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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经验看如何处理传媒与司法的冲突

从美国经验看如何处理传媒与司法的冲突
从美国经验看如何处理传媒与司法的冲突

从美国经验看如何处理传媒与司法的冲突

[摘要]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两者存在冲突,特别是近几年“媒体审判”的现象时有出现。美国在处理两者关系的实践中,通过严格适用的藐视法庭罪、控制报道的限制性命令、司法机关的自我补救措施,较好地平衡了两者的利益,保障了诉讼参与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对我国当前处理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媒体审判;藐视法庭罪

一、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

在现代社会中,传媒对保障民众的自由有重要作用。因为它保障了民众自由发表意见和思想的权利,也保障了民众获取信息的权利。而司法独立旨在保障民众能在法庭上获得公正的审判、防止人权遭受来自社会上其他力量的践踏,可以说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制度。故而两者在现代社会都有不可或缺的价值,但在现实中,两者客观上也存在冲突。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传媒对司法案件的报道热情日益高涨,同时由于网络舆论的兴起,传媒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日益缩小,甚至能够实现“实时报道”,所以传媒对司法案件的报道往往能激起广大民众的激烈讨论,有时还会出现“媒体审判”的现象。

媒体审判可能妨害无罪推定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p我国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就规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应当并重。那么,传媒对司法案件的报道,是在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还是在侵犯被追诉人获取公正审判的权利呢,值得我们思考。诚然,在任何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的社会中,新闻自由和公平审判皆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价值,但关于传媒与司法的冲突,无论是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抑或是在传媒业逐渐发展、公众逐渐关心司法运行情况的我国,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为了平衡此两种价值的价值冲突,美国通过成文法或者判例,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总结,值得我们借鉴。

二、美国的做法

美国在立国之初就特别重视言论自由以及新闻自由,《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托马斯·杰弗逊就说过一句经典的话:“如果由我来选择,有政府而没有报纸,或者有报纸而无政府,我不会有任何迟疑地选择后者。”[1]刚开始美国也仿效英国用“藐视法庭罪”来惩罚妨碍司法独立的媒体,但在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该修正案重申了美国民众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施加任何限制都可能违反了这一修正案,美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就认为:“预先制约言论与出版是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的最严重和最不能容忍的侵犯。”

论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论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hughekn 摘要: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随着近代中国的发展,而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清末明初,中国近代民族主义逐渐形成,到了五四运动时期有了一定的发展,经过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民族危机加深,这就使得民族主义思想空前高涨。而由于中国近代特殊的国情,导致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表现出来的特征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特征 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来,英国的洋枪洋炮不但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还打醒了中国人天朝上国的美梦,大大激发了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以民族主义救中国的呼声骤然而起。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清末明初,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阶段;五四时期,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九一八以后到抗日战争结束,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高涨阶段。 一、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形成 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形成于清末明初。实际上它是当时两种民族矛盾的存在并日益激化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一个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一个是中国人民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 具体分析起来,民族主义思想在这一时期形成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资产阶级的产生并走向历史舞台。资产阶级的产生伴随着剥削和侵略,是近代民族主义形成或产生的阶级基础。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侵略,以及国内资产阶级与人民群众的矛盾,都激发了我国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形成。第二,双重的民族矛盾及其错综复杂的斗争,刺激了中国传统民族主义在20世纪初的“复兴”,并且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同时传入中国并被人们接受。这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产生不同于西方近代民族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第三,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立宪派在争论的过程中,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逐渐形成。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了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这是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形成之发端,但是一般来说,梁启超是最早使用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一词的思想家。他在1899年写的《东籍月旦》使用了“东方

第十一章 当今世界的民族及民族问题

第十一章当今世界的民族及民族问题 【教学目的】了解世界民族人口、分布、种族及语言。掌握世界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变化及其对当今社会的影响。 【教学重点】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世界民族问题对当今社会的影响。 【教学难点】世界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变化 【教学班级】建筑工程1001 1002 1203 1204;工程造价1001 1002 1203 1204;建筑电气1201 ;建筑设备1201;工程地质1201;金属矿产1201;建筑消防1201;工程监理1201 1202;房产估价1201 【教学时间】12月9日——12月14日 【教学课时】2 【教学方法】讲授法、比较法、讨论法、视频法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时间 分配 学生活动 点评 第一节世界民族的基本情况 一、世界民族人口、分布和种族及语言 目前,全世界共有61亿居民,分属2000多个民族。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分别处于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其中,有人口一亿以上的民族,也有不足千人的民族。中国汉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菲律宾棉兰老岛的塔萨代族是人数最少的民族,人口仅24人。在世界5大洲,民族人口的分布极不平衡,亚洲约占全球人口的58%,非洲占10.5%,美洲占14%,欧洲占17%,大洋洲占0.5%。 种族类型:世界上对人类种族有多种的划分方式。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国际通行的三分法,即把人类分为三大人种: ①蒙古人种 亦称亚细亚人种或黄种。主要特征是头发硬直墨黑,肤色黄山东省昌乐县世界民族文化村褐,体毛不甚发达,颧骨突出,眼有内眦褶。主要分布在亚洲东部和东南部以及美洲大陆。 ②欧罗巴人种 亦称高加索人种或白种。主要特征是头发细软呈波状,肤色较浅,体毛和胡须发达,颧骨不明显,鼻高唇薄。主要分布在欧洲、北非、西亚、北印度,16世纪以来逐渐扩散到美洲和大洋洲。 ③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 亦称赤道人种或黑种。主要特征是发色深黑呈卷曲状,颌部微凸,鼻宽唇厚。一般分成尼格罗和澳大利亚两支,前者分布在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后者分布在澳大利亚和大洋洲及亚洲部分地区。人种的混合类型,多在中古和近代形成。由于民族迁徙,不同种族互相通婚而形成多5分钟 25分钟 课前活动 谈一谈:对人 口认识

