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邀请、公开招标备案流程

邀请、公开招标备案流程

邀请、公开招标备案流程
邀请、公开招标备案流程

邀请、公开招标备案流程

设计——招标手续办理设计勘察监理施工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办理流程:( 一)、设计招标受理( 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办事流程表》。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须知;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5、设计基础资料;6、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7、投标报价要求;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9、评标标准和方法;10、投标有效期。补充招标文件: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七)、设计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条件: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办理程序:1、核对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价费(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关事项的复函》(项目投资额(万元)设计交易服务费(元/ 件)500 以下(含500 )250 500-1000 (含1000 )800 1000-3000 (含3000 )1800 3000-5000 (含5000 )4400 5000-10000 (含10000 )8800 10000-20000 (含20000 )16000 20000 以上28000 说明:、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的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后的投资额。、上述收费是向完成勘察或设计交易的招标单位收取。三、领取文书:《建设工程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勘察——招标手续办理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5、《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 3 号令)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 4 号令)8、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1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 2 号令)12、《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 号令)二、办理流程:( 一)、勘察招标受理( 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3、具备场地地形地貌图及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分布图等资料。携带材料:1、“建设工程项目IC 卡”;2、场地地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3、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勘察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建筑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无需该材料)。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勘察招标的标段号,发出《办事流程表》。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须知;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4、勘察范围,对勘察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5、勘察基础资料(地形图、平面图、拟建(构)筑物览表);6、勘察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7、投标报价要求;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补充招标文件: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备案期限为5 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1、评标专家从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即抽取,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七)、勘察招标办理结果(中标通知书备案)办理条件: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办理程序: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价费(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项目投资额(万元)交易服务费(元/ 件)500 以下(含500 )100 500-1000 (含1000 )300 1000-3000 (含3000 )600 3000-5000 (含5000 )1500 5000-10000 (含10000 )3000 10000-20000 (含20000 )6000 20000 以上10000 说明:、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的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后的投资额。、上述收费是向完成勘察或设计交易的招标单位收取。三、领取文书:《建设工程勘察中标通知书》设计勘

察监理施工●监理——招标手续办理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4、《5、《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70 号令)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 号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 3 号令)8、《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86 号令)9、《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10、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12、《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办理流程:( 一)、监理招标受理( 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勘察、设计已发包;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完成(如有);4、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携带材料:1、“建设工程项目IC 卡”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如有);3、建筑总平面图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监理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监理招标的标段号,发出《标办事流程表》。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 并在业绩、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条件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主要合同条款4、技术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图纸7、投标报价要求8、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补充招标文件: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7、中标通知书备案期限为5 个工作日内( 七)、监理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条件: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办理程序: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价费(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收费对象费率% 招标单位0.28 承包单位0.28 说明:监理交易服务费按监理合同所约定的监理费用为基数,向交易双方收取,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低于50 元时收50 元;高于4000 元时收4000 元。领取文书:《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施工——招标手续办理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4、《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30 号令)6、《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27 号令)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9、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1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12、《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 号令)1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和管理委员会532 号)办理流程:( 一)、施工招标受理( 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勘察、设计已发包;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4、有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5、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携带材料:1、“建设工程项目IC 卡”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3、建筑总平面图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施工招标的标段号,发出《办事流程表》。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主要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招标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9、投标辅助材料补充招标文件: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七)、施工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办理条件: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办理程序: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价费(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发包价(万元)费率% 500 以下(含500 )0.048 500-1000 (含1000 )0.046 1000-3000 (含3000 )0.044 3000-5000 (含5000 )0.042 5000-10000 (含10000 )0.04 10000-20000 (含20000 )0.038 20000 以上0.036 说明:1 、上述收费中的三分之二向招标单位收取,三分之一向中标单位收取。 2 、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50 元收50 元;高于120000 元收120000 元。领取文书:《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二、办理流程: ( 一)、招标备案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进行网上注册;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初步发包方案;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 5、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招标,发出《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资质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招标范围; 5、投标报价要求; 6、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备案程序

