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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天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天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

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指运用中医医疗技术方法、传统中药内服或外用对某些病证诊疗的能力,应具备方法独特、技术安全、效果明显、患者认可等基本特征。

第四条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负责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市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核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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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

(二)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八条推荐医师应当是执业地点为本市医疗机构且至少在本市执业五年以上的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每名推荐医师每年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第九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备:

(一)执业地点为本市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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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同时带教学员不得超过四名。

第十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的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概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能够证明医术专长安全有效的相关资料;

(四)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至少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推荐人的专业技术了解程度、国内外使用状况、安全性、有效性、可行性等进行描述;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

1.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以公证日期为起始时间满五年的师承合同,

2.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师承人员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3.指导老师的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和出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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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

1.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由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的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七)《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应提供本条目(一)、(二)、(三)以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应提交本条目(一)、(二)、(三)以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以公证日期为起始时间满两年的师承合同;

(九)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拟注册至本市的,应提交本条目(一)、(二)以及《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二条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及使用的技术方法是否属于中医诊疗行为进行初审,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考核信息、推荐医师基本信息、初审意见等信息在其长期实践及居住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至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 4 -

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三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中医基础知识考核、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第十四条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根据参加考核者治疗疾病范围分为综合类、专科类、专病类。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一)内服方药类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考核程序分为:

(1)中医基础知识考核: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中医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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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或传承脉络、医术主要内容及特点;有效性、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3)现场问答: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

(4)诊疗方法技能操作。

(5)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中医基础知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实践技能考核。

(二)外治技术类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2.考核程序分为:

(1)中医基础知识考核: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中医基础知识。

(2)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或传承脉络、医术主要内容及特点;有效性、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3)现场问答: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

(4)诊疗方法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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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中医基础知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实践技能考核。

第十六条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考核专家组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疾病的范围进行认定。

第十八条考核合格者,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考核合格人员完成注册前进行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执业技能,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十条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执业注册

第二十一条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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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执行。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可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区负责医师注册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疾病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拟注册至本市的,可直接向拟注册机构所在区的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参加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即可注册。

第二十四条中医(专长)医师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后,即可按照注册的内容、范围,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其执业范围、诊疗行为以及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定期考核内容、形式由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中医(专长)医师培训计划,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5年、期间无不良执业- 8 -

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七条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的人员和考核工作人员,考核专家,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参照《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提供相关情况不属实者,其今后不得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暂行办法》实施前,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再次跟师学习满两年后,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三十条《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2018年8月16日施行。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8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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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组织管理部门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2、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3、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1、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符合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三、报考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5、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合同书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 合同书 指导老师 师承人员 签订日期 公证日期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甲方(指导老师):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依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教学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连续跟师学习中医不少于5年(需有教学记录)。 二、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 三、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中医(民族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2.中医(民族医)学术经验: 3.中医(民族医)医术专长: 五、师承教学的方式方法: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考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考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1.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必要性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无证行医属犯法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没有医师资格的乡医生将被淘汰。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规定,无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将禁止开办以治疗为目的的中医保健、中医养生、中医理疗等场所。 2.专长医师考核通过后发什么证?能开诊所吗?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然后在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注册申请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即可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3.本省考的在他省能用吗? 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中医(专长)医师原则上在其考核所在省(区、市)辖区内执业,拟跨省(区、市)执业的,需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4.老专长证和新专长证有区别吗? (1)有很多人参加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获得了《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这些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民间中医在获证并临床实习一年后可参加助理医师考试,通过后才能有资格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根据2017年《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政考核取得的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老证书是分为专长证和师承证书;而新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无论你是传承还是专长人员通过考核,都将统一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能直接开诊所或到医疗机构工作。 5.以往取得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如何定位问题? 关于之前获得“老专长证书”人员如何定位,是继续持证仅能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还是直接纳入《中医药法》中“传统中医师”范畴?或其他安排?关于这个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公开回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组织制订《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此类情况将在文件中予以说明。 6.参加考核的条件是什么?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或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以及从事推拿按摩刮痧等健康产业从业人员等。但学习或实践活动要达到5年或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得

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

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 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卫中医函〔2018〕828号),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工作,确保考务工作严谨、有序、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务组织 医师资格考务形式采取实践技能考试的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评议。 施考工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组织施考。为方便考生,可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在福州及其他适宜地区设置若干个考场。 二、基地要求 (一)基地确认 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已通过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承担。 (二)场地要求 1.有符合条件的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与其他保密资料。 2.具备考试所需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和房间,布局满足考务—2—

流程及考试操作要求。 3.房间光线充足,有足够的电源以及电源延长设备。具有水源、消防等基本设施,以及能对考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的设备设施。 4.考试场所安静并符合保密相关要求。 5.醒目位置张贴考生须知及考站分布图等有关内容。 6.设置考生候考区及相应的存包处,方便考生等候参加考试。 7.配备适量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室,同时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每个考室配备一名考务人员,负责计时和相关记录等。 (三)设施设备要求 1.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国家基地建设标准所规定的设施设备要求。 2.配备常用中药饮片样品,具体品种名单见附表1。 三、考官组成与责任要求 (一)考官组成 1.每个基地设总考官1名,每个考室安排5名考官(其中设主考官1名)。 2.考官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申报的医术专长,从《福建省中医药专家(考官)库》中抽取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家担任,以中医临床专家为主,必要时每组考官可有 —3—