美国司法制度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独立前,原13个殖民地基本沿袭英国的法律传统,又根据各自需要自立法令,自成司法体系。独立后,1787年美国宪法对司法权作了原则性规定,1789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司法条例》规定了联邦法院的组织、管辖权和诉讼程序,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司法制度。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等等。 司法组织法院组织复杂,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联邦法院系统由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联邦地方法院是审理联邦管辖的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每州根据本州人口多少,设立1~4个地方法院,法官 1~27人不等。联邦上诉法院分设在全国11个司法巡回区,受理本巡回区内对联邦地方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对联邦系统的专门法院的判决和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权的独立机构的裁决不服的上诉案件,法官 3~15人不等。联邦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审级,由1位首席法官和8位法官组成,其判决为终审判决,并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州法院系统极不统一,一般由州初审法院、州上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组成。州初审法院是属州管辖的一般民事、刑事案件的一审法院。州上诉法院审理不服州初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州最高法院是州的最高审级。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权利申诉法院等。法官实行不可更换制、专职制、高薪制、退休制。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见美国独立机构)。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联邦原则正式确定,始于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首席法官J.马歇尔代表法院认为,“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律”,明确宣布国会1789年颁布的《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从而确立了法院拥有审查国会通过的法令的职权,逐步形成司法审查制度。这一制度成为维护统治秩序,实行权力制衡的一种政治手段,以后为许多国家所仿效。美国的司法审查权由普通法院,主要

美国企业文化的特点

欢迎共阅 美国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理论的最初实践者是日本企业家,但作为一种先进而完善的理论体系又是美国人总结和建立的。它为美国的企业管理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和日本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的文化建设都是走在前列的,但由于文化传统和现实情况的不同,两国的企业文化又有各自的特点。 ??? 100多年来,美国一直是西方世界企业管理的领路人,从泰勒的“科学管理”,到行为科学与管理科学的发展,都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然而70年代的挫折,使这个领路人猛然惊醒,他看到在东方的日本,一种更为先??? ??? 50上”??? 70—80用电器、考察。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企业管理不仅是一门科学,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于是,一场以“软”化管理为特征的管理革命在美国展开。《赢得优势》的作者托马斯·彼得斯认为,企业文化的兴起,实际上是一场“恢复基本原则”的革命。在过去1/4世纪里,出现了许多新的管理体制、系统、方法和结构,它们逐渐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美国在各个领域中的经营变得越来越糟,最后终于丢掉了美国人最初的基本原则,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些技术、方法和方案上了,结果忘掉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的人以及使用产品和服务的人。

??? 美国企业管理的这场企业文化革命,是从比尔、艾伯纳的《在经济衰退中进行管理》一文开始的,紧接着产生了形成企业文化理论的“四重奏”作品,即《Z理论》、《日本的管理艺术》、《企业文化》和《寻求优势》。这些理论确立了美国企业文化体系,在美国的企业实践中迅速得到运用。 ??? 当今美国有许多被称为“创新公司”的企业,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形成了有自己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在美国也称为公司文化,这是经过多年培育逐步建立起来的,从美国一些公司的情况看来,企业文化对企业本身的生存与发展影响是深远的,它们的企业文化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都是以人为中心,注重培养职工;尊重顾客;强调产品质量与优质服务;鼓励发明创造,不断向市场投放新产品;领导身体力行,带领公司职工坚持公司的价值观和企 业哲学; ??? (一) ??? ??? ”、“圣牛式英雄” ??? 的优势。关键 社会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和务实精神反映了美国人的文化价值倾向。这种倾向也反映在企业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模式之中。 ??? “二战”后,现代管理学派把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最新成果如电子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以及先进数学方法等广泛运用到管理中来,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组织管理方法和组织管理技术,产生了“管理科学”,使美国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企业文化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企业制度文化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章,‘赏罚十分分明,但又十分机械。这种企业管理文化使务实精

