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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_来自股权分置改革的经验证据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_来自股权分置改革的经验证据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_来自股权分置改革的经验证据

2012年第2期

总第336期第31卷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来自股权分置改革的经验证据

强国令

摘要:本文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有效性及内在机理。以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为结构断点进行Chow检验,发现股权激励治理效应回归方程在2003—2009年全样本期间发生了显著的结构性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改善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治理效应,减少了过度投资。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对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影响显著,缓解了公司代理问题,但是对非国有公司没有显著影响。上述研究对于解决国有公司过度投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股权激励;过度投资

JEL分类号:D21,G30,P48

一、引言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完美的市场中,企业的投资主要由投资机会决定,只要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大于零,企业就愿意投资,当企业资本边际投入等于产品边际产出时,企业投资达到均衡水平。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企业投资还受到公司代理问题的影响。Jensen(1986)认为,经理没有足够的激励把自由现金流返还给投资者,为了追求私人利益,构建个人帝国,将自由现金流投资到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从而导致企业过度投资,损害股东的财富。Richardson(2006)研究发现,现金流越多的公司,过度投资现象越严重,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减少过度投资。

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及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是国有企业的典型特征,因此,国有企业代理问题表现得更为严重,如企业偏好追求投资规模而非投资效益,投资效率低下,构建经理帝国等。以房地产为例,受房地产市场高利润的吸引,越来越多的国企涉足房地产领域。在国资委分管的136家央企中,除了16家以

作者简介强国令: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疆财经大学讲师,研究的领域是公司治理和公司金融。

本文得到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批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CXJJ-2011-335)的资助。作者感谢2011“复旦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的点评人以及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建设性意见和相关评论。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房地产为主业外,还有78家央企的辅业包含房地产业务,涉及资产总额高达991亿元①。2009年以来,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不计成本高价飙地,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央企“地王”。为此,国资委下令非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外部的行政指令或许能使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但是不能根本解决央企投资多元化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和经验表明,建立有效的股权激励契约②,是缓解公司代理问题,解决经理和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有效机制(Jensen and Meckling,1976;Mehran,1995)。根据最优契约理论,股东向经理提供股权激励方面的契约,经理获得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二者的利益趋于一致,可减少代理成本,有效克服经理的道德风险。在企业投资决策上,有效的薪酬契约可解决因经理代理问题导致的投资过度。

股权激励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高管中普遍实行,成为管理层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就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而言,管理层股权激励能否缓解公司代理问题,降低因管理层自利行为而导致的过度投资?股权分置制度变迁就股权激励在公司投资决策上是否产生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管理层股权激励治理效应是否相同?

国内关于股权激励对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研究的直接经验较少,主要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盈余管理的影响(俞鸿琳,2006;夏纪军和张晏,2008;苏冬蔚和林大庞,2010)。本文以2003至2009年国内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全面考察股权分置制度变迁就管理层股权激励在企业投资决策方面的治理效应,从而为理解股权激励影响代理成本的作用机理及内在机制提供经验证据。

相对于已有的文献,本文有如下贡献:一是首次从制度变迁角度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有效性及其内在机理,为从制度层面研究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二是运用Chow检验,考察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的回归方程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是否产生了结构性变化。以往的研究在检验股权分置改革的效应时,通常假定回归方程结构稳定,忽视了股权分置改革可能导致回归方程产生结构性变化的问题,这样可能致使参数估计的有偏或不一致。

本文主要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North(1991)将制度定义为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正式的规则(例如法律)、非正式的约束(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构成了制度的三大要素。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即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North(2009)认为制度在社会中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它们是决定长期绩效的根本因素。制度的作用就是通过一系列规则界定主体之间相互关系,减少环境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促进生产性活动。制度的好坏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近年来,许多学者研究表明,公司投资内生于其所处的制度安排,制度是影响公司投资最根本的因素(Liu and Siu,2007;Becker and Sivadasan,2010)。在中国,国家控股上市公司无论数量还是规模均处于资本市场的主导地位,国家控股制度安排不但影响着公司治理行为,而且影响着公司投融资行为。杨华军和胡奕明(2007)、俞红海等(2010)、钟海燕等(2010)研究发现,政府控股的企业投资高于非国有控股的企业。杨华军和胡奕明(2007)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干预显著提高了企业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但是金融发展降低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朱红军等,2006;杨华军和胡奕明,2007)。

①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4153351.html,/fortune/2010-03/18/content_13194385.htm

②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Does Managerial Stock Holding Alleviate Corporate Overinvestment

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制度安排影响和制约着公司治理效应发挥、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和资本市场发展。在资本市场发展早期,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时,政府规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而公开发行的公众股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造成了“股权分置”格局。这是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法律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的一种选择性制度安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股权分置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障碍。

市场的有效性在于充分界定和行使产权,因为交易双方面对信息不完全的市场,通过明晰产权结构及其行使能够降低或完全消除不确定性,降低彼此的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市场的效率。股权分置导致股票在转让时存在两种不同的价格,非流通股股票通过协议转让,流通股股票通过竞价转让。非流通股不具备上市流通权,股权的产权是残缺的。非流通股股东转让股票时,在处理股票的转让价格、转让对象、审批环节等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成本费用,增加其股权转让的交易成本和未来交易的不确定性。这将导致非流通股股东机会主义行为,如采取现金股利或者掏空等方式获取潜在的收益,从而降低资本市场配置效率,公司股价不能对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李增泉等(2005)通过对1998—2001年间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事件分析发现,无保资格之忧的公司通过并购活动掏空资产,损害了公司价值。

