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EW-GC009-001 分包商准入申请表

EW-GC009-001 分包商准入申请表

EW-GC009-001 分包商准入申请表

分包商准入申请表

申请:申请日期:

审核:审核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安装文员:接收日期:

保存期限:5年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EW-GC009-001 A YIDA EXPRESS Elevator Co., Ltd.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主导部门:采购部 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 审批: 文档编号:SDS BU-SD-017 生效日期: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金问 题 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3. 定义 N/A 4. 职责和权限 N/A 5. 内容 5.1供应商分级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1.1战略供应商 a) 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5.1.2优质供应商 5.1.2.1一般条件 a) 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史,能够按照合同 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b) 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 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5.1.2.2使用政策 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5.1.3 合格供应商 5.1.3.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分值在60-85分之 间的供应商。 5.1.3.2 限制政策 a)可以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 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程款延期支付的 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5.1.4 不合格供应商 5.1.4.1 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审批后被定义为 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包括: a、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 b、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c、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e、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f、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g、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h、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i、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j、受到省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1.4.2 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5.2供应商准入评估和AVL维护

分包商引进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西南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引进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严格规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行为,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 全提高分公司生产经营效益,降低履约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本 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商是指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 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五证齐全的劳务企业。 1.3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围各项目涉及的所有劳务分包商。 2.组织机构 总部工程部是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准入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项目部根据 自身情况指定责任部门。 3.劳务分包商选择确定 3.1 各项目部在原则上要根据用工特点在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临时 备案劳务分包商名录》中选用劳务分包商;不得通过其它途径选用劳务 分包商,不得使用局《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及《监管劳务分包商名 录》中的队伍。 3.2 如有特殊情况,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可选用的劳务分包商, 项目部可以向总部工程部推荐引入新的劳务分包商,经分公司批准,报 局注册登记后方可进行选择确定。未经注册登记的,不得参与项目招投 标,否则分公司将不予进行招标流程审批。

3.3 为了均衡发展劳务分包商队伍,发挥优质劳务分包商施工优势,同一劳 务分包商在本公司同时施工的工程项目不得超过3项,且承接总面积不 得超过45万m2。劳务分包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该工程不再计数。 劳务分包商在每个项目承接施工面积不超过15万m2,如果遇到独栋建 筑面积超过15万m2或分期开工等特殊情况,需向分公司提交报告,经 分管领导批准后另作处理。 4.新引进劳务分包商的注册登记 4.1 项目部成立以大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组员应包括项 目执行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物资经理、安全总监、 质量总监,并设置专人负责整理过程资料。 4.2 项目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负责对分包商进行初步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 评审容及报送资料应包含:(1)拟引进劳务分包商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 表。(2)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 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组织机 构图。(8)拟进场管理人员的职业。(9)主要管理人员社保支付证明。 (10)固定经营场所的照片。(11)施工业绩。(12)财务报表。 4.3 通过资格预审的分包商,由项目分包商引进考察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填 报《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考察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向分公司报 送备选分包商,并将《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及资格预审资料通过OA 平台总部工程部文件审批流程一并报送。 4.4 《劳务公司考察评价表》及资格预审资料经分公司复核,报分管领导批 准,由总部工程部上报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通过局审核的分包商方可 作为合格劳务分包商备用。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承包商准入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3.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4.负责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1、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EPC和PC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三)机动设备处 1.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及EPC和PC项目的管理工作;

分包商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品牌效应,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分包商是指经集团采购中心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具备完成集团系统某项特定分包工程能力并签订分包合同的法人。 第三条分包商名录库资料在集团内网公开,仅提供集团及其所属直属单位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是集团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评审直管项目新进分包商,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根据评审和分级结果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收集备案直属单位上报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分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

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分包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分包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建立本单位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抽查并更新;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分包商名录及其有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分包市场的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机制 第六条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程序如下: (一)根据分包商信息,整理分包商申请资料,考察评审新进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考察评审表,将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库内; (二)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填写分包商年度评级打分表,将不合格分包商列入D类黑名单; (三)整理所有表格和资料建立分包商资信评估报告,作为合格分包商名录备案资料录入分包商名录库; (四)在集团内网公开分包商名录库信息。

