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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宅分配及管理办法

职工住宅分配及管理办法
职工住宅分配及管理办法

四川电力建设管理公司

职工住宅分配及管理办法

为合理分配职工住房,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人数多,房源少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分配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在公司申请住房:

1、凡公司正式职工,并住成都市一环路外(不含建设南村和水碾河宿舍区)者,或住成都市一环路内(含建设南村和水碾河宿舍区)未达到下述住房建筑面积者:初级职称和一般职工在50平方米及以上,中级职称在60平方米及以上,县(处)级或所有高级职称在70平方米及以上。

2、已婚并未办理停薪留职和有成都市区两人及以上(夫妻、子女)城镇户口者。

3、具有分房工龄八年及上的职工,或新婚职工其分房工龄在八年以下,但属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

4、凡自愿参予并按规定足额缴纳集资建房款者。

5、一户职工(指夫妻双方)只能分一处住房。

二、住房分类标准

根据公司现有房源情况,住房分类标准如下:

A类:建筑面积每套84平方米左右,适用于现公司一级

领导干部或已经能源部批准提高待遇的高级技术、经济职称的知识分子。

B类:建筑面积每套74平方米左右,适用于现中领导干部或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的知识分子。

C类:建筑面积每套70平方米左右,适用于具有中级技术、经济职称的知识分子或分房工龄十六年及以上的职工。

D类:建筑面积每套60平方米,适用于具有初级技术经济职称的知识分子或分房工龄十六年以下至八年以上(含八年)的职工。

三、住房分配办法

1、住房分配和调整都必须由本人申请,并办理退还原住房的申请证明后交公司房管委员会核实。公共关系部根据房管委员会审查意见和本办法第一条将符合住房分配条件的职工,按第二条分类,再按分房工龄长短排队,张榜公布,视房源情况依次解决。

2、分房工龄的确定

<1>分房工龄为工龄加上学龄,工龄按人事档案中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2>学龄专指参加革命工作前不计算工龄的大中专学习时间,以人事档案为依据,并按国家规定执行: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高中毕业后进中专者按在校规定学习时间计算学龄,初中毕业后进中专者按在校规定学习时间扣除二年计算

学龄。

3、选房办法

<1>以最终确定公布的名单按类别及分房工龄,由高到低依次选房,分房工龄相同者以来公司报到的日期确定先后。

<2>因房源不够或酚自愿而降类选房的职工,要低住房类别中优先选房。

<3>在满足某一住房类别的职工选房后,低住房类别的职工可按排除顺序升类选房。

四、住房管理办法

1、公关部按照公司房管委员会对每户职工选定的住房及有关手续的审批意见签发住房证,住房证是职工住公司住宅的合法依据。

2、职工领取住房证的同时,必须按公司规定向财务部缴纳集资建房款,其数额按《四川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职工集资修建住房暂行办法》。

3、取得住房证的职工,当住宅具备搬迁条件时应在三个月内搬迁完毕。无故逾期不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注销住房证,收回住房。

4、无住房证而擅自搬进公司住宅者按强占住房处理,对强占住房经教育仍不按期退出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加收每月房租,停发水电气等一切补贴,并公告于众。

5、在公司分到住房的职工,不得继续占有原来年住房,其处理办法,除公司有规定外,一律在搬进公司住房后两周内退还原调出单位,并办理其退房手续交公司房管理委员会核查,否则按强占住房处理。

6、公司职工住宅是国家财产,取得住房证的职工有合法居住权利,但无权出租、转让、转借,对违者公司有权收回住房。

7、职工互换住宅时,必须征得公关部同意并备案。

8、职工调离公司,必须首先公关部办理退房手续,经签署意见后,劳动人事部方予办理调动手续。

9、严禁在住宅内私自开门窗、打洞、砌墙、拆墙等一切有损房屋结构的行为,违者赔偿损失,严重者将负法律责任。

10、鼓励不要公司住房,凡符合住房分配条件,自愿不要住房的职工,公司将给予适当补贴。

五、本办法由公司职工住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人才公寓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20 青政发〔2015〕27号 2015-11-30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

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采取租赁和出售两种方式,逐步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 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公寓建设办”)设在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定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编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人才公寓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开展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应当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才公寓统筹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分析人才公寓需求情况,组织实施人才公寓分配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人才公寓项目的资金筹措,安排租赁型人才公寓贴息资金和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经费。 科技部门负责落实科技孵化器人才住房需求,配合编制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规划部门负责人才公寓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批,配合编制人才公寓空间布局规划。 物价部门配合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出售价格,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中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 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等工作进行督查。

