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制度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制度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制度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制度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庐山玖合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廉政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二、主要内容:

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相关单位的贿赂,不准行贿或介绍贿赂。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

6.公司员工对经办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7.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之利牟取私利;严禁以次充优;严禁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8.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9.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严格遵守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对重大设计变更应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批,防止因工程变更产生腐败行为。

1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付或延后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12.公司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13.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实行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或对违反反腐倡廉建设规定的行为知情不报、纵容包庇违规违纪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三、处罚措施

1、如发现有违反上述制度的员工,情节轻微的,必须深刻检讨,向公司提交悔过书,并作相应的经济处罚,停发当月工资。

2、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财物,无论金额多少,停发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收取现金、财物价值5000元以下者,在行业内通报,进入集团黑名单;收取现金、财物5000元以上者,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经济与刑事责任。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者予以除名。

4、如员工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的企业损失,由员工根据情况承担赔偿。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庐山玖合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6日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最新)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最新) 一、目的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洁管理,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 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 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3、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或协作方赠送的礼金、物品等贵重礼品,在 进行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在一万元以上的业务洽谈时,应要求供货或协作方签订廉洁承诺书,审批时作为附件随后。 4、所有供货和协作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 的,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5、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和要求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和 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 6、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把货物及工程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次 充好,牟取私利。 7、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金支付,认真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提前 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8、全体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各类腐败活 动。 9、凡违反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除追缴相 关款物及赔偿公司损失外,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附样表: 承诺书 南通市康桥油脂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贵我双方利益,双方开展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在开展XXXXXXX业务合作前向康桥公司做到郑重承诺:我方不对康桥公司任何部门和员工进行宴请和礼金礼品馈赠,不与康桥公司业务相关人私下产生其他经济往来,如有发生,我方甘愿接受康桥公司取消合作的处理,同时甘愿按合同总额的20%对康桥公司做出补偿。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月日

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部人员公正地执行项目部业务,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责任,,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在寿光市绿色通道连接线第六标段从事工作的全体人员,均需执行本规定。 二、项目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按照“严格项目部、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从事项目部工作。 三、项目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与被项目部单位发生项目部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经济关系,不准收受被项目部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礼金,推辞不掉的,应将所收礼金上交并报公司处理。 四、不允许从事与所项目部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业务以及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等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 五、不准参加被项目部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项目部工作产生影响的非公务活动的宴请,工作时间不准酗酒。 六、不允许泄露所项目部的商务机密。 七、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谋取私利,不得公车私用,公款私用,公话私用等以及利用职权在公司报销各种私人费用,不得违反规定接受礼品、礼金。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并报请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辞退等; 2、经济制裁:包括扣除当月奖金、当年奖金,扣发工地补贴等。 3、对于因违纪而造成工程支付、质量等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本人相应责任。 九、项目部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到承包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如有上述行为则属严重违纪或违法。 十、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赌博。 十一、项目部人员不得参与有“三陪”现象等涉黄活动。 十二、对严重违纪与违法行为,各项目经理部有责任向项目部处或公司报告,项目部人员也应相互监督。 十三、对违法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违纪、违法人员的相应责任。 1、退还受贿钱物或报销费用,并处以3倍罚款; 2、有涉黄行为的,扣减当月工地补贴。情况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罚。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项目外包、财务付款等相关工作过程。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股东会对总经理、副总级及股东、董事长、董事、监事廉洁事件表决处理。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对其它人员的廉洁事件决定处理。 3、由董事会信箱和总经理信箱分别接受对相关人员非廉洁事实的举报。功能包括: 1)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 2)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采购、工程、物流、销售、外协、财务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4、与供应商及业务合作方签定阳光合作协议,坚决打击任何非法获利的行为。对于一次5000元以上业务和累计10000元以上业务供应商需签定阳光合作协议,未签者处承办人1000元罚金/次。 5、总经理组织不定期对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并对公司高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除应退回所有不正当获益外,另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

