术行政副职每人罚2万元,副总每人罚1.5万元;其他副职每人罚4万元,副总每人罚3万元。

(五十一)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救护大队年度内发生生产性责任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负有责任的分管副职每人罚0.5万元,分管副总每人罚0.4万元;每发生1起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或瓦斯超限事故,负有责任的分管副职每人罚1万元,分管副总每人罚0.8万元。

生产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年度内重伤每超出控制指标1人,单位党政正职各罚1万元。

(五十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集团公司《关于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定》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十三)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和经济奖惩根据本人年度任职期(含工作调动)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连续考核。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降职、撤职人员的后期任用,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纪委、安全监察局负责督查。各单位副总以上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必须闭合,必须明确各自工作分工,并以单位文件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纪委、安全监察局备案,副总以上人员调整工作分工,必须及时上报备案。

六、附则

(五十四)淮沪煤电公司所属丁集煤矿、淮浙煤电公司所属顾北煤矿分公司在安全、生产、技术

委托集团公司管理期间,执行本决定。西部煤矿管理公司、淮矿地产公司执行本决定。各单位要根据本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五十五)本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以前颁发的有关规定中,与本决定相抵触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1.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2.关于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界定

3.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4.各单位重伤控制指标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附件1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或变频调速等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被损风门正常使用时的30%的;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超前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系指:1、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使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采煤工作面进入采空区内作业、无措施情况下进入煤壁侧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 (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考试不合格的,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中“擅自调整供电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中“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二十)第二十条中“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系指:工作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自己负责的钻孔着火,或自己负责区域内瓦斯高值(瓦斯浓度≥3%)超限。

附件2

关于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界定

一、重大非死亡事故系指: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有可能或险些造成重大伤亡、重大经济损

失,性质恶劣的事故。

二、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界定。

(一)突出危险区域误揭突出煤层。

(二)瓦斯异常涌出(瓦斯从煤、岩体内突然向采掘作业空间或巷道大量涌出的现象。不包括打钻喷孔)造成超限事故,瓦斯浓度达3%及以上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

(三)井下发生着火事故。

(四)瓦斯、炮烟熏人,放炮崩人。

(五)因管理责任造成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系统信号中断超过10分钟。

(六)因管理责任造成全矿井无计划停电超过10分钟或矿井主扇风机无计划停风超过10分钟。

(七)立井井筒提升设备过卷进入楔型罐道。

(八)立井井筒提升设备或平衡绳断绳坠落,立井罐(桶)提人时卡罐2小时以上的。

(九)斜巷放大滑。斜巷因断绳、脱销造成跑车的;带绳运行车辆以非控制速度下行距离超过20米的。

(十)井下冒顶堵人、埋人。

(十一)井下误透老巷(硐)突发溃水5立方米以上;水灾造成矿井采区停止生产或溃水堵人。

(十二)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非死亡事故。

附件3

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一、共用部分

(一)酒后入井。

(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烧焊火种除外)。

(三)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入井。

(四)无规程措施安排施工。

(五)作业地点挂停止作业牌后继续生产。

(六)特殊岗位(安监员、测气员、防突员、放炮员、皮带机司机、瓦斯抽采泵站司机、立井把钩工、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变电工)班中脱岗或睡岗。

(七)因工作原因对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防突员等进行打击报复。

(八)安监员、测气员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查(除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外)。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防突员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不立即制止作业。

(九)盗窃或人为损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安全生产设施。

(十)擅自进入盲巷或栅栏内。

二、“一通三防”部分

(十一)未按措施要求配专职局扇司机。

(十二)擅自停、开局扇。

(十三)无措施停局扇换风筒或掐风筒放炮。

(十四)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或变频调速等措施控制风量。

(十五)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十六)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栏。

(十七)井下现场未通知进行瓦斯传感器调校,而直接将瓦斯传感器设置成调校状态,或者瓦斯传感器调校结束后未及时解除调校状态定义。

(十八)作业地点未按规定悬挂便携仪。故意将瓦斯传感器、便携仪悬挂在风筒出风或漏风处。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不能正常切换。

(十九)跟班人员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未按规定要求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二十)没有按措施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检)孔超前距。

