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人们对教育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国家招生范围的扩大,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成为困扰社会的难题。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的侵害。而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存在这漏洞。因而,从国家、社会、学校多方面帮助大学生维护劳动权益。【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权益保障

大学生就业状况反映了大学生培养质量。本文针对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对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意识进行研究,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意识的调查

(一)方法与对象

首先制作了一份针对应届毕业生的调查问卷,以确定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小组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河北等城市中各大高校发放调查问卷。对2011 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后的抽样调查调查抽样达到7082人,回收问卷约4612份。

(二)数据分析

该份调查问卷我们按照已就业的本科毕业生数除以需就业的本科毕业生数统计出了就业率,这一方面,回收到的问卷中已就业的为4103份,占总体的88.9%。就业专业类别中,就业率最高的专业门类是工学,占92.9%,而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只占84.9%。应届毕业生月收入2000-3000元的比例最高,占调查总数的63%,月

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是人才资源的主要来源。可是近几年来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压力逐渐增大,就业难度日益突出,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增多,如果不能有效应对,不仅可能对人力资源市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通过了解我国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当前大学生就业所面临的问题与原因,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对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为政府、教育机构及社会各界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强大学生提升自身就业力,提供有效参考。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率不断呈下降趋势,就业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缺乏自主择业目标,跟风现象严重 随着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在不少招聘会上,大学生求职都出现了盲目跟风现象,一些知名企业或者是热门岗位,受到了大多数专业学生的青睐,不少学生不论自己的职业理想是否与这些热门企业相一致,条件是否符合那些热门岗位的需求,常常是一窝蜂地前去应聘。尽管大学生非常重视追求兴趣爱好与个人才能的发挥,但在现实面前,他们往往缺乏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在临近毕业找工作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出现就业迷茫,续而从众跟风,大家都觉得好的工作单位一哄而上。 2、非高薪不干,非大城市不去 当前,许多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过分看重工作待遇,忽略自身特点和长远发展及用人单位要求,他们往往看重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忽略了个人理想与国家、社会利益的结合,忽略了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这种以自身利益为中心,比较功利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大学生受经济利益驱使,人生价值发生了倾斜,在选择上过分选择经济条件好、生活环境舒适、工资收入高的发达地区,而较少考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且,许多大学生在择业时不考虑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要求,把个人兴趣爱好放在首位,不愿到不利自身发展的地方去。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怎样从招聘渠道上防患未然,维护就业权益? 在我们前面提到的几种招聘信息来源渠道中,由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正式发布的需求信息以及各地方教委、人事厅(局)教育系统主办的面向大学生毕业生招聘会上所获得的需求信息,可信度相对较高。多数招聘单位都与高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建立了长期供需合作关系,招聘过程及选聘待遇都比较规范。而由一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才交流大会,其招聘对象多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对大学毕业生而言针对性不强。对于报纸及部分人才网站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大学毕业生应慎重处理。一般来讲,地方综合性报刊所刊登的招聘消息大多面向社会人员,不适用于没有太多工作经验、社会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一些刊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并不认真核实招聘广告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招聘单位自身的资质情况更是不闻不问。越是把聘用后待遇吹嘘天花乱坠的招聘信息,越是对应聘者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招聘广告越要审慎对待。同样,对于校内公共海报栏里随意张贴的各种告示、街边小广告以及公众BBS上随意发布的帖子,大学毕业生们也应持慎重的态度。各类人才网站上发布的需求信息也不宜盲从。一方面,一些投机心强的人才网站为吸引所谓“读者眼球”,将网站“人才库”和“单位信息库”盲目做大,其中各类信息的时效性往往偏差较大;另一方面,一些招聘单位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动机,往往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甚至充当“黑中介”、“黑猎头”。据国内某大型人才网站内部人士透露,2003年该网站注册求职者人数超过30万人,而真正通过网站提供信息找到满意工作的不到300人。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也要慎重,那也要慎重,找工作岂不畏首畏尾错失良机?” 我们说,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三思。盲从注定会导致失败,审慎不等于惧狼畏虎。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应多选择规范的信息来源渠道求职,另一方面,应仔细认真地分析每一条招聘信息,思考招聘条件字里行间背后的含义,有必要的话,既可以登录该招聘单位的网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查实有关消息,又可以向当地工商、人事部门核实该单位资质情况。2、怎样在“实习期”“试用期”维护个人的就业权益? 2009年5月,河南某大学与某市某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双方约定:该大学向这家企业提供实习学生58名,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教学,实习期限为2009年5月8日至11月7日。今年5月郑某等3人被学校委派到该企业实习,从事技术员工作。7月1日,3位学生在学校正常领取了大学毕业证书。随后3人提出,他们已经属于毕业生,而不再是学校委派的实习生,企业应当给予他们正常劳动者的待遇,但此要求遭到企业拒绝。学校和企业都认为只有实习期满才能获得正式员工的待遇。9月24日,3位毕业生决定离开该企业,但该企业坚持不向3人发放9月份工资,双方为工资给付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此后,3位毕业生向该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认为此案不属于其受理范围,于10月23日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0月26日,3人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2月27日,郑海等3位毕业生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聘用双方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作为就业供需市场的一项惯例,“实习期”、“试用期”也是大多数招聘单位籍以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法律关于试用期、实习期的工资待遇问题却并没有明确表述。很多招聘单位都认为“试用期的工资完全可以由企业自主确定”。但这并不等于招聘单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任意地制定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水平。因为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理应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大学生就业问题现状及对策初探

