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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挂牌竞价规则-衢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管理系统

国有股权转让挂牌竞价规则-衢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管理系统
国有股权转让挂牌竞价规则-衢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管理系统

国有股权转让挂牌竞价规则

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指按约定的竞价期限和竞价轮次,接受和公布竞买人提交的有效报价,对转让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买人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转让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自行到标的现场查看转让标的情况,并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竞买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转让,即表明竞买人对转让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本次挂牌竞价不设保留价。

六、挂牌竞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转让的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公告;

2、审查报名者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缴纳报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确定报名者竞价序号;

3、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4、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5、通过电子竞价确定受让人;;

6、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

7、《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衢州市产权交易网上公示三天。

七、竞买人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挂牌竞价报价单》形式参与竞价,报价单须经竞买人签字和盖章。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报价单:

1、报价低于起挂价的;

2、报价没有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竞买人未在报价单上签名和盖章的;

4、报价单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5、报价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

6、其他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八、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在受理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价报价单》后,审查竞买人的竞价号、报价时间、报价金额等内容,对有效《挂牌竞价报价单》加盖专用章予以确认。一经确认即视为竞买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否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有效《挂牌竞价报价单》。

九、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在受理并公布完一次《挂牌竞价报价单》报价后,再受理下一次报价申请。

十、挂牌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挂牌期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2、在挂牌期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没有竞买人继续报价的,以出价最高者确认成交。

3、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包括当时最高报价者)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在挂牌截止日下午2时,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网络竞价。

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竞价平台。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中标人。最终报价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具体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操作。

4、挂牌竞价期间始终体现公司原股东优先(同价优先)的原则。

5、挂牌期满无人报名、无人应价或竞买人报价均低于起挂价的,本次股权转让不成交。

十一、电子竞价确定成交后,由出让方与受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如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成交后当日内未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受让人应负责赔偿本次挂牌竞价活动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挂牌竞价所发布的标的金额数据,均仅表示挂牌标的未精确的余额,

而非挂牌标的可回收价值的承诺。挂牌标的起挂价或保留价均不构成对标的出售转让后的可回收价值的承诺。

十三、在挂牌竞价结束之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及其所属部门或合作机构不得向除委托人、国资监管部门以外的第三方透露竞买人名单。

十四、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本规则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主站时间:2011-02-09 13: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参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进行的农村产权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产权交易,是指产权出让主体在履行相关民主决策程序和或政府审批程序后,通过农交所发布产权出让信息,经过公开竞价有偿出让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 在农交所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服务功能

农交所通过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及咨询策划等配套服务,应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信息集聚与发布、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规范交易及各区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等功能。 第六条交易范围 农村土地、集体林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有的股权及实物资产(非国有部分)、涉农知识产权、农业生产资料等农村产权可以通过农交所进行交易。 在农交所进行产权交易的,不受交易方和交易标的所在地区的限制。第七条会员 依法成立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诺遵守农交所各项规章制度、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农交所认可,可以成为农交所会员。会员分为经纪会员和服务会员。 农交所鼓励会员开展与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的服务活动,并对所属会员进行培训、管理、监督。 第八条选择会员 农交所应当通过网站公布会员的名单,供交易双方自主选择,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九条进场交易

资管新规全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

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拍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方式组织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竞价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和拍卖公告期间提出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本办法所称的拍卖机构,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认可,具有拍卖资格的企业法人。 以上主体应当遵守产权交易市场的规则。 第五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由拍卖机构具体实施。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前,与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将委托合同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经纪会员、拍卖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拍卖实施的时间、地点; (四)拍卖佣金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通过其受托经纪会员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递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 转让方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受托经纪会员应当对转让标的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初级机要业务员(营业收寄)学习资料全