股权激励作用机理是通过管理层持股促使管理层努力工作,提升公司业绩,带动公司股价上升,从而增加管理层薪酬。资本市场是否有效,决定着股权激励效应能否充分发挥。因此,股权激励契约的有效发挥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由于股票价格无法反映公司价值,管理层股权薪酬契约失效,而通过追求隐形收益来弥补薪酬将成为管理层的替代选择,所以管理层可能采取过度投资来获得潜在私人收益。

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制度性差异,明晰了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降低了非流通股股东股权转让的交易成本,实现了同股同权同价,使得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刘浩等(2010)利用理论模型分析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掏空”或“援助”利益输送的双向性及其转换,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只要存在低成本转让股权的机会,大股东就会愿意“援助”上市公司,提高股权转让价格,而不是掏空上市公司。汪昌云等(2010)从实证角度考察了股改对控股股东治理效应的影响,发现股改提升了控股股东改善公司治理的正向激励。因此,股改将使大股东由“掏空”公司转向“援助”公司,注重公司经营绩效的提升。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公司股价使控股股东、小股东、管理层的利益趋于一致,公司管理层可能更加自律,并规范自己的行为,股权激励使管理层更加关注公司股价表现,从而将减少过度投资,更加注重公司长远发展。

假设1: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管理层股权激励契约失效导致公司投资过度;股权分置改革后管理层股权激励有效发挥,减少公司过度投资。

由于所有者缺位和官员监督中廉价投票权问题,国有公司的股东与管理层契约关系更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朱茶芬和李志文,2008)。第一,由于国有控股公司全民股东分散性,因此,政府官员实际上作为委托人执行监督管理权。而政府官员在监督中没有剩余索取权,不可能像私人股东那样努力监督管理层,必然产生监督弱化问题。第二,受到公司寻租的诱惑,以及监督中面临财务报告盈余管理、会计信息失真等信息不对称影响,官员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对公司实施有效监督。第三,由于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外部股东占比较低,难以发挥监督作用,也使得外部控制权市场难以对公司形成有效威胁。因此,公司缺乏内外部监督,使得内部人实质上拥有了公司控制权。

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公司股价不能反映公司绩效,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受到资本市场的影响,其工作努力和经营才能不能通过股权薪酬契约得到补偿和激励。在外部监督机制失效的前提下,内部激励机制因受制于股权分置制度安排和资本市场影响而不能有效发挥,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管理层可能采取过度投资方式来弥补股权薪酬不足。股权分置改革后,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恢复,公司价值在资本市场

中逐渐体现,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增强,激励机制能够有效发挥,股权激励使得管理层努力工作、提升公司绩效,其股权薪酬能够在资本市场实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趋向一致,投资过度现象有所降低。

与国有控股公司不同,非国有控股公司由于产权清晰,管理层受到控股股东有效监督,其机会主义行为受到控制,不存在类似于国有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治理主要问题是控股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因此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没有显著关联。

假设2:股权分置改革提升了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显著降低了过度投资,非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受股改影响较小,对过度投资没有显著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数据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3—2009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ST公司、金融保险类公司、2005年以后的IPO 公司及样本不全的公司,同时,为了对比分析股改前后股权激励效应的变化,再次剔除2005年已股改的公司及2006年以后未股改的公司,最后得到6915个年度观测值。其中,公司年报和财务数据来自WIND咨询金融数据库,公司治理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

(二)研究模型和变量定义

本文采用Richardson(2006)和俞红海等(2010)的模型来估计公司过度投资程度,其方法是用现有的数据估计出公司预期的投资水平(expinv),然后用公司新增投资(newinv)减去预期投资(expinv),得到的残差(ε)如果为正,则代表过度投资(overinv);如果为负,则代表投资不足。本文仅考虑残差为正,即投资过度问题。此外,用企业经营现金净流量(cfo)减去企业维持性投资(minv)和预期投资(expinv),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fcf)。企业正常的资本投资水平回归方程见模型(1):

newinv it=α0+α1ret it-1+α2roa it-1+α3lnsize it-1+α4debt it-1+α5listage it-1+α6money it-1

+α7newinv it-1+α8growth it-1+α9osr it-1+∑year+εit(1)模型(1)各变量的含义如下:newinv为公司新增投资;ret为股票年回报率;roa为总资产收益率;lnsize 为公司年末总资产的对数值;debt为公司资产负债率;listage为公司上市时间;money为公司现金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growth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osr为公司股改虚拟变量,发生股改及股改后为1,否则为0;year为年度虚拟变量。从模型(1)估算出正的残差(ε)作为过度投资(overinv)衡量指标,对管理层股权激励(incen)、其他公司治理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回归,考察公司在股改前后不同制度安排下管理层股权激励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最后把样本分成国有和非国有两个样本,进一步考察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在不同制度安排下对过度投资的影响。具体回归方程见模型(2):

overinv it=β0+β1incen it+β2first it+β3dual it+β4indept it+β5fcf it+β6mexp it+β7occupy it