美国的民族政策

美国的民族政策 曾信凯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种族大熔炉。除了极少数的稀有民族外,世界上有多少民族,它就有多少民族。人口超过了一百万人的种族有31个,一百万人以下的种族更多。除了白人占大多数,印第安土著、黑人、南美洲西语裔、亚裔,都是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印第安人、黑人和亚裔等所谓“有色人种”,都曾遭受种族歧视。 美国是“民族大熔炉”模式的典型。美国政府不对族群(种族)进行法律、政治等实体方面的认可和标识,不给予族群(种族)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而是千方百计通过国籍法、移民法、英语教育、立法、司法、行政、传媒等法律和公共政策,着力构建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和美国人(American)身份。美国任何族群的成员(印第安人有所例外)都不得以种族身份为由在政治任命、选举、教育、工作机会等方面给任何人以优待或歧视。 从美国民族政策的历史看,早期的大熔炉政策(第一代)是一种强力的盎格鲁-撒克逊化政策,主要是把其他族群同化为盎格鲁新教群体的过程。20世纪初以来,随着来自德、意、法、西、墨等世界各地大量新移民的不断涌入,第二代大熔炉政策主要在于促进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域、具有不同族群和文化背景的人相互融合成为具有美国核心文化特质的美国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第三代大熔炉政策在强调继续巩固和发展美利坚民族和美国人的统一性的同时,承认和容忍族群的“文化多元性”,允许不同族群保持具有族群特色的文化传统。但是,“尽管近年来(文化)多元主义准则变得很是强势,事实仍然是族群差异正趋于消弭”。 通过两百多年持续不断的民族大熔炉政策,美国有力地建构了美利坚民族和美国人的身份和身份认同。通过强调国族身份的建构和统一,强调个人的公民权利平等(而不是族群的集体权利平等),避免把公民的财富、权力、声望、职业、教育等个人差距与族群身份、族群集体联系起来,既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激发公民的个人平等竞争,促进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

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弹劾程序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弹劾程序对我国的启示 篇一:简论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简论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康燕 来源:《学理论·中》20XX年第11期 摘要: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有些地方优越性非常明显,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有益的参考借鉴价值。如:提高对程序公正独立价值的认识,实现法律公正;刑事案件认罪程序简化审,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执行证人出庭制度;提高司法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司法公开。关键词: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公正;效率;司法公信力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XX)32-0085-02 20XX年3月9日至29日,笔者参加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高级检察官代表团,赴美国就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考察、交流。21天内,先后前往联邦最高法院、美国检察官协会、旧金山高等法院、加州第二上诉法院、加州检察长办公室、阿灵顿地区法院、阿灵顿检察长办公室、费尔法克斯郡法院、马里兰州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普林克斯、霍夫、吉尔逊&里昂律师事务所,以及美国三立国际集团总部等单位,听取了曾经担任过检察长、高级法官、行政官员、律师的教授授课,和在任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部分管理人员进

行了充分交流。交流中,考察团简要介绍了我国的司法制度特别是检察制度,以及中国的法治建设成果,使我国的司法制度得到了正面的宣传,理正了美国司法同仁对我们国家人权保障、司法公开、检察监督等方面的认识。特别是有关美国同仁对我国检察机关所行使的法律监督职能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兴趣,也深感在美国同样存在法院判决不公乃至腐败等问题,也亟须司法改革,应该借鉴中国的检察制度强化司法监督。同时,通过学习考察,感到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有些地方优越性也非常明显,特别是在树立公平正义的绝对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有益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提高对程序公正独立价值的认识,实现法律公正 公正司法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将“公正”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位置。对于司法人员来说,公正司法这一理念的树立尤为重要。参观联邦最高法院的时候,支撑大法庭的柱子下压着石龟,据介绍所代表意义是“慢而稳”,体现的是公正执法的终极理念。实际上在各类案件的办理中也确实体现的是公正理念。说到底没有公正的效率越高只会越错。要在理念上树立起公平正义,在制度上就要建立起相应的司法责任制,这也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 在美国学习的21天时间里,处处可以感受到法治的感觉,小到司机看到路口stop的牌子,不管有车没车,有人没人都按规定停3秒的做法,大到辛普森案件等彰显证据规则的适

论民族主义的起源及特点

甘肃政法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设计) 题目论民族主义的起源与特点 行政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2010 级二班 学号: 20X0330X0107 姓名: XXX 指导教师: XXX 成绩:___ ________ 完成时间:

目录 一、民族主义概述 (一)民族主义的概念 (二)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关系 (1)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的发展 (2)民族主义国家的演进 二、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及特点 (一)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 (二)中国民族主义的特点 三、民族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影响

