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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

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04]132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发布日期】2004.08.20

【实施日期】2004.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

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4]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保证伤残人员人身安全、劳动就业以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和提高伤残人员的权益,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在200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第一批)》范围之内;

(二)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50%以上(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

(三)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

(四)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和装配条件以及帮助伤残人员康复的其他辅助条件。其中:

1.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生产人员不得少于六分之一。

2.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3.残疾人接待室不少于15平方米,假肢、矫形器制作室不少于20平方米,假肢功能训练室不少于80平方米。

二、符合前条规定的企业,可在年度终了2个月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办理免税手续时,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一)免税申请报告

(二)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及其相关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收入明细资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免税申请后,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的有关规

定,对申请免税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免税手续。企业在未办理免税手续前,必须按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相关的纳税资料以及财务会计报表,并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办理免税手续后,税务机关应依法及时退回已经预缴的税款。

四、企业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免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第一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00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7317360.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公司人事调整通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范文篇一 XXXXXXX: 感谢长期以来对重庆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因我公司管理的发展及需要,故于20xx年1月2日对管理岗位进行了相应人员调整。自20xx年1月8日起与贵公司相关对接工作交由以下人员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名单略 因我公司人事变动给贵公司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贵公司提供专业、优质、规范的服务。 特此函告。 重庆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六日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范文篇二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XXX(部门)XXX(职位)XXX(姓名)因个人原因辞去XXX一职,于XXX年XX月XX日起不再担任我司任何职位,他(她)今后的任何工作都与我公司无关。公司对XXX(姓名)先生/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原所有相关业务交由新员工XXX(姓名)全权负责处理。公司领导携全体员工,热烈欢迎新员工的到来。新员工XXX(姓名) 座机:XXX 手机:XXX 特此通告!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XXX年XX月XX日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范文篇三 为了更好的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决定现安排以下人员工作岗位调动。xx调到营销中心外销部,任外销业务员,兼职报关商检工作;xxx调到规划发展部,任项目申报主管,兼职总部行政的部分工作;xx 调到营销中心商务部,任客服主管,兼职总部行政的部分工作;xxx调到商务部,负责任产品推广与策划工作。请以上人员于23日到新岗位报的,同时,厂区办公楼202室作为营销中心办公室,请相关部门按照厂区行政部下达的调整办公区域通知即可执行。 Xxx 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9月22日 公司人事调整通告范文篇四 集团直属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 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对集团公司领导层作如下调整: 1、李xx同志为集团公司总裁; 2、免去刘xx同志集团公司总裁职务; 3、石xx同志为集团公司副总裁。分管成都、武汉及合肥分公司,同时分管采购部; 4、徐xx同志为集团公司副总裁。分管全国伊利项目及仓储业务; 5、樊xx同志为集团公司副总裁。分管内蒙百事土豆农业项目及安全部; 6、王xx同志为总裁助理兼广州分公司经理。协助总裁管理广州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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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在**国税系统,**的名字十分响亮。这响亮的声音不只缘于她拥有**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青年服务标兵”、“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国税系统“文明税务工作者”等一系列荣誉,更出于她身处平凡之位,而心向美好事业,勤勤恳恳,孜孜以求,用奋斗与执着,以自己美好靓丽的青春风采,硬是在**国税局一个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最美最美的文字,绘制出绚丽多彩的图画。 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位置上不懈努力,持之以恒,不计得失,欣而忘我,那其实是不平凡的。**是一个平凡的人,她又是不平凡的,因为她有自己的崇高追求。 **就是这样一个追求上进的人 生活中的**与其他女同志看上去并没有多少区别,与人晤面,总是那样地热情倍至,平易近人。可知情的人了解,在她那温柔贤淑的内心深处,却时刻表现出女人所特有的坚韧与刚强。 1984年,正值青春芳华的**幸运地通过招干考试进入了税务系统工作,跨出了人生长河的第一步。 身在此山,方知横峰侧岭,远近不同。面对一个陌生的新岗位,她坚信,要做就做最好的,要干就干一流的。为了使自己能在新的岗位上尽快地适应,以至做到游刃有

