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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考点整理:国际法主体

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

(一) 主权国家

(二) 政府间国际组织

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生性的,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的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

(三) 其他

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的、不完全的。

通常情况下,个人尚不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二、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一) 国家的要素

1、定居的居民

2、确定的领土

3、政府

4、主权

(二) 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

1、单一国由若干个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如中国

2、复合国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目前有以下两种形式:

(1) 联邦

(2) 邦联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

1、独立权

2、平等权

3、自保权

4、管辖权

四、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

(一) 国家的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

又称属地优越权,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在涉及与管辖权有关的行为或事实的发生地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两种:

(1) 行为发生地主观属地管辖权

(2) 结果发生地客观属地管辖权

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法人、船舶和航空、航天器等),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否处于其领土范围内

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这种管辖权的行使基于两个条件:

(1) 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以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

(2) 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

4、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

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区域行使。

(二) 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1、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

2、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些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

3、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

(三) 国家主权豁免

1、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法院)管辖,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但国际法明确规定不得豁免的情况除外

2、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国家可以放弃豁免权,这是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但这种放弃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包括两种形式:

(1) 明示放弃

(2) 默示放弃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包括①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②正式出庭应诉、③提起反诉,或④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

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执行豁免的放弃必须另行明示作出。

五、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一) 国际法上的承认

1、含义一般是指既存国家对于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接受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政治法律行为。

2、承认的特征

(1) 承认的主体包括现存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承认的对象除了新国家和新政府外(承认新国家和新政府区分的标志在承认的对象是否有领土变更),还可包括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

(2) 承认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一事实作出的单方面的行为

(3) 承认是一项政治法律行为

3、承认的表示形式包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如①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互设使馆为标志)、②与承认对象缔结政治性条约、③正式接受领事;④正式投票支持参加仅对国家开放的国际组织〕

下列行为一般不构成默示承认:

(1) 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

(2) 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

(3) 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4、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

(1) 法律承认指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的,不可撤销的,法律上的承认原则上具有溯及力,溯及到新国家、新政府成立时

(2) 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做法。这种承认是不完全、非正式、暂时的、可撤销的

5、新国家的承认和新政府的承认

(1) 新国家的承认

新国家产生的四种情况:

A、独立(仅指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

B、合并

C、分立

D、分离

承认本身并非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2) 新政府的承认一般应遵循“有效统治原则”,即新政府应有效控制本国领土并行使国家权利

(二) 国际法上的继承

1、含义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的继承。主要是国家继承。

2、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导致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在相关国家间的转移而发生的法律关系。领土发生变更是国家继承的前提

3、条约的继承

(1) 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可以继承

(2) 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

4、国家财产的继承

对于不动产,一般随领土一并转移给继承国;凡是与所涉领土生存或活动有关的国家动产,不论其所处地理位置,都应转发继承国。

5、国家债务的继承

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名义承担而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地方化债务),区别在于举债主体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

6、国家档案的继承

有协议的从协议,无协议的从领土实际生存原则(随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领土一并转属继承)

六、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

(一) 国际组织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1、概念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即通过政府间协议成立的、旨在进行国际合作、具有常设机构的国家间的联合体

2、法律地位国际组织参与某些国际关系,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被接受作为国际法主体,具有法律人格,但其法律人格与主权国家是有区别的,是派生和有限的。其法律地位主要规定在其组织章程中

(二) 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1、成员

(1) 正式成员

(2) 非正式成员(准成员和观察员)

2、机构

(1) 权力和决策机构,通常称为大会、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等

(2) 执行机构,通常称为理事会、执行局或执行委员会

(3) 行政机构,多称为秘书处

3、表决制度

(1) 全体一致同意

(2) 多数同意制

(3) 加权表决制

(4) 协商一致通过

七、联合国体系

(一) 主要机关

1、大会

(1) 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它不是一个立法机关,而主要是一个审议和建议机关,仅内部决议对会员国有约束力

