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冰箱
1、电冰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火炉、暖气、干燥箱、恒温箱等)。
2、电冰箱的上、后部分要留30、10厘米的空间,底部要配有20厘米的搁架。
3、电冰箱的电源应在5安培以上,每台电冰箱要安装一个(专用)插座,不能与其它电器设备共用插座。
4、每台电冰箱的电源插座要配有2安培保丝,大于或小于2安培的保险丝不能使用。
5、电压不稳(高于220伏电压的5%或低于15%)的地区应配备稳压装置,否则不能使用。
6、电冰箱要安装电阻小于5欧姆的地线,地线不能接在自来水或煤气管上。
7、电冰箱搬动时,倾斜面与地面的夹角不能小于45度,电冰箱要摆放平稳,避免震动。
8、一个房间安装电冰箱时,应有空调装置或排气风扇。
9、电冰箱要有专人管理,每天上’下班各记录一次冰箱温度,除要疫苗外,不能随意开启冰箱门。
10、电冰箱冻结柜贮存冻干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冷藏柜贮存冻干卡介苗和百白破三联疫苗。
11、电冰箱仅供存放疫苗,不得放入其它物品及私人食物。
12、电冰箱内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盒与箱壁、疫苗盒与疫苗之间应留1~2厘米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13、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垢。
14、电冰箱冻结柜内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
15、电冰箱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干净,每周开机2小时。
16、每季对电冰箱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切断电源、检查电冰箱链、门封条、螺丝是否松动变形,彻底清除电冰箱内外暴露部分的污物。
17、每年对电冰箱的性能进行就、一次全面检查测试。
18、发现电冰箱出现异常或故障时报告县站,由专业人员或修理单位检查和修理,非专业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19、为了便于管理,增强责任心,按谁受益,谁出钱的办法,电冰箱修理费由使用单位开支。
二、冷藏箱
1、乡医每次运转必须带冷藏包,包内必须有冰排,运转结束,及时将冷藏包送会卫生院,随时保持冷藏包清洁,无积水。
2、乡医送回的冷藏包,防保组人员应及时清理包内的海绵盖是否丢失,如丢失应责令乡医赔偿。
四高压锅实行专物专用,严禁挪做它用,发现不专用一次,罚50元。
广南县者太乡卫生院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如实记录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启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签名。 六、区疾控中心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配送企业提供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进口疫苗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收货时应当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 七、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bOPV疫苗等在 -20 C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C—8C条件下贮存。疫苗保
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各进行一次人工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区疾控中心、接种单位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 长效期”,以及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高效到货,持续提升物流运输服务水平,特制定 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低温产品运输管理过程。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制定运输管理制度、标准。 3.2各区域业务经理、经销商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厂区内管理: 4.1物流车辆要求: 4.1.1使用制冷车。 4.1.2车厢底部平整、无锈迹,车辆内壁四周没有凸起螺丝或棱角等可能损坏产品的部分,如无法去除的凸起部分用垫板等物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4.1.3车厢内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物品同车运输。 4.1.4制冷车辆运输放置温度监控设备(温控仪)。 4.1.5制冷车辆到达指定厂区后,承运司机到库房签到,库房按规定检查车辆卫生、温控仪放置、制冷机正常运转等情况,验证合格后方可装车。 4.2产品防护要求: 4.2.1车辆有良好的防雨性,运输过程中添加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防止高温、低温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5、车辆运输管理: 5.1车辆冷链运输要求: 5.1.1装车时车辆需进行制冷,车厢温度达到2-6℃之间方可进行装车,由库房库管进行检核,数据以当次车辆制冷机显示温度为准。 5.1.2装车时按标准码放,在制冷车厢顶部预留出10cm风道空间。 5.1.3装车前温控仪要求固定到车厢中间位置,有温度仪盒放置温度仪盒内并使用铅封锁死,半挂车放置在车底冷风槽中间位置处,装车过程中如遇吃饭等中途停止装车的,要求司机及时关闭车厢门。 5.1.4车辆装完货后应立即关闭车厢门,在和库房人员核对出库信息后,离厂并开启制冷机开始对产品制冷。 5.1.5车辆制冷温度控制在2-6℃之间。 5.1.6车辆制冷保证温度控制在要求标准范围内。调度追踪车辆到货时间,按卸货点到货时间反推车辆行驶时间段,对行驶时间段中温度数据进行考核。 5.2车辆在途时间要求: 5.2.1车辆装完货物后应及时上路,并按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准确地把货物送达目的地,不得随意改变行程路线,如改变路线给经销商造成市场损失,根据情况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5.2.2出车之前,需检查话费余额、电池电量、加满油,并做好车辆维护,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在可联系状态,不得关机,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提前
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篇一: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银湖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要定期清理维护冷链设备,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凡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冰排不用时应把水倒掉。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
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篇二:冷链系统管理制度 冷链系统管理制度 1、各级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 3、冷链设备运输时,要捆扎牢固、轻搬轻放、摆放整齐,避免剧烈颠簸。电冰箱搬运时倾斜不得超过45度。 4、冷链到货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根据到货通知单提供的品名、型号、件数清点设备及附件,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报告。 5、冷链设备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冷链运输操作管理制度 目的:为确保冷藏产品在物流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配发货、运输、温度的控制和检测、设施设备维护等符合要求,保持冷链不断,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 则 范围:适用于冷藏产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术语和定义: 1. 冷藏产品是指对产品储存、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产 品。 2. 冷处指温度符合2~8℃的储存运输条件。 3. 冷冻是指温度符合-10~-25℃的储存运输条件。 4. 产品冷链物流是指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产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仓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冷藏产品的收货、验收 1. 