论民族主义的起源与特点 付丽芳 民族主义的基础是民族,对民族主义的探讨首先要涉及民族的概念。作为一个从西欧开始起源并产生的概念,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西欧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构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促进了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民族主义的形成又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建构,二者完全是相辅相成的。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巨大感召力,以及它在西欧民族国家构建中的成功,对其它的民族和国家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自民族主义最早西欧诞生以来,它和主要在它塑造下形成的近现代民族都经历了一番重大的变化。民族主义在今天面临的全新现实环境,迫使我们去重新审视这段历史过程。 一、民族主义概述 (一)民族主义的概念 “民族主义”,一言以蔽之,就是指从自我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出发,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低位考虑的包含民族、人种、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二)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关系 1、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的发展 民族主义的基础是民族。一个民族在现实之中是确定的、客观的。但当我们在抽象理论上给出一个定义时,却是众说纷纭的。因此,了解民族主义之前,有必要对“民族”作一个学理式的探究。英文中“民族”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但其语义在演变过程中逐渐与政治相联系,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后,该词的政治色彩日益浓厚。再往后,政治色彩成了该词的主要含义。[1]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问题,一直是政治学研究学者所关注的重大问题, 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中的很多学者都主张,民族主义和民族都是近现代世界才存在的政治概念。这一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和影响,对各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演变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也推动了人们对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断发展深入。冷战以后,世界各地各类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叠起,有力地影响着当今世界新格局的组合。韦伯曾说过:“在谈到‘民族’这个概念时,我们一再指出它同政治实力的关系。”[2]有人认为,民族问题将成为新世纪的主要潮流,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趋向。继二战结束民族解放运动兴起之后,冷战后的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 2、民族主义国家的演进 “民族是一个纵向和横向联系上的一体化的、拥有固定领土的群体,它是以共同的公民权利和具有一种(或更多)共同的集体情感为特征的。”[3]在民族主义推动下,近代民族国家和民族先后产生于十六世纪的英国、十七世纪中期的法国、十八世纪下半叶的俄国、十八世纪晚期的美国,以及十八与十九世纪之际的德国。在这个历史序列的演进之中,民族主义和民族本身都经历了一番重大的变化。 当民族主义在它的原发地英国形成发育起来时,它原本是一场处于既定的历史疆域内的全体人民把国家主权从皇室、贵族手里夺归大众所有的运动。也就是说,最初的民族主义所飙扬的,是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这时候的民族概念,“等同于国家,等同于人民”;吉登斯则认为,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4]

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及特点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影响

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及特点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中的影响 摘要:本文对中国民族主义的起源与发展及特点作了介绍,把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其它一些地区的民族主义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就中国民族主义在21世纪世界全球化浪潮下的中国及与作用以及如何去引导进行了探讨。 正文: 民族主义是一个历史概念,它的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民族的认同为作为单个的人提供了一种合法的归属感,民族国家是人们作为一个群体而效忠的对象。可以说:民族主义是推动近代中国历史变迁最大的思想动力。 中国的近代史是一部屈辱的历史,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让中国在世界上从一个经济文化科技一直领先的国家跌落成了一个落后贫穷愚昧的国家,中国被列强瓜分,成为了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弱国。至1895年之后,中国的民族主义澎湃兴起,我们可以将之约略区分为启航期、操演期、着陆期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1895-1918,二十世纪初期,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主力,是一批新兴的知识分子。在1898年戊戌政变发生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党人流亡日本,紧接着又有大批青年学生赴日留学,据估计,由1901年至1910年间,中国留日学生共达32,428人,正是这群远离传统体制,赴外留学的新式知识分子,在留学期间,直接、间接受到十九世纪末期盛行欧美之各类民族主义思潮的浸濡,并且通过翻译、著述、散播各项新观念,从而使得中国的民族主义变成一套可以明确叙说的理念。 1919-1949,这是中国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大致开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而终于1949年的内战结束,中国共产党建国。1919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为抗议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的解决方式,发动数千名学生游行示威,提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的口号。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史上,五四运动无疑是一座具有典范意义的里程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日益显著的侵华野心,直接威胁到中国的存亡绝续,也再度点燃了中国民族主义的热潮。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展史的角度来看,对日抗战无疑是由民族主义所激起的一场对外战争,而这场历时绵长、规模庞大的战争,反过来又强化了中国人民的民族主义情绪。抗战结束后,中国如愿取消了长达百年的不平等条约的桎梏,国际地位大为提升,民族主义目标的实现,绽露曙光。 第三阶段:1949-- ,从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上宣布“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那一刻起,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开始了艰难而又伟大的民族复兴历程,在经历建国后的成绩与挫折后,中国人民以崭新的姿态进行了改革开放,在经济科技文化方面获得巨大的成功与进步,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中华民族再也不是一个任人欺辱的民族了。原子弹的自主研发,航天器的一次次升上太空,2008年抗击汶川大地震,并成功举办了第29届奥运会等等,这几十年的诸多成就无一不让国人的民族自豪感为之一振。 在欧战直接推动的十月革命影响下,中国民族主义成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一部分,

