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规范与指导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量计算工作,摸清VOCs排放基数,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减少全省VOCs排放总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编制本办法。

本细则试行后,根据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适时修订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清单编制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计算。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VOCs排放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排放管理。

本办法规定了VOCs排放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二、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计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a)20℃时蒸汽压不小于10Pa,或者101.325kPa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不高于260℃的有机化合物;或者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相应挥发性

的有机化合物;但不包括甲烷。

b)采用规定方法测定的非甲烷总烃,或者上述a)项有机化合物。

2.2非甲烷总烃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

2.3 实测法

通过对企业排气筒或无组织排放源进行监测获取数据,并计算相应环节排放量的方法。

2.4 公式法

利用公式表征生产过程物料的物理化学过程,从而计算排放量的方法。

2.5系数法

通过获取重点行业或排放环节相应的活动水平信息和排放系数,从而计算出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2.6物料衡算法

指根据物质质量的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从而计算获得产生量或排放量的方法。

三、计算原则

(1)科学实用原则

确保重点行业排放量计算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增强为污染防治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客观全面原则

通过对重点行业各排放环节资料的全面收集,使排放量计算工作更趋全面,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应当可核查、可追溯,为VOCs污染防治提供切实有效的基础数据。

(3)分类指导原则

充分考虑各个行业生产工艺、装备、污染控制技术不同带来的排放特征差异,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建立覆盖生产全流程的VOCs排放量计算体系。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可操作性强、准确性高的计算方法。

(4)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是VOCs排放量计算的主体,应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过程和依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5)统一口径原则

在污染物减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排污收费等工作中,同一项目应采用同一种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

四、计算方法选用

4.1石化、化工等VOCs原料生产行业应当分污染源项,根据企业计算条件选择实测法、公式法、物料衡算法、系数法计算VOCs排放量。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有机溶剂使用行业应当采用生产全过程的物料衡算法计算VOCs排放量。

4.2企业应优先采用实测法计算各排放环节的VOCs排放量,当不具备监测条件和无法获取实测数据时,可采用物料衡算法、公式法进行计算,上述方法均无法实现时,采用系数法计算。

已开展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的石化企业应当采用实测法、相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计算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环节VOCs排放量,未开展LDAR的企业采用平均排放系数法计算。

4.3采用实测法进行VOCs计算,应将非甲烷总烃或主要特征污染物作为指标进行计算。计算过程中优先采用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其次采用手工监测数据。

(1)在线监测数据:有组织排放VOCs在线监测数据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以排气筒累计排放量计算该时段VOCs实际排放量;如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明确,可用代表VOCs排放总量的特征污染物表征。动静密封点泄漏等无组织排放,可用实际测得TVOC或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表征。

(2)手工监测数据:排气筒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或在线监测数据无效时,采用手工监测数据计算排放量,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如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明确,可用代表VOCs排放总量的特征污染物表征。

(3)监督性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作为抽查比对和弄虚作假行为判定执法的依据,监督性监测数据与自动监测数据或手工监测数据比对不合格时,采用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排放量。

4.4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的企业VOCs投用量和回收量根据符合相

关规定的VOCs 含量检测报告计算,如无法提供有效检测报告或数据,按本办法附件中相应比例计算。无检测报告或数据且办法附件中未列出的,投用物料中的VOCs含量按100%计,回收物料中的VOCs含量按零计。

4.5计算过程中的系数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获取:

(1)采用本办法附件中的推荐系数,主要来自国内外已有排放系数、行业经验参数。

(2)采用企业自测并验证可信的系数,需提供系数来源相关资料,并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核查通过。

(3)无法采用本办法中推荐系数并且企业无自测能力的,可采用国内外其他相关文献数据,需提供相关文献材料并说明理由,并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核查通过。

4.6污染控制设施的VOCs去除量应优先采用实测法,以污染物控制

设施入口排放量与出口排放量之差表征该时段VOCs实际去除量。未对其去除量进行实测的,并且可提供资料证明VOCs污染控制设施连续、稳定、有效运行,该污染控制设施的VOCs 基础去除率按产生量的30%计。有相应污染控制设施而未能提供监测数据或资料证明其正常运行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其去除量。

五、计算质量保证与验证

5.1 VOCs排放量计算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执行,确保不同行业和排放环节计算方法、系数、公式选择的正确性。

5.2 企业应确保工艺流程、原辅料物质信息、处理工艺和集气设施运行操作记录、企业货物购买合同或发票、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等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

5.3公式法中涉及的各类实测参数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

定的检测报告。其中设备泄漏检测应符合《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的要求。

5.4 采用实测法进行VOCs排放量计算。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技术规范。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应当具有质监部门计量认证证书。原则上企业手工监测数据应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企业自送样品的委托分析结果不能作为计算依据。手工监测数据的监测频次不少于每季度1 次,监测时段和条件应反映企业典型生产工况。

附件1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连续生产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纤维制造行业,具体见表1.1。不连续生产的有机化工、医药制造、食品饮料生产等行业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核算,具体见表1.2。

表1.1 本办法适用行业范围

表1.2 可参照本办法核算的其他行业

2.计算方法

石化行业VOCs 排放主要来自物料生产、运输、装载、废物处理等过程,将其分为:(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3)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5)燃烧烟气排放,(6)工艺有组织排放,(7)工艺无组织排放,(8)采样过程排放,(9)火炬排放,(10)循环冷却水系统释放,(11)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12)事故排放,共12个排放源项。根据石化行业VOCs 排放特点,采用源项归类解析法计算VOCs 排放量,VOCs 排放量为各源项VOCs 排放量总和,见式2-1。

不连续生产的有机化工、医药制造、食品饮料生产等行业排放主要环节包括(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3)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5)工艺排放环节,可参照本办法相应环节计算方法。其中(5)工艺排放环节主要参考本办法“2.5工艺有组织排放环节”计算方法。

∑∑===

n

1

i m

1

j ,去除

j ,产生

i 石化E

-

E

E (式2-1)

式中:

E 石化—统计期内VOCs 排放量,千克;

E i,产生—第i 个源项VOCs 的产生量,千克,具体见节2.1-节2.12; E j,去除—第j 个污染防治设备VOCs 的去除量,千克,具体见附件4。

2.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设备密封点泄漏是指各种设备组件和连接处工艺介质泄漏进入大气的过程。设备动静密封点一般包括阀门、泵、压缩机、泄压设备、法兰及其连接件或仪表等动静密封点。计算公式如下:

)e (E n

1

i ,,i TOC,设备∑=??=i i TOC i VOCs t WF WF

(式2.1-1)

式中:

E 设备—密封点的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 t i —密封点i 的运行时间段,小时/年; e TOCs,i —密封点i 的TOCs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WF VOCs,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i 的物料中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 WF TOC,i —运行时间段内流经密封点i 的物料中TOC 的平均质量分数;

如未提供物料中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则VOCs

TOC WF WF 按1计。 2.1.1排放速率

排放速率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计算,准确度从高到低排序为:实测法、相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平均排放系数法,其中前三种方法是基于实测或部分基于实测的计算方法,平均排放系数法不需要进行实测。 (1)实测法

采用包袋法和大体积采样法对密封点进行实测,所得排放速率最接近真实排放情况,

企业可选用该方法对密封点排放速率进行检测。 (2)相关方程法

当密封点的净检测值小于1 时,用默认零值泄漏速率作为该密封点排放速率;当净检测值大于50000μmol/mol ,用限定泄漏速率作为该密封点泄漏速率。净检测值在两者之间,采用相关方程计算该密封点的泄漏速率,详见表2.1-1。若企业未记录低于泄漏定义浓度限值的密封点的净检测值,可将泄漏定义浓度限值作为检测值代入计算。

()()()

0,,1,0150001500000i n

TOC

p i

i f i

e SV e e SV e SV =?

式中:

e TOC —密封点的TOC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SV —修正后的净检测值,μmol/mol ;

e 0,i —密封点i 的默认零值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e p,i —密封点i 的限定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e f,i —密封点i 的相关方程核算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各类型密封点的排放速率按表2.1-1计算。

表2.1-1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设备组件的设备排放速率a

a :美国环保署,1995

b 报告的数据。对于密闭式的采样点,如果采样瓶连在采样口,则使用“连接件”的排放系数;如采样瓶未与采样口连接,则使用“开口管线”的排放系数;

b :SV 是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的设备(泵、压缩机等)或管线组件(阀门、法兰等)泄漏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计);

c :轻液体泵系数也可用于压缩机、泄压设备和重液体泵。 (3)筛选范围法

筛选范围法用于核算某套装置不可达法兰或连接件的VOCs 排放速率,需至少检测50%该装置的可达法兰或连接件,并且至少包含1个净检测值大于等于10000μmol/mol 的点,以10000μmol/mol 为界,分析已检测法兰或连接件净检测值可能≥10000μmol/mol 的数量比例,将该比例应用到同一装置的不可达法兰或连接件,且按比例计算的大于等于10000μmol/mol 的不可达点个数向上取整,采用表2.1-2系数并按式2.1-3和2.1-4计算排放速率。

石油炼制工业排放速率计算公式:

,,,1,,n

TOC i

TOC A i TOC i i i TOC i i WF e F WF N WF WF =??=??? ?

?-??∑甲烷

(式2.1-3)

石油化学工业排放速率计算公式:

()

,,1

n

TOC A i TOC i i i e F WF N ==??∑ (式2.1-4)

式中:

e TOC —密封点的TOC 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F A,i —密封点i 排放系数,千克/小时/排放源,见表2.1-2; WF TOC —流经密封点i 的物料中TOC 的平均质量分数;

WF 甲烷—流经密封点i 的物料中甲烷的平均质量分数,最大取10%; N i —密封点的个数。

表2.1-2 筛选范围排放系数a

(单位:千克/小时/排放源)

b :这些系数是针对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排放。

c :这些系数是针对总有机化合物排放。

(4)平均排放系数法

未进行测试的密封点,或不可达点(除符合筛选范围法适用范围的法兰和连接件外),应采用表2.1-3系数(该系数适用于未开展LDAR 的企业)并按式2.1-3和式2.1-4计算排放速率。如无密封点个数,可参考表2.1-4和表2.1-5取值。

表2.1-3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组件平均排放系数a

点,采用平均排放系数法计算排放量。如果采样过程中排出的置换残液或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按照“取样连接系统”和“开口管线”排放系数分别计算并加和;如果企业有收集处理设施收集管线冲洗的残液或气体,并且运行效果良好,可按“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排放系数进行计算。

a:摘自EPA,1995b;

b:石油炼制排放系数用于非甲烷有机化合物排放速率;

c:石油化工排放系数用于TOC(包括甲烷)排放速率;

d:轻液体泵密封的系数可以用于估算搅拌器密封的排放速率。

表2.1-4 大型石油炼制企业密封点参考计数a(单位:个)

表2.1-5 小型石油炼制企业密封点参考计数a

(单位:个)

2.1.2排放时间

采用中点法确定该密封点的排放时间,即第n 次检测值代表时间段的起始点为第n-1次至第n 次检测时间段的中点,终止点为第n 次至第n+1次检测时间段的中点。发生泄漏修复的情况下,修复复测的时间点为泄漏时间段的终止点。

2.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通常采用储罐,常见的储罐类型有:固定顶罐(包括卧式罐和立式罐)与浮顶罐(包括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固定顶罐VOCs 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储存过程中蒸发静置损失(俗称小呼吸)和接受物料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损失(俗称大呼吸)。浮顶罐VOCs 的产生主要包括边缘密封损失、浮盘附件损失、浮盘盘缝损失和挂壁损失。其中边缘密封损失、浮盘附件损失、浮盘盘缝损失属于静置损失,挂壁损失属于工作损失。 2.2.1 公式法

固定顶罐和浮顶罐的VOCs 产生量采用公式2.2-1计算。

∑∑==+=

m

1

i i ,浮n

1

i i

,固储罐,0E E

E (式2.2-1)

式中:

E 0,储罐——统计期内储罐的VOCs 产生量,千克;

E 固, i ——统计期内固定顶罐i 的VOCs 产生量,参见附录A ,千克; n ——固定顶罐的数量,个;

E 浮, i ——统计期内浮顶罐i 的VOCs 产生量,参见附录B ,千克; m ——浮顶罐的数量,个 按公式法计算储罐排放量,应当考虑当地条件单独计算每一个储罐,如一组储罐具有相同的性质和物料,并且坐落的位置、容量和生产量也基本相同,这种情况下模拟的单位储罐排放量适用于该地方每一个储罐的排放量,其他情况下推荐独立计算储罐排放量。

应基于储罐储存物料的组成和蒸汽压模拟每一个储罐的排放量。对于特定物料,可采用缺省的蒸汽压和组成。必须注意的是,除非缺省参数已被严格评估并确认适合储存的液体,否则不使用这些缺省值。

2.3 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有机液体物料在装载过程中,收料容器内的有机液体蒸汽被物料置换,产生VOCs 。本办法核算范围是年装卸或分装量大于等于10吨的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2.3.1 公式法