中医专长医师导师守则(3)(2)

现场考核流程重点要点难点须知 考试项目考试时间 (约30分钟) 考试内容考试范围 医术专长陈述5分钟 医术的基本内容以及特点描述·适应范围·安全性·有效性·医术的潜在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专长项目 现场问答约10分钟 围绕申请者医术陈述问答诊法技能外治技术操作 约10分钟基础理论2题模拟病例1题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约5分钟中药饮片种类·功效.药性·配伍·禁忌·常用炮制品.毒性知识等 (一)医术专长陈述部分,需要考生陈述的内容需要包括以下几点: 1.医术的渊源或者传承脉络(用一句话概括) 2.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3.与擅长治疗的疾病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法或者中药方剂应用,安全及适应症和适用范围包括什么内容) 4.医术所治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如何辩证治疗? 5.医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性 6.医术专长的潜在安全风险以及治疗禁忌,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二)考官现场问答部分,针对考生申报的中医技术和治疗疾病范围内有关相关的中医知识提问,即除了基本的中医知识,中医诊断辩证,还会根据考生不同的情况进行提问: 1.医术所治疾病的概念和定义是什么? 2.医术所治疾病的病因和病机是什么? 3.医术所治疾病诊辨证分型是? 4.医术所治疾病的辨证要点? 5.你的医术有何专长以及独特经验? 6.在治疗过程中有哪些安全风险应当注意? 7.这些安全风险有哪些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8.病例当中涉及的方剂用法用量 9.中医诊断望闻问切具体操作方法,内容出处

10.根据申报的疾病的提问相关的问题 (三)临床技能实践操作部分,要结合考生申报的中医医术和病症范围,抽取申报相关专科专病的病案,进行现场分析和四诊技能的操作。 1.望(舌诊舌苔舌形舌诊顺序),问(十问歌具体内容,出处),闻,切(举按寻,具体操作顺序)的具体操作方法,以及解剖位置表述,医学话术的规范性 2.抽取与申报专长相关的模拟病例进行考察, 如说出您的诊断思路和治疗处方,以及对相关疾病出现的毒副作用处理和预防, 3.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中医专长医师考核现场中,不管考生运用内服技术或外治技术,凡是涉及到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应用等,都需要现场考核中药材的辨识,自述内容涉及中药名称,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安全知识等,提示对用药禁忌,中药毒性安全使用知识,药物的安全性识别,常见中药饮片造假识别,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中药特殊用法用量,特殊煎煮方法,常用的一些鉴别要点等知识要熟练掌握,考生关键点:要对自己临床中常用的中药材相关知识点熟记。 (四)对治技术的操作 外治技术操作部位,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要点,考核期其技术规范性,有效性及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如穴位定位和骨骼,筋肌肉,血管的定位,对经络输血的辨识能力,对外敷药物的组方原理的合理性,专业性及剂量的把控能力,外敷中药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中药毒性知识,机械的安全操作和消毒措施,预防意外的安全措施,发生意外的急救措施等。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组织管理部门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2、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3、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1、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符合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三、报考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5、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 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工作,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