西方国家操弄各国民族问题控制世界

西方国家操弄各国民族问题控制世界 赵磊 国际社会是一个多民族的世界,民族问题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政治问题。冷战结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民族问题呈现出以下三大新变化、三大新态势、三大新影响。 新变化 因民族问题而生的国内冲突成为世界冲突的主要形式。在冷战大环境下,国家内部的民族冲突被掩盖、压抑、扭曲,甚至被利用,以服从于美苏争霸的利益。冷战结束后,国家内部的民族冲突以前所未有的声势爆发出来,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2年,世界上发生了116起主要的武装冲突,其中仅有7起是传统的国家间冲突,其余109起几乎都是与民族问题有关的国内冲突。民族冲突的原因很复杂,如有学者将民族冲突区分为“族群民族主义 者”(ethnonationalists)、“原住民”(in-digenouspeoples)、“社群竞争 者”(com-munalcontenders)和“族群阶级”(ethnoc-lasses)四类。其中,前两者或要求与国家分离(secession)或寻求自治(autonomy),如塞内加尔的卡萨芒斯地区、尼日利亚的比亚法拉地区;后两者则要求在现有国家体制内寻求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延续至今的科特迪瓦内战是后一类型冲突的典型事例。冷战之后,科特迪瓦的繁荣吸引很多西非人,如布基纳法索人,移居到此,从而引发选举投票权之争——政府强行通过《血统论法案》,要求总统候选人父母都要出生在科特迪瓦,从而导致北方的总统候选人瓦塔拉被直接取消参选资格。瓦塔拉代表北方的穆斯林,尤其是从马里和布吉纳法索地区来的贫苦移民,他们的主要诉求是要求政府明确定义“科特迪瓦公民”、总统投票权等基本的政治权利。如今,科特迪瓦出现了北南两位“总统”分庭抗礼的乱局,全国陷入了严重的族群冲突之中。 气候、资源、宗教等因素日益诱发民族冲突。今天,民族之间争夺资源的战争不断扩大,有时冲突跨越了国界,部分原因是因为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荒漠化和牧场面积不断缩小。例如,在尼日利亚,信奉伊斯兰教的豪萨族、富拉尼族与信奉基督教的伊博族为争夺土地和水资源而经常发生冲突。在苏丹达尔富尔,黑人部落富尔族虽然同阿拉伯人一样都信仰伊斯兰教,但因为水资源争端而同札哈瓦族、马萨里特族等黑人部落组成“苏丹解放军”、“正义平等运动”等反抗武装组织,与阿拉伯民兵进行军事对抗。此外,宗教因素往往与民族冲突相互交织,增加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近年来,有些国家制定了公开歧视宗教少数民族的政策,如规定只有信奉国教的人才能成为公民、担任公职的人必须宣誓效忠于特定宗教,等等。目前,在非洲,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或非洲原始宗教的冲突日益突出。其中,埃及、苏丹等地处北非且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更容易面临这方面的棘手问题。 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向度发生变化。冷战之前,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主要来自国外,其目标是反对分裂,维护领土完整、政治统一。冷战之后,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更多来自国家内部,即国家内部的文化认同、国家建构、民族融合等问题。可见,民族问题依然存在,但问题的切入点和重心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现代大众传媒和信息革命大大提高了国际社会对世界民族问题的了解程度。媒体的即时报道,确实产生了对民族问题进行国内管理和国际干预的强大压力。需要指出的是,在非洲等特定地区,国际压力依然是主权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变量。特别是原殖民母国对相关国家的民族事务依然具有强大的干预能力。例如,比利时在卢旺达、布隆迪、刚果(金)拥有强大的影响力。法国与科特迪瓦、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吉布提、加蓬、塞内加尔、多哥、喀麦隆和乍得签署了军事保护协定,当上述国家发生冲突时,法国总是表现出较强的干预意愿和干预能力。英国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等

美国司法制度借鉴

美国司法制度借鉴 篇一:关于中国学习借鉴美国司法制度观点浅析 中美司法制度的简单比较 (政治学院肖遥02020XX019) 摘要:目前一些冤假错案浮出水面,社会上对于司法不公的包容性日益减少,针对一些人士提出的通过学习美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中国现有的司法体制,笔者通过对两国一些主要的司法差异进行比较,认为中国司法制度可以适当改革,但不能完全照搬美国体制。 关键词:中国;美国;司法;制度 前段时间社会上出现冤假错案的事件不断浮现。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命就是绝对保证审判公平,监察公平。司法审判作为最后的防线,被突破了必然引起社会舆论的公愤。细查这些冤假错案的产生缘由,主要的原因即为司法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为地方保护主义。因此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很重要的就是提高司法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司法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中国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人治历史,法治的习惯尚短,完善的法律制度的建立也不过短短数十年的时间。由于文革造成历史上的人才断层,中国系统人员构成复杂,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之前,按照有关领导的观点,担任法官,

检察官者应当为工农出身,政治面貌清白,具备高小文化即可。而且由于高等法学教育落后,法学本专科毕业生非常有限,因而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招干进入者占了大多数。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必须具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但由于这一规定比较笼统,价值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可以通过短期培训获得,而且同时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至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时,我国律师,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业务素质没有太大的提高。 20XX年第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的决定》为止,从20XX年开始,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学历条件和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毕业以上。相信这些修改的要求,会有效的提高司法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关于解决司法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在一些左倾倾向的政治网站上,有相关观点认为中国应当学习美国的司法制度建设,针对这些观点笔者进行一点简单的分析,谈谈笔者自己的看法。 在美国,法院是独立于立法和执法之外。对内,法官审判权独立。法官只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判案即可,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同时法官享有宪法的特殊保护,没有后顾之忧,司法机构享有司法独立权。而在中国,法院只是独立于立法,不独立于行政。立法权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享有。各级人民法院主要组成人员有相应的人大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

