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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农村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农村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农村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从《秋菊打官司》浅谈农村行政法规实践

王宏祚

(法学0907班学号20090721289)

摘要:这部电影通过女主人公秋菊,围绕秋菊家因为建房问题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一些小小的纠纷,为了讨要公道,怀孕中的秋菊不顾身体的不便,付出很大努力,并最终得到一个妥善的说法,体现了秋菊作为一个农民朴素的法律意识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本电影中涉及到了很多关于行政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上访

一、电影介绍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公安局上访。乡里的李公安与村民们都有交情,决定以调解矛盾并赔偿二百元结束。村长口头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心里则认为不应该赔钱,将钱甩在空中。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是踏上了漫漫的路途到县公安局去上访,县里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秋菊还是不服,来到上级城市。初来乍到因为不熟悉环境被当地三轮车夫所骗。得到好心人建议后,来到一家价格低廉的旅店。旅店老板是个好心人,见秋菊千里迢迢上访不易,又有孕在身,便告诉她市公安局长的地址。市公安局长没要礼物,并亲自把秋菊送回旅店。市里的复议书仍然维持原判,只是要求多加五十元钱赔偿金。复议书同往常一样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男人从村长那里拿了钱,没想到倔强的秋菊又把钱还给了村长,重新去了市里。市公安局长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并推荐给他了一个律师,帮忙起诉村长。而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维持原案裁决复议。秋菊不服,决心向市中级法院上诉。过年时,秋菊难产了,然而村里人都去相邻的王庄看戏了,庆来只好去求村长去请人回来抬秋菊去医院。孩子顺利出生了,秋菊一家都感谢村长鼎力相助。然而在孩

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这让只想得到一句道歉的秋菊十分意外,便出门追赶警车。

整部电影中透露出了中国社会强烈的荒唐感,人都是好人,但事就是没有好结果。中国电影一直都是政治的传声筒,而此部电影却选择了理性的回归,从最基本的角度来探讨所涉及的人性和艺术的统一与争鸣,其中反映的典型的“民告官”也是中国社会现状中所不可避免的一个尖锐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进行探讨。

二、电影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万庆来建房的有关手续的办理

1、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的有关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1)、宪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①

(2)、《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该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

①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第十条

②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建房的手续办理程序

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秋菊的丈夫万庆来想要在宅基地上建房,她应当向村委会提出要求,村委会就要召村委会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房屋的建设。

在电影中,万庆来直接找到村长提出建房要求,是不符合规定的,正是由于万庆来的这种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导致了其与村长发生争执,间接导致了人身伤害的发生。

(二)、村长对万庆来人身伤害之后的调解及秋菊提起的诉讼

1、人身伤害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在电影中,万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村长对万庆来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时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个方面就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另外一个方式,给被害一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物毁损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裁决的方式,要求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赔偿。①这不属于处罚,这属于一种民事的补偿,或者说民事的赔偿。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以及受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人,如果对于公安机关、公安人员的调解不接受的话,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裁决。这种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调解,不可以强制执行这种调解。

而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原有的这个规定,做出了很大的修改,今后公安机关在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时候,通常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但是对于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话,公安机关只可以进行调解,不可以再进行裁决。如果调解不成,只能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②

2、关于“村长对万庆来人身伤害”的具体分析

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了替自己的丈夫讨回一个公道,先是接受了乡公安局的调解,后来又自己推翻了,并将此事告到了县公安局。

影视片段1、

①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②2005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李公安:建议由所在乡的公安员进行调解,双方各自多做自我批评,求大同存异,以安定团结为重,经济上仍以第一次调解为主,维持原乡政府定的调解方案,医药费、误工费,由王善堂本人负责赔偿,完了,看你们还有啥?

秋菊:这跟上回一样嘛?