职工公寓楼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楼管理办法 1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公寓楼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属各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本办法,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服从南风井服务中心管理,尊重公寓楼工作人员的劳动,并有权制止、检举揭发损害公寓楼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及有关设施的行为。 第三条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由南风井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矿办公室,生活服务队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南风井服务中心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属各单位应当把公寓楼住宿职工管理纳入工作日程,加强本单位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共同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职工公寓楼管理水平。 第五条为保证财产及人身安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楼内设置治安室,并对在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中认真配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矿上给予通报表扬。 2 职工公寓楼管理 第六条职工公寓楼只安排本矿职工(包括副业工),外单位职工,矿内已分房职工及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严禁传染病患者入住。 第七条职工公寓楼公共设施、公用部分、门牌号、标志牌、宣传牌 等,必须保持其完好、整洁。 第八条凡住公寓楼职工凭矿办劳资调动通知单,在矿南风井服

务中心办理住房手续(交押金、写领条),并由所在单位与南风井服务中心签订住宿协议后,方可住房。 第九条职工公寓楼要保持安静、礼貌待人,不得高声喧哗,做 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电视室秩序井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南风井服务中心有权调整房屋,因工作调动住房调整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住房资格取消后,原房内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损,由南风井服务中心查验后办清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楼要求衣物摆放整齐,被褥干净、窗明、地 净、四壁无尘,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舒适。工作人员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立即整顿,洗衣室实行有偿服务,该清洗的按时送交洗衣房或自行清洗。 第十二条职工公寓楼门窗玻璃、走廊、楼梯、扶手、墙壁要保持清洁、明亮、无垃圾、无污垢、无灰尘。 第十三条职工公寓楼用水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安装、节约用水, 杜绝长流水,乱倒污水现象,要加强用水设施的维护,经常巡回检查,停水前后及时出示通知,用完水关闭龙头,杜绝跑水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职工公寓楼厕所要保持干净,管道畅通,定期进行药物消毒,若遇停水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倒入指定地点第十六条不得私自改变电线路,自接电源看电视、听音乐、看 录像、插电炉、电褥、烧水取暖,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防止造成短路,严禁在楼顶私接通讯设备及安装其它设施。

员工调配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G/YP 3 10 008-2014 员工调配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0日 1 目的 促进公司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规范公司人员调配管理,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公司劳动生产率,为公司发展配置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的员工调配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用人单位 3.1.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或员工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调动的申请); 3.1.2负责对调入员工进行部门级培训及岗前培训。 3.2 管理部 3.2.1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2.2负责组织公司级培训。 3.3 公司领导 负责按权限审批员工调动。 4 调配原则 各单位有用人需求时,通过公开竞聘首先在公司内部调配,若公司内无法调配的,再从玉柴集团内其他单位调配或公开向社会招聘。 5 调入公司员工的基本条件 5.1 公司急需的人员或业务骨干; 5.2 工作需要且工种、专业对口的员工; 5.3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好。 6 管理规定 6.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内部调配,可由管理部直接开调令对员工进行调动: 6.1.1 董事长下达的调配指令。 6.1.2 公司办公会议决议须调配的人员。 6.1.3 因干部(指中层以上)任职而变动岗位的人员。 6.1.4 随职能划拨须调动的人员。 6.1.5 公司战略发展、突发性生产须紧急调动的人员,由管理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1.6 违法违纪、长期病号(指6个月以上医疗期)、脱产培训(指满30天以上)等须挂靠的员工(由管理部根据相关审批意见,直接开调令)。 6.1.7 见习期内人员调配。 6.1.8 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确定录用的,录用请示流程已经公司领导审批的人员。 6.2 公司内部(玉柴马石油润滑油系统内部)员工跨单位调配以商调方式进行,具体见《公司内员工调配工作流程》。 6.3部门内部员工岗位变动,在定岗定编指标范围内,需经线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在定岗定编指标范围外的,需提出定岗定编定员变动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6.4 公司与玉柴集团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配以商调方式进行,经本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6.5 员工工作岗位变动,公司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6.6 员工收到调动通知后,不服从调动且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6.7 在玉柴集团内各单位间调动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支付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一般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劳部门具体负责,人劳部门要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和生产计划,每年编制矿岗位定员计划,报上级公司审批以后,作为全矿增员减员和内部人员调配的准则,按此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并根据生产和工作需求,提出人员增减调配计划,按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二、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必须按审批后的劳动定编定员进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专业、爱好、特长、