2012年第23期总第325期前沿 Forward Position No.232012Sum No.325 大学生就业问题现状及对策初探 王玉彬(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摘要]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是社会、经济、历史等多元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主要从大学生就业心理、面临的现状方面分析,提出一些解决对策,使大学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G91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12)23-0163-03 [作者简介]王玉彬(1963— ),山西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政工师,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及学生管理工作。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大学生就业一直遭遇“寒 流” ,而且一年“寒”过一年,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明确要求 :“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 ,表明了国家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极度重视。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和现状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持续增长,按照GDP 增长的百分比来算,毕业生的增长率大大超过了GDP 增长创造的工作岗位数量,加之各种社会环境和个人选择的影响,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其就业问题和现状主要表现如下: (一)高校扩招和金融危机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 从高校扩招讲,目前高校大学毕业生达到700余万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随之大大增加,这是因为:一是扩招增加了大学生家庭的教育成本,提高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预期。由于上大学的费用越来越高,巨大的经济投入迫使大学生和其家庭把毕业后的经济效益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些全家举债助读的学生更加迫切地希望获得高薪和具有发展前途的职业,就业预期的提高,无疑带来了就业的压力;二是从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容纳能力角度看,普通高等教育过快增长造成大学生贬值现象;三是扩招导致的教学班级规模扩大、教师授课任务加重、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恶化等,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从金融危机讲,大型企业普遍实行保守的发展战略和紧缩的财务战略,一方面人力资源的补给大幅减少,另一方面用于 培养与培训员工的费用也大幅减少,因此,在招聘的时候 会对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择优录取。中小企业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渠道,然而由于经济危机对我国产生影响,很多中小企业面临停产,甚至倒闭,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形势也不容乐观,大学生将因此失去很多就业机会。同时由于企业利润下滑,部分中小企业将可能少招应届毕业生甚至大规模裁员以缩减成本,这无疑对本就低迷的就业市场产生不小的冲击。这些因素无疑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二)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带来的就业压力 随着大多数高校招生的扩大,最终变为学科专业规模的扩大,这就更加凸显原本学科专业结构存在的弊端。由于规模扩大,原来只是局部存在的问题就变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些冷门专业就业相对困难,扩招以后变得更加困难;有些专业设置过时、过偏,扩招以后会影响到更多的学生,培养出的学生适应性较差。高校专业设置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重理论轻技能的现象非常突出,从而造成供与需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某些专业过剩致使一批大学生成为失业者;另一方面,由于某些专业技术工种断档而导致技术工人严重不足。学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脱节,人才培养结构的严重失衡,加大了国内的就业压力。 (三)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带来的就业压力 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加大了毕业生之间的竞争,就业空间的狭窄为用人单位人为地提高就业门槛提供了条件。有的用人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本科大学生甚至大专 生已经足够胜任,但其往往一味地给自己树“金字招牌” ,体现领导在形式上对知识的尊重,纷纷打出“招研究生” · 361·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计文经济量学论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商学院学院名称: 业:专金融学 12 级:金融1班班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请准确填写导师职称) 月十年二〇一五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摘要:大学生就业的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久议不明的热门话题,这说明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展开,每年递增的大学毕业生中,能够找到比较满意的单位,是有难度的。谈到大学生就业的问题,除了极个别顶尖高校敢说不关注就业,而几乎所有高校都有莫名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就业人口、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增加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日益显现。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以及在发展中出现的严重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等等,提醒全社会对新世纪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行深入思考。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形势、问题对策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与思考 1、背景: 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总人口继续增长,农村人口继续向城市转移,劳动力供求总量增长,失业率有所上升,大学生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2014年中国总人口接近14亿。2014年我国将提供新的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将上升到4.7%以上,大学生就业问题突出。 2、我国人口就业现状分析: 据专家预测,我国将能提供新的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2014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预计增长7%-7.5%之间,按照目前的就业弹性系数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即可提供100--120万个左右的就业岗位,因而仅此可提供1000万个就业岗位。蓝皮书称,目前,新增就业需求与岗位的缺口很大,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但每年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200万个。“十二五”期间应届毕业生年均规模将达到700万人,农村每年需要转移就业约800万人。 3、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回顾: 我国1998年高等院校大规模扩招的学生在2003年毕业,该年毕业生数量达到212万人,比2002年剧增67万人,增长比例达46.5%,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异常巨大,提到最高决策者的日程上。据有关统计,“2003年6月份全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50%,到9月份全国高校毕业生有70%找到了工作,其中本科生就业率为83%,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为55%[1]”。即使如此,全国大约有10%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岗位,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2015年依然是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增长的一年,“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749万。国家控制目标是初次就业率达到72%,按此比例折算,今年大学毕业未能落实就业的,以及少量继续考研和等待出国等的人数将达200万人[2]”。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中医系 09中医四班 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其对策 大学生在求职时可能将面临各种骗局和陷阱。毕业生在校期间虽然掌握了文化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还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但总体来说,还缺少人生阅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贮备普遍不足。,为帮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擦亮慧眼。辨别真假, 提高警惕避免上当,下面介绍一些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以能引以为戒. 一、招聘面试阶段 1、欺骗宣传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情况,或者隐瞒单位实情;有的用人单位千方百计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却设法回避毕业生提出的了解单位的问题。这些都将导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侵犯了毕业生的知情权。更有甚者,恶意欺骗宣传,宣称“高薪”“高福利”“高岗位”诱惑毕业生从事名不副实的工作,严重损害毕业生利益。广大毕业生应脚踏实地,不要投机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增强抗拒诱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招聘歧视 平等就业都是法律权利,但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视行为:(1)性别歧视。(2)身体歧视。(3)户籍歧视。以上歧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需要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 3、违规收费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员工地培训费用应当从成本中支出。因此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区分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是合理的哪些做法是不合理的,对于各种名目的收费要坚决抵制。 4、侵犯隐私 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5、侵犯知识产权 个别用人单位通过招聘时要求毕业生提供作品或者完成某项设计工作 等方式,取得并盗用毕业生的智力成果。所以广大毕业生尤其是设计类、计