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备案程序 一、招标人资格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法律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 ②有与招标工程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③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④有审查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能力; 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2、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招标人委托代理、造价协议:①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定委托代理招标协议;②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上限控制价),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定委托编制标底(上限控制价)招标协议,并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复印件1份) 3、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二、招标信息发布所需材料如下: 1、招标申请报告; 2、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所需材料); 3、招标代理、编制标底协议; 4、招标申请表;; 5、项目报建表(复印件1份); 6、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份)。 7、图纸审查备案表(复印件1份);

8、发改委计划批文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9、邀请招标资格证明(邀请招标所需材料)(原件1份) 三、投标企业资格预审 1、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入桂承接单项工程施工备案(在自治区建设厅办理); 4、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在市建委建管科办理)。 四、招标文件备案 1、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评审报告; 2、(公开、邀请)招标文件; 3、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 4、上限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 五、开标、评标、定标 项目招投标全过程。 六、核发中标通知书 1、招标情况报告; 2、中标企业的投标书。 七、合同审查 1、中标通知书; 2、双方签订的合同; 3、廉政责任书。 八、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招标办 550199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

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 一、招投标备案资料目录 (一)招标准备阶段 1、招投标登记表 2、发改局立项批文、核准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类) 4、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 5、招标单位资金证明材料 6、招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委托书 7、已经图审机构通过的施工图纸(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 8、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盖章)、最高限价许可证、或标底编制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编制人员证件复印件资质证书 9、招标代理合同(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登记、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文件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表 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章印齐全并下载网上的公告) 3、报名汇总表和递交投标报名登记表(包括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一照一码”)、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拟定项目经理、五大员证书已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记录 5、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记录(实行资格预审时) 6、资格预审相关资料(递交预审申请书登记表及资格预审评审过程所有资料) 7、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不合格通知书(附投标人签收记录) 8、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资料 9、投标保证金核查情况表 (三)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记录 2、开标会议议程 3、开标会议记录 4、投标人证件核验记录(含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及工程担保保函等) 5、投标文件密封检验记录 6、评标专家抽取记录 7、评标专家签到记录 8、评委评标所有表格、资料(含书面质询等) 9、资格审查报告 10、评标报告

网站备案流程

网站备案流程 一、ICP 信息报备流程图: 网站主办者 接入服务商 企业侧系统 提交信息 省管局备案系统 生成备案号 提交信息 合格 合格 接入服务商 判定是否合格 不合格 省管局 审核备案信息 不合格,退回部级备案系统 备案数据数据同步 审核结果返回 发放备案号网站备案信息 当面核验

二、ICP信息报备流程: 1.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网站主办者进行网站备案时可有三种供选择的登录方式: 方式一:网站主办者登录部级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方式二:网站主办者登录住所所在地省局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方式三:网站主办者直接登录到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2.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系统自主报备信息或 由接入服务商代为提交信息: 网站主办者通过三种登录方式(详见1)登录到企业侧系统,注册用户——>填写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校验所填信息,反馈网站主办者。 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服务商代为报备网站的全部备案信息并核实信息真伪——>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省管局系统。

3.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流程: 接入服务商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当面核验:当面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依据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核验提交至接入服务商系统的备案信息;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服务商提交给省管局审核;如果信息有误,接入者在备注栏中注明错误信息提示后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 4.网站主办者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信息流程: 网站主办者所在地省管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侧系统由接入服务商修改;审核通过,生成的备案号、备案密码(并发往网站主办者邮箱)和备案信息上传至部级系统,并同时下发到企业侧系统,接入服务商将备案号告知网站主办者。 三、网站备案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A: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物业招标及合同备案流程(详细流程)