身体状况、性格等因素,以满足岗位需求为主,兼顾个人意愿,优化劳动力的科学配置,搞好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审批管理。 凡从矿外调入调出的一律由矿长签批以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矿内人员调配实行以定员编制标准、分向流动管理审批制度,即由生产单位内部调配和由机关单位向生产一线流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劳资部门按定编定员数进行审核后,报分管矿长批准后实施;由生产单位向机关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经人劳部门按定员数审核以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内部调配一律事先填制调动联系书,经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

以后按审批权限由分管劳资部门的矿长或主管矿长签批后,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干部内部调配和调入、调出,均经矿长办公会研究后方可办理。 二、调配管理 为了便于人员统计、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一律按劳资部门出据的工作分配单或调令单到指定的单位报到上岗,未办理手续不准擅自接收人员上岗,对于私自接收人员的单位核减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5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予发放工资;对于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不按通知时间报到者视为旷工,一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50%;二天扣除当月效益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本员工宿舍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完整版)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不断改善员工居住水平,减轻员工负担,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划分 1.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包括宿舍调配、物品配置、费用统计核算、管理制度制定、宿舍钥匙管理、安全卫生监管检查等。 2.项目部负责管辖区域内员工宿舍未更换卡式水、电表的查抄工作,定期将抄表数据通过书面形式转给行政办公室(或由行政办公室组织临时抄表人员定期抄表)。同时,项目部负责本辖区内宿舍的日 常维修工作(由行政办公室通过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行政办公室承担)。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申请宿舍的资格认证。 4.财务部负责员工宿舍抵押金的收取和住宿费、水电费扣款,及卡式水、电表的收款、储值。 5.秩序维护大队负责保安一号院的日常管理。 6.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分配、设备配置、大中修等的审定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可申请住宿人员范围:管理人员;维修、保洁、绿化班组长以上人员(含业务技术骨干或生活有特殊困难员工),家住外地(京 内无房)或京内有房但在远郊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和延庆县)

居住的员工;特殊岗位(如项目部副职以上人员定期加班)、阶段性 工作(如区域创优、打压试水等)和院校实习生可以申请临时宿舍。 (二)申请程序 1.员工或院校实习生申请宿舍,应填写《员工宿舍使用申请单》,临时性需注明,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员工申请带家属宿舍,须直系亲属(即夫妻及儿女;夫妻双方或父母儿女都在公司工作,以男方或父母申请为主),应填写《员工 及家属宿舍使用申请单》,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 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就员工在职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审核,填写明确意见。 3.符合条件的,经行政办公室批准,凭《员工(及家属)宿舍使用申请单》到财务部交纳居住抵押金,3个工作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宿舍管理人员予以安排,并做好登记。 4.员工直系亲属(即夫妻及儿女)来京探亲,可申请临时性宿舍,填写《员工直系亲属探亲暂住申请单》,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批准并发放盖有公司印章的暂住证明,2个工作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安排。 (三)日常管理 1.分配标准 住宿人员本着属地、就近安排的原则。 (1)职能部门、专业公司、项目部副职(含)以上人员,可分配15㎡以内宿舍一间,共用卫生间1处。

集团公司员工调配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有限公司QMS文件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B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积极合理地实现员工调配、规范调配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主题内容与试用范围 2.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调动的程序及管理办法。 2.2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与分工 4.1公司办公会审定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事宜; 4.2综合管理部负责平衡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员工调配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并对各部门的调配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3各部门负责提出调配申请或建议,办理报批手续,并实施调配。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员工提出调动申请 由员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在严格执行各部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并加具调动审核意见,专员级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开具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5.2部门提出调配 部门在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需要提出书面调配申请,综合管理部核查调入部门定编定员情况,如有编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专员级以下人员除外),后由综合部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如编制已满,部门需首先增加编制,详细填写《新增(减)岗位、定员申请表》(须附《岗位说明书》)并按流程报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 5.3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且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由公司统一调配,综合管理部下达调令,统一开出调令单,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 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并领取钥匙;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 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第四章宿舍物品配备 员工宿舍内的电视机、热水器、床、柜子、桌子、被褥等家具由煤业公司统一提供,并全部制作煤业标志及名称,按规定统一摆放。 第五章宿舍管理 1、男、女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规定含申请表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规定 含申请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分配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宿舍分配原则及要求 1.分配员工宿舍,应严格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凡公司员工(含试用、实习员工,不含兼职员工)均可申请员工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或入职时向公司行政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不得私下转换住房,经发现,取消其分房资格。 三、分配宿舍办法 1.申请宿舍的员工应在规定日期内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并履行全部签字手续后,公司行政按照评分分配宿舍。 2.按照评分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宿舍。 3.如果评分结果相同的,参考员工直属领导的意见后,由管理层投票分宿舍。 四、评分原则 1.工龄分:每入职服务公司1个月,计1分。 2.职务分(本项只计一次分,以现在的职务为准) 3.学历分(本项只计一次最高分,以学历证书为准)

