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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工程应急预案

起重吊装工程应急预案
起重吊装工程应急预案

起重吊装工程应急预案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起重吊装工程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预防和防止施工现场在结构吊装工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及因电气焊引起的火灾等事故,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避免人员伤害,特制定本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

2.适应范围:

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

3.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质安处及项目安全员积极配合。

组织机构:

4、预防监控措施

人员保护

4.1.1使用防护用品

从事结构吊装的各工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地方及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法规和具体规定,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4.1.2安全帽与安全带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凡高空作业必须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处,必要时,应设置栓挂安全带的临时设施。

4.1.3岗前体检

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他不适合登高作业者,均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4.1.4高处穿着限制

高处作业人员的饮酒后上班、不得穿硬底或愬料底等易滑、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亦不得穿喇叭裤。

4.1.5用工具装

登高操作应携工具袋,小型工具、锣栓、垫片等应随手装入袋内,严禁抛掷传递或向地面抛扔物料。

4.1.6培训合格操作

从事各种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独立作业。

作业环境

4.2.1清除障碍物、划出吊装区

对施工现场及机械行使道路上影响作业的一切障碍物事先应预清除。吊装现场应栏出危险区,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值班看守。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4.2.2排除污染要求

对吊装作业现场的各种污染应予排除。确实无法避免,应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噪音污染应以下不妨碍指挥信号及其它信息的传递和反馈为限。

4.2.3风力级别限制

6级及其以上的风力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登高作业。对大型设备和结构的吊装,不得在5级及其以上的风力时进行。

4.2.4恶劣天气限制

遇大雨、雷雨或大雾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4.2.5作业的照明

为确保吊装作业空间、行走通道、登高设施以及工具间、焊机房、配电室等应有一定的照明度,在天然光线不足或夜间作业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其照明度应得符合规范的规定。而大型结构(如网架)及设备不得在夜间吊装。

4.2.6电路安全距离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应停电作业,如不能停电时,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过,应

将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

4.2.7电焊、气割安全

电焊、气割作业地点与易燃物的距离应在10m以上,与易爆物的距离应在20m以上。在高处进行电焊、气焊应采取遮阳和防火措施,施工前应办好动火证,施工中应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和其他防火器材。

4.2.8交叉作业措施

当两层同时安排立体交叉作业时,在上下两层间必须设专用离隔措施。严禁指挥和操作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操作。

4.2.9“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1)“四口”防护:在吊装施工中,对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盖板或防护架。对在建房屋的出入口必须搭安全通道。

(2)“五临边”保护:在吊装施工中,对未安栏杆的阳台边、楼面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及卸料台外侧边等处,必需设备高度在的双层围栏井设18㎝高的踢脚板或挂设安全立网。

4.2.10现场危险标志及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的坑、槽、沟、陡坡和孔洞、易燃爆场所、变压器周围等,应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工长批准,不得擅自拆除与位移。

登高设施

4.3.1搭设原则

吊装现场应规划并设置完善的登高设施系统,其搭设方式应根据登高设施所服务的时间,对象及范围确定。

4.3.2斜道搭设要求

当施工时间较长时,操作人员上下应搭设斜道。其宽度不宜小于,坡度不宜陡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0mm,转弯平台不宜小于6㎡,并应设置扶手,挂安全立兜网封闭。

4.3.3梯子使用安全

供操作人员上下的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格。梯格间距以275-300mm为宜,不大于400mm。梯子应搭设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其上端必须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立梯使用时的工作角度应为75°±5°。

4.3.4纵向安全拉绳

行车梁就位后,为方便人员操作,应在梁顶面以上左右安设纵向安全绳一道,安全绳应牢牢系在柱上。

4.3.5屋架或柱架上弦安全绳

屋架或托架吊装前,应在上弦安设专用的安全绳卡子,并在其上拉一道通常安全拉绳,以便人员在上弦行走时栓挂安全带。

4.3.6登高设施的检验

脚手架、操作平台和登高设施,架设后应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在使用期间,应派人维修保养,若有变形、错位、倾斜、摇晃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加固处理。