+∑year+ηit(2)模型(2)各变量的含义如下:overinv为公司过度投资;incen为管理层股权激励;first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dual为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indept为独立董事占比;fcf为自由现金流;occupy为大股东占款;year为年度虚拟变量。模型(1)和(2)选取的具体变量描述和计算见表1。值得指出的是,模型(2)中管理层股权激励采用Core和Guay(2002),Bergstresser和Philippon(2006)的方法,用股权薪酬占总薪酬的比重来度量股权激励:

incen it=

0.01*price

it

*(sh are

it

+option

it

it

)

0.01*price

it

*(sh are

it

+option

it

it

)+compensation

it

(3)

其中,price it为t年末i公司股票的收盘价,share it和option it分别为i公司管理层t年末持有的股票和期权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数量,Δit为期权价值对股票价格的偏导数,compensation it为管理层当年的现金薪酬。

考虑到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者能力及风险偏好等具有不随时间变化、不可观测的特征,而且这些遗漏变量与解释变量存在相关性,会影响到过度投资回归方程估计的准确性,如果采用混同数据OLS回归方法,得到的估计值则不具有一致性。因此,模型(2)采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控制时间因素,并且对随机误差项的方差进行异方差稳健性调整,以解决因不随时间变化的遗漏变量而造成的内生性问题,得到的估计是一致的。

表1变量定义

变量类别总投资

维持性投资

新增投资支出预期新投资

过度投资

经营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

公司治理

产权性质

公司特征

大股东占款

公司上市时间公司股改

年度控制变量

变量名称

tinv

minv

newinv

expinv

overinv

cfo

fcf

first

incen

dual

indept

ownership

lnsize

growth

debt

roa

ret

money

occupy

listage

osr

year

变量定义

投资活动净现金流相反数/总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总资产

总投资-维持性投资

模型(1)的估计值

模型(1)中正的残差值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总资产

经营现金流量-维持性投资-预期新投资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管理层股权薪酬占总薪酬的比重

董事长兼总经理为1,否则为0

独立董事占比

国有控股为1,非国有控股为0

公司年末总资产的对数值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

总资产收益率

股票年回报率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除以年末总资产

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率

公司公告上市年度到相应年度的差值

公司股改为1,否则为0

控制年度固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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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2可知,股改后公司新增投资较股改前有所降低。其中,国有公司、非国有公司的新增投资由股改前的0.035、0.029降低到股改后的0.028、0.025。

股改后管理层股权薪酬占比上升,其中,国有公司、非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薪酬分别由股改前的0.006、0.019上升到股改后的0.014、0.12,非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薪酬增幅高于国有公司,说明非国有公司管理层薪酬市场化程度更大。

股改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股改前下降,其中,国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幅度最大,由股改前的0.454下降到股改后的0.383,非国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不大,股改前为0.343,股改后为0.316,仅下降了0.027。

国有和非国有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占比及独立董事占比在股改前后变化不大。

国有和非国有公司股改后自由现金流较股改前有所增加,大股东占款及管理费用率较股改前有所降低。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二)预期新投资和过度投资

本文首先对资本投资模型的设定形式进行判断,因为样本观测值是面板数据,公司个体效应可能存在差异,不但影响解释变量,还可能影响被解释变量。表3回归(1)、(2)分别为混合OLS、FE(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从表3回归结果可看出,F检验值为2,在1%水平下显著,拒绝原假设,应该采用FE(固定效应)模型。为了进一步判断面板数据模型选择FE(固定效应)还是RE(随机效应),对面板数据模型做Hausman 检验,得到的卡方值为2496.67,在1%水平下显著,拒绝原假设,应采用FE(固定效应)模型。综合F检验、Hausman检验结果,资本投资回归模型应采用FE(固定效应)模型。

回归(2)看出,公司股票回报率对公司投资有显著正的影响,说明股票回报率越高,公司发展潜力越大,公司投资越高。公司总资产收益率与公司投资正相关,但不显著。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公司投资越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公司投资显著负相关,说明债务对公司投资起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公司上市时间与公司投资负相关,不显著。公司持有的现金和上一期的投资对本期的投资活动影响显著为正。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与公司投资正相关,但不显著。公司股改对投资没有显著影响。从回归(2)中各变量系数的

估计值可以计算出预期新投资,然后用新增投资支出减去预期新投资,得到回归方程的残差,取正的残差项代表公司过度投资,代入模型(2)中,下一步考察管理层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之间的关系。

表3资本投资模型的回归结果

变量

ret t-1

roa t-1

lnsize t-1

debt t-1

listage t-1 money t-1 newinv t-1 growth t-1

osr t-1

截距

year

adj.R2

F值

N

F检验值Hausman检验值混合OLS

(1)

0.0064***

(4.38)

0.0245*

(1.76)

0.0081***

(9.08)

0.0009

(0.35)

-0.0024***

(-7.82)

0.0975***

(8.38)

0.2873***

(16.91)

1.07*10-6

(0.16)

0.0056

(1.26)

-0.1487***

(-7.85)

yes

0.168

68.0487***

6915

FE

(2)

0.0040**

(2.20)

0.0091

(1.14)

-0.0088**

(-2.22)

-0.0122**

(-2.36)

-0.0012

(-1.22)

0.2873***

(15.05)

0.0589***

(3.10)

5.76*10-6

(1.52)

-0.0024

(-0.53)