美国民族主义

美国民族主义:是情人还是杀手? 作者:周庆安 以美国信条为基础的美国民族主义,对于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日渐强大。这种民族主义究竟是美国对外政策的情人,还是美国与世界和谐共处的杀手?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利芬(Anatol Lieven)的担忧似乎从“9.11”之后变得越发明显。 这位卡内基基金会高级副会长在《美国正确还是错误:剖析美国民族主义》(America Right Or Wrong: An Anatomy Of American Nationalism)中向人们预言:“美国是一座美好的房子,但是在它的地窖里却藏着一个魔鬼,他的名字叫做民族主义。” 从历史上看,“美国信条(American Creed)”一直都是美国民族主义最重要的核心之一。作为合众国的民族主义,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是血缘的,它既难以具备历史学家眼中的古老性,也不发轫于这个民族最早的种族优越感。美国的民族主义更多的是在政治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信仰和价值观。即利芬所说,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和法治规范就是美国信条的核心。因此,美国的民族主义不像其他典型民族主义那样充满历史悲情。 问题在于在反恐之战开始后,甚至在“9.11”发生之前很久,面对全球日益发展的反美思想,这种民族主义究竟是美国对外政策的情人,还是美国与世界和谐共处的杀手?以美国信条为基础的意识形态,对于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日渐强大。尤其是在被利芬称为“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小布什身上,美国信条会把其外交政策推向与世界不和谐的方向。 理由有三条,首先,美国信条正在成为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笔下的官方民族主义,许多学者担忧,这种官方民族主义是通向帝国式政治的捷径。美国对外政策必然借助国内民族主义对于美国政治的优越感,向外推行其霸权政策,并在世界谋求利益最大化,遭致国际社会的反感。卡内基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裴敏欣就曾经针对美国民族主义的悖论做出判断:“作为美国核心理念的自由主义会最终成为帝国外交政策的绊脚石。” 其次,美国外交政策中的民族主义,混淆了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分野,进而侵占了国际规范的空间。以全球反恐为核心的美国外交政策,对于国际事务的判断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在“9.11”发生后,小布什在讲话中多次提及“我们的原则”,而不是“我们的看法”,这种原则,就是基于美国信条的民族主义观念。在这种原则基础上,民族主义将会损害美国的国际道德,使美国外交政策把意识形态当作国家利益,按照信仰和政治取向划分敌我。

美国民族政策的形成过程

.美国、加拿大民族政策的历史过程 人类社会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演进,并且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政治法律制度会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各有特色。这种演变过程与特点的形成是有其内在规则的,同时是客观的。[4]美国和加拿大的熔炉政策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也因国情民情的变化而经历了长期的形成与演变过程。 (1)建国初期对土著民族的掠夺残杀、对黑人的奴役和盎格鲁一致性政策。建国之初的美国、加拿大,既要与英国、法国、西班牙展开斗争,又要处理与土著民族的关系。同时,土著民族拥有的大量土地是新兴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土著部落的存在被视为对其政权稳定具有重大威胁。因此,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对土著民族的掠夺和残杀使得美国、加拿大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和资源,也使得土著民族的人口锐减,濒临灭绝。新开垦的大量土地和南方种植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于是殖民者对被贩卖到北美大陆的非洲黑人进行了残酷奴役。而且,美利坚合众国(联邦)的建立也是基于北方资产阶级与南方奴隶主的联合。因此,以标榜人权而著称的美国宪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认可了黑人 奴隶制的存在。 另一方面,在没有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资源的情况下,如何整合社会,巩固新生政权是美国和加拿大所面临的极其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北美大陆处于强势的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白人)文化必然地成为美、加民族同质化建构的基础。在这片大陆上,盎格鲁—撒克逊文化被

视为优等文化,所谓劣等民族的文化必须被清洗,每一个移民都必须具有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美德,符合其价值取向。正如亨廷顿所强调的,盎格鲁—新教文化成为美国国民特性的核心组成部分,成为“美国信念”诞生的母体。[5](P.45) (2)资本主义扩张和“白人至上”论基础上的民族隔离制度。到19世纪中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移民数量的剧增,资本主义的扩张趋势造成与土著民族的冲突不断。“现实使美国统治者意识到,印第安人与白人不可能同居一处而相安无事,与其让印第安人无休止地抵抗下去,不如在他们传统的领地上圈给他们一些地盘,既可从中获得大量剩余土地,又可避免与之发生冲突”。[6]于是,美国和加拿大开始建立保留地制度。此时的印第安人已经无力抗争,被迫走上了“血泪之路”。为了把土著民族纳入到西方现代文明的模式当中,美国和加拿大都采取了强制 “美国化”和“加拿大化”的政策。 另外,美国内战结束之后,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但是黑人并没有真正获得经济政治上的自由权利,白人统治集团认为给黑人平等的公民权就会威胁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就会使整个民族“非洲化”,而最重要的还在于北方工商业利益集团希望投资和开发南方的土地,愿意看到一个庞大的无产黑人工人群体的存在。 [7]最终,最高法院的判决承认了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合宪性。 (3)移民群体结构的变化与熔炉政策的形成。当美国进入工业化阶段后,西进的步伐加快,同时东南亚百万移民大军进入美国,使美国的社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860-1920年,将近3000万来自中欧和东、南欧的意大利、波兰、俄国和巴尔干国家的新移民进入美国。[8]新移民群体动摇了盎格鲁一致性的凝 聚力和号召力,“大熔炉”理念应运而生。但是,“民权运动以前的美国‘种族融合

