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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关资料。

三、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Top Previous Next

说明

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在支撑下挖土,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挖密实的钢碴,挖坚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四、石方爆破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

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岩、较软岩(松、次坚石20cm,较硬岩、坚硬岩(普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土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管道结构宽:无管座管道外径计算,管座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基础外缘计算,如

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六、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挖掘机挖装沟槽基坑土石方,深度大于4.5m时,乘以系数1.15。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定义和《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整理后划分。

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说明

一、本节适用于市政各专业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节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

第十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六、圆木桩疏打计算;钢板桩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径D(检尺径)查原木材积计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钢板桩:以t为单位计算。

三、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第三节支撑工程

说明

一、本节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的支撑。

二、疏挡土板项目的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挡土板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20。

四、挡土板支撑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

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

2.0。

五、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设计以t为单位,第二节打、拔工具桩相应项目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m2计算。第二章道路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挡墙、护坡及其他。

二、本章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GYD-301—1999);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Top Previous Next

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或消耗量标准及基础资料;

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

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三、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第六章“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说明

一、本节包括挖路槽土方、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弹软土处理、铺筑垫层料。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滤管盲沟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四、粉喷桩直径取定50cm。

工程量计算规则

路床(槽)碾压宽度设计宽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车行道每侧加15cm计算。

第二节道路基层

本节说明

一、本节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及碎(砾)石、块石底层。

二、多合土基层养生,养生期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项目内。

三、各种材料的底基层材料消耗中已包括水的使用量。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

本标准不符时,配比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多合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六、本节中“每增减”子目中压路机台班,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压路机台班应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基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每侧加15cm 加宽值。

二、石灰土、泥结层、石灰类基层养生面积基层顶层面积计算,水稳类基层分层计算。

三、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第三节道路面层

说明

一、本节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及筋无筋等不同情况。施工中无论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带

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二、伸缩缝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缝长×设计路面厚(或锯缝深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说明

一、本节包括人行道板、侧平石、花砖安砌。

二、本节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平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侧平石及树池石按延长米计算。

二、标线以实际宽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第五节挡墙护岸工程

说明

一、本节适用于市政道路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土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所需的人工。

三、喷锚护坡执行土建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护底、护坡以不同厚度按m3计算。

二、挡土墙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三、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四、砂石滤沟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五、勾缝实际勾缝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第三章桥涵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

程和装饰工程。

二、本章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涵洞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章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GYD-303—1999);Top Previous Next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其他省、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章提升高度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

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 时,应另行计算。

3.本章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第十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4.本章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五、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打桩工程

说明

一、本节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本节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三、本节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第十章关项目计算。

四、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砾)石垫层,面积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五、船上打桩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六、打板桩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均未包括运桩。

八、送桩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相应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 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 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 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九、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以吨计算,可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回旋钻机、冲击钻机三种成孔方

式以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节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三、钻孔土质划分:

1.土类:包括砂土、粘土、砾石含量≤25%的土类。

2.砾石:包括各种砂砾、卵石、砾石含量>25%的土类。

3.岩体质量等级:说明见第一章第一节。

四、钢护筒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调整消

耗量。

五、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标准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

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六、本节项目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本节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泥浆制作普通泥浆考虑,若需采用膨润土,可作相应调整。

九、本节未包括泥浆池制作、拆除,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乘以设计断面积以m3计算。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按总孔深执行。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

四、灌注桩工作平台本册第十章关项目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钢筋笼设计图纸计算,套用第八章“钢筋工程”关项目。

六、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第八章“钢筋工程”关项目。

七、泥浆外运工程量钻孔桩体积计算。

第三节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项目。

二、本节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项目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另行计算。

四、拱圈底模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可第十章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

不予扣除。

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二、本节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三、本节均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可设计用量套用第八章《钢筋工程》关项目。

四、踏步未包括底板、垫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工程量设计尺寸以实体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埋件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项目,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的预制构件。

二、本节均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可设计用量套用第八章“钢筋工程”关项目。

三、本节不包括模板费用,需要时可按第十章有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桩工程量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

