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索 引 -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索 引 -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索引

1.综合信息与相关服务1.l 展览地点

l.2 时间安排

1.2.1 报到、布展

1.2.2 展商进馆时间

1.2.3 展出

1.2.4 撤展

1.3 相关服务单位

1.3.1 博览会办公室

1.3.2 主办、承办单位

1.3.3 技术讲座

1.3.4 运输代理

1.3.5 主场搭建

1.3.6 住宿代理

1.3.7 广告代理

1.3.8 物品租用

2.展商须知

2.1 进馆凭证

2.1.l 观众

2.1.2 参展商

2.1.3 展台承建商

2.2 展品运输

2.3 展品进出展场

2.4 展台设计与施工

2.4.1 标准展台

2.4.2 展馆数据

2.4.3 展台特装

2.5 展台管理与安全

2.5.1 管理总则

2.5.2 管理费

2.5.3 危险物品

2.5.4 障碍及突出物

2.5.5 展商职责

2.5.6 清洁

2.5.7 空箱堆放

2.6 展台用水、电、气

2.6.l 展台用电

2.6.2 展台用水、用气

2.7 责任

2.8 特装展位搭建商报馆须知(附件一)

2.9 施工单位须知 ( 附件二)

2.10 货运车辆暂停及行驶方案(附件三)

2.11 展品运输联络 ( 附件四)

2.12 场地广告价格(附件五 )

3.递交表格

3.1 展商胸卡/参观券索取( 表格一)

3.2 会刊广告 / 每日快讯广告 ( 表格二) 3.3 标准摊位楣板及配置(表格三)

3.4 电话线/上网线租赁申请(表格四)

3.5 饭店住宿申请 ( 表格五)

3.6 会议室及设备租赁(表格六A、B)

3.7 特装企业委托搭建书(表格七)

3.8 特装展台设施租赁价格申请表(表格八)3.9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表格九A、B、C)3.10 施工人员名单(表格十)

3.11 展台施工申请表(表格十一)

3.12 额外展具租赁申请表(表格十二A、B、C)

3.13 布展、撤展加班申请表(表格十三)

3.14 展台施工押金退还确认单(表格十四)

3.15 特装展台吊点价格申请表(表格十五)

3.16 增值税发票及退款押金信息采集表(表格十六)

1、综合信息与相关服务

为了确保展会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展商须遵守各项协议条款与规定,如有修改意见均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办单位由其签字确认,主办单位有权对所述条款和规定进行解释,有权处理本指南未能述及之一切情况。

1.1 展览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7号

国家会议中心1、2、3、4号馆

1.2 时间安排:

1.2.1 报到布展:2014年4月22-24日 8:30 – 17:30

1.2.2 展商进馆时间:2014年4月25-28日 8:30

1.2.3 开幕日: 2014年4月25日 9:30

展出时间:2014年4月25日 10:00 – 16:30

2014年4月26-28日 9:00 – 16:30

1.2.4 撤展时间:2014年4月28日 16:30

备注:

1. 请持展位确认函报到、布展。

2. 租用标准展台的展商,请于 2014年4月24日布展。

3. 在布展及撤展时,如参展商在规定时间外加班,须于当天 14:00 前通过主场搭建商

申请,费用自行承担。加班费用为:17:30-24:00 3800 元人民币 / 小时

24:00-8:00 7500 元人民币 / 小时

4. 展出期间,每日闭馆时间即为动力电断电时间。

1.3 相关服务单位

1.3.1博览会办公室 ( 设在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26 号 4060室

电话:010-******** 68519501 传真:010-********

E-mail: ccoea@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1.3.2主办、承办单位: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26 号 4060 室

邮编: 100825

电话: 010-******** 68578585 68519501 传真: 010-********

联系人: 张晋生先生张平女士孙光铸先生

E-mail: ccoea@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中国摄影家协会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编: 100007

电话:010-******** 传真:010-******** E-mail: dairo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联系人 :戴榕小姐

