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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及对策

论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及对策
论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及对策

论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及对策

□陈红军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摘要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逐渐认识到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并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保护。然而,在我国湿地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冲突,主要表现在价值、立法、权属、管理等几个方面。消除上述冲突并提出相应对策,在当前的湿地保护状况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湿地保护冲突对策

一、我国湿地保护制度的现状

地球上的生命,主要依靠三大生态系统支持,它们分别是森林、海洋和湿地,其中森林和海洋一向倍受人类关注,而湿地却一直未能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长期以来,人们只是将湿地视为由水、土地、生物构成的简单组合,没有意识到湿地的整体性与整体功能。因此,在法律中并无单独的“湿地”概念,法律只是分别对湿地各构成要素作出规定。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逐渐认识到湿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的稀缺性和重要性,湿地作为一个单独的整体性概念逐渐被各国法律所接受,对湿地的法律保护也提上了立法日程。

1971年2月2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湿地公约》),即《拉姆萨尔公约》,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署成立。《湿地公约》是一个国际性的湿地保护公约,其主旨是保护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资源,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的湿地。根据《湿地公约》,“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临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我国正式加入《湿地公约》是在1992年,成为该公约的第67个成员国。在加入《湿地公约》之前,我国法律中并未将湿地整体作为专门的保护对象,法律中也没有“湿地”这一概念,与湿地有关的规定则散见于各种层次的法律之中,如《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刑法》等基本法,以及《土地管理法》、《水法》、《农业法》、《渔业法》、《草原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自然资源法。

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之后,湿地才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一些法律中开始陆续使用“湿地”概念,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对象加以规制。如《自然保护区条例》第10条第3款规定:“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6条第4款规定:“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而且1999年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不仅明确提出了对“滨海湿地”的保护,还在附则中对该概念做了具体解释。一些地方也开始针

对湿地进行立法活动,产生了诸如《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虽然目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到与湿地相关资源(包括湿地水资源、土地资源、动植物等)的保护,但是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湿地进行保护的全国性立法。虽然出现了一些专门针对湿地的地方性法规,但毕竟其层次不高,缺乏通盘考虑,而且大多带有应急性特征。由于我国立法将湿地保护规定在众多的法律、法规之中,不同法律、法规之间在协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于是在湿地保护的立法和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冲突。

二、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

(一)湿地价值冲突

传统资源法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主要是从经济效用的角度加以考虑,甚少考虑资源的生态价值,其目的在于如何更好地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而非保护。在重利用轻保护的思想导向下,因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导致湿地面积和资源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中国频繁发生洪涝、干旱、赤潮、沙尘暴、荒漠化,也与许多湿地消失和变化密切相关。生态恶化给经济造成的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至8%。

其实,任何资源都既有经济价值又有生态价值,兼顾二者,使其相得益彰是现代环境法的基本目的所在。湿地之所以作为独立概念被提出来并予以特别保护,原因在于其独特的生态功能所带来的巨大价值。湿地是由水、土壤、生物等资源构成,这些资源当然同其他普通的水、土地或生物一样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为人类开发利用,但却不是任何由水、土地、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都具有湿地那样的纳垢净污、调节气候、生物多样性等功能,而这正是湿地区别于一般资源的根本价值。

(二)湿地立法冲突

作为一种特殊资源,湿地功能的发挥在于其诸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所形成的生态系统整体的作用,单单对其各个要素分别立法并不能真正达到湿地整体保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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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立法模式中没有将湿地作为一个独立的保护对象加以考虑,只是对湿地各构成要素分别加以规定,在内容上必然缺乏对湿地整体的考虑。我国的宪法、刑法和民法中,虽然明确了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在国家法律中的重要地位,也涉及了与湿地相关的资源类型,但湿地概念并未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确定,更谈不上确定具体调整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律关系。在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即便有与湿地相关的条款、条例,却十分分散,不成系统,不少规定还互相交叉,有的甚至互相矛盾,造成了湿地管理的混乱与无章可循,因此目前急需一部关于湿地资源保护的专门的全国性法律。

(三)湿地权属冲突

湿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产权和边界不清晰,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向湿地索取效益,长期以来,根本没有考虑资源过度利用和合理保护的问题。湿地作为公共资源属国家所有、属全民所有,甚至属全人类所有,牵涉到当代人和下代人的利益,不能也不应该只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考虑。对这样的公共自然资源,一些人只知道索取,不懂得回报,对湿地的许多重要功能,由于受到认识和科技水平的限制,我们目前还没有完全认识。当前,一些地方直接把建设用地也瞄向湿地,甚至我们的国际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严重影响了湿地保护的正常秩序。