0.1889**

(2.30)

yes

0.099

25.9754***

6915

2.00***

2496.67***

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双尾t检验值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其中F值为多元回归总体显著性检验,而F检验值则为选择FE模型或混合OLS模型的检验。Hausman检验值为面板数据选择FE模型和RE模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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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表4列出了主要变量的Pearson 相关系数。从表4可知,解释变量incen 、first 、indept 、mexp 均与被解释变量overinv 呈弱的负相关关系,需要通过回归结果进一步判断其间的相互关系。dual 、occupy 与overinv 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有助于降低过度投资,而大股东占款越高,过度投资越低。fcf 与overinv 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公司现金流越高,过度投资越严重。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在0.4以下,说明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表4主要变量之间的Pearson

相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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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层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的回归结果

变量incen

first

dual

indept

fcf

mexp

occupy

截距

year rss adj.R2 F

N 全样本

(1)

-0.0288

(-0.90)

-0.0319

(-1.28)

-0.0034

(-0.49)

0.0021

(0.06)

0.0471*

(1.80)

0.0394*

(1.71)

-0.1939***

(-4.19)

0.0848***

(4.85)

yes

3.9835

0.021

2.5566***

2216

股改前

(2)

0.3397*

(1.88)

0.0575

(0.88)

-0.0076

(-0.63)

-0.0298

(-0.30)

0.0859

(1.45)

-0.0155

(-0.96)

-0.2556**

(-2.16)

0.0562

(1.28)

yes

0.7396

0.035

1.9472**

814

股改后

(3)

-0.0104

(-0.33)

-0.0288

(-0.54)

-0.0178*

(-1.67)

-0.0359

(-0.79)

0.0245

(0.77)

0.1103

(1.31)

-0.1388

(-1.63)

0.0899***

(3.49)

yes

1.9254

0.021

1.9833**

1402

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双尾t检验值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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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四)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层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

2005年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可能对公司的其他特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治理效应回归方程可能产生结构性变化(structure change)。本文首先对回归方程做结构稳定性检验,考察股改前后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过度投资的回归参数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因为中国上市公司2005年开始股改,所以将2003—2009年的数据划分为2003—2005年(剔除2005年已股改的公司)、2006—2009年两个区间(剔除2006年后未股改的公司),然后分别对2003—2009、2003—2005、2006—2009年的面板数据做固定效应回归分析,分别得到三个残差平方和(见表5),代入Chow test公式得到:F=83.34>F(13,2190,0.05)=1.72

F值远远超过临界值,即拒绝参数是稳定的假设,说明股权分置改革导致回归方程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由此可见,如果在一个回归方程中进行计量检验,将导致参数估计有偏或不一致。因此,本文将数据划分为股改前(2003—2005年)与股改后(2006—2009年)两个样本期。

从表5回归(2)可看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呈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资本市场弱有效性制约了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管理层的能力和努力无法从股权薪酬得到回报,使得管理层通过追求投资的私人收益来弥补薪酬不足。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及独立董事占比等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过度投资均没有显著影响,说明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激励机制失效,没有发挥治理作用。

从表5回归(3)可看出,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呈负相关,说明股权分置改革后,资本市场有效性增强,管理层股权激励发挥了作用,公司过度投资行为有所减弱。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系数显著为负,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行为,说明在股改后,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发挥了积极的治理作用,抑制了公司非效率投资。上述回归结果支持了假设1。

(五)股权分置改革、产权性质、管理层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

表6主要考察了国有和非国有管理层股权激励在股改前后不同制度安排下对公司过度投资的影响。从表6回归(1)和(2)可以看出,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系数为2.1749,在10%水平下显著,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显著正相关;而在股票全流通制度安排下,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系数为-0.0816,在5%水平下显著,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过度投资显著负相关。说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显著改善了国有公司管理层激励效应,降低了过度投资。国有公司大股东和董事会机制在股改前后对公司过度投资没有显著影响,说明国有公司存在内部人控制,监督机制失效。管理费用率越高,公司过度投资越严重。股改后,大股东占款降低使公司资金增多,加剧了过度投资。

表6股权分置改革、产权性质、管理层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的回归结果

变量incen

first

dual

indept

fcf

mexp

occupy

截距

year adj.R2 F

N 国有

股改前

(1)

2.1749*

(1.66)

0.0465

(0.51)

-0.0055

(-0.38)

0.0055

(0.05)

0.0948

(1.37)

0.0113

(0.49)

-0.1364

(-1.11)

0.0312

(0.51)

yes

0.025

1.0460

594

国有

股改后

(2)

-0.0816**

(-2.33)

-0.0384

(-0.41)

-0.0068

(-0.46)

-0.0046

(-0.09)

-0.0166

(-0.41)

0.2213*

(1.95)

-0.3064**

(-2.40)

0.0800**

(2.03)

yes

0.020

2.4524***

976

非国有

股改前

(3)

0.1404

(1.13)

0.2018***

(2.78)

-0.0448***

(-3.55)

-0.2406*

(-1.73)

0.0422

(0.37)

0.0103

(0.10)

-0.5972*

(-1.70)

0.1082***

(2.89)

yes

0.104

5.4265***

220

非国有

股改后

(4)

-0.0109

(-0.25)

-0.0158

(-0.29)

-0.0349**

(-2.20)

-0.1637**

(-2.15)

0.1117**

(2.29)

0.0375

(0.37)

0.0171

(0.14)

0.1333***

(3.69)

yes

0.061

2.5924***

426

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双尾t检验值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