1.3.3技术讲座: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电话: 010-******** 68519501 传真: 010-******** 联系人: 张晋生先生

1.3.4运输总代理 :

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6层B11、15室

邮编:100004

电话:(8610)65614171

传真:(8610)65614170

邮箱: cookie.c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Tina.liu@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联系人:崔艳荣小姐刘潇潇小姐

1.3.5主场搭建:

北京朋利兴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板桥南巷七号邮编:100007

联系人:张翠手机:135********

电话:84311294 84311485-1037 传真:84313303

1.3.6住宿代理:

邮电国际旅行社

电话:139******** 139******** 传真:010-********

联系人:李雪李君旭先生

E-mail: lixue80913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lijunxu95@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1.3.7 广告代理

北京国机联创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丹棱街3号A座5层

电话:010-82606921,136********传真:010-********

联系人:刘唐山

1.3.8物品租用

电话:84311294 84311485-1037 传真:84313303

联系人: 张翠手机:135********

1.3. 中除 1.3.1,1.3.2,1.3.4,1.3.5 为指定单位 , 其他均为推荐单位

2.展商须知

2.1 进馆凭证

2.1.1 观众

所有观众均由主、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及参展商邀请 , 参展商可填写《表格一》索取参观券。

2.1.2 参展商

参展商须填写《表格一》中工作人员名单并传回主办单位,报到时即可领取参展证,凭参展证进场。

2.1.3 展台承建商

租用光地的展商,其展台承建商须向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北京朋利兴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报馆并申请施工证 ( 报馆需要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表格详见附表),凭施工证进

场。

2.2 展品运输

2.2.1 北京市政府规定,货车能在五环内通行的时间是24:00-6:00 之间,如参展单位自

运展品货车晚间抵达, 请在国家会议中心指定停车场内停一夜,第二日进场(详见附件二

“货运车辆暂停及行驶方案”)。

2.2.2 展品委托运输有关事宜,详见附件三,并联系运展环球物流有限公司。

2.3 展品进出展场

参展单位展品进入展馆后,撤展前不得随意带出场馆,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办开据出门证,凭出门证出馆。

2.4 展台设计与施工

2.4.1 标准展台

备注:任何改动要求均须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批准 , 展商必须将改动的具体要求

书面通知主办单位

2.4.2 展馆数据

2.4.3 展台特装

a. 租用光地摊位展商,在展台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各项搭建规定以及政府和主办

单位的有关规定。展商在施工前30日向主场搭建公司报审施工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及音响情况;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等,由主场搭建公司统一报送国家会议中心运营部( 详见附件一特装展位搭建商报馆须知)。

b. 展台装修、搭建必须设计合理、牢固可靠。特装修展台最好采取开放式,前排

展位背板不得超过4米,布展材料须使用防火或阻燃材料。

c. 展台装修不得损坏展厅的地面、墙壁和围栏,严禁用钉、钻凿等装修,由参展

商原因造成展场损坏的,参展商应负全责。展品摆设及展台设计须顾及对临近展台视野及观众人流的影响。

2.5 展台管理与安全

2.5.1 管理总则

a. 展台仅供参展商展示其产品使用。

b. 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妨碍邻近展商的展示活动。对按规定属于有噪音、

有害、有危险或不适合展览会正常进行的展示装置和现场操作,主办单位有权将其撤离或做出调整,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展商承担。

c. 展厅内禁止吸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毁坏及损失均由展商自负。

d. 展位内使用音响设备应严格控制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

2.5.2 管理费

该展场一切服务均为统一经营( 包括展台施工、展品运输及物品租赁等 ) 。

a. 如参展单位所租用展位为光地,须支付施工管理费。

b. 任何非指定装卸单位及叉车等不准入场作业。

c. 参展单位在场外购买鲜花进入展场,展场有关部门将根据品种、数量收取管理费。

2.5.3 危险物品

展馆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害及危险物品。

2.5.4 障碍及突出物

展商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堆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以至影响周围展商的展示活动。