(四)湿地管理冲突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全国性法律,由于湿地是整个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湿地本身又是一个个包含有水、土地、动植物等资源在内的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所以,国家有关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护、管理的所有立法也都适用于湿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资源立法传统上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以部门立法为主导,有多少部门就有多少法,资源法呈割据状态。有关湿地资源,土地资源依照《土地管理法》,林地依照《森林法》,草原依照《草原法》,水资源依照《水法》,水面依照《渔业法》,海域依照《海域使用管理法》,野生动植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各部门的立法受到其管理权限、协调能力和部门利益的局限性,使得资源难以获得统一的管理,这和资源的生态属性是不相符的。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把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显然有些勉为其难。

三、消除冲突的法律对策

(一)生态优先与补偿机制

根据中国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现状,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湿地既具有经济效益,又具有生态效益。很多时候,湿地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不能在同一时点上产生,经济效益的实现意味着生态效益的终结。为此,人们在开发利用湿地资源,追求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对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因开发利用资源而遭到破坏的湿地除了实施生态补偿费制度外,还必须限期恢复和维护湿地生态平衡。

(二)制定一部专门的关于湿地保护的法律

对于某一社会关系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进行调整,即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某一社会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是否已经有相应法规对其进行调整;现行法规涵盖的关涉此类社会关系的调整对象是否已经周全;现行法规对这些对象是否有管理交叉;不同法规对同一对象的调整措施是否冲突;现行法规对该社会关系是否已有足够的调整力度等等。鉴于我国湿地保护的紧迫性,并且目前仍然缺乏一部相关的法律以湿地作为调整对象对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而现行相关立法将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分散于众多的法律法规中,这就导致了众多法律规定缺乏协调统一性,容易产生冲突;这也导致了我国对湿地的法律保护缺乏必要的力度。由此可见,在我国制定一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全国性法律,实属势在必行。

(三)湿地土地权属制度

湿地土地权属问题,应按非保护区湿地和保护区湿地区别对待。对于非保护区湿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对于保护区湿地,由于我国湿地保护区土地所有权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湿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即国家在建立保护区时,应赋予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土地所有权,使保护区管理机构有足够的权利对保护区内所有资源进行管理。而其他行政部门以及当地社区应当在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对保护区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湿地保护区的有效管理。

(四)理顺管理体制

由于湿地这一概念外延广泛,而且,湿地中蕴涵大量的资源,包括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对这些不同地域、类型的生态环境以及各种各样的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需要广泛的专业知识,因此,为了确保对各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专业化,必须由多部门进行管理。建立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是涉及中国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发展目标是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也是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管理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行业,关系多方的利益,政府部门之间目前急需在管理方面加强协调与合作。

综上所述,解决湿地保护中的冲突问题,构建完善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制度,在湿地资源面临严峻挑战的今天,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建国.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意义、现状及几点建议.中国土地科学.1999年1月.

[2]宋国光.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国的湿地.国土经济.2003年4月.

[3]李彧挥.湿地保护区土地所有权问题的探讨.中南林学院学报.2002年12月.

[4]姜文来.我国湿地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策.中国土地科学.199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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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兰州黄河湿地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以银滩湿地公园为例 摘要:湿地是自然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生态系统和生态景观,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类活动的过度干预导致湿地面积急剧减少,功能日益退化。黄河兰州段湿地作为湿地的一种特殊类型,不一定具有典型湿地水文生态系统的所有功能,但对于黄河中上游及其沿岸的生态系统来说,黄河湿地具有特殊的功能与生态价值,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与社会价值。本文以兰州市银滩湿地公园为例,简单阐述城市湿地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湿地治理 1湿地的功能及其保护的必要性 湿地,即指常年和季节性的沼泽地、泥炭地、盐沼地、江河、湖泊、水库等生物功能明显的水域,其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因而是一种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的生态系统,具有水陆过渡性、系统脆弱性、功能多样性和结构复杂性的特征。而城市中的湿地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更强大的作用: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分布在湿地区域,除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此外,湿地生态系统、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对研究环境演化有重要价值(黄河湿地的功能、用途和属性见表1)。