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预制构件中的钢筋混凝土桩、梁及小型构件,可混凝土量2%计算其运输、堆放、安装损耗。

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等项目。

二、本节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本节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节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二、顶柱、中断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中已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三、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中断间实土顶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空顶的单节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被顶箱涵的重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四、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项目

时应乘以0.7系数。

第七节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墩台管节、板、梁、小型构件、栏杆扶手、支座、伸缩缝等项目,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安装等项目。

二、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三、安装预制构件项目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第十章相应项目。

四、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五、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二、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第八节钢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钢管柱、钢梁和不锈钢栏杆等项目,适用于钢结构的人行天桥工程。

二、钢材及焊条品种与子目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三、本节钢结构仅考虑涂刷防锈底漆,面漆可套用装饰工程相关子目。

四、本节未包括金属构件的焊缝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金属结构的场外运输费套用土建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工程量设计图纸的主材(钢板、型钢、方钢、圆钢等)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

的重量,但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也不另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二、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

第九节装饰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项目,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二、贴面材料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三、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执行同一项目,由于涂料种类繁多,如采用其他涂料时,可以调整换算。

四、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均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

五、油漆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六、本节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可第十章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节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装饰面积计算。第四章隧道工程

说明

本章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不适应于城市轨Top Previous Next

道交通。

一、本章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GYD-304—1999);

2.《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其他省、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5.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

二、本章岩石分类标准是《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定义范围,把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岩体,执行相应子目。

三、隧道掘进下井津贴,可根据用工数量和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特殊津贴费。

四、岩石隧道硐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章或建筑工程消耗量相应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五、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六、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说明

一、本节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二、平硐全断面开挖10m2以内最小断面积不得小于6m2,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10 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小于5 m2;如果实际施工中,小于上述规定时应另外处理;平洞全断面开挖>15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0 m2,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25 m2时,另行计算。

三、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30°范围内。平硐开挖与出渣,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800m 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50m内的隧道。硐内地沟开挖,只适用于硐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节项目。

四、开挖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应乘以系数

0.935。

五、平硐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出渣项目,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七、平硐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

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内,实际在2.5%

以内的不同坡度,不得换算。

八、斜井出渣是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节项目,若从斜井底通过平硐出渣时,其平硐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硐出渣项目。

九、斜井和竖井出渣,均包括硐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硐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硐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项目;若出硐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项目。

十、本节是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十一、隧道施工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十二、隧道工程硐口的明槽开挖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项目。

十三、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硐、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本标准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暗挖土方不计超挖量。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8)

GB 50500-2008 附录 D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 D.1.1 挖土方(编码:040101) 计算 按设计图示断面乘以长度 以体积计算

GB 50500-2008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 D.1.2 挖石方(编码:040102)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 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 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GB 50500-2008 D.2 道路工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GB 50500-2008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表 D.2.3 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黑色碎石 3.石料最大粒径 1. 沥青品种