Does Managerial Stock Holding Alleviate Corporate Overinvestment

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否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从回归(3)和(4)可看出,无论在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下还是在股票全流通制度安排下,非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过度投资均没有显著影响。股改前第一大股东的系数为0.2018,在1%水平下显著,而股改后,第一大股东对过度投资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非国有公司产权清晰,私人股东有效监督,使得管理层自利行为造成的代理问题得到解决。大股东是造成公司过度投资的主要因素,因为股权分置制度安排使得大股东无法在二级市场转让股权,大股东采取过度投资方式从上市公司中攫取利益;股权分置改革使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减少了公司过度投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和独立董事在股改前后发挥了积极作用,降低了公司过度投资。

对比国有与非国有管理层股权激励在股改前后的治理效应,二者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国有公司产权不清,监督机制不到位,内部人控制,国有公司管理层代理问题明显高于非国有公司,对国有公司管理层实行股权激励有助于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是股权激励实施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资本市场有效性是其实施的重要前提。以上的回归分析结果支持了假设2。

(六)稳健性分析

本文通过以下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1)借鉴Richardson(2006)和辛清泉等(2007)的稳健性检验方法,将投资回归方程计算得到的残差按大小排序,分成三组,选取最大的残差组作为公司过度投资组,然后代入过度投资回归方程中,与股权激励及其他公司治理变量进行回归分析;(2)根据Bergstresser和Philip-pon(2006)计算股权激励的方法,把股票期权的Δ近似为1,代入股权薪酬计算公式,将计算出的股权激励和其他公司治理变量对公司过度投资进行回归,检验股改前后股权激励对公司过度投资的影响。上述检验结果与前文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因此,本文认为结论是稳健的。

五、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的背景,分别考察股权分置制度安排和股份全流通制度安排下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股权分置制度安排扭曲了资本市场定价机制,抑制了价格发现功能,降低了市场有效性,从而制约了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管理层激励契约失效导致公司过度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股价发挥了对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因此改善了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有效性,降低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抑制了公司过度投资。说明股权激励治理效应内生于股权制度安排中,而良好的制度安排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基础。

通过对比分析股改前后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治理效应,发现股改后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显著降低过度投资,对非国有公司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在国有公司监督机制失效的前提下,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有公司管理层因自利行为而引发的过度投资;而非国有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监督机制有效,管理层代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存在通过过度投资谋取私利的行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因国有公司内部人控制而产生的代理问题,不能仅依靠股权激励机制,还须进一步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降低国有股比重,提高股权制衡度,建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Does Managerial Stock Holding Alleviate Corporate Overinvestment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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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Based on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 background of ownership-split,the paper studies the effectiveness of managerial stock incentives and its mechanism.It is found that the structural change took place in2005with the Chow test in the regress equation in the period of2003-2009.The ownership-split reform improves the effectiveness of managerial stock incentives and reduces overinvestment.Furthermore,it has significant impact on managerial stock incentives effect and mitigates agency prob-lem in state-owned firms,but has nothing in non-state-owned firms.It is of vital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solve overinvestment in state-owned firms.

Key Words:Ownership-split Reform;Stock Incentives;Overinvestment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录 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3) 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4) 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6) 管理公司架构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8) 天津市滨海新区 (8) 北京海淀区 (11) 河北石家庄 (12) 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16) 公司设立流程 (17) 基本架构 (20) 基金宗旨 (20) 基金业务定位 (20) 基金运作流程 (21)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22) 10.附件 (27) 公司的联系方式: (28)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

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要点 本文本为规范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办法,适用于包括子公司在内的全体从业人员。文本包含证券投资账户的开立与申报、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规范、证券投资限制等内容。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避免利益冲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以及《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与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直系亲属进行证券投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相关释义: 1. “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期货、权证、境外市场证券以及依据《证券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 “基金投资”是指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本公司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行为; 3. “股票投资”是指买入、卖出股票的行为,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分红送配、二级市场交易,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过户获得股票的行为; 4. “从业人员”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5. 特定人员“特定人员”是指业务中有机会接触到非公开投资交易信息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及助理; (2)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人员; (3)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员工; (5)风控管理部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6)基金会计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7)金融工程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8)投资交易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9)其他涉及公司投资研究信息的人员。

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doc 8页)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经200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股权投资行为,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实现公司资本运作战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以一定资产作价出资,以换取拥有被投资法人实体相应出资人权益的长期投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新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方式。 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以及无形资产(经资产评估后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对现有股权的处置,包括因公司解散而收回股权、股权出售、股权置换、内部整合重组、减资等行为,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因其他股东方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股权投资重大事项,视同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股权投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本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公司股权投资的基本原则:

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全文)