员工廉洁管理制度

员工廉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局人财物管理和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廉洁监督,建立反腐保廉的有效机制,使全局员工增强守纪廉洁的自觉性,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我局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员工廉洁管理制度。 一、全局员工(包括招聘人员,以下同)必须严守法纪,清正廉洁,秉公尽责,在经济业务活动及人财物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九个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在采购设备器材和物品材料等工作中私吞回扣、贪污受贿。收取的回扣必须交公。 2、不准个人私自对外承包工程和业务,或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第二职业。 3、不准利用职务的便利,泄露或出卖本局业务、技术和成果的秘密。员工在本局任职期间的科研开发成果或专利,归本局所有。 4、不准利用管理车辆、物资、工具、设备的职权,公物私用,损公利私。 5、不准利用管理财务资金或经管奖金分配或经管现金等职权贪污挪用、多分多占,偷税漏税,营私舞弊。 6、不准利用职权在员工“进出”、职称评聘、干部任免、工资福利等方面徇私情、走后门、谋私利。 7、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因工作需要的接待或活动必须按局有关规定和标准办理。 8、不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欺帐满帐,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对违反上述“八不准”的员工,将视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非法所得的多少,认识态度的好坏等,分别情况给予责成检讨,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行政处分;其中,违反第1、2、3项规定或贪污、挪用公款、违法犯罪被判刑的原则上开除,党员违纪的,还须按党纪处理。 三、对于自觉保持廉洁,模范执行各项纪律,成绩显著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为了落实检查监督工作,要求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全局员工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利,发现问题,报告局纪检监察部门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本级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含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以及委派到所属企业的财务总监,以下均简称公司员工)。 第一条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机制和依法依纪惩治相结合;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经营城市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准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与他人合伙投资入股与公司所属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班子同意,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有关职务并领取报酬; (三)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泄漏、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准擅自决定下列事项: (一)不经可行性研究,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批准同意下属单位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守则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3.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自觉接受,不得缺席。 3.3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3.4对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3.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费用等;(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在规章制度监管处罚上徇私情,存好恶恩怨,有失公平; (9)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5、处罚 (1)调离岗位; (2)索贿受贿或非法牟利,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罚款及行政 处分; (4)情节特别严重者,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罚款后除名;同时劝退公司内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6、公司倡导相互监督,鼓励举报。为方便举报,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投递意见箱举报,也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直接送公司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公司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事件或线索一经查实,公司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相关人员主动报告自己确有违规行为的,酌情处理。 五、未尽条款,按《员工手册》及《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廉政规章制度

