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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偷跑”伤了社会公平

手机流量“偷跑”伤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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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偷跑伤了社会公平

手机套餐流量不清零政策推出不足2个月,流量莫名其妙偷跑事件频出。有网络安全专家称,除了个别大流量偷跑事件外,流量非正常消耗已成智能手机通病,每天都有大量流量在用户不知情下流失。有数据显示,国人一年为此多付出至少近400亿元。(11月26日《北京晨报》)

据2014年工信部公开的数据,我国手机用户已达13亿,使用手机上网用户8.57亿。如此庞大的智能手机用户,给国家电信业的发展带来了高额的利润。而实际上,智能手机软件尤其是预装软件偷跑流量问题十分严重,给广大的手机用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手机用户为此要多付出400亿元。这种手机软件偷跑流量问题,不仅是损害了用户的根本利益,更是对实现社会公平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手机用户流量无故偷跑,一方面,给手机用户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给市场竞争带来了挑战。市场竞争应当是以公平为本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才是王道。而在消费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手机软件运营商却通过开发时暗设的各种机关,让消费者自己掉进陷阱中,表面上是用户主动消费没有人去强迫,而实际上是极不人道和缺乏公平信念的表现。尤其是一些软件,更新的速度十分频繁,每天都时不时推送信息提示用户及时更新,实际上却没有多少可用的更新内容,根本的目的就是从中吸取流量,获得利益。因此,电信运营商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对于这些软件的更新,要有严格的监督审核机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手机流量的具体使用情况的查询服务,让消费者对流量的具体消费指向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另外,智能手机用户和电信运营商是一种电信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向电信运营商申请办理流量套餐服务,电信运营商按照套餐标准及流量使用情况进行收费。但电信运营商对于软件开发商偷跑流量问题往往是视而不见的,他们只是对智能手机用户用了多少流量进行管控,而到底是哪个软件偷跑了流量,并不会进行实时监管。而对于广大智能手机用户来说,本身并不了解哪个手机软件是在偷跑流量,且对一些预装的软件不可卸载还能时时在偷跑流量更是显得无可奈何。智能手机用户即便发现了手机的实际消费流量超出自己知晓的使用流量,如果诉诸法律请求电信运营商进行赔偿,往往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排除其曾主动使用手机从而产生流量的可能性,其诉讼请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国家法律上对这种偷跑流量现象的不支持,以及运营商单方面设置的霸王条款,更是加剧了电信市场运行环境的不公平。

客观而言,预装软件不是不能有,而是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充分考虑软件的实用性和必要性,商家应该致力于提供更精准的匹配消费者需求的软件和应用,而不是未经用户许可,预装一些垃圾软件、流氓软件吸费吸流量、擅自收集手机用户信息,要么植入大量广告,以此牟利。事实上,工信部于2013年已经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了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的五类软件。近日,工信部也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解决智能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问题。这是从国家法治的角度对营造电信市场公平环境的有效之策。而预装软件的利益链涵盖了运营商、各级经销商、软件商等多个环节,要想彻底整治,仅凭国家部门的一纸公文显然力度不够,仍需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框架内,通过有效的法律机制建设,为营造市场公平环境付出努力,才能根治住流量被偷跑问题。

全国拥有近5亿的智能手机用户,用户每年都要多付出400亿元的偷跑流量费,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在强势的商家面前,消费者有时只能默默承受那些霸王条款和霸道行径。而从维护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消费生态,实现社会全面公平的角度,很有必要向一些行业潜规则和顽疾开刀,这是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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