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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住宅物业;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第3部分:高校物业;

——第4部分:医院物业;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第6部分:商场物业;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

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DBJ14-070-2010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业服务企业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3.2

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3.3

物业使用人

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3.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5

急修

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4.2 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4.3 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物业服务方案;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4.4 财务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4.5 档案

4.5.1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及时的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4.5.2 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

——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档案;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其它资料。

4.5.3 日常档案

主要包括:

——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

——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档案;

——应急事件处理档案;

——处理投诉档案;

——其它资料。

4.6 消防管理

4.6.1 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6.2 消防安全职责

应符合以下要求: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

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

——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业主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为内

容的消防演练;应利用消防宣传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

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防火巡查

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

——其他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4.6.3 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与建设单位交接时,确保消防技术资料齐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消防宣传设施、

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配备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

状态;在消防车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显标志;

——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查,及时

消除火灾隐患;巡查、检查应做记录,由检查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归档备查;应对住宅小区中

的商业服务区域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每日巡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

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和维保,并做好记录;

——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器材完好有效,如有故障、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灭火器应定期维修;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当事人拒不纠正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5 服务质量分级

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

级五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6 一星级

6.1 综合管理服务

6.1.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6.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6.1.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6.1.4 报修服务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6.1.5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6.1.6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0% 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70%,处理率达80%以上。

6.2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服务

6.2.1 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6.2.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6.2.3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

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应

及时劝阻或制止。

6.2.4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6.2.5 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按照双方约定及相

关要求安排专项维修。

6.2.6 发现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

安排专项维修。

6.2.7 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时应及时进行清理、清掏。

6.2.8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6.2.9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6.2.10 在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检修保养工作。

6.2.11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

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6.2.12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6.3 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3.1 人员要求

6.3.1.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6.3.1.2 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6.3.2 门岗

6.3.2.1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6.3.2.2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6.3.2.3 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6.3.2.4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6.3.2.5 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的出入进行登记并加强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6.3.2.6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6.3.3 巡逻

6.3.3.1 每6小时在小区内巡逻1次。

6.3.3.2 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6.3.4 车辆管理

6.3.4.1 小区内应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6.3.4.2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

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6.3.4.3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6.3.4.4 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6.3.4.5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6.3.4.6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6.3.5 紧急事故防范

6.3.5.1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

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6.3.5.2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6.3.5.3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6.4 保洁服务

6.4.1 楼内保洁

6.4.1.1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2次,地面每2周湿拖1次。

6.4.1.2 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1次。

6.4.1.3 共用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

6.4.1.4 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周清洁2次,无积尘。

6.4.2 外围保洁

6.4.2.1 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6.4.2.2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1次。

6.4.2.3 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清扫1次。

6.4.2.4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6.4.2.5 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6.4.2.6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6.4.3 垃圾收集与处理

6.4.3.1 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6.4.3.2 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6.5 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无大面积病虫害。

7 二星级

7.1 综合管理服务

7.1.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7.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7.1.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

话。

7.1.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

除外)。

7.1.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7.1.6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1.7 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7.1.8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7.2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7.2.1 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7.2.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7.2.3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7.2.4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7.2.5 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1次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

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7.2.6 每季对楼内公共部位门窗进行1次巡视,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7.2.7 每季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1次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

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7.2.8 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地面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7.3 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7.3.1 对存在危险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7.3.2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5%,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7.3.3 在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检修保养工作。

7.3.4 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对电梯定期进行保养,每年

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

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7.3.5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7.4 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7.4.1 人员要求

7.4.1.1 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

秩序。

7.4.1.2 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7.4.2 门岗

7.4.2.1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7.4.2.2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7.4.2.3 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7.4.2.4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7.4.2.5 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

进入。

7.4.2.6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7.4.3 巡逻

7.4.3.1 制定巡查方案,每6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7.4.3.2 每天不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道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7.4.3.3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7.4.4 车辆管理

7.4.4.1 小区内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地面有停车点。

7.4.4.2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

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7.4.4.3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7.4.4.4 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7.4.4.5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7.4.4.6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7.4.5 紧急事故防范

