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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

构流程

2016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科目《投资银行业务》的考试可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资格。

(一)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3、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4、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所在机构的保荐事务联络人。

5、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信息备案及材料保存要求

保荐机构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执业行为管理栏目对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项目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

1、保荐机构应指定保荐事务联络人,登录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保荐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并与协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2、保荐机构应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执业行为管理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及维护,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协会检查。

(三)违规事项处理

1、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不予审核;已取得证书的,协会注销其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有上述情形的,协会自作出不予审核决定之日或注销证书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执业注册申请。

2、保荐机构未能按协会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保荐信息维护的,协会将暂停该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3、保荐机构提供虚假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材料的,协会视情节轻重,对该机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2019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上市公司收购,从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 B.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从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1个完整会计年度 C. 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持续督导期间应延长1年 D.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持续督导期时间已满,但是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要继续进行督导 【答案】 D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71条规定,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B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7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会计

年度。实施本办法第13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C项,沪深证券交易所都没有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变化,应延长1年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11条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时间:①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大风险的;②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公开谴责的;③上市公司连续2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的;④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持续督导时间应延长至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得到纠正、重大风险已经消除时,且不少于上述情形发生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D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证公字[2009]75号)第13条第1款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①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 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换股、行权尚未完成;③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承诺事项未完全履行;④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 2. 原材料账面价12万元/套,市价为10万元/套。每套原材料加工成产品要花15万元,每件成品估计的销售税费为1.2万元,产品售价30元/套,期末该原材料应计提跌价准备()万元。 A. 0

民生银行: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5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58号)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优先股”)。前述优先股已于2019年10月完成发行,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前述优先股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海通证券指派安喜梅女士和周威先生担任前述优先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需要,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中信证券已委派程越先生、马小龙先生,中金公司已委派童赫扬先生、许佳先生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协办人签字管理办法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协办人签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有效、充分调动保荐代表人资源,培育项目协办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荐代表人确定原则 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人选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专业优先原则。根据公司投行发展战略,促进投行业务专业化发展,保荐代表人的选择优先考虑其是否具有被保荐代表人所属行业专业背景及实际操作经验。 2、责任均衡原则。为了保证保荐工作质量,避免责任集中于部分保荐代表人,根据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项目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的情况,优先选择保荐项目及工作量相对较少的保荐代表人。若保荐人承担的保荐项目等工作量相当,则根据保荐代表人进入公司先后顺序确定。 3、工作便利原则。为了便于及时有效沟通,可考虑选择距离被保荐项目所在地较近区域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4、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对保荐代表人签字进行统筹管理与配置,除考虑以上原则外,还应考虑保荐代表人正在培育的项目进展情况、质量以及曾保荐项目的保荐质量等因素。

第三条保荐代表人的确定程序 1、保荐项目立项时,所属业务部门应提出保荐代表人选择建议,经综合管理部提出协调会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 2、保荐项目立项时,至少应确定一名主保荐代表人,其他人选可视情况于项目进行过程中确定。 3、在项目进程中,由项目所在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另一名保荐代表人的选择建议,经综合管理部提出协调会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 4、在项目保荐代表人确定后,相关保荐代表人须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签署保荐文件。 第四条保荐代表人参与项目的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客户关系,项目主保荐代表人应全程参与项目,参加项目重大协调会和问题讨论会,参与项目涉及解决方案的讨论制定。 2、在项目进程中确定的保荐代表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两周以上)对项目进行了解、核查以及现场调查。 第五条项目协办人人选 项目协办人经历是保荐代表人培养的必经途径,同时,项目协办人的能力、素质将直接影响承销项目的质量。项目协办人应是具有丰富投行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已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但尚未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的业务人员应优先安排为签字项目协办人。 第六条项目协办人的确定

财务顾问与保荐机构(自己整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十一条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以下持续督导工作: (一)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督促和检查申报人履行对市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督促和检查申报人落实后续计划及并购重组方案中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