大学生就业保障——三方协议

大学生就业保障——三方协议 今年的校招已经差不多接近尾声了,大部分同学也都应该收到企业的offer了,大学生就业过程也差不多要收尾了,找到工作之后就应该签署教育部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应该说是大学生就业后签署的第一份文件,也是很重要的能够保障大学生利益的文件。三方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本人三者在大学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是从大学生就业时签署协议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毕业后进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终止,企业、学校、个人各留一份,学校保留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统计大学生就业,学生本人保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面试的时候与企业沟通的待遇、岗位、工作职责等问题能够有个基本的保障。

三方协议签署之后,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已经基本上落实了,对大学生就业来说很重要,所以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 一、岗位内容和工作职责 在签署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工作岗位,因为这将决定你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而且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应该和就业协议保持一致,以免企业随意调职。 二、明确薪资构成 很多岗位的薪资都是由底薪+奖金+绩效等构成的,这个时候你就要注意了,要明确奖金是怎样的标准,以及绩效等是怎样的构成,因为大部分时候,这些数额是不一致的,也许跟你的工作量有关,也许跟你的工作效益有关,总之,了解薪资构成才能保证自己的工资收入。 三、其他待遇问题 其他的待遇就是指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房补车补、或者是否提供住宿等等,一般来讲这些条件在面试的时候HR已经说过了,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这些都包含在内,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 专注大学生就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万企千校平台提醒应届毕业大学生,三方协议关系着大学毕业生能否享受到面试的时候企业许诺的基本利益,与大学生就业息息相关,是大学生就业的最基本的保障,所以应届毕业生在签署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毕业论文-当代大学生就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大学生就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大学毕业生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和宝贵的人力资源。近年来我国整体就业环境并不宽松,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就业问题比较突出。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数百万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社会政治稳定,应当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本文从我国大学生就业现状入手,分析了“大学生就业难”,指出“大学生就业难”不是人才过剩,而是结构性问题,应当关注大学生失业群体。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大学生就业需要市场主导机制,但人们的思想认识和就业市场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在高校入学率增长的同时,中国就业市场的培育和结构调整并不同步,公平的市场就业机制尚未形成,使大学生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结构性矛盾不仅没有改观,反而进一步放大,引发了毕业高峰年的就业难题。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次原因,认为大学生就业的市场化与人才市场不发达、教育改革滞后、落后的就业观之间的矛盾以及以重增长速度轻就业的经济增长模式是造成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人才市场 经历了连续几年的高等教育扩招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大学毕业生数量迅猛增长的高潮,这势必给业已严峻的就业市场增加巨大压力,带来诸多问题。高校毕业生供给总量持续增加,人才市场供求关系转换速度之快出乎人们的意料,供求矛盾的白热化程度丝毫不亚于人们对高等教育大众化所爆发出来的热情。巨大的

