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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收费年审通知

2008年收费年审通知

附件一

2008年度收费情况自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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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务知识)贷款卡所需资料

(财务知识)贷款卡所需资料

贷款卡编码 行政许可申请书 项目:贷款卡准予行政许可核准 暨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核准 申请人性质:A:企业法人□B:企业非法人□ C:事业单位□D:个体工商户□ E:其他借款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印制 单位盖章: 为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致使贵单位多次提交材料,给贵单位带来的不便。请务必仔细查验贷款卡办理资料是否齐全。我行受理业务后,若材料齐全,将于5个工作日内办好;若材料不齐,将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 请核对材料,无误后画“√”,且加盖公章。 办理贷款卡核准发放、年审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申请书填写说明: (1)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其它项为选择项,表示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该数据项,不符合条件的,能够填写也能够不填写该数据项;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无“上市X公司标志、股票代码、上市地、集团客户标志、进出口权标志”数据项,能够不填写。

(2)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它。 (3)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和集体联营企业、其它联营企业、国有独资X公司、其它有限责任X公司、股份有限X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X公司、私营股份有限X公司、其它企业、港澳台投资合资企业、港澳台合作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港澳台股份有限X公司、中外合资运营企业、中外合作运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X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 (4)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14754-2002),按“中类”填写。 (5)行政区划:各市将行政区划代码明细列出。 (6)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它证件。 (7)高管人员类别:分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家族关系:分为配偶、父母、子女、其它血亲、其它姻亲。

(财务知识分析)贷款卡申请及年检

(财务知识分析)贷款卡 申请及年检

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
申请人全称:
_
组织机构代码:
贷款卡编码: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书中所填情况、数据及所附的报表、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 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财务责任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受理机关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字:审批人签字:
受理时间:年月日核准时间:年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
贷款卡申领须知
一、凡欲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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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领贷款卡。 二、申请人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 录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 (须用 A4 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 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申请 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并出示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出资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境内机构的, 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了贷款卡的还须 提供贷款卡复印件;为境外机构的,须提供境外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对外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未验资的被 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 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 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的直、旁系亲属若在其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须 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推荐下载-贷款卡申领暨年审报告书 精品

贷款卡编码 贷款卡申领暨年审报告书 发卡机关审核意见 发卡机关经办人核准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印制

一、申领贷款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人企业领卡前上年度和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贷款卡年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年报和本年度年审开始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6、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贷款卡使用管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 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为贷款卡编码,贷款卡编码唯一。 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并对贷款卡的持有、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借款人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章贷款卡的申请与核准 第五条借款人在首次办理信贷业务前,应当向其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卡。 第六条申请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作的贷款卡申请书格式文 本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主要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 (一)企业法人章程; (二)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卡时的上年度及上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供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财务收支报表。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将有关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 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模版等在办公场所及公共网络予以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在公共网络上下载并填写申请书电子模版,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

贷款卡年审报告书2010

档案编号: 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借款人全称: _ 组织机构代码:贷款卡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制

填表说明 1、表中带“*”号数据项为必填项,必须填写;未带“*”号项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法人企业填写全部表,非法人企业填写“表一”、“表三”、“表五”、“表六”,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填写“表一”、“表三”、“表六”,自然人填写“表一”。 2、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申请人承诺”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本人亲笔签字,代签无效。 4、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5、登记注册号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借款人其他有效证件的注册号码。 6、登记注册类型:按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7、经济类型:分为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私营、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个体、其他。 8、预算管理形式:分为全额包干、差额预算、自收自支。 9、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属、省属、地区、县属、乡及以下。 10、经营场地所有权:分为自有、租赁、其他。 11、身份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 12、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企业特征按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一、基本概况信息