2.5.5 展商职责

a. 展商对展品演示的安全操作负责,凡对观众可能造成伤害的演示必需有妥善的

安全保护措施。

b. 展商必须保证其展品在演示时不会产生诸如激光、毒气等有害身体健康的射线

或气体。

c. 在整个展期,主办单位将提供保安服务,但展商仍需小心保管展品及财物,任何

遗失与损坏均由自己承担。

d. 展台须随时准备接受有关安全部门的安全检查。

2.5.6 清洁

展厅内公共区域如通道的环境卫生由主办单位负责 , 展台内的清洁工作可由展商通过主办单位请人打扫、其费用应由展商自负。

2.5.7 空箱堆放

展馆内不得存放包装箱,空箱存放请直接与指定运输商联系。

2.6 展台用水、电、气

2.6.1 展台用电

a. 参展单位展出期间有机械等演示,所需动力电须提前申报。

b. 装修展位,展台内所需照明用电,须提前申报。

c. 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主办单位将提供一个电源插座及三盏射灯。如需增加

必须提前申报。

d. 参展单位布展期间需要临时用电,须提前申报。

e. 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应将照明电源线,动力电源线引至指定配电柜前,得到国

家会议中心展厅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接线、送电。任何展架公司不得擅自接线、送电。

f. 准时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的展前安全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不安全因素应

及时改正。

g. 展览结束后,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拆除并清理现场,承租客户使用国家会议

中心展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复原并交国家会议中心验收,如有损坏负责照价赔偿。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

2.6.2 展台用水、用气展台用上下水及使用压缩空气均须由展场有关部门负责安装,自

带空气压缩机不得使用。

2.7 责任

2.7.1 主办及承办单位对遗失、失窃、火灾引起的损失,任何性质对人身或物品造成的

伤害概不负责。展厅24小时有保安人员,但对遗失不负有责任。

2.7.2 由于展商参展或任何与其参展相关的原因而使主办单位遭受索赔的,该展商应

对主办单位作出补偿。

2.7.3 主办单位对展商或其代理、雇员的人身以及其财产因展览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

遗失、破坏、损毁概不负责。

2.7.4 主办单位及其承办单位对因任何不可抗拒力以及其它使得主办单位无法或不利

于该展览会在原地如期举行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破坏延误或取消等概不负责。展

商己支付给主办单位的有关费用不予退还。

2.7.5 如展商在确认参展后宣布退出,其在此之前给主办单位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展商退出展览会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以便对原有的展位作出重新安排,展商无权据

此提出退款或其它请求。

2.7.6 参展商名录之内容由展商提供,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对展商名录内的错误或遗漏

概不负责。

2.7.7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对展品货运过程 ( 包括运输、搬运及报关 ) 中所造成的

遗失、损坏或延误概不负责。展商应投保充分的运输险。

2.8 特装展位搭建商报馆须知(附件一)

2.9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二 )

2.10 货运车辆暂停及行驶方案( 附件三 )

2.11 展品运输联络( 附件四)

2.12 展览场地广告价格表( 附件五 )

3. 附表

表格一展商胸卡/参观券索取

表格二会刊广告及每日快讯广告

表格三标准摊位楣板及配置

表格四电话及上网线租赁申请

表格五饭店住宿申请

表格六 A、B 技术交流室及设备租赁申请

表格七特装企业委托搭建书(特装展位搭建商必须提交)

表格八特装展台设施租赁价格申请表(特装展位搭建商必须提交)

表格九 A、B、C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特装展位搭建商必须提交)

表格十施工人员名单(特装展位搭建商必须提交)

表格十一展台施工申请表(特装展位搭建商必须提交)

表格十二 A、B、C 额外展具租赁申请表(按需回复)

表格十三布展、撤展加班申请表(按需回复)

表格十四展台施工押金退还确认单

附件一特装展位搭建商报馆须知

一、经主办方备案的参展商及其施工单位必须于3月25日之前到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处进行报馆并办理施工手续,特装展位办公施工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展品及施工车辆驶入国家会议中心的时间及次数(进馆和撤馆都须办理车证)。