县公安局做出的裁决,看来秋菊还是不能接受,因为它仍然维持了,李公安当时做调解的时候,提出的意见。秋菊说。我不在乎钱,她关键要一个说法,什么说法呢?她要求的是要村长给她进行道歉赔礼,但是县公安局的裁决里,没有这样的内容,所以她仍然不服。

按照当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不服的被侵害人,受到处罚人,有权在五日之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受了他的申诉之后,应当在五日之内做出新的裁决。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种处理方式已经修改了,给他人造成的侵害,给予赔偿的裁决的内容,已经不存在了,公安机关只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这个行为人给予处罚。所以今后公安机关不存在,对于损害赔偿这部分,做出裁决的这种内容,所以也就不存在被侵害的人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的问题了。但是在当时还可以这样做。

秋菊她不服县公安局的裁决,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提起了申诉

影视片段2

旅店店主:我给你帮个忙,你去找一下市公安局的局长,那是个好人,我这儿有他的地址。秋菊去找公安局长,被局长送到旅店。

公安局长:好你慢慢走,我上班去了。

……

村长:我叫你来也没别的事,市公安局的复议书下来了,你带回去给秋菊看一下,人家认为,县里的裁决、乡里的调解,基本没错,让我再加五十元钱,这是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的,我按复议书给你们准备了,二百五十元钱,给。

市公安局长:你对复议书决定同意不同意?

秋菊:我就是不服。你看这事情,我告到乡上、县上,又到你这里,结果都一样。

秋菊还是不满意,因为公安局做出的裁决,只是比原来县公安局的(裁决),多出了(五十)元钱,并且它把这个裁决,又是通过村长之手,送到了秋菊的家里,这就对于秋菊一家来说,她不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办?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只是有一个选择,就是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影视片段3、

市公安局长:你要是不服,倒有个办法,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

秋菊:啥起诉?

市公安局长:这样,我给你介绍个律师。

律师:事情就这样了,我做这案子的全权代理人,你就回去听消息,我就给你办了,我还忙着呢,就不送了。

秋菊:那我回了。

秋菊又推门回来。

秋菊:吴律师,我自己的事情我就不管了?

律师:你不是全权委托我了嘛,我也答应了收了你的钱,我当然要给你办,我天天干的就是这个事情嘛!

在这一片段中,律师提到了一个名词,全权代理。在行政诉讼中,律师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诉讼,以辩护委托人的合法仅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根据行政诉讼委托人的授权,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涉;

(2)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及有关证据的权利;

(3)向委托人、行政案件其他当事人以及知情人员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法庭诉讼活动。

我们看到,在这一片段中,秋菊委托了律师提起了一个行政诉讼官司,作为秋菊的代理人,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法庭诉讼活动。

(三)、秋菊不服判决,提起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概念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①

2、电影中涉及到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

影视片段1、

律师:你听我给你说……

市公安局长:秋菊,时间都到了,怎么还不进去?

秋菊:让我给你打官司我不去。

市公安局长: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你看事情是这样的,村长打了你男人,按其行为应该由公安部门处理,县公安局作出的裁决,你不服,请市公安局作出复议,你还是不服,那现在只有结束调解,根据你的要求,转入法律程序,来法院打官司。

法官: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维持市公安局对县公安局,关于对西北乡西沟子村村长王善堂殴打本村村民万庆来一案,裁决的复议决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闭庭。

①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律师:秋菊,咱的官司打输了。

秋菊:输了!?

这是她没有料想到的,一个方面是,她接到法庭的通知出庭的时候,发现她要告的是公安局,是公安局局长要坐在法庭上来应诉,这是秋菊也没有料想到的,因为她一直认为,侵犯她权利的是村长,她要告的是村长。

这个问题,出在哪里呢?应该说出在律师,和秋菊之间的委托上,这个律师在接受委托的时候,没有向秋菊说清楚、讲明白,这个诉讼是一个什么诉讼?起码你要告诉她,你不服市公安局的二次裁决,你现在依法要提起诉讼,你应该是告谁?告什么?你的主张请求是什么?然后征得秋菊的同意之后,才能去做。影视片段2、

秋菊:上来了。

法官:你是秋菊吧,我们是市中级法院的,来调查一下你的上诉案子。你拍个片子,在咱们法律上可以取得证据,如果肋骨骨折,按照法律规定,构成轻伤害罪,我们考虑要对当事人重新处理,希望你们还是积极配合。

秋菊倔强的性格,促使她仍然不屈不挠,一审败诉了,她依法又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了她的上诉,而且派出了两位法官,专门到她们家里进行调查。影视片段3、

秋菊:你来了,怎么村长没来?

村长媳妇:他正在屋里洗脸刮胡子,办得跟过年一样。

秋菊:坐啊,坐啊。

小妹:姐,李公安来了。

李公安:庆来,你那片子拍出来了,是肋骨骨折。虽然已经好了,但案情性质发生变化了,是轻度伤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把王善堂行政拘留十五天。秋菊:拘留了?