二、资本构成信息 (二)资本构成情况 以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变更材料为准。

贷款卡变更申请书

贷款卡变更申请书 第一篇: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书 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全称:_ 组织机构代码:贷款卡编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 贷款卡要素变更须知 一、持卡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出资人等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须向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若持卡人申请办理变更时未按规定参加贷款卡年审,则应先办理补年审手续,再申请办理要素变更。 二、持卡人申请跨行政区域变更住址,可直接向迁入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持卡人申请要素变更,应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变更批文原件和复印件送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审核,相关变更内容应填写于《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书》。 三、持卡人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最新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同时须提供原验资报告;若新增投资方,须提供新增投资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股权转让,须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及受让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持卡人指定的经办人员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应认真、仔细地阅读本申请书须知及表格下方标注的说明,要准确填写有关变更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财务责任人、经办人应分别在指定处签署姓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 2 变更信息申报 息表、注册资本信息表、实收资本构成情况表、对外投资情况表、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家族企业成员信息表、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信息表。 具体变更情况说明:须对《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中各表所列信息采集项的具体 要求,详细说明信息变更的情况。 本表若不够,可另行附页说明。 — 3 — 第二篇: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书

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下载-贷款卡编码

20 年度 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借款人性质:A.企业法人 B.企业非法人 C.个体工商户D、事业单位、 E.其 他

借款人全称: 企业(单位)机构代码: 借款单位盖章: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编制 重要提示 一、办理贷款卡年审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应采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及由经办人签名。复印件应清晰易于辨认。 二、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内表格分必填和选填,请各借款人注意区分填写。如填写选填表格的,需出示相应项目的依据、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借款人通过年审的信息将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关注信息”栏登载,借款人可委托贷款行查询年审结果。 四、没有通过年审的借款人,不得办理新的信贷业务。 五、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模版登载在佛山市政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05199134.html,/xyfw/rdzt/qyxd/)。借款人应在网站下载年审报告书和财务报表模版(我行不再提供纸质表格),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不得作任何更改或增减。

贷款卡年审提交资料 一、《年审报告书》;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五、法人企业须提交2009年底的财务报表(包括按人行财务报表模板填制的电子版本和企业按标准格式填制的纸质报表); 六、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承诺 本单位办理贷款卡年审所提供的资料及《贷款卡年审报告书》所填情况、数据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之处,愿接受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照章处理。 特此承诺。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全文) 2006年11月13日18:16 【字号大中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讯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了2006第17号公告,宣布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贷款卡发放及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并起草了《贷款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贷款卡使用管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为贷款卡编码,贷款卡编码唯一。 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并对贷款卡的持有、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借款人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章贷款卡的申请与核准 第五条借款人在首次办理信贷业务前,应当向其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卡。 第六条申请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作的贷款卡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主要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 (一)企业法人章程; (二)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卡时的上年度及上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供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财务收支报表。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将有关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模版等在办公场所及公共网络予以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在公共网络上下载并填写申请书电子模版,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一条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且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当场发放贷款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但申请人未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卡。 第十二条对不予发放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贷款卡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三条借款人领取贷款卡时可以设定贷款卡安全认证标识。 借款人变更贷款卡安全认证标识时,应当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将借款人申请贷款卡所产生的信息及其更新信息及时、完整地提供给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银行授信需提交资料清单

提交资料及情况说明 一、公司基础资料: 1、授信申请书 2、公司简介、产品介绍及资料、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说明、公司架构图; 3、法人、股东及管理人员简历 4、法定代表人证明; 5、同意授信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同意抵押(质押)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同意抵押(质押)承诺书 6、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工商登记查询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有关的特许经营证书或协议、公司有关的荣誉证书等; 7、纳税凭证或证明 8、员工人数及近三个月公司的水电费凭证、员工工资 9、公司贷款卡及年审资料,保证人、抵押人贷款卡 二、财务资料: 1、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报表 2、最近一期报表须附上:(1)应付账款明细及账龄;(2)预付账款明细及账龄;(3)存货的明细及账龄;(4)预收账款的明细及账龄;(5)其他应付款明细及账龄;(6)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7)资本公积的构成及原因;(8)账户资金分配情况及使用情况;(9)长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构成〔借款、承兑银行、保证金比例、抵(质)押物情况、期限〕;(10)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的构成情况(主要客户); 三、结算、贷款资料: 1、主要结算银行名称、账号(注明:一般或基本账户); 2、主要结算银行近3个月银行对帐单(明细) 3、他行贷款或授信明细(注明: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 附表: 结算情况 主要结算户所在行帐号年结算量年日均存款 基本帐户