(二十一)未标注或涂抹、移动防突标志。

(二十二)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使用风镐作业。

(二十三)煤巷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

(二十四)施工完的钻孔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封孔。

(二十五)抽采泵站无计划停泵、倒换泵。无措施调整抽采系统。

(二十六)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不处理且不汇报擅自离开现场。

(二十七)正面钻孔孔口,进行封孔或拆卸钻孔闷盖。

(二十八)打钻地点没有按措施要求配备灭火器材。

(二十九)擅自在监控中心终端安装与监控系统无关软件。

(三十)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三十一)非放炮员做炮头或联接母线。

(三十二)擅闯放炮警戒。

(三十三)未经验炮就进入工作面作业。

(三十四)在旧眼、残眼中打眼。

三、机电运输部分

(三十五)斜巷提升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防脱销。

(三十六)斜巷提升时信号工、把钩工不进入躲避硐。

(三十七)斜巷安全门不能保持常闭状态。斜井上口阻车器不能自动复位。

(三十八)采用自拉自方式挪移绞车或耙矸机。

(三十九)用矿车或机车顶开风门。

(四十)机车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等地段或运行前方有人,不鸣笛示警。

(四十一)电机车未停稳时,强行从车上摘取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

(四十二)电机车在运行中,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露出车外。

(四十三)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源、不将控制手把取下、不扳紧车闸、不开车灯。

(四十四)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中规定5类电气设备失爆以外的失爆现象。

(四十五)非专职电工打开在用电气设备。

(四十六)井下机电设备检修前,未切断上一级电源、电气开关未闭锁。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按规定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后未验电、放电。

(四十七)6kv及以上的倒闸操作,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事故状态、应急处理除外)。

(四十八)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

(四十九)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未安设接地极。

(五十)未停电的情况下连接带式输送机胶带。无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打运物件。触摸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转动部位。

(五十一)绞车、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启动前不发送开车信号。

(五十二)带压处理风、水、液压管路故障。

(五十三)采煤机检修时,未切断电源且未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未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五十四)起吊作业时,起吊重物下方有人作业或通过。

(五十五)在井筒范围内或高空作业不戴保险带、使用的工具不采取防坠措施、抛接物件。乘吊桶人员不戴保险带。

四、采掘部分

(五十六)工作面承载单体支柱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措施或穿鞋。

淮南矿业局资料

淮南矿业局资料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矿业集团”)1998年5月由淮南矿务局改制而成,同年7月下放安徽省管理,现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集团现有机关部门13个,分公司29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公司2个、均股公司2个、辅业改制参股公司7个。在册员工8.4万人,资产总额419亿元。2007年煤炭产量4196万吨,销售收入181亿元,上交税费20.14亿元。 集团构成单位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单位: 地质勘探工程处、谢一矿、新庄孜矿、李嘴孜矿、潘一矿、潘二矿、潘三矿、谢桥矿、张集矿、顾北矿、丁集矿、潘北矿、朱集矿、潘一东矿、安装工程分公司、矿业工程分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信息分公司、瓦斯利用分公司、顾桥矿、鄂尔多斯泊江海子煤矿、鄂尔多斯色连二号矿、准格尔唐家会煤矿 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平安煤矿技术服务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生态环境开发公司、淮南矿业集团电力公司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舜岳水泥公司、舜泰化工公司、舜泉园林工程管理公司、舜龙煤炭联运公司、舜立机械公司、淮河化工公司、扬子银行、淮浙煤电公司、淮沪煤电公司、皖能铜陵发电公司 其他单位:淮南矿业集团职防院、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淮南矿业集团留守处。 管理团队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王源先生,1953年6月生,大学学历,1974年至1975年在淮南矿务局新庄孜矿采煤队工作,先后任新庄孜矿办公室秘书、党办秘书、副主任,安徽煤炭工业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华东医专筹备组成员、副组长、总支书记,淮南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矿务局多种经营总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办法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淮南矿业集团在册员工。 第二章基本工资制度 第三条淮南矿业集团的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消耗和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 绩效工资是体现单位经济效益、员工工作业绩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可随单位经济效益上下浮动。 年功工资是体现员工对本企业劳动贡献的积累而设置的工资单元。 辅助工资为各种津、补贴。包括井下津贴、夜班津贴、专业技术(高技能)拔尖人才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工人岗位技能津贴、救护队员津贴、回民津贴、班中餐补贴。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煤炭主业岗位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三个系列设置。 1.管理岗位:设置9个岗级,4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3-6.0(附表一:管理人员岗位归类表)。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5个岗级,20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5-4.2(附表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归类表)。 3.工人岗位:设置16个岗级,7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0-3.7。其中:井下岗位设置11个岗级(J06-J16),岗位绩效系数从1.4-3.7;地面岗位设置8个岗级(D01-D08),岗位绩效系数从1.0-2.1(附表三:工人岗位归类表)。 第五条电力公司、淮矿地产公司、平安公司、财务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煤炭储配公司、煤化工建设项目部岗位设置(附表四至附表十各单位岗位归类表)。 第四章新参加工作人员初期工资待遇 第六条新参加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培训学习期间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月。 第七条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结束,从上岗之日起执行临时工资,其临时工资标