机要业务员(营业收寄)初级理论知识 一、填空题 1. .. 营业员要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 》及相关规定办理秘密载体的收寄。 2. .. 收寄环节将所收进的秘密载体进行平衡合拢之后,按规定班次和时间及时开具连同秘密载体 一起与下一环节办理交接。 3. .. 机要资费标准规定,文件类首重... 克以内每重____________________ 克为一个计费单位。 4. .. 超出按址投递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的邮件以及大宗邮件,采用用户领取的方式。 5. .. 服务态度规范要求:工作出现差错,应_____________________ 。虚心接受用户批评并诚 恳道歉。 6. .. 计算机硬件的功能部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 设备。 7. .. 邮政通信具有生产过程和___________________ 过程的一致性的特点。 8. .. 邮件的投递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_ 投递和局内投交两种。 9. .. 收寄环节将所收进的秘密载体进行平衡合拢之后,按规定班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时开具交接单连同秘密载体一起与下一环节办理交接。 10. .. 机要通信严禁邮寄和夹寄各种易燃、爆炸、毒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 、腐蚀、易碎 等物品。 11. .. 营业员要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 》及相关规定办理秘密载体的收寄。 12. .. 收寄手续中点验的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交寄单所登件数是否相符。 13. .. 按邮政法规定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 于_____________ 天。 14. .. 秘密载体的寄递范围,分为省际寄递、省内寄递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递三种。 15. ... 机要通信工作人员,必须坚持“ 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安全生产方针。 16. .. 箱重量在五千克以上的,应使用封装箱、袋、箱,内件充实,合缝严密,外部作“”字形捆扎。 17. .. 永州市是__________________ 省地市以上的城市。 18. .. 签收后收寄人员应在整付零寄、整付整寄秘密载体上按规定加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戳记。 19. .. 使用包封装,一般要求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不得使用质脆易裂的普通包装

交易中心-出让方交易标准流程

出让方交易流程 一、出让方直接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进行产权交易,就出让标的内容相应填写申请登记表(上市申报书); 1、出让产权(土地、房产、林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出让股权(股东持有股权) 3、出让项目(科技发明、申请专利) 二、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出让方材料真实性,是否具有进场交易的资格,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出让项目(科技发明、申请专利) 三、通过审核后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与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产权(股权、项目)出让委托代理合同; 四、进行信息发布(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在委托代理期间接洽查询受让方,并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议出让方式; 1、拍卖 2、招标 3、协议出让 五、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产权出让意向后,订立产权出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六、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鉴证及产权交易合同办理有关产权变更手续; 附表:出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交易申请登记表》或《产权<股权>交易申请登记表》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资格证明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 3.企、事业产权权属证明 产权权属证明是指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股权证等; 4.出资人、主要债权人准予出让产权的证明; 5.出让标的的情况说明; 6.国有企业听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意见的书面材料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整体出让产权的财务报告; 8.出让产权的有效的资产评估合规性文件; 9.产权交易机构明文要求提交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注:××交易中心可视每一具体交易的特殊情况,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查看更多管理流程的相关资料敬请登录:

2017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试题库

3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屏蔽室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 A ).A、不大于5 Q B、等于5 Q C、不大于10 Q D、等于 10Q 4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屏蔽室的衰耗在使用频率范围内, 屏蔽衰耗(A ).A、不小于100db B、不小于80db C、不小于70db D、不小于65db 5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固定设置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接地电阻一般应(C ).A、小于5 Q B、小于15 Q C、小于10 Q D、小于20 Q 7 .无线列调检修工区对出入库机车电台进行逐一检修,确保机车电台(A )良好出库.A、100% B、95%C、98%D、99% 隧道内电缆支架的安装位置距离钢轨面高度一般为(A)m. 4.8 ?4.9 B、4.5 ?4.8 C、2.5 ?5 D、4.0 ?4.5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机车电台的驻波比为(B). 小于1.5 B、不大于1.5 C、小于2.0 D、不大于2.0 10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400MHz 列调机车电台调制接收 带宽为(A). A、不小于2 X5KHZ B、6KHz C、15KHZ D、不小于5KHz 11.《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B、C制式的车站电台场强覆盖

范围应不少于两相邻车站电台之间距离的(C). A、1/5 B、2/5 C、1/2 D、1/3 12.《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按95%的地点和时间概率,非 电气化区段450MHz机车电台接收机输出端的电压信噪比不低于 20dB时,接收机的最小接收电平不小于(D ). A、10dB 止、6dB yC、3 dB 卩 三、判断题铁路专用无线通信障碍分为通信一类障碍和通信二类障碍两 1. 种(2)

10`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程序 第一节申请登记 第二节挂牌公告 第三节组织交易 第四节签约成交 第五节资金结算 第六节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第七节定向协议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交易方式 第一节协议转让方式 第二节拍卖方式 第三节招投标方式 第四节竞投方式 第四章产权交易行为规范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第三条中心受理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产权交易实行交易代理制。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委托中心会员进行产权交易活动。 第六条中心所从事的本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接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监督管理。