冷藏产品的收货应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他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2. 冷藏产品收货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做好接货交接,填 写“冷链验收记录表”。 3. 储存条件在2~8℃的产品可在待验区验收,储存条件在2℃以下的产品需在冷库验收,所有的冷藏产品在1小时内完成入库,按要求放置在相应的货位。 4. 对退回的产品,接受时视同收货,严格按照验收流程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冷藏产品的储存、养护 1. 冷库根据产品的库存量,对冷藏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分区存放。 2. 冷藏产品储存的温度应符合说明书上规定的储存温度要求。 3. 储存冷藏产品时应按冷藏产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 冷藏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 5.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产品有效期一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
: 03.220.01 A87 备案号:21118-2007 上海市地方标准 31 388-2007 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 2007-07-06发布 2007-10-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确保食品质量,促进食品安全,降低物流损耗,维护消费者和企业权益,参照 / 《速冻食品加工、处理操作规程》结合本市食品冷链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上海冷藏库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韩根初、陆翔华、刘龙昌、张惠明、金祖卫
31 / T 388-2007 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冷链流程、冷藏储存、批发交易、配送加工和销售终端等流通环节的温度控制、质量卫生管理要求(不包括生产环节)。集贸市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冷链物流从生产企业发货到接受地验收全过程(不包括宅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 T 45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 / T 10379 速冻调制食品 沪食药监食[2006]367号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 3.术语和定义 3.1. 冷链 为保持新鲜食品及冷冻食品等的品质,使其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配有专门设备的物流网络。 3.2. 冷冻食品 指食用农产品或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或深度加工,产品在一 18 ℃以下贮藏、运输、批发、配送和销售。 3.3. 冷藏食品 指食用农产品或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或深度加工,产品在 7 ℃以下(部分蔬菜、水果 10 ℃以下)、冻结点以上贮藏、运输、批发、配送、销售。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验收报告书使用和损坏情况等。 三、建立维修记录,随时监测机械运转情况,同时应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四、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冰箱内禁止存放化学试剂或药品,严禁存放食物和私人物品,严禁存放过期疫苗。 五、定期对冰箱进行全面保养,经常保持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 可用软布、洗涤剂擦洗内外壁及附件,清洁后用干布擦干,不可用酸、强碱、化学稀释剂、汽油或挥发油擦洗冰箱任何部分。 六、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七、冰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摆放平整,避免震动,上部和散热面要分别留有≥30厘米(cm)、10cm的空间。1个房间安装3台以上冰箱时,应有安装空调或排气风扇。 八、冰箱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数小时。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4毫米(mm)时要及时除霜,除霜时不得使用锐器。 九、领取或运输疫苗时须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冷藏箱、冷藏包等),疫苗在运输全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及接收
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十、储存和运输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冰制好的冰排,疫苗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应在冷藏箱或冷藏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便吸水并预防疫苗破损。每次使用冷藏箱或冷藏包后要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一、在冰箱冷冻室、冷藏室的中间位置放置温度计,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温1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记录保存2年备查,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 十二、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冷链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5.1、5.2、5.3、
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8.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8.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4冷链运输管理制度1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高效到货,持续提升物流运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低温产品运输管理过程。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制定运输管理制度、标准。 3.2各区域业务经理、经销商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厂区内管理: 4.1物流车辆要求: 4.1.1使用制冷车。 4.1.2车厢底部平整、无锈迹,车辆内壁四周没有凸起螺丝或棱角等可能损坏产品的部分,如无法去除的凸起部分用垫板等物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4.1.3车厢内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物品同车运输。 4.1.4制冷车辆运输放置温度监控设备(温控仪)。