最新2016淮南矿业集团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综合知识习题答案

第一章淮南矿业集团形势与任务教育 1、打造淮南矿业升级版的内涵和目标是什么? 打造淮南矿业升级版的内涵是:使企业体制机制更活,产业结构更优,发展质量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职工利益更有保障。打造淮南矿业升级版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努力成为煤电体制创新的先行者和安徽能源保障的主力军,保持发展质量和职工收入处于行业前列。 2、未来几年集团公司总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进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确保企业发展健康可持续,确保职工利益稳定可持续。 3、集团公司未来几年重点从哪几个方面推进改革创新? (1)有序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企业组织管理架构,明确权责关系,推进产权结构调整。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符合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集团管控模式。 (2)全面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创新。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岗位管理改革,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3)大力实施制度和管理创新。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 (4)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形 成长效机制,营造全员创新氛围。支 持基层单位开展自主创新。 4、简述省委张宝顺书记对集团公 司提出“五个坚持”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的发展战略,发挥 自身优势,奋力打造淮南矿业“升级 版”。(2)坚持创新发展,深化企业改 革,争取走在全省能源板块改革的前 列。(3)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为企 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4) 坚持抓好安全生产,为企业可持续发 展奠定坚实基础。(5)坚持抓党风廉 政建设,定规矩严管理,为企业健康 发展保驾护航。 5、面对当前形势,如何确保企业 发展健康可持续? (1)以煤电产业为根基,通过煤 电一体化,增强企业发展的稳定性。 煤电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互补性强、 风险互保性强、发展稳定性强。本土 发展以煤带电保稳定,西部发展以电 带煤求突破。(2)以物流产业为增长 点,充分利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机遇, 乘势做强做大。以芜湖港为平台,以 煤炭、集装箱、大宗生产资料电子商 贸三大物流体系为支撑,大力发展现 代物流业,是企业未来重要的经济增 长点。(3)以房地产业为试点,全面 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增强自我生存 和发展能力。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内 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混合所有 制经济。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高,必 须按市场规律和行业规律进行管理。 目前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和高额回报的 阶段已经过去,未来竞争主要看企业 的经营策略和盈利能力。(4)以金融 资本为支撑,实现实业资本与金融资 本融合,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推动金 融资本运作,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促进实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更 好融合,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5)以生态农业、养老产业为载体, 服务矿区职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加强党建 思想政治工作措施主要有哪些? (1)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为企 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 证。(2)保持党风廉政建设高压态势, 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3)坚持 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企业改革发展营 造良好的环境氛围。(4)不断深化固 化“健康、前瞻、集成、精细”管理 理念,要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 中扎根。 7、简述2014年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经营目标。 安全。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井下着 火、突透水事故,杜绝较大生产性责 任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8以 下。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不超 过3起。井下单位严重重伤不超过15 人,地面单位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生 产性责任事故。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 限事故,3%以下瓦斯超限事故不超过 10次。 生产。煤炭产量5950万吨。发电 量340亿度,上网电量328亿度。 经营。资产总额1722亿元,营业 收入777亿元,吨煤成本508.4元, 利润5亿元(按照年度商品煤综合售 价470元/吨计算)。 8、简述2014年集团公司办好职 工利益八件事。 (1)平稳做好棚户区改造回迁安 置工作。(2)先行解决岩巷防尘问题。 (3)加大井下机械乘人设施投入。(4) 切实做好降温工作。(5)继续开展困 难职工帮扶工作。(6)做好带薪年休 假工作。(7)多渠道增加职工财产性 收入。(8)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淮南矿业集团各矿概况