中心设立监察室,负责监督中心办事处、会员以及中心各部门规范执业。 产权交易各方因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引起的争议,由中心协调解决,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争议协调处理规则》执行。 第二章交易程序 第七条产权交易一般应按申请登记、挂牌公告、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程序进行。 第一节申请登记 第八条转让方或受让方委托会员进行产权交易,应与中心会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按照要求向中心会员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会员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和提供相关服务。中心会员对委托人提供的需保密的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披露。 第十条转让方委托中心会员出让产权,应填写《产权出让申请书》,并提供如下材料: (1)转让方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 (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特种行业的相关资质或许可证); (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 (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 (7)对受让条件的基本要求; (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出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

加强机要通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通信质量

加强机要通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通信质量 (安全重于泰山)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机要通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们组织召开“全国近期发生的三起重大问题”学习分析会,以此警示我们以此为鉴,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机要工作顺利进行。 一.我们认为“这三起重大问题、隐患“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机要通信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监督检查制度执行的不好;同时,也反应出机要通信管理人员思想政治觉悟不高和十大纪律执行不严,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给邮政机要通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特别是湖南省娄底市邮政局机要投递员李进元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内参消息,发生机要人员涉嫌窃密、泄密案件,这在邮政接办机要通信50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后果严重,教训沉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类诱惑的存在,机要工作保密性〃政治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是新的历史形势下的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机要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二、为把集团公司李国华总经理重要批示和罗高飞局长的讲话精神,以及省机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要通信保密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好,有效杜绝类似机要通信重大问题、隐患的发生,确保机要通信万无一失,结合

自身实际对今后工作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机要通信管理工作的自觉性。要做好机要工作必须把机要通信的保密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进一步强化机要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机要人员法律法规、保密安全意识。1.组织学习“通知”精神,《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机要通信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十大纪律》《规则》以及各项重点规章制度,做到熟知法律法规,准确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2.进行职工思想状况分析。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地解决。要求每一名职工要按照机要人员任用条件写出承诺书,确保机要通信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自觉做好本职工作。3.进行全面的政审。对每位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市局人教部进行会审。确保机要队伍纯洁。对有不良行为的、不适合从事机要通信工作的人,坚决调离。 三.按照省局通知精神并结合“机要通信管理达标活动”,组织了一次有针对性的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大检查。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07-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产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规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员行为,保证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经中心批准,为产权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中心发布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心实行会员制和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制。 第四条会员的业务行为,应当遵守公开、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会员应当遵守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办法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六条凡是依法设立并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然人,均可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交纳相应费用后,取得会员资格。 设立中心办事处的各市产权交易机构原有会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且愿意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代理业务的,由各市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报送中心,转为中心相应类别的会员,并由原机构管理,会员入会费、年费、业务分成由各办事处收取。 第七条中心会员分为:综合类会员、经纪类会员、服务类会员和信息类会员。 综合类会员:是指可在中心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自营产权交易业务及其他业务的会员。 经纪类会员:是指可在中心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的会员。 服务类会员:是指为产权交易提供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拍卖、招标、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会员。 信息类会员:是指可通过中心发布或者查询各类产权交易信息的会员。 第八条综合类会员和经纪类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产权交易所流程

产权交易所流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产权交易平台概述一、组织机构和部门设置 (1)产权交易平台组织机构: (2)产权交易平台部门设置: 以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例: 二、产权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 (1)产权交易的概念 产权交易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的有偿转让行为,是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可见,比较典型的产权交易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协议、拍卖和招标。 (2)产权交易前期准备工作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是产权交易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转让的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国有产权不得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在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

产所有者及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国有产权交易审批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经界定产权权属清晰的国有产权,转让方应先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3.资产评估 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转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核准或备案。 (3)产权交易进场交易流程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产权交易须坚持进场交易原则,禁止场处交易或私下交易,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对产权转让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主要包括以下七个环节: 1.产权交易委托 产权出让方按规定向中心申请,并办理有关委托手续,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产权交易委托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标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运作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强化风险管控,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投资、风险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运作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二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

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管理办法 (试行)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司发[2017]60号 【发布部门】东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7.09.05 【实施日期】2017.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营市司法局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使用管理,根据《东营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东办发〔2016〕25号)和东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市级党政机关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车改组字〔2017〕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车辆是指局机关用于执勤、监管、办案等专用机动车辆。按照山东省财政