分包单位管理协议书-(1)

分包单位管理协议书 一、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委托书和花名册(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工种等)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退场,均提前向总包上报。对于退场人员办理退场手续,对于新进场的人员要办理进场手续。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等。罚款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

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施工,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经相关资质单位或总包方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临时拆除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拆除。施工中除设置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恢复。 7、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在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10000元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8、为了给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班前安全讲评台,分包方可以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在生活区设置了农民工学校,提供给分包方进行农民工授课。分包方可邀请总包方授课老师给农民工授课,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农民工学校的纪律及制度。 9、分包单位入场后,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施工,并积极配合总包迎接各部门的检查。分包单位应及时对政府部门、甲方、监理及总包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回复。若因分包单位未按相关要求施工,导致对总包的不利影响(如扣分、工期拖延、停工整改等),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工程分包商准入管理办法

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准入原则 第一条总体原则 工程分承包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必须满足集团施工项目技术要求。 第二条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集团的市场需求和集团工程队伍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控制准入工程分承包商总量。 第三条时效原则 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年限为批准之日起1年。 第四条注重业绩评价的原则 注重对工程分承包商在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环保及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第五条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成立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的组织、管理工作。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集团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成

员由集团规划计划部、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生产协调部、安全环保部、纪委监察部的主任组成。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审查及申报企业资料的整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经营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担任。 第七条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程分承包商入网的初审,并向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初审入选名单及相关资料。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法规部门是工程分承包商准入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集团机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 (一)集团规划计划部负责绿化建设、新建、维修及改造等自建工程项目准入的初审。 (二)集团生产协调部负责工程分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初审。 (三)集团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水平的初审。 (四)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 (五)集团纪委监察部负责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过程中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三章审查程序 第九条集团工程分承包商准入审查分为资信审查与现场审查。 第十条资信审查 (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对本单位预入网工程分承包商的资信情

分包商管理办法

第九章分包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吸收、整合外部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竞争功效,打造一支资质合规、诚实守信、规模适度、共赢发展、具有相当抗风险能力和履约施工实力的分包商队伍,满足公司施工生产需求,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商是指向公司、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提供建筑施工劳务、专业施工承包、包工包料施工承包及施工相关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设备、物资供应商和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等管理服务的各类服务商。 第二条为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分包商管理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公司分包商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合同部门,负责制定分包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发布合格分包商资源名录并对各单位分包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公司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分包商履约过程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安监部门负责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由总工办负责实施。 第四条分包商选用应坚持以下原则: 1、准入审查原则:所有分包商必须先经公司各级合同部门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核实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相关信息,获得合格分包商

资格或试用分包商资格后,方能承揽公司分包施工任务; 2、公平竞争原则:分包招议标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竞争择优选用分包商; 3、动态管理原则:分包商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吸收有实力、讲诚信的相关单位成为公司合格分包商,同时将不讲诚信、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商及时清理出合格分包商资源库,实现有进有出。同时按合格分包商承接分包任务情况实现在交易型、卫星型、联盟型三个层级间动态流动。 4、共赢发展原则:公司注重与分包商的共赢发展,积极为分包商发展壮大提供相关便利条件,经常性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质量等各方面培训教育,提升分包商综合实力,同时加强标前合作,将分包商技术优势、装备优势、价格承诺反映到公司投标报价中,提升投标报价竞争力。 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按分包商承接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可将分包商细分为劳务型分 包商(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商)、专业承包型分包商(以下简称专业分 包商)、包工包料型分包商(以下简称总承包型分包商)三类。 劳务分包商是指为项目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在我方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指挥安排下实施建筑安装施工,我方对现场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过程管控的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以提供劳务作业人员为主,附带提供相关小型机具和辅助材料。劳务分包商应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专业分包商是指利用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或设备优势,承担施工过程中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 为严格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行为,有效管控社会生产资源,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分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按照互利双赢、协同发展、资源合作、促进生产的宗旨,全过程规范分包方管理行为,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市场发展的需要。 本办法所称分包商是指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五证齐全的工程(专业)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注册登记或正在使用的分包商。 2.组织机构 本公司实行以三级管控为重点,以六大环节为关键的分包商管理架构,即以公司、基层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控作为重点,以分包商的引进注册、选择确定、合同签订、施工生产、计量支付、考核评价六大环节作为管理关键环节。 工程经济管理部是公司分包商管理的主责部门;基层公司、项目部的工程部即为该单位分包商管理的主责部门。 本公司成立以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以分包部、施技部、成本中心、安质部、物设部、人力部、财务部、法律部、纪委监察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分包商的引进评审、选择确定、竞标评审、合同评审和考核评价工作。 基层公司(项目部)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书记)或副经理担任,组员应包括计合、工程、物设、安质、财务等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分包商管理业务。 基层单位必须依法选择推荐使用具备合法资格的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商,不得选择使用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和自然人参建工程。 3.管理职责 分管副总经理 对《分包商管理办法》的运行负领导职责。 工程经济管理部 3.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分包商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2.2负责组织分包商管理程序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运行的检查和记录;参与项目管理认证的检查工作;