7.4.5.1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

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7.4.5.2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7.4.5.3 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7.5 保洁服务

7.5.1 楼内保洁

7.5.1.1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3次,地面每2周湿拖1次。

7.5.1.2 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2次;

7.5.1.3 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7.5.1.4 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2天清洁1次,无积尘。

7.5.2 外围保洁

7.5.2.1 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7.5.2.2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2次。

7.5.2.3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2次。

7.5.2.4 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清扫2次。

7.5.2.5 门卫、岗亭每周清扫2次。

7.5.2.6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季清扫1次。

7.5.2.7 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7.5.2.8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7.5.3 垃圾收集与处理

7.5.3.1 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7.5.3.2 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7.5.3.3 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7.5.4 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卫生消杀。

7.6 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70%;

——适时进行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8 三星级

8.1 综合管理服务

8.1.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8.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8.1.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8.1.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

除外)。

8.1.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8.1.6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1.7 能提供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8.1.8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8.1.9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 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90%以上。

8.2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8.2.1 房屋管理

8.2.1.1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

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8.2.1.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8.2.1.3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

标志明显。

8.2.1.4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8.2.1.5 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8.2.1.6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8.2.1.7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8.2.2 巡查与维修养护

8.2.2.1 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8.2.2.2 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

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8.2.3 装饰装修管理

8.2.3.1 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8.2.3.2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

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

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8.2.3.3 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8.2.3.4 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5日内清运。

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3~5日内清运。

8.3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8.3.1 供配电

8.3.1.1 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8.3.1.2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

测。

8.3.1.3 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

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8.3.1.4 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8.3.2 公共照明

8.3.2.1 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

亮灯率9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8.3.2.2 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

基本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85%以上。

8.3.3 电梯

8.3.3.1 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1次,建立记录。

8.3.3.2 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8.3.3.3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

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8.3.3.4 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

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8.3.4 给排水

8.3.4.1 生活供水

8.3.4.1.1 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1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月1次。

8.3.4.1.2 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

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8.3.4.1.3 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

家饮用水标准。

8.3.4.1.4 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

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8.3.4.1.5 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8.3.4.2 雨污水排放

8.3.4.3 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8.3.4.4 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8.3.4.5 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8.3.4.6 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8.3.4.7 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8.3.5 供热设施

8.3.5.1 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

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

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8.3.5.2 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8.3.5.3 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6小时对机房和设备巡视1次,并做好设

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8.3.5.4 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

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8.3.6 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监控系统,做到:

. 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 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 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门禁系统,做到:

. 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 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 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电子巡更,做到:

. 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 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

示功能正常。

——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 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每年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1次;

. 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

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8.3.7 防雷接地系统

8.3.7.1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8.3.7.2 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8.4 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8.4.1 人员要求

8.4.1.1 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8.4.1.2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8.4.1.3 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8.4.2 门岗

8.4.2.1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8.4.2.2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8.4.2.3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

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8.4.2.4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8.4.2.5 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

8.4.2.6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8.4.3 巡逻

8.4.3.1 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3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8.4.3.2 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8.4.3.3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8.4.4 车辆管理

8.4.4.1 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8.4.4.2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

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8.4.4.3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8.4.4.4 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8.4.4.5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8.4.4.6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8.4.5 监控

8.4.5.1 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8.4.5.2 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8.4.5.3 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8.4.6 紧急事故防范

8.4.6.1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8.4.6.2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8.4.6.3 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8.5 保洁服务

8.5.1 楼内保洁

8.5.1.1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

8.5.1.2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1次。

8.5.1.3 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1次。

8.5.1.4 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8.5.1.5 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目视干净。

8.5.2 外围保洁

8.5.2.1 道路每日清扫1次,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和积水;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8.5.2.2 绿化带每2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

8.5.2.3 水景开放期内,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8.5.2.4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设施表面干净,地面无杂物。

8.5.2.5 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8.5.2.6 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8.5.2.7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8.5.2.8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8.5.3 车库、车棚

8.5.3.1 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2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明显杂物、垃圾、积水。