(2) 大会表决实现会员国一国一票制,一般问题采简单多数通过,重要问题采取2/3多数通过

(3) 大会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于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没有法律拘束力

2、安全理事会

(1) 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中、法、俄、英、美五国为常任理事国

(2) 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制

A、对于程序性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

B、对于非程序性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这也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否决仅指否决本身,不包括弃权或缺席)

C、对一事项是否为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时,同样要遵从“大国一致原则”。由此,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表决中的权利也被称为“双重否决权”

D、否决权制度是安理会表决制度的核心

(3) 安理会的重要职权(权力仅限于和平与安全方面,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构)

A、促使争端和平解决

B、制止侵略

C、其他

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1) 经社理事会由联合国大会选出的54个理事国组成,理事国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 经社理事会决议采取简单多数表决制

4、托管理事会

5、国际法院

6、秘书处

(1) 联合国的常设行政管理机关

(2) 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并经大会简单多数票通过后委任,任期5年,可连任

(二) 联合国专门机构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指根据特别协定同联合国建立固定关系,或根据联合国决定成立的负责特定领域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1、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2、其成员是具有普遍性的全球性组织,不包括区域性组织

3、与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4、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八、非政府国际组织

(一) 主要特点

1、跨国性

2、非政治性和非政府性

3、非营利性

4、志愿性

非政府国际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目前主要是由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加以规范。

(二) 联合国与一些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联系机制

1、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给予一些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的方式,与一些重要的非政府组织建立了联系

2、在经社理事会取得咨商地位或观察员身份的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系统内,拥有向联合国相关机构提供咨询意见的权利。它们可以参与各个联合国专门机构活动,出席会议、提交书面报告,就相关问题发表建议,举行非政府组织论坛,接受委托参与联合国某些专业项目的决策或执行等。

国际法模拟试题答案及试题4

全国2008年4月自学考试国际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第一次正式地、全面地将国际法著作介绍到中国的是(C) A.林则徐B.惠顿C.丁韪良D.瓦特尔 2.主权是国家所特有的权利,这意味着(C) A.主权是国际法赋予的,不可分割 B.主权不可分割,但是可以一定程度的让与 C.主权是国家所固有的D.主权不是国家所固有的 3.在国际法主体中,拥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是(A) A.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C.政府间国际组织D.个人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B) A.国家的承认B.政府的承认 C.交战团体的承认D.既是国家的承认,又是政府的承认 5.国家对一切在国内和在国外的本国人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权被称为(B)A.属地管辖权B.属人管辖权C.保护性管辖权D.普遍管辖权 6.以下原则属于中国国籍立法的基本原则是(A) A.平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C.出生地主义原则D.双重国籍原则 7.关于难民法律地位的原则,不正确的是(D) A.不推回原则B.国民待遇原则C.最惠国待遇原则D.差别待遇原则 8.庇护权在国际法上是(B) A.个人固有的权利B.国家的权利C.个人根据国际法得到的权利D.国家的义务9.在领土的取得方式中,先占所占领的对象是(A) A.无主地B.有土著居民居住的地方 C.主权归属不明的领土D.未形成文明国家的土著居民居住的地方 10.传统国际法中的领土取得方式有(D) A.恢复领土主权 B.全民公决C.交换领土 D.征服 11.第一个把大陆架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提出来的是(A) A.美国总统杜鲁门B.马耳他外长帕多 C.1958年《大陆架公约》D.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2.群岛国的主权及于(D) A.群岛水域 B.群岛水域及其上空 C.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D.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13.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是(D) A.属于公海 B.属于领海 C.属于沿海国领土之一部分D.属于特殊的一类水域,与领海、公海等都不相同14.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海峡沿岸国(C) A.为防止海峡的污染,可以暂时限制或暂停其他国家船舶和飞机的过境通行 B.为管理的目的制定法律法规,适当限制其他国家船舶和飞机的过境通行权

国际法中海洋法知识点归纳(自己整理 绝对全面)