分包商完工度考核评分表

分包商完工考核评分表考核单位名称考核项目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单位负责人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 分数 考核要求评分标准考核说明 考核 分数 1 施工质量情况25 1、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质 量达合格; 2、质量检验资料内容齐全、真实。 1、按标准进行质量评定,质量合格得 20分; 2、质量检验资料齐全、真实得5分, 缺项、做假一项扣1分。 2 施工进度情况20 满足合同工期要求。1、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内容的得满分20分; 2、因分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的,根据拖延程度扣2~15分。 3 施工现场HSE管 理情况 20 1、必须严格执行HSE合同条款的相 关规定; 2、HSE管理资料齐全。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列入黑名 单;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轻伤事故的, 一次扣2分; 3、HSE管理资料内容齐全、真实,缺项 或做假一次扣2分。 4 文明施工、环境 保护情况 15 1、施工过程中对粉尘、噪音、污水、 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须按政府 和企业要求采取措施; 2、不得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3、不得发生有害物质对人员造成 伤害; 4、文明施工检查记录齐全。 1、接到有关方面投诉的,一次扣2分; 2、污水、废气、扬尘、固体废物对当 地造成环境污染的,列入黑名单; 3、因噪音、粉尘、有毒物质等对职工 造成了身体伤害的,列入黑名单; 4、文明施工资料不齐全,一项扣2分。

5 人员、设备履约 情况 10 分包商须按投标或合同承诺组织人 员或设备进场; 未按投标或合同承诺组织人员及设备 进场,或擅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采用 的机械设备与承诺不符,影响工程进度 或质量的,一项扣3分。 6 服务情况10 1、对项目组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 2、对项目组及现场管理人员指令 认真执行; 3、分包商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且不得上访、闹事; 1、对协调性工作不配合的,一次扣2 分; 2、对指令执行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 一次扣3分; 3、分包商恶意拖欠民工工资5分。 4、有上访、闹事情况发生,直接列入 黑名单。 7、总分 项目组评语: 备注:1、项目组评语必须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内容必须能够真实反映各分包商的现场动态表现,字数在100字左右; 2、考核总分为100分,100-90为A级(优),89-80为B级(良),79-60为C级(合格),60以下为D级(不合格); 3、评价为A级的单位,在工程分包选择时,可作为优先考虑的资源库单位; 4、评价为D级的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评分完成后,各项目部需将评分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文件报送工程管理中心; 6、季度考核结果将做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依据,如多次考核结果都在及格线徘徊,将被清出我公司市场。 项目责任人:考核责任人:考核时间:

分包商管理办法

页眉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品牌效应,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分包商是指经集团采购中心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具备完成集团系统某项特定分包工程能力并签订分包合同的法人。 第三条分包商名录库资料在集团内网公开,仅提供集团及其所属直属单位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是集团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评审直管项目新进分包商,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根据评审和分级结果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收集备案直属单位上报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分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页脚 页眉 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分包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分包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建立本单位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抽查并更新;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分包商名录及其有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分包市场的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机制