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全区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且应当为我区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为我区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七条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再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公告 依照《关于做好2019年江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赣中医药字〔2019〕〕4号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9 年6月12日—7月12日,逾期不同意报名。 【二】报名地点:安福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条件:详见《2019年江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考指南》,请登录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站〔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494230909.html,〕下载。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举,推举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差不多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举。 〔三〕具有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 〔四〕差不多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方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人员。 〔五〕差不多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方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 〔六〕取得中医师〔士〕技术职称人员。 【五】指导老师和推举医师条件 〔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地点为江西省〔本市医疗机构执业〕,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举医师。推举医师应当为在本市医疗机构执业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 师承/确有专长的人员考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不再进行考试,而是以“考核”的形式举行,考核通过即可拿证。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每年都分为规定学历和师承/确有专长考生,中医本身就是很特殊的职业,我们都知道医术高的中医都是靠经验积累的,所以我们看中医的时候,往往都是觉得年纪大的医生,医术会比较好,而中医职业的另一种特殊性就是,早年间学习中医都是拜师,等到学到一定的技能之后就可以出师了,但是这一类人群擅长的病症比较窄,学历也不高,所以才会叫确有专长,但是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内容有比较广泛,导致这部分考生很难通过国家中医医师考试。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终于要出政策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16日说,即将印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 解释:这种规定对师承/确有专长的人员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现场评委对考生进行考核,你会什么,你的特长是什么,他们就考你什么,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很容易通过考试了,但是你的执业范围可能就是你擅长的范围,比较窄,但是是国家承认的,所以有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在自己擅长的范围执业,即正规,又合法。 赵文华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当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说,我国民间长期以来存在很多从事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 按照此前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的方法进行,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名者和推荐医师信息公示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名者和推荐医师信息公示 报名者姓名:白全君身份证号:2106241982****5816 推荐医师一:李宝和身份证号:2106241951****0010 推荐医师二:苑婧姣身份证号:2112821986****3847 报名者姓名:孙景贵身份证号:2106241958****541x 推荐医师一:孙鑫山身份证号:2106241984****5415 推荐医师二:于萍身份证号:2106241966****0062 报名者姓名:孙亚成身份证号:2106241947****3217 推荐医师一:刘贵身份证号:2101051967****3718 推荐医师二:孙玉贤身份证号:2106241951****40046 报名者姓名:王敬智身份证号:2106241972****5830 推荐医师一:王泰身份证号:2106241956****0059 推荐医师二:姚文生身份证号:2106241966****0012 报名者姓名:张德全身份证号:2106241951****1616 推荐医师一:宁光萍身份证号:2106241953****0025 推荐医师二:窦世春身份证号:2106241949****0017 报名者姓名:肖福华身份证号:2106241963****6321 推荐医师一:周艳丽身份证号:2106241973****1926 推荐医师二:宁光萍身份证号:2106241953****40025 报名者姓名:刘家吉身份证号:2106241960****6319 推荐医师一:周艳丽身份证号:2106241973****1926 推荐医师二:孙玉贤身份证号:2106241951****0046 报名者姓名:刘家瑞身份证号:2106241950****6318 推荐医师一:周艳丽身份证号:2106241973****1926 推荐医师二:孙玉贤身份证号:2106241951****0046 报名者姓名:赫丛有身份证号:2106241947****1413 推荐医师一:宁光萍身份证号:2106241953****0025 推荐医师二:窦世春身份证号:2106241949****0017 报名者姓名:范文华身份证号:2106241974****3042 推荐医师一:段沂彤身份证号:2106821988****6801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权限)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报名条件 第四条(师承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方法技术,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并由至少两名所在省(区、市)辖区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指导老师除外)推荐。 (一)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指导任务; 5.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6.同时带教人员不超过4名。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跟师学习期间,应有连续性的指导老师教案、师承人员学习笔记、教学病案资料或临床实践记录等证明资料。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 第三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省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负责制定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四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本省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本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本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三)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11月10日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

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 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 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 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 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 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 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 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 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 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 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 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人员, 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 核申请。 第十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现从事主要职业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跟师学习地点跟师学习时间年月至年月 医术专长 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中医疾病申报数量限填1个) 近五年应 用医术专 长服务的 人数 附件1

文化学习 经历 跟师学习医术及实践 经历 医术专长综述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一、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二、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三、医术安全性(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四、医术有效性 能够证明中医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少10份反映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典型医案(可附检查单、图片等证明资料),需提供患者的真实姓

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以附件形式报,并同申请表一起装订。) 本人承诺所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七章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指导老师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 从事中医临 床工作时间职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临床特长

指导老师意见(跟师学习时间、学习情况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海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七章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卫计委第1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5号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11月10日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中医专长医师考试【合格标准】

中医专长医师考试【合格标准】 随着国家对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考试来获取相关证书,考取中医执业资格。而广大中医爱好者和从业者走上中医合法行医之路最重要的两大途径就是中医师承和中医确有专长考试。那么,接下来,小编就给您说说中医专长医师考试的合格标准。 但中域中医学习发现,很多中医师承考试及中医专长的考生对于中医师承及确有专长考试的考试合格标准都十分关注,却不是很了解,为此中域中医学习平台特为大家整理如下: 中医师承出师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3.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合格分数线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三)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另外一些内容补充: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报名者提供资料:本人高中以上(包含高中)非医学专业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彩色的(红、白、蓝底不限)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暂行办法》发布后,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据此制定本省(区、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起组织本省(区、市)考核工作。 最后与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中域中医APP上线了,不只有中医药政策解读及中医类考试信息资讯,更是汇聚中医药领域专家老师为广大中医人打造学习中医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平台。

福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 第三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省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 设区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 —2—

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胜任中医诊疗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省内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在省内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即2017年7月1日之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教学教材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精品资料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组织管理部门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2、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3、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1、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符合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三、报考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5、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四、考核方式(考试科目)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中医确有专长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94230909.html,/zcfgyjds/zcwj_158/201712/t20171201_38062.html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7年11月10日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

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

中医专长医师考核内容

中医专长医师考核内容 综合基础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儿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 要点;考场拟考点总结,现场实操教学 冲刺;专业个人辅导,结合个人专长攻略技巧 第十七条省中医药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专家评议。 第十八条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症范围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针灸、推拿、中药等。 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第十九条考核专家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中药等。考核时间约30分钟,其中专长陈述不超过10分钟。

考核专家在参加考核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采取随机抽取考核的方式,围绕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根据风险点考核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第二十一条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考核时间约30分钟,其中专长陈述不超过10分钟。 考核专家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第二十二条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相关考核内容。考核时间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综合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第二十四条考核满分100分,超过一半评议专家对参加考核者的评分须超过60分,且涉及安全性评估的任意项内容不得低于60分,再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作出考核合格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 第二十五条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局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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