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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最新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

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

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

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

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

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

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

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

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

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

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

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

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

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

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

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

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

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

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

二、事假

(一)请假手续

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

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

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

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

1、基本工资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

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

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

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

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3、补助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

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

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

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

三、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

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

家规定执行。

四、旷工

(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

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

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

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

(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

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

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

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

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予以辞退》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

贻误所承担的工作。

(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

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

(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

验存档。

(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

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

篇二: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请假有关规定

时间:2011-06-29 来源:中顾法律网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

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

请假、销假手续。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

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

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

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

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

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 1

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

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

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

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

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

15天;

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

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

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

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

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

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

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

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

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

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

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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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请假制度

时间:2011-06-29 来源:中顾法律网

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

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

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

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

制。

4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

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

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

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5

篇三: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篇一: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

单位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

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

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

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

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

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

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

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

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

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

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

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

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

精品文库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

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

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

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

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

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

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

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

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

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

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

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证明

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2、经校办审核无误

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

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

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

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

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

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

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三、审批权限

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

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

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

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

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2、准假领导应做好

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

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

3、批假领导须准确

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

代庖。

四、类别界定

㈠公假

1、公务假

⑴涵义:因公事离

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上级的请

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

2、工伤假

⑴涵义:因公伤离

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学校查实,

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⑶时限:停工留薪

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

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治疗,伤情相对

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

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

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

3、补休假

⑴涵义:经学校安

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

⑵时限:①延长时

间,按 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

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

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

⑶规定:视为公务

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4、福利假

⑴凭证:主动提供

有效证明。

⑵时限:

①尽孝假:父母生

日,每年1天。

②护理假:★父母

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

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

③体检假:★健康

体检,每年1天。★婚前体检,1天。★产前检查,按需给假。

④看护假:领有独

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

⑤子女结婚:5天。

⑥女性生理假:每

月1天。

精品文库⑦退休前一年,给

予适当照顾。

⑧讲学进修、评职

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

5、奖励假

⑴涵义:因绩效突

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

期。

⑵规定:视为公务

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㈡私假

1、事假

⑴涵义:因私事离

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时限:原则上一

次最多15天。

⑶规定:优先用补

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

假。

2、病假

⑴涵义:因伤病离

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①门诊病

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

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②住

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

费用清单。

⑶时限: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②影响

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

疗期满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

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

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

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

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

㈢法定假

1、婚假

⑴凭证:结婚证。

⑵时限:3天+晚婚

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

2、丧假

⑴凭证:直系亲属

死亡证明。

⑵时限:3天+需到

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

3、产假

⑴凭证:《计划生育

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

⑵时限:98天(其

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

生子女证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4、陪产假:男方,

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5、计生假:⑴宫内

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⑵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

6、哺乳假:⑴婴儿

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附:请销假审批表

篇二: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制度

附件

1:

机关、事业单位请

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充

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

理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现

将有关休假管理制度规定公布如下,请局机关全体人员及

局属各管理单位认真按制度执行。

一、病假

(一)病假凭医生证

明两天以内的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病假证明与职

工请假呈批表应及时(三天内)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因急诊来不及

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

关请假手续。如无病历证明,则按

事假处理。

二、事假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 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本文是关于请假管理制度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doc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 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 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请假行为的有效管理,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 理制度。 下面是爱汇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篇 1 为简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程序,根据《固 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 管理审批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委书记管理审批对象为科级干部和村居书记。 请假 3 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 请假 3 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 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组织部审批。 二、镇长管理审批对象为镇其他干部和村居主任。 请假 3 天(含)以下的,口头报告。 请假 3 天以上二个月以内的,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审批后方可离岗。 其中请假 7 天以上的,应向书记报告后审批。 年度内累计请假二个月以上的,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所有请假人员离岗前均要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登记,作为考核依据。 党政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请假备案登记簿。 四、请假人员离岗前要安排好临时工作代办,3 天以内的由本人约请代办,3 天以上的由 所在单位负责人安排代办。 五、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需延长假期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范本篇 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 规范教职工请假制 度,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7〕57 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渝人发〔2005〕106 号)、《中共巫溪 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暂行规定〉 〈巫溪县机 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通知》(巫溪委办发〔2005〕93 号)、《中共巫溪办公室巫 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巫溪 委办发〔2005〕1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事假(一)事 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 5 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 5 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5 个工作日不到 20 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 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2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电子组立制造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组立制造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派遣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文员处备案。需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 《请假条》,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制造课长)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部长/统括)同意后,需经人事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 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管理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第九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课长以上级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第十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一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