海洋法 第一节:概论 首先,海洋的上空可以用于飞行。 第二,海洋的表面可以用于船舶的航行 第三,海洋水体本身是大量的生物资源,潜艇也在水体航行,水体还要接受向海洋倾废。第四,海底可以铺设电缆和管道 第五,底层土有是有和天然气 海洋法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知道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 世纪初,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大炮射程论”,以确定领海的宽度。 年月日至月日,联合国主持的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年月,日内瓦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问题,未果。 年月日,《海洋法公约》终于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决议和协议》也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开始临时适用 第二节:基线 一、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基线(起算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起算线。 正常基线(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推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 直线基线(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地方。 为适应沿海国不同的情况,《公约》海规定沿海国可交替使用以上各条规定的任何方法的确定基线。

二、群岛基线 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睡眠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岛屿的海域应按照《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所有的岛屿不论其面积大小都可以有自己的领海,而且岛屿拥有其领海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它必须被人占领。 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从群岛基线量起。 群岛基线划定规则: 、应当包括一个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陆地水域比为:到:之间; 、基线长度不应超过海里,最长不超过海里; 、不应在任何位置偏离该岛的一般轮廓。 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 群岛基线划定的范围为群岛水域(群岛水域不是内水)。 群岛国可按照规定划定自己的内水。 群岛水域通过分为“无害通过制度”和“群岛海道通过制度”,所有国家的船舶都享有通过除群岛内水外的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可在其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空的空中航道,即“群岛海道”,所有船舶和飞机都有权通过这些海道和上空,这就是“群岛海道通过权”。 群岛国制度是一种不同于内水和领海的特殊制度。 三、海湾 海湾的概念 国际海洋法山的海湾与地理上的海湾有不同的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水曲都是海湾。 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面积等于或少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即构成海湾。反之则不构成海湾。 湾口不超过海里的,为领湾,是内水。超过海里,直线基线应当划在海湾内;如果超过海里,但是被直线基线包围的,该海湾仍是内水。 历史性海湾的概念 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湾口超过海里,但历史上一向被认为是沿海国内水的海湾。 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普遍以有关国家长期在此行使主权,并且周边国家默认这一事实为根据。我国的渤海湾也是历史性海湾

国际法小整理

第十二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名词解释】斡旋报复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调查与和解斡旋与调停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之司法解决*:争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事先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由其根据国际法对争端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简答&论述】 一、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分为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1)诉讼当事方:仅限于国家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非UN会员但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承诺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并承担义务的国家。 2)受理案件范围: ①自愿管辖: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双方同意,提交特别协定 ②协定管辖:《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 ③任意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 当事国可随时做出声明,对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无须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分析*:a.强制性:国际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具有强制性; b.任意性:国家自由决定并声明是否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 国家可随时撤回同意接受强制管辖的声明; 国家可随时通知书记处选择一定范围内接受; 国家可随时通知国际法院今后一段时间不接受管辖 2.咨询管辖权:国际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咨询意见的权利。 1)申请主体:联合国大会或安理会对于任何法律问题的申请;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对工作范围内法律问题 2)法律意义:国家没有咨询请求权;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对争议解决和重要问题具有参考价值;对某些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规定和实务在组织内部具有法律效力。 3.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 ①国际条约;②国际习惯;③一般法律原则;④司法判例及各国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 ⑤经当事国同意,法院可适用“公允及善良”原则 4、诉讼程序:起诉;书面和口述程序;附带程序。 二、附带程序 ①临时保全措施:一方当事国为防止他方当事国采取单方面行动使法院判决效力失去意义,请求法院以命令指示采取临时保全措施 ②初步反对主张:在以请求书起诉的情况下,被告一方可以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对法院的管辖权和该请求书的接收提出的书面反对意见 ③反诉:如果与原告国的诉讼标的直接相关,并且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国可以提出