8.5.3.2 天花板、墙面每季清洁1次,无蜘蛛网。

8.5.3.3 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季清洁1次。

8.5.4 垃圾收集与处理

8.5.4.1 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8.5.4.2 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8.5.4.3 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2次。

8.5.5 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半年进行1 次,无明显鼠迹。

8.6 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90%,土地无明显裸露;

——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9 四星级

9.1 硬件设施要求

9.1.1.1 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多于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0.8个/户。

9.1.1.2 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2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9.1.1.3 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9.1.1.4 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9.1.1.5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9.2 综合管理服务

9.2.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9.2.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9.2.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

话。

9.2.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

除外)。

9.2.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

9.2.6 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2年以上住

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9.2.7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2.8 能提供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

发、信息咨询等。

9.2.9 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9.2.10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

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

9.3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9.3.1 房屋管理

9.3.1.1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

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魏鹏9.3.1.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9.3.1.3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

标志明显。

9.3.1.4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9.3.1.5 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

全。

9.3.1.6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9.3.1.7 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9.3.1.8 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9.3.1.9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9.3.2 维修养护

9.3.2.1 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2次顶棚;

——每年检查2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2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2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每年检查2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2次楼板、地面砖;

——每年检查2次通风口;

——每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2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2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2周巡查1次围墙;

——每2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2周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9.3.2.2 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2日内

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9.3.3 装饰装修管理

9.3.3.1 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9.3.3.2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

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

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3.3.3 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9.3.3.4 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

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3日内清运。

9.4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9.4.1 供配电

9.4.1.1 总配电室专人值守,每4小时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

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它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查1次。

9.4.1.2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

测。

9.4.1.3 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

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9.4.1.4 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9.4.2 公共照明

9.4.2.1 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9.4.2.2 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5%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9.4.2.3 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

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90%以上。

9.4.3 电梯

9.4.3.1 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规范、详实;

9.4.3.2 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9.4.3.3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

《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9.4.3.4 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

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9.4.4 给排水

9.4.4.1 生活供水

9.4.4.1.1 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2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2周1次。

9.4.4.1.2 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

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9.4.4.1.3 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

家饮用水标准。

9.4.4.1.4 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

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9.4.4.1.5 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9.4.4.2 雨污水排放

9.4.4.2.1 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9.4.4.2.2 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9.4.4.2.3 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9.4.4.2.4 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9.4.4.2.5 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9.4.5 供热设施

9.4.5.1 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

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

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9.4.5.2 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9.4.5.3 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1次,并做好设备

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魏鹏

9.4.5.4 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

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9.4.6 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监控系统,做到:

. 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 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 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门禁系统,做到:

. 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 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 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电子巡更,做到:

. 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 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

示功能正常。

——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 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

. 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

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9.4.7 防雷接地系统

9.4.7.1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9.4.7.2 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9.4.8 景观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9.4.8.1 每日按时开启;每2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9.4.8.2 重大节日前对景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功能检修,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9.5 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9.5.1 人员要求

9.5.1.1 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9.5.1.2 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9.5.1.3 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9.5.2 门岗

9.5.2.1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9.5.2.2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9.5.2.3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

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9.5.2.4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9.5.2.5 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

进入。

9.5.2.6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9.5.3 巡逻

9.5.3.1 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记录规范、详实。

9.5.3.2 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9.5.3.3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

急预案。

9.5.4 车辆管理

9.5.4.1 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

规范。

9.5.4.2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

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9.5.4.3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9.5.4.4 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9.5.4.5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宜建设立体化停车设施。

9.5.4.6 建有立体停车设备的车库应设专业技术人员值守,并对设备使用人进行专业培训。

9.5.4.7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9.5.4.8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9.5.5 监控

9.5.5.1 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9.5.5.2 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9.5.5.3 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9.5.6 紧急事故防范

9.5.6.1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5.6.2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9.5.6.3 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9.6 保洁服务

9.6.1 楼内保洁

9.6.1.1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2次。地面每周湿拖2次,干净整洁。

9.6.1.2 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3次。洁净、无灰尘、无污物;栏杆每月清洁2次。

