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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总则

为了推动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学院领导、团委和学生会的关心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全称宿舍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是在学院团委老师的具体指导下、由全院学生代表参与的群众团体组织,是能环学院学生会的下设机构。

宿舍管理委员会以协助学生会工作,丰富宿舍文化,服务广大同学为主旨,为提高学生“爱舍如家,爱校如家”的思想意识,把宿舍作为纽带增进学生之间的沟通,打造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展现大学生青春风采,释放个人魅力。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围绕校党委及院团委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会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任何同学都可以提出对其的不满甚至罢免该成员,罢免宿管会成员必须经宿管会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宿管会成员要协助学院辅导员、管理员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社区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作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会长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常务副会长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会长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院领导讨论决定;各组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组长应及时上报会长;

(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组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会长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三章宿管会总会及分会

第九条:宿管会总会领导全学院宿管会的工作。总会设宿舍检查组和宿舍文化组两个部门。总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3名,各组门设组一名,副组长一名,计划编制51人。会长、副会长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会长和副会长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宿舍检查组:

(1) 配合学生会搞好学生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环境区、教室、宿舍、值周生的卫生。

(2) 选出各楼楼层长加强对宿舍楼层卫生的检查与监督。

宿舍文化组:

(1) 积极开展各项以宿舍为单位的文化活动,以丰富宿舍文化,活跃公寓文化。

(2) 加强对以宿舍为单位的素质教育,提高宿舍的主人翁意识。

(3) 协助配合学生会的学习宣传部的工作。

(4) 开展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讲座、学习、生活交流会,促进同学之间的交

流,增强同学们的表达能力。

秘书组:

负责会长和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宿管会内部各项事务,以及相关文书起草、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整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共物品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以年级为单位设立3个宿管分会,分别负责检查各个年级的宿舍安全卫生问题。宿舍文化组为大二同学,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宿舍之间的各项比赛和文艺演出等。

第四章组织管理与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会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会主席有权对宿管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十二条: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协作制度:

(一)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一般问题由会长、副会长同有关组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学院领导讨论决定。

(二)各组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组长应及时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委老师批准实施。

(三)各组之间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十三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会长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组组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各种台帐,分类归档,内容包括宿管会的各项活动,每次会议记录,学院的各种文件夹、宿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教室、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第十五条:考评制度:

(一)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干事,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上报学校酌情处理。

第五章宿舍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秘书处:负责会长团和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宿管会内部各项事务,以及相关文书起草、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整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共物品管理、会内财产管理等工作。人事考勤、人员任免、各项活动考核、人事档案材料管理、团队文化建设以及全会人员的各项培训工作。

宿舍检查组:负责学生社区服务互动工作,进行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温馨小家等各项宿舍评比活动,加强与各院学生会生活部的交流与沟通,共建多彩和谐的河工大学生社区。以及收集同学们在宿舍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在学院、学生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

宿舍文化组:负责学生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安排、实施等,使文化创建工作满足学院学生的需要,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宿舍的文化

氛围。以及活动的各项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完成信息发布,疏通信息传播渠道,并把握社区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能环学院学生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3日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食堂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二十中学食堂管理委员会,是由工会、政教处、医务室、学生会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对食堂进行监督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努力维护师生利益,做好监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服务、菜肴质量及价格等各项工作,发挥食堂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最高的权利机关是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食堂管理委员会挂靠总务处,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指导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执行委员三名,委员若干名,由教工代表、学生代表、医务室代表组成。 第六条食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总务处。 第七条主任、副主任由校长聘用产生。 第八条执行委员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聘用产生。 第九条教工代表5人,由工会、教代会和校长室协商推选。 第十条学生代表每个年级原则为2人,由政教处、学生会、各年级推选上报。 第十一条医生代表1人,由医务室推选。 第十二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 1、拟订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工作; 2、对食堂工作给予监督、评价等;

3、召开食堂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工作报告和总结; 4、共同搞好日常值勤、活动及会议等,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第三章职能 第十三条食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定时了解食堂菜肴供应情况; 2、了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 3、根据标准化菜单,检查操作情况; 4、及时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民意,反馈信息; 5、做好食堂与师生的双向沟通,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6、了解、监督食堂制定的饭菜价格是否合理; 7、大力弘扬饮食文化,提倡勤俭节约,合理饮食,尊重劳动; 8、做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章委员 第十四条委员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满后由各部门另行选出。 第十五条委员必须承认、遵守、维护本章程。 第十六条委员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学生要学习成绩优良,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活动。 第十七条委员不享有特权,有义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同学的意见;对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卫生服务进行监督。要切实负责,为食堂管理委员会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需要半数以上委员提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可。