一般帐户 一般帐户 贷款或授信情况 借款人名称贷款银行贷款额度发放日到期日 四、经营资料: 1、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正在实施和新签定) 2、提供部分增值税发票 五、抵、质押物资料: 1、自然人 房地产权证、抵押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卡; 2、企业 (1)如抵押人为企业,需提供企业的基础资料,法人、股东身份证,贷款卡及年审资料,同意抵押(质押)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同意抵押(质押)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最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等)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共24页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为规范我公司信贷业务运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质量,较好地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制度、产业政策、信贷制度,以求在调查、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法性、合规性要求。本审查要点仅属于指导性规范,不具备信贷制度的效力,但由于其为信贷有关制度的细化和具体运用,可作为信贷业务审查工作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 市场业务部门对提交上报审批部或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须提供信贷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审批部门对市场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信贷资料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基础资料 1、法人客户: 1)企业提供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贷款期间能否覆盖经营有效期,所申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类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照章程、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数

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验证注册资金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是否一致,如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反映增资,须相应变更手续, 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用组织机构代码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平台”核查法人身份。登陆号可向信贷管理部申请。 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明,审核是否照章纳税,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可通过报表及相关税率验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公民身份核查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办理,履行签字手续的)。 2)经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企(事)业章程、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3)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4)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 5)客户公章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贷款卡申领暨年审报告书

贷款卡申领暨年审报告书

贷款卡编码 贷款卡申领暨年审报告书 申领() 申请项目 申请(请选择) 申请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姓名 发卡机关审核意见

发卡机关经办人核准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印制 一、申领贷款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 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 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人企业领卡前上年度和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贷款卡年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年报和本年度年审开始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

贷款卡-审计实务

转:贷款卡--审计实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规定: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能有效地利用这些其他信息,将为注册会计师得出审计结论提供有力的证据。在实务中我们往往注重于对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信息的审核,而忽略了对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的审核。贷款卡信息就属于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下面谈谈我们在审计中对获取的贷款卡信息进行审核的一些思路和考虑: 贷款卡信息的查询为审计必需程序 从对上市公司2002年年报审计起,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时,同时应出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在审计中增加了查询贷款卡信息的程序,但由于当时银行电脑系统的原因,在有些地区并没有做到银行电脑系统联网,因此在这些地区无法获取贷款卡信息或者获取的贷款卡信息不完整。在2004年年报审计时,各地证监局在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要求中再次强调了查询贷款卡信息的规定:在审核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时要求派专人到银行打印上市公司贷款卡信息资料。2005年贷款卡信息的查询已成为审计的必需程序,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亲自去企业的开户银行或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打印贷款卡。打印了贷款卡信息,企业的借款、抵押、担保、质押、未结清保函、未结清信用证等事项均将得到了解。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明确: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以下原则考虑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贷款卡信息系来源于企业的开户银行或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的外部证据,并且贷款卡信息的获取,要求注册会计师亲自到银行去取证。在实际工作中,目前有些银行已提供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传真自动回复系统,通过传真机拨打查询电话,输入企业的贷款卡编码,就能够收到企业贷款卡信息的传真资料,注册会计师不用亲自去银行也能直接获取企业贷款卡信息。我们认为贷款卡信息可作为具有较高可靠性的审计证据。 贷款卡信息的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是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管理手段,通过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和借款人信息登记,全面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资信咨询服务,并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信贷行为进行监控的金融监管服务制度。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借款人,应当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金融机构对其所办理的信贷业务,应及时、完整地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内登录有关要素、数据。 一份完整的贷款卡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贷款卡基本信息

贷款卡年审申请书2014

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 (年审)申请书 借款人全称: 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贷款卡编码: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印制