丁集煤矿位于淮南市西北,潘谢矿区中部,凤台县境内,阜淮线及矿区铁路专用线经过矿井南部,工业广场紧邻省道凤蒙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井田东西长公里,南北宽11公里。共有可采煤层9层,煤层赋存稳定。井田地质储量亿吨,可采储量亿吨。煤层属中灰、中高挥发份、中高发热量,为特低硫、特低磷、富油的气煤和1/3焦煤,可供动力、炼焦配煤和化工之用。 本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设计原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主要系统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选煤厂与矿井配套,同期建成。矿井投资30亿元,定员1200人,2004年6月28日开工建设,2007年12月26日矿井投产。 2.谢桥煤矿 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位于安徽省颍上县东北部,距颍上县城约20公里,1983年12月26日破土动工,1997年5月14日移交生产,现有4个工作面同时生产。是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的大型矿井。也是一座原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配套800万吨选煤厂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2012年产量达到1080万吨。 井田东西走向长,南北宽,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矿井采用主井、集中运输大巷,分石门和上下山开拓方式,共划分为四个采区,即东一、东二、西一、西二,全井团划分两个水平,第一水平—6lOm,第二水平—900m。 目前全矿职工1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在聘高级职称43人。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力矿井之一,矿区煤种以焦煤为主,特低磷、特低硫,灰份20%以下,发热量KG 以上,被喻为“绿色能源”,适用于动力、化工、冶金等工业用煤及各类民用煤。 谢桥煤矿内主要有颍(上)——利(辛)和潘(集)——谢(桥)两条公路通过,区外南侧分别有淮(南)——阜(阳)铁路和颍(上)——凤(台)公路经过,邻近的颍河、西淝河可以通航,并可转接淮河水运;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大京九线相连,附近还有蚌埠、合肥、阜阳三个飞机场,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煤矿 项目概况修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一节概述 顾北矿井位于淮南潘谢矿区中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淮南潘谢矿区总体规划中规划新建的矿井之一。2004年12月,我院编制完成了《顾北矿井及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4月,我院编制完成了《顾北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申请报告》,2007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7]689号文核准了该项目。根据该项目核准批复及淮南矿业集团的委托,我院编制了本初步设计。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于2007年9月27日至28日在淮南召开会议,对我院编制的《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矿井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此次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顾北矿井初步设计做了相应的调整。 第二节设计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一、设计指导思想 以现代化管理模式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对本矿井外部建设条件及资源特征的深入研究,对矿井地面各生产系统、井下开拓、开采布臵等进行仔细的技术经济分析,利用先进、可靠的技术、设备及工艺,以及现代的信息管理技术,力争把顾北矿井建设成为国内同类型矿井中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矿井。 二、设计依据 1.煤炭工业部地质局煤地审字第8101号文《安徽省淮南煤田顾桥勘探区精查地质报告批准书》; 2.1995年完成的顾桥井田高分辨地震补充勘探地质资料;

3.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煤地发[1996]060号文“关于印发《〈淮南矿务局顾桥矿井地震补充勘探报告〉批准书》的通知; 4.顾桥井田电子版精查地质报告汇编及其审查、验收意见书; 5.《安徽省淮南煤田顾北煤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6.5.); 6.《淮南潘谢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及其批复; 7.国家发改委《关于安徽省淮南潘谢矿区总体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 8.顾北矿井井筒检查钻地质资料;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5]682号文《关于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7]6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南矿业集团公司顾北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批复》11.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编制《顾北矿井初步设计》的工程设计委托书。 第三节井田概况及建设条件 一、井田概况 (一)位臵与交通 顾北井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西北约23km处,行政区划隶属顾桥镇管辖。淮(南)~阜(阳)铁路从井田南部经过;井田所在地及其外围尚有多条公路可通往淮南、凤台、阜阳、蒙城和利辛等地;而井田内的永幸河与西南外缘的西淝河均可通航民船,并可转接淮河水运。交通十分方便。 (二)地形与河流 本井田位于淮河冲积平原,地形平坦,除西淝河与岗河沿岸一带地势低洼、雨季易成内涝以外,地面标高一般为+21~+24m,总体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_招标190925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2TB49A7L 工商注册号:340400000341226组织机构代码:MA2TB49A7 法定代表人:万玉全成立日期:2018-12-1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夹沟镇010乡道北 营业期限:2018-12-14 至 / 营业范围:煤炭销售,洗煤、选煤,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7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招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招标项目。 2019年08月4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 1淮南2019-08-2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矿矿用钻孔成像仪项目2淮南2019-08-2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矿姿态仪项目 3合肥2019-08-2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矿姿态仪项目 4合肥2019-08-2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矿矿用钻孔成像仪项目 5淮南2019-07-02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煤矿矿用锚杆应力监测仪采购项目 6淮南2019-06-28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二煤矿自动排水开关项目 7合肥2019-06-10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分公司潘三煤矿矿用锚杆应力监测仪采购项目(二次) 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淮南矿业局资料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矿业集团”)1998年5月由淮南矿务局改制而成,同年7月下放安徽省管理,现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集团现有机关部门13个,分公司29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公司2个、均股公司2个、辅业改制参股公司7个。在册员工8.4万人,资产总额419亿元。2007年煤炭产量4196万吨,销售收入181亿元,上交税费20.14亿元。 集团构成单位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单位: 地质勘探工程处、谢一矿、新庄孜矿、李嘴孜矿、潘一矿、潘二矿、潘三矿、谢桥矿、张集矿、顾北矿、丁集矿、潘北矿、朱集矿、潘一东矿、安装工程分公司、矿业工程分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信息分公司、瓦斯利用分公司、顾桥矿、鄂尔多斯泊江海子煤矿、鄂尔多斯色连二号矿、准格尔唐家会煤矿 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平安煤矿技术服务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生态环境开发公司、淮南矿业集团电力公司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舜岳水泥公司、舜泰化工公司、舜泉园林工程管理公司、舜龙煤炭联运公司、舜立机械公司、淮河化工公司、扬子银行、淮浙煤电公司、淮沪煤电公司、皖能铜陵发电公司 其他单位:淮南矿业集团职防院、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淮南矿业集团留守处。 管理团队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王源先生,1953年6月生,大学学历,1974年至1975年在淮南矿务局新庄孜矿采煤队工作,先后任新庄孜矿办公室秘书、党办秘书、副主任,安徽煤炭工业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华东医专筹备组成员、副组长、总支书记,淮南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矿务局谢一矿党委书记,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淮南矿业集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淮南矿业集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发布:陈 磊稿件来源:集团 文件 发布日期:2010-2-8 点击率: 580 上一 条 下一 条(2010年2月5日二届五次职代会通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淮南矿业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在淮南矿业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册在岗职工及单位使用的满一年的劳务派遣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规定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女职工请长期哺乳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度已享受单位安排的疗(休)养人员,其疗(休)养天数达到或超过年休假应休天数的(不足应休天数的可补齐年休假应休天数); (六)年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 四、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按现行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时间确定。 五、年休假工资支付 (一)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年休假日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职工本人月工资为职工本人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剔除本人上年度双休日、法定节日、年休假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职工年休假日工资,每年元月上旬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确定。 (二)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实际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三)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工资+本人实际应