装载 VOCs 产生量按公式 2.3-1 计算:

Q EF ?=L 装载,0E (式2.3-1)

式中:

E 0,装载——统计期内装载的 VOCs 产生量,千克;

EF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详见2.3.1.1节及2.3.1.2节; Q ——统计期内物料装载量,立方米。 2.3.1.1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S C F L ?=0E (式2.3-2)

RT M

P T =

0C (式2.3-3) 式中:

EF L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S ——饱和因子,代表排出的VOCs 接近饱和的程度,见表 2.3-1;

C 0——装载罐车气、液相处于平衡状态,将物料蒸汽视为理想气体下的物料密度,千克/立方米;见公式2.3-3;

T ——实际装载时物料蒸汽温度,开氏度; P T ——温度T 时装载物料的真实蒸气压,千帕; M ——物料的分子量,克/摩尔;

R ——理想气体常数,8.314 焦耳/(摩尔·开氏度)。

表2.3-1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计算中饱和因子

(1) 船舶装载原油时:

G A L EF F F +=E E (式2.3-4)

式中:

EF L ——装载损失排放因子,千克/立方米;

EF A ——已有排放因子,指装载前空舱中已有的蒸汽在装载损耗中的贡献,千克/立方米,见表2.3-2;

EF G ——生成排放因子,千克/立方米,指在装载过程中气化的部分,按式2.3-5计算。

表 2.3-2 装载原油时的已有产污系数 EF A

RT

P EF T G ?

-=)42.0064.0( (式2.3-5) 式中:

EF G ——生成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P T ——温度 T 时装载原油的饱和蒸气压,千帕; M ——蒸气的分子量,克/摩尔; G ——蒸气增长因子 1.02,无量纲; T ——装载时蒸气温度,开氏度;

R ——理想气体常数,8.314 焦耳/(摩尔·开氏度)。 (2)船舶装载汽油时:

船舶装载汽油的损失产污系数 EF L 见表 2.3-3。

表2.3-3 船舶装载汽油时损失产污系数EF

b :驳船(船舱深度 3.0-3.7 米)则表现出更高的产污水平。

c :指从未装载挥发性液体,舱体内部没有 VOCs 蒸气。

d :基于测试船只中 41%的船舱未清洁、11%船舱进行了压舱、24%的船舱进行了清洁、24%为无 蒸气。驳船中 76%为未清洁。

(3)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的产品时: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EF L 采用公式2.3-2 计算,饱和因子s 取值见表2.3-4。

表2.3-4 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油品时的饱和因子s

2.3.2 系数法

在公式法使用条件均无法满足时,采用系数法计算装载的 VOCs 产生量,见公式2.3-6。

Q EF ?=装载,0E (式2.3-6)

式中:

E 0,装载——统计期内装载 VOCs 产生量,千克;

EF ——产污系数(单位体积周转物料的物料挥发损失),见表2.3-5与表2.3-6,千克/立方米;

Q ——统计期内物料周转量,立方米。

表2.3-5 铁路和公路装载 VOCs 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表2.3-6 船舶装载 VOCs 产污系数a

(千克/立方米)

帕。

b :汽油损失产污系数从表2.3-3中选取。

2.4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在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废水中 VOCs 向大气中逸散。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VOCs 产生量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物料衡算法和系数法。 2.4.2物料衡算法

废水环节的VOCs 产生量为水面油层中和水中VOCs 产生量的加和,见公式2.4-1。

水相油相废水,0E E E += (式2.4-1)

式中:

E 0,废水——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 产生量,千克; E 油相——统计期内收集系统集水井、处理系统浮选池和隔油池中油层的VOCs 产生量,千克,按固定顶罐的公法法计算,详见附录 A ,其中浮油真实蒸汽压需要实测,如无实测,按85千帕计算;

E 水相——统计期内废水收集支线和废水处理厂水相中VOCs 产生量,千克,按公式2.4-2计算;

∑=

-?

?

?

=

n

1

i

i

3

i

出水,

i

进水,

i

水相

t

10

C

-

C

Q

E(式2.4-2)

式中:

E水相——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产生量,千克;

Qi——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的废水流量,立方米/小时;

C进水,i——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进水中的逸散性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毫克/升,参照《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501-2009中可吹脱有机碳(POC)的测试和计算方法,其中POC为总有机碳(TOC)与不可吹脱有机碳(NPOC)的差值;

C出水,i——废水收集或处理设施i出水中的逸散性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毫克/升;

t i——废气处理设施i的运行时间,小时/年。

2.4.2 系数法

石化废水VOCs可采用如下排放系数法计算:

∑=

??

=

n

1

i

i

i

i

,废水0

t

Q

EF

E(式2.4-3)

式中:

E0,废水——统计期内废水的VOCs产生量,千克;

EF i——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的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见表2.4-1;

Q i——废水收集/处理设施i的废水处理量,立方米/小时;

t i——废水处理设施i的年运行时间,小时/年。

表2.4-1 废水收集/处理设施VOCs 产污系数

2.5工艺有组织排放

工艺有组织排放是指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在生产过程中除燃烧烟气污染源和火炬外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或放空口排放VOCs的工艺过程或设备。不连续生产的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企业可通过系数法计算工艺过程VOCs产生量。

2.5.1实测法

基于对工艺废气的流量和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进行实测的排放量估算方法,计算方法如下:

∑=

?

?

?

=

n

1

i

6

-

i

i

i

有组织

10

t

C

Q

E(式2.5-1)

式中:

E有组织——统计期内工艺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量,千克;

Q i——工艺有组织排放设施i排气筒出口实测气体流量,立方米/小时;

C i——工艺有组织排放设施i排气筒出口实测VOCs浓度,毫克/立方米;

t i ——统计期内该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设备i 的生产小时数,小时。 2.5.2物料衡算法

没有化学反应的操作单元或过程的VOCs 排放量可用式2.5-2计算:

=G G G G G ∑∑-∑-∑-∑进料i 排放i 产(副)品i 废物i 回收i

(式2.5-2) 式中:

∑G 排放——单元或过程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 ∑G 进料——单元或过程进料量,千克/年;

∑G 产(副)品——单元或过程产品和副产品量,千克/年; ∑G 废物——单元或过程排放液体及固体废物量,千克/年; ∑G 回收——单元或过程回收的物料量,千克/年。

采用物料平衡法核算VOCs 排放量时,需分析生产工艺过程、物料组成、产品(副产品)转化率、污染物控制指标基本运行参数。 2.5.3系数法

无法获得实测数据时,采用系数法计算VOCs 产生量,见公式2.5-3。系数法计算结果包含工艺有组织和无组织的VOCs 产生量,给出的排放系数是在未进行控制情况下的产生量系数。

,化学0,炼制0工艺,0E E E += (式2.5-3)

式中:

E 0,工艺——统计期内工艺生产过程的VOCs 产生量,千克; E 0,炼制——统计期内石油炼制工艺过程VOCs 产生量,千克; E 0,化学——统计期内石油化学工艺过程VOCs 产生量,千克。 ∑

=?=

n

1i i i

炼制,0)

Q EF (E (式2.5-4) 式中:

EF i ——生产工艺i 的产污系数,千克/单位原料或产品产量,见表2.5-1;

Q i ——统计期内生产工艺i 的原料用量或产品产量,单位原料用量或产品产量(吨、立方米)。

表2.5-1 石油炼制工业生产工艺 VOCs 产污系数a

∑=?

