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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技术规范及要求

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设备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设备总体要求:

整个垃圾压缩设备由压缩腔、压缩头、料斗举升装置及料斗、压缩垃圾存储部分、后门及密封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组成。

二、压缩腔、压缩头要求:

1、压缩头在压缩腔内为无导轨、小间隙、水平式运动;压缩腔后部应有排污口,采用消防接头密封。

2、压缩头和压缩腔采用高强度耐磨板制造,压缩头底板厚度≥16mm,压缩腔底板厚度≥10mm。储料箱侧围板厚度≥6mm,箱体底板厚度≥6mm。

三、料斗举升装置及料斗:

1、设备的料斗采用连体式结构。

2、料斗有效宽度≥2300mm,长度≥2100 mm,料斗板厚≥3mm。

四、压缩垃圾存储部分:

1、压缩垃圾存储部分的有效存储容积≥ 17m3。

2、压缩垃圾存储部分的整体造型为倒锥体,倒料口大于压缩口,保证垃圾可以依靠自重完全倾倒出箱。

五、后门及密封系统:

1、后门为整板制作,无外漏加强筋。

2、后门锁紧采用从车箱可卸式垃圾车取力的液压锁紧装置锁紧,可在驾驶室内进行开门、倾倒、锁门的所有作业。

3、后门密封可靠,采用质量可靠的密封件,保证垃圾液体不外泄。

六、液压系统要求:

1、液压系统关键元器件采用知名品牌。

2、液压系统中压缩油缸应确保其耐腐蚀性,以保证使用寿命。推头油缸的液压油管需加保护层。

3、液压系统电动机采用≤7.5KW的380V三相交流电机。

4、液压系统加装液压油散热装置。

七、控制系统要求:

1、控制系统关键元器件为知名品牌。

2、控制系统应实现装载量分段指示(1/4、1/2、3/4)及满载警示功能;应具有紧急停

机功能;应具有压缩头强制回退功能。

3、控制系统应实现设备故障自动报警、诊断功能。

4、设备应至少具备两种可在使用过程中互换的操作方式,以增加设备使用的可靠性,降低因操控装置故障导致停机的可能性。

八、其它结构要求:

1、垃圾集装箱的拖箱装置应符合1570mm的拉臂车配套标准。

2、垃圾集装箱的底梁应符合1070mm的拉臂车装载标准。

九、设备的防腐处理工艺要求:

设备的所有钢制部件应经过严格的防腐处理,采用先进的除锈工艺;知名品牌耐磨防腐底漆、高耐候性面漆喷涂。

十、设备参数要求:

1、功能参数要求:

(1)、设备垃圾处理能力:≥120 m3/8h。

(2)、压缩机最大压缩力:≥ 360 KN。

(3)、压缩腔有效容积:≥2 m3。

(4)、一次压缩循环时间:≤ 40 s。

(5)、箱体尺寸:≥6米(长)×2.5米(宽)×2.45米(高),总质量≥6T,提供两付导轨底板。

2、环保参数要求:设备运行最大噪音:≤76dB。

3、设备能耗损失效率参数要求

⑴、压缩机连续工作2h后的油箱内油温:≤45 ℃。

⑵、压缩机空载运行的系统压力:≤ 4 MPa。

4、设备安全参数要求:

⑴、设备的绝缘电阻率:≥350 MΩ。

⑵、料斗举升机构满载时任意工作位置停止15min油杠杆沉降量:≤3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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