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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食品安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食品二维码溯源系统,食品可溯源系统,食品追溯系统开发。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频现,食品追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在我们终于看到些许食品安全的曙光时,造假再次成为困扰我们的难题,赢在移动帮您解决:

二维码防伪标签:

就当前追溯体系建立的的现状来看,不少商家利用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在食品包装上标识食品追溯码,其根本目的并非为了接受监管,而是拿食品追溯码当经营噱头,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严重损害了食品追溯码的公信力,让消费者更加无所适从。

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起源于欧盟,2000年,欧盟为了防御“疯牛病”出台法令,要求在欧盟及各成员国务必建立牛肉产品溯源系统;2002年,欧盟进一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唯有完全具备可追溯效力的食品,才能在欧盟各国上市销售或进口到欧盟各国市场。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使得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前世今生”可查可知,既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也更便于食品安全监管。

然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尽管我国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的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但在我国社会诚信度还不高的现实环境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此主动性不够、可信度也还存疑。

因此,要解决食品溯源中的这些问题,确保追溯体系中信息的准确与完整,需要积极进行监管,并在“食品溯源平台”的管理上下功夫。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食品安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食品二维码溯源系统,食品可溯源系统,食品追溯系统开发。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1食品可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客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南充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关于建立学校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doc

关于建立学校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站、所,各学校(幼儿园)、小饭桌: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要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学校推行建立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人员配备,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学校食堂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定期开展自查,加强隐患排查;制定学期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与考核。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二、建立食品源头可追溯体系 (一)严格供应商筛选。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要从取得许可资

质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加工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能提供追溯信息或销售票据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建立固定的购货渠道。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可对米、面、油等大宗物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二)严把原料采购。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临期甚至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落实索证索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要求索取并留存上游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备案证以及销售票据。证、照、票要加盖上游企业公章。采购肉类应当查验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蔬菜要索取农残检测报告。 (四)建立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由专人记录、专人负责,并及时按月备份。进货查验电子台账要如实准确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 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 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X整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 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 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 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 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 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 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 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 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 提升食品安全,根据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 会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等法律法规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 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 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 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 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 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 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 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 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 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2)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 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 . 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 . 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 . 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 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 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 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

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词条释义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最早是1997年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而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政府进行推动,覆盖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终端销售等整个食品产业链条的上下游,通过类似银行取款机系统的专用硬件设备进行信息共享,服务于最终消费者。一旦食品质量在消费者端出现问题,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上的溯源码进行联网查询,查出该食品的生产企业、食品的产地、具体农户等全部流通信息,明确事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此项制度对食品安全与食品行业自我约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体系运作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由政府主导推动,通过食品产业链上的各方参与来进行实现。其中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肉牛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零售企业、最终的食品消费者。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物联网相关的信息技术。具体是通过开发出食品溯源专用的各类硬件设备应用于参与市场的各方并且进行联网互动,对众多的异构信息进行转换、融合和挖掘,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完成食品供应、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的信息采集、记录与交换。 相关技术 国内现行的食品安全溯源技术大致有三种:一种是RFID无线射频技术,在食品包装上加贴一个带芯片的标识,产品进出仓库和运输就可以自动采集和读取相关的信息,产品的流向都可以记录在芯片上;一种是二维码,消费者只需要通过带摄像头的手机拍摄二维码,就能查询到产品的相关信息,查询的记录都会保留在系统内,一旦产品需要召回就可以直接发送短信给消费者,实现精准召回;还有一种是条码加上产品批次信息(如生产日期、生产时间、批号等),采用这种方式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不增加生产成本。 国内食品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爆发,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在我国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被公认是管理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它最显著的特点应该说就是事前防范监管重于事后惩罚。目前,我国已开始在食品种养殖和生产加工领域逐渐推广应用“危害关键控制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目の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の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の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の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の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の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の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の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の归口管理;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の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の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の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の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の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の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の产品。

4.3产品の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の产品,对产品の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の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の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の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の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の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の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の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の标识 5.2.1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の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食品可追溯制度

食品可追溯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食品可追溯制度 一、储存 第一条为保证对食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第三条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度。根据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等。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食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食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按照食品性能,对其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第六条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并根据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七条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第八条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做好储存食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第十条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水、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二、出库 第一条食品出库工作由食品仓库管理员负责。 第二条食品出库凭“食品出库单”。由领用单位填写“食品领用单”,管理员按照实际品种和数量发放食品,对库存暂不足的品种,均向请领单位说明情况,并尽快请购。 第三条严把质量关。食品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和领用者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检查质量和有效期,核实品种,规格等,严防变质失效的食品出库。 第四条食品领用单经领用者和库管员签字,作为存档,以备查。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须认真及时销帐,确保帐物相符。 三、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于不合格。 包括: (一)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食品。 (二)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微or电158.1500.1390 小凡团队)食品安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食品二维码溯源系统,食品可溯源系统,食品追溯系统开发。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频现,食品追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在我们终于看到些许食品安全的曙光时,造假再次成为困扰我们的难题,赢在移动帮您解决: 二维码防伪标签: 就当前追溯体系建立的的现状来看,不少商家利用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在食品包装上标识食品追溯码,其根本目的并非为了接受监管,而是拿食品追溯码当经营噱头,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严重损害了食品追溯码的公信力,让消费者更加无所适从。 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起源于欧盟,2000年,欧盟为了防御“疯牛病”出台法令,要求在欧盟及各成员国务必建立牛肉产品溯源系统;2002年,欧盟进一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唯有完全具备可追溯效力的食品,才能在欧盟各国上市销售或进口到欧盟各国市场。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使得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前世今生”可查可知,既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也更便于食品安全监管。 然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尽管我国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的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但在我国社会诚信度还不高的现实环境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此主动性不够、可信度也还存疑。 因此,要解决食品溯源中的这些问题,确保追溯体系中信息的准确与完整,需要积极进行监管,并在“食品溯源平台”的管理上下功夫。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微or电158.1500.1390 小凡团队)食品安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食品二维码溯源系统,食品可溯源系统,食品追溯系统开发。