=

n

1

i

i i

化工,

Q

EF

E(式2.5-5)

式中:

EF i——生产工艺i的产污系数,千克/单位原料或产品产量,见表2.5-2;

Q i——统计期内生产工艺i的产品产量,吨。

表2.5-2 石油化学工业生产产品VOCs产污系数

数》。

2.6燃烧烟气排放

燃烧烟气排放指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加热炉、动力站锅以及自备电站的内燃机和燃气轮机燃烧产生VOCs。

2.6.1实测法

通过测定燃烧烟气的流量和浓度等数据,采用实测法计算VOCs产生量,见式2.6-1。

∑=

?

?

?

=

n

1

i

6

-

i

i

i

燃烧0,

10

t

C

Q

E(式2.6-1)

式中:

E0,燃烧——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的VOCs 产生量,千克;

Q i——燃烧烟气排放设施i 实测气体流量,立方米/小时;

C i——燃烧烟气排放设施i 实测VOCs浓度,毫克/立方米;

t i——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设备i 的生产小时数,小时。

2.6.2系数法

燃烧烟气无实测数据时,采用系数法计算VOCs产生量,见公式2.6-2。

∑=?

=

n

1

i

i i

燃烧,

Q

EF

E(式2.6-2)

式中:

E0,燃烧——统计期内燃烧烟气排放的VOCs 产生量,千克;

Q i——统计期内燃料i的消耗量,煤(吨)、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立方米,液态);

EF i——燃料i产污系数,千克/单位燃料消耗;

表2.6-1 燃料燃烧VOCs 产污系数

b :此处排放系数以总有机化合物(TOC )代替VOCs 。

2.7工艺无组织排放

排放系数法适用于延迟焦化装置切焦过程的VOCs 排放量核算。

()

1

n

i i i E EF Flow t ==??∑无组织进料 (式2.7-1)

式中:

E 无组织——延迟焦化装置切焦过程VOCs 年排放量,千克/年; Flow 进料,i ——延迟焦化装置i 的进料量,吨/小时;

EF ——VOCs 排放系数,吨/吨-装置进料,取1.63E-04; ti ——延迟焦化装置i 的年运行时间,小时/年。

2.8采样过程排放

采样过程的排放量核算依据设备动静密封点的核算方法。 密闭式采样或等效设施的排放速率可采用相关方程法,见式2.1-2和表2.1-1。采样瓶与采样口连接的,采用“连接件”系数核算排放量;采样瓶不与采样口连接的,采用“开口管线”系数核算排放量。

开口式采样的排放速率应采用平均排放系数法,系数见表2.1-3。采样过程中排出的置换残液或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采用“采样连接系统”和“开口管线”系数分别核算排放量;置换残液或气排入收集处理设施的,采用“开口管线”系数核算排放量。

2.9火炬排放

火炬系统主要用于处理石化企业工厂内正常生产以及非正常生产(包括开停工、检维修、设备故障超压等)过程中工艺装置无法回收的工艺废气、过量燃烧气以及吹扫废气中的可燃

有机化合物。大多数火炬均有天然气的预燃火。火炬产生的 VOCs 通常会包括未被燃烧的碳氢化合物。 2.9.1 实测法

通过对进入火炬气体的成分和流量进行连续测量,计算火炬的 VOCs 产生量,见式2.9-1.

)1(4

.22t [Q E N

1

i n n 火炬eff n

n i F M C -??

??=∑= (式2.9-1) 式中:

E 火炬,i ——统计期内火炬 i 的VOCs 产生量,千克; n ——测量序数,第n 次测量;

N ——统计期内测量次数或火炬每次工作时的测量次数;当火炬非连续工作时,在火炬工作状态下应至少每3小时取样分析一次;

Q n ——第n 次测量时火炬气的流量,立方米/小时; t n ——统计期内第n 次测量时火炬的工作时间,小时; C n ——第n 次测量时VOCs 的体积分数;

M n ——第n 次测量时VOCs 的分子量,千克/千摩尔; 22.4——摩尔体积转换系数,立方米/千摩尔;

F eff ——火炬的燃烧效率,%;取火炬正常操作过程中F eff >98%。部分条件下需修正火炬排放效率,见表2.9-1。

表2.9-1 火炬的燃烧效率取值

(1)基于热值的系数法

依据火炬气的热值,计算火炬的VOCs 产生量,见公式2.9-2。

)

t (Q

E N

1

n n n

火炬EF LHV n i ???=

∑= (式2.9-2)

77.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件: 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 —3—

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 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2.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和《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的要求,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国控企业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责任环保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小时排放量 —4—

污染物排放j计算方法

工业污染物排放统计方法 一、工业污染物估算常用方法 工业企业环境统计工作中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所含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计算通常采用三种方法,即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产排污系数法。 1、实测法 实测法是通过监测手段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量设施,测量废气、废水的流速、流量和废气、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数据来计算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总量的统计计算方法。 G=KC i Q 式中:G——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 Q——介质流量; C i——介质中i污染物浓度; K——单位换算系数。 浓度和流量的单位不一致时,单位换算系数K取不同的值。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单位常取mg/L,系数K取10-3;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般取mg/L,系数K取10-6。 实测法的基础数据主要来自于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是通过科学、合理地采集样品、分析样品而获得的。监测采集的样品是对监测的环境要素的总体而言,如采集的样品缺乏代表性,尽管测试分析很准确,不具备代表性的数据也毫无意义。 因受现有监测技术和监测条件的约束,实测法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是目前除了重点污染源有比较准确的监测数据外,其他多数非重点污染源不能得到有效的监测;而且很多重点污染源还未实现连续监测,监测结果的代表性有待提高。 例某炼油厂年排废水2万t,废水中废油浓度C油为500mg/L,COD浓度C COD为300mg/L,水未处理直接排放。计算该厂废油和COD的年排放量。 解:G油=K C油Q =10-6×500×2×104 =10(t) G COD=K C COD Q =10-6×300×2×104 =6(t) 例某冶炼厂排气筒截面0.4m2,排气平均流速12.5m/s,实测所排废气中SO2平均浓度12mg/m3,粉尘浓度8mg/L计算该排气筒每小时SO2和粉尘的排放量。 解:每小时废气流量Q=12.5×0.4×3600 = 1.8×104(m3/h) 每小时SO2排放量Gso2 = 10—6×12×1.8×104 = 0.216(kg/h) 每小时粉尘排放量G粉尘= 10—6×8×1.8×104 = 0.144((kg/h) 2、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法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即: 投入物料量总和=产出物料量总和 =主副产品和回收及综合利用的物质量总和+排出系统外的废物质量这里的排出系统外的废物质量包括可控制与不可控制生产性废物及工艺过程的泄漏等物料流失。

