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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大都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

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依法查处。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doc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定,在门诊大厅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分诊点,并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由科主任负责进行组织管理。 二、预检分诊点标识、流程醒目明确,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标准防护程序,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三、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同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医院当接到卫生部和省市地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并引导分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病人能力时,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及医务科,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院。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病人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八、感染性疾病科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九、科主任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依法查处。

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目的:合理科学地分配急诊医疗资源,对急危重症患者施行优先救治,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危重症患者救治效率。 2.范围:急诊科医护人员。 3.定义:急诊预检分诊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患者的轻重缓急和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安排合理救治的过程。 4.权责 4.1护理部、医务部:负责制定、指导、监督和完善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和流程要求,及时管理和改进操作中的问题。 4.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预检分诊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和改进预检分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4.3急诊预检护士:应按病情急缓轻重做好分诊工作,必要时请急诊科医生指导分诊。 5.制度内容 5.1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5.1.1急诊科在承担急、危、重病救治工作的同时,负责全院急诊预检分诊工作。 5.1.2急诊科设有急诊预检台,急诊预检分诊护士须取得护师资质且3年以上急诊工作经历,经预检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上岗。 5.1.3预检分诊处应配备体温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指测氧饱和度检测仪等辅助检查器具设备。

5.1.4预检分诊处根据急诊量配备一定数量的转运患者推车。 5.1.5急诊预检处设有与“120”和急诊抢救区联系的电话。 5.1.6急诊科应安排相应数量的医生保证抢救室24小时值班,负责急诊抢救室抢救工作以及指导一些较难分诊的急诊患者的诊治工作。 5.1.7根据国际预检分诊标准和国家卫计委下发的《急诊患者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分为五级,预检护士应鉴别“急危”症的类别,合理安排就诊秩序。要求对急、危、重伤病员先抢救,后付费。 5.1.8预检护士判断类别为I级的患者应直接送往急诊复苏区A 区救治,Ⅱ和Ⅲ级患者送往急诊抢救区B区救治。 5.1.9预检护士听到救护车声,应主动迎接患者并迅速通知抢救室护士和护工做好接收工作,以简便而迅速的评估方法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价,判断该患者是否直接送往抢救室,或优先就诊,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医生。 5.1.10由家人陪同或自行来就诊的急诊患者,预检护士经过耐心询问和仔细观察,初步完成以下工作:①就诊原因;②相关资料;③生命体征评估;④确定首诊科室后,安排患者按合适的诊治程序或到相应专科就诊。 5.1.11急诊预检分诊护士遇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患者就诊时,依据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由急诊预检分诊护士做好预检分诊评估,按照就地隔离的原则,病情稳定的急诊患者在诊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

==== .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 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8月312017作制度及流程,经年日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月10论,2017年11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1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2 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 护用品。 、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3 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

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4 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资料Word ====== ==== .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 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 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 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 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 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 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 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姜凤岚(书记) 副组长:邸生文(副院长)朱加鹏(业务院长) 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吕全新陈正国韩冬华刘宇宏 楚永玉杨喜武王井学刘志彬徐丽霞刘玉平 二、治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觉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咨询病史详细,并做好登记工作。若发觉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降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的宣传。 传染病预检分诊人职员作制度 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操纵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

监测、操纵、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咨询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严峻别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仔细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换工作,工作后注意歇息,对工作中的别脚、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普通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幸免浮现社会恐慌。 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打算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条件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韩冬华、王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制定。 4、疫情报告治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王晓花四人负责,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内报卡。 5、打算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指示完成打算免疫,由果淑芝主任和护士刘玉平负责。 6、消毒治理工作:由各相关科主任负责做好室内空气消毒、医疗器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品消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7、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由张淑芹负责。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干货)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 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不能让实习 学生或卫生员在预检分诊. 2、急诊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 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 生尽快接诊诊处分诊,以免影响预检分诊质量。 3、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 论,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 确率>90%,协调各专科问题,礼貌待人文明 用语,耐心细致,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 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 严防交叉感染。 4、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 理体检:采集生命征(T、P、R、BP、痛反 应)、观察神志精神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 光反应等,简单询问病史,初步判定病种后 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立即 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 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 诊科有关制度汇报及处理。......感谢聆听