李公安:就是让公安局抓走了。

秋菊:抓走?我就是要个说法嘛!

李公安:我就没让它抓人,它怎么把人抓走了,人刚刚被带走,我就是来跟你说一下。

二审法院对村长采取行政拘留这种方式没有法律根据。因为首先秋菊在这个诉讼中,并没有告村长,秋菊在这个诉讼中告的是谁呢?告的是公安局,一审法院维持了公安局的决定,二审仍然要审理的行政裁决。针对这个裁决,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有:维持、撤销,它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对案件做出处理。比如说它对村长进行拘留,因为作为原告人的诉讼请求里面,并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即使有,也不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

影视片段4、

万庆来:村长,村长,村长开门,村长开门。

村长把门打开。

万庆来:秋菊生不下来,你给帮个忙吧

村长:你怎么不送医院吗?

万庆来:村上没人了,都到王庄看戏去了,我叫不来嘛。

村长:这时候想起我这当村长的了,你准备好抬人的东西,我到王庄去一趟。秋菊顺利产子,母子平安。

村长:庆来,我听说你到市里拍片子了,结果怎么样?

万庆来:那两天秋菊身子不好,我没顾上看结果,就赶紧回来了。

村长:你也知道,我在咱村抬大肚子上医院,也不是头一回了,这跟打官司可没关系。等秋菊养好了,她想告让她告去。告下来算我的,告不下来算你的。

这反映了村长的朴实善良,村民对他的这种信任。虽然他和秋菊发生了纠纷,秋菊不依不饶,从正面说是不屈不挠,但是作为村长,没有计较这些,在秋菊遇到了生命危急的时候,仍然履行了一个村长的职务,一个干部的职责,组织村民去送她,说明他的境界是非常高的。当秋菊母子平安之出院回到家里以后,在孩