1、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02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A)。 A.国内运输权 B.飞行专属权 C.机场的建造权 D.航行资料专有权 2.英国的(B)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A.格老秀斯 B.赛尔登 C.宾刻舒克 D.真蒂利斯 3.我国采取(B)方法划定领海基线。 A.正常基线法 B.直线基线法 C.自然基线法 D.几何直线法 4.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B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A.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 B.地球表面 C.月球表面 D.公海 5.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A)。 A.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B.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 C.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 D.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 6.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A )。 A.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B. “无主物” C.国家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海域 D.国家享有主权权利的海域 7.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A)。 A. 1903年 B. 1783年 C. 1918年 D. 1957年 8.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D)。 A.营救协定 B.赔偿责任公约 C.东京协定 D.外层空间条约

9.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B)。 A.登临权 B.紧追权 C.执法权 D.攻击权 10.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B)。 A.内水 B.领海 C.毗连区 D.专属经济区 11.xx是(A)。 A.领峡 B.公海海峡 C.内海峡 D.自由海域 12.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C)。 A.内陆水 B.领海 C.内水 D.毗连区 13.()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A.正常基线法 B.直线基线法 C.折线基线法 D.几何直线法 14.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D)。 A.东京公约 B.海牙公约 C.巴黎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1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A.一 B.二 C.三 D.四 16.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A)。 A.通过制度 B.无害通过制度 C.自由航行制度 D.条约规定的制度 17.国际海底区域是(B) A.公海海底 B.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 C.大陆架 D.专属经济区的海床和底土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C)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共20个题,每题1分,总共20分) 1.外国人可以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是( C ) A.选举和被选举权 B.担任政府公职的工作权 C.民事权利 D.成为军人的权利 2.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C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3.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哪项( B ) A.不违反国际惯例 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 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 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 4.W因为沿海国,V国因其未发表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并且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在W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W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D )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V国行为合法 B.因W国从未提出大陆架的主张,V国行为合法 C.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但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试大论坛 D.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C ) A.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B.国家对其大陆架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些权利,且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 C.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专属的

D.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6.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D )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7.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D ) A.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兰某提供庇护 B.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给甲国 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D.乙国可以对兰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 8.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达,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A.国籍实质上是一种公民资格,表明个人对特定国家的隶属关系 B.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的国籍,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受其管辖和保护 C.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一般的、临时的、表面的法律联系 D.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即是本国人,否则即是外国人 9.根据国际法学理论,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D ) A.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靠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来实现 B.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协

国际公法知识点归纳

1.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造法性条约+契约性条约): 国际条约: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而缔结的规定其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造法性条约:确认和创设新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或变更现存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条约。 契约性条约:两个或多个国家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具体问题或特定事项而缔结的双边条约。 ?国际习惯:物质要素+心理因素【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法律渊源】 国际习惯:在国际交往中,经国家反复多次的实践,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法律而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区分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国际习惯有法律的拘束力,而国际惯例没有;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惯例都会成为国际习惯法。一般来说,国际惯例是在国家反复多次的实践中,经过较长时间才转化为国际习惯的。 2.国际法基本原则 公认性:一项原则在某种情形下大致达到了被普遍接受的程度 普遍性:在国际法所有领域都能运用并都能起到指导作用的全面性原则 基础性: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整个国际法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法律基础三方面: 1 是国际法体系存在的基础 2 是国际法其他规则的“母体”和源泉 3 是国际法其他规则是否合法有效的重要判断标准

基本原则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2.不干涉内政原则 3.不适用武力或武力威胁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 3.国际法主体——国家、国际组织、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 国家的基本特征:有定居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有一个政府、享有主权 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独立处理本国内政不受他国干涉 平等权——在国际社会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自保权——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地位不受侵犯的权利。 管辖权——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事、物以及领域外的本国人所施行的统治权。 4.国际法上的承认 承认产生的原因:一种是国家领土的改变导致了一个新国家的产生;另一种是国