廉政规章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员工廉洁自律、奉公守纪,规范员工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的管理,维护本行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参照国家《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上交登记原则 1.员工在公务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对方(与本行有合作关系或交易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并按规定上交。 2.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全部上交;支行员工收受的礼品、礼金,统一上交到支行,礼品由支行负责管理,礼金(含各种代币券、卡)等必须上交总行管理。 员工一次性收到的土特产价值未超过500元的,由所在部门或支行负责人确定处理,可不用上交。 (二)双线管理原则 1.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由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共同管理; 2.支行员工上交的礼品(除礼金外),由支行综合员和风险经理负责管理,总行稽核部定期检查。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总行稽核部 1.负责受理总行员工收到的礼品、礼金和支行员工收到的礼金的上交,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并造册登记; 2.负责将员工上交礼品、礼金登记后,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移交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和处理; 3.负责对员工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4.定期组织召开廉洁自律管理工作会议,并通报接受礼品、礼金,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5.负责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未按规定上缴人员按照本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接受稽核部移交的员工礼品、礼金,并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入账和保管; 2.定期与稽核部对保管的礼品、礼金进行清点,防止变质、变坏和损失; 3.负责对上缴的礼品、礼金的使用提出方案,报行长审批后用于本行经营活动; 4. 礼品、礼金的使用应同时报稽核部销账,人力资源部的账实须与稽核部的登记账册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须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支行风险经理职责 1.负责接受支行员工上交礼品、礼金,并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造册登记;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计划合同、审计、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稽查科职责 1、公司成立监察部稽查科,隶属监察部,监察部由董事长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 2、在董事长及分管领导、监察部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查处;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5、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监察部报告; 6、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7、根据工作部署,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8、接收员工及外部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9、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重点岗位廉洁自律重点职责 (一)物资采购: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程序招标、比价,为公司节约成本,采购优质产品,禁止违反程序采购;2、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工作便利在物资验收、保管、发放中索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牟取个人私利; 3、严禁违规收受供应商的贿赂,接受高消费宴请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应以公司利益为根本,严格、审慎的工作,不得滥用权力,不得疏忽大意。 (二)工程建设:1、严格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及调度工作;2、在检查、指导生产计划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管控,不得疏忽大意,不得借机索拿卡要;3、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指导、控制,不得接受对方的非正常宴请、赠与,严禁因任何原因放松检查、监督,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公司员工廉洁管理规定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风险内容 4.廉洁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 是指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个人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的个人从业行为规范及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从业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可能构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 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 是指由于业务流程中的环节和节点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工作内容公开透明度低,且缺乏相互制约和有效的过程监控,可能构成个人或集体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是指由于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乏有效制衡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过于集中或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 是指个人、集体为了达到权利运行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行政权利部门或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权利行使人员行为失范,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三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5.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完整word版)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 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洁风险,促进公司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地方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1 2 3、日常维修、采购、招待、客户服务费使用中形成的既得利益关系。 4、接受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娱乐,授意业务合作 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5、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管理监督缺失,导致公司存在各种资金风险、财 物被个人变相占用或私自处理。 6、互不相容岗位人员应分开而未分开或名义上分开实际未分开。 7、制造虚假数据,谋取经营业绩或奖励。 8、不按省、市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经济事项。 第六条 第七条(部第八条 第九条 根据风险类别及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对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点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年度风险防控重点和措施计划,将廉洁风险控制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按季度反馈风险防控计划完成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年度进行总结和评估(可纳入相关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或工作报告中)。

第十条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梳理出来的廉洁风险点,对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和监督检查。对缺失的控制点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第十一条市公司建立廉洁风险防控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年度结合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组织检查考核。 《安 给公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组织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第五章附则

廉政管理制度

湖南华侨集团南门湖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廉政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华侨集团南门湖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常宁市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常宁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投资公司、地产公司、常宁分公司,统称为公司)的所有员工(简称公司员工)。 三、职责 3.1 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 3.2 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3.3 公司全体员工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廉政问题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的良好工作作风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因此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廉政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并全公司员工共同操作和执行。 4.2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规范和执行,通过各部门主管宣传廉政教育、考察平时工作、临时抽查等措施保证其执行力度。 4.3 对违反廉政管理制度的公司所有人员,根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惩处。 4.4 廉政行为准则 4.4.1 公务活动 4.4.1.1 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4.4.1.2 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4.1.3 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4.4.1.4 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除记事本或台历等市值低于50元/件的纪念品之外,不得接受供应商和承包商赠送的任何礼品、现金或其它变相财物。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4.1.3 公司员工不准未按实申报各类费用、数量,如浮报出差费、虚开多开发票、私用

2021年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5篇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5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员工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不经集体研究并报政府批准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 ___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四)违反组织人事工作规定和公司章程,决定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聘用、奖励和晋升,决定对员工的安置。 (一)在有关合资、合作、股份制等经营活动中,对损害国有资本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