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6.男生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等。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自觉扔到垃圾桶。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节约用电。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 (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 (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者。 (2)化公为私,用公物送人情或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者。 (3)损坏水电设施者。 (4)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者。 (5)私自安装或更换室内家俱用锁及门锁者。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院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学校(院)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以下为你提供的是你关于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不得在学生宿舍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 3、每个学生宿舍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学生宿舍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学生宿舍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学生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学生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学生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学生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学生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学生宿舍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学生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学生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学生宿舍人员离开学生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学生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欢迎参阅。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1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 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 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 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 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 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

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 00熄灯,硕士生楼24: 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

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伙食管理委员会职责规定 第一条针对公司餐厅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着“提高公司餐饮卫生水平,确保广大员工饮食健康”的宗旨,特成立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 第二条伙委会是公司员工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的员工自治结构,与公司事务部共同推动职工餐厅良性运作。 第三条本会工作宗旨: 充分发挥员工与事务部及职工餐厅外包单位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正当权益,促进广大员工与公司事务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于广大员工。 第四条本会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五条本会职责范围: (一)配合事务部做好公司伙食管理工作,发挥本会在事务部与员工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职能。 (二)服务员工,督促餐厅强化餐饮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司膳食水平,接受员工对公司餐饮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与餐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职能。 (三)负责检查、监督公司餐厅的卫生状况、饮食质量、饭菜价格、食材价格等。 (四)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餐饮服务状况,引导和帮助公司员工提高饮食文化知识,增强餐饮卫生意识。 (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员工对餐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事务部反映情况并就处理结果向公司员工公布。 (六)协助事务部解决员工关于餐饮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 (七)提倡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员工与员工共建文明餐厅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第六条本会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日常工作由事务部餐厅专责负责。 第七条本会人员组成: (一)本会设主任1名,委员9名。 (二)本会主任由公司事务部经理兼任。本会委员向一线员工倾斜,由相关部门推荐组成。 (三)本届委员名单:包金良、张长顺、杨博、张新宽、李君瑞、刘杰、段秋实、李侦、马建瑾、杨欣莹。 (四)本届委员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划分为不同小组。财务管理小组:段秋实(兼组长)、马建瑾、杨欣莹;质量管理小组:李君瑞(兼组长)、张新宽、张长顺、杨博;食材采购小组:李侦(兼组长)、包金良、刘杰。 第八条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伊始进行换届。 第九条本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会主任有召集、主持本会例会和特别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会主任有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会主任有代表本会定期向公司领导进行工作汇报的义务。 第十条本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对餐厅外包商进行遴选投票、材料购进价格监督、服务质量评价考核的权利。 (二)有代表员工对餐厅工作进行检查、质询的权利。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立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创建优美、舒适、和谐、安全和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要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均具备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条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鼓励学生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文明行为和高尚道德情操的第二课堂。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分管后勤工作和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学生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事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工作。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学院分

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学生会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学校在每栋学生宿舍引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设楼长、层长、寝室长,楼长、层长、寝室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或推选产生。 第七条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和维修工作; (四)负责学生宿舍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保障和维修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日常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七)及时向学校有关学生管理部门报告学生违纪行为; (八)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 (九)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职责 (一)指导各学院对住宿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加强学生宿舍区内的自主管理,开展文明宿舍建设; (三)负责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考核; (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表彰和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罚;