(五)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并购重组是否按计划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其实施效果是否与此前公告的专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业绩目标;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确保财务顾问主办人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按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委托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保荐人,曾经的百万年薪(转帖)

保荐人,曾经的百万年薪(转帖) “降薪了!本来许诺给老婆买辆车的,领到1月的工资我都快傻了。”保荐代表人李峰一脸沮丧地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券商从今年开始降低了保荐代表人的薪水,“10万变5万,少了一半。” 自从去年国内IPO项目关闸以来,李峰们的收入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缩水,牛市中动辄数百万的高额年薪离他们渐行渐远。不过,与金融危机下其他行业饭碗不保、人人自危的迹象相比,他们依然生活在云端。 即便在行业内部,公认前景迷茫的是去年刚刚通过考试的准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准保代”)。“那种只会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光通过一个考试,就乌鸡变凤凰了,这样的神话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少了。”南方一券商的投行负责人说。 “择木而栖”的好日子 一去不回 据李峰透露,目前保荐代表人的收入通常由三部分组成:保底年薪+签字费+转会费。保底年薪一般在100万至200万之间,签字费要项目做成了才有,每个项目45万左右,转会费则是跳槽的保荐代表人从新东家处获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以往的金额非常惊人,牛市中高达两三百万,“所以你以往听说的某券商花300万的高价挖保荐代表人的传闻都是真的,只不过,那都是过去的好时光,想跳就跳现在是不可能了。” “其实,投行的高薪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儿。”一位工作多年的老投行回忆说,“2001年那会儿,一名金融硕士在国内普通投行累死累活月薪也才4000块左右,根本比不上银行或保险公司。”自2004年2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保荐人制度,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人推荐。券商投行要申请到保荐人资格,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以前是2名,08年12月后增加为至少4名)的保荐代表人,投行递交给证监会的保荐资料一般需要两个保荐代表人同时签字。“正是这项制度大大改善了保荐代表人的生活,从2004年开始,一些券商给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员工在工资之外,额外追加发放20万元左右的奖金。后来,保荐代表人行情逐年见涨。”这位老投行告诉记者。 随之而来的牛市中,一些券商开始了疯狂的保荐代表人“储备战”,而有些小券商为了争取或保住保荐人资格,也不得不高薪四处挖人,开出了200万、250万的诱人转会费。火热的市场为保荐人“择木而栖”提供了基础,甚至有些保荐人把跳槽当成了生财的手段,几年下来什么项目都没有做,光赚转会费了。 “以前我一天都能接到3、4个猎头的电话,都是挖我去其他券商的,最近很少有这种电话了。”李峰向记者表示。上海的一位金融猎头证实了李峰的说法,“转会费降了不少,最高是税后100万左右,低的也就只有50万了。” 券商们对待保荐代表人的态度也在悄然变化,“以前在与保荐代表人的待遇谈判中,我们总是处于劣势,现在好多了,”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公司也曾花高价挖过保荐代表人,在牛市中公司还能应付自如,但一到熊市,成本压力就成了难以承受

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最新消息

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最新消息 各保荐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代表人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一)考试科目 原有两个考试科目(证券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专业考试)调整为一个考试科目,名称为“投资银行业务考试”。 (二)报考条件 完成执业注册的在职证券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维持 个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或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的,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二、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 (一)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3、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4、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所在机构的保荐事务联络人。 5、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信息备案及材料保存要求 保荐机构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执业行为管理栏目对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项目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 1、保荐机构应指定保荐事务联络人,登录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保荐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并与协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2、保荐机构应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执业行为管理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及维护,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协会检查。 (三)违规事项处理 1、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不予审核;已取得证书的,协会注销其保荐代表

IPO项目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清单

【】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清单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年月