2.展台施工图纸两套,其中包括: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尺寸图、材料图、电路图(标清

电箱位置)。

3.搭建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电工本复印件,如有高空作业,还需提交高空作业证复印件。

5.二层结构展台须在结构施工图上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章及所在设计院出图

章,并附结构安全审核报告。二层结构不得封顶且二层搭建面积不得超过展位整体面积的三分之一。

6.特装企业委托搭建书(见表格七)

7.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见表格八)

8.《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须加盖公章。(见表格九)

9.施工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姓名、照片(须白底)、身份证号。(见表格十)

10.展台施工申请表(见表格十一)

11.展台设施租赁申请表(见表格十二)

12.布展、撤展加班申请表(见表格十三)

注意:所有表格及提交材料需加盖搭建公司公章。

二、交纳费用

由施工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人签订《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交纳施工场地管理费、施工证件费、施工车证费、水、电及压缩空气费、展台押金后,领取证件。

展台风险抵押金:此押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付,展会期间展台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展览会闭幕后视现场展台清运情况,由主办单位及主场承建商确认并于一个月后退还。

注意:通过银行汇款的企业务必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款项汇到北京朋利兴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指定帐户。3月15日之后,请到北京朋利兴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交纳相关费用。通过汇款的单位在领取施工证件及办理押金退还时务必带好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附件二国家会议中心展厅施工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的方针,搞好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展架公司、运输公司及参展者的人身安全。贯彻执行《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各种设备运转正常,设施安全不受损坏,促进展览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 凡经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批准,持有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施工证、运输证的展架公司、运输公司以及主办单位的参展者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国家会议中心只接待持有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颁发的施工证、运输证的展架公司、运输公司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施工。

3. 国家会议中心是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场所,文明、礼貌、优质、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为客人制造优雅、宁静、舒适、清新的贸易洽谈场所是我们的责任;向世界各国的商业人士提供国际商业、贸易和信息交流的理想场所是我们共同的努力目标,希望得到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合作。

4. 各施工公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根据本公司的施工范围和性质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在负责施工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5. 施工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搞好技术培训;从事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6. 国家会议中心保安、消防人员、展厅管理人员将随时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将立即责成施工公司及时处理。

7. 施工公司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a) 遵守本规定,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b) 遵守施工纪律,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c)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环境;

(d) 及时反映和处理危险情况,避免事故发生。

二一般安全规定

1. 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并配戴由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核发的有效施工证件出入展厅,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

2. 施工人员须遵守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展览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在申报批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或非工作时间内工作。

3. 施工人员应自觉爱护展厅内外的公共设施。

4. 展厅内严禁吸烟。

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危险性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或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独立操作进行。

6. 展架电工维修操作时,应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佩戴明显的标志,必须穿绝缘鞋、手套等防护用品。

7. 高空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及穿硬底、高跟、带钉、易滑的鞋,从事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即按要求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 主办单位、展架公司、运输公司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电气工程安装标准》、《电气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规范》。

9. 承租客户应保证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汽车开进展厅,除非得到许可。

三展台施工安全及管理规定

1. 展览主办单位,展架公司应提前做好展前准备工作,须提前四个星期将下列资料报到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以便进行审核、修改并协助工作:

1) 展览场地的现场摊位平面布置图,特装修展位设计图;

2) 展览的用电图(注明总负荷,分电箱位置,走线方式,线径);

3) 展览期间需预定的电话数量、位置、单位名称、电话种类;

4) 展览所预定的动力能源提供情况,如水、压缩空气等;

5) 展览所需的音响情况。

2. 用于施工和宣传的使用材料、地毯以及陈列品必须具有不易燃性,并提供消防局防火检验报告。

3. 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严禁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具有放射性、有毒性、腐蚀性的物品。

4. 如有特殊需要,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使用或展示电弧、焊接火焰、高压电器、霓虹灯等产品,必须事先征得国家会议中心的批准,否则不得展示或使用。