1.在源头上预防 物以稀为贵,既然追溯码可以造假,那就通过原产地产量、出货量等信息进行限量发牌、贴标,在总量上控制。进行交叉比对,同时还要加大抽查力度,在源头上控制乱象的发生。2.在过程中监管 产品溯源是一个从种植、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追踪的全程产业链追踪,一旦中间某个供应商、销售渠道出现问题,就没办法做到溯源和把控。因此,必须打通企业追溯与监管部门的联系,通过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保证各个环节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3.在结果上追责 溯源的种种乱象折射出企业诚信的缺失,溯源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产地农残信息缺失,也是溯源最常见的问题。然而,针对这些问题,督办之外并无严厉具体的惩罚措施,因此,有必要形成严格的管理措施,倒逼企业诚信的转变。 术为策,道治本。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然告别了“吃不饱”的日子,接下来亟需从“吃饱”跨越到“吃好”的彼岸。 食品溯源乱象的“道”不仅在于加强政府监督,也需要每一个民众的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任重道远,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微or电158.1500.1390 小凡团队)食品安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食品二维码溯源系统,食品可溯源系统,食品追溯系统开发找我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范本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最新】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

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

附件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所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管的企业。本规定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适用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自制食品;不适用餐饮企业销售非预包装食品。不适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行为,可参照本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工作目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基本原则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及食品药品监

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企业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应当作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履行追溯责任。 二是部门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指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三是分类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多、工艺差别大、规模水平参差不齐,既要坚持基本原则,也要注重结合食品行业发展实际,分类实施,逐步推进,讲究实效,防止“一刀切”。 四是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同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协调,促使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 四、追溯信息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全程质量安全信息。 (一)生产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 1.产品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生产的食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记录变化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应当将使用的食品标签实物同时存档。

食品可追溯制度

食品可追溯制度 一、储存 第一条为保证对食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第三条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度。根据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等。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食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食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按照食品性能,对其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第六条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并根据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七条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第八条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做好储存食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第十条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

消毒,做好防盗、防水、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二、出库 第一条食品出库工作由食品仓库管理员负责。 第二条食品出库凭“食品出库单”。由领用单位填写“食品领用单”,管理员按照实际品种和数量发放食品,对库存暂不足的品种,均向请领单位说明情况,并尽快请购。 第三条严把质量关。食品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和领用者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检查质量和有效期,核实品种,规格等,严防变质失效的食品出库。 第四条食品领用单经领用者和库管员签字,作为存档,以备查。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须认真及时销帐,确保帐物相符。 三、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于不合格。 包括: (一)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食品。 (二)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

食品可追溯管理制度

食品可追溯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客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2月6日 河北康远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运输管理制度 为做好产品的运输管理工作,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部在购进半成品时,必须使用具备制冷能力的冷藏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车厢的温度不得低于-15℃,不具备此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二、销售部发货时,客户要求需要送货上门时,根据客户距离远近和季节选择运输车辆,短途运输使用厢式保温车,长途运输必须使用具有制冷能力的冷藏运输。 三、车辆到达公司在装货前必须由质检部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清理消毒,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卫生。 四、出口产品的运输专门委托运输公司代理,使用国际标准的制冷集装箱,运输产品时要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运输条件、到达港口所需时间、途中车厢内的温度记录情况等,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五、对前来公司自行提货的客户,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运输途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对客户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提出更换车辆意见,如果不听从建议,拒绝装车。直到更换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方可装车发货。同时,销售部做好记录。 六、购进半成品的运输车辆,在卸车前,由质检部人员向司机或随车人员索要产品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并进行查验,证货相符后,通知冷库主管卸车入库。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文件.doc

产品标识和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的追溯监 管,保证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明确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的责任,有效减少食品生产事故,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记录追溯管理;原辅材料、食品添加 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索证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追溯管理;以及生产场所卫生 状况记录追溯管理。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 职责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3.1 市场部负责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中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查验和产品质量检验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同时,会合 其他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 3.3 生产部门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工作; 3.4 生产、包装、保管人员各自负责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3.5 其它工作职责按相关制度中界定的职责履行。 4 标识定义 4.1 标识 标识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它说明物等表示。 4.2 标识划分 企业的产品标识,通常分为原材料标识、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成品标识、标识管理、标识追溯。 4.2.1 原材料包括生产食品所使用的主料、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及其包装材料的标识。 4.2.2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包括加工状态、检测(测量)状态的标识。 4.2.3 成品标识。通常称销售包装标签的标注,其内容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 的规定。4.3 状态的标识 不同状态的产品应作不同的标识,以便于识别。 4.3.1 测量状态的产品标识分为:待检验、已检验(包含:合格、不合格、待判定); 4.3.2 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按产品标准中相关规定执行; 5 标识标注程序 5.1 标识的内容 5.1.1 产品属性:品名(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 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 5.1.2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5.2 标识的方式 通常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摆放等方式,并配以表格登记。 5.3 采购品的标识

2021年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范本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公众消费知情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品销售终端各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从原辅料到消费者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市场运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追溯工作,落实实施食品安全追溯的管理机构、人员,将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调机制,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扶持食品安全追溯示范区和重点企业,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和查询终端。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后的信息追溯,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 第七条农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畜禽屠宰、生鲜乳等收购和储运环节信息追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2020年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 __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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