子要满月的时候,亲自抱着孩子到村长家里,去邀请村长一家,参加她孩子的满月酒席,双方从一个对立的关系,逐渐地走向了一种和好、和解的这样一个趋势。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表现的是一个淳朴的农村妇女,为了维护丈夫的合法权益,不屈不挠,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上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等方式,最终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表现了秋菊这个农村妇女朴素而正义的法律观念和正直勇敢的价值观,作为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也很好的在广大农村普及了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一部很有教育意义的电影。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的调整和改善,不仅仅关系到农民收入的增加,还牵涉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文章从这个角度出发,积极探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总结和归纳了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存在的各种缺陷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更加高效的处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保证农村经济朝着和谐,健康的方向不断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的发展有赖于农村,农村的进步取决于农民,而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是由生产资料土地决定的。因此无论在何种时代,我们都要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保证其符合农村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的协调性发展。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任何制度的形成都是以当时的社会环境为基础的,在一定时间内某一农村土地制度的确可以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本的农村土地制度会慢慢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此时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善。因此,纵观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可以看到呈现出起伏不断的状态。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新中国初期的土地改革,使得农民获得了生产资料,百废待兴的背景下,农民积极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去,使得农村经济得到全面的恢复,从这个角度来讲,此时期的土地改革不仅仅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复苏,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巩固我国新生政权的作用。其二,合作化土地改革时期,国家以引导的方式去将私有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制,此时的合作化土地改革制度的形成,为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这样的农村土地制度慢慢展现出各种的问题和缺陷,越来越难以与农村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导致后期我国农村经济出现崩溃的局面。其三,在集体化所有制度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土地制度转向了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实现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将原本的群众集体所有的团队转变为土地承包,实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此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使得农村社会生产力得以解放,此时期我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幅度很大,农村经济得以全面发展。其四,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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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6824897.html,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 作者:李收房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9期 摘要:东海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保障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核实集体家底,界定成员身份,产权股份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改革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抓好宣传培训和组织保障,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东海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能 1.资源整合要效益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荒置土地,并且通过流转,让土地向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聚集,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土地的规模效益。通过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就从农业发展内部提供给了资金支持,弥补了农村资本投入不足的瓶颈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将流入农村,这样就从外部加大了对农业资本的投入。通过内部的造血和外部的输血,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新动能和历史新机遇。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资本要素的集中、活化与提升。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对农村土地资源较多,农民改革意识较强的村庄,注重产业扶持和政策引导。汤庄村流转土地613亩,流转率达30%以上,郇圩村流转土地959亩,流转率达40%以上,西蔡村流转土地932.28亩,流转率达100%,并且都成立了土地经济合作社,破解农村土地小农经营,闲置分散,生产率低的发展难题,真正实现土地的规模效益,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资源盘活要收益 产权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而流动性是产权最为重要的特征。牛山街道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明晰所有权、稳固承包权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让资源盘活,劳动力自由流动,释放产权的激励功能、协调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牛山街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17个村 共清查资源性资产79480.76亩,经营性资产33147.8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1445.14万元。通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摘要毛泽东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农村 一、土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的土地制度,但主要探讨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动经济社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施基础不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度不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集体产权底子不清影响清产核资工作。第一,原始档案不全。因时代久远,发现普遍存在原始档案缺失严重,登记与当时实际无法进行核实。第二,知情人变化较大。知情人病逝或外出的较多,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无法全面掌握,导致集体资产被个人占用,有的资产多次承包流转,对资产的归属性出现了很大的争议,有的资产由于时间久远、原承包人过世等多种原因已经成为无主资产,如何登记争议较大。第三,遗漏情况较严重。一些没有登记造册的,如库潭、老旧房屋、机器设备(老茶厂等)、集体所有的地块和林地等隐性资产核查厘清不到位。 二是经费不足制约工作开展。第一,开展清产核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主要是摸底、核实、确认等过程复杂,这些工作不仅繁杂而且需要准确,工作量大,容易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导致清产核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为产权改革工作留下隐患。第二,档案平台建设及后续改革措施需要较大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是股权内部流转可能出现不畅。第一,出现有偿退出转让吸引力不强问题。若股权内部流转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吸引力不够,极有可能出现有平台无流转现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目的难以实现。第二,内部流转资金压力较大。许多已流转的资源、资产由经营者管理多年,投入资金相对较大,如出现意外情况需收回,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无力赎回,其他成员也无意出资购买,造成资产、资源浪费。第三,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产权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的村无经营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一、重大意义(为什么改)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是《宪法》明确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部分。这个集体经济是在建国以后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再通过农业合作化,再通过农村改革而逐步形成的。《物权法》对集体的所有权性质做了新的概括,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集体所有。这里有两个要点:第一,不是这个组织所有,是组织的成员所有,所以要这次改革要把产权明确到成员。第二,不是村里干部、少数人所有,尽管他有些支配权和管理权,但从产权关系上讲,他们没有所有权。