余,她自己暗下决心:从头做起,决不服输。 气有浩然,学无止境。1986年,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进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专修财会。三年的学习生涯,不仅让她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畅游,而且更使她增加了对“学然后知不足”这句话的更深感悟。从那以后,**对知识的追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1993年,**考入了山东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函授班,当时恰逢国家税制改革,她既要负责国税还要负责地税及汇总三套报表,工作量增加两倍,工作异常繁重。每学期15天的面授,又让她不停地奔波于**与济南之间。如遇月初做报表,为了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学业,她经常挤公交、赶火车,逢年过节,交通拥塞,经常扒火车窗上车,也全然不顾自己是个女人。当时孩子刚满周岁,初为人母,事业、学习、家庭三点一线,不弃不离,兼而顾之,其辛苦之状况略见一斑。 谈起这段时间的经历,**仍显得很坦然。虽然吃了一些苦,受了许多的累,但自己却无怨无悔,因为她所付出的辛苦劳累换来的是对工作的勤勤恳恳,对事业的精益求精。 **就是这样一个勇于创新的人 孜孜不倦的学习加之敢为人先的毅力,使**在税务这个岗位上很快进入了角色,成为行家里手。每年经手编报各类报表达40余种8000多份,从无差错。她还顺利通过了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07月0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危害税收征管罪入刑,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进行界定。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列举了三种情形,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的,则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理解本公告,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二、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第二,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三、本公告是对纳税人的某一种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做的明确,目的在于既保护好国家税款安全,又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说,本公告仅仅界定了纳税人的某一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从本公告并不能反推出不符合三种情形的行为就是虚开。 比如,某一正常经营的研发企业,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合同,收取了研发费用,开具了专用发票,但研发服务还没有发生或者还没有完成。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本公告列举了“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就判定研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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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标 签】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总局配置内设机构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办发﹝1998﹞73号 【发文日期】1998-06-22 【实施时间】1998-06-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中央各部门集中交纳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交给北京市等有关国家税务局承担。 2.将具有社会中介服务性质的工作,交给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财政部承担的税政调查研究职能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起草及其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

释工作。 2.财政部承担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职能。 3.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六员培训题库2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六员)培训题库 一、税收管理员与税收管理员制度 多项选择题 1.2010年前我国要实现“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ABCD)的税收征管模式 A.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B.集中征收C.重点稽查D.强化管理 2.(AB)共同构成了税款征收的基本环节。 A.申报纳税B.优化服务C.集中征收D.强化管理 3.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的衡量标准是(ABCD )。 A.执法规范B.征收率高C.成本降低D.社会满意 4.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ABCD)等工作。 A.税款征收B.税务稽查C.审批减免缓抵退税D.违章处罚 5.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AB )工作相结合。 A.案头分析B.下户实地调查C.催报催缴D.违章处罚 填空题 1、(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2、(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 3、税务机关应当明确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 4、(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 5、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 6、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7、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可以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 8、在交通不便地区和集贸市场可以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零散税收的,要实行(双人上岗)制度,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9、税收管理员实行(轮换)制度。 10、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和税务约谈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11、税收管理员在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纳税评估时,要将(案头分析)与(下户实地调查)工作相结合 12、对税收管理员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办法。 13、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4、税收管理员应引入(能级管理)机制。 15、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制定本制度。 16、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简答题 1、简述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必要性。 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可以完善事前、事后监控机制,确保税源、税基管理有新突破;可以加强户籍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可以全面掌握情况,有利于实行税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可以密切征纳双方关系,更好地开展“零距离”、贴近式、深层次的纳税服务;可以及时充分了解纳税人涉税信息,有利于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把大案要案消灭于萌芽状态;可以进一步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2、简述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2)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

