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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办理餐饮许可证流程代办各类许可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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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办理餐饮许可证流程代办各类许可证简介

南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简介

城区可办审批

广西南宁荣成翔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的专业代理代办服务公司,为您提供优质而可靠的服务。代办企业注册变更、财务咨询记账、申请一般纳税人代理各类许可证、资质证件。

王经理?请拨打: - 180 --7090-- 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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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两种证照或办理“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手续,只需备齐资料前往各自辖区相应的县、城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单位:广西南宁荣成翔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号

餐饮店为什么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因为,从行业管理角度来说,餐饮店经营属食品生产经营的范畴,它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职能机构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等。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核准,并发证准许经营,确保卫生达标,以保障顾客健康。《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店发出的经营许可证,餐饮店领取了《卫生许可证》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而一旦卫生不达标,卫生行政部门即可按章执罚,甚至收缴《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亦将随之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卫生许可证》可以说是餐饮店的“护身符”。

广西南宁荣成翔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的专业代理代办服务公司,为您提供优质而可靠的服务。公司有数名具有丰富的财税理论和实践知识专业的财税人员负责代理记账报税业务,荣成翔商务有限公司愿与社会各界朋友真诚合作,以更好的服务水准、更高的工作效率,为其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

3月15日起,南宁市食药监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三个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县、城区(开发区)食药监管部门,如此一来,一些经营者只需要在辖区内就可以完成审批。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1.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特大型、大型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高等学校食堂,集体配送单位中的学生盒饭生产者,跨区连锁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总部);2.食品流通许可审批(含保健食品、自治区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食品流通企业);3.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

群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两种证照或办理“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手续,只需备齐资料前往各自辖区相应的县、城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方便服务对象,属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的食品生产(仅限原下放的六大类)、食品流通(含保健食品)、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事项的审批,将由相应的武鸣县、上林县、马山县、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

餐饮店办理《卫生许可证》,首先应向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监督部门,如县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科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还要按相关要求进行:先办理健康证,然后递申请,最后进行培训,一切合格后,就可获得相关部门发给的卫生培训合格证。

在填写申请书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图、原料配方、使用标准、特殊规定品种批准证明、从业人员卫生检查及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设施情况等。

办证时,从业人员有时还需参加健康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如《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合格后可获取健康卫生培训合格证。

以上手续全部办完之后,便可申领《卫生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制度资料全)

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十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四、投诉受理制度 十五、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十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十七、餐饮服务单位投诉受理制度 十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使用证明包括:①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 ②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与使用人的使用、承租合同或协议;③其它能证明经营场所产权归属的证明及使用者能合法使用该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文件。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的签署:法人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个人新设立的或个体工商户由业主本人签字,或者由他们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9、法律、法规和上级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表》。 二、审查 审查方式为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应根据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1.对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经营食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书面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基层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现场核查应当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 3.申请人对工商所现场核查结果存在异议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局认为有必要的,县级以上工商局可以要求工商所复查或直接进行复查。 4.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依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考评表》进行打勾、考评,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考评表》。 《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考评表》各一式两份,经核查人员、申请人签字,加盖工商所印章后,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办法》第十条第八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提交许可机关,另一份工商所存档。 三、审批 对申请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后,由审核人员出具《食品流通许可审核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食药局版本

附件2.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

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 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 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最新上海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上海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事项目与办事依据 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9号令〗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2005年8月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食品现制现售者,食品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销售者,食品储运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社会盒饭生产者、桶饭生产者),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和说明: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临时)》申请(包括新证、延续)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5)承诺书。

