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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

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
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

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担负着建设国家的重任。高中阶段,正是形成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为了更全面地了解高中生地基本情况,加强高中生地法制宣传教育,虹口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在虹口区部分高中学校中开展了问卷调查,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970份,回收944份,其中20份为无效问卷。

一、从数据看,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在本次的调查中,绝大多数高中生对于当前的法制教育持基本肯定的态度。12.9%的受调查者认为在学校接受的法制教育成效显著,使他们对法制制度、法律常识有了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79.7%的受调查者认为在学校接受的法制教育成效一般,对法制制度、法律常识有了一般的了解。有7.4% 的受调查者认为在学校接受的法制教育毫无成效,对法制制度、法律常识几乎不了解。

在获得法律只是途径的调查中,有78.7%的受调查者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是学校教育;78.2%的受调查者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是电影电视,此项与学校教育所占的比例相差无几;72.4%的受调查者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是报纸杂志。还有网络和自学等,分别占22.6%和9.3%。此外,还有法律知识来自父母教育或其他途径的,占16.5%。可见,学校教育对高中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学校教育也受到了诸如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的挑战。

高中生对法律知识和案例还是比较感兴趣的,53.5%的受调查者很感兴趣;44.1%的受调查者无所谓;

2.4%的受调查者对法律知识及案例很反感。当发生各种纠纷时,高中生想到法律手段解决吗?46.7%的受调查者回答会,而且立即实施;47.3%的受调查者回答会,但仅仅是想想;6.0%的受调查者根本不会想到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和纠纷。高中生在自我定位上6

3.0%的受调查者认为自身缺乏法律意识;39.9%的受调查者认为自身缺乏的是法律知识;11.1%的受调查者认为自身缺乏其他的素质,甚至不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可见,对于还未学习多少法律知识的高中生而言,更多的认为自己缺乏法律意识,充分显示了高中生对法律教育的强烈需求和实施法制教育的紧迫性,突出了强化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从下列的图表中显示,高中生对于自己未来的把握还是科学客观的,在不断发展的法治社会,加强法制教育也是势在必行的。

在现实中,高中生每周用于了解法律知识的时间并不充裕,1小时以下的占55.1%;1-2小时的占39.2%;3小时以上的仅占5.7%。

但是,与此形成反比的是,高中生或其亲友在生活中遇到的民事纠纷却为数不少,如下的柱形图显示了高中生及其亲友遇到民事纠纷的基本情况。

二、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分析

从上述的现状来看,当前高中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缺乏法律专门课程

在小学,思想品德课程大致渗透了少数初步的法制教育内容;在初中,政治课中贯穿法律常识内容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渠道;在职技校,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常识课程;在大学,除法学专业外都设置了法学基础课程……唯独在高中,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仅仅通过政治课进行法制教育,而政治课涉及的内容绝大多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市场经济学、社会政治学等初步知识,几乎与法制教育无关。

(二)缺乏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

虽然现在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但高中生仍旧受高考指挥棒的困扰。高中生大多只能在课堂里接受课本上的书面化教育,而没有机会参加到社会实践中,了解更多的实践知识。有些学校也认识到这个问题,组织同学参加一些社区实践活动,但仅限于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而没有以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高中生的法律素质为主线。

(三)多为事后教育,缺乏预防性教育

现在的高中学校都配备一名青保老师,主要负责学校的青少年保护工作。然而,这类工作多为事后的

弥补性工作,即在事件发生之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危害的后果降到最低限度。有的学校甚至使在学生被公安机关传唤出了事情之后,才想到请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干部来校讲课。

(四)缺乏对民事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

当前,学校较为重视的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这项工作关系到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乃至维护社会的稳定,必须常抓不懈。但是,对民事法律知识学习的轻视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导致学生们缺乏相关知识,无法适应社会的飞速发展。

三、高中生法制教育的对策分析

针对以上出现的情况,要求社会必须重视对青少年,尤其是高中生进行体统的法制教育,要把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伦理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一)设置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从案例着手,兼顾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虽然法制教育没有作为高中学校的课程之一,但可以作为探究性和研究性课程实施教育。问卷调查显示,28.8%的受调查者认为非常必要;53.1%的受调查者认为必要;15.5%的受调查者认为无所谓;仅有2.6%的受调查者反对。调查还显示,30.1%的受调查者认为法制教育课程应当侧重案例分析;5.0%的受调查者认为法制教育课程应当侧重知识体系的讲授;更有64.9%的受调查者认为法制教育课程应当兼顾案例分析和知识体系的讲授。所以,在高中生中开设独立的法制教育课程是客观实际的需要,也是高中生们的强烈要求。

(二)强化社会实践,推进素质教育。调查中,35.0%的受调查者认为将社会实践与法制教育相结合非常必要;52.7%的受调查者认为必要;12.3%的受调查者认为无所谓;只有1.0%的受调查者反对。更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中,法制实践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础和深化,得到了64.3%的受调查者的赞同,高于第一课堂学习,讲座、校班会和网络等方式。

在选择法制课程社会实践方式时,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也需要了解学生的实际要求。下图显示了多种比较受高中生欢迎的社会实践方式,可以为具体适用提供参考。

(三)着眼于提高高中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教育系统化。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对高中阶段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中生尤其是重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是多元化的。然而,对高中生的法制教育仍旧停留在预防犯罪上是远远不够的,根据调查,高中生最想了解的法律依次为青少年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收养法及其他,还要培养他们的法律素质。

学生对于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都很感兴趣,所以,应当根据需要设置课程,兼顾多个法律部门,而不再重刑轻民,要加强民事法律知识的教育,兼顾宪法、刑法、经济法等重要法律部门的教学,教学上强调系统化,保证学生学习法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四)适当地建立考核机制,综合评价学习成果。在学习了法律知识以后,应当建立适当地考核机制,来考查学生地学习状况。法制教育作为一门选学性质地课程,其考核不应当等同于主修课程。在调研中,31.6%的受调查者倾向于撰写小论文或调查报告;20.5%的受调查者选择上机考试;20.1%的受调查者选择书面考核;还有其他选择占27.8%,其中也包括不希望考试的。究竟如何进行考核,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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