城市湿地公园是城市绿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城市的环境调节、资源供应、灾害防治以及人居环境的美化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合理开发和利用湿地资源是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湿地面积急剧减少,从而削弱了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湿地生物资源及水资源的过度利用、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向城市边缘的湿地等严重破坏了城市湿地的生态环境,这给城市湿地的恢复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此,能够尽早着手保护生态湿地将对一个地区或城市未来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这也是一个地区开展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 2兰州银滩湿地公园概况 兰州银滩湿地公园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滩大桥北端东西两侧,北纬36°,东京103°。北与北滨河路相连,南邻黄河,东西端均与自然过度的黄河河滩为界(如图1所示)。公园最大宽处约为420m,最窄处约10m,总长度约3km。场地地形变化较大,最大高差约11m,呈北高南低之势。

我国湿地状况及保护措施

我国湿地的现状及保护措施 摘要: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环境资源之一。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气候条件多样,湿地的类型丰富,是世界上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总面积达六千多万公顷的湿地正在呈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尽管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湿地丧失和退化的速度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种湿地资源还处于被严重威胁之中。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湿地。 关键字:湿地现状保护 引言:湿地生态系统具有多种功能,它不但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厚的社会和经 济效益,更具有极高的生态效益,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湿地面临的着巨大的威胁,本文首先从描述湿地的生态功能,然后提出我国湿地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就湿地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一些解决措施。 一、湿地的含义 狭义:一般被认为是陆地与水域之间的过渡地带。 广义:则被定义为“包括沼泽、滩涂、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浅海区、河流、湖泊、水库、稻田等”。 《湿地公约》中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米的水域。同时还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稻田以及退潮时水源不超过6 米的沿岸带水区。 二、湿地的生态功能 1.对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 地是地球上淡水的主要储存库,人类生产和生活用水除少数来自地下水源外,绝大多数来源于湿地,同时湿地还是补充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但更重要的是湿地具有调节径流、控制洪水的生态功能,对区域防洪,抗旱和减灾,维持区域水平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湿地中的沼泽,由于土壤结构的特殊性,具有很强的蓄水性和透水性,被称为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我国降水的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但通过天然和人工湿地的调节,在丰水期将降雨、

湿地生态保护现状及修复对策探究

湿地生态保护现状及修复对策探究 21世纪是注重生态文明的新世纪,未来人类生存的竞争不仅是经济竞争,也是生态和环境的竞争。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而城市湿地则是城市的守护神。湿地生态系统也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湿地生物群与其相互作用的地理环境所构成的自然系统,是介于水、陆生态系统之间的一类生态单元,它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国土资源,是能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经济效益。 标签: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对策 1我国湿地生态现状分析 (1)湿地生态旅游资源退化、污染严重,动植物种类和数量锐减。由于诸多人为原因,我国的湿地面积锐减。近年来,青海湖的湖面面积减少了301.6km2,昔日的鸟岛变成了半岛。目前,鄱阳湖的天然水域面积从1954年的5100平方公里缩小到了3900平方公里;洞庭湖区面积1949-1975年30年间减少了1659平方公里。三江平原直到现在仍然在被大量的开垦为农田。同时,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被排入湿地,湿地水质遭到极大破坏,污染的加重也使得湿地的生态功能日益下降。 (2)城市化对湿地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急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对湿地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水面率逐步降低,不透水面积逐步扩大,导致城市湿地系统逐步消失[4] 。湿地面积逐步减少。同时人口增加,大量的生产生活用水未经处理排入湿地,超出其自净能力,是湿地水体、土壤受到严重污染。据统计,长江每年接受的废水、污水量,是20世纪70年代的3倍。我国沿海地区累计已丧失滨海灘除湿地约119万公顷,有因经济建设占用湿地约100万公顷,也就是说,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被毁掉了。 (3)生态环境变化对湿地的影响。环境的污染、温室气体无休止的排放以及等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生态环境变化严重,气候暖干化,冰川消减,风蚀、冻蚀,雪线上升,鼠害、虫害,地温升高,冻土退化,降水减少,草场破坏,水土流失,沙漠化等,都对湿地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干化趋势明显,湿地生态退化不可回避。 (4)湿地保护、社区扶贫经费投入不足,旅游收入分配不合理。投资者和管理者在实现资金回笼的同时,应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湿地资源进行维护,必要时应对受损湿地进行建设性恢复。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趋势,开发者往往重开发轻保护,很少或几乎不拿出资金进行资源的保护与建设,这给湿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2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对策