最低、最高、安全库存量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成品)=最低日生产量×最长交付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低库存量=安全库存+采购提前期内的消耗量 最低库存量=日销售量*到货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高储备日数=供应间隔日数+整理准备日数+保险日数 最高储备量=平均每日耗用量×最高储备日数 当某种物资库存量达到或将超过此定额时,应暂停进货。其超过部分,即构成超定额储备。 客户需求不确定、生产过程不稳定、配送周期多变、服务水平高低等是影响安全库存的重要因素。根据经典的安全库存公式,安全库存SS是日平均需求d、日需求量的标准差σ、提前期L(补货提前期和采购提前期)、提前期L的标准差σL和服务水平CSL的函数,故有: (1) 式中:SS——安全库存,——提前期的平均值,——日平均需求量, z——某服务水平下的标准差个数,σd——日需求量d的标准差,σL——提前期L的标准差。 式(1)即经典的安全库存公式,看起来简单,可是在企业实践中的应用,却颇为复杂,原因是数据收集量难度很大,例如对于具有几千至几万种物料的制造业企业或大中型零售企业而言,收集关于物料或产品的日需求量d和提前期L的数据,其难度之大可以预期。而且,理论或方法越复杂,其在企业实践中的广泛应用越受到限制。我们曾调研了广东省十几家实施了ERP系统的企业,发现这些企业都是根据简单的经验法则来确定安全库存SS。签于此,在需求随机分布并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下。根据提前期不变和提前期可变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本文将分别提出两个简洁实用的SS公式。

1.提前期L不变 目前众多企业都重视供应链管理,强调快速响应和协同预测,实施ERP、SCM和电子商务来加强信息交流,并且大幅改善了运输条件和准时交货,强调对提前期变异的管理,因而提前期的变异可以视为很小。在需求随机分布并服从正态分布和提前期不变的假设下,式(1)的第二项为零,故式(1)简化为: (2) 不妨设一个时间单位周期为T(T=周、旬、月、季等),根据统计学中一系列独立事件的方差等于各方差之和,单位周期的需求量标准差σT即与日需求量标准差σd之间有如下关系式: (3) 综合式(2)、式(3),得: (4) 这是本文提出的第一个安全库存SS公式。 2.提前期L可变 如果提前期L变化很大,则式(1)的第二项不为零,设式(1)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存在如下关系: (5) 本文把式(5)的k称为调整系数,综合式(1)、式(3)、式(5),得: (6) 式(6)是提出的第二个安全库存SS公式。式中,定义k为调整系数,k∈[O,K](K是一个充分大的正数)。若k=0,则提前期L不变,式(6)就变成了式(4)。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汇总

一、“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 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 1.物料衡算法 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 即: ΣG=ΣG1+ΣG2 式中:ΣG��投入物料量总和: ΣG1��所得产品量总和; Σ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 2.经验计算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 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 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另一种是非控制排污系数,即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的量。一般情况下,非控制排放系数 大于受控制排放系数,二者之差即为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单位产品去除量。 排污系数是在用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三种方法所获得的原始产污和排污系数的 基础上,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来的。

目前能查找到的工业产污和排污系数的主要参考手册有二本:一本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 标准司组织编辑的“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该本手册给出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 轻工、电力、纺织、化工、铜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确定的不同产 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生产规模和不同技术水平下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包括原始系数、 个体系数、一次系数、二次系数、二次系数、2000年控制系数建议值,以及国外同行业的 对比数据等。同时给出了我国主要燃煤设备(包括工艺锅炉、茶浴炉和大灶)燃煤产生烟尘 、SO 2、和 NO x 等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另一本是从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科研项目 “乡镇工业 污染物排放系数研究”中筛选出来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手册”。该手册我国“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中规定的顺序编排,能提供22个行业大类,39个中类,98个小 类,近500种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800个。这二本手册虽是我国目前使用排污系数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最主要的参考手册,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需求。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计算排污系数的方法(这二本手册中均有详细介绍), 计算本省急需的一些排污系数,供申报年审、环境统计、规划、环境监测排污收费等 工作使用。 二、“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选择 1.尽量采用实测计算法辅以其他方法进行核实。在确实无法实测时,可采用物料衡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实际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经处理去除量(吨/年)=年排放量(吨)*(处理装置进水浓度-排放浓 度)/1000000 案例分析:某厂污水排放基本情况表 排放量原水CODcr 出水CODcr 原水NH3-N 出水NH3 -N 1季度25800 1120 165 254 22 2季度25000 1230 190 276 26 3季度28600 1070 154 242 20 4季度27400 1110 96 265 19 计算: 1季度COD排放量=25800X165/1000000=4.257吨 1季度COD去除量=25800X(1120-165)/1000000=24.639吨 全年COD排放量=四个季度COD排放量之和 全年COD去除量=四个季度COD去除量之和 1季度NH3-N排放量=25800X22/1000000=0.5676吨 1季度NH3-N去除量=25800X(254-22)/1000000 =5.9856吨 全年NH3-N排放量=四个季度NH3-N排放量之和 全年NH3-N去除量=四个季度NH3-N去除量之和 废气及相关污染物的计算 一、烟气量的计算