HR-XZ-200801 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一、行政部 1、行政部职能,负责行政、人事、考核、后勤、档案等工作; 2、行政部人事架构图: 总经理(叶波) 行政部经理(臧志华兼) 行政助理(关惠珠兼) 3、岗位数量:3个;实际编制1人;预算编制2人; 4、行政部经理职责: (1)隶属总经理; (2)负责安排全公司所有制度的收集、拟定、呈批、审批、执行、监督以及工商、社保、劳动、消防、租房、网站、交通工具、各类用品等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完善《冠日 凯润员工手册》,提交《行政工作月报》; (3)负责安排全公司人员的入职、人事变动、调薪、培训、人事评议等人事管理工作,提交《人力资源月报》; (4)负责安排全公司的考核(包括公司管理制度、《收单月刊》、其它专业知识)管理工作,提交《考核月(季、年)报》; (5)负责编制、提交本部门的《月度预算表》; (6)负责全公司行政费用的审批工作; 5、行政助理职责: (1)隶属行政部经理; (2)负责安排全公司所有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提供档案查阅,提交《档案盘点半年报》; (3)负责安排全公司的办公用品台帐管理工作,提交《办公用品盘点季报》; (4)负责建立公司以及各部门(办事处)年鉴(主要包括人事、奖惩、重大事宜、重要变更等); (5)负责总部办公场所的相关行政事宜; (6)服从并操办行政部经理所安排的全公司各项行政事宜;

二、财务部: 1、财务部职能,负责账务、结算、报销、税务、仓管、财务分析、运营统计、运营测算、运营分 析、预算等工作; 2、财务部人事架构图: 财务部经理(臧志华) 助理会计(卢春梅)出纳(关惠珠) 3、岗位数量:3个;实际编制3人;预算编制4人; 4、财务部经理职责: (1)隶属总经理; (2)全公司各签约合作单位清算联系人; (3)负责安排拟定、呈批、审批、执行、监督全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冠日凯润财务制度》; (4)负责安排全公司账务、结算、报销、税务等财务管理工作,提交《财务工作年报》; (5)负责全公司财务分析、运营测算、运营分析、预算等工作,提交《财务分析月报》、《运营分析季报》、《月度预算》; (6)负责全公司收入帐工作,按月提交《运营收入表》、《运营单位排名表》; (7)负责安排公司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5、助理会计职责: (1)隶属财务部经理; (2)负责全公司开支帐工作,提交各部门(办事处)《费用开支月报》; (3)负责全公司运营数据统计工作,按规定提供数据查阅,按月提交《十大商户排名表》; (4)负责公司仓库的管理工作,配合财务经理进行公司各项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 (5)服从并操办财务部经理所安排的全公司各项账务、报销等工作事宜; 6、出纳职责: (1)隶属财务经理; (2)负责全公司办公资产的管理工作,提交《库存盘点月报》; (3)在财务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负责各项货款、报销款的支付工作; (4)配合财务经理进行公司各项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

税务局人事教育年度工作总结【可编辑版】

税务局人事教育年度工作总结 税务局人事教育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科在市局人教、政工科及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管理年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地税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创造“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个人”的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今年我们工作的重点是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打造一支“思想红、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廉洁清明”的干部队伍。分局首先从理顺思想激发活力、提高素质,严格考核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把坚持抓学习培训、抓规范管理、抓能力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我们的作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我们把人本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市局的“规范管理年建设”作为重点建设目标,建立两种模式和三大体系,切实抓好干部的管理能力,抓好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这是体现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具体反映,领导是关键。因此,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干部的能力建设和干部思想建设作为重要课题,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进行工作布置落实,领导分工,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局长余爱华同志多次在会上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注重工作能力的培养教育,加大综合素质的提高。我们科根据分局的要求,设置了工作目标任务,将责任分解到职、到