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手册

江苏××××公司核心人员薪酬股权激励 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薪酬股权激励基本原则1 第三章年薪1 第四章实股3 第五章期股4 第六章业绩股票5 第七章附则7 附录一:××公司薪酬等级序列表8 附录二:股权认购协议9 附录三: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11 附录四: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股票)13 核心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核心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和业绩的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核心人员(包括技术骨干、业务骨干、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其他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管理方法可以参照本手册编制。 第二章薪酬股权激励基本原则 第三条核心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一个出发点: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出发点。 (二)两个公平:内部公平,薪酬要体现职位价值;外部公平,薪酬要体现市场价值。 (三)三项匹配:薪酬水平与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相匹配;薪酬结构与职位特征相匹配;风险收入与考核结果相匹配。 第四条核心人员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核心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成败影响重大,长期激励以核心人员为;(二)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相联系; (三)个人的收益必须和公司价值的增长相联系,并和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四)体现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个人在获得股权激励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风险。 第三章年薪 第五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实施年薪制。第六条基准年薪是职员付出正常努力并正好实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时所获得的年度薪酬总额。 第七条基准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基准绩效年薪: (一)基本年薪:固定收入 (二)基准绩效年薪:风险收入,正好实现绩效考核目标时获得的薪酬 第八条实际年薪是指核心人员实际获得的年薪收入,包括: (一)实际年薪=基本年薪+实际绩效年薪 (二)实际绩效年薪=基准绩效年薪×绩效考核系数 第九条基本年薪实行按月支付制度,计算公式为“月度基本工资=基本年薪/12”。 第十条部门经理(含研发项目经理)的绩效年薪每半年支付一次,计算公式为“半年绩效年薪=基准绩效年薪/2×半年绩效考核系数”。其中“半年绩效考核系数=本年绩效考核得分/ 所有部门经理平均绩效考核得分”。 第十一条总经理的绩效年薪每年支付一次,计算公式为“绩效年薪=基准绩效年薪×绩效考核系数”。 第十二条薪酬结构是指固定薪酬(基本年薪)和风险薪酬(基准绩效年薪)在基准年薪中所占的比例。 第十三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如下: (一)总经理:基本年薪占基准年薪的40%;基准绩效年薪占基准年薪的60%。(二)销售部经理:基本年薪占基准年薪的40%;基准绩效年薪占基准年薪的60% (三)综合行政部经理:基本年薪占基准年薪的40%;基准绩效年薪占基准年薪的60%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制度

.金越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薪酬福利制度 (讨论版)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个人能力与业绩贡献,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及员工福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2、定义: 本薪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励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此管理办法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管理相关的规定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符合本管理办法。 4、薪酬管理原则: 薪酬管理必须体现按能力及业绩贡献、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

薪酬分配应兼顾外部公平性和内部公平性。 在薪酬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 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有利于公司吸引、保留经营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5、薪资组成结构: 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股权多少进行分红。 管理高层: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均按照年薪制进行支付,支付方法如下: 基本年薪(月)按年薪的 %按月支付(结合岗位工资进行核定)。 绩效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奖励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年薪制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内部的工资、奖金等其它工资性收入。 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1月以前一次性核发。 正式普通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奖励奖金+司龄津贴+其它。 试用期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奖金+其他。 6、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岗位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 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

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2、投后管理经理应拜访项目公司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项目公司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第八条突发或重大事项变异处理 如项目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投后经理应立即向投资总监报告,提出妥善处理对策,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公司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部门划分与职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部门划分与职责 投资经理部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投资经理部直接上级总经理 部门岗位投资经理部门人数 部门概要: 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所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寻找,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模式设计,相关文件准备等工作,全程负责项目谈判、项目融资、项目管理、项目退出等工作。 部门职责: 1. 投资经理部由投资经理组成,负责投资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 2. 投资经理对研究发展部的投资建议形成项目方向初选,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 3. 项目组合方案经投资委员会批准立项后,投资经理负责制定具体考察计划; 4. 投资经理负责领导项目组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运用相应模型进行回报分析、风险分析,负责设计投资方式、退出方式、合同条款等工作; 5. 投资经理须对项目高度负责,负责项目的分析、接洽、考察、尽职调查、谈判、协议签订、项目管理、退出核算等工作以及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协调工作;

6. 投资经理在投资项目后有可能代表基金直接进入项目公司进行业务推进,待项目业务进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回到基金管理公司; 7. 对项目经理的激励与其投资的项目投资回报率直接联系。 融资部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融资部直接上级投资经理部 部门岗位金融投资顾问、路演讲 师 部门人数 部门概要: 在投资经理部领导下完成项目融资材料准备,融资文件起草,融资计划拟定,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融资路演、协议签订、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部门职责: 1.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融资政策及各种优惠条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制定相应融资方案; 2.负责参与公司融资项目的调研论证,制定公司年度、月度融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同行业接洽,建立广泛的融资渠道并负责维护融资渠道的通畅; 4.负责准备路演相关材料并组织实施路演工作,负责跟进潜在投资人,完成相关协议的签订;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一、股权激励的载体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 司总经理潘爱霞女士担任,全部激励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 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激励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 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1、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 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请见附件一)。 2、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3、激励 对象应当每年确定一次,每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不超过八(8)名,所我 们让医疗数字化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激励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 得超过五十(50)名。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从公司离 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 失股权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 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如欲 放弃未行权的激励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 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 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激励股份的来源及数量1、激励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 向增发。2、激励股份数量:总计为4447753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 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10%)。3、激励股份价格:人民币2元/股。4、激励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三年 内不得出售。5、用于激励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七、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部门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 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实 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3、本计划于20xx年3月制定。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 (一)《办法》第六条第(四)、(五)项对开业所需人员、营业场所和设施作出了规定。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可先提交拟任董事长、拟任总经理和拟任督察长的任职申请材料以及拟任董事的申报材料,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之前到位;拟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销售、登记、核算、估值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等业务的,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应当提交对基金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的报告以及签订的委托办理业务的协议。有关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准备情况在中国证监会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和第八条第(二)项中有关“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均按提交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或者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申请时该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此数执行。 (三)《办法》第八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按最近个会计年度盈亏相抵为净盈利执行。对于“资产质量良好”,证券