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潘一东区矿井风井

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潘一东区矿井风井绞车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技术经理: 安全经理: 项目经理: 中煤五建三处潘一项目部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潘一东区矿井风井绞车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潘一东区矿井风井井筒掘砌工程由中煤五公司三处施工,目前大临筹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绞车基础施工质量,安全、快速按工期完成,特编制本措施。 一、工程概况 潘一东区矿井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境内,距洞山约20km,该矿井由合肥设计研究院设计,工广内现暂设有主、副、回风井三个井筒,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立井开拓。三个井筒的表土及风化基岩段均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地面预注浆封水,预计井筒注浆段剩余漏水量小于6m3/h。实测自然地坪标高+21.6m。 风井布置两套单钩提升。设计工广东、西侧各布置一台2JKZ-3.6/15、JKZ-3.2/18型绞车。绞车基础设计标高+23.2m,高出原始地坪1600mm。基础外围施工尺寸比设计尺寸放大200mm。其基础混凝土标号均为C20。 二、施工方案 风井绞车基础采用挖掘机挖土,人工配合修整。当基础挖设土方工程符合设计尺寸后,先进行垫层施工,然后立模、加固,浇筑混凝土。内、外模均采用δ30 mm木板加工而成。砼采用商品砼。 三、施工顺序 绞车基础施工工序:熟悉设计图纸→基础放线→基础挖设、修整→基础垫层施工→立模、加固→预留孔埋设、加固→基础及预留孔位复验→浇筑混凝土→模板拆除→基础养护。 四、施工方法 (1)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应熟悉基础设计图纸,确保对图纸所示的基础尺寸及标高熟悉后,方可施工。 (2)按照图纸设计基础尺寸,由技术员依据井筒十字基点将基础的十字中心线及基础边框轮廓线画出,并用木桩作标记。 (3)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挖设基础入地部分(入地深度3000mm),人工修整,按设计尺寸找够荒径,进行基础底部垫层施工。 (4)垫层施工时尽量保证混凝土连续浇灌,在混凝土未凝固之前放置φ18 mm的钢筋(钢筋放置不得影响模板及预留孔施工),