厅与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鲁财行〔2012〕74号文件精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车是指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处置突发事件、警务督察、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执法监督、安全生产督察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及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指挥 用车。 (一)执法执勤用车的具体使用范围。 1、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进行督察; 2、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取证、日常监管; 3、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法检查; 4、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监督管理; 5、对律师等人员的投诉和对法律援助对象的调查、取证工作; 6、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普法等工作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7、现场公证监督、调查取证及行政执法行为证据保全公证工作; 8、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用车; 9、对处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执法执勤工作; 10、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的执法监督等业务; 11、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日常监 督和专项检查工作;

产权交易流程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有序,临汾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登记、挂牌公告(公示)、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等六项内容。 一、申请登记 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交易申请 出让方或购买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并填写《产权出让(购买)申请书》,也可以委托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中心提出申请。出让方或购买方委托中心会员代理申请的,应与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购买)委托代理合同》。 (二)审查申请材料 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中心领导审批。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 (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 (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含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 (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 (7)对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置、付款方式等); (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 (9)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10)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 (11)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2.购买方应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购买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恪守职责,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委托人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第五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第六条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七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履行登记手续。 第八条期货公司申请登记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登记时期货公司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细则

首页项目频道受托机构政策法规央企服务典型案例市场动态通知通告文档下载高级查询异地项目拍卖公告关于我们 English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国资委产[2005]2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金融类企业产权和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产权,是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利。其中,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相关权利;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权益;知识产权是指技术、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原则) 在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进场交易) 本市所辖国有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手续,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国有产权交易,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含有国有权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主体进行的产权交易。 本市所辖城镇集体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产权界定,履行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受让产权的,应当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受让非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受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受让产权的相关批准程序。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征集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或者吸引投资主体的资本共同设立新企业。 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产权交易,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本市非国有(非集体)产权、非本市所辖产权,可以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六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在产权交易管理中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市场监管机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监督及管理; (二)审查或者批准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制度和产权交易场所章程; (三)监督和管理本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四)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产管办)是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机构和产权经纪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拟订产权交易市场的政策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行业管理制度、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二)监管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活动; (三)审核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操作规则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审批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 (五)统计和分析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 (六)指导、管理、监督产权经纪机构的业务活动; (七)指导产权交易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八)调解产权交易纠纷; (九)查处产权交易场所、产权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 (十)应当行使的其他职责。 本市设立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和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协助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工作。 第二章产权交易市场 第七条(性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市场服务,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义务,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产权交易场所。 第八条(章程) 联交所应当制订章程。其内容包括: (一)设立目的、名称; (二)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试题库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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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屏蔽室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 A ).A、不大于5ΩB、等于5ΩC、不大于10ΩD、等于10Ω 4.《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屏蔽室的衰耗在使用频率范围内,屏蔽衰耗( A).A、不小于100db B、不小于80dbC、不小于70db D、不小于65db 5.《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固定设置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接地电阻一般应( C ).A、小于5ΩB、小于15ΩC、小于10ΩD、小于20Ω 7.无线列调检修工区对出入库机车电台进行逐一检修,确保机车电台( A)良好出库.A、100% B、95%C、98%D、99% 8.隧道内电缆支架的安装位置距离钢轨面高度一般为(A)m. A、4.8~4.9 B、4.5~4.8 C、2.5~5 D、4.0~ 4.5 9.《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机车电台的驻波比为(B). A、小于1.5 B、不大于1.5 C、小于2.0 D、不大 于2.0 10.《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400MHz列调机车电台调制接收带宽为(A).

A、不小于2×5KHz B、6KHz C、15KHZD、不小于 5KHz 11.《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B、C制式的车站电台场强覆盖范围应不少于两相邻车站电台之间距离的(C). A、1/5 B、2/5 C、1/2 D、1/3 12.《铁路通信维护规则》规定,按95%的地点和时间概率,非电气化区段450MHz机车电台接收机输出端的电压信噪比不低于20dB时,接收机的最小接收电平不小于( D ). A、10dBμ B、6dBμ C、3 dBμ D、0 dBμ 三、判断题 1.铁路专用无线通信障碍分为通信一类障碍和通信二类障碍两种(√) 2.屏蔽室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3.设备大修一般按系统进行,逐段实施。单项设备指标下降严重,影响系统质量时,只能对此项设备进行重点整治或中修,不能进行单项大修(×). 4.无线列调区间设备失效达8h,为通信一类障碍(√). 5.无线通信系统大修期一般规定为系统10~15年,车载台10年,固定电台