9.6.1.3 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

9.6.1.4 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

9.6.1.5 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保持干净、整洁。

9.6.2 外围保洁

9.6.2.1 道路每日清扫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9.6.2.2 绿化带每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

9.6.2.3 水景开放期内,每日清洁1次。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异味。

9.6.2.4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每2周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地面无杂物。

9.6.2.5 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9.6.2.6 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9.6.2.7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9.6.2.8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2次;每周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9.6.3 车库、车棚

9.6.3.1 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9.6.3.2 天花板、墙面每2月清洁1次,无明显污迹、蜘蛛网。

9.6.3.3 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2月清洁1次。

9.6.4 垃圾收集与处理

9.6.4.1 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

9.6.4.2 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9.6.4.3 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9.6.4.4 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

9.6.5 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9.7 绿化服务

9.7.1 绿化养护

有专业人员对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

——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5%,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5%,土地无明显裸露;

——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对树木每年至少修剪1次,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9.7.2 环境布置

9.7.2.1 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

9.7.2.2 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

9.7.2.3 加强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10 五星级

10.1 硬件设施要求

10.1.1 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户。

10.1.2 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3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10.1.3 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10.1.4 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10.1.5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中小区应配套建设有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10.2 综合管理服务

10.2.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10.2.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0.2.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10.2.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修复;一般修理1日

内完成(预约除外)。

10.2.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0.2.6 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有6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3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10.2.7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0.2.8 能提供6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代收邮件、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

放、配备雨具、信息咨询等。

10.2.9 每年开展4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10.2.10 每年的沟通面达到小区住户的10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并定期向业

主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满意率达9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

意事项回访率达95%,处理率达95%以上。

10.3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10.3.1 房屋管理

10.3.1.1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

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10.3.1.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10.3.1.3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

标志明显。

10.3.1.4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10.3.1.5 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

全。

10.3.1.6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0.3.1.7 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10.3.1.8 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10.3.1.9 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10.3.1.10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10.3.2 维修养护

10.3.2.1 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季检查1次顶棚;

——每季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季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季检查1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每季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季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检查1次通风口;

——每半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周巡查1次围墙;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前期介入和物业接管验收是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搞好今后物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设计方案的建议; 2、施工工程的跟进及发现问题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3、参与单项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4、参与整体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5、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及问题的整改、督促; 6、接受业主入住前的相关咨询; 7、供业主入住前的上门服务。 (二)、业主入住管理 1、办理业主入住及接房的相关手续; 2、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二次装修进行管理。 (三)、后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提供常规性服务,是为了维护物业的整洁、环境的美化、业户的生活方便而提供不可少的、经常性的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 (2)、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3)、治安管理; (4)、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 (5)、水电管理; (6)、排污设施管理; (7)、道路维修管理; (8)、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11)、安排社区文化活动,协助政府宣传教育;

(12)、代收代交水电气费; (13)、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2、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指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外的,为满足业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1)、家居设施维修 包括:维修户内供用电设备、家具及门窗维修、厨具及卫生洁具维修、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家电维修、冷气机月保等。 (2)、家居清洁服务 包括:地板打腊、抛光、清洁家私、玻璃、灯饰等。 (3)、家居杀虫服务 包括:白蚁防治、灭蚊、灭鼠、灭蟑等。 (4)、家政服务 包括:提供代客订票、送餐服务、室内装修设计、布艺设计、绿化设计、保险咨询、法律咨询、私人健康护理、私人管家、秘书、保卫、汽车美容等。 (5)、租赁服务 包括:物业出租、转让、市场调查、物业估价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山东省四星级物业服务标准