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是行使集体产权关系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成员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二)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全面市场化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资本积累日趋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速流动,集体经济结构和集体资产的表现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使得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尤其是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及其处置、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等方面引发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为解决目前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中央做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并于去年12月26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从宏观层面来讲,即“两个适应”:第一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第二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从具体层面讲:首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其次,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第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第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改革的内容(改什么) (一)改革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别,分别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题目: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1 核心问题: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的政治稳定。 论点,论据。一、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及其背景2004年,中国政府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局部上也做出了较多调整。这年土地政策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中政府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以保护中国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控制乱占和滥用土地。农村住房建设过度占用耕地也已经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而自然村目前仅有少数人居住,严重“空心化”。同时,目前农民上访和投诉中涉及到的土地案件已经占到全部上访和投诉数量的首位。据估计,全国失地农民数量达到3000万以上。从近年土地被征用的数量和国农民人均土地面积这两方面判断,3000万失地农民的数量估计并不为过。少数农民因为得不到合法的土征用补充费用,与村集体的干部和地方政府发生冲突,成为常年上访户。还有的地方农民集体与征地单位或地方政府对抗,造成严重的地方社会治安问题。 二、关于现行土地法规的评论。经济学把一项财物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作为关于这项财物的所有权,这是一种便于分析的定义。(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使所有权在国家与集体、农户之间发生分割土地承包法实际上显示了国家、集体和农户对土地所有权的分割,但却没有明确地合理地界定它们之间的权利边界。深入想,这种界定是不可能的。土地承包法的本意是要克服传统集体所有制的弊端,但又想继续维持集体所有制的框架,不免在逻辑上漏洞昭然,在实践中弊端丛生。(二)政治权力结构使乡村干部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人格化主体(三农户而非个人作为承包权的主体产生了承包制的内在不稳定性四)农户的不完整的土地财产权三、土地制度的经济影响(一)土地制度是否影响农民收入:对已有文献的一个简单评述大体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认为目前的土地制度与各种其他可能采用的改革方案(例如耕地私有制或永佃制)比较,对于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会有显著差别。另一种自然是相反的观点,认为目前的农地制度有重大缺陷,非改革不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二)土地规模经营潜力与农入增长之间的关联性估算。(三)土地征用中发生的农民利益流失估算农民因土地被占用,究竟给社会贡献了多少资金,这是一项很不容易算好的账(四)现行土地制度对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的 影响 四、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一)农地制度的改革路径农地国有化主张退出权”方案设计。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主张。2.改革建议假设中央政府采用下述农地制度改革的方案:1)农村耕地承包权独立化、长期化、商品化。(二)农地征用制度改革1.现行制度的不合理性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只是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转移,地价作为年收益的6至10倍是合理的2.农地征用改革方案第一,把现在村集体的土地出让权力和收益享有权利完全拿掉第二,在商业性的耕地占用中,用一个新的税种替代耕地占用补偿金的征收,并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第三,土地交易的行政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中央政府已经考虑实行这个制度。土地监管部门负责认证土地交易价格的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第四,由土地法庭作为土地交易纠纷尤其是交易价格纠纷的最后裁决机构。第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土地(或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条例,规范土地的商业性交易和公共部门的征用行为。第六,在目前城市公有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延长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到100年,待条件成熟以后,可以进一步深化所有权改革。3.尝试建立“国家失地农民账户”和“国家失地”农民保障基金” 题目: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及对策2 1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32) 第44卷第4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7月 V ol.44No.4 Journal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Jul.2005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 上的讲话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1)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中国整体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大量观察表明,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可以断定,从2004年开始,中国农村土地政策乃至一般的土地政策将发生重要变化,变化的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特别取决于高层决策者远见卓识和行动魄力。本报告将集中分析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并对一些具体政策的影响做出评论。 一、2004年农村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背景 2004年,中国政府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局部上也做出了较多调整。这年土地政策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中国政府要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以保护中国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控制乱占和滥用土地。 2004年中央政府出台的与土地有关的最重要的政策调整,体现在10月21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这个决定发布之前,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两项通知,意在稳定和回复农业播种面积。这两项通知分别是3月20日的“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和4月30日的“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通知”。28号文件责成有关政府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本着这个要求,国土资源部很快出台了两项决定,分别是11月9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随后发布的新版“征地补偿标准”。 本年度发布的一系列文件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加大了对违反土地法规行为和行政渎职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2010年09月28日15:14城市化网【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9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于是,所有关注三农问题的人开始探寻:农村的出路在哪里?于是关注的目光聚焦到农村的土地。业内人士预言,在农村上演的新一轮土地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那么,农村土地改革带给农民的究竟是福祉还是祸患?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将助力我国社会发展逐步向着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呢? 回顾: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历程 通过梳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脉络,我们不难看出,自新中国成立,农村的土地经历了个体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制转变,新一轮土地改革尝试赋予农民在土地上的更多权利。 历程1: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建国之初,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历程2: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 1954年-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收回土地所有权。被誉为“三大改造”之一的农业改造,目的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偿入股、统一经营,发展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历程3:集体所有→三级集体所有

