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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考试复习简答题

煤矿考试复习简答题
煤矿考试复习简答题

四、简答题

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矿井通风的任务是: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稀释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等;调节矿井气候;

2、地面空气进入矿井后,其成分和性质发生哪些变化?混入各种有害气体;混入矿尘;氧气含量减少;空气温度、湿度和压力发生变化;

3、为了防止有害气体的危害,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1)加强通风稀释瓦斯;(2)坚持检查争取主动;(3)喷雾洒水减少生成;(4)禁入险区避免窒息;(5)及时抢救减少伤亡;(6)抽放瓦斯变害为宝;

4、目前我国大部分矿井的主要通风机为什么都采用抽出式通风?由于抽出式通风机的主要进风道不需要安装风门,利于运输和行人,通风管理工作方便容易;在瓦斯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当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短时间内会抑制矿井瓦斯的涌出,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矿井都采用抽出式通风。

5、为什么《规程》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由于并联通风经济、安全、可靠,所以《规程》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6、为什么目前我国煤矿掘进通风广泛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方式。这是由于压入式通风具有安全性好;有效射程大,排烟和瓦斯能力强;能适应各类风筒;风筒的漏风对排除炮烟和瓦斯起到有益的作用;所以目前我国煤矿掘进通风广泛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方式。

7、简述用风表测风的具体操作方法。先将指针回零,使风表迎向风流,并与风流方向垂直,待翼轮转到正常后,同时打开计数器和秒表,在1分钟时间内走完全部路程或测完全部方格,同时关闭风表和秒表,读指针读数,计算风速。

8、给矿井或各用风点配风时,所配给的风量需要符合《规程》的哪些规定?氧气含量的规定;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风流速度的规定;空气温度的规定;空气中悬浮粉尘安全浓度的规定;

9、什么叫保护层和被保护层?保护层是指为消除或消弱相邻煤层的突出或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采的煤层或矿层。被保护层是指滞后开采的具有突出或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

10、预防瓦斯爆炸主要有那三个方面的措施,如何预防瓦斯积聚?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有: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和限制瓦斯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有:加强通风、加强检查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和抽放瓦斯。

11、简述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 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提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允许浓度;抽放瓦斯;安装局部通风机或水力引射器;

12、瓦斯突出的危害是什么?能使采掘工作面或井巷中充满瓦斯,造成窒息和爆炸的条件;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短时间的逆转;能堵塞巷道、破坏支架、埋没设备、摧毁设施和人员伤亡。

13、简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有声预兆:响煤炮和支架发生折裂声。无声预兆:煤层结构与构造变化、地压显现、瓦斯涌出异常和气温变化。

1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原因是:瓦斯密度小,易于上浮;上隅角是采空区漏风的主要出口,采空区的瓦斯容易被漏风带出;工作面上隅角的出口风流直角拐弯,已形成涡流区,瓦斯难以被风流带走。处理方法是:引导风流带走上隅角瓦斯;利用局部通风机或引射器排除上隅角瓦斯;改变采区通风系统排除上隅角瓦斯;改变采空区漏风方向带走瓦斯。

15、煤尘爆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有充足的氧气;悬浮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存在引爆热源。

16、影响尘肺病发病的因素主要有哪些?矿尘中游离的二氧化硅含量、矿尘粒度、矿尘浓度、接触矿尘的作业时间、矿尘中的有害微量元素和自身因素。

17、“一炮三检”指的是什么?一炮三检是指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在向炮孔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测。

18、内因火灾多发生在哪些地方?(1)采空区。(2)巷道两侧受地压破坏的煤柱。(3)巷道中堆积的浮煤或片帮冒顶处。(4)与地面老窑的连通处。

19、当你在井下发现火情时,怎么办?1)沉着,冷静。(2)设法弄清火灾情况。(3)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采取一顶的扑灭措施。(4)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煤矿每日一题题库带答案