4.职称技能分(按职称、专业技能名称的不同,可累计计分) 五、宿舍费用 1.分数在150分(含)以上的免除房租费,120分(含)以上的房租费20元/月,100分(含)以上50元/月,80分(含)以上房租费80元/月,60分(含)以上的房租费120元/月,40分(含)以上160元/月,20分(含)以上180元/月,20分以下200元/月。 2.男女员工宿舍管理员可免除房租20元/月。 3.居住所耗费的用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车位等费用,员工自理。 4.公司家属接待房按30元/间·夜收费,含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车位等费用。 六、管理办法 1.员工宿舍管理员由全体住宿人员推选,报公司备案。 2.员工宿舍应由宿舍管理员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3.员工宿舍只限员工本人入住,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4.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5.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私接电路,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6.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中的公司财产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8.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9.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含审批表和通知单)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 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轮岗: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在公司内部轮岗。 4、待岗: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所在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条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调动程序 1、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

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4)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2、借调 (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确定。 (2)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3)由被调动的人员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轮岗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轮岗,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2)轮岗原则上在平级之间进行。 (3)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轮岗的相关工作,轮岗记录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职位晋升参考之依据。 4、待岗

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

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2页/共4页 目录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3页/共4页 1. 目的 加强探亲房、职工宿舍管理,合理利用房源,使房屋分配更加规范化,为广大职 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活营地单身宿舍、职工探亲房的分配与管理。 3. 职责 3.1 后勤部是公司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的归口部门。 3.2 一、二公司根据后勤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本单位职工住宿;并协 助后勤部搞好探亲房、职工宿舍的管理。 3.3 后勤部负责职工宿舍、探亲房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3.4 各单位兼职管理员负责配合后勤部搞好生活营地的日常管理。 3.5 劳财部负责配合后勤部合理安排好职工住房、返探亲家属用房。 4. 管理程序 4.1 分配原则 4.1.1 为便于管理,单身宿舍原则上按单位分配住房,管理部室在,3楼居住;一 公司主要在,1、,2楼居住;二公司和管理部室劳务工在,4楼居住。 4.1.2 探亲房按劳财部提供的探亲计划安排住房,寒暑假期间,优先安排有子女上学的家属来工地探亲。