4.1.5制冷车辆到达指定厂区后,承运司机到库房签到,库房按规定检查车辆卫生、温控仪放置、制冷机正常运转等情况,验证合格后方可装车。 4.2产品防护要求: 4.2.1车辆有良好的防雨性,运输过程中添加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防止高温、低温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5、车辆运输管理: 5.1车辆冷链运输要求: 5.1.1装车时车辆需进行制冷,车厢温度达到2-6℃之间方可进行装车,由库房库管进行检核,数据以当次车辆制冷机显示温度为准。 5.1.2装车时按标准码放,在制冷车厢顶部预留出10cm风道空间。 5.1.3装车前温控仪要求固定到车厢中间位置,有温度仪盒放置温度仪盒内并使用铅封锁死,半挂车放置在车底冷风槽中间位置处,装车过程中如遇吃饭等中途停止装车的,要求司机及时关闭车厢门。 5.1.4车辆装完货后应立即关闭车厢门,在和库房人员核对出库信息后,离厂并开启制冷机开始对产品制冷。 5.1.5车辆制冷温度控制在2-6℃之间。 5.1.6车辆制冷保证温度控制在要求标准范围内。调度追踪车辆到货时间,按卸货点到货时间反推车辆行驶时间段,对行驶时间段中温度数据进行考核。 5.2车辆在途时间要求: 5.2.1车辆装完货物后应及时上路,并按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准确地把货物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 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冷链管理制度 1. 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 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 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 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 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 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mm,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 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 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1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 遵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的有关管理规定。 2. 每年应根据北京市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地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 进货渠道遵循“市?区?医院”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4. 建立建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领发登记要记清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6. 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7. 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码放,并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分发,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8. 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9. 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10. 安瓶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11. 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2 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1.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遵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的有关管理规定。 2.每年应根据北京市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地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进货渠道遵循“市→区→医院”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4.建立建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领发登记要记清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6.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7.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码放,并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分发,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8.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9.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10.安瓶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11.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冷链管理制度 为确保冷藏产品在物流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配发货、运输、温度的控制和检测、设施设备维护等符合要求,保持冷链不断,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范围:适用于冷藏产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术语和定义: 1.冷藏产品是指对产品储存、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产品。 2.冷处指温度符合2~8℃的储存运输条件。 3.冷冻是指温度符合-10~-25℃的储存运输条件。 4.产品冷链物流是指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 设施,使冷藏产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仓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冷藏产品的收货、验收 1.冷藏产品的收货应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他可能 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2.冷藏产品收货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做好接货交接,填写“冷链验 收记录表”。 3.储存条件在2~8℃的产品可在待验区验收,储存条件在2℃以下的产品需在冷 库验收,所有的冷藏产品在1小时内完成入库,按要求放置在相应的货位。 4.对退回的产品,接受时视同收货,严格按照验收流程操作,并做好记录,必 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冷藏产品的储存、养护 1.冷库根据产品的库存量,对冷藏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分区存放。 2.冷藏产品储存的温度应符合说明书上规定的储存温度要求。 3.储存冷藏产品时应按冷藏产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冷藏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 暂停发货。做好记录。 5.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产品有效期一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冷藏产品的发货 1.拆零拼箱和出库复核应在冷藏产品规定的储存温度下进行。出库复核完成后, 将冷藏产品放在规定的储存温度相应的发货区,等待发货。 2.装在冷藏产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产品储存运输温度。 3.冷藏产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产品应在30 分钟以内,冷冻产品应在15分钟以内。 冷藏产品的运输 1.公司应配备有确保冷藏产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2.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产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 3.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产品时,应根据保温箱上的参数选择合适的保温箱。 4.运输人员出行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的制冷设备、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 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 5.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运输的,需审核该公司资质、冷链运输能力。 6.有温度记录仪跟踪的应让承运单位在“温度记录仪发放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并由承运单位负责返还温度记录仪。 7.物流部指定专人负责冷藏产品的出库跟踪,产品到达时应与客户做好交接, 记录到货时间(精确到分钟)和到货温度,并请客户确认。冷链记录表至少保存5年。 冷藏产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验收报告书使用和损坏情况等。 