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清单说明 ?本尽职调查清单是针对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拟进行的A股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而提出的全面尽职调查,目的是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公司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为成功推进公司发行上市工作做好准备 ?本尽职调查问题清单涉及公司及下属相关企业,请公司将按清单问题分类交 给各相关部门或下属企业,由其分别根据各自情况准备后汇总 ?请按照下列要求对收集的资料与答复进行汇总:(1)请按照问题顺序回答, 并按照本清单的编号顺序予以编号;(2)如某一编号问题的回答内容涉及多个文件,请相应编制文件目录,列明各种具体文件的准确名称、文号及发文(或签署)日期;(3)如无法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4)如果没有下文所列的任何一类文件,请在文件清单目录之该等类别之下注明“无”或“不适用”;(5)如有重复的文件请在文件清单目录备注说明“见第X项文件”; (6)各项问题的回答需要如实、准确、完整。如涉及数据,请参考权威统计数据填报,并注明出处 ?为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供相关资料与答复 ?公司如认为准备尽职调查材料有困难,我们可以为公司有关人员安排关于如 何准备尽职调查材料的说明会

目录

1-1-9 发行人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如有)、法律意见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 1-1-10 发起人协议 1-1-11 创立大会文件 1-1-12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1-1-13 发行人 1-1-13-1 改制前原企业资产和业务构成情况的说明 1-1-13-2 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情况的说明 1-1-13-3 改制前原企业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联系的说明 1-1-14 发行人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业务情况的说明 1-2 历史沿革情况 1-2-1 发行人历次工商登记备案资料(由工商登记机关取得并敲工商登记机关骑缝章) 1-3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1-3-1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资料

医药代表个人简历模板

医药代表简历范文(应届生) 姓名:张晓 性别:女民族:汉族 年龄:24岁目前所在地:苏州 户口所在地:安徽婚姻状况:未婚 求职类型:医药销售医药代表 爱好:体育运动、文艺 ?个人学习经历 2007-2010年在职业大学旅游学院就读酒店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心理学等专业。 所学外语专业:英语、日语、双语专业:维吾尔语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具有很强的进取精神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自我约束力强,随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反映快、爱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活动策划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处事认真负责、细心、勇于承担,对工作有毅力勇于迎接新挑战。 ?个人工作经历: 2010年7月至今在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拓展部从事保险代理工作。 2011年1月-6月在酒店从事前台接待工作。

自我评价: 做人:为人真诚、低调、随和但不乏协调,有一种天生乐观的精神面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组织,并具备很强的责任感。与人为善具有良好的人脉。善于面对挑战。 做事:工作态度认真严谨,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精一行,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对企业忠诚,自律能力较强,对现代企业团体的管理理念有较强认识并能适应。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 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2020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 构流程 2016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资格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科目《投资银行业务》的考试可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资格。 (一)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3、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4、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所在机构的保荐事务联络人。 5、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信息备案及材料保存要求 保荐机构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执业行为管理栏目对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项目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 1、保荐机构应指定保荐事务联络人,登录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保荐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并与协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2、保荐机构应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执业行为管理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及维护,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协会检查。 (三)违规事项处理 1、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不予审核;已取得证书的,协会注销其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有上述情形的,协会自作出不予审核决定之日或注销证书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执业注册申请。 2、保荐机构未能按协会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保荐信息维护的,协会将暂停该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3、保荐机构提供虚假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材料的,协会视情节轻重,对该机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备考2018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练习卷二20(乐考网)

备考2018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 行业务》真题练习卷二 乐考网资深导师团队,潜心研究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出题形式和出题范围,剖 析考试的重点、难点;在此为您奉上备考2018年证券从业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 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练习系列。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更 多考试资料下载请登陆乐考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6107848.html, 96[单选题]关于公司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清算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Ⅱ.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Ⅲ.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Ⅳ.清算组可以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算组的职权及组成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97[单选题]以下关于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某股东在所持股份达到10%的当天便可提议召开 Ⅱ.持有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在股权登记日后,所持10%股份的股东将股份卖掉至低于10%,不影响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效性