煤矿每日一题题库带答案 1.01、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1.02、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0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1.04、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超过(10000ⅴ),低压不超过(1140ⅴ)。 1.05、井下防暴电气设备改变(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6、井下主排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1.07、井下主排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1.08、井下主排水泵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1.09、井下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除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1.10、防暴电气外壳上Exdi符号中Ex表示(防暴),d表示(隔爆型),i表示(煤矿用)。 1.11、绞车操作中“三不开”即(信号不明不开)、(看不清钩头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 1.12、矿工自救的原则为(灭)、(护)、(撤)、(躲)、(报)。 1.13、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1.14、防暴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1.16、提升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裂纹,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 1.17、绞车运行中减速机温度不得超过(70)℃。 1.18、绞车钢丝绳涂油每月至少(1)次。 1.19、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钢丝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1.20、绞车电动机在工作运行中,温度不得超过(80)℃。 1.21、塞尺的用途是用以测量配合表面的(间隙)。 1.22、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的段,长度伸长(0.5%)时,必须更换。 1.23、井下供电“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2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2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1.26、常用的齿轮传动装置有几种? 答:三种:⑴、圆柱齿轮⑵、圆锥齿轮⑶、蜗轮蜗杆 1.27、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机,必须装设(限速)装置。 1.28、什么叫煤与瓦斯突出? 答: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碳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1.29、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分(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两种。 1.30、瓦斯治理工程“两同时,一超前”是指瓦斯治理工程和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1、瓦斯排放必须执行的原则是(断电)、(撤人)、(限量)。 32、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01、瓦斯在煤层中存在的形式有(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两种。 2.02、矿井瓦斯抽放的方法分为(本煤层瓦斯抽放)、(邻近层瓦斯抽放)、(采空区瓦斯抽放)。 2.03、瓦斯比空气轻,常积聚在(巷道顶部),(上山掘进面)及(顶极冒落空洞中)等。 2.04、瓦斯综合治理的战略:(可保尽保)、(应抽尽抽)。 2.05、瓦斯爆炸的主要危害是(高温)、(冲击波)和(有毒有害气体)。