就业压力,让年轻的大学生们尚未走出校门,就品尝到了生活的艰辛。看看招聘市场上人潮汹涌的毕业生和那些为找工作而手持简历四处奔波的求职学子,人才这个字眼更像是读书人的一种自我安慰。多数毕业生在刚走出校门时,除了文凭、知识和头脑属于自己,并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需要在不断地与社会环境的磨合中寻找自己的位置。青年是祖国的未来,高知识群体是社会的未来。如果我们的社会要求今天的大学生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焕发活力去创造未来,那么政府公共管理责任与政府就业战略选择,就自然应给他们以“劳动权”的基本保障,或者给他们以“待业”状态下的基本生活保障,决不能坐视他们为生存奔波而产生创新能力的下降,而应当竭力减少大学生就业难对社会长期发展的威胁。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数百万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社会政治稳定,应当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我国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概况 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进入“大众化”时代,高校毕业生增幅逐年加大,就业问题非常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1999年以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扩大,进入2l世纪我国高校毕业生每年呈现大规模攀升的发展趋势。200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107万人,2001年115万。2002年高校扩招的第一批三年制专科生离校,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达145万人,增幅23.1%,其中专科生增幅最大达39.8%。2003年迎来了高校扩招后第一个就业高峰,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212万人,比2002年增加67万,增幅46.2%。由于社会需求相对不足,又遭遇非典疫情的不利影响,毕业生就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和压力。2004全国共有280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2005年338万,2006年达到413万,2013年将

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大学生是人力资源中的优秀、精华部分,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基层是社会各种组织中的细胞,是处于最低位置的一层,也是跟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一层,基层的稳定与发展影响着整个社会组织的稳定与发展,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一方面,可以为基层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本该是一个双赢的选择,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受观念、体制和结构性矛盾三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两者之间的融合存在着很大的障碍。 其一是观念因素。观念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和社会。就毕业生而言,很多人不是从实际出发,选择最能发挥专长、最能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岗位,而是盲目追求大城市、大单位、高工资,认为基层单位待遇低、工作繁琐、辛苦,处理微观的具体事务的时间多,参与宏观管理、决策的机会少,到基层就业对自己来说是大材小用,主观上不愿到基层工作,即便有少数人自愿到基层就业,其目的也仅仅是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并不是真正想到基层有一番作为。调查中,有的大学生就对笔者说:“我本来不想回

来,是父母让我回来的”、“我是在外面多方努力不成,才迫不得已回来的。”这些说法,反映了大学生们的一种普遍心态。XX年至XX年属XX生源的本科毕业生有一百多人,但截止XX年底,回县择业的仅有40人,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绝大部分则“孔雀东南飞”,花落他乡了。 就家长而言,往往把高考时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待延续、转化为毕业时望子女有一份稳定的、社会地位较高的工作,很多家长对“就业”的理解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分配、有一个固定的岗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工资由财政核发”的层面,在子女就业问题上,“等、靠、要”的意识浓,自主择业、主动接受市场挑选的观念淡薄,认为大学毕业生,不需要参加公开招考、招聘和人才交流,不需要到市场上自主择业,国家自会作出妥善的安置,有的家长甚至多次来信来访,要求政府人事部门给子女分配工作。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觉得基层条件艰苦、工作辛苦,怕子女消受不了,不愿让子女到基层就业,这种现象在独生子女家庭中比较普遍。还有的家长虚荣心作祟,认为子女在大城市、大单位工作,自己脸上也有光,在基层工作,则感觉低人一等。也有的家长认为,随着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在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在企业工作则效益差、工资水平低等等。这些观念导致家长们从心理上不愿让子女到基层就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精)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概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从2001年的114万人,到2004年的280万人,再到2008年的559万人,屡创历史新高。在二○○八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表示,2007年全国495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有10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有610万应届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加之宏观经济受到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受到了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高度关注,它必将对今后大学生就业市场产生震动性的影响。那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究竟是“雪中送炭”还是“雪上加霜”呢?我个人认为,对于大学生而言,《劳动合同法》既是福音,也是挑战!它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更加谨慎挑剔,进一步加剧了大学生就业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 二、《劳动合同法》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面对增多粥少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给他们撑起了“保护伞”,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试用期限等诸多方面,该法均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保障。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鉴于目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求职应当注意这一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 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一个敏感的阶段,应聘的毕业生虽已踏进用人单位,但在成为正式员工前总是惴惴不安,生怕失去眼前工作,所以对用人单位总是百依百顺答应一切要求。一些用人单位摸透了毕业生的这种心理,借机牟取非法利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手段: 一是随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