5. 未经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同意,严禁在展厅悬挂诸如旗帜、模型及广告物品。经批准悬挂的广告、宣传品,不得损坏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的地面、墙壁和围栏。

6. 主办单位和展架公司必须确保展览或活动的现场符合以下规定:

1) 单场次参加人数不足3000人的,安全通道不得小于3.5 米;

2) 单场次参加人数3000人以上的,应划定安全主、辅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5米,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米;

3) 任何现场的搭建、设施、展品及展位(架)不能遮挡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门;

4)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地上一层1至4号馆的展架搭建高度不得超过5米,地上一层序厅及地下一层

5、6 号馆的展架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米。

7. 展位后壁与展厅墙壁之间要保留一定距离,该距离不得小于60公分,以便维护人员进入。

8. 通往出口、急救、救火装置及火情报警点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40公分。

9. 进出口通道、火情报警点、消防水龙头等处不得为任何装饰、展架、陈列品、设备所遮盖、堵塞或受其限制。

10. 为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不允许进行重锤作业,展厅内使用的装饰材料、水性漆及粘合剂均应保证环保、无毒、无异味。

11. 展板、展框、沙盘、模型和图表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制作。

12.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容器(如空压机、气瓶等)。

13. 不准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调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洁作业。

14. 不准封堵安全门,消防设备禁止挪动。搭建展台不准遮挡展厅内的消防设施(在消防设施3

米范围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疏散通道。

15. 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不得设置展品仓库,在展厅内遗弃的包装材料要及时清理出展馆。通道、出入口不得封堵。

16. 不准在门厅、序厅地面使用双面胶,不准在墙壁、卷帘门等处张贴广告、宣传材料。国家会议中心地面只准使用黑胶带。

17. 展台的搭建只有在所有技术图样和有关材料送交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18. 未经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的书面通知,不得对展厅的设施和装置进行任何改动,安装,添加(包括修改电气装置)。不得在展厅任何地方使用可能损坏展厅的墙壁、天花板、地板、管道、支柱、装备和家具的任何插销、钉子、铆钉、螺钉、粘接剂或诸如此类的装置。

19. 因建造和拆除展架、特装所产生的所有建筑废料或废弃材料必须由展架公司自行处理并运出展馆。

20. 未经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批准,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不准进行喷漆操作。经批准使用的

喷漆只许用水基油漆。使用内燃机驱动的喷漆枪时,必须配有灭火器。添装燃料必须在展厅以外露天进行。使用喷漆的公司负责清除喷漆所造成污点的全部费用。

21. 用透明玻璃板做隔门时,应在玻璃板上张贴醒目的标志,以便防止意外事故。

22. 展期内,展架公司每天必须留二人以上的电工值班,穿戴明显标志并坚守岗位。

23. 所有的展架及特装必须设计合理、加固牢靠并保证安全。

24. 承租客户在租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必须履行承租客户、布展承包商和国家会议中心参加的联合检查,展厅内任何设施的损坏或丢失都将记录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联合检查验收表上。如有损坏,承租客户有责任向展览部支付赔偿修理费用。赔偿金额和修理费用由国家会议中心决定。

25.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

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26.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 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27.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 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28. 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29. 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30. 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

31. 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应及时到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补办施工手续。

32. 展台所申报24 小时用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UPS)使用。

33. 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四电工安全施工规定

展会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北京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电气安装标准》《电气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规范》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1. 施工前四个星期,承租客户应申报用电容量,电路接线图要清楚地反应出各条电路的负荷,电路的走向。所有电缆的规格。主电箱位置、分电箱位置及施工负责人的签名。

2. 施工前展架电工应详细阅读国家会议中心展厅配电系统图及展厅技术规范。

3. 展架公司必须根据国家会议中心的意见修改电气施工图,并提交三套最终样图,最终样图必须有展架公司负责人签字。

4. 电气安装必须与最终样图相符,任何改动都须经国家会议中心的同意。安装过程必须接受国家会议中心有关人员的监督。

5. 安装测试应由电气施工承包商在国家会议中心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6. 电缆通过通道时必须用护板保护,覆盖和绝缘。