经营机构按最近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最近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类以上,具有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执行;信托资产管理机构按最近年中国银监会综合评级结果在级以上执行。 证券投资咨询、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四)基金管理公司有关联关系的非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持股以下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五)《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金融资产管理经验”主要是指公募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管理经验,包括资产规模、主要品种、业绩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六)《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变更持股不足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是指该股东持有的股权或者股份转让给基金管理公司其他股东将导致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发生变更或者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情形;第(四)项“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是指规定下列事项的条款:()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中国证监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办法》实

5-17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创业股权投资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规避风险,保证业务的庄重、康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股权投资以控股集团电冶公司的相关制度为依据。 第二章业务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原则,股权投资业务要符合法律法规、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风险可控原则,股权投资业务要对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充分揭示,风险防范措施详尽可行,保证业务风险可控; 第三章业务程序 第六条业务立项, 业务部门根据股权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了解掌握的情况制作《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申请业务立项。综合管理部接到《项目建议书》后及时转给法律事务助理,法律事务助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及时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审查结果及时转给业务部门。 第七条尽职调查 经批准立项的业务,业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不限于): 1、股权投资现状分析,通过经济形势、政策导向、经济数据和事例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预期宏观经济发展、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产业政策)、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等对股权投资的影响及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 3、对合作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主体资格、信用情况、经济实力、团队实力、证券二级市场投资经历、过往经营业绩等情况。 第八条业务部门制作信托文件 1、项目审批表 2、信托计划说明书(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3、信托合同 4、风险申明书 5、信托计划保管协议 6、投资顾问协议 7、信托计划经纪业务协议(如果有) 8、尽职调查报告 9、信托计划向银监会报备材料等(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10、尽职调查报告除陈述上述尽职调查的内容外还要重点陈述以下内容: (1)创业股权投资对投资对象的基本要求。 (2)创业股权投资操作应掌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创业股权投资的收益测算和依据; (4)创业股权投资风险的详尽防范措施; 第九条业务审查和审批 业务部门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的信托业务文件,报综合管理部申请业务审查。综合管理部接到信托业务文件后及时转给法律合规部和法律事务助

关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

关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抓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行业不断壮大,其在促进国家资本形成、稳定金融市场、推动产业成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器,在推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过程中,基金拥有其他类型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独特功能。未来,伴随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一、市场可行性 1)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增长,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财富管理,而这也为基金管理公司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对巨大的市场前景,中国基金行业应该也需要新参与者有序进入,新的进入者,虽然在资源禀赋、竞争条件等方面不具优势,但具有老公司不具备的发展和创新动力,为中国基金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形成充分竞争、优胜劣汰的行业发展机制,催生良好的治理结构、多样化的经营方式、产品和服务,从而形成健康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2)国民财富的积累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原动力,国民财富的迅速增长为基金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 年底,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636,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目前,我国基金业正处于初期高速发展阶段,开放式基金规模2004年到2013年年末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08%,但我国人均持有共同基金占人均GDP的比例仍远低于美国、德国、日本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长期来看,日益旺盛的客户需求和巨大的市场机会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专业理财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国基金业仍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注册类型的有关规定》(国统字〔2011〕86号,以下简称“《划分规定》”)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第七条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有限公司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二零一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目的及原则 3 第二章激励股份来源、数量和行权价格 3 第三章激励对象 4 第四章激励方式 5 第五章股权奖励基金的核算和提取 6 第六章持股方式7 第七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的日常管理10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的股权激励管理11 第九章退出及约束条件11 第十章其他13

【】有限公司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章目的及原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循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以及在不同发展阶段制订的各发展目标并实现公司上市。 第三条公司通过本计划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一)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公司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二)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三)鼓励并奖励业务开拓,增强公司竞争力; (四)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第二章激励股份数量、来源和行权价格 第四条本计划项下的股权激励因公司发展阶段不同,分为两个阶段分期实施。其中,在公司初创期用于实施本计划的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的3%(“初创期激励股份”)。公司在成长期用于实施本计划的股份总数(“成长期激励股份”)与初创期激励股份总数的合计不得超过实施股权激励时公司股本总额的8%。即本计划项下可作为股权激励的的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8%(“激励股份数量”)。 第五条公司初创期阶段的股权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公司控股股

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管理公司 中国北京 北京XXXX投资管理公司 B一行政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工作行为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管理工作水平, 实现公司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工作成果的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工作行为,仅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总结工作成果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过程规范化,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将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流程和方法整理和提升为带有指导性的工作程序,充实到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供各部门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第四条工作成果规范化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将取得工作成果的方法和流程,加以提炼和总结,形成带有指导性的文件,供各部门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第二章关于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认真、全面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部门分工、岗位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当部门或员工不能按照部门分工或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时,不能寻找任何借口或理由来搪塞或推卸责任,而应首先检讨自己的不足,尽快改进工作。如有需要,及时取得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等待观望,拖延搪塞,无所作为。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是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天职。 第八条在工作过程中,公司要求和提倡员工积极主动地关注公司或部门的业务发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体会向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注意发现问题,积极研究问题,善于提出建议是员工关爱公司的表现,也是其综合素质的体现。 第九条公司提倡研究型工作方式,对于工作的问题要”共同研讨、相互请教” 第十条员工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自我表现学习和培训,及时补充知识和能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投资团队跟投管理办法