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模版

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中心)实行会员制,为规范**产权中心会员行为,明确会员权利与义务,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符合**产权中心规定的入会条件,自愿申请加入,并经**产权中心批准,在**产权中心从事产权交易经纪、代理、咨询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会员进行产权交易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规定,遵守**产权中心有关产权交易、会员管理及会员佣金分配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四条按照“宽进严管”原则,会员资格申请不受地区、行业、产业及申请单位所有制性质限制。 第五条会员包括会员和战略合作机构两类。战略合作机构是指与**产权中心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在特定领域或区域由较强社会影响力的机构组织。

可代理本系统内、区域或相关领域的产权交易转让方经纪业务。 第六条申请成为**产权中心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具有一定资金规模,即50万元注册资金;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至少两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专职从事会员业务工作; (六)申请成为**产权中心的会员,应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下提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并签署“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1. 入会申请书; 2. 会员登记表; 3. 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业务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从业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6.公司简介和公司章程; 7. 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 企业综合税率证明材料。 (七)**产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会员有两名从事经纪服务的人员并通过组织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合同 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合同 深联交所登字2011第号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本合同内容,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股份登记托管服务机构,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股份登记(包括股份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质押登记、股份代办转让、权益分派、股东资料查询、股份证明以及有关股份管理的信息披露等服务。 第二条登记托管服务的总则 2.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托管登记的股东名册是甲方股份状况的直接证明。除非有相反的有效证据,公司自备的股东名册不得对抗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甲方保证自备的股东名册和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否则,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2、在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有关事务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相关附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3、在提供股份登记托管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勤勉尽职地履

行义务,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股份初始登记服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从深交所、工商局移交或其它合法托管机构转托管的企业,根据此类机构移交的股东名册),在其管理系统内为甲方办理股份集中托管登记。 乙方在进行初始托管登记之前,甲方应当完成股份确权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股份登记托管前的股份结构状况等。甲方股份确权手续依下列第【】种方式进行: 3.1、甲方自行确权。 3.1.1、由甲方统一为其股东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并能证明股东身份的证、照及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开户信息表;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开户信息表),并加盖甲方公章,保证其提供的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股份结构办理初始登记托管手续后,为甲方的股东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并发放权益代码卡。 3.1.2、在托管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的股东对其股份登记内容提出异议的,由甲方与异议股东自行明确和协商解决。不能明确或协商不成的,乙方将该异议股份作为待确认股份登记。在异议股份明确和异议解决之后,乙方根据明确和解决的结果确认并办理股份登记。因此类异议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确权。 3.2.1、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股东办理确权手续的,甲方应

机要业务员(营业收寄模块)初级判断

1.( √)邮政车驾驶员仪表规范要求:驾驶员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让人。 2.( √)机要通信严禁邮寄和夹寄各种易燃、爆炸、毒性、放射性、腐蚀、易碎等物 品。 3.( ×)在整个传递过程中,每个人、每个环节对秘密载体安全传递所负的责任,都 要通过收发相符反映出来。 4.( ×)机要通信成立以后,在各级地方党委和各级邮政局的领导下,机要通信工作 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主要表现在开始实行计费收寄等五个方面。 5.(√)机要通信质量相当于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即指秘密载体的传递质量。 6.( √)一旦邮件投递给收件人,生产过程就结束,同时就实现了信息的空间转移, 消费过程随之结束。 7.( ×)邮件损失赔偿责任采取的是按价足额赔偿。 8.( √)四项基本制度是明确秘密载体业务处理中各环节、各人员之间的责任界限, 相互督促贯彻机要规章制度,确保机要通信安全畅通、万无一失的重要措施。 9.( ×)机要资费所取的是实际重量,而不是计费重量。 10.(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1.( ×)目前机要通信只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纸介质、磁介质类所规定的内容。 12.( √)我国现在的行政区,基本上划为特别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盟、 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其它)、乡(镇)。 13.( √)进口开拆环节如因秘密载体破损发现其内件属于禁寄物品不准转发和投递, 应登记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14.( √)收寄工作程序5-8项的内容依次是编号、称重、计收资费、签收。 15.(×)营业员在收寄前可以先查看有无业务变更内容,以便于掌握变动情况。 16.( ×)凡有留存秘密载体,必须入柜加锁保管,县(市)以上局必须设专人昼夜值 班看守。 17.( √)售出的邮资凭证不得向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兑换现金。 18.(×)如属出差人员交寄,需将寄件人的姓名、工作证的号码填入留存的秘密载体交 寄单上。 19.(×)各省(市、区)邮政局对所属机要通信部门的质量指标设置大致有3项。 20.( √)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代替收寄件单位名称。使用代号者,应事先向当 地机要通信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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