关于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一点看法

关于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一点看法 看过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十二怒汉>>,透过演员精细的表演和精彩的台词,我看到人性的高贵、责任、正直,以及脆弱、阴暗和自私;同时也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原本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中间经历了七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4比8;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这一过程形象地说明了陪审团制度的特点:即不是证明嫌疑人无罪,而是证明该案子证据不够充分,无法定罪,这也是西方法律制度“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杀一个”的例子。 我认为,作为英美法系中最具特色的制度,陪审团制度在对抗专制统治,维护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保障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遏制司法腐败和贪赃枉法,提高公民素质和普及法治精神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陪审团制度有利于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陪审团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它的精髓就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陪审团监督审判,坚持让普通民众与专业法官平起平坐,分享权力,等于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之手。它使普通民众凭借随机抽签,而不是财富、声望或者选票,就可以直接参与日常性公众事务管理,真正体验当家作主“大权在握”的滋味,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和总结。陪审团审判所提倡的民主参与性,也是美国诉讼制度最具诱惑力之处,

体现了美国法治的草根性和民主性,是英美民主理念在所谓“缺乏民主”的司法领域中的具体化。 第二、陪审团制度是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的制度保障。 法官依法办案是天职。但是,如果说司法部门及其官员与其他政府行政部门一样在人事上、财政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就很难谈得上依法办案。而陪审团随机成立,随机解散,与官僚体制毫无瓜葛。陪审团对判决结果不负任何责任,没有宦海沉浮、人情世故和社会舆论的压力。陪审团承担了司法过程中最令人头疼的任务,即裁定被告是否有罪。裁决一旦做出,陪审员走出法院大门不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也不服务于随后的审判程序,悄然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法官也因陪审团裁定事实而可以超然摆脱纷繁复杂的事实认定难题于案外,扬长避短,集中精力处理自己最擅长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律毕竟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法官审案没有政治压力是不可能的,没有政治干预也是不可能的。陪审团虽然分割了法官的审判权,但却减轻了法官审案的政治风险和社会压力,减轻了法官卷入司法腐败的机会,有效地维护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第三、陪审团制度是遏制司法腐败的防护堤。首先,当事人很难在陪审团成员身上打坏主意。一是陪审团通常在案发地区随机选出,并且是就某一特定案件而选出。陪审团成员由12人组成,人数众多,身份各异,背景不同。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来不及做工作,且引诱、贿赂的成本极高,难度很大,风险很高。依据美国法律,行贿陪审团是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联邦重罪,最高刑罚可达有期徒刑15年。同时,重大案件审理中,法官可以依法将陪审团“与世隔绝”,使其免受外界干扰。陪审员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违法者将课以重刑制裁。由此,陪审团就成了防止司法制度腐败的第一防线。其次,陪审团参

民族主义概念

“民族主义”,简言之,即指将自我民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而置于至上至尊价值观考虑的思想或运动。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民族主义的一般性定义极为广泛,其争议遍及古今。民族主义的例子极其多样,论及民族主义不时引致极端性的情绪,使得表述并定义民族主义极为困难。一个反复发生的争议是,人们以自身地区性的经验来定义民族主义。对布列塔尼的民族主义者而言,国家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之争为论战焦点;对其他地区而言,其间的差异或无关紧要。民族主义的支持者经常担忧,因民族主义冲突所产生的负面结果、种族冲突、战争、与内政上的冲突,会归结至民族主义本身,导致旁人以负面角度看待民族主义的一般性观点。他们认为经由最负面的观点看待民族主义为扭曲原意。过份强调争端,定将对一般性争论的注意力转移至民族国家的特征等个案。民族主义者的运动不一定声称自己的国家优于他国。他们或者就是主张,一个民族在容许自治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分离,即民族自决之原则。然而,这经常承受来自有不同身份认同与法统的“敌对阵营”作意识型态上的攻击。在以巴冲突中,双方皆主张对方并非真正的民族,故无权建国;沙文主义(chauvinism)与极端爱国主义(Jingoism;主张对外实行战争政策)过份主张民族间的优越性;民族性的刻板印象极为常见,多具侮辱性。以上这些都是民族主义运动者抬头的现象,也值得注意,但不足以成为民族主义的一般性理论基础。极端类型的民族主义者几乎全然自认为本国优于他国,而最极端的民族主义甚至会寻求摧毁非我族类的文化,导致种族灭绝以及世界性的浩劫。 极端民族主义乃源自对世界主义(世界大同主义)的厌恶。“民族主义情绪在这里是指在政治上特别强调用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和不顾其他价值观念,如戒绝杀戮,遵守国际法以及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维持国际合作,以此寻求本民族的利益. 何谓“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认同,对一个国家在国际上对于自己的定位起着很大的作用。民族主义分为两种。一种为积极的,一种为极端的。积极的民族主义,是在民族尊严受到无视以至践踏的时候,去捍卫它。极端民族主义:只为本民族服务,认为本民族是本国,或者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歧视别的民族,用暴力手段残害屠杀其它民族的人民,剥夺其它民族人民的生存权,肆意掠夺资源。民族主义者的运动不一定声称自己的国家优于他国。他们或者就是主张,一个民族在容许自治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分离,即民族自决之原则。然而,这经常承受来自有不同身份认同与法统的“敌对阵营”作意识型态上的攻击。在以巴冲突中,双方皆主张对方并非真正的民族,故无权建国;沙文主义与极端爱国主义(Jingoism;主张对外实行战争政策)过份主张民族间的优越性;民族性的刻板印象极为常见,多具侮辱性。以上这些都是民族主义运动者抬头的现象,也值得注意,但不足以成为民族主义的一般性理论基础。极端类型的民族主义者几乎全然自认为本国优于他国,而最极端的民族主义甚至会寻求摧毁非我族类的文化,导致种族灭绝以及世界性的浩劫。 政治学者萧功秦对这种民族主义的态度是要加以反对。他认为极端民族主义其害有五:1、中国近代以来的民族危机形成一种深层的“受害意识”,这种“受害意识”固然是激发我们民族奋力争取富强的精神资源;另一方面,基于受害的历史记忆而产生的高度敏感心理,任何现实的温和冷静的态度,将在这种非理性的情绪状态中被解读为“对外软弱”,