贷款卡年审申办程序简介 一、领表: 申请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原件、贷款卡、移动硬盘(U盘),向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索取《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年审)申请书》并拷贝电子模板。 二、填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字迹需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分别 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各表下方说明。 三、送检:申请人凭填妥的《贷款卡年审申请书》和贷款卡年审电子报表及下列资料到基本帐户开户行办理 初审手续: 1.上年度贷款卡《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正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4、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5、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非本年度发证的须有上年度开户行年检专用章); 6、有效的《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各出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 投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有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提交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0、有法人代表家族企业的提交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企业有变更的根据变更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①企业名称或法人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名称或法人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股东会决议; ②注册资金变更的提交注册资金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股东会决议;以及增资后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③股东变更的提交股权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所有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④增资后的《验资报告》中有实物资产的还应提交《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2、申请单位法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其毕业证复印件)。 1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4、已录入成功的上年度财务报表(U盘贷款卡年审程序)。 【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须报送】 15、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各复印件一式一份,一律按A4复印纸规格复印,每张复印件字迹和印章要清晰可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领取回执: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初审资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 书》,由持卡人到基本开户行领取。 特别提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上年度经相关部门审验通过,即视为有效。 2、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制度.每年的四月至六月为集中年审时间, 逾期不再办理年审手续. ☆咨询服务电话:3079814、3079815 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

企业年审资料清单模板

企业年审资料清单模板 1、审计期间董事会、管理当局等有关公司股权变动/重要经营决策/重大资产处置/及其他与经营决策有关的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批准证书(外商资企业)(请提供原件,审计人员根据需要索取复印件); 2、公司审计期间会计报表、账册、2006年1-12月科细目发生额及余额表、记账凭证、纳税申报资料及相关的财务资料; 3、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分析说明,2006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资料、说明; 4、2006年1-12月科细目发生额及余额表; 5、银行开户清单(银行账号声明)、对帐单、余额调节表(1-12月份)和各银行账户的未达账明细; 6、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卡证明; 7、截止12月末的所有银行帐户函证(包括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零的)、各往来前10大客户及供应商函证(6个往来科目,每个科目函证10-20个客户,至少回函10户,境外客户可发送英文版询证函); 8、提供截止12月31日存货及固定资产相关盘点表(参与盘点人员进行签字)、盘盈盘亏明细表; 9、重要资产资料及权属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和经2006年年检后的车辆行驶证等)(请提供原件,审计人员根据需要索取复印件);新增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关

证明批复资料。 10、短期投资12月末市价资料; 11、对外投资明细清单、各被投资单位当年收益返回情况;投资的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单位均应在审计组进点前取得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 12、对外投资:提供对被投资单位投入资金原始单据和记帐凭证复印件、投资协议、合同及相关的验资报告、股权变动的董事会决议、上级公司的批复文件、修改后的章程、协议等,实物出资应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对外投资包括控股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股权投资); 13、审计期间在建工程项目明细表,各项目的预算及执行资料、施工合同及相关批复、工程进度报告;交付使用的,请提供交付使用的交接手续;竣工验收报告、决(结)算审计报告; 14、审计期间无形资产购入(投入)、转让(投出)合同、处置、报废资料等; 15、对各项税金减免的相关批复、2006年度各税种申报明细表、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和税务稽查报告、2006年度税审报告等; 16、预提费用中预提金额的依据及明细; 17、待摊费用中待摊金额的明细及摊销计算表; 18、固定资产本年折旧的计算表及本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相应累计折旧增减变动表;

贷款卡资料填写说明

贷款卡资料填写说明

贷款卡资料填写说明 一、借款人需提交的申办贷款卡资料 (一)借款人新办贷款卡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企业:需填报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书、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中小企业信息录入模板。并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书、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按照行政许可申请书中“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 2.法人企业外的所有借款人:需填报并打印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书,并按照表中“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 (二)借款人年审贷款卡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企业:需填报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书、中小企业信息录入模板、征信财务报表模板。并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书,按照表中“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 2.法人企业外的所有借款人:需填报并打印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书,并按照表中“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 二、在表格填写前应进行的操作 1.将U盘中贷款卡资料拷贝出一份存放电脑中以作备用。 2.打开一张空白EXCEL表格,点击菜单栏中“工具→宏→安全性→中→确定”(见下图,目的是先将电脑EXCEL表格的安全性设置在中之后才能打开贷款卡表格资料)。