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解析 摘要: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常年或者季节性的蓄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 咸水或者咸水的沼泽地、泥炭地或者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域。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联系紧密,具有丰富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珍 贵资源,发挥了巨大的环境功能,在调节气候、降低空气污染、蓄洪防旱等很多 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湿地保护管理;问题;建议 1湿地保护管理的意义 1.1构建优越的人居环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对于城市生态环境、卫生面貌、民居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良好的湿地环境保护 可以维护生态系统,在城市中,人们会享受到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资源和健康 的农业产品,有效改善居住环境,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发展。 1.2改善生态环境 在当下时代,评价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的如何是重要的 指标。通过对湿地资源实施有效的保护,不仅有利于生态系统得以健康发展,同时,也极大促使生态系统中的一切生物得到更好地保护。 2湿地保护的效益 2.1经济效益 一是引导湿地项目走上合理、协调的发展轨道,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一 体化,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湿地自然景观是一处观光、度假、游览之地,能为当地居民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三是湿地公 园的建设,丰富了生物多样性,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环境,有利于珍 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发展。四是在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降解环境污染等 方面,具有较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2.2社会效益 一是能推动城市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能提高民众爱护湿地、 保护湿地的意识。三是成为了科研教学、普及科学知识的基地。四是能改变民众 的精神面貌。五是能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形成生态名片。 2.3生态效益 一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二是打造湿地—森林复合生态系统, 保障“两型社会”试验区生态安全。三是保护优质水源,保障城市饮用水源、下游 灌溉用水安全。四是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系统生态平衡,拯救濒 危物种。五是调节气候,营造优美环境,建设生态学研究基地。 3湿地保护管理问题 3.1缺乏有效管理 针对湿地的管理,目前部分地区缺少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宣教机制、发展 机制,致使湿地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1)湿地上游地区的林木植被 遭受过度开发,湿地的不合理开发直接改变了湿地中的生态环境,导致湿地出现 泥沙淤积等情况;2)保护机制、保护责权的不完善,导致保护工作缺乏资金上 的支持;3)宣教机制的不完善,保护部门的不确定,导致广大干部、人民群众 的湿地保护意识欠缺,主要表现为“不知道什么是湿地、不知道如何对湿地进行保护”。

XX开发区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XX开发区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工作的举措成效 困难问题及建议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海洋被称为“地球之心”,滨海湿地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提供生物栖息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也是我区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依托和重要载体。加强滨海湿地管理和保护,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完整性,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区推动生态海洋建设的重要措施手段。 一、北海湿地概况 XX开发区境内主要湿地系统为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我区和无棣县境内,渤海湾西南岸。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岛和滨海湿地,属海洋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贝壳堤岛与湿地生态系统是全世界保存最完整的贝壳滩脊——湿地生态系统,是研究黄河变迁、海岸线变化、贝壳堤岛形成等环境演变以及湿地类型的重要基地。至今仍在继续生长发育的贝壳堤岛是我省、我国乃至全世界珍贵的海洋自然遗产。保护区还是东北亚内陆和环西太平洋鸟类迁徙的中转站和鸟类越冬、栖息、繁衍的场所,在我国生物多样性研究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保护区总面积为435.415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 - 1 -

155.4728平方公里,缓冲区135.5927平方公里,实验区144.3499平方公里。保护区在我区面积128.721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5.0626平方公里,缓冲区8.0733平方公里。 保护区及附近海域有浮游植物66种、浮游动物42种、底栖动物84种、鱼类85种、虾类15种、蟹类14种,潮间带共有动物52种,隶属9个动物门,且是多种鸟类栖息、繁衍的重要场所。 二、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北海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列入全区财政预算。 (三)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采取专项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滨海湿地内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形成图文档案。2017年对违反国家滨海湿地保护相关规定私自建设的昌盛日电滨州北海新能源蓝色渔业项目,进行了彻底拆除。 (四)营造保护氛围。大规模、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滨海湿地功能及滨海湿地保护意义。组织开展“滨海湿地日”、“中国第一届鸟类文化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滨海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滨海湿地,关注滨海湿地,从而 - 2 -

