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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彭家小学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及处理措施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彭家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小组由校长为领导,成员由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担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三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四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第五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六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室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2、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第八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有学生处、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第十条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 、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第十一条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

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第十二条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三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要重视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方法。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中小学生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2015年乐清市白石中雁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受到某些强烈刺激依靠自身能力又无法应对时所出现的身体和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状态。如出现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比较极端的表现是自杀轻生、他伤等。发生心理危机的个体容易对自身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同时对危机个体依存的环境也具有潜在的威胁,尤其是日常生活相对集中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导致的对自我及他人的伤害性后果十分突出,会给学生成长及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 心理危机往往具有突发性,但发生前也会出现一些预兆,且与个体心理承受力、心理状态等因素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所以心理危机存在可预防性。为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学生珍惜生命、热

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 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人性化原则。中小学生是正在成长的青少年群体,发展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在预警、干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保护和预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发展。 2、预防性原则。建设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教育性原则。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应及时正确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心理危机矫正不良心理行为。 4、参与性原则。预警干预机制的建设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社区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预警干预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5、实效性原则。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心理干预工作的规范化,增强机制运行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1、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心理预警网络机制。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以使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定西市安定区石泉初级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目前,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已引起各级教育部门的广泛注意,教育部也就此项工作发布过多项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更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了对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建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体现我国宪法所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宗旨,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从心理层面上予以疏导和帮助,消除潜在的压力和焦虑,防止形成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促进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 二、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建立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共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基本法律和法规。因此,建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也是我国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与全球学校教育发展接轨的重要措施。 1、预警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预防在学校管理范围内较大或重大事件的发生。该系统要能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预警可能出现事件并能给予及时的疏导,要能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高危人群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疏导。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心理健康测量和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使用,可以比较有效地区分出容易产生严重心理危机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疏导措施。班主任队伍和学校团队是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往往和学生接触密切,也比较容易得到学生的信任。只要对他们进行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培训,就能有效提高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反应能力。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应该是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中的骨干力量。他们直接使用心理健康档案,接受和筛选来自上述两支队伍的信息,通过心理辅导(咨询)室、心理辅导(咨询)信箱、校园网中的心理健康论坛等获得预警信息,为学校教育管理者及时提供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状态以及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倾向。 在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是提高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效能的重要措施。按照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伙伴关系是对青少年个体心理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同学、朋友之间往往能够相互敞开心扉,讲内心的、真实的话。他们平时在与同学、朋友交往中如发现有心理危机发生可能的同学和朋友时,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反映,从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篇一 1、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 德育分管、少先队、教导处、班主任、心理兼职老师等担任。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 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 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4、学校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5、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心理辅导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 与班主任 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 体,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6、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7、学校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8、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 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篇二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 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 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 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农村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教育部办公厅于2011年2月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提出了高校要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机制,要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特别要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现结合我系实际制定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一、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的意义与目的 心理危机是可以预防的,这有赖于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的建立。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就像一盏心理警示灯一样通过收集学生的心理信息,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尽可能把他们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它是高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关键。 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是为了促进心理卫生科学知识在我系大学生中的普及和推广,密切关注学生们的心理发展,及时帮助心理异常学生,指引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及时为发生危机事件后的当事人和涉及的学生提供心理危机援助。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竞争加剧,大学生面临的经济、学业、就业、情感等压力越来越大,心理问题或由此引发的休学、自杀等事件逐渐增多,给学生、家长等带来巨大痛苦,同时也影响了学校的工作。 二、建立“三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我系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委员——系部心理辅导联络员——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1消防官兵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法

消防官兵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法 医学心理学范畴的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 1.引起危机的常见原因 常见原因有急性残废或急性严重疾病;恋爱关系破裂;突然失去亲人(如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朋友,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或关系破裂;失去爱物;破产或重大财产或住房损失;重要考试失败;晋升失败;严重自然灾害,如火灾、洪水、地震等。 2.心理危机的正常应对三阶段 每个人对严重事件都会有所反应,但不同的人对同一性质事件的反应强度及持续时间不同。一般的应对过程可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立即反应),当事者表现麻木、否认或不相信;第二阶段(完全反应),感到激动、焦虑、痛苦和愤怒,也可有罪恶感、退缩或抑郁;第三阶段(消除阶段),接受事实并为将来作好计划。危机过程持续不会太久,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的居丧反应一般在6个月内消失,否则应视为病态。 3.心理危机的特征 (1)通常为自限性,多于1~6周内消失。 (2)在危机期,个人会发出需要帮助的信号,并更愿意接受外部的帮助或干预。 (3)预后取决于个人的素质、适应能力和主动作用,以及他人的帮助或干预。 4.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 (1)防止过激行为,如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 (2)促进交流,鼓励当事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鼓励其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提供适当建议,促使问题解决。 (3)提供适当医疗帮助,处理昏厥、情感休克或激动状态。 5.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强调以目前的问题为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全体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三)对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政教处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主任、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主任、学生干部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生校心理咨询室和政教处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学生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学生、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学生、有过自杀经历的学生(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