合同法 模拟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每题2分,共30分) 1、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的最基本原因应当是( A )。 A.清偿 B.抵销 C.提存 D.免除 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B )。 A.过错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原则 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不履行合同,造成甲的经济损失10500元。现甲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责令乙向甲承担( B )。 A.10500元B.15500元C.20500元 D.30500元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转让的债权是( D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B.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C.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D.债务人不同意转让的 5.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0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同年1月10日前发货,乙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同年4月6日,乙将10万元货款债务转移给A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乙转移债务必须先经甲同意,才发生效力 B.乙经丙同意转移债务即对甲发生效力 C.乙通知甲,其转移债务行为即发生效力 D.乙必须通知甲和丙才发生转移债务效力 6、合同担保的目的是( C ) A.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B.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C.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和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统一 7、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 B )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合同法》简答题复习资料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首先,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一般规范性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是指其确立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合同法规定的一般的责任作为保障。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通过其能够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时还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具有在个案中可资援引的规范意义。换言之,合同法基本原则主要是与具体的合同法规范结合起来发挥法律调整作用,主要具有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依据。其次,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基本原则是由模糊概念构成的,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4、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5、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6、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7、合同成立的要件:(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9、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10、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1、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12、强制缔约的特点:(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13、合同条款的种类:(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指为了给当事人起示范作 用,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如我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 款。主要有: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 价款或酬金;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 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就难以成立。故也将其称之为合同的必备 条款或者成立条款。(3)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 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故其又被称为合同的一般条款。普通条款包括: ①偶尔条款;②通常条款;③特意待定条款。 1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 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 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5、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3)违反先契约 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 失。 16、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的主要表现: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 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 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 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 限利益等。 17、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 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 法事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 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 件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 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 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3)作 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18、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 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 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 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19、合同无效的情况:(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 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 20、构成欺诈和胁迫的要件:欺诈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①须有欺诈 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 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②须 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③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④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所谓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 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 订立合同的行为。 21、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①须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②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 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须当事人之间有 通谋。 22、合同可以被撤销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2) 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构成乘人之危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①须 合同相对人处于危难境地。②须乘危之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③须乘危之人 有乘危的故意。④须合同内容对相对人严重不利。(3)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合同。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有:①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重要事项发 生了认识上的错误。其中主要包括对合同性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的误 解。②该当事人基于误解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合同。③误解是由于误解一 方当事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对方的欺骗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该合同 必须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一般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②合同内容须明显 违反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③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或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 所致。 23、表见代理的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 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 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4) 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24、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 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 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 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 同。该原则是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体现。(3)经济合 理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原则又称效益履行原则。它要求履行合同时,讲 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25、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②按照合同约 定的标的履行;③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④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⑤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⑥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 ⑦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26、协作履行的内容:①及时通知义务;②相互协助义务;③保密义务。 27、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的表现:①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履 行方式;②合同履行期的选择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③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体 现经济合理原则;④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28、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 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 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9、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目的: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 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 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 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30、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 理权。(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 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 极行为。(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 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 31、代位权的适用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 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 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则合同之债自始即不 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就不可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 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 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 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 履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 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出现不能实现的危险。 32、代位权行使的规定:(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 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债权人行 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 限。 33、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须 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主 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2)受益人的恶意。 34、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2)出让人须 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3)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4)债权 人须通知债务人。 35、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1)合同权利让与 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 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 义务。(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 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 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 36、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主要有: 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 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37、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 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1)不可抗力; (2)拒绝履行;(3)履行迟延;(4)不完全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 情形。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 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的,依照其规定。" 38、提存的适用条件:《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原因:(1)债权 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 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 人的情形。(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法定抵销的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主动债 权须已到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 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故下列债务不得抵销:①根据债务的性质非清偿不能 达到目的的不作为债务,劳务债务不可抵销;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得 抵销,如退休金、抚恤金债务;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民事诉讼 法规定的不得强制执行的债务,如债务人的生活必需品;因侵权行为所产生 的债务。 40、违约责任的内容: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 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 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 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 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2)采取补救措施。 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 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 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所有的民事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的行为,由 于当事人的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予以必要的补偿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 核心内容之一,赔偿损失要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即损害多少赔偿多少, 没有损失就无须赔偿。

2017煤矿每日一题试题库

2017年10月每日一题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2、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4、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护。 5、工作面倾角在12度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6、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7、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9、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10、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11、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12、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3、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 14、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5、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1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采暖。 17、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 18、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9、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 20、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21、防水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探、防、堵、截、排”等。 22、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23、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4、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和运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25、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26、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7、井下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28、井下爆破工作必须有专职爆破工担任。 29、爆破工工作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30、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3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013年1月合同法模拟考试题真题12秋法本

一.单选题20题(每题2分) 1..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该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B )。 A. 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B. 效力未定的合同 C. 代理合同 D. 有效合同 2. 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 A )是承诺。 A. 拍定 B. 拍买或拍定 C. 拍卖 D. 拍买 3.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C )。 A. 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C. 不负赔偿责任 D. 只赔偿直接损失 4.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B ) 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5. 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 C )。 A. 与合同成立同时 B. 双方约定 C. 合同成立之前 D. 合同成立之后 6.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B)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A. 3个月 B. 在出租人确定的合理期内 C. 12个月 D. 1个月 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化工原料10吨,每吨价款5千元。合同中约定2个月后履行,在此期间若该原料价格上涨,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签订1个月后改化工原料价格果然上涨,乙公司多次致电函于甲公司询问甲公司是否解除合同,甲公司未予答复。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B )。 A. 合同效力待定 B.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行使解除权 C. 合同有效 D. 合同无效 8.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 A )。 A. 行纪合同 B. 代理合同 C. 居间合同 D. 承揽合同 9. 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 一律由债权人承担 B. 一律由债务人承担 C.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D. 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由债权人承担 10. 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A )。 A. 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B. 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C. 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大学生期末考试马概复习重点(全)