建筑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

分包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生产需要,进一步完善分包供应商管理 机制,适应各种市场环境,推进“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用料” 的项目管理机制,满足分公司施工生产、工程环境和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分包供应商的使用 , 遵循“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 发料、设备租赁、阶段结算、工资代发、依法用工、长期合作、 严管善待、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法规制度, 严禁违法转包,严禁非法分包。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 , 必须签订有关附件 : “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质量保证书”等。分包合同 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 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 负责 ,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及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负责分包供应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包供应商管 理政策制定、合同审查、分包供应商的准入与审核、项目分包供 应商使用情况、分包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收集整理全分公司分 包供应商信息、负责分包供应商最终评审、定期发布合格分包供 应商及劣迹分包供应商名单、指导、监督项目分包供应商录用及 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解决项目劳务纠纷。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 牵头,项目计划、财务、物资设备、工程、安质部门配合,负责 劳务队伍的选择录用、合同谈判、注册及年审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技术指导、材料保障、质量检查、验工计价、进度付款和 竣工结算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强化基础工作,分别建立有关台 帐,凡给分包供应商签证或提供资料,必须留有存根并妥善保存,

分包商管理制度

分包商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1) 分包商现场准入管理制度 (2) 分包商教育培训制度 (3) 分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 (5) 分包商资信评价管理制度 (6) 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 (7) 分包商人员退场制度 (8) 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9) 分包商质量管理制度 (11)

通过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保证提供合格的分包商,满足施工的需要。 适用于对分包商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和环保保证能力的评定。 2职责 2.1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2技术处和质保处负责对分包商技术和质量的资格审查。 2.3安环处负责对分包商安全资格与环保能力审查。 2.4计划处负责综合各方面的要求,评定合格的分包商。 2.5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资质的调查。 3资质审查 3.1当审查分包商时,由负责施工的分公司(工程处)对计划使用的分包商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分包商报审材料报公司计划处。 3.2计划处根据推荐,组织技术处、质保处、安环处,对推荐的基础供方资质材料进行评审,审查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与环保能力。 3.3审查要求 3.3.1分包商经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连续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3.3.2出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施工负责人简历。 3.3.3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力量(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若干人),具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工作,施工质量优良。 3.3.4提供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证书和安全员证书的复印件。 3.3.5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3.3.6具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 配备,主要包括:挖掘机、土方运输车辆、压路机、铲车、抽水机、发电机、搅拌机、振捣设备、电焊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测量仪器、跳板、上料车、砼试模及相应的施工器具,保证安全施工和满足环保要求的防护设备及工器具等。 3.3.7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3.4满足上述要求可视为合格的分包商,报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主导部门:采购部 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 审批: 文档编号:SDS BU-SD-017 生效日期: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金问 题 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3. 定义 N/A 4. 职责和权限 N/A 5. 内容 5.1供应商分级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 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1.1战略供应商 a) 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5.1.2优质供应商 5.1.2.1一般条件 a) 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史,能够按照合

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b) 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 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5.1.2.2使用政策 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5.1.3 合格供应商 5.1.3.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分值在60-85分 之间的供应商。 5.1.3.2 限制政策 a)可以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 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程款 延期支付的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5.1.4 不合格供应商 5.1.4.1 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审批后 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包括: a、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 b、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c、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e、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f、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g、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h、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i、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 的。 j、受到省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施工分包商入库管理细则

附件5.2 施工分包商入库管理细则(试行) 1 基本要求 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已进入或拟进入公司分包市场的分包商。 1.2管理原则 1.2.1 自愿申请。施工企业按照制定的《分包商入库须知》(附录5.1)在各子(分)公司办理自愿申请加入分包商资源库相关手续。 1.2.2 严格评审。各子(分)公司负责对入库分包商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对分包商进行实地考察;经评审合格后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分包商资源库。 1.2.3 动态管理。公司每年定期对进入资源库的分包商进行年审,分包商需经年审合格后,方可在下一年度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 2 职责与分工 2.1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分包商资源库的建立与维护工作。 2.2 各子(分)公司的项目管理部