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2、申请保健食品、盒饭、桶饭生产(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或食品现制现售的,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产品原料配方。 2)产品包装形式。 3)产品工艺流程。 4)标签、说明书样张。 5)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资料。 6)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7)委托生产加工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8)申请保健食品生产应提供相应的产品批准证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门批准)。 3、许可证变更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路名或门牌号等项目改变)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2)卫生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变更证明;名或门牌号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路名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4、许可证变更申请(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或原生产场所新建、扩建、改建的,或加工场所、主要工艺、设备等项目改变)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卫生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且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向消费者提供即时食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餐等食品经营者(连锁经营企业除外)。 第四条小餐饮经营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将许可信息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第五条小餐饮经营业态类别包括: (一)普通小餐饮; (二)中小学生校外托餐。 第六条小餐饮经营项目包括: (一)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冷食类食品制售: (三)糕点类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四)自制饮品制售。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第八条许可审查部门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进行审查时,如发现其不属于小餐饮范围的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重新予以审核、核准和发证。 第九条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小餐饮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相关程序,参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填写《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第十二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负责人、业态类别、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三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由CY(“餐饮”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业态类别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

办理小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小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提供资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原件; (五)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及设备布局示意图 (六)房屋所有权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七)非单位负责人办证请提供委托书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合计六项(加“qq 群544507196”,找群文件名为:“办理小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在该文件中找!)资料提交地址:唐延路与唐兴路交叉口向东200 米,创新数码时空三楼 A339 室,电话81885842高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2陕西省小餐饮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店名)申请日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3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 字填写。 二. “申请人”是指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三.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经营面积在五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申请书。 四.填写“申请许可项目” ,应在对应经营范围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 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五.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4申请人(店名)地址电话邮箱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职工人数应体检人数就餐座位数加工经营场所面积申请许可项目:类型:□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经营范围:□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冷热饮品制售;□其他: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餐饮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5.餐饮经营场所设备布局. 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5食品安全设施:序号名称数量位置备注保证申明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7号令)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8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

开火锅店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手续

开火锅店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手续 从事火锅店经营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 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在所属的卫生监督部门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地面积、主要生产加工用设施及卫生设施、设备名称及型号。 (4)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6)食品生产者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卫生质量标准、试产样品卫生检验结果以及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平方米、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4)厨房(包括原料储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餐饮企业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餐饮企业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二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小型饭店设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没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8)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9)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需准备材料

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一次性告知 一、新申请办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2、申请卫生许可证报告书及方位图; 3、法人代表∕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租赁合同复印件; 6、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名单、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餐饮服务检查考核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餐饮用具、容器、设备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及凉菜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及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7、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布局图、各功能分区平面图),尽量为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分区名称; 8、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号、发证日期);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复印件; 10、使用产品的索证资料(产品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二、年审需交以下申办资料: 1、思明区卫生许可证换证、复核审批表、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

报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换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卫生许可证报告书及方位图、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注:餐饮场地、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空调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有改动的,须提供改动后的相关资料。 四、变更需提交以下申办资料: (一)、名称变更: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卫生许可证报告书及方位图;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或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二)、法人代表∕业主变更: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卫生许可证报告书及方位图、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最完全版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遵循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则。 第五条(管辖)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管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负责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分局)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除学生盒饭生产单位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本单位餐饮服务活动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符合《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核查标准》(附件一)的有关条件;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四)清洗消毒管理; (五)人员卫生管理; (六)人员培训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代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代办 食品卫生许可证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4、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备案表原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册。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体检单位、培训单位; 6、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 7 、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一年内)。 变更要求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新增产品的,按“新产品审查”进行,所需资料也一样要求; 4、减少产品的,仅需递交“申请报告”;