1 四星级 1.1 硬件设施要求 1.1.1 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多于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 0.8个/户。 1.1.2 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2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1.1.3 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1.1.4 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1.1.5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1.2 综合管理服务 1.2.1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1.2.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2.3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1.2.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1.2.5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 1.2.6 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2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1.2.7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8 能提供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1.2.9 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1.2.10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 1.3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3.1 房屋管理 1.3.1.1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1.3.1.2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1.3.1.3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1.3.1.4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1.3.1.5 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ICS03.080.99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XXXX.1—XXXX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Property services specification part 1: residential property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4年1月15日)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4.1 服务机构 (2) 4.2 服务人员 (2) 4.3 档案 (2) 4.4 消防管理 (3) 4.5 突发事件防范 (3) 4.6 房屋管理 (3) 4.7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4) 4.8 公共区域管理 (5) 4.9 动物管理 (5) 5 物业服务分级 (5) 6 一级物业服务 (5) 6.1 综合管理服务 (5) 6.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 6.3 保洁服务 (7) 6.4 绿化服务 (7) 7 二级物业服务 (8) 7.1 综合管理服务 (8) 7.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8) 7.3 保洁服务 (9) 7.4 绿化服务 (10) 8 三级物业服务 (10) 8.1 综合管理服务 (10) 8.2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0) 8.3 保洁服务 (11) 8.4 绿化服务 (11) 9 监督与投诉 (12) 9.1 信息收集 (12) 9.2 投诉处理 (12) 参考文献 (13)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1、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6、能提供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7、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检修检查。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项目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巡查与维修养护

(1)巡查 物业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2)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甲方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1)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3)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物业管理日常服务范围 在荆州****的物业管理中,我们将为业主及住户提供专业、入微、优质的常 welcome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措施 为将****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区,xx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荆房 2003-33 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1.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1 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 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 24 小时执勤; 2)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监控; 3)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4)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5)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 1 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情 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6)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7)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1)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 等,定期维护养护;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七)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七) 前言 DB37/T XXXX《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住宅物业;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第3部分:高校物业; ——第4部分:医院物业;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第6部分:商场物业;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本部分为DB37/T XXXX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消防大队、有关物业企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园区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顾客服务、房屋与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与管理、秩序维护服务、突发事件处理、消防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环境污染与控制、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封闭式工业园区物业服务。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应根据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不局限于本标准列举的内容。 2基本要求 2.1服务机构 应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具备相应的服务场所; ——具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设施; ——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需求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 ——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延伸服务的,公示延伸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2.2人员 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物业管理行业是为公众服务的一个特殊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中,消费者们也会选择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享受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服务的品牌是企业竞争实力的象征。而要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具有实力的、品牌好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必须制定一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来约束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公司的运作。下面,极致小编就整理了一套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供物业管理公司参考。 一.服务宗旨 住户至上精细服务专业品质追求卓越 二.住户满意度要求 每年一次征询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三.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四.规章制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五.住户服务要求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六.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要求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文明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求,努力为用户排忧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人微,有求必应,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农扣,紧柬领带。 4.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异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 2011-12-17 17:34:00 来源:大众网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住宅物业;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第3部分:高校物业; ——第4部分:医院物业;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第6部分:商场物业;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和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 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 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DBJ14-070-2010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业服务企业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3.2 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3.3 物业使用人 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3.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5 急修 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 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4.2 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 岗; ——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4.3 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物业服务方案;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4.4 财务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4.5 档案

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 等级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本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按照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不分等级,为统一标准。 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 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二)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三)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四)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五)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二、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一)物业服务方案; (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三)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 (二)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三)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四)规范操作,账目清晰;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五、档案管理 (一)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物业服务规范

物业服务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服务的天都城项目。 第二条总则 第三条组织要求 一、物业公司所服务的项目应有健全的物业服务规程和人员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等各种措施和规定; 二、物业公司相关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操作上岗证; 第四条财务管理 一、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实行明码标价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小区明显场所或收费地点公示,每年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公布收支帐目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五条服务质量管理 一、各项目应设立专门服务组织机构,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二、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服务情况的实施,纠正服务行为; 三、每年对服务质量检查不少于4次,并将检查结果在服务区域公示。

