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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薪酬准则下企业核算及存在问题_张英

新职工薪酬准则下企业核算及存在问题_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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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4期ECONOMIC RESEARCH GUIDE

总第252期Serial No.252

No.34,2014经济研究导刊

一、对职工薪酬内容的重新划分与定义不够科学

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重新划分了薪酬范围,分别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及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四类进行核算。首先,薪酬的内容划分不够严谨。短期薪酬、其他长期职工薪酬两项按薪酬支付时间长短划分,而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却又按薪酬内容划分,无论辞退福利还是离职后福利,均存在短期、长期的区别。这些不严谨的地方,如准则第22条规定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离职后福利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离职后福利处理;又如准则对短期薪酬的定义明确指出不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却又在准则第21条中规定辞退福利如果在支付时间上符合“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这一条件的,按短期薪酬的要求进行核算。

其次,从时间限制角度看,各类薪酬关于是否属于短期,是否需要折现的规定不统一。短期薪酬从时间角度作了“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2个月”的限制,其他如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等均遵循该会计期结束后12个月内支付的规定,但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的时间规范却又有不同,准则第15条提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同样需按一定折现率折现。

再次,带薪缺勤分类不明确。修订后的准则将带薪缺勤的内容提入核算,带薪缺勤分短期带薪缺勤及长期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属于“———短期薪酬”的范畴,长期带薪缺勤则计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同时,准则又按照缺勤薪酬是否能够累积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从准则规范来看,所谓带薪缺勤累积与非累积的内容都从属于

短期带薪缺勤的内容,但在准则中却没有明确指出。实际上,准则中还有混淆我们对于带薪缺勤认知的地方,准则第8条规定,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当年确认费用及负债,在行使带薪缺勤权利时减少负债,实际行使权利日期可以在12个月后。这个时间规定显然不符合短期薪酬的要求。

最后,认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应重新归纳。第一,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件,职工福利费包含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的非货币性福利,也就是说,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的一部分,准则第二条在对短期薪酬具体包含内容的解释时,将职工福利费和非货币性福利并列,在核算时易引起歧义。第二,职工福利费中原有的离退休人员医药费等统筹外费用,按修订后准则要求,现应归入“离职后福利——

—设定受益计划”中。第三,职工福利费中一部分尚未分离的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采购支出及以后的折旧问题,应归入到“———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核算,不应纳入短期薪酬的范围。

二、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

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第六条规定,发生形式为非货币性福利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现行企业会计处理中,大多将非货币性福利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二是企业将租入的资产无偿或低价提供给职工使用,三是企业将自有固定资产无偿或低价提供给职工使用,四是企业将已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给职工。这四项非货币性福利,前两种情况按公允价值计量无疑义,但后两种情况用公允价值计量却有一定困难。

例如,企业将自有固定资产无偿或低价提供给职工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企业有一房屋,无偿提供给员工作为宿舍,

收稿日期:2014-09-18

作者简介:张英(1970-),女,浙江舟山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从事会计理论及实务研究。新职工薪酬准则下企业核算及存在问题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会计系,杭州310018)

摘要:2014年初,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06年发布的职工薪酬准则同时废止。这一通知体现了中国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与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的持续趋同的要求,是对旧的职工薪酬准则的全面改进。但是,薪酬内容的重新划分和归类,薪酬计算公式及方法的改进,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强调等等,均对企业具体执行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造成困难,若缺乏对职工薪酬准则的详细解读,缺乏准则应用指南的实务引导,在所有执行准则的企业范围落实新职工薪酬准则困难重重。

关键词:职工薪酬;带薪缺勤;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4-01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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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该房屋月折旧额20000元,市场同类房屋的租金为30000元,按先前的做法,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20000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20000元;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20000元,贷记“累计折旧”20000元。房屋折旧额20000元不是公允价值,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话,企业必须将30000元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也就是说,企业必须计提30000元的折旧,否则分录借贷将不平衡。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不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而且,这样操作的结果,肯定存在固定资产提前折旧完后,房屋继续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可能,那么,在不需计提折旧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按照固定资产折旧额、在计提折旧的同时核算应付职工薪酬呢?认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应有条件地使用。

再如,企业将已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企业自建一批住房成本1000万元,市场价1800万元,提供给职工出售价700万元。按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应付职工薪酬需计1100(1800-700)万元。会计分录有三笔:首先,固定资产提交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1000万,贷记“固定资产”1000万;然后,固定资产出售,借记“银行存款”700万,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或“长期待摊费用”1100万,贷记“固定资产清理”1800万;最后,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800万,贷记“营业外收入”800万。企业按低于成本价的金额出售房屋给职工产生了80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这显然不合情理,但这就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再次说明,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在这里不适用。