7. 展架公司必须保证所有能导电的展品金属部分有效的接地(不少于2.5 平方毫米多芯铜线)。

8. 每天展览闭馆时,展架电工必须切断各干线的电源。

9. 展区内使用灯箱,须有散热孔,灯箱内镇流器应做隔热处理,沙盘、模型、图表等电源变压器的二次测分路均须有保护装置,变压器须安装于非燃支架或台板上。

10. 导线穿越可燃性装饰材料,应采用玻璃棉、石棉等非可燃性材料做隔热保护。

11. 展区内电源线,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使用高温碘钨灯具时,应加罩、且灯具电源引线须用高温线。

12. 无执照电工不得在展区内进行电工工作。

13.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供电为三相五线系统(A,B,C,N,E 即三相及零地线),故用户零、地线要绝对分开使用,三相用电设备必须为四线(其中一线为地线),单相用电设备必须为三线(相、零、地),地线要分开,不准公用或混用。地线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软铜线。

14. 供电电源为380V/5 线,220V/3 线,50HZ。

15. 承租客户必须在各个展区的电源进线处装设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小于等于30毫安,容量与实际用电量要相符,一般最大不得超过100A,以保证用电安全和人身安全。

16. 布展时应尽可能使三相负荷分配均衡。

17. 布展所用电线应为护套线或护套电缆,电源线要固定好,展会所敷设的各种线路应固定,防止直接承受拉力,穿越通道处必须加绝缘的胶垫覆盖。绝对禁止使用电线麻花线、塑料绞绳等。

18. 100 瓦以上大功率灯光与可燃物(如木板或棉毛织品)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射灯下面不能放可燃物、发热器(如调压器、控制变压器、日光灯镇流器等)与可燃物间要加隔热衬垫(如石棉垫、瓷砖等)。

19. 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应将照明电源线,动力电源线引至指定配电柜前,得到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接线、送电。任何展架公司不得擅自接线、送电。

20. 展架工程公司施工期间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国家会议中心相关人员指定位置后方可使用,不得自行接线、送电。

21. 准时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的展前安全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改正。

22. 展览结束后,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拆除并清理现场,承租客户使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复原并交国家会议中心验收,如有损坏负责照价赔偿。

23. 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

五事故处理

1. 人员伤害事故系指,由于施工人员、运输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

2. 轻伤事故应由主办单位协同国家会议中心安保部门和展览运营部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并予以赔偿。

3. 重伤几多人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和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 发生事故现场要严格保护。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了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在场人员要共同负责掌握现场情况,并做出标志,记下数据,并画出现场图。

六责任和处罚

凡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施工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安全施工规定都应追究其责任。对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却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或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破坏现场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移送有权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事故责任者需要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其金额由国家会议中心根据损失情况确定。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对违反本安全施工规定的有关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纠正;

2) 立即制止违反规定的行动;

3) 禁止违反规定的人或物品进入国家会议中心展厅;

4) 关闭违反规定的展台;

5) 要求对损坏的设备或物品进行赔偿。

6) 如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根据上列规定采取措施,则承租客户、参展商或承包商对此产生的损失和损坏提出的索赔要求都将不被接受。

处罚规定细则

为了规范对施工单位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的施工管理,提高展览会展台搭建的质量和安全系数,凡具备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发放的施工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须缴纳施工管理押金人民币捌万元整(1 年),如违反展厅的施工管理规定,应接受如下处罚:

1) 施工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的事故,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展览运营部将吊销其施工公司的认证资质并从施工管理押金中扣除壹万元,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且二年之内不发放其施工资质认证。

2) 展位搭建不得超过规定高度,国家会议中心展览运营部将对违反此规定的施工单位下达违章通知书,责令整改。

3) 不得在国家会议中心展厅防火卷帘门下搭建任何展架及堆放货物,严禁遮挡展厅内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展览运营部将对违反此规定的施工单位下达违章通知书,责令整改。

