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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高中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办法

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运动员在赛场内外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作风是搞好竞赛的重要保证。为了发扬“团结、拼搏、奋进、文明”的赛场精神,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为使本届校运会各项比赛工作有条不紊,运动场、教室和班级卫生区的整洁卫生、秩序井然,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经组委会研究,拟出以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办法:

一、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每个级部评选2名。

三、奖励办法: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颁发奖状和奖励量化分数。

四、评选办法:“体育道德风尚奖”,以级部为单位评比,各级部政教主任全面负责安排、检查和评比,由大会裁判、以及各级部、学生会有关评比负责人的评比量化的分数的总分评定。运动会结束前各级部政教主任把评比结果报送组委会。

五、评选的细则:

1、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服装混乱、队伍松散的单位。

2、比赛过程中不顾全大局,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出比赛者(无论集体或个人)。

3、不尊重裁判、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干扰裁判正常工作者。

4、运动会期间发生观众或运动员发生不文明行为、扰乱赛场秩序者。

5、发现冒名顶替者。

6、各班非运动员及比赛当天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违反规定随便进入场地,有2人次以上者。

7、运动员无故不参加比赛,达两人次以上者。

备注:本评选办法解释权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组。

校运会组委会

附:运动会量化分加分标准

1、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加量化分20分;

2、不参加运动会的班级扣量化分50分,运动会组织不认真的班级酌情扣分;

3、比赛成绩加分:以级部为单位按照团体总分排名,原则上第一名加分数值为级部班级数,然后依次递减,最后一名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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