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填表说明 1.打开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相应项,带*的为必填项。 2.基本概况信息中行业分类应参照中小企业信息录入模板中行业分类代码填写。 3.注册资本及资本构成情况表格中出资情况填写应注意:如果是单位出资在(三)资本构成情况中出资人处填写出资单位全称,对应的出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出资币种、出资金额为必填项;如果是自然人出资在自然人出资表格中填写出资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币种、出资金额。 4.如果企业有对外投资,在(四)对外投资情况表格中填写被投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投资币种、投资金额。

请注意年审时只须提交填写完毕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年审[001]

请注意:年审时只须提交填写完毕的贷款卡年审 报告书,年审须知与填表说明不需打印,请认真 阅读,了解相关程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以便顺 利完成贷款卡年审。
贷款卡年审须知
贷款卡有效期为一年,即贷款卡核发日或年审通过日起为期 1 年。贷 款卡年审实行对年对月年审,贷款卡持有人须在贷款卡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在注册地参加年审。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和 其他借款人(自然人除外),均须参加 2012 年贷款卡年审。
一、年审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和《财务报表模板校验版》。 需参加年审贷款卡持有人在济宁政府网 (网址:;济宁政府网—在线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卡年审)下载相关资料,并根据要求真实完整填写相关 内容,填写完整的财务报表模板校验版需要进行光盘刻录。 (二)2012 年贷款卡年审继续实行商业银行代办,年审单位填写《贷 款卡年审报告书》,A4 纸格式双面打印并附年审所需资料送基本开户行或 信贷业务发生行(以下称年审代办机构)。 脱审单位需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参加年审。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卡年审部分权限已上收至人民银行 济南分行,以上两类机构不通过商业银行年审,需直接到人民银行参加年 审初审(有关事项请咨询当地人民银行)。 (三)年审代办机构审查无误后,在《贷款卡年审报告书》首页签署代 办机构名称,并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章(签字或盖章)。 (四)年审代办机构持《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及其他年审所需资料到当 地人民银行进行审核。人民银行审查合格的,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做年审合 格处理,在大事记中记录年审结果,并发放“贷款卡年审合格证”,由年审 代办机构转交贷款卡持有人。资料提交不合格的,人民银行将资料退回年 审代办机构,重新收集资料后再次交由人民银行进行审核。 二、年审所需资料 (一)《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二)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 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法人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其中大、 中型企业还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 表人签章(需提供影印或扫描电子件,纸质财务报表不需再提供)。 (六)年审单位自上次年审合格至目前为止,下列情况发生变化的,须 提供相应材料。 1、年审单位对外投资发生变化的,提供被投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年审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旁系亲属在其他单位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供亲属身份证明复印件、任职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复印件。 3、年审单位所属集团公司发生变化的,提供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 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年审单位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或股东、股权发生变更的,提供经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情况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中,新出资者 为单位的,提供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为自然 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年审单位经营场地发生变更的,提供新经营场地的土地(房屋)产 权证复印件或含出租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七)财务报表刻录光盘(包括财务报表模板校验版及财务报表影印或

X年贷款卡办理年审网上申报系统商业银行用户操作手册

X年贷款卡办理年审网上申报系统商业银行用户操作 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 人民银行武汉市营业治理部 2011年7月

目录 第1章引言 (3) 1.1系统总体目标 (3) 1.2 系统名称 (3) 1.3 版权声明 (3) 第2章运行环境 (4) 2.1 软件要求 (4) 2.1.1 服务器 (4) 2.1.2 客户端 (4) 2.2 硬件要求 (4) 第3章软件使用说明 (5) 3.1 用户登录 (5) 3.1.1 培训环境 (5) 3.1.2 生产环境 (6) 3.2 用户注销 (7) 3.3 商业银行用户操作 (7) 3.3.1 商业银行治理人员 (7) 3.3.1.1 用户治理 (7) 3.3.2 商业银行业务人员 (9) 3.3.2.1 填报信息 (10) 3.3.2.1.1 贷款卡申办 (10) 3.3.2.1.2 贷款卡年审 (25) 3.3.2.1.3 更换填报信息 (25) 3.3.2.1.4 贷款卡年审预约 (26) 3.3.2.2 查询统计 (27) 3.3.2.2.1 综合查询 (27) 3.3.2.2.2 应年审企业 (27) 3.3.2.2.3 已年审企业 (27) 3.3.2.3 贷款卡审核状态查询 (27) 3.4 用户信息修改 (28)