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社会原因、政策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大学生共同的努力。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首先,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0世纪90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 250万人预计到1996—2010年平均新增1 450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1]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其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 “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达到280万,2005年将超过300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2] 第三,社会发展的区域存在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较好回报发展的前景,成为人才输入省。在这些地区人才竞争激烈,很多学生未能有效就业,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愿去西部地区就业。在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的岗位找不到毕业生。 2.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当代大学生就业状态研究’课题组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布了他们的调查,大学生目前的择业观念,在单位的选择上:选择科研结构、党政群体、中外企业占总人数的63%,而选择乡镇企业、大中学校、集体企业的,只有7%,在地区的选择上,选择大城市的有20.8%,而选择小城镇、农村、老少边地区三项仅有5%。”[3]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

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 The Intervention of the Family Crisis That the Nuclear Family Meet (宋体小一加粗) 姓名:尚晓彤 系别名称:政治法律系 专业班级:社区管理与服务 081 学号: 2008753116

内容提要 实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将已获得的教育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技巧实际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以提高职业教育素养的综合性教育实践活动。随着社会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在就业难背景下的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问题日益严重,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企业市场运作规则,努力构建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体系,是当前保证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本文介绍了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情况,分析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保护

Abstract (空一行) The eminent domain, which plays a quite important role in city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which concerns to protect citizen interests, maintain the social stabilization, improve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promote th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 the urban has been constantly reinforced its core status in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ccordingly, the urban construction has been increased its scale and speed, in accordance with which the eminent domain has made a tremendous scale also. Consequently the interests conflict among the government, the remover and the removed has become more furious, which brings much more social problem and conflict raises common social attention and becomes social focus. (空一行) Key words: eminent domain ;interests conflict ;adjustment mechanism ; removal compensating Times New Roman 小4号加粗 小4号 Times New Roman 全部采用小写字母

《第九章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自测题

题干 【单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包括以下哪些情况 选择一项: A.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 行政主管部门强制解除 C.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D.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选择一项: A.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B.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C. 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D.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下列有关就业权益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B. 毕业生就业最重要的事情是努力找份好工作,不必花时间和精力关注自身就业权益的保护问题; C. 关注就业权益会被单位认作“刺头”,对毕业生的事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D. 权益相对人有保证权益享有人权益实现的义务; 【单选】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选择一项: A. 12小时

B. 4小时 C. 两天 D. 一天 【单选】毕业生享有某项就业权益,并不意味着 选择一项: A. 用人单位若侵害该项权益,就必然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 B. 在该项权益上拥有权益边界范围内的自由 C. 在该权益范围内,享有要求他人不能妨碍自身权益实现的权利 D. 该项权益没有“边界”,可以无限制地行使权益 【单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哪一方 选择一项: A.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B. 劳动监察机构 C.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工会 【单选】下列对毕业生接受就业指导权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 因为享有接受就业指导权,所以毕业生有权要求学校作出指导其找到自己满意工作的承诺 C. 高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是高校的一项法定义务 D. 接受就业指导权是每个毕业生都具有的权利 【单选】在符号劳动争议起诉时效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起诉。