00247国际法2015年10月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法试卷 (课程代码 00247)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国际法规范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的是 A.维和部队的强制措施 B.国际组织的制裁措施 C.国际司法机构的强制执行 D. 受害国的自助措施 2.国家在涉及下列事项的诉讼中可以援引管辖豁免的是 A. 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政府船舶 B.与政府行使权力紧密相关的雇佣合同C.商业交易 D.财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 3. “光华寮案”涉及中国的 A.条约继承 B.财产继承 C. 债务继承 D.在国际组织的代表权继承 4. 外国人可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是 A.诉权 B.选举权 C.担任公务员的劳动权 D.参军入伍的权利 5.我国对外国人给予庇护的情况是 A.请求进入外国驻中国使领馆避难 B.因犯有破坏和平罪请求在中国居留 C.因政治原因请求进入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避难 D. 因政治原因请求在中国境内避难 6.边境条约一般都赋予边境居民享有进出国境的特殊便利是 A.大宗货物买卖 B.探亲访友 C.执行公务 D. 观光旅游 7.与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大陆架主张重叠时,中国坚持的划界原则是 A.200海里原则 B. 中间线原则 C.等距离原则 D.公平原则 8.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若已有条约建立其通过制度,则适用 A.过境通行制度 B.无害通过制度 C.特殊公约制度 D.一般公约制度 9.作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之组织法的是 A.《巴黎航空公约》 B.《芝加哥公约》 C.《海牙公约》 D.《东京公约》 10. 外交团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知识讲解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 导论 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 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 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更 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 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 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 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 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 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 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 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理性 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 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 A、中国 B、中国和印度 C、中印、中缅 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 A、保护性管辖 B、领域管辖 C、普遍管辖 D、国籍管辖 5、外国对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 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混合主义 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 A、优于本国公民 B、与本国公民相同 C、低于普通外国人 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9、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平行基线 D、混合基线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 A、四项自由 B、六项自由 C、七项自由 D、五项自由 1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 A、《外层空间宣言》 B、《外层空间条约》 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 14、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 A、9个 B、11个 C、15个 D、17个 15、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专门机构 16、在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联合国大会的重要问题是() A、接纳新会员国 B、托管制度的预算问题的决定 C、恢复会员国资格 D、会员国除名 17、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决议的通过,应是() A、全体一致通过 B、2/3多数通过 C、过半数通过 D、3/4多数通过 18、国际不当行为的判断依据是() A、国际法 B、国内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道义上的是非 19、我国任命总领事的机关是()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在常委会 D、国家主席

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河北农业大学《国际法》试题 专业: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 1 分,共 20 分)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理性 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 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 A、中国 B、中国和印度 C、中印、中缅 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 A、保护性管辖 B、领域管辖 C、普遍管辖 D、国籍管辖 5、外国对 1949 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 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混合主义 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 A、优于本国公民 B、与本国公民相同 C、低于普通外国人 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9、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平行基线 D、混合基线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 A、四项自由 B、六项自由 C、七项自由 D、五项自由 1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 A、《外层空间宣言》 B、《外层空间条约》 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 14、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 A、9 个 B、11 个 C、15 个 D、17 个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大字版