淮南矿业集团企业发展战略

目录 前言 ........................................................................... 一、我国煤炭企业战略研究状况及影响.................................................... (一)企业战略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煤炭企业的战略研究和制定工作的现状及影响.................................... 二、淮南矿业集团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国际经济环境,有利于煤炭需求稳定增长............................................ (二)国内经济形势有利于煤炭企业的发展................................................ (三)国家为煤炭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 (四)煤炭企业的产业环境趋好.......................................................... 三、淮南矿业集团具有良好的内在发展潜质................................................ (一)资源优势突出 ................................................................... (二)主业(煤炭)生产快速增长.......................................................... (四)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五)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 (六)市场营销有保障.................................................................. (七)企业融资能力较强................................................................ 四、淮南矿业集团企业发展战略的设计及实施.............................................. (一)淮南矿业集团企业发展战略的设计思路.............................................. (二)淮南矿业集团企业战略的设计内容.................................................. (三)淮南矿业集团企业战略的实施设想..................................................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淮南矿业集团企业发展战略 前言 淮南矿业集团始建于1911年,已有近百年的开采历史,解放前只有三对小井,年产量 30万吨。新中国成立后,经历过五、六十年代快速发展并成为全国五大煤矿之一。目前淮 南矿区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十三个亿吨级煤炭生产基地和七大煤电基地之一。以淮南煤 电为主体的皖电东送规划作为国家“西电东送”的组成部分,已经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淮南矿业集团作为一个老国有资源性大企业,要想彻底地从上个世纪末“人员多、负担重、债务高,承担大量的社会职能;矿区地质条件异常复杂、瓦斯治理难度极大、安全事故 频发;煤炭主业主而不强,非煤产业多而不优;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的困境中走出来, 要克服短期行为,避免大起大落,做到永续经营和不断发展壮大,建立自己的企业发展战略 是必要的。 最近,在省电大徐谷波及淮南分校廖仲达等老师的指导下,本人对淮南矿业集团进行了 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将其放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下和煤炭行业背景中,运用所学到的战 略管理理论,侧重于对该企业战略分析和战略制定两个战略管理过程的研究,探索性地提出 了该集团的企业发展战略。并简述了该企业战略实施的设想。

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安全管理情况介绍资料

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安全管理情况介绍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领导: 潘三矿隶属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省淮 南市西北部,距淮南市约34km。 潘三矿于1992年11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 3.0Mt/a,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 4.0Mt/a。2008年实施了技术改造及扩建工程,扩建后矿井生产能力为 5.0Mt/a。2011年5月8日矿井安全改建及二水平延深工程开工建设。 矿井采用立井、主要石门及分组集中大巷开拓方式。目前全井 田共划分两个水平开拓,一水平标高-650m,下山开采至-730m,二水平标高-960m, -810m设有辅助水平。 目前全井田共有5个井筒,其中工业场地内布置有主井、副井 和矸石井,浅部边界布置东回风井、西风井。 一水平共划分有5个石门采区,即西一、西二、西三、东三、 东四石门采区。 一、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一)提升系统 主井井筒净直径7.0m,井深758.6m。布置2套16t扇形闸门底卸式双箕斗,采用钢丝绳罐道。安装2台洛阳矿山机器厂生产的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配低速直流悬挂式直联电动机,功率2600kW,

转速58r/min。电控系统采用大功率可控硅整流设备,西门子S7控制回路。其中主井1#车电控部分已改造为全数字控制系统。 副井井筒净直径8m,布置1套1.5t双层四车双罐笼,采用组合钢罐道。井塔内安装1台(JKM-4×4(Ⅰ)型)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配(ZD-120/45型)高速直流电机,功率1800kW;转速500r/min;设计提升速度9.96m/s,副井实际提升速度为6m/s。 (二)通风系统 矿井建立了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了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 方式。主要进风井为副井、矸石井,主井为辅助进风井;回风井为 位于矿井井田两翼的东风井和西风井。 全矿总进风量为25439m3/min,总回风量为26394m3/min,矿井风量有效利用率88.29%。东风井配备两台ANN-2960/1600轴流式主要通风机,配备电机功率2250kW,东翼采区回风量12945m3/min,等积孔为4.11m2。西风井装备两台GAF35.5-21.1-1FB轴流式主要通风机,配备电机功率3200kW。西翼采区回风量为13449m3/min,等积孔为5.30m2。 (三)供电系统 矿井工业广场设有一座35kV变电所,由芦集220kV变电所馈出两路LGJ-185型架空线路作为矿井两路主电源线路,潘一110kV变电所馈出3413线路作为矿井保安电源。另在东风井场地设1座35kV 变电所,为东风井主通风机提供6kV电源;西风井场地设1座35kV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规定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淮南矿业集团在册员工。 第二章基本工资制度 第三条淮南矿业集团的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消耗和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 绩效工资是体现单位经济效益、员工工作业绩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可随单位经济效益上下浮动。 年功工资是体现员工对本企业劳动贡献的积累而设置的工资单元。 辅助工资为各种津、补贴。包括井下津贴、夜班津贴、专业技术(高技能)拔尖人才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工人岗位技能津贴、救护队员津贴、回民津贴、班中餐补贴。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煤炭主业岗位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三个系列设置。 1.管理岗位:设置9个岗级,4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3-6.0(附表一:管理人员岗位归类表)。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5个岗级,20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5-4.2(附表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归类表)。 3.工人岗位:设置16个岗级,7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0-3.7。其中:井下岗位设置11个岗级(J06-J16),岗位绩效系数从1.4-3.7;地面岗位设置8个岗级(D01-D08),岗位绩效系数从1.0-2.1(附表三:工人岗位归类表)。 第五条电力公司、淮矿地产公司、平安公司、财务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煤炭储配公司、煤化工建设项目部岗位设置(附表四至附表十各单位岗位归类表)。 第四章新参加工作人员初期工资待遇 第六条新参加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培训学习期间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月。 第七条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结束,从上岗之日起执行临时工资,其临时工资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新参加工作人员临时工资标准类别 熟练期(见习期)临时工资标准(元/月) 采掘岗位井下其他岗位地面岗位 代码标准代码标准代码标准 技校毕业生 6个月 L01-3 1500 L01-2 1200 L01-1 1000 及其他 大学专科 6个月 L02-3 1800 L02-2 1500 L02-1 1200 毕业生