学校食堂营养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

学校食堂营养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营养计划的规范实施和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管理,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成立食堂营养膳食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 教师代表:杨成海 学生代表:牛志雄兰永梅 家长代表:王海林 二、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对食堂工作人员监督。 膳食管理委员会值日人员负责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如发现人员身体不适或生病必须休息,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⑵对食品采购的监督。 值日人员监督食品原料及辅料的采购,确保食品原料及辅料进货渠道规范,新鲜,无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并做好索证工作。 ⑶对食品清洗的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进行原料的捡择、清洗,做到干净无异物,并按规定进行切配。 ⑷对食堂烹饪的监督。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对食品进行烹饪,确保饭菜烧制时间到位,味道可口,监督食堂必须将当天所采购的原料全部供应给学生。 ⑸对食堂卫生的监督。 值日人员须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认真进行餐具的清洗,做到无残留、无油渍,并按规范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认真做好食堂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无杂物、无污迹、无异味。 每天下班之前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对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及时拉闸、关闭阀门,确保食堂安全。 (7)对学生营养餐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的标准为全体学生提供每天的营养餐,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对配送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加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 梁家庄中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宿舍是住宿生学习、生活和交往的重要场所,为维持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住宿生安全及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五邑大学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教职工、短期培训学员等其他临时住宿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成立五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后勤产业处、网络中心以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协调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四条学生处宿舍管理科作为宿舍使用和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床位的管理和调配,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和开展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以及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学生处、各院(系)主抓,各院(系)对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负有教育和参与管理的责任。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包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保洁、设施管理与维修、门卫值班、安全纪律检查和生活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提倡学生民主管理,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一条为了学生的学习和安全,所有入读我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均要求入住校内学生宿舍。新生入学前由宿舍管理科负责统一安排床位,江门市城区户籍(蓬江区和江海区,不包括外海、潮连、礼乐、杜阮、棠下、荷塘)的新生视当年学生床位情况另行安排。 第二条所有在校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在校外租房居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条住宿生应在每学年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按相应的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并保留好收据以备查验。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交,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将按照《五邑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条全校学生宿舍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宿,不得侵占、租让学生宿舍或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宿的,应按要求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原则上只能在同年级同专业宿舍内进行调整。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舍友入住或试图排挤舍友。 第五条住宿生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违者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宿舍内的所有财产物资如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免费维修;如属无意损坏的则需收取维修成本费;如属故意损坏的,在收取维修成本费后还要予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大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矿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大学生活自由开放,无拘无束。我院系为了给同学们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以及培养同学们的良好作息时间,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 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 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 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 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 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 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 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 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 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 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 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 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 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 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 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 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 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公司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公司职工伙食管理委员 会章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XX公司职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持续改进食堂环境卫生、饮食质量、服务作风,向广大职工提供更温馨、更快捷、更优质的就餐服务,特成立职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伙委会是职工参与食堂民主管理的自治结构,受公司工会的领导。 第三条工作宗旨 反映职工意愿,提升就餐品质。 第四条职责 (一)增进和密切职工与食堂管理工作人员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协调监督,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合力提高食堂管理工作水平和职工就餐满意度。 (二)检查、监督和评估职工食堂的环境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三)广泛征求、了解职工对食堂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改善食堂伙食方案的拟定、落实。 (四)提倡文明就餐,维护就餐秩序,开展共建文明食堂和互尊、互爱、互助系列活动。 (五)对伙食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使之公开、公正、规范。 第五条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日常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六条人员组成 伙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1名。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兼任,委员由公司本部各管理部室及生产车间推荐。 第七条伙委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伙委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伊始进行换届。 第八条伙委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召集、主持伙委会例会和特别会议。 (二)负责对伙委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大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内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内涵丰富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也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管理目标: 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厚重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就寝、起床做到快、静、齐。未按时起床、就寝扣2分/人次;就寝后玩手机、说话打闹、洗漱的扣2分/人次。未按时出舍、私自回舍的扣2分/人次。 (2)、私自串舍、调舍扣2分/人次。查舍时冒名顶替扣10分/人次。 (3)、私自留宿外人扣20分,异性串舍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逃宿漏宿扣50分/人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私自用火用电扣2分/人次。 (6)、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杜绝校园,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人次,先动手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开除。 (7)、不拿他人东西,盗窃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8)、借钱、物及时归还。以强欺弱、敲诈勒索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9)、随意乱泼脏水、乱扔杂物的扣5分/人次。 (10)、宿舍内严谨吸烟、喝酒、赌博,吸烟扣5分/人次,喝酒扣10分/人次;烟头烟盒扣5分/个;有烟灰扣2分。赌博扣10分/人次。 1 (1)、在宿舍内吃饭和泡面的扣5分/人次。 1 (2)、损坏公物扣10分/人次,并按价赔偿。 1 (3)、不服从老师正常管理,顶撞老师的扣10分/人次。 (二)卫生方面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是在学校后勤部门领导下,代表广大师生实施监督学校食堂工作的一个组织,拥有自己独立的章程及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条宗旨:服务师生,增进了解,协助管理,促进食堂健康、和谐发展。 第三条原则:实事求是、沟通协调、客观公正。 第四条任务: (一)监督、检查(要点)。 1、大宗食品进货渠道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3、大宗食品(肉、米、油、面)、蔬菜类质量 4、食品贮存方式 5、食品加工过程 6、添加剂使用情况 7、饭菜价格、质量、数量 8、环境卫生 9、服务态度 10、员工健康状况 11、员工着装、戴防护用具情况 12、管理制度及员工培训

(二)每周一次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四)与师生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师生及家长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食堂管理者决策参考,或就师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作出必要解释说明。 (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讨论有关事项,与食堂进行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和互相理解。 (六)组织落实对食堂经营管理的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意见。第五条监委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一)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学校指定专职人员担任。(职责:全面主持监委会的工作。) 2、副会长一名:学校工会委员担任。(职责:协助主任做好监委会工作,处理监委会日常事务,包括每学期初拟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工作总结、会议安排及通知发放,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对每次活动进行记录存档,做好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3、督查组组长两名:教师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中、小学各一名)。(职责:组织安排本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工作及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整理检查结果上交监委会。负责信息收集及反馈。) 4、信息组组长六名:学生代表担任。(中学每年级一名、小学4 —6年级每年级一名。职责:负责协助监委会做好学生会议相关组织工作及学生调查问卷发放、统计工作。收集学生对伙食方面的意见及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篇一:《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大 学 生 宿 舍 管 理 条 例 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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