2014市政定额解释资料

2014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1、市政定额(1-814)彩钢板护栏(彩钢板围栏搭拆)未注明高度,实际施工高 度一般要求在2.2米左右,如套用本定额综合单价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不知定额中人、材、机消耗量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合理? 回复: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高3mm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2、8.11.3压密注浆定额,1-845注浆(m3),是按什么计量,是按注入的浆计量, 还是按要求注浆加固的体积计量,另外此注浆的配合比是多少,配合比不一样,是否可以换算,如何换算。 回复:1-845子目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算,其影响半径为0.75m。 如设计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仅材料换算,人工和机械其余不变。 3、关于1-442至1-465挖运碴子目。大量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几乎没见过“碴” 这个字。建议删除,或明确以上子目的适用情况;即使保留该子目,其定额含量也需要调整,单价太高。建议新增补充各种拆除物如各类道路结构层拆除物、砖石砌体的装车、运输的子目,此类情况在造价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但却没有合适的子目套用,往往就参照“碴”的子目,其实不妥。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石碴的概念字典上很清楚,所提项目皆有定额可套。 4、深井降水安装子目1-697、1-699中钢筋砼井管材料单价450元/米,没这么 贵,应是大小数错误。 回复:应是小数点错误,工作中砼井管材料单价应按市场价调价。 5、路基灰土填筑定额子目(1-378),与道路灰土基层定额子目(2-72),两者施 工工艺一样,但二定额水平相差近20%,请核查相关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路面结构层中的基层,属路面工程。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路面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定额水平不同。 6、市政工程中,第一册通用项目临时工程及地基加固中,压密注浆定额子目 (1-845)注浆,水泥掺量比例不明确,其水泥消耗量明显偏低,请核查; (1-844)压密注浆钻孔,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土、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单价相差很大,遇到不同的钻孔材质,应该如何调整定额? 回复: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在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属于破除障碍物,应按实计算增加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2条的回复。 7、市政第一册土方工程已经取消了“人工装汽车土方”子目,如果发生该费用, 是否可以考虑借用老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现行市政养护定额中相应子目。 8、泥浆外运定额单一,费用过高,建议在第一章中增加淤泥外运,分容量及运 距编制。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废泥浆外运按桥梁册中泥浆外运子目计算。淤泥外运也按土方外运计算。 9、《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册,第1.3.5石灰桩,工作内 容:石灰加工、搭移脚手、打拔制孔桩灌灰击实。定额编号分别为2-19、2-20、2-21,定额组成中为人工和材料,没有机械费用;现场实际施工中均为机械

湖南定额解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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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释汇编

附E表6 :单位工程(安装)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 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地脚螺栓的制作安装能否参照第五册第一章静置设备附件制作内的塔器地脚螺栓制作相应子目并换算材料含量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地脚螺栓的安装是指在浇筑混凝土基层时预埋安装,且属于标准规格螺栓,不需现场制作。若设计要求为非标准规格的地脚螺栓,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则可参照第五册相关子目执行,并作相应调整。 2.数控机床的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数控机床的软连接管如何执行定额 数控机床是指对该机床的工作进行程序控制,机座安装完后作数控调整试验,而机床本身按机床类别执行相关子目(如切削机床,刨床等)。软管是电机用或移动导体用,按相关定额说明执行。 3.泵安装在定额中是以设备质量来区分,在执行过程中难以估算设备质

量,在定额的材料表中无设备主材,执行模糊。 泵的基本参数中包括了设备质量,按相应参数执行定额。泵属设备,计人设备购置费。 4.橡胶隔震垫应该执行什么定额子目 橡胶隔震垫属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机组安装时需要配置而相关子目中未列的,可按设计数量或实际发生数量调整该材料费,其他人、材、机消耗量不变。 5.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中的电梯安装的增减厅门轿厢门、提升高度章节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中的电梯电气装置的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章节是否重复,如何区分套用 第一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机械部分安装,第二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电气部分安装。 6.小型电机干燥中电机拆除及重新安装套用第一册C1-1359最低质量为,质量偏大的问题。 在没有新的步距出来之前,仍严格按现有子目执行。 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为设备底座外围的面积乘上设计厚度,不扣除中间螺栓及铁件体积。设计图没有明确厚度时,按厚度30mm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 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对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如何区分电力工程行业定额和现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的执行范围。 凡属电力行业的建设项目,均执行电力定额;10kV以上的安装工程,执行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 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D.1.1 挖土方 (编码:040101)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D.1.2 挖石方 (编码:040102)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D.2 道路工 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D.2.4 人行道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4 的规定执行。 表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2014定额解释总汇编(一)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对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粗装修与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装饰装修工程10.70%(原标准14.27%的75%)、安装工程10.32%(原标准13.76%的75%)。 6、“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