1957年-1978年,“三级所有”的土地改革。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国内农业供给相对有限,所以又一次进行土地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土地属于三级集体所有,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农村生产小队三级所有。社员集体在公有土地上统一生产和劳动,社员没有任何私有土地,彻底消灭了私有制。这一阶段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彻底被收回的阶段。 历程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提出并主张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3年开始在全国广大农村全面推行。到1983年底,98%左右的农户都实行了包干到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历程5:“新土改”允许土地流转 改革开发30年后,2008年10月1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盘点:各地探索土地流转 尽管2008年9月30日,胡锦涛考察安徽小岗村定调新土改方向——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自从有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就在悄然进行。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有的农民就把土地或转让或转包或转租给别人。 有数据表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农地流转量仅占承包地总量的1-2%,90年代末达到4%左右,现在已经达5-6%。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省,则高达30%左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 历史沿革 作者:秦英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大创举,自提出至今也不过三十几年,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现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此阶段主要以中央文件及部门规章的调整为主。 1、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无疑是以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分田到户为起点,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创造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表明对于“包产到户”,国家在政策上有所放松。 3、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

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及推动农业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5、1983年1月,第二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出台,该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6、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 上述4-6点所述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从政策上、理论上将包产到户稳定化、长期化、合理化、规范化,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因此制度在全国各地的迅速推广实施,1978年至1984年我国农业得到飞速发展,粮食产量大大提高。 二、逐步完善阶段,此阶段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法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 产权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规则。下面是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欢迎参阅。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范文1 根据大委发【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5月14日

目录 一引言 (5)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5) (1)土地改革(1949-1952年) (5) (2)人民公社体制(1953-1978年) (5)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以后) (6) (4)建国以来土地演变分析 (6) 三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现状 (7) (1)现有法律制度 (7) (2)存在的问题 (7) (3)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9) 四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方向解析 (10) (1)承包权改革目的 (10) (2)土地改革中承包权的方向 (10) (3)土地改革中经营权的方向 (11) 五结语 (11)

中文摘要 1978年以来,经过进30年的演变和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下的时代巨变中逐渐展现出其不适的一面,2014年中央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帷幕。本文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改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认为:现阶段,土地改革依然要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承包权的稳定发展,实行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从远目标是要实现承包权的自由流转,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上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关键字: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Abstract Since 1978, after 30 years of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showing its discomfort side gradually in the current era of changes. In 2014, the government opened the curtain of the reform of land.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1949 to explore the evolution of the land system,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contemporary land system, analyzing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to explore the starting point and goals of land reform in 2014, and predicting its future dire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at this stage, agrarian reform is still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to mainta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collectively and protect the right of contracting, and to carry out the orderly circulation of management rights. From the far goal is achieving the free flow of contracting rights,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 to improve the land legal system. Key word: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Separ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言稿暨汇报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原创)根据县委、县府领导的安排部署,我镇XX村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实践,在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走出了一条自己特色的道路,即“产权改革引领脱贫攻坚”,运用“产权改革+精准扶贫”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蓬安县西北部,距县城区28公里,幅员面积27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125个村民组。辖区总人口18223人,幅员面积27平方千米。总户数3864户,耕地面积10117亩(其中田5250亩,土4867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1亩。精准脱贫整村退出村5个,脱贫任务人口1280人。 二、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镇属各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试点村也相应的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同时将拟今年整村脱贫退出的合作村和马家嘴村一并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范围。 (二)广泛宣传,深入调查民意。我镇在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广泛宣传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做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家喻户晓,我镇组织召开大小会议100余次,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农村土地、林地、房屋产权的基本情况以及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调查,广泛收集民意。 (三)确权颁证,加快土地流转。镇党委政府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以“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镇为中心、监督指导以市县为中心”,本着“严程序、保稳定、稳推进”的原则,圆满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我镇指导试点村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村“三资”清查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

土地改革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 自辛亥革命至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近百年的跨世纪的变革。站在新中国60周年的历史关节点上回望之,它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和深思: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关系演化有中国之剧烈、之频繁;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那样,土地归农是民心趋从的重要条件;土地制度变革常常成为社会革命的动因和前导,引发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因此土地制度变迁中的政治稳定权衡多于经济效率权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土地政策、法律和制度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本文梳理了我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分析了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重点回顾了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反思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世纪变革中土地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历次变革中的经验和教训。 自辛亥革命至今,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98年的历程。近百年的历史跨越了两个世纪,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中国革命和风暴的时期(1911~1949.9),就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而言,先有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后有共产党的“耕地农有”的思想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实践。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则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做法实际上为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得民心者得天下”,“土地归农”再次成为民心趋从和革命成功的关键。第二个历史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和转型发展的时期(1949.10~今),其间,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运动、家庭承包经营等三次重大变革,至今已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一套完整的新型土地制度,从而加速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一、中国农村土地世纪变革的政策思想和制度基础 中国是最古老的农业国家,五千年文明史其实就是农耕文明发展史。自周建立民族国家始,至辛亥革命以前的全部封建社会的经济政策思想史也是一部土地经济思想史。中国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丰富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从而构筑了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并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不仅维系和支撑着中国封建社会大厦沿袭两千多年不倒,甚至深刻而全面地影响着中国现代近百年的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乃至整个社会革命和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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