二、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量物料衡算方法 三、案例分析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413Q/1000+0.5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Q:燃料低发热值,单位是kJ/kg; 二、理论烟气量计算 V=0.01(1.867C+0.7S+0.8N)+0.79L V:理论干烟气量,单位是m3/kg; C、S、N:燃料中碳、硫、氮的含量; L:理论空气量 理论湿烟气量计算再加上燃料中的氢及水分含量,系数分别为11.2、1.24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三、实际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V0=V+ (a –1)L V0:干烟气实际排放量,单位是m3/kg a: 空气过剩系数,可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选择。 按上述公式计算,1千克标准煤完全燃烧产生7.5 m3,一吨煤碳燃烧产生10500标立方米干烟气量。 液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03Q/1000+2.0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精编版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1、主要排放口计算 主要排放口有烧结机头烟囱、烧结机尾烟囱、竖炉焙烧烟囱、1#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2#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1#转炉二次除尘烟囱、2#转炉二次除尘烟囱、自备电厂燃气锅炉烟囱。 主要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其中:M—为第i个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C—为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为mg/Nm3; Q—为基准排气量,单位为Nm3/t产品。基准排气量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量: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

一般排放口有:烧结配料、筛分工序排放口;高炉制煤、热风炉工序排放口;炼钢一次除尘排放口;石灰窑废气排放口;热轧加热炉排放口等。 一般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其中:M—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无组织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 其中:W—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安全库存评估计算

安全库存 安全库存(Safety Stock,简称SS)也称安全存储量,又称保险库存,是指为了防止不确定性因素(如大量突发性订货、交货期突然延期、临时用量增加、交货误期等特殊原因)而预计的保险储备量(缓冲库存)。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在给定安全库存的条件下,平均存货可用订货批量的一半和安全库存来描述。 安全库存(又称保险库存)是指为了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如突发性大 安全库存 量订货或供应商延期交货)影响订货需求而准备的缓冲库存,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零库存生产,是每个企业追求的目标。但是,零库存生产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一般企业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每日需求量、交货时间、供应商的配合程度,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控制不好的话,企业很容易因为断货,而影响生产,进而影响企业的交货,给企业造成损失。所有的业务都面临着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来源各异。从需求或消费者一方来说,不确定性涉及到消费者购买多少和什么时候进行购买。处理不确定性的一个习惯做法是预测需求,但从来都不能准确地预测出需求的大小。从供应来说,不确定性是获取零售商等的需要,以及完成订单所要的时间。就交付的可靠性来说,不确定性可能来源于运输,还有其他原因也能产生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带来的结果通常是一样的,企业要备有安全存货来进行缓冲处理。在给定安全库存的

条件下,平均存货可用订货批量的一半和安全库存来描述。安全库存在正常情况下不动用,只有在库存量过量使用或者送货延迟时,才能使用。 安全库存的确定是建立在数理统计理论基础上的。首先,假设库存的变动是围绕着平均消费速度发生变化,大于平均需求量和小于平均需求量的可能性各占一半,缺货概率为50%。 安全库存越大,出现缺货的可能性越小;但库存越大,会导致剩余库存的出现。应根据不同物品的用途以及客户的要求,将缺货保持在适当的水平上,允许一定程度的缺货现象存在。安全库存的量化计算可根据顾客需求量固定、需求量变化、提前期固定、提前期发生变化等情况,利用正态分布图、标准差、期望服务水平等来求得。 产生根源 安全库存 1、为缩短交期(Lead time) 2、投机性的购买 3、规避风险 4、缓和季节变动与生产高峰的差距 5、实施零组件的通用化.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 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 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C——该排放口i种污染物平均浓度(毫克/升)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 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G=B·K·(1-η) 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 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 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 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炉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其中水膜除尘器脱硫效率为15~20%,旋风除尘器的脱硫效率为0。 各种燃料各种污染物排污系数

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燃煤中氮的NOX 转化率%+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0.000938)=0.00764吨=7.6千克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安全库存量的计算

安全库存量的计算 安全库存量的大小,主要由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来决定。所谓顾客服务水平,就是指对顾客需求情况的满足程度,公式表示如下: 顾客服务水平(5%)=年缺货次数/年订货次数 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率)越高,说明缺货发生的情况越少,从而缺货成本就较小,但因增加了安全库存量,导致库存的持有成本上升;而顾客服务水平较低,说明缺货发生的情况较多,缺货成本较高,安全库存量水平较低,库存持有成本较小。因而必须综合考虑顾客服务水平、缺货成本和库存持有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后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库存量。 对于安全库存量的计算,将借助于数量统计方面的知识,对顾客需求量的变化和提前期的变化作为一些基本的假设,从而在顾客需求发生变化、提前期发生变化以及两者同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分别求出各自的安全库存量。 1.需求发生变化,提前期为固定常数的情形 先假设需求的变化情况符合正态分布,由于提前期是固定的数值,因而我们可以直接求出在提前期的需求分布的均值和标准差。或者可以通过直接的期望预测,以过去提前期内的需求情况为依据,从而确定需求的期望均值和标准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让人容易理解。 当提前期内的需求状况的均值和标准差一旦被确定,利用下面的公式可获得安全库存量SS。 σ SS=Z L D σ---在提前期内,需求的标准方差; 其中: D L---提前期的长短; Z ---一定顾客服务水平需求化的安全系数(见下表) 例: 某饭店的啤酒平均日需求量为10加仑,并且啤酒需求情况服从标准方差是2加仑/天的正态分布,如果提前期是固定的常数6天,试问满足95%的顾客满意的安全库存存量的大小? 解:由题意知: σ=2加仑/天,L=6天,F(Z)=95%,则Z=1.65, D

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

二氧化硫排放量 煤和油类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气和烟尘,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其方法如下: 煤炭中的全硫分包括有机硫、硫铁矿和硫酸盐,前二部分为可燃性硫,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第三部分为不可燃性硫,列入灰分。通常情况下,可燃性硫占全硫分的70%~90%,平均取80%。根据硫燃烧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可以知道,在燃烧中,可燃性硫氧化为二氧化硫,1克硫燃烧后生成2克二氧化硫,其化学反应方程式为:S+O2=SO2 根据上述化学反应方程式,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公式如下:G=2×80%×W×S%×(1-η)=16WS(1-η) G——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千克(Kg) W——耗煤量,单位:吨(T) S——煤中的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去除率,% 【注:燃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G=20WS(1-η)】 例:某厂全年用煤量3万吨,其中用甲地煤万吨,含硫量%,乙地煤万吨,含硫量%,二氧化硫去除率10%,求该厂全年共排放二氧化硫多少千克。

解:G=16×(15000×+15000×)×(1-10%) =16×66000×=950400(千克) §经验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进行计算,求得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只要取得准确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就可以使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作大大简化。因此,我们要通过努力,不断地调查研究,积累数据,以确定各种生产规模下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如生产1吨水泥的粉尘排放量为20~120千克。 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经验系数 ——废气: 燃烧1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燃烧1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SO2: 燃烧1吨煤,产生16S煤千克SO2。S煤为燃煤硫份,一般为~%。如硫份为%时,燃烧1吨煤产生24千克SO2 。 燃烧1吨油,产生20S油千克SO2。S油为燃油硫份,一般为重油~%,柴油~%。如硫份为2%时,燃烧1吨油产生40千克SO2 。 ——烟尘:

污染物排放系数(万能版)

中国化石燃料大气污染物和CO2排放系数 1、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0.0165 NO 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0.0096 2、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3、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8.03 NO 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 3.35 来源:《节能手册2006》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 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 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C——该排放口i种污染物平均浓度(毫克/升)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

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 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 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 G=B·K·(1-η) 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 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 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 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 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 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 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 SO2排放量:W=β .B (1–?) 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 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

安全库存量的计算方法

安全库存量的计算方法 安全库存量的大小,主要由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来决定。所谓顾客服务水平,就是指对顾客需求情况的满足程度,公式表示如下: 顾客服务水平(5%)=年缺货次数/年订货次数 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率)越高,说明缺货发生的情况越少,从而缺货成本就较小,但因增加了安全库存量,导致库存的持有成本上升;而顾客服务水平较低,说明缺货发生的情况较多,缺货成本较高,安全库存量水平较低,库存持有成本较小。因而必须综合考虑顾客服务水平、缺货成本和库存持有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后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库存量。 对于安全库存量的计算,将借助于数量统计方面的知识,对顾客需求量的变化和提前期的变化作为一些基本的假设,从而在顾客需求发生变化、提前期发生变化以及两者同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分别求出各自的安全库存量。 1.需求发生变化,提前期为固定常数的情形 先假设需求的变化情况符合正态分布,由于提前期是固定的数值,因而我们可以直接求出在提前期的需求分布的均值和标准差。或者可以通过直接的期望预测,以过去提前期内的需求情况为依据,从而确定需求的期望均值和标准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让人容易理解。 当提前期内的需求状况的均值和标准差一旦被确定,利用下面的公式可获得安全库存量SS。 SS=Z* SQRT(L) * STD 其中: STD ---在提前期内,需求的标准方差; L ---提前期的长短; Z ---一定顾客服务水平需求化的安全系数 例: 某饭店的啤酒平均日需求量为10加仑,并且啤酒需求情况服从标准方差是2加仑/天的正态分布,如果提前期是固定的常数6天,试问满足95%的顾客满意的安全库存存量的大小? 解:由题意知: STD =2加仑/天,L=6天,F(Z)=95%,则Z=1.65, 从而:SS=Z* SQRT(L) * STD=1.65*2.* SQRT(6) =8.08 即在满足95%的顾客满意度的情况下,安全库存量是8.08加仑。 2.提前期发生变化,需求为固定常数的情形 如果提前期内的顾客需求情况是确定的常数,而提前期的长短是随机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SS为 SS=Z* STD2 * d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一、燃煤 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 燃煤烟尘排放量(吨)=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 1- 烟尘中的可 燃物(%)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 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 取20%, 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 =10千克 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 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 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 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 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 0.000938)=0.00764吨=7.6千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 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分销商安全库存和补货数量计算法

分销商安全库存和补货数量计算法 主持人:张先生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您的库存管理方法? 张强:我公司的库存管理也属于探索和完善阶段,不过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分销商安全库存和补货数量的计算方法,在这里拿出来,供大家参考。 1.要求分销商将自己各月的销售数量和当前库存数量发给总经销。 2.经销根据预测公式计算分销商的合理安全库存建议值。具体计算方法为: 假设我们从1月开始计算, A=1月份的安全库存, B=月销售量, Ci=i月安全库存, C1=A C2=(C1+B1)×2/3 C3=(C2+B1+B2)×2/4 …… Ci=(Ci-1+∑Bn-1)×2/(i+1) 根据分销商的不同情况,总经销在初始阶段为其设定一个安全库存值,等运作起来之后,总经销计算出安全库存建议,并参考实际情况(如促销或者季节因素)进行相应的修改,下发给分销商。如果分销商许可总经销进行供应商库存管理,则总经销可直接进行补货。 3.分销商将总经销给定的安全库存建议值作为参考,制定个人的安全库存数量。并计算补货数量,假设为X。补货数量=安全库存建议值+在途库存数量-当前库存-在库未提库存。 4.总经销接到分销商的补货单后,测算分销商的补货数量是否合理,总经销根据分销商的剩余库存数量以及安全库存建议值计算补货数量,假设为Y。 Z=(Y-X)/Y×100%

如果Z在±20%的范围内,则分销商的补货数量是合理的,可继续执行。 5.总经销继续判断该补货数量是否满足最小补货数量标准,以及分销商的信用状况,如果不满足则不执行。 主持人:这套计算方法是一个比较详细的流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总经销和分销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的相关数据,总经销要做好业务员管理和下级分销渠道的数据采集。 1.5倍安全库存法则 主持人:分销商安全库存和补货数量计算方法有点复杂,有没有更简便易行的计算方法? 魏庆:有,1.5倍安全库存法则。举个例子:假如一家商店上次你拜访时他的存货是10箱,然后他又进了5箱货,一周后去拜访发现他的存货是12箱,那么这次他应该进多少货?——答案是不进货。因为这一周他的实际销售量是10+5-12=3箱,而库存数12箱远远大于他一周的销量,所以在你下周拜访之前,他不可能断货。 这就是运用了1.5倍安全库存法则,原则是这样的: 1. 上周期的实际销量=上期存货+上期进货量-本期存货量; 2. 客户的安全库存量应该≥客户在上一个拜访周期内的实际销量,(为了确保不断货不积压,一般以安全库存量的等于一个拜访周期客户实际销量的1.5倍为标准); 3. 客户的进货量=安全库存数-现有库存量。 即:合理进货量=[(上期库存量+上期进货量)-本期库存量]×1.5倍-本期库存量。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填报说明 一、报告期及上报时间 1、年报表的报告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底,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10日前。 2、季报表的报告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 3、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4、各填报单位在报送统计报表时,应附有填报说明。 表号表名备注(一)年报表 环年基1-1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3张 环年(季)基2表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监测情况2张 环年基3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1张(二)定期报表 环季基1表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季报表1张 环年(季)基2表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监测情况2张(三)火电厂年报表 环年基1-2表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4张 环年(季)基2表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监测情况2张 环年基3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1张注:①一般企业只需填报项目(一)的报表,共6张表; ②国控重点工业企业需填报项目(一)、(二)的报表,共9张表; ③火电厂需填报项目(二)、(三)的报表,共10张表。 三、填报要求 1、调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中不得留有空格,表中“—”表示不需填报。 2、填报数据如为0时要以“0”表示;没有数据或数据不详的指标以“—”表示;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 3、在填写调查表中的属性标志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方格中填写代码。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 4、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保留2位小数,其它一律保留至1位小数,监测表中污染物浓度按实际使用分析方法能够达到的位数填报。