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 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二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三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5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五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 15元/天工资。 第十六条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第十七条(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长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统括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 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 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 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 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 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国家事业单位病假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 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管理,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休假作如下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形成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 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 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222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Employee Leav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

最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pdf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 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 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 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 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 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 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 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 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 期间工资照发。

2020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17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事假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

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 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 天以 下应提前 3 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 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 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 、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 5 天或5 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 5 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 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 1.5 小时,95- 125 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 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 、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 1 日扣除当日工资的 4 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1、一次性请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2、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或对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生育、年休、探亲、婚丧等各种假期,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的,需凭医院《病假证明单》休病假。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5、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自学考试和党校学习的职工,其上课时间和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校正式通知),视为上班。 6、各种假期满后必须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从xx-xx年5月1日起,实行指纹机考勤。 8、本规定从x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突发或紧急情况下临时请假,可在工作时间之前打电话 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在返回公司的首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的临时请假后,需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 四、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3天以内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 2、请假3天-5天(含)以内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生效; 3、假期大于5天的须提前1周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4、请假员工按照请假审批流程提前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至行政备案方可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病假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病程诊疗记录》、《挂号单》,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薪资。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车间部分岗位可自行安排调休(不影响正常生产)。其余岗位请假均取消满勤奖励。 事假累计超过48小时或累计请事假次数超过10次只发本岗位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或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

三、请假管理制度及流程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 公司请假统一由行政部管理。 第三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提交请假审批,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在请假审批中注明请假类别、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 二、请假时间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请假时间在1天至2天(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超过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后并经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凡是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或未完善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所有人员在“钉钉”办公软件中提交审批,特殊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事后需补交请假表。 第四条请假规定 一、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请假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事假均为无薪假。若当月请假在5天以上(含5天)8天以下(不含8天)当月绩效得分不得超过60分;当月请假在8天(含8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二)全年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含15天),特殊情况需经由总经理特批手续为准。 二、病假:员工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证明,如无法提供有效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需提交有效的正规医院病历证明。 三、婚假:员工入职后达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结婚的,可持结婚证书办理15天带薪婚假,婚假不可分开休息。 四、丧假: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予3天带薪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员工旁系亲属给予1天带薪丧假。 五、换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得到休息的按照1:1比例进行换休,可在两个月内换休,超过三个月没有换休的,将作废处理。换休最小单位为1天,不足1天的不能换休。 六、产假、陪产假、工伤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泸州市地方法规执行。 七、法定节假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年休假:年休假5—15天,要求当年休完且不跨年累计,未休完年假在年终统一归零。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1月1日,1天)、春节(农历天)、清明节(二十四节气清明日,1天)、劳动节(5月1日,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国庆节(10月1、2、3日,3天);以上节假日如恰逢星期天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假或连休。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办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 __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guo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doc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考勤 、 休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临时人员等。 一、考勤规则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1 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 考勤员处。 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2元,违纪10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2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元,10凡迟到一次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下班时间,员工应遵守上、、3 包(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 次处理。/元100个月发放。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3工资延后)括十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4 3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天、5连续旷工次、/元300工人管理人员次、/元200 天者,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5 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 必须照常上班。 二、请假制度: 天2请假; 天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1、员工请事假、病假、必须提前1 天以下需提前5天以上2以内的由本部门主管审批;假期经本部门负;天请假3 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10天以上应提前;6责人审查后,报副总审批; 天。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15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示,经获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予事后主动2 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者,均以旷工论处。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员工休假制度及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休假与请假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保证考勤制度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加强人事管理,在保证员工的利益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休、请假程序 (一)休假 1、休假前必须完成和交接好各项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请假 1、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登记表》,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员工请假先向有关负责人申请,超期限后需向公司总经理申请,若事先无法请假,可电话直接请示有关负责人,假期结束后补填《员工请假登记表》。 2、假前须交接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报告,并请示有关负责人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二条假类及规定 (一)事假 1、员工若因个人事务,必须由本人处理,可以申请事假。一般情况下每次申请连续事假不得超过4天,每月最多可申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9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4天; 2、员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登记表》。,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事假所扣薪资=休假天数×日工资(日

工资=全部薪资/26天)。 4、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日工资的3倍,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下同)。 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4天(含),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2天(含)以内的可由有关负责人酌情处理,2天以上病假需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2、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病假3天,薪资正常计发,超过3天,3天后的病假期只计发基本工资。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 4、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5、以病休为名,在外从事其他有偿性收入劳动的员工,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6、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含),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三)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婚假 1、凡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的员工均可申请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至少提前7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2、婚假假期为3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晚婚条件为:女方23周岁以上,男方25周岁以上)且均为第一次婚姻的,婚假延长至15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如果结婚地点在工作以外城市的可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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