(二)在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关联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 (三)收受和变相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与的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 (四)私自接受有关联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出资的旅游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公款报销或在其他相关单位支付、报销;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买、装修住房中象征性的支付钱款,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谋取私利; (七)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挪用公款; (八)以任何形式参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或中介机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操守,保证员工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加强监督和员工自律,处理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及员工因贪污收受商业贿赂渎职而损害履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结合公司基本建设时期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四条 公司倡导员工合法取得劳动报酬;鼓励员工廉洁自律,并对廉洁优秀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禁止贪污、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用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在物质和非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定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规定,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工负责制,与各支部下签订责任书。 三、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凡出现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具体分管领导抓好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以权谋私,管好自己,管好部下,管好子女和亲属。 六、班子成员要带头拒礼、拒贿、拒请吃,不请客送礼。 七、班子成员要带头端正作风,经常深入科室,倾听医护人员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医院举报电话:8522232 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索取管理对象、当事人及其亲友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当事人赠送的信用卡、支付凭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费用; 7、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8、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务之便参加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0、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违反工作程序,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11、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2、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第二职业; 13、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4、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15、不准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 16、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廉洁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廉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廉洁管理制度、宣传廉洁文化,有利于增强企业决策者、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辨别与评价,有利于在企业培育弘扬正气、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有利于抵制消极腐朽文化的影响与侵袭,也有利于促进形成反腐倡廉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员工、关键性岗位和重要人员。 三、管理规定 廉洁管理需要从制度入手,坚持“自律和他律、惩防并行,注重预防”具体内容如下: 1、监管部门 行政部作为廉洁管理制度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不定期的监察和投诉、举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并且根据公司制度落实公司最终的处理意见。 2、廉洁自律条例 2.1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业合作等业务单位、个人的 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公 司说明情况; 2.2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2.3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4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 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5不准在工程项目投、招标中、房地产开发商业运作中、集团资金管理活 动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坚持公司会议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严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谎报 业绩; 2.6未经公司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私自承诺;

2.7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 务接待; 2.8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 财务。 3、廉洁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及监管渠道 3.1将与地产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组织入职培训 及日常学习; 3.2注重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签订《廉洁自律公约》; 3.3加强检查和考核,开通监管信息收集渠道,公布监管邮箱、投诉电话, 同时将廉洁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4加强、完善关键部门的内控机制,并纳入培训计划中。 四、处罚措施 1、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财物等价值500元以下者,勒令退回, 并口头警告。 2、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财物等价值500元-2000元以下者,给 予行政处分记大过一次、全员通报批评并,勒令退回。 3、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财物等价值2000元-5000元以下者,给 予降职\调岗、降薪,勒令退回。 4、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财物等价值5000元以上者,或违反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者予以除名。 5、如员工因无私舞弊、贪污受贿造成的企业损失,由员工根据情况承担赔 偿。 《廉洁自律公约》见附件一

制度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庐山玖合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廉政廉洁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廉政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二、主要内容: 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相关单位的贿赂,不准行贿或介绍贿赂。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 6.公司员工对经办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7.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之利牟取私利;严禁以次充优;严禁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8.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9.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严格遵守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对重大设计变更应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批,防止因工程变更产生腐败行为。 1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付或延后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12.公司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13.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实行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或对违反反腐倡廉建设规定的行为知情不报、纵容包庇违规违纪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三、处罚措施

员工廉洁管理制度

员工廉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总部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 利益或利益输送; 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 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⑷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利益; 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 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 公司财物; ⑺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

⑻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公司总部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⑴鼓励社会和公司内部员工的对违规行为进行的投诉或举报; 分公司员工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向分公司办公室进行 举报,由分公司负责人按制度进行调查处理。总部员工、高 级管理人员、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便向分公司进行举 报的可向总部企管中心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司总裁举报。 由公司负责人按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⑵财务部门在费用审核时发现问题按第一条的原则进行汇报处 理。 ⑶总部不定期对所有员工和分公司进行抽查,涉及金额在5000 元以下的通知分公司负责人调查处理。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 的通知分公司负责人由公司负责人调查处理。 ⑷发现问题先进行调查,并听取被投诉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 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按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和举报奖励第六条处理办法:责令违规者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