岗、到人,量化、细化、精化,使之规范化管理,严格考核体系,这样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以“规范管理年”为建设目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能力。今年年初分局确定了重点工作目标,在政工局长王绍文同志的亲自领导下,我们科根据分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尤其是《两个正职工作考核办法》、《全年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日常工作检查办法》、《岗位职责体系考核办法》的制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对照市局和兄弟单位的经验,我们科的同志下基层、搞调查、走访群众座谈,广泛征求收集群众的意见,制定出了操作性强、尺度适量、形成有我们自己特色性的东西。站前所、八字门所对《两个考核办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要求考核力度加大、尺度紧点,特别是督办的落实要到位,形成了东西必须落实执行,我们通过仔细的研究分析,办法出台后反复修改,认为这些意见不错,确实反映了群众的心声和民意,很有代表性,通过实际操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在“规范管理年”中,我们注重中层骨干的工作能力建设。首先,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学习目标现任状,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收效明显。例如:站前所创建“四星级”、八字门所创建“三星级”、南湖所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各所创建工作紧然有序,有特色、有创新,督办落实到位,通过抽查符合上级要求。其次,我们着实抓了中层骨干的教育培训,改变以往的学习模式,不强求学、不灌输学,而是用半天的时间集中一起,命一个主题、讨论分析,提建议、谈看法、将中心议题摆到桌面,畅所欲言,大家谈,这个形式很直观,很实际、很实在,一谈就懂,我们喜欢。通过这个活动的开展,改变了以前有话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事活动公务员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0]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28 【实施日期】2000.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0]57号2000年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一)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审批。 司、处级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批。 处级以下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核准。 派驻干部不得在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兼职。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批。 1.副处级以下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边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查,报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一般可与出国(境)任务一同办理审批手续,但要由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JI备案审核。 2.中央管理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报国务院批准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3.赴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报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或者国务院港澳、台办审批。 (三)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1.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

加班工资也属于扣税的范围

加班费要缴税吗?加班工资也属于扣税的范围?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上班,比上班更痛苦的,莫过于天天上班;比天天上班痛苦的,莫过于加班,比加班病苦的,莫过于天天加班; 比天天加班痛苦的,莫过子天天免费加班! 某单位小王的工资是8000元。其中5000元是基本工资,2000元是绩效考核工资和交通补贴,1000 元是奖金,公司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基本工資,而不是全部月工资,本来加班就是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自己的辛苦所得,比起公司老总动辄百万元的年新和几乎所有个人开销全包的福利,那点加班费实在少得可怜,不过,虽然少,好歹公司还有加班费,小王的大学同学小明所在的公司,明确规定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你可以不加,但助误了工作不但要更赔偿公司损失还要被扫地出门。 财务发结小王的邮件中写道:加班费在扣税后已经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小王看了邮件中扣税二字,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这点加班費还要扣税?扣什么税? “加班税”吗?于是,他写了由邮件给財务咨询这个问题,并上网搜索了有关加班费交税的资讯。 2012年,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的一条纳税咨询解答引发了热议,热点集中于加班费是不是该教个人所得税。原来有没有加班税,加班税是新税种吗?为什么加班税看上去是专门针对工薪阶层? 加班费要交税,并不是自国税总局的答复才开始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开始实施,加班费一直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员工因其任职、受雇从企业获得的所有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员工获得的收入无论是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交通费补贴、手机费补贴、加班费等任何方式出现,都合并在员工当月工资。薪金中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把领取加班费换成调休更好,这样既不必缴税,也可以在有事情假的时候不会被扣工资。 有些人工作很忙,加班频繁,根本不可能用调休,那么请熟悉税法的专业人士帮忙测算一下,是否可以将加班折合的调休到年底一次折现,合并在年终奖中一并发放,这样可以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规定中关于年终奖的税收优惠,一个学生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发放工资、年终奖和加班费时,采用了这个方案,最终为员工合法节省了近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企业也没有任何纳税风险。企业花一样的成本,而员工却多拿了近20万元的奖金,何乐而不为呢? 学会计,做财务,到理臣教育

公司管理岗位职位描述 (1)

公司管理岗位职位描述 一、运营总监(总经理)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2、公司整体策划,健全公司各项制度,完善公司运营管理流程。 3、推动公司销售业务,组织完善公司业务营销体系,推动各类业务有效发展。 4、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有效的团队协作机制。 5、企业文化建设。 6、对外关系。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商管理、MBA,、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2、8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5年以上高级管理工作经验。 3、在企业战略规划领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运作经验。 4、优秀的领导沟通、协调、调度、指挥组织、开拓能力。 5、优秀的统筹、分析、综合、归纳能力。 6、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7、熟练掌握防水行业及发展趋势等,熟悉防水产品的市场状况以及发展变化;团队管理、各部门工作的计划、组织、统筹安排、协调、沟通等。