4) 施工公司搭建展位时禁止使用各种弹力布做装饰材料,严禁利用展厅顶部、柱子及各种专用管线进行吊挂、捆绑。展览运营部将对违反此规定的施工单位下达违章通知书,责令整改。

5) 所有的展架施工公司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理》和《国家会议中心展厅安全施工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注:凡违反国家会议中心展厅施工管理规定并在一年内三次收到违章通知书的施工单位将被扣除全部施工管理押金,同时国家会议中心将吊销其施工认证资质,今后不再对该施工单位发放国家会议中心展厅的施工资质认证。

附件三

附件四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6层B11、15室

邮编:100004

电话:(8610)65614171

传真:(8610)65614170

邮箱: cookie.c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Tina.liu@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联系人:崔艳荣小姐刘潇潇小姐

保昌服务

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本次展览会的指定运输代理,为展商提供专业的展品货运服务。「保昌展运」全面照顾客户的需要,服务包括:

策划- 按展商需要安排货运以及报关、报检程序,提供由指定点到展位货运服务,准时无误包装- 按应要求提供专业的货品包装及装车服务

运输- 安排快捷的运输方式。对于超大/限的展品,备有完善的机力设备,提供到位服务

报关- 保昌经验丰富的报关员协助直接处理各项报关手续

仓储- 备有管理完善的仓库提供展前及展后的储存服务

回运- 协助把货品重新包装并安排回程运送,送回出货地或转送其它目的地

「保昌展运」在世界各主要城市拥有分公司或专业代理,以完善的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由指定点到展位的一条龙货运全方案。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及费率

参展商准备展品

方案一:展商自行安排将货物运至我司指定仓库。

收货时间:展览会进馆之前

1.收货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五方桥道口村

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赵旭静先生电话:8610-60599456;139********

服务内容:从仓库送货到展位及协助拆箱,闭幕后将空箱运至展台,协助装箱并运至馆外装车。报价:1)我司仓库运送至展馆门口:人民币250.00/立方米。最低收费2立方米

2)进馆报价:人民币100.00/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展馆门口至展台)

3)出馆报价:人民币100.00/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展台至展馆门口装车)

4)指定仓库仓储费:人民币10.00/立方米/天,最低收费1立方米。

5)指定仓库加班费:人民币200.00/票,(如货物于17:00-24:00到达仓库,则收此项费用)6)指定仓库装、卸车费:人民币30.00/立方米

★体积与重量比为1000公斤=1立方米,择大计费。★

方案二:展商自行安排将货物运至展馆门口

收货时间:展览会进馆期间08:30-17:00

收货人要求及地址: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潇潇

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进馆服务内容:在展馆门口卸车、运至展台、协助拆箱。

进馆报价:人民币100.00 /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

出馆服务内容:闭幕后将空箱运至展台,协助装箱并运至馆外装车

出馆报价:人民币100.00/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展台至展馆门口装车)

★体积与重量比为1000公斤=1立方米,择大计费。★

方案三:展商自行安排将货物铁路运至北京火车站或货运站

收货时间:进馆前7个工作日

收货人要求及地址: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电话:(010)65614171

服务内容:在本市火车站及货运站办理提货并送到展台及协助拆箱。闭幕后将空箱运至展台,协助装箱并运至馆外装车。

报价:1)运输费:人民币250.00/立方米。最低收费2立方米。( 火车站及货运站至展馆门口) 2)进馆:人民币100.00/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展馆门口至展台)

3)出馆:人民币100.00/立方米,最低收费1立方米。(展台至展馆门口)

注:1) 以上费用不包括火车站、货运站杂费及服务费。如产生,将在进馆前向展商收取。

★体积与重量比为1000公斤=1立方米,择大计费。★

展馆空箱仓储服务

如展商需要我司在展馆协助存储空箱,报价如下:

存放仓存费:人民币10.00/立方米/天,最低收费按1立方米。(从展品运达展场之日起到离开之日止)如进出馆不需要我司操作,只单独存储空箱,则另加搬运费人民币50.00/立方米

