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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色GDP的最优核算方法

经济导刊412011 / 04 商业经济评论

绿色GDP 是指从GDP 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又称可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绿色GDP 概念是在1993年联合国统计署(UNSD

)出版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手册》中正式提出的。绿色GDP 的含义一般有两个:一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要在一个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下进行;要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符合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二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应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保障生存环境的良好循环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由于从单纯的GDP 中只能看出经济产出总量或经济总收入的情况,却看不出这背后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情况,甚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也能增加GDP 。因此,应该从GDP 中扣除那些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降低国民福利水平的因素,建立绿色GDP 。绿色GDP 占GDP 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大,负面效应越小。城市绿色GDP 核算的模型构建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目前在绿色GDP 核算体系的构建时,普遍都已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简称(SEEA)为框架,将自然资源耗减和环境成本作为扣减项目计算的主要出发点:或是在SEEA 的基础上,根据被核算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环境要素特点,对具体扣减项目略加调整。结合中国城市环境资源特点及城市发展城市绿色GDP 的最优核算方法【关键词】 绿色GDP ,核算方法,资源耗减成本,环境污染损失

文 | 赵家林

定位,在构建城市绿色GDP 核算体系之前,

应首先确立如下指导原则:第一,绿色GDP 提出的初衷之一是希望通过对传统宏观经济总量指标的调整,使政策制定者、分析者能

觉察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破坏环境、

损害社会整体福利的事实,并且能据此调整经济发展的政策。第二,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应在考虑自然资源耗减和生态环境成本的基础上,适当尝试对部分人文因素和外部不经济因素导致的损失的计算。第三,以目前国内国外绿色GDP 研究的成果以及经济统计的局限性来看,要想得出一个完整意

义上精确的绿色GDP 核算结果是不可能的。

因此,城市绿色GDP 核算体系的构建应该合理的选择针对性较强的优先领域进行,而不是单纯追求完整全面的绿色GDP 核算数据,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环境核算的可操作性,又可以服务于具体环境政策、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因此,适合目前城市绿色GDP 核算的的公式为:GGDP =GDP -LV R-LV E -

LVSD +A VE

公式中,GDP (g ro s s dome s t ic 

production)为国内生产总值。LVR (lost

value of resources)为自然资源耗减损失。

自然资源有许多种,但对GDP 贡献较大的主要是矿产资源、能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耕地资源五种资源。LV E (lo s t va lue of eco-environment)为生态环境降级损失。其中,生态环境降级损失为LV E =LVEP +LVED。

LVEP (lost value of environment pollution)为环境污染损失。本研究考虑的环境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LVEP )忽略环境质量下降导致的经济损失,只包括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和污染物治理损失。LVED (lost value of ecological desduction)为生态破坏损失。导致生态环境降级的因素有许多,但对城市影响较大的主要为自然灾害损失和水土流失引起的经济损失。LVES (Lost value of externaldiseconomy and sociaty)为外部不经济和社会因素导致的损失。根据目前已有的统计数据,此处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安全事故损失,包括各类与经济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二是经济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AVER (added value of ecological remediation)为生态修复收益。主要包括新增耕地、森林、湿地等带来的收益。根据以得出城市绿色GDP 公式:GGDP =GDP-LVR-LVEP-LVED -LVES +A VER。 该核算公式的扣减项中:LVR、LVEP 、LVED 是基于SEEA 的核算框架,LVES 则是考虑了部分人文部分的“虚数”和外部不经济因素带来的损失;增加项A VER 则是考虑近几年建设“宜人宜居宜业”生态城市的背景下,中国许多大中城市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面逐年取得显著的成效,因此对于新增耕地、森林等应作为收益予以计算以上公式对城市绿色GDP 进行的核算,考虑到了以往计算方法中未曾统计到的影响指标,因此,可较为合理地计算出城市真实

BUSINESS REVIEW 商业经济评论经济导刊422011 / 04的的绿色GDP 数据。城市绿色GDP 核算中的重难点第一,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损失代价很难估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建立起完善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没有一个国家就全部资源耗减成本和全部环境损失代价计算出完整的绿色GDP 。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损失代价很难估价。 资源分为多种类型,许多资源的耗减成本的估价都是不容易的。比如森林资源,它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如果森林的采伐速度不超过森林的自然生长速度,森林资源总量就不会减少。但是,如果过度采伐,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就会减少。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耗减成本的估算也许容易些,但是,除了蓄养树木之外,森林具有保持土壤、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旅游休闲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当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时,森林的上述功能势必下降,从而相应的经济价值也随之下降,这种经济价值变化的估算就不那么容易了。 对矿产资源耗减成本进行估价也并非易事,因为大部分矿产资源是不进行交易的,没有相应的市场价格可供参照。另外不合理地使用土地、过度放牧等等都难以估价。有鉴于此,要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要对我国的资源耗减成本和环

境损失代价进行科学合理的估价。要计算出

科学的绿色GDP ,需要我国有关资源环境各

个领域的专家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第二,劣质产品、有害产品的处理以及未观测经济等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理论上往往是将产品的质量差异转化为物量差异进行核算,但实际核算当中却很难真正体现这一思想。实际却恰恰相反,将劣质产品当优质或一般的正常产品进行统计,更有甚者,一些有害产品也进入核算当中,将其作为产出加以核算。同时,存在着大量的未观测经济,这些问题对GDP 的可信度提出了质疑,也将对未来的绿色GDP 指标核算设计提出挑战。对于劣质产品和有害产品问题,应纠正以往的不当作法,在核算当中做出相应扣减。与此同时,扩展统计核算的范围,将未观测经济纳入到核算范围当中。第三,考核机制的转变。真正着力抓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不能继续把保增长放在首位,不能追求过高的经济增速。2009年实践证明,把“保增长”放在首位,带来的是不少地方的粗放作风,投资和消费的结构进一步恶化。绿色GDP 评价和规划环评条例立法遇阻等事实,不仅显示了传统发展模式的强大惯性,也再次暴露出特殊利益集团的顽固性和危害性。某些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中立,而是和企业结成了“特殊利益集团”。某些地方与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结成特殊利益集团,已成为环境持续恶化的主因。绿色GDP 评价和规划环评条例立法,遏制地方经济片面发展,影响地方政绩;同时,环保治理让企业付出成本,也影响企业利益。于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阻止这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出台。因此,在官员考核上向绿色GDP 转变, 降低GDP 考核比重,可以倒逼干部转变观念和发展方式。第四,相关法规不完善。绿色GDP 核算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环保、统计、卫生、农业、城建等多个相关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这也增加了实施的难度。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机制,也是当前最迫切的问题。应当通过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执法监督手段来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使绿色生产的实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推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健康运行。鉴于我国高速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上的特殊严峻性,绿色GDP 核算体系可以明确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代价,这种核算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不加管理和制约,长期将发展代价排除在国民收入账户之外,则势必扭曲社会经济发展的真实成本与收益关系,难以遏制滥用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趋势。迄今为止,国际上的确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绿色GDP 核算方式,没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绿色GDP 涉及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如何计算绿色GDP 的问题上,确实有着不同的观点,例如如何界定环境损失、资源损耗、人体健康损害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将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必须树立以绿色GDP 衡量经济增长的理念,这样既可以有效约束各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扩张冲动,又能为经济增长提供可持续的内在动力。让城市发展实现经济、资源和环境多方位优化的增长方式,从而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高速发展。(作者单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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