1、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关系有法律拘束力原则规则制度总称性质法律性普遍性特征主体是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制定者主要是国家/调整对象国际关系/实施靠国家本身的行为 2、国际法主体有能力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地位有一定的国际交往能力/不同程度地参加国际组织有权采取包括武装斗争的不同方式来争取和维护独立,同时享有接受国际援助的权利特征国际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国际法权利义务的直接承担者 3、渊源国际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所以形成的方式或程序也是国际法的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场所分类形式渊源指制定国际法的程序和方式即国际条约(国际法主体之间依国际法而缔结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书面协议/明示/主要渊源/约束缔约国/造法性条约{专门确立修改国际法原则规则制度条约多边}契约性条约{专为缔约国规定权利义务条约})习惯(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果/默示/古老渊源/约束所有国家)和一般法律原则/实质渊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包括成文法和习惯法 4、国际法与国内法一元论主张同属一个法律体系(国际法优先说和国内法优先说)/二元论平行说属于两个不同法律体系互不隶属地位相等/联系论 5、原则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特征被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法基础 6、原则内容国家主权(国家固有权力国家最高最重要属性)互不侵犯(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侵略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互不干涉内政(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法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内政外交事务)平等互利(彼此尊重在法律享有平等地位不以损害他国利益的方法或手段谋取特权或利益)国际合作/民族自决/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7、强行法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容抑损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特征普遍性整体性绝对性同:国基原属强范围异:强不仅包括国 二、国家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要素永久人口/确定领土/政府/主权基本权利独立权(国家按自己意志处理内外事务不受外界控制干涉)平等权(国家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自卫权(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独立)管辖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享有豁免权者除外)物和所发生事件及对其领域外特定的人物事件所具有的行使管辖/领域管辖/国籍管辖{国家对具有其国籍的人实行管辖}/保护性管辖{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家及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管辖}/普遍性管辖{对国际法规定的某些特定罪行,由于其危害国籍和平与安全,危及全人类共同利益不论其行为发生地为何地}2、国家豁免国家根据主权和平等原则不接受他过管辖特权分类管辖豁免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其他国家对其诉讼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执行豁免未经一国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对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依据法院判决对其实施强制执行/诉讼程序豁免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也不得对他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包括不得强迫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及其他诉讼行为3、国家承认既存国家对新产生的国家给予的认可,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新国家建立关系进行交往的行为特征单方面行为/承认新国家或新政府成立的事实及表明愿意与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引起一定法律效果性质构成说主张一个新国家通过承认才被升格为国际法主体/宣告说一个新国家在其成立时就已是一个国际法主体承认只具有宣告确认作用形式明示默示/法律上事实上4、不承认原则承认主体对于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造成的事实后情势不得予以承认5、继承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引起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的法律行为特征依主体不同可分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的继承/对象是国际法上权利义务/发生原因是领土变更的事实和政权更替6、国家继承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引起一国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被另一国所取代而发生的法律关系条约继承国家继承发生时对被继承国有效的条约是否对继承国继续有效(政治类不继承地域类继承经济类不确定)国家财产继承国家继承发生时,按被继承国法律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利益原则国家财产随领土转移由被继承国转属继承/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不动产转属继承国动产所涉领土有关继承)7、国家债务(国债地方化债务)继承恶债{国家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所举之债}不继承三、国籍一个人属某一国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意义是一项人权/确定属人管辖依据/提供外交保护依据取得因出生取得国籍{单双血统主义出生地混合}/因加入取得国籍{申请婚姻收养}丧失自愿解除国籍/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国籍/剥夺国籍中国双系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结合/不承认双重国籍/防止减少无国籍人2、外交保护国家对于在外国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通过外交机关向加害国提出求偿的行为条件限制本国国民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非法侵害/受害人持续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用尽当地救济3、引渡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原则政治犯不引渡/本国公民不引渡(基于属人管辖)/双重审查制(司法和行政两部门的审查缺一不可)/相同(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行为)/罪行特定(只能就作为引渡理由的罪行进行审判或处罚)对象请求引渡国国民/被请求引渡国国民/第三国国民本国公民不引渡4、庇护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受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并给予保护行为对象从事政治或科学活动受迫害的人即政治避难依据宪法引渡法 四、人权经国际人权条约规定或联合国大会决议所宣示予以保护的基本权利分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特征普遍性平等性相对性特殊性渐进性 五、国家领土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上特定部分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底土取得变更方式先占{国家对无主地有效占领取得领土主权}添附{因自然人和人为作用使国家领土扩大人为和自然}时效{一国占有他国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占有进而取得该地主权}割让{国家将自己领土依条约规定转让他国使他国得此地主权}征服{一国通过武力强占和兼并取得他国土地主权} 六、海洋法确定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各国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考试范围