三、建立维修记录,随时监测机械运转情况,同时应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四、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冰箱内禁止存放化学试剂或药品,严禁存放食物和私人物品,严禁存放过期疫苗。 五、定期对冰箱进行全面保养,经常保持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 可用软布、洗涤剂擦洗内外壁及附件,清洁后用干布擦干,不可用酸、强碱、化学稀释剂、汽油或挥发油擦洗冰箱任何部分。 六、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七、冰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摆放平整,避免震动,上部和散热面要分别留有≥30厘米(cm)、10cm 的空间。1个房间安装3台以上冰箱时,应有安装空调或排气风扇。 八、冰箱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数小时。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4毫米(mm)时要及时除霜,除霜时不得使用锐器。 九、领取或运输疫苗时须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冷藏箱、冷藏包等),疫苗在运输全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
及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十、储存和运输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冰制好的冰排,疫苗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应在冷藏箱或冷藏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便吸水并预防疫苗破损。每次使用冷藏箱或冷藏包后要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一、在冰箱冷冻室、冷藏室的中间位置放置温度计,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温1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记录保存2年备查,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 十二、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冷链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药品冷链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范围】适用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责任】验收员、储运部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定义 1.1 冷藏药品是指对药品贮存、运输有冷处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1.2 冷处是指温度符合2℃-10℃的储藏运输条件。 1.3 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2.1 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库的待验区,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2.2 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测其温度和环境温度。 2.3 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收货方都要签收交接单。 2.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应在30分钟内。 2.5验收应在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冷库。 2.6 对退回的药品,应视同收货,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2.7 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5年。 3.冷藏药品的贮存、养护 3.1冷藏药品贮存的温度应控制在2℃-10℃。 3.2 贮存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3.3冷藏药品应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3.4养护记录应保存5年。 4.冷藏药品的发货 4.1备货、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4.2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或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4.3一般情况下采用保温箱(泡沫箱)加蓄冷剂(冰袋)的方式装载冷藏药品。 4.4装载冷藏药品时,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放置冷藏药品不得直接接触控温物质,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4.5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 4.6发货时应检查冷藏药品、装载环境及运输设备温度并做好记录。 4.7需要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冷藏药品,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5. 冷藏药品的运输 5.1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设计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存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的路
文件名称:药品冷链管理制度起草部门:质量领导小组日期:XXXX年X月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文件编码: SXLK-QMS-MS-00-033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生效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变更记录:变更原因:【目的】规范药品冷链管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 【范围】适用药品冷链的管理 【责任】质量领导小组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定义 1.1 冷藏药品:指贮存、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1.2 冷处: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冷冻: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本公司不涉及冷冻药品经营)。 1.3 冷链:指冷藏药品等温度敏感性药品的贮藏、流通过程都必须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下,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特殊供应链管理系统。 1.4 药品冷链物流: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冷藏药品在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 冷链设施设备管理 2.1 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冷库、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还包括用于温度自动监测系统、备用发电机等附属设备。 2.2 公司冷链设施设备的配备要与公司冷藏药品的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满足公司冷藏药品的贮藏、运输。 2.2.1 冷库、冷藏车、冷藏箱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 2.2.2 自动温度监督系统具有自动实时采集、显示、记录温湿度数据,能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并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监测数据的功能。 2.3 应执行公司《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对温湿度监测设备进行了校准或检定,对冷链设施设备进行验证,并依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和条件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标准和使用规程。 