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日常人事管理;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行政人力资源规划,并制订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含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及员工发展)等; 4、负责部门团队管理,擅长各类中高级人才的甄别和选拔,完善公司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 5、定期向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战略、组织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支持; 6、及时处理公司人事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7、规范完善公司行政管理系统,制订并完善公司各项行政制度,提供各项行政后勤支持; 任职资格: 1、30岁以上,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行政人事管理经验,3年以上人力资源总监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经验; 3、了解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实践经验积累,对人力资源管理各个职能模块均有较深入的认识,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4、很强的计划性和实施执行的能力;有亲和力,很强的激励、沟通、协调、团队领导能力,责任心、事业心; 5、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俞富霖副局长在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俞富霖副局长在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0年系统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局人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系统人事教育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扎实做好人事教育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广州国税干部队伍,对完成好税收中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主要谈谈三方面意见。 一、回顾2009年系统人事教育工作 2009年系统人事教育工作,虽然困难很多,但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一是领导班子建设有新进展。完成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考核,有效地召开了2009年各级党组民主生活会,协助监察部门对系统部分单位进行巡视检查,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建设。二是在选人用人上有新突破。顺利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我局人力资源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开选拔处级干部,领导干部队伍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机构改革工作有新成效。按照总局与省局的统一部署,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以及直属单位进行了机构的重新设置与调整,明确了新机构的人员编制、功

能职责等要求。新机构的良好运作实现了行政权与执法权、上级要求与我局实际的统一协调。四是人事规范管理有新进步。圆满完成2007年以来新入在编人员的登记工作,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出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考勤与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人事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五是人才队伍建设有新发展。有重点地开展税收业务培训以及特色专题培训;新建立了系统稽查人才库,进一步充实系统英语人才库和法律人才库,入库人才总数有较大提升。六是税务文化建设呈现新活力。成功召开系统税务文化建设项目经验分享会,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开展税务文化建设,税务文化建设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圆满完成总局金税三期决策系统知识管理子模块的业务需求提交任务,得到总局的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党组向一年来在人事教育战线上默默耕耘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与崇高的敬意,谢谢你们!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人事教育工作在制度规范性建设方面还不够严谨,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的标准比

房地产企业发票处理的关键问题

企业发票处理的关键问题分析 1,2012年所有的稽查工作都是围绕发票展开的。 《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中,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强调,稽查要做到: “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温总的震怒: 2010年,审计署的一则审计数据显示,2010年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2,发票税前扣除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

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3,企业取得什么样的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合法的收据:向境外支付费用,以及支付境内的,凡收款方既不需交增值税,又不需交营业税,无需发票,收据+协议即可 合法入账凭证的种类 (1)财政收据(非税收入收据、捐赠收据、财政监制;不含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2)税务监制发票 (3)自制原始凭证 (4)合同+收据+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对方不交增值税/营业税) (5)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如何补救?汇缴结束前可以重新补开。 (6)“甲方供材”发票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合同外甲供,施工方清包工:材料发票(供应商)+工程发票(施工方) (7)取得建筑安装工程发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A:销售自产货物并施工—自产货物发票+工程发票