美国族群问题及其破解对策

美国族群问题及其破解对策 摘要:美国是一个多族群的国家,族群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充斥着整个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二战”之后,特别是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由于白人至上主义和极右思潮的抬头,美国族群关系更趋于紧张。然而,在前苏联、南斯拉夫这些多族群国家解体的后冷战时代,美国却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族群关系。这主要得益于其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多元与一体的相对平衡,以及不断改进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由于美国族群政策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而对美国的族群政策应重于研究、分析,慎于借鉴。 关键词:美国族群问题; 族群政策; 种族歧视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也是一个多族群国家。美国历史上经历了三次大的移民潮,每一次移民潮对其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移民造就了美国,正是移民发展和改变了美国。移民的广泛性和差异性造成了美国族群构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因而美国的族群矛盾一直比较突出。然而,在苏东剧变、南斯拉夫解体的后冷战时代,美国这个多族群国家,并没有出现大的族群冲突或者谋求独立的事件,也没有一个族群从美国的版图上分离出去。深入研究其可取之处及不足,对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族群问题的概况 要了解美国族群问题的概况,首先必须对族群的基本概念作一个界定。只有厘清族群的概念,才能正确认识族群与种族、部族和民族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从而客观、全面地认识美国的族群问题。 1. 1 族群的界定 族群( ethnic group) 概念是西方人类学研究社会实体的一种范畴分类法。“族群”一词最早是20 世纪30 年代开始使用,被用来描述两个群体文化接触的结果,或者是从小规模群体在向更大社会中所产生的涵化现象。①“二战”后,族群一词被用来代替“部族”( tribe) 和“种族”( race) ,运用也更加广泛。有关族群( ethnic group) 的概念并不统一,较有代表性的是科威特人类学家穆罕默德·哈达德( Moham-ed Haddad) 的界定。他说,族群是指在社会上具有独特的因素,因文化和血统而形成不同意识的群体。可以说,它是因体质或文化上的特点而与社会上其他群体区别开来的人们共同体。他认为,可识别性( identifiability) 、权力差别( differential power) 及群体意识( group aware-ness) 是族群的三个基本特点。 ②这是从广义上给族群下的定义。在当前学术界比较常用的是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的定义: “某种群体由于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由于迁移中的共同记忆,面对他们共同的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相当重要,这个群体就被称为族群。”③根据韦伯关于族群的定义,美国的族群分为欧裔( 白人) 族群、非裔( 黑人) 族群、西裔( 拉美人) 族群和亚裔族群。四大族群在体貌、文化、语言、经济水平等方面皆有比较大的差异。美国的主流社会是以白人为主导的。目前,白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60% 左右,其他均为少数族裔。美国族群问题主要是欧裔族群与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当然也包含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1. 2 美国族群问题的基本概况 一部美国史既是一部移民史,也是一部族群之间的斗争史。从美国建国开始至今,核心族群与少数族群、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就一直充斥着整个美国社会。尽管历届美国政府都为之做出巨大努力,但族群矛盾根深蒂固,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里根政府推行保守主义政策,使得少数族群所取得的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实现。冷战结束后,“白人至上主义”和极右思潮的抬头,使美国的族群关系趋向紧张和复杂。概括起来,当前美国族群之间的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多元”与“一体”的冲突( 欧裔族群与少数族群的矛盾)如何对待族群差异,族群差异与国家认同关系如何,这是当代多元文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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