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以下公式计算每位考生的总成绩:数学×35%+软件工程×30%+人工智能×35%=总成绩。
2.根据“总成绩”>60分为“录取”,否则为“不录取”的规定,确定“录取意见”列的值。
3.将被录取的考试姓名以绿色、粗体字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