湖南2014新定额

2014新定额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 土石方工程: 1.人工土石方 1)如在档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1.35,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 不乘系数; 2)挖桩间土方(不包括人挖桩)人工乘以系数1.25;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 系数1.10。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大于600mm直径的桩体积。 2.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石)方工程量的90%执行机械挖土(石)子目,余下10%执行人工挖土(石)子目。执行人工挖土方子目时,人工乘1.35系数,执行人工土石方子目时不另乘系数。 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5。 3)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0.87 4)建筑物地下室基础机械土(石)方,本标准按自然地面6.0m深编制;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深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0.2。3.计算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得天然迷失体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普通土折松方衬衣系数1.2;见图折松方乘以系数1.25。 2)人工平整场地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4)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5)凡图示沟槽宽度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6)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按每平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按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7)独立基础、条基、管沟土方工程量在300m3以内的,执行人工挖槽坑土方子目;工程量在300m3以上的按槽坑小挖机挖土占70%人工挖占30%计算。 二: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1.人工换填套用垫层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0.8;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 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1.2。 2.锚杆项目成孔直接按150mm规格考虑,如直接小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0.95 系数;直径大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1.1系数。 3.砂、石灌注桩工程量小于60m3时,其人工、机械乘以1.25。 4.土钉、锚杆成孔、按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0.5m计算。 三:桩基工程 1.若桩灌注混凝土实际采用商品砼,砼不管采用何种输送方式,均按10m3砼扣减人工 5.58工日,扣除搅拌机械台班,砼换算成商品砼,其余不做调整。 2.管桩做桩头的钢筋制安,按钢筋章节相关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系数2.0;管桩钢 材桩头,按小型钢构件子目执行。 3.人工挖孔桩中,桩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另加0.5倍桩径乘以设计断面面积

湖南省2014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说明(全套)

湖南省2014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二次搬运工(工日)二次运损(%)运距(m) 1 红(青)砖千块0.39 0.06 0.40 2 粘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 0.06 0.40 3 砼(煤渣)空心砌块M 0.12 0.02 0.40 4 石棉小波瓦100张0.38 0.03 0.40 5 大波瓦100张0.81 0.0 6 0.40 6 水泥吨0.14 0.03 0.40 7 石灰吨0.27 0.04 0.50 8 石灰膏M 0.45 0.03 0.50 9 砂M 0.16 0.04 0.50 10 碎(砾)石M 0.21 0.04 0.50 11 毛石、块石M 0.20 0.05 0.40 12 木材M 0.111 0.01 -

85460_关于调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费率

关于调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费率 标准及有关工程计费程序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消耗量标准颁发执行以来,有关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现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取费标准及计费程序要求予以明确,同时,对编制市政工程等初步设计概算时采取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费率标准要求予以明确。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2号)、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湘建价〔2001〕第7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及采用2006年消耗量标准编制市政工程等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其计价依据、取费标准及计费程序综合规定如下: 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仍按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景观绿化、市政机械土石方工程以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颁发的消耗量标准为基础计算。 1、人工费。人工工资单价均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工资单价计算,其中取费单价按每工日30元计取。 2、材料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编制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计取。 3、机械费。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市政道路、桥涵、隧道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则以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超过取费基价的人工工资单价、燃料及电的单价其价差应予调整。 二、打桩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不分工程量大小,其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则按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 四、随同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并入建筑工程内计算。 五、设备运杂费按设备费的7%计取。 六、总概算中的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其价差预备费费率按有关规定计算。 七、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标准详见附表的规定。 八、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2006年颁发的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准。 九、本文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 D.4隧道工程、D.5市政管网工程、D.6路灯工程、D.7钢筋工程、D.8拆除工程、D.9措施工程。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4-1999),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h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材料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本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本定额材料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其中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工具式机械,不列入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4)的企业管理费中。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确定,其中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税费。 4.本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执行。 十、本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

2014湖南定额解释总汇编

定额解释汇编 第一章计价办法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以下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人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 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 (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费用;劳保基金费率标准按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6.《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7.结合现行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M.4.6说明(说明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其中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招标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取消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省计价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与说明M.4.6条修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 8.计时工的工资单价是否可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工日数量配套使用,不适用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支付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9.如何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为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所提供的防寒、防雨等施工条件的人工、材料增加费用,不包括构配件中使用材料:如砼中掺用外加剂。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施工措施项目费中列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和措施费(除安装工程外)的1.60‰计取。 10.建筑内外装饰按什么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建筑外墙装饰按照建筑主体工程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但高在24m 以下(不含24m)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装饰按建筑装饰工程(低风险)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11. 市政道路工程的临时设施费如何计算?