机具、电气

4.4.1机构性能试验

对经过大修、新安装或改造的起重机、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经过暴风、地震、重大事故使机械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必须试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对于使用八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应由四川省科研院进行鉴定、检查验收并备案后方可所用。

4.4.2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起重机械应按《起重机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灵敏,并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调试合格。

4.4.3检查试吊、统一信号

各种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经检验试吊。起重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熟悉机械性能、构件的尺寸、重量、安装高度、吊装前加固型式等。在一般情况下,构件在调离地面30㎝左右,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装。并应统一指挥信号。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4.4工作禁区

起重机工作时,吊臂下严禁人员停留、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并应划出吊装作业警戒区,设置专人进行警戒和监护。

4.4.5负荷行走限制

履带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避免行走或变幅。此时操作必须平稳且不得两个动作同时进行。履带式起重机不得将重物吊到高处行走或吊起重物作长距离行走。

4.5.6动臂仰角限制

动臂式起重机工作时,其吊臂仰角不得超过该机技术性能规定。若无规定时,履带式起重机一般不得超过78°。若作业中确需超过此限,应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4.5.7松钩操作

动臂式起重机松钩前宜先微微降臂,以免松钩后臂杆后仰,造成拉动构件或发生安全事故。

4.5.8超载作业

起重机不得超载作业。若确超载时,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在技术负责人临场监督下进行试吊。经试吊作出结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实时。

4.5.9禁止斜吊或拨吊

起重机不得斜吊。严禁侧向斜吊。起重机不得吊拨埋在地下或连在结构上、设备上且情况不明的重物。

4.5.10特长起重臂作业

当动臂式起重机在特长起重臂情况下作业时,应按该机的使用要求安设臂杆支撑架或加起重臂腰带等措施。操作时动作应平缓,不得两动作同时进行,后一动作应在前一动作稳定后再开始。

4.5.11停机要求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将地面碾实整平,调平车架,并应在支腿完全伸出和安稳后,才能作业。

4.5.12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严禁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司机停机离岗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切断动力源(内燃机熄火、电动机切断电源),行走塔式起重机应夹上夹轨钳,并停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4.5.13对司机要求

起重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司机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对满载或接近满载作业、双机抬吊、上下拖车以及其他技术难度较大的操作,应由机长或机组内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严禁酒后操作4.5.14设备与电路绝缘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保护。防雨防潮设施应完善。线路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电动机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5.15电源开关使用安全

闸刀开关应单机专用,严禁一闸多用。电动机具应配备漏电保安器。电路上的所有开关必须设箱、安门、上锁、钥匙应有专人管理。

4.5.16设备与电路维修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上挂明显标志并派专人守护。

4.5.17塔式起重机接地电阻

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必须有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4.5.18车辆运输安全

车辆运输严禁超速、超载、抢行或无证驾驶。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运输超高、超宽或超长的物件应制定专门措施,指定行驶路线,排除空中与地面障碍,并核实桥涵的承载能力。运输中应派专人跟车护送,必要时应配开道车。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准运手续。组织管理

4.6.1健全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企业应健全从企业主要领导到施工班组的各级安全责任制。为加强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应建立佩戴明显标志的专职安全员值班制。班组应坚持每天班前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

4.6.2编制方案、做安全技术交底

结构吊装和其它起重作业,应事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有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提措施应符合工程特点、装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

吊装作业前,尚应逐级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

5.6.3季节性安全保护

吊装与运输作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正常劳保安全工作外,尚应加强季节性劳保工作;夏季应防暑降温,冬季应防寒防冻,雨季和台风季节之前应做好现场排水,并对临时设施、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沿河工地尚应做好防汛抢险准备。雨、雪后应有防滑措施。(1)坚持旁站检查制度

施工作业过程中,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对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保证起重吊装过程的顺利实施。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药箱和常备药品,担架及救援车辆应处于待命状态。对作业人员要做必要的救护常识教育。

5.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救援器材

防护设施:脚手板,安全网,防护架;

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

通讯联络设备: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报警器及旗语信号;

医疗支持设备:担架、夹板、氧气袋、急救箱等;

运输工具:自备车,出租车,救护车;

照明器材:手电筒、36伏以下安全线路的应急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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