浅谈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3220544.html, 浅谈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马成书 来源:《现代园艺》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针对湿地被破坏的原因和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湿地保护的措 施和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湿地;保护;管理 1 湿地破坏的原因 1.1 农业开垦 首先,焚烧芦苇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到了秋冬季节,有些农民为了捕鱼、捕猎野生动物便利,放火焚烧湿地内的芦苇;还有人为了扩大种植面积,砍伐或焚烧芦苇,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威胁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第三,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由于湿地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管理,农民对湿地过度性的垦殖造成原有森林植被消失,动植物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从而导致湿地生物灭绝。此外,不恰当的旅游开发,使游客数量过大,对湿地水资源、动植物的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1.2 过度放牧 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一些地区畜牧业发展过快,导致过度放牧,很多湿地植物不能有规律地完成其生活周期,湿地植物多样性丧失,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导致其生态功能降低或丧失。过度放牧造成河边湿地的植被减少,影响了径流的过滤作用,增加了水温,从而导致鱼类减少和野生动物食物减少和生存环境丧失。 1.3 泥沙淤积和沼泽化 严重的水土流失直接导致湖泊的萎缩和湖床、河床的抬高,并导致洪水泛滥,因滥伐森林、毁林开荒、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水土流失严重。泥沙淤积加剧了湖泊沼泽化进程,沼泽化进程的结果是使挺水植物区向浮水和沉水植物区延伸,并加剧了围垦。此外,泥沙淤积也大大减小了湖容,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 1.4 农业活动和灌溉 农业活动产生的大量化肥、杀虫剂及动物垃圾,通过径流进入湿地,造成湿地富营养化。灌溉沟渠使湿地接收灌溉排水,从而使湿地的污染程度加重。没有净化的污水含有高浓度的硒,它可以导致鸟类、两栖类和鱼类胚胎的死亡或畸形,造成湿地中的一些物种消失。

中国湿地面临的主要问题

科学之友2006.02 51我国在2004年首次进行的全国性湿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国现有湿地3848.55万km2(不包括水稻田湿地),其中自 然湿地有3620.06万km2,库塘湿地有228.50万km2。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简报》分 析,中国湿地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 对湿地的盲目开垦和改造 在376块重点调查湿地中,共有114块湿地已经遭到或正面临着盲目开垦和改造的威胁,这占所有重点调查湿地总数的30.3%。在面临威胁的湿地中,湖泊湿地占39.5%;近海与海岸湿地占27.2%;沼泽湿地占20.2%。从地域上,该威胁主 要存在于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湖区、东北沼泽湿地区。 湿地污染加剧 在376块重点调查湿地中,共有98块湿地正面临着环境污染的威胁,占所有重点调查湿地的26.1%。在面临该威胁的湿地中,湖泊湿地占39.8%;近海与海岸湿地占24.5%;库塘湿地占24.5%。从地域上,该威胁主要存在于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湖区以及东部人口密集区的库塘湿地。 湿地环境污染是中国湿地面临的最严重的威胁之一,不仅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也使水质变坏。污染湿地的因子包括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油气开发等引起的漏油、溢油事故,以及农药、化肥引起的水源污染等,而且环境污染对湿地的威胁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迅速加剧。 生物资源过度利用 在376块重点调查湿地中,共有91块湿地正面临着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的威胁,占所有重点调查湿地的24.2%。在面临该威胁的湿地中,湖泊湿地占40.7%;近海与海岸湿地占26.4%;沼泽湿地占19.8%。从地域上,看该威胁主要存在于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湖区、东北沼泽湿地区。 中国重要的经济海区和湖泊,酷渔滥捕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使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很大的破坏,而且严重影响着这些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着其他水生物种的安全。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导致资源下降,致使一些物种甚至 趋于濒危。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还导致湿地生物群落结构的改变以及多样性的降低。 水土流失和泥沙淤积日益严重 在376块重点调查湿地中,共有30块湿地正面临着泥沙淤积的威胁,占所有重点调查湿地的8.0%。在面临该威胁的湿地中,湖泊湿地占43.3%;库塘湿地占36.7%。 由于大江、大河上游的森林砍伐影响了流域生态平衡,使来水量减少,河流泥沙含量增大,造成河床、湖底等的淤积,并使湿地面积不断减小,功能衰退,洪涝灾害加剧。 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在376块重点调查湿地中,共有25块湿地正面临着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的威胁,这占所有重点调查湿地的6.6%。在面临该威胁的湿地中,湖泊湿地占60.0%;沼泽湿地占28.0%。 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主要表现为在湿地上游建设水利工程,截留水源,以及注重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而不关注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将严重威胁湿地的存在,并有不断加重的趋势。 湿地保护投入不够 这是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各地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本次调查本身的投入也严重不足,致使调查工作举步维艰。目前,我国的湿地总面积达到了38万km2,但到目前为止的湿地保护投入总计仅为1.9亿元。另外,湿地类型保护区的经费和设备的严重不足也制约了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湿地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 湿地保护与管理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不同地区和部门在湿地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各行其是、各取所需的现象,矛盾非常突出。采油、旅游、捕鱼、造纸、采盐、开荒、养殖、狩猎等都在向湿地要产品、要效益,而出现问题难以协调和解决,严重影响了对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总之,我国湿地资源面临的问题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湿地的盲目开垦、环境污染及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等,这些威胁造成了湿地面积的减少和湿地功能的下降。 湿地 中国 面临的主要问题 文/田丰收