综合服务 第七条客户接待 一、物业服务人员应着物业公司统一的着装,和佩戴的企业标志; 二、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应服务主动,用语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 三、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布服务接待电话和制度;在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咨询、投诉时,记录要清晰,并能及时处理。 第八条值班制度 一、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每天24小时(或12-8小时)接待值班制度,值班事项应有记录; 二、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业主来电应100%给予答复; 三、应有完善的值班工作程序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九条综合信息和档案资料 服务中心建立计算机服务信息平台,对物业建筑资料、业主信息、维修资料、停车服务、便民服务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重要档案(工程图纸、设施设备安装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和业主信息的建立和交接按档案标准验收和管理,并达到相关要求。 第十条与业主委员会工作配合 一、建立与业主委员会议事制度,定期与业主委员会相互沟通物业服务情况,在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下,每年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 二、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首次选举、换届选举及其它需要协助的工作; 三、依法与业主委员会保持平等、公正的沟通方式,及时解决服务区域内存在的各类问题,有意见分歧,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文化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实施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共部位日常维护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7785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 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客户服务 1.1接待服务 *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头发梳理整齐,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指甲油; *接听电话,做好来电记录; *为客户提供贵重物品保险箱期寄存服务; 1.2问讯服务 *接受问讯及查询;

*处理客户的邮件; *函件、杂志收发管理。 1.4票务服务 *客户至大堂或电话预定汽车、火车、飞机和其它票务; *经确认后给予办理; *预定成功后电话通知客户或上门服务; 1.5叫车、洗车服务 *为客户联系预定出租车或其它用车服务; *代客户到洗车场洗车; 1.6引导服务 *门岗安保提供引导客户至俱乐部服务;

050401-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

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xx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 前言 为提高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建设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英、王晓瑜、胡冰、张恒志、张宣文、王西涛、蔡志刚、韩小华、蓝颉、闫晓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定义、分类及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7号)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业 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以及相配套的设备、设施 3.2 物业管理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3 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3.4 非业主使用人 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3.5 物业管理企业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 3.6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高标准物业管理服务。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

T/CPMI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T/CPMI XXX-XXXX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 Basic Requirements of Property Servic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

T/CPMI XXX-XXXX 目次 前言 (1) 1 围 (2) 2 规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3) 5 基础服务要求 (4) 6 专项服务要求 (8) 7 特约服务要求 (12) 8 应急处置要求 (12) 9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12)

T/CPMI XXX-XXXX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明德物业管理集团、省标准化研究院、生乐物业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T/CPMI XXX-XXXX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服务要求、专项服务要求、特约服务要求、应急处置要求、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容。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为高等学校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高等学校师生的需求,执行本标准中相应部分的要求;合同对服务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 GB/T 22185-2008 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587-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TSG T5002-2017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高等学校 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等。 3.2 高等学校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受高等学校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高等学校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修、养护,提供校园环境清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活动,并为高等学校师生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的相关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可分为基础服务、专项服务、特约服务三类。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最新版】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前期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完成入住后与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设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质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健全。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热情、主动。 5、承接项目时, 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6、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合同之外的特约和代办服务。 8、建立健全业主档案,设专人保管。 9、每半年征询一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以及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4、每周巡查

1次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栋、单元、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山东省物业服务要求规范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DBJ14-070-2010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3.物业使用人 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4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5急修 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 基本要求 1 服务机构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2 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 吴怀玉 一、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人们对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必须提供规范化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 服务规范化不同于规范化服务,规范化服务强调服务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化强调服务全过程的流程标准,就是客户能够非常清晰的知道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购买方式、售后保障等信息,让客户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服务规范化管理是从客户角度,致力于客户的良好购买体验出发,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目前的物业服务,侧重于对具体服务的管理,制定了许许多多的制度、规范、标准等等,却往往忽略客户的感受。比如,客户报修,找谁?怎么联系?费用如何收取?如何修?时间多长?等等,这些问题客户清楚吗?明白吗? 服务规范化管理就是从客户角度出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定制有良好消费体验的服务流程,规范各项服务。 二、服务公示 顾客购买服务,首先要知道你提供什么服务,要了解你提供的服务内容,要知道服务的价格。所以,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必要告知客户。 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包括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设施设备维修与养护、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等基本服务内容以及特约服务、经营性服务等服务内容。 服务公示的形式有公示栏、服务手册、网站等等。 如果我们把物业服务看做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产品,服务公示就是一种产品营销的手段。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 有形的物品,看得见摸得着,大家对其“产品”的概念较强,而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等,人们似乎很难把它与“产品”联系在一起。对于服务来说,它也是某种“产品”,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项目物业服务内容 (修订补充稿) 按照**高档住宅的定位,目前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向购房客户承诺的物业费为**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此收费标准已经达到市一级收费标准(最高级);**物业管理处在依照一级收费所应提供服务标准的同时,推出管家式有偿物业服务。 针对**业主均为高端成功人士,而他们将会更加关注物业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服务的品味等,以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首先,应该让业主感受到“物有所值”,即缴纳的物业费享受到了与之相符的物业服务;其次,在提供最基本服务的同时,物业还要根据业主不同的服务需求,向业主提供更加人性化和一站式的具有**特色的超值服务,充分体现物业的亲情化管理。 一、物业提供的基础服务:(包含在物业费当中) A、专项服务(日常服务内容) 1)安全防范: 1、全封闭式物业管理,杜绝闲杂人员打扰住户私秘空间。 2、园区及楼内公共部位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视。 3、完善的全方位电子监控、监测,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4、专业保安队伍,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 5、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管理,执行来访登记,物品凭单出入制 度。 2)工程维护: 1、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使设备正常使用,历久如新。 2、快速报修、检修制度,及时周到的服务,节省住户时间,解除