安全库存量计算

安全库存量=每天的销售量X到货时间周期 最高库存量(成品)=最高日生产量×最短交付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低库存量(成品)=最低日生产量×最长交付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大库存量=平均日销售量×最高库存天数 最低库存量=安全库存+采购提前期内的消耗量 最低库存量=日销售量*到货天数+安全系数/天 .生产用量 2.采购周期 3.运输时间 4经济采购数量 例如每天用10个,采购周期10天,运输时间2天,经济批量200 1.10天的用量为:10X10=100, 2.考虑损耗加10% 3.建议库存为10x22x1.1=242 22为采购的周期 安全库存(Safety Stock,SS)也称安全存储量,又称保险库存,是指为了防止不确定性因素(如大量突发性订货、交货期突然延期、临时用量增加、交货误期等特殊原因)而预计的保险储备量(缓冲库存)。 安全库存的计算公式 安全存储量=预计每天或每周的平均耗用量*(订单处理期+供应商之纳期)+日安全库存. 安全存储量=预计每天或每周的平均耗用量*(订单处理期+供应商之纳期+厂内之生产周期)+日安全库存. 安全库存的原则 1、不缺料导致停产(保证物流的畅通); 2、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3、不呆料。 安全库存制定决定因素 1、物料的使用频率(使用量) 2、供应商的交期 3、厂区内的生产周期(含外包)

4、材料的成本 5、订单处理期 以上以单位时间内来计。 怎么确定哪些物料需要定安全库存 运用A.B.C分析法确定了物料的A,B,C等级后根据A,B,C等级来制订库存: A类料:一般属于成本较高,占整个物料成本的65%左右,可采用定期定购法,尽量没有库存或只做少量的安全库存.但需在数量上做严格的控制。 B类料:属于成本中等,占整个物料成本的25%左右,可采用经济定量采购的方法,可以做一定的安全库存。 C类料:其成本最少,占整个物料成本的10%左右,可采用经济定量采购的方式,不用做安全库存,根据采购费用和库存维持费用之和的最低点,订出一次的采购量。 怎么降低“安全”库存 1、订货时间尽量接近需求时间. 2、订货量尽量接近需求量 3、库存适量 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意外情况发生而导致供应中断、生产中断的危险也随之加大,从而影响到为顾客服务,除非有可能使需求的不确定性和供应的不确定性消除,或减到最小限度。这样,至少有4种具体措施可以考虑使用: 1、改善需求预测。预测越准,意外需求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还可以采取一些方法鼓励用户提前订货; 2、缩短订货周期与生产周期,这一周期越短,在该期间内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越小; 3、减少供应的不稳定性。其中途径之一是让供应商知道你的生产计划,以便它们能够及早作出安排。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 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 0.0165 NO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 0.0096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 8.03 NO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 3.35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 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44/12=3.67)。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3.67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发电厂按使用能源划分有几种类型:一是火力发电厂,利用燃烧燃料(煤、石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等)所得到的热能发电;二是水力发电厂,是将高处的河水通过导流引到下游形成落差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 发电;三是核能发电厂,利用原子反应堆中核燃料慢慢裂变所放出的热能产生蒸汽(代替了火力发电厂中的锅炉)驱动汽轮机再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四是风力发电场,利用风力吹动建造在塔顶上的大型桨叶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称为风力发电,由数座、十数座甚至数十座风力发电机组成的发电场地称为风力发电场。

安全库存计算

安全库存(Safety Stock,SS)也称安全存储量,又称保险库存,是指为了防止不确定性因素(如大量突发性订货、交货期突然延期、临时用量增加、交货误期等特殊原因)而预计的保险储备量(缓冲库存)。 安全库存的计算公式 安全存储量=预计每天或每周的平均耗用量*(订单处理期+供应商之纳期)+日安全库存. 安全存储量=预计每天或每周的平均耗用量*(订单处理期+供应商之纳期+厂内之生产周期)+日安全库存. 安全库存的原则 1、不缺料导致停产(保证物流的畅通); 2、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3、不呆料。 安全库存制定决定因素 1、物料的使用频率(使用量) 2、供应商的交期 3、厂区内的生产周期(含外包) 4、材料的成本 5、订单处理期 以上以单位时间内来计。 怎么确定哪些物料需要定安全库存 运用A.B.C分析法确定了物料的A,B,C等级后根据A,B,C等级来制订库存: A类料:一般属于成本较高,占整个物料成本的65%左右,可采用定期定购法,尽量没有库存或只做少量的安全库存.但需在数量上做严格的控制。 B类料:属于成本中等,占整个物料成本的25%左右,可采用经济定量采购的方法,可以做一定的安全库存。 C类料:其成本最少,占整个物料成本的10%左右,可采用经济定量采购的方式,不用做安

全库存,根据采购费用和库存维持费用之和的最低点,订出一次的采购量。 怎么降低“安全”库存 1、订货时间尽量接近需求时间. 2、订货量尽量接近需求量 3、库存适量 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意外情况发生而导致供应中断、生产中断的危险也随之加大,从而影响到为顾客服务,除非有可能使需求的不确定性和供应的不确定性消除,或减到最小限度。这样,至少有4种具体措施可以考虑使用: 1、改善需求预测。预测越准,意外需求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还可以采取一些方法鼓励用户提前订货; 2、缩短订货周期与生产周期,这一周期越短,在该期间内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越小; 3、减少供应的不稳定性。其中途径之一是让供应商知道你的生产计划,以便它们能够及早作出安排。 另一种途径是改善现场管理,减少废品或返修品的数量,从而减少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应。还有一种途径是加强设备的预防维修,以减少由于设备故障而引发的供应中断或延迟; 4、运用统计的手法通过对前6个月甚至前1年产品需求量的分析,求出标准差后即得出上下浮动点后做出适量的库存。 最高库存量(成品)=最高日生产量×最短交付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低库存量(成品)=最低日生产量×最长交付天数+安全系数/天 最大库存量=平均日销售量×最高库存天数 最低库存量=安全库存+采购提前期内的消耗量 最低库存量=日销售量*到货天数+安全系数/天 安全库存量的大小,主要由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来决定。所谓顾客服务水平,就是指对顾客需求情况的满足程度,公式表示如下: 顾客服务水平(5%)=年缺货次数/年订货次数 顾客服务水平(或订货满足率)越高,说明缺货发生的情况越少,从而缺货成本就较小,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