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详解

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矿、矿建项目部,勘探工程处,矿业工程分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业经2009年10月26日总工程师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 一、井巷揭煤原则 (一)从设计源头,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 (二)层位、构造探测不清不揭煤;瓦斯压力测量不准不揭煤; (三)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二、井巷揭煤基本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井巷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前 1.井巷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或石门拔门)前,依据揭煤地质说明书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层间距在20m以内的煤层群,可编制联合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大于20m的,2

必须分别编制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3.突出煤层(分层开采后除外),新采区、新水平、井筒首次揭穿平均厚度0.3m 以上的非突出煤层,以及平均厚度0.3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防突指标超标的,揭煤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其他揭煤设计比照本规定,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4.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不少于3个探测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二)井巷距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前 1.必须建立揭煤安全防护系统及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2.前探:至少施工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所有前探孔必须测斜,并且至少有1个前探钻孔沿井巷揭煤正前方布置。 3.测压:设计的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压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压钻孔应布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测压钻孔不少于3个,并且至少有1个测压钻孔布置在井巷轮廓线外15m,测压钻孔与其它钻孔见煤点间距不少于5m。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4.预测:预测指标同时采用瓦斯压力P、瓦斯含量W及前探、测压等各类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施工前探或测压钻孔过程中,必须取煤样 3

让矿区历史永远铭记——淮南矿业集团李一矿关闭收作纪实

让矿区历史永远铭记--淮南矿业集团李一矿关闭收作纪实 日期:2011年6月1日 [字体:大中小] 2011年5月28日,淮南煤矿史志将永远记载这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淮南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源宣布李一矿正式关井,历经五十多年风雨的李一矿完成其光荣的历史使命。这是淮南矿业集团加快"十二五"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百年煤矿历史征程中的一件大事。 李一矿关闭收作包括李一和李二两座矿井。李一矿始建于1954年11月,设计年产量90万吨。李二矿始建于1955年10月,设计年产量30万吨。2002年3月,李一矿、李二矿、谢二矿破产重组,组建谢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集团公司审时度势,改变对破产重组公司的管理体制,将谢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李一矿。半个多世纪以来,李一矿共生产煤炭6804万吨,铁路下开采、伪倾斜掩护支架采煤、悬移支架放顶煤等多项技术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大奖,为国家培养了吴增培、乌荣康、孙多晶、郑顺新、韩平芳、吴纯江、赵干等一大批领导干部,涌现了唐启兰、冯奎光、张鼎龙、张志修、许如金、秦纪忠、邓金克、范景堂、曹淮南、张再会、王风鸣、王法柱等省部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奖章获得者,为企业,为淮南市、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从集团公司决定李一矿2010年12月28日停止矿井生产进行收作,到2011年5月28日正式关闭,五个月内,集团公司上下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李一矿关闭收作任务。在此期间,矿井没有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没有发生资产流失,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职工满意,企业满意,实现了确保安全、确保稳定、善始善终的预期目标,成为淮南煤矿历史上矿井关闭收作的典范。 一、历史的选择 煤矿是资源型企业,从建设、生产到关闭,有其自身发展规律。集团公司着眼于"十二五"发展的战略思考,基于李一矿资源状况、经济效益、安全可靠、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遵循事物运动、经济发展和资源型企业的基本规律,决定对李一矿实施关闭收作。 --李一矿关闭收作,是淮南煤矿"十二五"创新发展布局的战略需要。"十二五"期间,集团公司立足煤、电、房地产三大主业,调整产业结构,确定西部煤炭、电力、房地产三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深化本土煤炭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控制西部资源,将煤矿建设的重点放在西部,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淮南本土着眼于充分发挥现有生产矿井(包括近两年即将投产矿井)的生产能力,简化、优化、整合一批老矿井的生产系统,关闭资源近于枯竭、安全可靠度低的李一矿井,从而保障本土1亿吨产能的安全可靠性。实施李一矿井关闭收作,有利于集团公司加快煤矿建设布局调整、提高产业和资源开发集中度,确保实现"十二五"企业发展目标。 --李一矿关闭收作,是实现安全产能、经济产能和管理便捷产能的必然选择。李一矿自投产以来,原煤产量占累计查明资源总量的88%,至2010年底仅有经济储量321万吨,资源已相对枯竭。剩余储量块段均为历年开采遗留的零星孤立块段,资源状况极为复杂,工作面走向短,开采难度大,难以实现规模化开采,经济价值较低,安全风险较大。李一矿自