润禾材料: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1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禾材料”、“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东兴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 3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国泰君安签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以下简称“新《保荐协议》”)。自新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东兴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国泰君安指派章宇轩先生、顾维翰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简历详见附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医药代表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医药代表 1029134 杨晓川医药代表作为医药营销结构(处方药)中的一个重要无素在医药营销中始终占有极度其重要的地位,因为他活动于营销终端,是营销策略的主要执行者,其自身素质直接影响销量的提升和品牌的市场培育,决定了营销计划的实施效果. 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医药代表?应是每一个医药从业人员此刻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探讨如下: 一.宏观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这些都已很清楚,在此不在多说,简单总结为以下四点: 1.产业政策不利于医药产业的运营. 2.虽然如此,但朝阳企业的诱惑仍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促使竞争加剧. 3.药品微利格局已现. 4.入世后的冲击. 二.微观市场现状 1.爱多年来带金销售的影响,目标客户--医生仍对这种医药推广办法<感冒>学术推广阻力很大,一些整合营销意识淡漠或资金短缺的小型企业趁此浑水摸鱼,恶性竞争,扰乱市场. 2. 新的<<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一些新的观念对目标客户的灌输,纯学术推广先行者(主要是一些早期转型的合资企业)的市场培育使一部分客户对策划缜密的学术推广仍有很大的兴趣,他们希望企业给

他们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发展的平台,摆脱一些带金销售的负面影响. 3.医药营销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医药院校及一些合资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育以及一些进取的非专业医院代表自身的市场磨练,使医院代表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医院代表.但同时也使各企业间竞争加剧.企业营销结构中医院代表素质的高低已经较以往更强烈的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严峻的宏观营销环境使微观市场营销面临新的挑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严峻的宏观营销环境已使微观市场营销面临新的挑战,虽然医药营销是微观市场的理想战场,但随着环境的改变和竞争的加剧,只有加强医药代表素质才是长期发展的关键,人才的需求比任何一个阶段都要强烈. 四.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1.医药企业营销策略 将微观市场营销{Micromarketing}的概念引入医院药品销售始于杨森斯匹仁诺的上市,从此揭开了医院药品销售史上的新的一页.什么样的营销策略就需要与之相配医药代表,也就决定了其医院代表的价值和功能,个人认为,两者关系是互动的. 2.医药代表价值解构和功能定位 在各企业大力推崇微观市场营销时,我认为,其医药代表在微观市场营销体系中的价值为: A.对于企业,它于销售终端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状况,并且由于其

组织与业务流程再造(1)

《组织设计与流程再造》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名称:Organization Redesign & Process Reengineering 班级:2002级工程硕士(湛江班) 任课教师:王明联系电话:87579107 Email:bmwangm@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6107848.html, 1.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目的在于使学生能掌握组织设计与流程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使学生了解近百年来管理思想和组织变革的过程和发展趋势,掌握组织和流程设计的基本方法。 要求: ⑴熟悉近百年来管理思想和组织变革的演变过程。 ⑵不同时期的组织结构类型和特点。 ⑶主要的组织结构的控制方式。 ⑷企业流程再造的背景和意义。 ⑸信息技术对组织和流程再造的影响 ⑹掌握产品与服务流程的基本框架 ⑺掌握流程再造的基本方法:全新设计法和系统化改造法。。 2.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与多媒体辅助教学(50%);课堂讨论(15%);案例分析(15%);阅读论文(20%)。 3 参考文献与阅读材料 ⑴J. 佩帕德,P. 罗兰著. 业务流程再造精要. 中信出版社. 2003年2月(第2版) ⑵Hammer, M. & Champy, J. 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 London: Nicholas Brealey Publishing, 1993 ⑶CCTA, BPR in the public Sector: An overview of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London: HMSO, 1994 ⑷吴伟浩、吴伯田、许庆瑞.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的历程和规律.科学管理研究.1999.12 ⑸[英]迈克尔·科伦索/高俊山、贾振全译.组织变革改善策略——组织演进与变革.经济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DOC)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4)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4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保荐业务监管 (3) 第一节资格管理 (3) 第二节主要职责 (3) 第三节工作规程 (3) 第四节执业规范 (3) 第二章财务分析 (3) 第一节会计 (3) 第二节财务分析 (5) 第三章股本融资 (6)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 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7) 第三节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 (8) 第四章债务融资 (8) 第一节政府债券 (8) 第二节金融债券 (8) 第三节公司债券 (8) 第四节企业债券 (9) 第五节资产证券化 (10) 第五章定价销售 (10) 第一节股票估值 (10) 第二节债券估值 (10) 第三节股票发行与销售 (10) 第四节债券发行与销售 (11) 第六章财务顾问 (11)