第一步提交招标申请、确定招标公司(7个工作日----5月15日提交5月23日批复) 1、地产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地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地产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小区规划图纸(住建局和规划局盖章版本); 5、小区基本情况说明; 6、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编写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并提交市房管局审核(审批流程为7个工作日,5月24日提交6月5日完成-----中间有端午节假期) 第二步提交招标备案申请和资料、完成招标备案及招标公告公示、开标、中标、中标公示、中标备案 1、招标备案(镇房管所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签字通过后,提交至市房管局,市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6月6日提交房管所,6月12日完成;6月13日提交市局,6月19日完成) 打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及地产公司双方签名、盖章)及备齐其它资料(详见招标备案资料清单),交小区所在房管所备案,房管所备好案再交东莞市房管局备案。 2、招标文件公示(公示20天,6月20日公示、7月10日完成) 房管局将确定好招标编号及公示时间后会通知地产公司或招标公司,招标公司接到通知后,打印确定好时间及编号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及地产公司双方签名、盖章)、及扫描招标公告电子档送房管局备案及发布公告。房管局将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公示30天。 3、开标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7月11日开标、7月11日完成) 开完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经招标公司及地产公司双方盖章)及扫描电子档送房管局上网公示。 4、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7月12日公示、7月19日完成)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

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工作阶段招标人投标人监督管理部门 1、招标方式确定 2、招标资格备案 3、招标登记 招标文件备案 4、发放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5、颁发资格预审 文件和递交资 格预审申请书 6、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7、招标文件发售 8、踏勘现场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 有形建筑市场和国家或 地方制定的报刊、信息 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邀请招标向三个 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 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向参 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 格预审文件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 所报资格预审申请书的 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将招标文件发售或发放 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 要求填报的资格预审申 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 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情 况)并递交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 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 有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问价,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搜集 有关资料和相关信息 现场踏勘

9、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1)以书面形式(2)答疑会 10、投标文件的 编制与递交 11、开标 12、组建评标委 员会 13、评标 14、招标投标情况 书面报告及备案 开标前妥善保存投标文 件 招标人组织、主持开标、 唱标 招标人依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组建评标委 员会 评标委员会评标 ●符合性鉴定 ●技术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 ●资格审查(后审)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 的内容进行澄清或答辩 完成评标,确定中标候 选人,编写评估报告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 面情况报告,确定中标 人,15日内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接 受备案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等保2.0: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专家评审流程 一.系统定级 请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见第二步相关材料文件夹)定级,定级对象的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专家召开专家定级评审会(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出具初步定级建议并上报行业 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审查不通过运营使用单位重新组织定级工作)。 解读: 1、等保2.0定级备案流程:确定定级对象、初步确定等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备案审查、最终确定等级。 2、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甲方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也可以聘请等保测评机构、有等保安全建设服务机构的安全厂商及其他有资质单位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 3、定级参考《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第四章定级原理及流程。(附件1) 4、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a)第一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b)第二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c)第三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

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d)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e)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5、定级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工业控制系统、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其他信息系统、大数据等。 6、以上信息确定好,根据甲方信息系统及机房实际情况,编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附件2、3) 7、定级备案表和定级报告编写完成,下一步进行专家评审工作,专家组由最低由三名信息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应为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专家现场会根据甲方负责人对公司及信息系统的介绍,提出定级是否合理相关建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 专家评审流程:根据要求确定专家评审名单、编辑专家评审会议程(附件4)、专家签到表(附件5)、信息系统定级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被定级单位及信息系统介绍PPT(附件7)。 专家评审现场工作流程:专家到现场签到入座、甲方会议负责人将定级备案表及定级报告纸质版给专家查阅,甲方信息安全负责人宣布会议开始,由甲方负责人介绍公司及信息系统实际情况,专家根据公司介绍、现场访谈、备案表、定级报告等信息提出建议,专家提出建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现场打印由专家签字,专家评审工作完成。 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 一、招投标备案资料目录 (一)招标准备阶段 1、招投标登记表 2、发改局立项批文、核准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类) 4、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 5、招标单位资金证明材料 6、招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委托书 7、已经图审机构通过的施工图纸(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 8、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盖章)、最高限价许可证、或标底编制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编制人员证件复印件资质证书 9、招标代理合同(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登记、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文件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表 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章印齐全并下载网上的公告) 3、报名汇总表和递交投标报名登记表(包括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一照一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拟定项目经理、五大员证书已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记录 5、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记录(实行资格预审时)