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3_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二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3001沥青表面处治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层数2.辗压40203002沥青贯入式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厚度2.辗压40203003黑色碎石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厚度2.铺筑3.石料最大粒径3.碾压40203004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石料最大粒径2.铺筑3.厚度3.碾压4.材质 40203005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传力杆及套筒制作安装2.厚度2.混凝土浇注3.掺合料3.拉毛或压痕 4.配合比4.伸缝 5.缩缝 6.锯缝 7.嵌缝 8.路面养生40203006块料面层1.材质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

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铺筑垫层2.规格2.铺砌块料3.垫层厚度3.嵌缝、勾缝4.强度 40203007橡胶、塑料弹性面层1.材料名称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配料2.厚度2.铺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4001人行道块料铺设1.材质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尺寸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块料铺设4.图形40204002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1.混凝土强度强度、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厚度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混凝土浇注 4.养生40204003安砌侧(平、缘)石1.材料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基础铺筑2.尺寸2.侧(平、缘)石安砌3.形状 4.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40204004现浇侧(平、缘)石1.材料品种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铺筑2.尺寸2.混凝土浇注3.形状3.养生 4.混凝土强度、石料最大粒径 5.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浙江省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市政定额综合解释 1、土石方工程中沟、槽、基坑发生湿土排水费用后,挖运土方是否乘湿土系数系数1.18? 答:按挖土相应定额乘系数1.18。 2、拆除砖石构筑物、砖砌雨水井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按实体积计算。 3、围堰工程定额中填心按粘土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土者,定额可否调整?答:围堰实际采用其他土填心,单价可以换算,定额量不变。 4、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伸缝、缩缝的工程量应按伸缝、缩缝的面积计算。93单估表第二册84页伸缩缝的计量单位应为10平方米。 5、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144页中料石价格637.3元/吨是否有误? 答:有误。料石价格应为340.6元/吨,定额字目3-152~3-157每10立方米基价相应改为5247.95,5235.61,5422.30,5261.79,5226.06,5346.40元。 6、彩色人行道板安砌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样、运料,砂浆拌合,铺设道板,扫缝。

7.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在套用挖、运定额过程中是否仍能乘湿土系数?答:采用井点降水后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在套用相应定额时不再乘湿土系数。 8.市政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是否应乘以扩孔系数?答:市政定额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子目在编制时没有考虑扩孔因素,所以在计算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时应乘以扩孔系数,见下表: 9、针对目前市政定额防洪堤防工程中仅有干砌块石基础定额,没有干砌块石挡土墙定额的实际情况,现补充如下: 干砌块石挡土墙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放线、选石料、锤改、对缝。 10、问:市政单估表第二册第280页中,定额单位100立方米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改为100平方米。 11、排水工程第三章的非定型井砌筑定额中已综合了井内铁梯安装,定额说明规定使用时不再调整。但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如何处理? 答:如实际施工中没有安装铁梯的,应扣除定额中的铁梯含量以及人工5.87工日。 12、市政定额第二册第283页圆钢Φ16的单位是否有误?

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发布和管理的为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的标准。本文是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相关的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砼等的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踢脚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裙相应项目执行。 三、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等工程。 六、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七、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工程篇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找平层、整体面层应扣除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头长度并入扶手延长米内计算。 八、弯头按个计算。 九、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项目其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 五、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和壁柜、碗柜、池槽、花台等。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1㎡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

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全解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

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总说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四部分隧道工程;第五部分管网工程;第六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 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 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

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 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 耗量体积以“ m”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政 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5.本市政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是,每立方砂浆人工扣减工日。搅拌机扣减台班。 6.本市政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 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 1.本市政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定额中未列消耗量,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使用费,其燃料动力消耗在材料费中计取。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是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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