三、辞退福利核算的改进

修订后的准则改进了辞退福利确认时间的规定。原职工薪酬准则第六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计提辞退福利:一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修订后的准则将辞退福利的确认条件作了修改,将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两者孰早日作为辞退福利确认时间。

修订后的准则改进了辞退福利的核算。准则第21条明确辞退福利按照支付时间是否超过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一年,分别适用短期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核算规范。与旧准则相比,属于短期薪酬的辞退福利核算未有大的改变,但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辞退福利核算有改进,取消了“预计负债”科目,按合理预计的辞退福利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按合理预计并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将两者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后各期(在实际支付辞退福利前)将辞退福利所包含的利息因素逐步由“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入“财务费用”,各期结转金额=(应付职工薪酬

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余额)×实际利率。在应付辞退福利金额与其折现后的金额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不考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影响。

四、累积带薪缺勤核算的问题

早在2007年12月,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职工带薪缺勤做出了法律规范,不仅规定了不同工作年限的职工应享受年休假日期,还规定在年休假期间职工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酬,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正常休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企业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薪酬。除年休假外,带薪缺勤还包括病假、伤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其中,病假、伤残假有长期带薪缺勤的可能,其余均应为短期带薪缺勤;年休假、探亲假等某些企业规定可以累积带薪缺勤,其余一般为非累积带薪缺勤。带薪缺勤在核算时应注意累积带薪年休假的确认、结转至下期、支付问题。准则第八条规定,可以结转至下期的累积带薪缺勤,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未来带薪缺勤假期的当年确认相关费用与应付职工薪酬。

例如,某企业规定职工年休假可以向后结转一个年度,超过一年未行使带薪年休假的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未休天数支付现金。一职工2013年可以享受15天的带薪年休假,实际休了12天,剩余3天结转至2014年;该职工2014年同样可以享受15天年休假,实际休了14天。假设该职工日工资收入为500元,2014年末,企业另支付4500元补偿其2013年未休假期。具体核算如下:

2013年,该职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当期确认15天带薪缺勤权利所涉及的费用及负债,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7500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7500元;享受了12天的年休假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6000元,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6000元;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1500元结转至下期。

2014年,企业同样需确认该职工当期应享受的15天带薪缺勤所涉及的费用及负债,即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7500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7500元;享受了14天的年休假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7000元,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7000元;2013年未休假期无法继续结转至下期,确认未行使权利带来的费用及负债增加额3000元(300%×3天×500元/天-前期已确认的1500元),借记“管理费用”3000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3000元;支付未享受年休假应补偿的薪酬,借记“应付职工薪酬”4500元,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500元;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500元结转至下期。

如果职工离开企业时能够就未行使权利的累积带薪缺勤获得现金补偿,企业同样需按前述方法确认必须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累积未行使权力的补偿金额。

参考文献:

[1]财政厅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Z].财会[2014]8号,2014-01-27.

[2]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Z].国务院[2007]第514号,2007-12-14.

[3]唐滢滢,汪耀祥.中国职工薪酬准则的完善建议[J].财会月刊,2014,(1).

[责任编辑吴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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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

【知识点】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1.职工薪酬的概念 所谓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2.职工薪酬的内容 (1)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短期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⑦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⑧非货币性福利; ⑨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3)辞退福利 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计划等。

【备注】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3.职工的界定 ①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②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独立董事; ③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 1.短期薪酬的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_例题习题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例题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2. 应由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3. 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4. 应由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5.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 ( )的一定比例计算。 A.销售收入 B.利润 C. 工资总额 D.基本工资 6.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一般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 ( )。 A.应付工资 B.应付福利费 C.应付职工薪酬 D. 预计负债 7.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职工薪酬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B. 职工薪酬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C. 职工薪酬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D. 职工薪酬不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 关于辞退福利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 B.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 C. 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D. 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9.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 B.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C. 应由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劳务成本 D.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10.非货币性福利,不包括 ( )。 A. 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B. 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C. 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D.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辞退福利全部计入当期 ( )。 A.生产成本 B.制造费用 C. 管理费用 D.营业外支出 12.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A.市场价格 B.重置价值 C.历史成本 D. 公允价值 13.下列关于职工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 )。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规范的范畴。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 第三条员工类型 (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新《职工薪酬》准则解读