其后顾之忧。 3、对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施全天候的专业维护与管理,确保 良好的运行状态。 3)环境卫生: 1、定时收集、清运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定期消杀“四害”。 3、园区内公共环境及设施实行专业标准化清扫、保洁,确保卫生 洁净。 4)园艺绿化: 公共绿化由专业公司设计、培植养护,为住户提供清新怡人、树绿花香的生活环境。 5)车辆管理: 1、统一园区的车辆停放,保持园区内道路通畅。 2、全方位电子监控及人员巡视,确保住户车辆安全、无损。 6)客户服务: 1、接待业主来访,及时处理住户投诉。 2、接受住户求助,快速提供援助。 3、定期拜访住户,增进感情交流。 7)社区活动: 1、于法定节假日装饰园区,增添节日气氛。 2、定期举办各类比赛、音乐会等园区联谊活动,如:儿童绘画、 家庭趣味比赛、音乐会等。增加与住户的沟通,丰富业主生活。 3、举办各种兴趣班,如:针对中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针对妇 女的美容化妆、珠宝鉴赏等。 4、制作多媒体、印刷品、海报等宣传资料,增进住户对园区管理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并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鼓励、支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通过公平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第二章物业公共服务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房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持、安全防范协助等公共性服务,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完整版)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附件: 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使用说明 本标准对绿城集团开发项目(含绿城代建项目)交付前物业服务和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费、案场服务费、前期介入费、前期开办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等);交付后项目(以10万平方米普通公寓为例)的基本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作了界定,届时可在洽谈过程中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公司对物业服务标准的不同要求进行调整。(注: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

目录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 (3) 一、前期咨询服务 (3) 二、前期介入服务 (11) 第二部分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 (25) 一、项目相关硬件配备条件 (25)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 (26) 三、分项服务内容及标准(依据杭州市甲级标准编制) (26) 四、其他造成物业服务费标准提高的因素 (43) 五、物质装备 (45) 六、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49)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 交付前物业服务可分为前期咨询服务、前期介入服务两个阶段。 前期咨询服务阶段:从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开始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前期介入服务阶段:从物业交付前六个月或三个月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一、前期咨询服务 该阶段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服务、销售案场物业服务、样板区(房)物业服务等。 (一)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 1.审视建筑施工图纸,对建筑单体及交通组织、地下车库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2.审视给排水、电气的施工图纸,就给排水的供水方式、管路设置,以及电气管路设置、照明控制方式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3.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档次,参与部分设施(信报箱、标识系统等)、大型设备(电梯、智能化等)的功能和定位,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4.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物业公建配套用房(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等)的定位、综合管网(给排水、电气、弱电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5.审视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对景观总体规划、交通组织、使用功能、节点处理等方面,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6.根据项目公司要求,通过审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楼书,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为小区围墙定位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对物业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地)等]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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