第1章引言 1.1系统总体目标 建立基于局域网的贷款卡申报和年审网站,通过在线服务方式实现武汉市约1.5万户持卡企业的贷款卡年审和5000户企业的贷款卡申请(每年递增)。企业持相关资料赴各金融机构信贷网点申请办理或年审贷款卡,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若是,登陆系统录入并上报申报信息,系统对填报信息的合法性进行自动判定。成功上报后为企业打印出填写完整的报告书,并加盖公章和个人签章交由企业赴人民银行,人民银行进行贷款发放核准或年审操作。系统同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年审情形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完整的年审信息报告和历次年审结果记录及年审合格时刻。 1.2 系统名称 贷款卡办理/年审网上申报系统。 1.3 版权声明 本版权声明提到的软件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所有权益属于人民银行武汉市中心支行科技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人民银行武汉市中心支行科技处授权不能使用、修改、再公布本软件的任何部分,否则将视为非法侵害,人民银行武汉市中心支行科技处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益,此条款同样 适用于人民银行武汉市中心支行科技处拥有完全权益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内容。

【精编_推荐】贷款卡年审表样

贷款卡(年审)申请书档案号: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 开户金融机构审查意见 (盖章)

应提交材料 一、贷款卡申办 申请贷款卡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非法人企业和其他借款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二)经技术监督局当年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地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企业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及股东身份证或企业代码,或有关注册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国有企业未验资的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分公司须由总公司出具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文件,以及同意其办理贷款卡的授权书)。 (六)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复印件。 (七)上年度末及上月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八)如有变更事项,须提供变更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工商局变更对照表或变更申请审核表)。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表需基本开户银行盖章,所提供复印件必须使用A4规格复印纸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贷款卡年审

年审时限: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当年申办的贷款卡不需年审。对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借款人,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所持贷款卡暂停使用。 (贷款卡年审除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上年度报表(原件)和财务报表的电子文件。之外其他材料同上。注册资本不变,无需提供验资报告) 三、贷款卡挂失 借款人发生贷款卡遗失、损坏等情况,可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遗失声明及单位证明,到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申请挂失。 四、贷款卡注销 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依法被撤销或严重违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行为,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应将其所持贷款卡注销。 联系电话:0359——2293269

度贷款卡年审须知

2 0 0 9 年度贷款卡年审须知 一、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一)贷款卡年检登记卡;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法人企业须提供与当前实收资本构成相符的验资报告(国有、集体企业提供资产产权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本构成信息有变更且与验资报告不相符的,则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本单位或出资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同时提交《工商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八)出资单位的代码证(个人出资的提供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被投资企业的代码证复印件; (十)法人企业须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财务报表模版光盘; (十一)填写完整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十二)人民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其他要求: 1、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 纸复印。 2、《贷款卡年审报告书》打印后按填表说明正确填写。 3、财务报表必须在校验关系均显示“正确”后才能进行刻录。 4、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须报送报表。

四、年审时间:2010 年4 月1 日至2010 年7 月30 日 五、 填写说明细则: 一、填写本报告书时注意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辨认。 二、封面除写上单位名称,盖上公章外,还应明确申请人性质。申请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在相关处加上“V ”的符号,以明确性质。 三、《基本信息概况表》有关栏目的填写要求 (一)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栏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其他)填列。 (二)“行业分类”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中类”即下列括号内选项填列,且只能选填一项。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则按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1、农、林、牧、渔业类 (1)农业:(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 (2)林业:(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林产品的采集)。 (3)畜牧业:(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狩猎和捕捉动物)(其他畜牧业)。 (4)渔业:(海洋渔业)(内陆渔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林业服务业)(畜牧服务业)(渔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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