讲义:新《职工薪酬》准则解读 大中小 主讲老师:佟志强 一、新修订亮点 (一)明确了职工范围 除了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外,职工范围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此外,针对此前颇具争议的劳务派遣问题,新准则明确了那些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都属于职工的范畴,而不管其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由其正式任命,这样的情况涵盖了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扩展了职工薪酬的适用内涵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充实了“离职后福利”内容 这是新准则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并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原职工薪酬准则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便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范畴。 原准则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准则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 (四)非货币性福利计量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某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共有职工400人,其中生产工人340人,行政管理人员60人。本月以每套成本为100元的化妆品发放职工元旦福利,市场售价为每套150元,增值税率17%。 借:生产成本59 670 管理费用10 53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70 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 200借:主营业务成本40 000 贷:库存商品40 000 (五)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酬”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职工薪酬的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小企业应根据职工薪酬类别,设置“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职工薪酬的确认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薪酬的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计提。 ①“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②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财务规定,分别按 照职工工资总额2%和1.5%的比例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的比例计提。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是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对于国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当根

职工薪酬核算练习题

【例题·分录题】(2007年)甲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得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3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得交易或事项如下: 要求:编制甲上市公司2007年3月上述交易或事项得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与专栏名称,答案中得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得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应付企业内部维修人员工资1、2万元。 (2)为公司总部下属25位部门经理每人配备汽车一辆免费使用,假定每辆汽车每月计提折旧0、08万元。 (3)将50台自产得V型厨房清洁器作为福利分配给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该厨房清洁器每台生产成本为1、2万元,市场售价为1、5万元(不含增值税)。 (4)月末,分配职工工资150万元,其中直接生产产品人员工资105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0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10万元。 (5)以银行存款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5万元。 (6)按规定计算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0、8万元。 (7)以现金支付职工李某生活困难补助0、1万元。 (8)从应付张经理得工资中,扣回上月代垫得应由其本人负担得医疗费0、8万元。【例题·分录题】(2007年)甲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得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3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得交易或事项如下: 要求:编制甲上市公司2007年3月上述交易或事项得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与专栏名称,答案中得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得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应付企业内部维修人员工资1、2万元。 [答疑编号5703020307] 『正确答案』 借:管理费用1、2 贷:应付职工薪酬1、2 (2)为公司总部下属25位部门经理每人配备汽车一辆免费使用,假定每辆汽车每月计提折旧0、08万元。 [答疑编号5703020309] 『正确答案』 借:管理费用 2 贷:应付职工薪酬 2 借:应付职工薪酬 2 贷:累计折旧 2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实务处理 1.职工薪酬的范围 (1)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2)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3)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4)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新旧对比)

修订前(财会[2006]3号) 修订后 (财会[2014]8号) 比较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 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 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 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 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 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 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 具体包括: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职 职工薪酬的 范围进一步 延伸到离职 后福利,对于 给受益人的 福利,也明确 包括在内。更 明确了全职、 兼职与临时 工,劳务派遣 工包括在内。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

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及范围 企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和提供给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这里的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监事会人员;与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被企业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等。按照《企业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内容从时间范围上看,包括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产生的所有义务;从项目内容上看,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保险费,含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各种商业性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等。企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但该内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二、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一)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 企业职工薪酬应按货币性职工薪酬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区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和国家无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分别予以确认。(1)对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应按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按期计提,如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向总工会缴付的工会经费;另外还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2)对国家未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历史资料,考虑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确认,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金额对预计金额进行调整。(3)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企业应以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的形式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用企业自产产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职工薪酬;用外购商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外购商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

应付职工薪酬习题答案解析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单项选择题 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从下列项目中列支: A工会经费B职工福利费C社会保险费D职工教育经费 【正确答案】C 2、应付职工福利费,如何确定会计确认时点() A 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时 B 发放、支付福利费用时 C 签订合约时 D 进入企业工作时 【正确答案】A 3、下列各项目中,不属于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的是( ) A 临时职工 B 独立董事 C 兼职工程师 D 为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D 4、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 )完毕 A 三个月 B 半年 C 一年 D 两年 【正确答案】C 5、支付代外单位扣收的水电、房租费计入()。 A 应付职工薪酬 B 库存现金 C 其他应付款 D 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C 6.某饮料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末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饮料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该饮料市场售价为12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适

用税率为17%,实际成本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万元。 A.10 B.11.7 C.12 D.14.04 【正确答案】D 7.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并确认()。 A.应付职工薪酬 B.预计负债 C.投资收益 D.其他应付款 【正确答案】A 8.下列各项中,不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是()。 A.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津贴B.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奖金 C.支付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D.代扣生产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退休人员退休金视情况通过“管理费用”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ABD 选项均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9.企业确认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 A.生产成本B.制造费用C.管理费用D.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因辞退福利不是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因此,符合确认条件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10.下列各项目中,不属于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的是() A.临时职工B.独立董事

