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缴费通知
根据集保险字[2005]97号文件《关于做好二00四年度企业年金个人缴费补缴工作的通知》精神:2004年度5—12月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由个人以现金一次性进行补缴。补缴时间定于2005年4月18日—4月20日,由各部室统一收缴上缴中心计财科,再由计财科上缴保险公司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附:企业年金各类参保标准及2004年5—12月缴费金额
人力资源科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