心理辅导室危机干预制度

彭家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制度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卫生部发布地震灾区《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一、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组建 急性期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组建应当以受灾当地的精神卫生机构的精神科医生为主,精神科护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为辅。组成心理危机干预队进行紧急培训后,可即刻投入抗震救灾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没有精神专科机构的地区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援助。 非灾区的其它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应该积极组织后备医疗队,及时培训,随时准备支援灾区的急性期心理救援和恢复期的心理健康重建工作。 心理危机干预医疗队应该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服从统一的指挥,承担相应的职责。 心理危机干预医疗队应该配队长一名,队员根据灾情配置,例如儿童精神科医生或老年精神科医生。有灾难危机干预的成员优先入选。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的联系。医疗队至少两人,尽量避免单人行动。 二、心理危机干预队出发前的准备 1、了解灾区基本情况。灾难类型,伤亡人数、包括道路、天气、通讯和物资供应等;了解目前政府救援计划和实施情况等。 2、复习本次灾难引起的主要躯体损伤的基本医疗救护知识和技术,例如骨折伤员的制动搬运、创伤止血等。 3、确定干预地点,准备交通地图。 4、初步估计干预对象及其分布和数量。 5、制定初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 6、编制、印刷心理危机干预评估工具和相关宣传资料 7、联络、了解需要干预的社区、医院以及住院受伤人员、死难者及家属分布和安置情况,制定具体的干预流程和路线。 8、干预团队食宿安排,干预队员自用物品,常用药品的准备等。 9、外援的医疗队在到达灾区之后,最好与当地的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进行联合工作,对没有危机干预经验的当地精神科人员进行紧急的危机干预知识培训,扩大人力资源。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二、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三、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

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四、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五、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桥头华立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学校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小学建立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小学建立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某小学建立心理 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一、总则 1.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作。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预防——以发展性教育内容模式,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预警——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实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 干预——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2.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行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3.“三预”工作机制既有心理学属性,也有学校管理属性,更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既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手段,又是学校管理重要措施,更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因此是三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4.为了有效的保护学生心灵、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中小学校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二、“三预”工作机制的内容

(一)“预防”工作机制内容 实施“发展性心理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建立“预防”工作机制。 1.发展性教育内容 从学生个性品质、自我认识、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品质、环境适应、品德心理、学习心理、青春期心理、交往心理、亲子教育、生命教育、智力开发、升学就业、社会适应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其中个性品质、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培养、学习心理等为教育的核心内容,尤为重要。 2.发展性教育模式 1)建立教育内容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有目的的选择教育内容,并形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2)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通过心理教育活动课、班会课、团队活动课等形式,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发展性教育要求 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 (二)“预警”工作机制内容 建立“预警”工作机制,以防护为目的,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依据。建立预警预报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的监控与干预。

xx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xx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主任、团支书、学生干部等全体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三)对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政教处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

班主任、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主任、学生干部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生校心理咨询室和政教处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学生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学生、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学生、有过自杀经历的学生(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

家长应警惕孩子心理危机 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家长应警惕孩子心理危机及时进行心理干 预 危机的心理反应分为四个不同阶段,分别是冲击期、防御期、解决期和成长期。 冲击期发生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不久或当时,当事人感到震惊、恐慌、不知所措。防御期表现为心理失衡,情绪紊乱,当事人出现心理抵抗、否认事实、拒绝交流等。解决期表现为积极采取 各种方法接受现实,寻求各种资源努力设法解决问题,此时当事人焦虑减轻,自信增加,社会功能恢复。最后是成长期,经历了危机变得更成熟,获得应对危机的技巧。但也有人消极应对而出现种种心理不健康的行为。 教师该怎么做 1、帮助学生建立安全感。教师需要反复强调周边环境的安全,缓解学生的忧虑。多向学生介绍当前的安全形势。 2、设计合理的课程。保证课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暂时放缓原先的课程计划,课程不宜太紧凑,减少课外作业。适当增加心理课程和放松活动,重建学生自信心。 3、鼓励学生倾诉和交流,学会倾听。鼓励学生将忧虑、恐惧表达出来,告诉他们这些忧虑是灾后的正常心理反应,会随着时间而减轻。 4、正面回答学生疑问。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经常重

复提出令人惊愕的问题,例如关于流血或死亡。教师应尽量平静、正面地回答学生的问题。对于年龄小的学生,应当直接、客观地把信息传递给他们。例如直接使用“死亡”而非“长眠”。 5、正确引导学生理解灾难事件。要引导学生正确分析和理解灾难发生的原因,尤其要避免学生的自责情绪。 6、预防学生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和表现,及时纠正不安情绪,制止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帮助他们及时冷静下来。 7、强调个人价值。通过课堂活动告诉学生,每个人都有能力帮助那些受灾的同胞。例如设计抗灾宣传画、明信片,收集零钱、卖易拉罐赚钱捐赠给需要的人。 8、与其他老师和学生家长保持沟通。全程监督学生在学校、家中和社区的表现,了解他们的需要。 9、调整自身情绪,避免影响学生。注意自身的言行和举止,尽量避免在学生面前同其他老师谈论敏感话题。 家长该怎么做 1、避免将孩子重新暴露于灾难的恐惧中。避免或选择性地让孩子观看关于灾难的新闻报道和电视节目,与孩子一起观看,并适当讨论,发现和纠正孩子对事实的误解。 2、保持正常的家庭作息。尽量保证规律的饮食、睡眠和必要的社会活动,如体育活动、宗教活动等。