4.2 单身宿舍分配标准 4.2.1 公司领导、高级顾问一人一间。 4.2.2 中层干部二人一间,楼两头三人一间。 4.2.3 基本工、回聘人员三人一间;招聘工及在楼两头居住的基本工四人一间。 4.2.4 计划工、劳务工六人一间;清工和住在楼两头的计划工、劳务工八人一间。 4.3 分配程序 4.3.1 单身宿舍 4.3.1.1 劳财部提前三天将调入职工人数、性别、工种、单位、到达日期通知后 勤部。 4.3.1.2 后勤部根据劳财部通知,提前一天拟定住房分配方案并按公司规定的配 备标准,一次配齐必备的生活用品。 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4页/共4页 4.3.1.3 房屋管理员在职工到达工地的当天将房屋钥匙交到调入职工手中,并安 排好职工住宿。 4.3.2 探亲房 4.3.2.1 劳财部提前三天将探亲职工家属名单交后勤部。 4.3.2.2 后勤部根据劳财部通知,提前一天拟定探亲房分配方案,并按规定配备 好必须的生活用品。 4.3.2.3 房屋管理员应提前一天将探亲房钥匙交到工地职工手中。 4.4 管理规定 4.4.1 单身宿舍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XXXX【2018】0XX号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员工的调配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3、调配方式 3.1调岗: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 3.2借调:分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部门内部不同工段之间借调二种,时间不超过1个月,超过1人月按调动、调岗程序办理。 3.3调动: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的调动。 4、调配流程及审批权限 4.1调岗: 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岗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员工调岗审批单》送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签批→综合部备案。 4.2借调: 4.2.1部门内部借调: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综合部备案。 4.2.2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 4.3调动: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动审批单》,调出部门负 责人签字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送公司综合部备案,并由综合部开具《职工调动函》。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开具职工调动函→职工调动到岗。5、考勤及工资 5.1考勤记录: 无论是调岗、借调或调动,员工在完成交接后,必须携带本人“年度考勤卡”到新岗位报到,“月度考勤“由调动后所在部门统一记录(以到岗时间为准)。 5.2工资发放: 5.2.1员工借调期内工资标准不变,执行原岗位工资;员工调岗、调动的,工资标准自调配到岗之日起,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5.2.2各类补助、补帖自调入日起按新岗位执行。 5.3 以每月15日为基准,15日(含)之前调岗、调动的,当月工 资在新调入部门发放,15日之后调动的,当月工资则在原部门发放。 6、其他: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 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 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 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 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 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 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 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 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 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条人才公寓租金以当年我县公租房市场价为基准价,承租期在3年及以内的,按基准价的 50%缴纳。经批准延长承租期的,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 80%缴纳。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具体交纳时间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整洁的环境、完好的公共设施,同时让员工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安静休息,达到快乐服务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时健身集团公司所有租赁的宿舍。 三、原则: 3.1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宿舍的总体管理、监督; 3.2行政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住宿安排、卫生管理、治安管理等); 3.3采用轮流值班形式或舍长形式维护公司宿舍的整体秩序,望大家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管理内容: 1、宿舍提供对象: 本公司只为该公司的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倘若员工离职时(包括自动离职、解雇、辞职到期且已结算薪资等),对宿舍的使用权即行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结薪日起24小时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行政部批准方可入住。 2、员工宿舍安排原则: 本公司员工凡需要安排住宿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运营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住宿,如果发现未经行政书面审批擅自入住者,将按其每月宿舍费用的四倍计算进行处罚,并追究值班人员或宿舍长的责任。员工不住宿舍,公司亦无任何津贴及补贴。 3、员工宿舍费用收取规定: 3.1:员工集体宿舍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公司承担宿舍所有管理费用,针对环境卫生达标的宿 舍,员工可凭单据报销每月水电费、物业费。 3.2:为了更好地管理宿舍,公司将象征性地收取住宿费150元/月/人。 3.3:住宿费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入住天数计算,新员工可免首月住宿费,离职员工入 住少于和等于15天的,可按半个月计算,其他特殊情形须报行政运营部总监批准后才能调整。 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各部门负责人将对宿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卫生清洁、入住记录、宿舍物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如发现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和舍长的责任。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违者将给予记警告(处罚50-100元)处分: 4.1、节约用水、电,不得浪费,离开时注意检查水龙头、电器、电灯等是否已经关闭。 4.2、爱护宿舍公物,如因寄宿人员之过失致公物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赔偿费用酌情由薪资中一次 或分期扣除。 4.3、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及违禁品进入宿舍; 4.4、严禁在室内抽烟影响其他人休息,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 4.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鞋必须收入箱柜内和鞋盒内; 4.6、严禁在宿舍内制造噪音,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如看电视、听收音机、玩手机时声音不得过大; 4.7、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打架、赌博、传播淫秽内容或进行其它不良或不当行为;

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对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发放货币补贴,及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投资补助的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管理、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的投资补助审核及发放工作。 人才认定部门负责人才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政、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城市更新、国土规划、招商、公安、消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四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购买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鼓励用人单位、专业运营机构等社会力量