2.4 冷链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应执行公司《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 2.5 冷链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执行公司《冷链设施设备使用规程》。 3 冷链相关人员管理 3.1 冷藏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由专人负责 3.2 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配送等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药品冷链管理: 4.1 冷藏药品贮存、运输时的的温度应控制在2℃-1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75%。 4.2 公司冷链应保证实行连续、不间断的温度保障和实时监测,保证冷藏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的环节温度始终制定在规定范围内。 4.3 冷藏药品除应执行公司有关药品进、收、验、存、养、销、出、运以及电子监管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实施药品冷链物流管理。 4.4 冷藏药品的收货和装车应在阴凉库的待验区,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4.5 冷藏药品的待验、验收、存储、拆零、拣选、拼装、封箱作业应在冷库内进行;冷藏药品的装载、运输应符合要求。
疫苗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05-13 导语:温度是疫苗的运输和保存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下面,小编整理了疫苗冷链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疫苗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由于疫苗对温度敏感,从疫苗制造的部门到疫苗使用的现场之间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因温度过高而失效。为了保证计划免疫所应用的疫苗从生产、贮存、运输、分发到使用的整个过程有妥善的冷藏设备,使疫苗始终置于规定的保冷状态之下,保证疫苗的合理效价不受损害,我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建立了冷链合作项目。目前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所有的县(区)已基本完成了冷链装备。冷链的配套设备包括贮存疫苗的低温冷库、冰徘速冻器、普通冷库、运送疫苗专用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冰箱、冷藏箱、冷藏背包以及计算机和零配件等。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附件10 冷链设备与温度监测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冷藏车、冷库、冰箱或冷藏箱、冰排和温度监测设备管理、保养、维修和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及时准确录入“预防接种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系统信息与设备信息一致,设备编号与信息系统设备编号一致。 3.冷链设备要专门房屋安置,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并备有防潮、防盗、空调或排气风扇等设施。 4.冷链必须配备“双回路”电路或发电机组,冷库必须配备备用制冷机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三相电源插座,不可共用其他设备或电器。接种单位储存疫苗冰箱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等设备,确保疫苗储存需要。 5.过期或报废疫苗、其它生物制品及与疫苗无关物品,不得置于正常储存疫苗用冷链设备中。 6.冷链设备必须安装自动温湿度监测设备。每季度 1 次报警信息发送测试和温度异常测试,保存测试记录,每月检查自动温度监测设备电池,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7.温度监测设备每年必须经过专门机构校验一次并有校验报告,保证测温设备运行正常、测温准确。 - 1 -
8.测量冷链设备温度计和自动测温设备,必须放置 设备内的中间位置。 9.做好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按月清洁保养,记 录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10.使用自动温度监测设备监测温度,要求每间隔 ≤15 分钟测量传输一次温度信息,冷库还须同时每天上 午和下午各人工记录一次温度且间隔不少于6 小时,填 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使用温度计监测冷链设备 温度,须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人工记录一次温度记录且间 隔不少于 6 小时,按要求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 11.冷链设备故障要及时维修、更换,做好设备维修 记录。 12.冷链监测系统一旦预警、报警时,要立即处理, 查找原因,必要时要将疫苗转至正常运行冷链设备中。 13.每年 1 月底前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 冷链设备信息,确保完整、准确、一致。 - 2 -
冷链系统管理制度 1 冷链系统 1.1 冷链系统 1.1.1 冷链是指为保障疫苗质量,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均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 1.1.2 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冷库、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冷链温度监测设备和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1.1.3 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 1.2 冷链设备的装备、补充与更新 1.2.1 冷链设备的装备 1.2.2.1 省级疾控机构:冷藏车、冷库(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及其温度监测设备。冷库的容积应与使用需求相适应。 1.2.2.2 市、县级疾控机构:冷库(普通冷库、低温冷库)或冰箱(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和温度监测设备。冷库或冰箱的容积应与使用需求相适应。 1.2.2.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冰箱、冷藏箱或冷藏包、冰排和温度监测设备。 1.2.2 冷链设备补充与更新 1.2.2.1 疾控机构应定期评估辖区和本单位冷链设施设备状况,结合冷链设备使用年限、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发展等情况,
制定冷链设备补充、更新需求计划,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上级疾控机构。 1.2.2.2 冰箱补充、更新应首选医用冰箱。 2 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 2.1 冷链设备应按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2 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2.3 建立健全冷链管理制度。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应有专人对冷链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 2.4 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填写“冷链设备档案表”(附件三,表3-1),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2.4.1 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报告。 2.4.2 疾控机构每年1月底前,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和更新辖区冷链设备状况。 2.5 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2.6 冷链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7 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3 冷链设备验收与安装的基本要求 3.1 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