湿地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分析

·73· 73 生态·环境 2019年2月2日,第23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应对气候变化。世界湿地日当天中国主场宣传活动首次发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自1992年中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国际重要湿地达57处,其中香港1处,56处在内地。21个省(区、市)涉及到的56处内地,黑龙江占9处,其余12处为广东、湖北、云南各4处。湿地能吸收有毒物质,能平衡水分,被称之为“地球之肾”。 湿地面积仅占地球表面积的6%,地球上约20%的已知物种生活在此。湿地作为具备多种独特功能的生态系统,它不仅为地球上的人类供应了生活食物、水源及原料,而且在平衡生物栖息地、保持生物物种多样性、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补充地下水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 1.湿地保护现状 1.1.湿地面积数量逐渐减少 人们为了获取大量生产和生活资料对湿地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对湿地的盲目围湖造田、垦荒种粮、城市开发,使水生物种丧失了生存空间、渔业生产种植丧失了发展场所。所以说,肆意占用、改变天然湿地用途,是造成我国天然湿地面积减少及生态功能下降的直接原因。 1.2过度开采湿地水资源 湿地作为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等活动的主要水源地,过度的开采和不合理的利用极大影响了“地球之肾”的供水能力。部分地区因过度从湿地取水或从地下取水,严重威胁着这些地区的湿地水文条件,致使湿地水质碱化,湖泊萎缩干涸。还有一些修建的水利工程,不仅把自然江河与沼泽湖泊等湿地水体之间的天然联系隔断了,又因为挖沟排水,致使湿地不断疏干,导致湿地水文条件变化,湿地质量、数量下降。 1.3过度捕捞、生物多样性受损 当前,人们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过度的捕捞天然鱼类不仅严重破坏鱼类种类结构,而且也严重影响了湿地的 生态平衡,捕捞鱼类日趋低龄化,捕捞鱼类物种日趋单一,严重威胁着其他水生物种的安全。我国许多河湖(如苏州太湖、合肥巢湖等)的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已变得十分稀少了。 1.4湿地污染日趋严重 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油气开发漏油,农药化肥污染致使湿地水质污程度染严重。湿地污染不仅使水质恶化、水资源短缺,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严重,赤潮发生频繁,鱼虾绝迹,危及到迁徙的鸟类,也对湿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局部滩涂成了死滩。天然湿地的日渐污染是目前中国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许多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破坏生态平衡,湿地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1.5湿地保护格局不够完善 湿地保护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指标,而在我国,湿地保护的空缺还较多,一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湿地,还未全部纳入保护体系之中,湿地保护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2.保护对策分析 2.1树立新型湿地环保理念、全民参与共同保护湿地,湿地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湿地保护如同纸上谈兵。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根深蒂固,至今人们还普遍认为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缺乏保护湿地的概念与责任,缺乏对湿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可持续利用重要关系的一定认识。湿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能得以持续发挥的主要社会原因归根结底是人们对“地球之肾”不正确的认识和对“湿地利用”的片面理解。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必须从现在开始由娃娃抓起,从小树立良好的湿地保护意识,全民普及湿地知识,让人们逐渐认识到湿地保护对于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要知道没有了湿地,就好比一个人没有了肾脏,难以存活。树立湿地保护意识,首先要转变不利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传统的资源价值观,且逐步在全社会树立新的湿地环 保理念,且全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 湿地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分析 沈 颖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公用事业学院,江苏 常州 213147) 摘 要:湿地能吸收有毒物质,能平衡水分,被称之为“地球之肾”。地球上约20%的已知物种生活在占地球表面积6% 的湿地中,湿地的生态功能意义非凡且不可替代。而在目前调查的最新湿地现状中显示,我国的“地球之肾”破坏严重,已经面临绝境。本文通过对我国湿地现状的分析,提出了保护湿地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湿地;生态;现状;保护文章编号:ISSN2096-0743/2019-25-0073