第一节业务监管 (11) 第二节上市公司收购 (12) 第三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2) 第四节涉外并购 (11) 第五节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 (13) 第七章持续督导 (13) 第一节法人治理 (13) 第二节规范运作 (13) 第三节信守承诺 (14) 第四节持续信息披露 (14) 第五节法律责任 (15) 附件:参考书目及常用法规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保荐业务监管 第一节资格管理 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变更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掌握维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条件。 第二节主要职责 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尽职推荐期间应履行的职责;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节工作规程 掌握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需要建立的相关制度体系;熟悉开展保荐工作涉及的关联保荐、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推荐及更换要求;掌握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基本要求、应关注事项、应发表的独立意见、现场核查工作具体要求;熟悉与保荐义务有关文件的签字要求及保密义务。 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责任时的权利;熟悉保荐业务协调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四节执业规范 掌握保荐工作过程中相关方的法律责任;掌握违反保荐制度的法律后果、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分析 第一节会计 一、基础会计理论及财务报告 掌握会计核算基本假设、会计基础及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掌握财务报表的主要构成及基本内容;掌握间接法调整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掌握财务报告附注的有关披露要求;掌握分部报告的内容和披露要求;掌握稀释每股收益的基本计算原则;熟悉各种情况下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熟悉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 熟悉金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熟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熟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熟悉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2014年修订) 深证上〔2014〕387号 (2012年11月实施,2014年10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上市推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第三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证券法》、《保荐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发布的业务规则、细则和指引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公司证券上市,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保证向本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履行保荐职责过程中,上市公司不予以配合的或者拒绝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予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二章保荐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推荐公司证券上市过程中,应当履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向本所提交的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在推荐公司证券上市期间发生的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八条保荐机构在推荐公司证券上市之前,应当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推荐公司证券上市期间以及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与公司对保荐协议内容作出修改的,应当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 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公司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保荐机构与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 (一)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三)公司应当及时提供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

医药代表的素质应该包括以下10条

医药代表的素质应该包括以下10条:1.成熟:医药代表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既有现实的工作压力,又有未来的生涯规划,这就需要医药代表以成熟的心态处理。成熟的人格主要表现在心理因素。2.诚实:没有什么比推销药品时的不诚实行为更可怕的了,医药代表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必须对任何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产品质量和不良反应问题上的避重就轻违背了起码的市场道德。3.守信:现代的经济秩序的一个基本道德原则就是守信。而谁能在单位时间里最先获得客户的信任,谁就能够成功。如何在客户心目中建立信誉形象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共同课题,医药代表的信誉意味着他必须坚守承诺,无论对外部客户,还是对内部客户。4.主动:医药代表推广的是健康,保险代表推广的是安全,除此之外医药代表与保险销售代表的工作并无不同。你没有听说过等着客户上门的保险销售代表,不主动开发客户的医药代表也不可能在市场上生存。5.守时:医药代表的时间成本可以用每分钟50-80元人民币计算,守时首先是好的时间管理概念的体现,同时也意味着对别人时间价值的尊重。6.有紧迫感:医药代表每个月的销售记录也是对他的存在价值的记录,没有紧迫感的代表多半属于注定要被淘汰的落伍型代表。7.工作热情:热情产生于对工作性质和重要性的深刻理解,医药代表只有意识到了医药产品的推销,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有可以帮助很多人减少痛苦的社会价值时,才能产生积极的工作热情。8.有进取心:医药代表的进取心表现在对客户的工作中就是不畏困难,表现在销售目标上就是不满足于过去的纪录。如果有一天,医药代表对主