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流程

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流程 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危机干预的主要问题是防止自杀。尽管自杀的比例在整个人群中相对较低,但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的负效应很大。因此,要认真研究并积极干预。现结合我校几例干预事件,谈谈心理危机的干预与处理: 一、自杀预防的困难及可能 预测自杀行为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因为自杀行为的原因非常复杂,常常连与自杀者接触极其密切的人都难以觉察其细小的变化。而且自杀行为常常带有突发性,令周围的人措手不及。即使通过种种征兆发现了自杀的迹象,进行危机干预也并非易事。直接对当事人说,会使当事人感到自己隐私被侵犯,反而增加危险性。 但是,自杀的预防又是可能的,自杀行为有一定规律可循,原因有四点:(1)想要自杀的人,当他面临生活中的危机而产生消极态度和情绪,如羞耻、罪恶、自责等,到选择自杀行为之间要经过一段时间。(2)想自杀的人大多数有想死同时又期待得到帮助的矛盾心态,因此会表现出种种自杀征兆。(3)想自杀的人在采取行动之前,当考虑到自己死会对亲人、朋友、老师带来极大的痛苦和震惊时,会感到沉重的心理压力和负担。(4)自杀者一般都会经历使之震惊、困扰的诱发事件。 因此,只要抓住机会,因势利导,及时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预防自杀行为的可能性是有的。 二、改变对自杀的模糊观念 社会上对自杀这种行为所持的态度和认识差别很大。其中有一些错误的观念,若不加以纠正,对自杀预防不利。 1、自杀无规律可寻 自杀事件常常带有突发性,一旦发生,周围的人常感意外诧异。其实大部分自杀者都曾有过明显的直接或间接的求助信息。他们在决定自杀前会因为内心的痛苦和犹豫而发生种种信号。 2、称自杀的人不会自杀 当有些人向他人透露自己会自杀,尤其当用语带有恐吓成分时,他人以为他不过是说说而已,真正想死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打算告诉别人的。其实,研究表明,80%得自杀企图者在自杀前曾向他人谈论过自杀,这种人很可能会有自杀的举动,必须高度重视。 3、一般人不会有自杀念头 很多人以为一般人不会有自杀念头。但是国内外研究结果显示,30%~50%的成年人都曾有过一次或多次自杀念头。对于性格健康,家庭关系好的人,自杀意念可能只是一闪而过,很少发展为真正的自杀行动;而性格或精神卫生状况存在问题的人在缺乏社会支持时,自杀念头有可能转变为自杀的行为。 4、所有自杀的人都是精神异常者 有人认为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自杀。但事实证明,自杀的人大多不是精神病人,只有20%的自杀者是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大多数自杀者是正常人,他们只是有暂时性的情绪障碍。 5、自杀危机改善后就不会再有问题 有自杀企图的人经过危机干预状态改善后,情绪会好转。周围的人常常会误以为自杀危险性减低了,而放松防范措施。而事实上,自杀危机改善后,至少在三个月内还有再度自杀的可能。尤其是抑郁病人在症状好转时最有危险性。 6、对有自杀危险的人不能提及自杀 很多人担心,对那些有情绪困扰的人,有自杀意念的人,主动谈及自杀会加强他们自杀的意欲。事实恰好相反。严重情绪困扰的人往往愿意别人与他倾谈,听他述说自杀的感受。如果故意避开不谈,反而会因被困扰的情绪无从分解而加重情绪问题。 7、学业问题是青少年学生自杀的主要原因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doc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庐江盛桥中学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我校特制定针对本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健康课进行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量 副组长:许晶莹 2、心理危机干预救援小组 班主任、心理老师、校保安人员、全体教师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6.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说明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一校园心灵使者协会一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通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向心理辅导联络员反映。 2、学校心理辅导联络员得到信息后,须立即向心理辅导中心通报情况并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 3、心理辅导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紧急干预,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过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解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预实施细则1、危机的特征 (1)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情;

(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一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刻都会遇到的情境; (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景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同样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 (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5)若采纳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对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会退缩。 2、危机干预的过程 (1)第一级危机干预也称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应,帮助人们稳定下来去处理即刻的需求,协助他们应对当时的情境并给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预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定之后,提供治疗性咨询服务, 侧重于应对危机的情境和处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3、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样本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创立和谐校园, 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 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 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 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 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 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 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 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 逐渐建立一套农村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 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 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调节自我, 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 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 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 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 干预、预警和应急”, 提倡”预防为主, 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 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 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 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履行职责,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 一) 危机干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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