11.缔约能力和缔约权的概念和区别(缔约权能: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缔约能力,指国际法主体作为国际人格者依照国际法所享有的缔结条约的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根据一般国际法,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家、国际组织以及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具有缔约能力。这种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国际法来确定。缔约权,指国际法主体的特定机关或其授权的人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权限。这种权限的有无应根据缔约方的国内法或内部法来确定。区别:缔约能力与缔约权是相互联系的。缔约能力是缔约权的前提,无缔约能力的实体就不存在由谁或如何行使缔约权的问题; 缔约权是实现缔约能力的条件,缔约能力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能部门行使缔约权来实现。 12.领馆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①馆舍不可侵犯②馆内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③通信自由与行动自由④与派遣国国民通信及联络⑤免纳捐税、关税⑥使用国旗、国徽 13.政府间组织的特征:(国际组织都是指政府间组织) ①主要参加者是国家或其政府②根据国家间协议而建立的③具有特定的目的或宗旨,其权力也具有职能性的特征④具有连续性工作机制的常设机构⑤具有自己的国际法律人格 14.危难和危急情况 危难,指行为人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为拯救其生命或受其监护者的生命,仅能做违背义务的行为,别无他法。在国家责任领域,危难多发生在船舶或飞机因天气恶劣或发生机械故障或导航失误进人他国的情况下,当然并不仅限于此。一般来说,危难不应延伸到人道主义干涉等其他领域。一般情况下,危急情况不应作为免责事由,除非有关行为是“保护该国基本利益,对抗某项严重迫切危险的唯一办法”。因此,援引危急情况作为免责事由必须是有极其严重的危险存在。另外,援引危急情况作为免责事由不得违反国际强制性规范。 15.国际争端的种类: ①法律争端,法律性较强而关涉利益较小,适合于利用仲裁或国际法庭依现行国际法规则加以裁判解决。②政治争端,涉及重大利益而其法律性较弱或者有关的法律规则不甚明确,适合于政治解决而不适合于司法裁判。 16.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①争端发生后,当事国协商同意下提交的一切案件;②争端发生前,当事国在现行各种条约、协定中事先约定,遇有条约解释或适用方面的争端时,应提交国际法院解决③国家事先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的一切争端 17.公海自由的内容:①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②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各国均有行使公海自由的权利③违背公海自由原则被认为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18条约保留的规则:条约保留是指一国或一国际组织在签署、批准、正式确认、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或一国发出继承条约的通知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以下三种情况不得提出保留①条约禁止保留②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保留不在其内③该项保留不符合条约的目的与宗旨。

最新国际法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球协定》 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社区提供【https://www.wendangku.net/doc/4312593128.html,】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1页至4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5页至8页,共8页;选择题40分,非选择题6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B.国际道义C.条约必须遵守D.主权平等[ ]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B.国籍管辖C.保护性管辖D.普遍管辖[ ]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 A.有效统治原则B.托巴主义C.威尔逊主义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 A.确认B.放弃C.冻结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 A.享有无害通过权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

国际法考试重点(简答题)

考点一 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律体制和国际法律制度的简称。 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2.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3.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效力的依据各国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 基本原则的特征 1.国际社会所公认 2.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与强行法的关系共同点:国际法基本原则也属于强行法的范畴 区别:强行法规则并不必然包含全局性、普遍性的特点 考点三 解决国家行为不法性的情况同意自卫反措施不可抗力危难紧急情况 考点四 行为可归于国家而成为国家行为的情形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使节的行为 3.国家官员的行为 4.经授权行使政府要素的实体行为 5.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6.越权或违背指示的行为 7.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 8.经一国确认并当作其自身行为的行为 9.私人行为 考点五 引渡 引渡指一国应有管辖权的他国的请求,依据国际法和被请求国的有关规定,将犯有可引渡之罪而被他国通缉的域内之人送交他国进行审判或惩罚。 特征 1.引渡的内容是一国将在该国受到他国通缉的人送交他国审判或惩处 2.引渡是国家间的刑事司法合作行为 3.引渡的法律根据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有关规定 4.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对所请求的事项具有刑事管辖权 5.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犯有可引渡之罪的人 一般原则 1.双重犯罪原则(相同原则):引渡所涉对象的行为只有依请求国与被请求国的法律均构成犯罪丙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能引渡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专一原则(同一原则、罪行特定):指请求国对被引渡的人,只能就引渡请求书中所指控的罪行进行追诉或处罚。