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权益及其保护

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权益及其保护 目前,大学生的就业权益经常遭到侵害,这有悖于法治社会的要求。本文分析了这些现象,阐述了大学生就业权益的内容和保护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的顺利就业。大学生就业法律权益平等就业权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学生就业过程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从法律的层面阐述大学生就业权益的内容,寻求权利保护对策,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受侵害现状 在当前的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由于就业法律法规不健全、用人单位的观念、就业权益救济渠道不畅等原因,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屡见不鲜。2005年12月,CCTV与智联招聘网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一个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有74%的求职者遭遇过正当权益被侵害事件。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表现。 1.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现象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户籍歧视,例如,有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中排除外地生源报考。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到的性别歧视,有关调查显示:55.8%的女生认为自己找工作时遭遇了性别歧视, 63. 7%的女生和47.6%的男生认为当前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是存在着/很歧视或/比较歧视女生的现象。另外,还有身高歧视、健康状况歧视、婚姻状况歧视、血型歧视等。 2.大学生就业中遭遇合同陷阱现象。有些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无条件地延长试用期;收取各种名目的押金、培训费;更有甚者毫无资质,招聘大学生搞传销或限制大学生人身自由从事非法活动。 3.用人单位随意违约或不兑现用人协议书的条款。由于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导致随意更改就业协议内容、不实际履行就业协议条款,甚至随意解除就业协议。例如,个别单位对毕业生承诺了很多优惠待遇,但当毕业生上岗后,这些待遇不兑现或不完全兑现,损害了毕业生的权益。再比如,很多企业违反国家规定,不给大学毕业生交/五险一金,使得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1.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权。等就业权渊源于我国宪法,是劳动权和平等权共同派生的一个权利,平等就业权综合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特征,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重要权利。大学毕业生作为中国公民,享有宪法上规定的基本权利。宪法第3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2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条规定是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依据。我国5劳动法6第12条对该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因此,当大学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时,完全可以法据理力争。 2.大学生毕业生享有民法上规定的民事权利。大学生毕业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作为就业协议书的一方,其权利受民法原则以及合同法的保护。民法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对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有重要意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就业协议书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用人单位不能凌驾于毕业生之上,签定带有/霸王条款的用人协议。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毕业生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必须如实介绍自身的真实状况。就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一经双方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当用人单位违约或不按照合同兑现义务时,毕业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3.大学生毕业生享有就业过程中的受教育权。大学毕业生作为高校的教育对象,理应享有受教育权。这种权利来自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除了传授大学生具有的专业知识外,还有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平等推荐毕业生;积极联系 就业信息;保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等义务,以保证大学生顺利就业。教育部周济部长在2007年全

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状及对策

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状及对策 **区政协社法委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 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大学生就业一直遭遇“寒流”,而且一年“寒”过一年,已经 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 确要求:“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我们要按照 中央的要求,加大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天之骄子”的失落:大学生就业面临的 困境 “毕业即失业”,这种离中国大学生曾经非常遥远的现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急速推进, 如今已经真实地出现了。 据教育部统计,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 比20xx年增加64万人,增幅为12.9%。而20xx年毕业大学生实际就业率不到70%,也就是说,超过15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顺利就业。 20xx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610万,是近年来的最高值,占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总量的一半以上。从目前的经济形势看,20xx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0xx年,**市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2.9万人,比20xx年增加1.7万人,增幅为15%。截至20xx年底,全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签 约率为14.9%,比20xx年同期低4.2%。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 临空前的困难和压力。 大学生就业为什么难?难道中国的大学生数量已经供大于 求了吗?难道中国社会中大学生这样的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劣质资源 了吗?难道中国大学的教育收益和社会效用已经降到了“白菜”的 地步吗?究竟是什么使大学生成为“鸡肋”的呢? ——高校扩招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从1999年开始,我国 高等院校连年扩招,致使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大幅度增长。高校毕 业生从1998年的66万,到20xx年的610万,10年间增幅近10倍。高校扩招与大学生就业难有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人依据所谓的“常 数法则”来否定扩招与就业难的联系。常数法则是指:适龄青年(18—22周岁)的总人数是一个历史形成的客观事实,其数量是不受外界影响而变化的一个常数。适龄青年的总量是早已存在的事实,不管 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如何,都存在就业问题。因此,扩招与就业难并 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看似有理,其实值得商榷。因为它没有考虑到这样几个因素:一是扩招增加了大学生家庭的教 育成本,提高了他们的就业预期。由于上大学的费用越来越高,巨 大的经济投入迫使大学生和其家庭把毕业后的经济效益放在非常重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 相关政策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大学毕业生数目的日益增加,我国现阶段的就业形势急剧严峻,未来的状况也不容乐观。针对这一长期的社会问题,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就业政策,旨在为广大应届生和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

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使大批动手能力强、适应性较好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有用武之地。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