2.2.1 负责组织审核分包商申报资料、年审资料及内部评定工作。 2.2.2 评审结果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 2.3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 2.3.1 按部门职责范围,负责审核分包商申报相关资料。 2.3.2 参与分包商的准入评审及年审工作。 3 业务管理方法、规则、程序 3.1 入库条件 3.1.1 签署同意公司分包商资源库入库申请书(见附录5.1-1)。 3.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 3.1.4 具有申报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5 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HSE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证书。 3.1.6 具有其他证明文件。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 制度

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主导部门:采购部 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审批: 文档编号: SDS BU-SD-017 生效日期:

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 金问题 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3. 定义 N/A 4. 职责和权限 N/A 5. 内容 5.1供应商分级 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1.1战略供应商 a) 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5.1.2优质供应商 5.1.2.1一般条件 a) 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 史,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 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b) 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 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5.1.2.2使用政策 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5.1.3 合格供应商 5.1.3.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 分值在60-85分之间的供应商。 5.1.3.2 限制政策 a)能够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 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 程款延期支付的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5.1.4 不合格供应商 5.1.4.1 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 审批后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黑名单”)。

联系函(分包管理)

工程联系函 工程名称:邳州新苏中心编号: PXG-201605- 发自:新苏商业(邳州)有限公司日期:2016.5.26 主送:各分包单位需回复:□是■否 主题:关于新苏项目存在管理力度和责任心等问题页数:2 抄送: 邳州建正监理,董事长室、总经理室□连附件■不连附件 贵司承建的邳州新苏中心工程,目前一期仍在整修施工阶段,但管理上 存在问题一直未能完善,若有幸二期继续合作,我司认为: 1、总分包管理 总包单位既然收取了分包管理、配合费,则总承包管理对分包单位 应有相应管控和付出工作,管理不仅仅是会议交代、安全罚款,更应该 有现场技术交底、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施工交叉先后关系落实、图纸和 现场施工总管控,质量管控。每件与分包相关工作,理应先与其沟通解决,若多轮次不能解决,可邀请甲方、监理参与,若分包单位都不接触,或不积极参与分包管理,分包管理协调费则不应收取。 2、参与深度和责任心 如果现场总分包工程相互破坏严重,说明总包参与管控的深度很低,不是总包破坏了分包成品,就是分包破坏的总包的成品,最终双方损失 都巨大。最后的垃圾越多,说明总包参与得越少,甚至就无参与的责任心。 3、偷盗和破坏 各单位所有产品交付建设单位的时间点为交房时间或提前运行时间,

在交付前各单位均有自我保护成品和相互照应的责任,只有有充分证据证实某方偷盗或破坏另一方成品,建设方可参与协调,其余均为施工方自己承担或抓不到责任主体单位需报110处理。 4、心态问题 项目管理人员第一目的应该是为项目推进而去协调工作,在推进的基础上进行成本管控,若实际工作没推进,资料、交流、报审等工作也不推进,则相关人是不作为人员,所以管理人员心态很重要。 综上,请中建二局拿出总包的管理力度和责任心,做回真正的总承包管理,谢谢支持! 经办人:工程部经理:签发: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责任本钱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商管理程序,使分包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相干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商,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建筑业企业,分包商分为劳务分包商和专业分包商。 第3条本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原则上优先保证公司内部队伍生产任务,凡需使用分包商,须提早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报经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第4条分包商管理基本程序1、分包策划: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期要求,配合公司策划小组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 2、策划报批:项目部将分包策划和承建任务分配计划报公司经济管理部初审后,由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行。 3、严格履行分包商《资历准入证》招投标制度,通过资历审查的合格分包商参加由公司指点、项目组织的分包商招投标程序。 4、项目肯定中标单位后,通过OA及时将中标单位相干资料上报公司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上报的分包商中标情况情况,批准中标的分包单位,项目计划部及时完善信息化系统相干信息的录入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2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5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专职副书记、项目副职成员:各部室负