商务部规章制度

商务部制度、工作流程 一、商务部管理制度 (一)商务部行政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2、商务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和工作风格,为下属树立一个良好的表 率形象。 3、设立商务部商务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汇总商务部门各类报表汇总,负责各部门绩效 考核的进度、考核、与实施等工作。 4、协调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5、具体各商务部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每月主动认真总结本部门工作情况,并在交向 商务办公室报告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思想动态及意见建议等。 6、凡商务部人员需要请假者,必须与假期头天办理请假手续,非特别原因,杜绝当事 人在外电话请假现象(商务经理监督审批)。 7、基本工资、提成、销售特价的保密制度。 8、商务部人员在公司上班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9、严格遵守时填写出访工作制度及请假制度。 10、严格遵守打印、传真、长途电话登记制度。 11、签单、回访经验总结。每签单、回访回来写签单、回访报告,一定要在当天写总结。 13、凡是有泄漏公司商务机密的,一律辞退。 14、对客户的商务费用由商务经理来处理。 15、商务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若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商务部有权立即辞退并不予 给付其提成,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商务部会议制度及内容 (1) 部门会议:1、部门工作的安排;2、发挥团队的力量来协助分析或跟进; 3、领导 对部门成员会员单、网站单分析支持;4、会员单、网站单成功及失败的总结。5、商务技巧 探讨及学习;6、解决疑难问题。7、会议召集人为部门主管。 (2) 周六会议:1、部门主管做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2、部门主管 做部门及个人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3、商务部的领导就下一步工作的成 绩及问题深入分析。 4、对于本周重要跟进会员单、网站单失败及成功的会员单、网站单提供书面项目总结并 在会议期间分析给全体人员。5、会议的召集人为商务部助理。 (三).作息时间 1. 商务部采取6天工作制; 2.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值日人员7:30 (四).商务部纪律 1. 做好业务规划,踏踏实实工作,培养自己对工作的兴趣,提高工作效率; 2. 不可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聊天,随意串岗等,有事外出要向 主管报告,填好出访记录; 3. 爱护公司办公设施,珍惜公司资源; 4. 不可随意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打长途; 5. 客户或者公司客户来访,要热情接待,安排座位,提供茶水; 6. 保持商务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做好自己 桌面和周边卫生; 7. 离开公司前,关掉所有门窗及电器电源;

税务局人事教育处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2009年是全年工作的关键,我处将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年初拟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紧紧抓住中心工作和薄弱环节,总结工作经验,落实工作措施,力求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一、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弘扬劳模精神为主题的“学劳模、赶先进、比贡献”活动,将此次活动与省直工委组织开展的“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省文明委组织开展的“迎奥运,讲诚信,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系统的行风建设相结合,树立和谐地税新形象;与系统的干部教育、业务练兵比武活动相结合,在系统内通过比学赶帮超,达到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要求;与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成效显著。 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配强、管好“一把手”,探索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机制,续深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人选的补充调整、考察认定工作,建立市局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队伍。 三、研究探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量化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四、完成系统公务员登记,做好非领导职数确定与下达。 五、做好总局全国教育培训局长会议的相关材料整理和宣传交流工作。 六、严格按照《xx省税务局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方案》逐步落实各项培训项目的许可备案、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七、继续做好“五员”培训、领导干部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税收业务骨干培训;完成系统50名师资人员、100名税收业务骨干、50名处级 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 八、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完善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专题讲座、远程网络教育等多渠道培训体系,积极创建学习型地税系统。 九、组织业务能手达标竞赛活动。举办全省地税系统以“三员”为主的各类业务能手的达标竞赛活动,选拔并表彰一批业务能手。 十、建立完善师资队伍。研究制定师资人员的条件和标准,按照自愿报名、组织考核、明确待遇、加强管理的原则逐级推荐产生省局的师资队伍。 十 一、按照选派要求,组织干部参加总局的专业知识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更新知识培训班、省人事厅组织的任职培训和对外交流培训班。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8?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机关受理外部门查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九日 — 1 —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 第三条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 2 —

第四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披露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信息,主要包括:根据纳税人信息汇总的行业性、区域性等综合涉税信息、税收核算分析数据、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信息。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非保密信息的对外披露、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的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提供工作。要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提供和查询程序,明确工作职责。 第二章涉税保密信息的内部管理 第六条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征管工作需要,向纳税人采集涉税信息资料。 第七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环节采集、接触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应当为纳税人保密。 第八条税务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接收、使用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 对涉税保密信息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应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审核、登记、建档、保管和使用。 对涉税保密信息电子数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传输和储存、分级授权查询,避免无关人员接触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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