参展商选择方案并提供文件

1.为了合理的安排设备进馆所需的机力,人力,按时、顺利地将展品送入各个展台,请参展商

将展品的尺寸和重量填写在所附的委托书内,并传真到我司。以便我们及时掌握贵司的展品情况,

2.在展览会进馆期间,我司将根据贵司所填写的委托书安排相匹配的机器操作货物进馆。否则,

贵司的展品将无法正常地安排机力。

3.空运单的提单副本传真件、陆运小票(正本)。

4.如需特殊处理,请书面说明。

5.展品发运后,参展厂家必须于发货后24小时内电告我司,注明展览会名称,日期,展台号,

发货站,发货日期和运单号,并将提货凭证用快件的形式寄到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外地货车进京须知

外地车辆进京需持以下证件在开往北京的各大快速路口办理通行证方可顺利办理进京:

- 该车辆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驾驶司机的身份证

- 该车辆的行驶证- 该车辆的尾气合格证

外地车辆进京时间:

★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至24时,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

参展商可以登陆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保险及包装要求

保险:

我司所收取的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参展单位应自行投保展览品的往返运输险及在展览期间的保险,保险范围应包括我公司及其代理的责任事故保险。如展品发生意外情况,请参展单位自行向

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包装:

1. 箱件唛头:请在展品箱两面,按以下规定刷制唛头:

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展览会名称:展商名称:

展厅号:展台号:箱号:体积:长X宽X高毛重:

2. 重件展品必须在包装箱上标明起吊点重心,易碎,防潮字样,机械之正面(注

明在外包装)禁止倒置的展品必须标明特殊标志。

1.请展商确保展品包装妥善坚固,以免在搬运操作中出现破损情况。

备注

1.所有费用需在进馆前结清。

2.请参展商严格按照收货日期将展品寄达,超过收货日期到达我司将加收30%加急费,展会开

幕后到达,加收50%的加急费。

3.如展品超过6米长,2.3米宽,2.5米高,2000公斤/件将另收费。

4.请各参展商接到运输指南及费率后,填写后附的委托书,以便我司在展前妥善安排机力。

5.如进出馆操作需吊机,则另报价收费。请展商提前与我司联系得到相关报价。

6.如展品需操作至楼上,则在以上报价的基础上加收20%。

7.因展馆地面承重及其他条件限制需用辅料操作机器进出馆,辅料费将另行报价。

8.如需了解仓库路线,请与我司联系。

9.所有来京与回程的空运、铁路、陆运运费必须预付,以免给我司在提货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延误提货。

10.一切业务均按照我司标准营业条款办理(展商可随时向我司索取有关条款细则)

附件五

以上价格为2012年的价格,2013年价格如有变化将依据国家会议中心发布的当年广告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广告发布期: 2013年4月19日- 22 日

1、广告客户应于3月1日前签署广告认购协议书。

2、广告认购期间如有两个以上客户选中同一广告位的,可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以最高竞标价格确定广告位归属。馆外玻璃幕墙广告(条幅广告)采用网眼布喷绘。

注:户外广告牌制作为普通宝丽布,如选用不透光宝丽布每平米增加50元制作费。

3、协议书签署三日内,广告客户须支付总款额的50%,余款4月10日前一次付清。

4、广告客户应在3月15日前将广告电子文件及彩色小样发至广告代理单位,电子文件格式可为AI,JPG (分辨率为原广告大小尺寸不小于72dpi)广告内容须符合广告法。

5、广告电子文件设计稿如在广告安装到位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须征得广告代理公司同意并加收30%加急费。

6、如在安装前7日内提出广告内容修改,变换位置,数量等须征得组委会及CNCC展览运营部同意,并支付30%的加急费用。

7、协议书签定后各款项生效。

详情请恰:北京国机联创广告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唐山 010-82606921,136********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丹棱街3号A座5层谷研 010—82606950, 138********

邮编:100080

传真:010—82606956 E-mail:guy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645596.html, QQ 434617098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