5、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简政放权编辑 2018年6月1日起,北京西城区食药监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事项办理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2]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 定餐饮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长沙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长沙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人们的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衣食住行上的消费不断攀升,所谓“民以食为天”,食品消费更是占据了人们日常消费的大部分。那么在长沙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需要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确定公司的股东成员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四、确定已经租赁/自有公司注册、经营所必须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是个人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单位是公司的由产权公司在房产证上加盖公司公章。并在设立申请书12页加盖公司章。 五、确定注册资金已经到位并按规定缴存到注册入资专户然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报告。【现在公司注册中“验资”是可选择的程序,可以在公司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前申请验资,也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验资,也可以不验资】 六、确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18岁至今的简历、1寸照片 七、确定监事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八、企业登记: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公司章程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视企业具体需要而定】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于2010 年 2 月8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3 月 4 日卫生部70 号令发布,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许可办法》共分8 章42 条。 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宗旨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的意义。本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 条规定,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许可办法的适用范围(从事餐饮服务需领取《许可证》)(1)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性活动。 餐饮服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服务性,即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以及消费场所及设施;二是即时性,餐饮服务提供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2)不包括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食品或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 条的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理由是:《食品安全法》第29 条已明确规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属于食品生产和流通行为,在分段监管体制下,该行为不属于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范畴。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许可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从严格意义上讲,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配送行为,不具有餐饮服务的基本特征,不应纳入餐饮服务监管范畴。但集体用餐配送行为与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两段密切相联,故本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四、餐饮服务许可应遵循基本原则餐饮服务许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许可原则。《许可办法》第 5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 二是分类许可原则。《许可办法》第 4 条规定,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 目前餐饮服务经营方式及规模分为: 1、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 ㎡以上(不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 座以上(不含1000 座)。 2、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 ㎡(不含500 ㎡,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 座(不含250 座,含10 00 座)。 3、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 ㎡(不含150 ㎡,含5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 座,(不

食品卫生许可

食品卫生许可 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备注:由于《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失效,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被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所代替。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进一步改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范围1、市局受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

(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食品现制现售者,食品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销售者,食品储运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社会盒饭生产者、桶饭生产者),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二、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和说明: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临时)》申请(包括新证、延续)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5)承诺书; 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最新版】

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且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向消费者提供即时食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餐等食品经营者(连锁经营企业除外)。 第四条小餐饮经营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将许可信息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第五条小餐饮经营业态类别包括: (一)普通小餐饮;

(二)中小学生校外托餐。 第六条小餐饮经营项目包括: (一)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冷食类食品制售: (三)糕点类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四)自制饮品制售。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第八条许可审查部门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进行审查时,如发现其不属于小餐饮范围的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重新予以审核、核准和发证。 第九条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小餐饮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相关程序,参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填写《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第十二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负责人、业态类别、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三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由CY(“餐饮”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业态类别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第十四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材料

(三)到期延续,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原许可项目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生产条件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5、企业自查报告:企业四年来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概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出示其身份证明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供核实。 七、申请材料要求: 1、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图纸外,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须逐页签字。 2、网上资料录入: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必须先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广东药监行政审批-网上申报操作指引.101001.pdf),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方可到受理大厅办理后续工作。 八、申请表格: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下载:编号:101-001.doc 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97438747.html,)的办理指南区下载。 九、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0》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原则)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依照食品经营许可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适用本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除外条款)下列食品经营行为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或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销售食用农产品;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其主店经营场所附近开设甜品站等附属店面,食品由主店配送,无需加工直接销售;

(四)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等临时交易场所销售食品; (五)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六)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第四条(发证原则)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食品经营者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分别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除外。 第五条(层级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权限。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化建设,逐步实施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并在官方网站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数据,方便社会查询。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应记于食品经营者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我校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办理食品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管理。 总之,我校食堂完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特申请食品许可证!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写作须知 1、本申请书由申请者如实填写后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2、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园珠笔、铅笔,空格处填"无"或"/"。

3、单位名称(字号):按工商行政部门预先核准通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必在"法人及法人代表"栏中重复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填上级领导单位及其负责人;食品摊贩(个体工商户)此栏不必填写。 4、经济性质:分别填写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5、地址:市(地)的市区,填写市名、路名、门牌号,市(地)的农村与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6、应体检培训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生产经营等人员。 7、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的品种(或类别)及其方式。生产经营方式分别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供应、储运等。 8、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请者对申报的材料中要求给予保密的某些材料。 9、卫生设施:填写生产经营品种指应必需具有的卫生设施。 10、主管部门意见:应由企业归口的各级人民政府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联营企业可由一方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主管部门签署;私营企业、食品摊贩(个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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