5、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动灵活的头脑,善于统 筹安排,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一般将病情由重到轻分为 四级. (1) 一级为致命性的,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 (2) 二级为严重的即有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 (3) 三级为紧急但病情稳定,即急性症状不能缓解的病员。 (4)四级为病情相对稳定的,多为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病员。 其中一级和二级病员应先进抢救室,先抢救后挂号;三级病员应先挂号后入留观室,四级病员作一般急诊处理. 6、对所有转院、110转入、120接入病员皆应先进入抢救室,并详细交接. 7、绿色生命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增援。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 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和病情分级(干货)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和病情分级预检分诊的概念: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病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的过程。 分诊重点:病情分诊和学科分诊。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分诊目的:提高急诊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分诊种类:院前分诊、灾难分诊、院内分诊 分诊制度: 一、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二、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三、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四、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五、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六、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七、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八、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病情分级: 一级:(急危症) 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决定: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急重症) 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决定:各诊室优先就诊。 目标反应时间:<15分钟.即在1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病人。 三级:(急症) 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决定:各诊室候诊。 目标反应时间: <3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四级:(非急诊) 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篇一 一、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它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至挂号台和普通门诊。 二、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师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三、普通门诊医师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四、发热门诊医师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五、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当依次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篇二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大都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

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依法查处。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4026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规定,我院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负责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分诊台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第四条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触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五条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六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第七条我院如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我市上级医院诊疗。

第八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第九条对分诊点应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十条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对医务人员应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组长:凤岚(书记)副组长:邸生文(副院长)加 鹏(业务院长)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全新正国冬华宇宏楚永玉喜武井学志彬丽霞玉平 二、管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现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问病史详细,并做好登记工作。若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的宣传。传染病预检分诊人员工作制度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

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交 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 病、传染病的监测、控制、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重不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 换工作,工作后注意休息,对工作中的不足、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一般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条件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冬华、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具体容制定。 4、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玉平、晓花四人负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方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具体负责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门诊预检分诊人员资格 1.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和科室布局。 3.了解相关医院概况,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地址、交通路线等。 4.接受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不同区域预检分诊人员的职责 1.门诊大厅预检分诊人员 (1)需急诊处理的患者——按照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规定分诊,引导或护送患者至急诊科。 (2)需儿科处理的患者——儿科就诊,14岁以下的患者。 (3)需门诊处理的患者——普通门诊就诊。 (4)传染病预检分诊——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5)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时帮其联系轮椅或平车,对无陪人的盲人患者安排全程导诊、优先就诊。 2.各区域分诊人员 (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或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就诊。 (2)引导儿科患者到儿科就诊。 (3)对需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五、遇突发事件时,预检分诊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医务部,门诊部、医务部依据事件的性质、程度报告主管院长、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六、门诊部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等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二章传染病预检分诊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为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利《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由门诊挂号室、各楼层咨询台、各层门诊分诊台、急诊分诊台、儿科分诊台的工作人员承担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发热、根据当季流行传染病询问相应传染病患者接触史,引导体温≥37.3℃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腹泻患者到肠道门诊就诊,进行相关传染病筛查。 2.发热、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负责发热、腹泻患者的筛查、分诊工作。对来医院就诊的发热、腹泻患者,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筛查、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发热、腹泻患者就诊指示牌,张贴或播放预检分诊要求,引导发热、腹泻患者到发热、肠道门诊进行初诊。 4.发热、肠道门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应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筛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科室就诊。 5.经筛查为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相应诊室就诊或患者原诊室隔离启用备用诊室,同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患者转出

或离院后对接诊的诊室及相关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6.对呼吸道等重点监测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就地隔离措施控制传播,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肠道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清洁、消毒,诊疗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理应符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和病情分级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和病情分级 预检分诊的概念: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病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的过程。 分诊重点:病情分诊和学科分诊。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分诊目的:提高急诊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分诊种类:院前分诊、灾难分诊、院内分诊 分诊制度: 一、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二、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三、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四、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五、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六、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七、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八、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病情分级: 一级:(急危症) 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

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决定: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急重症) 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决定:各诊室优先就诊。 目标反应时间:<15分钟。即在1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病人。 三级:(急症) 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决定:各诊室候诊。 目标反应时间: <3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四级:(非急诊) 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 决定: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目标反应时间:<18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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