关于职工薪酬会计处理(2018)

关于职工薪酬会计账务处理 某公司5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 48300.00元,其中单位部分35364.00元,个人部分12936.00元;应缴住房公积金7200.00元,其中单位部分3600.00元,个人部分3600.00元;工资表上应付职工薪酬列示15800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464.00元。 1、计提社保、住房公积金(企业部分),属于企业支付给职工个人薪酬,在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反映: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3896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35364.00 —住房公积金3600.00 2、计提员工个人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6536.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款项—社会保险费12936.00 —住房公积金3600.00 3、支付本月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冲减计提的企业部分及代收代缴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35364.00 —住房公积金3600.00

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款项—社会保险费12936.00 —住房公积金3600.00 贷:银行存款55500.00 3、月底按上月工资表暂提应付职工薪酬及对应成本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下个月按正确工资表补提暂提应付职工薪酬及对应成本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在次月初结账出报表前根据人力资源提供的工资表: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158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8000.00 5、在次月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8000-16536)141464.00 贷:银行存款140000.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1464.00 特殊情况:存在生育津贴,收到社保局汇来13600.00元,其中属于个人报销的3600元(不属于生育津贴) 借:银行存款13600 贷:其他应付款13600

企业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企业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任何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离不开人,人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由此,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成为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内容。如何准确核算人工成本,为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全面完整的人工信息,并有助于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成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完整的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和范围意味着要提供完整的人工成本 我国原会计制度没有规定一个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的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新准则从薪酬的本质出发,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即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这个概念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了职工薪酬的范围和内容,也就意味着企业要提供完整的人工成本。完整的人工成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从职工的范围讲,包括各种人员 即不仅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有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这比原制度只包括正式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的范围扩大了很多。 (二)从薪酬的内容上讲,包括各种薪酬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全部讲义 第一节准则概述 一、修订背景 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 (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化,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此外,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区间法,要求全额确认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模式。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发布后,得到了全球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完善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2014-05-06 11:30:58来源:中国财税网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 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4、会计处理: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

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 一、计提工资: 借:事业支出—工资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二、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基本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发生社会保险缴费事项: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缴纳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大厅扣款) 借: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说明:“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个人承担部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的要求,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年终结账时,事业支出—工资部分、事业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的借方发生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的贷方发生额应该一致;应付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社会保险缴费科目,年底应无余额,若有余额,亦或是计提部分未发放、计提部分未缴纳,亦或是计提金额发生错误;

职工薪酬计量与会计核算解析

一、职工薪酬的计量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在确定应付职工薪酬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时,企业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对于“五金一险”,企业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对于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按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IT_资总额的2%和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对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二是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对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如新准则取消了按14%的比

例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以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产品成本(外购商品按公允价值)根据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其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视同正常销售处理。 企业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或租赁资产等,应计的折旧或支付租金,应按受益对象分别计入各项资产成本,少数无法分清受益对象的项目计入当期费用。 (三)辞退福利的计量企业辞退计划或建议应按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数量,根据相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标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 最近在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的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结合我目前的工作,将部分学习资料摘录分享如下: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比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职工薪酬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具体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 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4、会计处理: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而以往则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2)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冲减企业职工福利费负债的余额。而以往则是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此准则统一了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3)导入了新增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①辞退福利: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②带薪休假等新型职工薪酬: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诸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故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对比

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 薪酬。 带薪缺勤, 是指企业支付工资 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 包括 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 假、产假、丧假、探 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 是指因职工提 供服务而和职工 达成的基于 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 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为获得 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 退 休或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和福 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 外。 辞退福利, 是指企业在职工劳 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和职 工 的劳动关系, 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 工的 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 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 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包括 长期带薪缺勤、长 期残疾福 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 是指 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 有 人员,含全职、 兼职和临时职 工,也包括虽未和企业 订立劳 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 人员。 未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 (八)其他和获得职工提供 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 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 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 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 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 付。 第九条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 新增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 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 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 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 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 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 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 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 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 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 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 方式。 3. 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 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第十条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 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 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 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 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

看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

看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的主要变动之处还有:

(1)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定义做了更全面的阐述; (2)将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定义和处理方法由指南和讲解移入准则正文; (3)提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和核算方法。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符合提存条件的,适用设定提存计划的准则规定,否则按设定受益计划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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