国际法期末考试范围

一、名词解释。 1.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 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组成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1954年由中国首次提出,之后成为了国与国之间进行交往的准则,是中国对于现代国际法的重大贡献。 3.国际法委员会: (1)谁设立的:联合国按照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章程》成立的 (2)哪一年成立:1947年 (3)干什么:国际法委员会职能:促进国际法的逐渐发展与编纂。第一、国际法的逐渐发展。第二、国际法的编纂。 (4)干成了什么:在国际法委员会拟定的公约草案基础上通过了: 1958年日内瓦海洋法公约 1961年和1963年维也纳外交和领事关系公约,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适用法公约》等重要国际条约。 (5)评价:国际法委员会曾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目前,国际法委员会从事包括跨界损害、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的审议。另一方面包括:国家的单方面行动、外交保护、对条约的保留、国际组织的责任、国家间共有自然资源以及国际法的分裂,主要关注在国际法和繁荣发展的情况下碰到的新问题。 4. 域外庇护:指国家的驻外使领馆庇护外国人,又称外交庇护。拉美有些国家一般承 认外国使馆有权予以庇护,如拉美国家签订的1928年《庇护公约》、1933年《政治庇护公约》和1954年《外交庇护公约》都规定了使馆对政治避难者的庇护。但是在整个拉美地区及其之外的区域,外交庇护没有被各国普遍接受,因而不是普遍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5.《国际人权宪章》: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标志着国际人权法已初步形成。这三个法律文件连同《世界人权宣言》和1989年《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被誉为“国际人权宪章”。它为国际人权法起了奠定基础,构成了国际人权法的核心。 6.国际人权标准:是指国际人权条约规定或联合国大会决议宣誓予以尊重、促进和保护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这两类权利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和相互关联。 7.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所享有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力。它包含领土所有权和领土管辖权或统治权两方面的内容。领土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本身以及领土范围内的一

国际法主要知识点整理

国际法 第一章导论 案例 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际法的名称(international law, law of nations, droit international ) 罗马法jus gentium万民法,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叫万国法,边沁叫国际法。 国际法在19世纪中叶正式传入中国。1864年丁韙良(William Martin)将惠顿Wheaton 《国际法原理》译成《万国公法》。清末,“国际法”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 一、国际法的名称(续):三类国际法规范 1.普遍国际法(universal international law):适用于一切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两个概念“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对一切人的义务(erga omnes obligations)。 2.一般国际法(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对绝大多数国家有拘束力的,除了一贯反对的国家。 3.区域国际法regional int. law 或特别国际法special int. law:世界上某个区域内的国家在相互交往中发展起来的,仅仅适用于这些国家之间关系的国际法规则,如所谓“美洲国际法”。 现行法lex lata和应有法lex ferenda。 二、国际法的定义 影响国际法定义的因素:对国际法的主体、性质、范围以及效力根据等基本问题有不同见解。 国际(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是在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它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 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使它有别于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law on conflict of laws和跨国法transnational law 。 国际私法主要是解决不同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又称为“法律冲突法”或“法律的冲突”。跨国法是调整一切跨越国界的行为或事件的法律,它适用于国家相互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外国个人或公司法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的关系。 三、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是法律,因为它是①由对国际社会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行为规范组成的, 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中,②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是经常被遵守的,③任何国际法主体若违反国际法的规范,将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并由此而承担相应的国家法律责任。(不法使用武力的后果包括:A.UN制裁;B.受害者可行使单独或集体的自卫;C.违反不使用武力原则的行为无效;D.承担国际责任;E.承担武力被削弱的义务;F.战争策动者个人将受到刑事审判。) 路易斯·亨金:几乎所有国家在几乎所有的时候都遵守这些国家几乎所有的国际法规,履行其几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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