6、资格预审相关资料(递交预审申请书登记表及资格预审评审过程所有资料) 7、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不合格通知书(附投标人签收记录) 8、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资料 9、投标保证金核查情况表 (三)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记录 2、开标会议议程 3、开标会议记录 4、投标人证件核验记录(含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及工程担保保函等) 5、投标文件密封检验记录 6、评标专家抽取记录 7、评标专家签到记录 8、评委评标所有表格、资料(含书面质询等) 9、资格审查报告 10、评标报告 11、评标结果公示和网上下载的评标结果公示(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2、中标通知书 13、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预审时)可另附 (五)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 二、存档组卷资料装订及递交要求 1、存档组卷资料应包括招投标全过程所有资料,按上述顺序组卷,整理齐全、装订整齐。 2、存档组卷资料统一用A4纸,必须采用侧面胶装,禁止使用订书针等金属材料或可撤换方式装订。大的表格可折叠。封面打印项目名称,招标人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所备案资料的日期、意见和印章必须齐全。备案资料须打印目录,并统一用打码器打印页码。(封面式样附后)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4.8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2—

徐州市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5157917.html,(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

招标代理工作详细流程(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实施及相关备案手续)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一、准备阶段 1.同业主洽淡招标业务情况,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项目概况、时限、 招标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需要预算、费用及支付方式,确定双方责任,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2.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前期备案中业主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业主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2)项目概况 3)资金证明或资金计划表(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4)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5)规划许可(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6)工程报建申请表或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7)图纸审查报告(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3.组织招标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审核人,拟定招标 方案,明确分工,组成招标工作小组的人员要求如下: 1)负责人组织会议介绍当前项目情况、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要求熟练掌握;

2)熟悉相关图纸、预算、法律法规和纪律; 3)熟悉工程类企业相关资质分类、级别及各级别承揽的业务范围;4)熟悉工程类企业的各种荣誉、奖项分类、级别等; 5)熟悉工程类项目负责人的各种荣誉、奖项分类、级别等; 6)熟悉各种招标方式、评标办法。 1 / 11 4.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报名时限、保证金及信誉金汇款时限、踏勘答 疑日期、控制价公布日期、开标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2)报名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接受报名; 3)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汇款截止日期一般在开标之日前不少于5 天,日期可以按汇款日期,也可以按到账日期为准; 4)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 心账户或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5)踏勘及答疑在开标之日的15天前完成。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 6.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天,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控制价及前

信息系统定年级与备案工作介绍

信息系统定级与备案工作介绍 本文主要介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定级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等。 一、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与保护 (一)?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原则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应按照“自主定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审核”的原则进行。定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定级对象、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组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具体可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61 号)要求执行。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根据所属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同时,按照所定等级,依照相应等级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设信息安全保护设施,建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 在等级保护工作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管。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是信息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信息系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公安、保密、密码部门对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负监管责任。由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不仅影响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也会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因此,国家必然要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监管。 (二)?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 (三)?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要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由两个定级要素决定: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和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 1. 受侵害的客体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三是国家安全。 2. ? 对客体的侵害程度对客体的侵害程度由客观方面的不同外在表现综合决定。由于对客体的侵害是通过对等级保护对象的破坏实现的,因此,对客体的侵害外在表现为对等级保护对象的破坏,通过危害方式、危害后果和危害程度加以描述。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有三种:一是造成一般损害;二是造成严重损害;三是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四)?五级保护和监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级要素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关系如表1-1所示。