管抱怨指标太高而又拿不出根据,说明他的工作开始安于现状,习惯于待在舒适区了。9.敢于承诺:真正成功的销售代表喜欢做出公开承诺是因为知道这样做会得到上级更多的支持与资源,在成功者拿着闪亮的奖杯享受成功快乐时,那些讽刺他们不过是获得了更多帮助的人是地道的“事后诸葛亮”。10.具奉献精神:像《与成功有约》中介绍的成功法则一样,人在互赖阶段的成功要靠利人利己的精神,医药代表的工作要求他在与内部外部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懂得只有通过无私奉献才会有丰厚的回报看看你个人的素质与能力决定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真题6含答案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真题6 一、不定项选择题 1.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的期间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上市公司收购,从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 B.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从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C.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持续督导期间应延长1年 D.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持续督导期时间已满,但是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要继续进行督导 答案:D [解答] 选项A,应该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选项B,如因借壳上市实际控制人变化,自中国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选项C,沪深证券交易所都没有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变化,延长1年的相关规定。按深交所新的《保荐工作指引》,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时间:(1)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大风险的;(2)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 选项D,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法定督导期时间已满,但是募资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要继续督导。 2. 下列不符合保代双签规定的是______。 A.最近3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监管措施 B.最近3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C.最近3年内签了首发项目,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但6个月内未发行 D.最近3年内签了再融资项目,发审会已通过,尚未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 答案:ABD [解答] (1)《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年3月15日)规定:在两名保荐代表人可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同时各负责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可同时各负责两家在审企业。但下述两类保荐代表人除外:①最近3年内有过违规记录的保荐代表人,违规记录包括被中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

连续两年位列IPO承销数量第一的平安证券,从平安证券保荐对象的质量看,其或负有尽职调查不力的责任。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项目业绩远逊平均水平 平安证券连续两年IPO承销数量第一,单从保荐数量来看,平安的确一马当先。但就其保荐对象的质量,摆在眼前的就有,可以看出平安证券未尽职尽责。一味的追求多的上市指标,获取数量上收益,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这种做法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保荐机构不仅负责推荐企业上市,更应对市场及投资者负责。站在保荐机构方面,必须加强保荐项目品质的管理,健全机构内部的控制制度。站在市场方面,必须加强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力度,企业造假上市归属于保荐机构的责任应该明确,同时强化对保荐机构的处罚,而不应该仅限于保荐人的责任。 加强项目品质管理,不仅对客户负责,还要对投资人负责。现在绝对不应该只对我们上市企业客户负责,我们更多应该要对投资者负责,主要是二级市场的投资人.过分追求数量速度的业务模式,在投行更加重视项目品质、强化风险控制的转变中出现了不适,而只能选择离开,选择其他发展模式与之匹配的公司。 在研报方面的“失实”也让平安证券的研究实力备受质疑,更为甚者,平安证券被疑有误导市场之嫌。 保荐机构不仅是上市企业的推荐人,也是稳定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责任人,保荐机构不仅要对企业负责,更要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如果保荐机构为了多争取上市指标、多从保荐中获得利益,把屁股完全坐在企业一边,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甚至为企业弄虚作假出谋划策的话,理所应当要受到重罚。因此,对于IPO造假的处罚,应把重点放在对保荐机构的处罚上。只要保荐机构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守法,就基本能够杜绝造假行为,关键是,监管部门能够对保荐机构这些老虎痛下杀手吗? 证监会: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 3月16日,证监会正式向社会公布证监会公告[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在"积极推动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诚信约束"大背景下进行的。其主要考量,在于顺应新形势下的市场发展需求,在重视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保荐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的整体作用,推动实现全程有效内控,夯实保荐项目基础。 《意见》要求保荐机构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提高保荐项目质量。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对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的问核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完善对保荐项目的持续追踪机制,避免保荐项目执行过程失控;要求保荐代表人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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