责人第6条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部份包商管理实行细则。 2、与公司策划小组共同编制分包策划方案,拟定项目分包商承包方案。 3、负责分包商公司的资历审查、招标,合同评审、签订和履行、实行合同及结算并实行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分包商队伍信誉档案、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7条计划部长为本级分包商管理的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级分包商考核评审的责任人。 第3章分包商准入条件第8条为充分吸纳、利用社会优良分包资源,创建市场化运作、合作双赢的分包机制。 第9条分包商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3证合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证齐全,市场信誉良好,具有1定的施工能力和事迹,具有相应分包能力的合法成建制分包企业及小微型专业作业企业。 第10条援用分包商必须坚持“5有”(有资质、有技术气力、有资金、有装备、有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分包商《资历准入证》招标制度。在使用分包商队伍前,不管是合格分包商名册内的合作火伴还是新引进的合作队伍,都必须对其信誉程度、施工能力、队伍状态、近期事迹、质量、安全状态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以使用。条件具有的应到分包商队伍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第101条新引进拟从事主体工程或投资较大的临建工程施工的分包商队伍必须坚持先上报后使用的原则,否则不得使用。

分包商场准入管理办法

分包商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1. 市场准入管理概述 1.1为规范分包管理,规避分包风险,选择优秀分包商建立 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参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市场准入 管理。 1.3 *****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市场准入管理是指:在*****事业部、专业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中,从事有关设计、采办、物流、施工、投运、劳务等各类业务的分包商的资格管理。凡从事*****事业部、专业公司工程项目业务分包的企业, 必须经资格审验、核准注册,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 合格分包商是指:经过资格审验,办理了注册手续,持有 *****颁发的《**********市场准入证》(简称《市场准入证》),经过业绩考核评价和年审合格的各类分包商。 分包商名录是指:经营管理部定期发布的各类分包商名单。 1.4*****承揽的工程项目业务分包招标,原则上只能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取短名单,邀请投标。 2. 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与管理职责 主要负责:局长办公会是市场准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2.1. 决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重 大措施; 决定市场准入管理的重大政策和规章制度; 决定市场准入管理的重大事项; 决定对重大违规事项的处置。 2.2经营管理部是市场准入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局长办公会做出的各项决定; 拟订市场准入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对准入企业资质审核、核准,准入证发放及年审等工作;组织对准入企业的业绩和履约情况的考核、检查和管理,监督检查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协调、处理市场准入管理中的纠纷和争议,对重大违规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建立、维护合格分包商名录数据库,定期发布*****工程项目各类业务合格分包商名录;通告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2.3规划计划部、财务资产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法律事务部、监察部分别负责各专业的资质审查,其中: 规划计划部负责对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设备、人员)和施工业绩进行审查; 财务资产部负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等进行审查;

总包分包管理三方协议书2013.11.21(甲方版)

泡泡海家园期分包管理协议书工程名称:泡泡海家园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办,东兴路西侧 霞光西路南侧 建设单位:惠州南海旅游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福建名城建工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深圳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5 年 6 月日 签订地点:惠州大亚湾

泡泡海家园一期室内精装修工程分包管理协议书建设单位:惠州南海旅游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福建建工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深圳装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另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单位必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权利、义务”。结合泡泡海家园一期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泡泡海家园一期工程的 1栋室内精装修工程分包管理事宜,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办,东兴路侧,霞西路南侧。 分包工程内容范围、施工工期、分包工程造价、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违约责任等按惠海旅游限公司建设单位与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GT-2-1.G-100 施工分包工程合同执行。 2、分包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1461.14 元。最终以审定的分包工程结算为准。 3、分包单位应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 二、分包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要求规范施工,如有违反,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分包企业安全责任人为:。 三、建设单位责任 1、按签订的泡泡海家园一期工程分包管理协议书和泡泡海家园二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5. )相应条款支付工程费用。 2、根据本协议具体约定,因甲定分包单位原因对总承包单位造成扣分、处罚、停工甚至经济损失等情况的,总承包单位有权向分包单位予以罚款,建设单位予以支持。即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延误等一切由分包单位负责。 3、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等按建设单位与分包企业合同执行,与总承包单位无关,总包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建议不予支付或延期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项。 五、总承包单位责任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