招投标事宜全套流程

招标部标准化文件(一)(有形市场各阶段工作) 北京中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施工总承包 (4) 一、公开招标 (4) (一)招标公告发布: (4) (二)资审专家抽取(后审不涉及): (5) (三)资格预审评审(后审不涉及): (6) (四)资格预审结果备案 (7) (五)招标文件备案 (8) (六)约评标室 (9) (七)评标专家抽取: (10) (八)开标 (11) (九)评标 (12) (十)中标公示 (13) (十一)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备案 (14) (十二)合同备案 (15) 二、邀请招标 (16) (一)入场登记: (16) (二)招标文件备案 (17) (三)约评标室 (17) (四)评标专家抽取: (17) (五)开标 (17) (六)评标 (17) (七)中标公示 (17) (八)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备案 (17) (九)合同备案 (17) 三、邀请招标(保密) (18) (一)入场登记 (18) (二)招标文件备案 (19) (三)约评标室 (19) (四)评标专家抽取 (19) (五)开标 (19) (六)评标 (19) (七)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备案 (19) (八)合同备案 (19)

前言标准化建立的思路: 标准化建设的目的:

第一部分施工总承包 一、公开招标 (一)招标公告发布: 1、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招标代理机构 3.1资格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4经办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1份 5、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备案表 3份 6、《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表1-2) 2份 7、《招标方式登记表》(表2) 2份 8、《招标公告发布单(施工)》(表3-1) 2份 9、申办人的法人委托书 1份 10、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后审不涉及) 10.1初次办理备案手续时: (1)《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表》(表4) 2份 (2)资格预审文件(可以提交1份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和若干份加盖相关印章和(或)签字的资格预审文件封面)。 10.2再次办理备案手续时: (1)《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表》(表4) 2份 (2)资格预审文件(可以提交两份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和若干份加盖相关印章和(或)签字的资格预审文件封面); (3)上次申办备案手续时经备案审查的资格预审文件稿件。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办理权限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潍坊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三、办理程序 (一)初次备案程序 1、各类用人单位凭《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申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用人单位信息,开通单位用户,分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3、用人单位进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劳动用工信息的录入,并提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通过,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程序完成。 (二)变动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发生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等行为时,可以随时登陆系统,通过录入变动信息进行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备案,保存并提交信息。 2、用人单位持变动备案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纸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变动备案信息和纸质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变动备案程序完成。 四、提交材料: (一)初次备案所需材料: 1、《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增员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根据不同增员情形准备其中一项: (1)招工证明信(企业招用初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或者招用失业职工办理二次就业手续时就业服务机构出具) (2)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企业接收派遣期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 (3)复退军人安置信(企业接收政府安置的复退军人时民政部门出具)(4)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动联系函(企业职工调入时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5)劳动人事代理证明(企业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托管时代 - 1 -页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1)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一、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 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订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前,“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中植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两个版本电子合同文本,使用该两个版本合同之一的,一律通过网上办理合同的填写、报审、修改、提交备案。 二、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及合同填写、报审、修改和备案 用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浏览器,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

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5157917.html,/),点击网页左边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系统”窗口,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合同备案。 第一步: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用户注册。 输入企业信息,填写登录用户名,姓名和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通过短信方式,自动将“验证码”发给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的手机上,申请人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则用户注册成功。其中“经办人信息”中“登录用户名”为登录系统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是申请人今后办理合同备案事宜登录系统时,长期使用的用户名,登录系统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第二步:进行网上合同填写、提交备案审查。 1、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点击“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

督管理系统”窗口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按顺序点击“合同备案——未提交合同——新增备案”,在“新増备案”页面中输入工程基本信息,选择“备案机构(备案机构是根据工程管辖权限和所在区域,对受理合同备案的机构进行选择)”,最后点击“保存”。 2、合同填写与上传提交。合同备案申请人根据双方约定,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合同文本,在网上完成合同填写后,随同相关电子资料一并提交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备案需上传的相关电子资料清单如下: (1)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 (2)中标人的商务标和投标函附录及中标价电子数据;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实行担保的工程,双方的担保函复制件(扫描件)注:招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