新编整理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工作方案 1目目 录 一、总体要求1 (一)指导思想1 (二)基本原则1 1、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1 2、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2 3、坚持ZF主导、社会参与2 4、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2 5、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2 (三)总体目标2 二、主要任务3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3 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3 2、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3 3、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4 (二)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4 1、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4 2、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5

3、建立完善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5 4、提升湿地生态功能6 (三)完善湿地修复制度6 1、落实湿地修复责任主体6 2、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7 3、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7 4、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8 (四)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8 1、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8 2、完善湿地监测体系8 3、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9 (五)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9 1、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9 2、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10 三、实施时间安排11 (一)研究启动阶段(XX年1月至10月) 11 2(二)全面推进阶段(XX年11月至XX年6月) 11 (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7月至12月)

11 四、保障措施11 (一)加强组织领导11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12 (三)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规12 (四)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12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13 (六)强化科技支撑13 (七)加强宣传教育14 第1页 共14页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31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3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在50%以上。 第3页 共14页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 1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ZF负责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

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湿地、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和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建立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保护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根据《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7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任务,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三)目标任务。全面保护现有湿地,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1.82万公顷,新增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5%以上;加强环巢湖湿地、黄陂湖等自然湿地及董铺、大房郢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5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二、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四)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全市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建立湿地保护名录,对湿地实行功能管制和分级管理。打造多层级湿地公园,在鸟类栖息地、野生植物群落原生地和生态敏感、脆弱地区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湿地保护小区。设置湿地保护公示牌,标明湿地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市林园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五)明确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明确湿地管理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各级湿地公园的事权划分。在重要湿地探索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或实行社会化综合养管机制,推进湿地保护与脱贫有效结合。(市财政局、市林园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六)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实施合肥市湿地保护与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方案和主要措施。其他规划涉及湿地的,应当明确湿地保护措施。加快肥西三河、巢湖半岛、庐阳董铺、肥东管湾、包河滨湖等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巢湖柘皋河、巢湖槐林、肥东龙栖地等3个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推进肥东长临河、庐江马尾河、庐江栖凤洲等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市林园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省巢管局等参与) (七)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将全市11.82万公顷湿地管控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小班地块,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湿地的须严格审批,不得

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 广西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全区湿地类型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大类24型,连片面积8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75.43万公顷,占广西国土面积的3.18%,其中自然湿地53.66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71.1%,人工湿地21.77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8.9%。截至2017年,全区共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2个,国家海洋公园2个,国家湿地公园24个。受各种保护形式保护的湿地面积已达25.4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33.7%(全国湿地保护率46%)。但由于多种原因,湿地保护问题仍十分突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围垦、外来物种入侵和基建占用成为威胁湿地生态状况的主要因素。因此,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目的的法律法规亟待建立,各项制度措施还有待加强,制定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迫在眉睫。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的函(林函湿字〔2017〕63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强化湿 地保护和恢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维护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的生物 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20年,全区湿 地面积不低于75.4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53.66 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 (二)主要内容 《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4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健全湿地用途管制机制等五个方面18项任务,在各

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湿地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常年或季节性的潮湿地域,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X县的湿地包括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本实施方案所指湿地不含水稻田),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X容,事关全县生态安全,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生存福祉。为加快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根据《X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X府办发〔X〕59号)要求,结合全县湿地保护修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X 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县

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全县涉及湿地的各镇对本行政区域X的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林、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住建、交通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将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效纳入全县各镇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 二、目标任务 各镇要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原则上不得占用湿地,确需占用的须严格审批,尽量少占。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到X年,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1439.58公顷。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水质达到地表水Ⅲ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县农林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负责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 1.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县政府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的重大问题,落实湿地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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