2013年投资团队跟投管理办法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增强基金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同时增强投资团队的稳定性,特制定此办法。 一、要求投资团队跟投的基金类别:拟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 VC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证券型基金比照执行。 二、团队跟投人员 指直接主导项目尽职调查,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起着重大影响的人员,主要指项目投资经理和投资助理及主管投资业务的分管领导 三、跟投方式 1、项目投资经理及投资助理必须跟投其保荐的项目; 2、投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必须跟投基金; 四、跟投人员的投资约束 1、跟投人员的投资不得提前赎回; 2、基金跟投人员的收益分配按跟投协议约定的执行。 3、试用期员工可以不跟投。 五、跟投比例和金额 1、团队总体跟投比例及金额与基金材料所要求的一致。 2、强制跟投人员每次跟投的最低金额标准如下: 2.1跟投基金的人员对每只基金的跟投标准: 公司主管投资副总裁及以上员工不得低于5万元 基金规模低于1亿时,跟投金额最低标准按五折计算。

2.2跟投项目的跟投标准: 项目组对每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投资额的0.18%,对项目融资类基金,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原则按五折计算,金额超过5亿元的,单独处理。 如项目组人员中包括试用期员工,总的跟投金额可按六折计算。 六、团队跟投按公司《久银公司项目跟投借款管理办法》之规定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七、员工因跟投基金需要向公司借款的,按《久银公司项目跟投借款 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八、符合强制跟投的人员不履行跟投责任时,对应的投资项目奖金为 零。 十一、长期不跟投的强制跟投人员的处理 属于强制跟投的人员连续两次不履行跟投义务的,公司可以根据投资部门人员配置情况将其降职、降薪、免职或辞退。 十二、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XX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XX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XX投资有限公司简介提要:雅翠花园位于樟木头镇南城区火车站对面,毗领莞深公路,背靠交椅山,清新的自然环境和日趋完善 XX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雅翠花园位于樟木头镇南城区火车站对面,毗领莞深公路,背靠交椅山,清新的自然环境和日趋完善的交通配套系统形成其得天独厚的居住优势,雅翠花园占地11余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60%之多,花园共分五期开发,规划住房约1600多户。 完善的生活设施和优秀的人文景观构成了一个大型成熟的生活社区。 经营宗旨:”客户至上,信誉第一,热情服务,真诚合作” 经营目标:”做优质工程,创良好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 服务宗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业主满意 服务目标:共创整洁、舒适、安全、优雅的生活社区 服务精神:永远高度重视客户要求,把客户当亲人,感谢每一位客人 XX投资有限公司-雅翠花园现设以下部门: 总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花园管理处、售楼处及会所的财务收支及相关日常等工作; 工程部:负责总体规划及在建楼盘与保养期的土建、水电、装修等工作; 行政部:负责人事、行政管理、ISo体系建立、制度制定与推行; 物业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花园物业的管理(楼宇、设施保养及维修等)工作; 保安部:负责花园治安、保卫、消防、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维修组:负责花园公共及业主单位的维修工作等; 清洁组:负责花园公共区域与楼宇的清洁以及各项有偿清洁等工作; 绿化组:负责花园内外的绿化建设,以及有偿家居园艺等工作; 售楼部 售楼员:负责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及楼宇租赁工作; 派单组:负责房地产开发楼盘广告宣传、派发传单; 策划组:负责楼盘销售方案制定与推行,楼盘形象的推广; 会 所 包括中西餐、厨房、酒吧、康体、客房及卡拉ok等部门;

{团队建设}如何使用股权激励模式管理团队

(团队建设)如何使用股权激励模式管理团队

如何使用股权激励模式管理团队 伴随着人力资源于公司运行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以及人们对“人力资本”认识的不断深化,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也越来越受到追捧,股权激励的方法也于公司具体的应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 本文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浅谈如何正确使用股权激励模式。 壹、为什么要进行股权激励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地体当下对人力资本的拥有水平和对人力资本潜于价值的开发能力上。从理论上见,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自有性”、使用过程的“自控性”和“质和量的不可测量性”等特征使得传统的、简单的劳动契约无法保证知识型员工尽最大努力自觉工作,于管理手段上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股权激励的方式恰恰能够弥补传统管理方法和激励手段的不足。于管理理念上,它通过员工对股权的拥有使公司和员工的关系由原来简单的雇佣和交换关系变为平等的合作关系;于激励和约束的方法上,它通过建立所有者和员工之间于所有权、管理权、运营收益、公司价值以及事业成就等方面的分享机制,形成所有者、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于管理效果上,它变以外部激励为主为以员工自身的内于激励为主,变以制度性的环境约束为主为以自律性的自我约束为主。结果必然是有利于充分调整知识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人力资本潜于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无限的空间。 二、股权激励模式

股权激励于西方发达国家应用很普遍,其中美国的股权激励工具最丰富,制度环境也最完善。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用也比较成熟的股权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壹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壹揽子”报酬中的壹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壹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于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且 要求具有壹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于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2、股份期权模式 股份期权模式实际上就是壹种股票期权改造模式。这种模式规定: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群体形式获得公司5%-20%股权,其中董事长和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群体持股数的10%之上。运营者欲持股就必须先出资,壹般不得少于10万元,而运营者所持股份额是以其出资金额的1-4倍确定。三年任期届满,完成协议指标,再过俩年,可按届满时的每股净资产变现。 股份期权模式的壹大特点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谓“3+2”,即企业运营者于三年任期届满后,若不再续聘,须对其运营方式对企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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