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筹集。 第五条人才公寓应控制在建筑面积为40~90平方米内,多种户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相对便利; (二)公共配套相对完善; (三)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房屋安全、简单装修、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良好、有独立厨厕; (五)消防安全。 第六条通过社会力量投资的市场房源筹集作为人才公寓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原则上根据房屋产权资料(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查勘,并与人才公寓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协商纳入作为我区人才公寓的相关事宜。完成现场查勘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向人才认定部门公布人才公寓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楼龄、建筑面积、户型、区域、公共配套等情况,并附房屋的外观图、室内图。 第三章分配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承租人才公寓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 第八条承租政府存量房源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商议租赁合同内容,并签订租赁合 - 2 -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修改)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员工住宿的安全、文明、整洁,使住宿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对象:全体住宿人员. 3内容 3.1员工申请住宿的条件 3.1.1公司在职员工 3.1.2长驻地不在本市,住地较远,确因工作需要者 3.1.3非传染病者 3.1.4员工退宿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住宿资格; 3.1.5夫妻房适用于(副)主管级(含)以上职位,且夫妻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 3.2申请住宿之规定 3.2.1公司之聘用期员工原则上必须住宿。 3.2.2在本地有亲戚之聘用期员工,在经部门经理同意的前提下,可申请外宿。(必须 要有公司部门经理签署之外宿申请及保证书) 3.2.3尚处在本公司试用期期内,可申请外宿。 3.2.4原外宿员工要求住宿者须填写《住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核后,由后勤单位 安排宿舍,如遇宿舍有限时需等待安排。 3.2.5分配原则:本公司员工正式任用办妥报到手续后,向部门提出住宿申请,由部 门依性别、职等进行分配。 3.3申请退宿之规定: 3.3.1申请搬离宿舍者,需填写《退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核后交由后勤单位办理, 退宿人员需将其使用之宿舍物品、橱柜等清洁干净,并退还公司;遗失及损坏之

物品(如钥匙、橱柜等)需依规定进行照价赔款。 3.3.2退宿人员所携出物品需开具《宿舍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物品经过管 理员或保安人员检查,方可携出厂区。 3.3.3医生认定患有危害集体生活的病情,需依要求办理退宿手续。 3.3.4本公司提供的宿舍,申请入住以员工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 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 于离职手续办理前迁离宿舍楼,并交还宿舍物品,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及其它费用,被开除人员应立即搬离宿舍楼。 3.4宿舍楼纪律及规定: 3.4.1公司宿舍实行如下住宿分配及扣费标准 3.4.2住宿人员进驻当天应对所分配之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玻璃、卫浴设备、 门窗、床铺、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反馈给宿舍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否 则本公司认为交与住宿人员使用之设备为完好。后如设施损坏,应向管理员反映, 后勤将会对设施之损坏情况进行判定,如属故意损坏或非正常使用损坏,责任人应 当照价赔偿;如未找到当事人,该室所有员工须分摊赔偿。马桶及管道堵塞而生产 的疏通费用由个人或该室全体成员承担。 3.4.3宿舍一经分配即不得擅自更换,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时,须向部门主管申请,经 后勤单位签核方可调换。若违反规定者,记警告一次。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的流程,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1条 晋升原则 1. 员工晋升应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年初确定的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基准,如有缺编时方可申请; 2. “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的原则:“阶梯晋升”是对大多数员 工而言的,一般不能越级晋升,对非常之才、特殊人才方可“破格提拔”; 3. 德才兼备原则:德和才两方面不可偏废; 4. 机会均等原则:依据工作业绩表现,不论资排辈,每个员工有平等 的晋升机会; 5.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信息公开和透明; 6. 年度晋升储备原则:除拟晋升为组长、班长职位之外,其他拟晋升 员工必须经过一年岗位储备,在这一年期间行使拟晋升岗位职责,但职位和薪酬待遇不变,经年底考核后方可晋升成功,若当年晋升不 成功,则自动退出储备岗位。 第2条 晋升通道 1. 行政管理晋升通道:一般科员→部门主管→各部门副职→各部门正 职→总监(副) 2. 生产管理晋升通道:车间一线工人→车间组长→车间班长→车间主 任→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总监(副总监) 3. 员工因自身职业发展兴趣及工作业绩表现可以在职级通道和专业晋 升通道之间互相转换,按照公司相应晋升、评级标准来转换,一旦转换相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将以新聘任的职务或评定的专业级别为 准。 第3条 晋升条件 1. 所有拟晋升的职位必须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 2. 未参加过晋升(降职)的员工,在我司本岗工 作满一年(试用期除外),且上年年度绩效核 成绩为“优秀”或“良好”(拟晋升为组长、

[复习]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复习]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 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并领取钥匙;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 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第四章宿舍物品配备 员工宿舍内的电视机、热水器、床、柜子、桌子、被褥等家具由煤业公司统一提供,并全部制作煤业标志及名称,按规定统一摆放。 第五章宿舍管理 1、男、女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关,对来访客人查验身份并认真做好详细登记。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晚上10:30以后至早上9:00以前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清洁工每天按规定对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宿舍楼道地面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脏乱的区域增加清扫次数,每天清除垃圾不少于2次。 3、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并把垃圾装入垃圾袋或直接放到楼道垃圾桶内。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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