矿 区 基 本 情 况(简介)

雷门沟金矿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隶属安徽省淮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矿业集团的国有控股公司﹚下设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100万元,地址位于嵩县县城,雷门沟金矿的隶属关系属该公司。 根据豫国土生产勘探备字〔2010〕055号文,采矿权人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有色岩土工程公司对矿区进行生产勘探工作,并于2010年11月编制完成《河南省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雷门沟金矿生产勘探报告》,该报告于2011年2月受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于2011年8月给予备案。 二、矿区简介 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雷门沟金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境内(以下简称雷门沟金矿),距县城15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越。雷门沟金矿采矿许可证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核发,证号为C4100002010024110056478,矿区面积4.11平方公里。 三、区域地质 雷门沟金矿矿区位于华北地台南缘,华熊台缘坳陷东端起与嵩县断陷盆地的接壤处熊耳山变质核杂岩之中。特殊的大地构造位置,制约着本区地层、构造、岩浆岩的展布,并为区内金矿床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大地构造环境。 区域地层主要为太古太华群的变质岩和中元古界长城系熊耳群火山沉积岩系,次为新近系和第四系。 区域主构造线为北西—南东向,以北西向和北东向两组断裂最为

发育。 区域岩浆岩十分发育,分布广泛,具有多期次、多相位特点。其中活动最强烈,与金矿化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中元古代早期火山喷发和燕山期大规模酸性岩浆侵入活动。 区域内已发现的矿产有金、银、铜、铅、钼、汞、萤石等十多种,其中具有工业意义的主要是金,其次是钼,另外非金属矿产主要有钠、钾长石等。 四、矿区构造 区内褶皱构造不发育,太华群表现为单斜构造,片麻理产状100—130°∠20—30°。断裂构造分为北东及北北东向两组,北东向断裂有F302、F304、F305、F306、F310、F326、F328、F335、F336、F005、F007、F009、F307、F308、F309等,倾向北西,倾角60—70°,普遍含金,延长数百米,宽0.2—4.69m,一般1m左右。 北北东向断裂有F001、F002、F337、F338、F346、F339、F334、F341、F333等,走向10—26°,延长50—340m,倾向北西,倾角53—57°,宽0.2—7.5m。 以上两组断裂均为区内主要含金破碎带。 五、矿区周边环境 矿区西端是丰源钼矿(日产3000吨矿石)和山东黄金公司,北面临接祁雨沟金矿(中金),南端属鑫宝金矿,祁雨沟金矿(中金)至今有30多年采矿历史,生产能力达3000T/h,几个矿山目前是嵩县主要产金、钼矿和利税大户。 雷门沟金矿处在山东、鑫宝、中金和丰源钼矿的包围之中,矿区内经勘查证明,即有可采金金属、钼金属存在,同时伴生有银、铅、

淮南矿业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运公司),地处拥有豆腐之乡、动力之乡、“火电三峡”之称的安徽淮南。原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10年10月19日,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定向增发1.676亿股,购买了淮南矿业集团持有的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100%股权,铁运公司现为淮南矿业集团占有其32.02%股份(第一大股东)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近百年开采历史,是我国500家重点企业集团之一。2002年以来,淮南矿业集团抢抓机遇、务实创新,认真践行“两个一切”企业宗旨,持续推进“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企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来单一的煤炭生产企业迅速成长为以煤电为主、具有金融功能的新型能源企业。2010年煤炭产量达6619万吨,电力权益规模达1192万千瓦;资产总额达1027亿元,成为安徽省首个资产超千亿元的企业。目前,淮南矿业集团煤炭产量规模、电力权益规模、房地产规模、资产规模、税费规模和职工人均收入均处于省属企业首位。淮南矿区已被列为全国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6个煤电基地之一,成为黄河以南最大的煤炭基地。2011年9月在中国企业联合会第10次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淮南矿业集团以515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第159位,连续第10年上榜。 铁运公司前身为1974年批准成立的淮南煤炭基地建设会战指挥部筑路工程处;1986年更名为淮南矿务局铁路营运处;1987年更名为淮南矿务局铁路运输处,1999年5月改制,注册成立淮南矿业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制运作。

淮南矿业集团二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

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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