马概复习重点 绪论 1.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1、从创造者、继承者的角度讲,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 斯创立的,而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 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2、从阶级属性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 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 的和解放条件的学说。 3、从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 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 的学说,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 主义共产主义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2.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1.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社会根源 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熟和基本矛盾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最根本的经济社会根源。 (1)工业革命引起生产方式重大变革 (2)周期性经济危机爆发 (3)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尖锐化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阶级基础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趋激化,对科学理论的指导提出了强烈的需求。 (1)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到首位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进入到新阶段 (3)结论:工人阶级已成为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 (4)工人阶级需要科学的理论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1)马克思恩格斯积极参加和指导工人运动的革命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重要条件。(2)马克思主义最直接的理论来源 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则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最直接的理论来源。 (三)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1、马克思主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2、列宁在新的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了列宁主义。 3、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三大理论成果。 3.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1)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合同法复习考试简答题

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1)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下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7、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

煤矿十月份每月一考考试卷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试卷 部门:姓名: 工种:身份证号: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50分) 1.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煤矿井下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在岗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纯属多余。()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可以烤火取暖。() 7、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8、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我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9、未经培训考核或者不合格的工人可以上岗。() 10、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11、掘进巷道可以使用三台以上局扇供风,也可以使用一台局扇向多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2、未形成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的采煤工作面可以生产。() 1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14、职工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15、井下可以敲打和拆卸矿灯。() 16、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7、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 18、修复旧井巷,不必检查瓦斯,但必须保证安全。() 19、煤仓、溜煤(矸)眼可以做流水道、通风眼。() 20、井下可以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1、布置下山掘进巷道、进行下山采煤时,如果矿井涌水量不大,可以不安装水泵。() 22、发现斜井提升巷道内挡车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一切斜井运输工作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直至挡车装置恢复作用后方可继续工作。() 23、矿井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巷道内的开关、接线盒等设备应尽量安放在专用硐室内。否则应采用一定的安全隔离装置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24、掘进巷道过破碎带、地质变化带时,若准备进行砌碹等永久支护方式,可不进行临时支护。() 25、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工作面作业人员发现本工作面未进行瓦斯预测预报应拒绝上班。()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煤矿工人入井不允许穿()入井,防止产生静电引起瓦斯爆炸。 A、化纤衣服, B、棉质衣服, C、工作服。 2、工人入井前应参加(),以便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A、学习, B、班前会, C、入井检身。 3、斜巷内行走时,按照( )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A、不携带长工具, B、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C、一停、二看、三通过。 4、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 ();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A、不能擅自进入 B、可以正常出入, C、要小心谨慎。 5、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 A、无关 B、也应该协助管理 C、不可随意停开。 6、当探水钻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人员。 A、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 B、立即拔出钻杆, C、迅速撤离。 7、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明插座爆破。 A、普通炸药, B、火雷管, C、专用发爆器。 8、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 A、迎风走, B、单独行动, C、向高处跑。 9、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电气设备。 A、不得擅自操作 B、可以操作, C、可以检修。

马概复习重点( 含页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终考核复习重点 绪论 1、如何理解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P3最后一段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理论来源是什么?P8最后一段 3、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P14 第一章 1、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P28 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2、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及其理论意义?P31 3、如何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P37——P39 4、发展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P41 5、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P43 6、如何理解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P46 7、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方法论意义是什么?P47 8、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P55——P56 第二章 1、认识的本质是什么?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具有哪些特点?P67倒数第二段 2、如何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P69第一、二段 3、从感性认识过渡到理性认识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P69第三段 4、如何理解真理的客观性?P72 5、如何理解真理的绝对性?P73

6、如何理解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范畴?其具有哪些特性?P79——P80 7、如何理解“一切从实际出发”?P85——P86 第三章 1、如何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各是什么?P102——P104 2、什么是经济基础?什么是上层建筑?P105 3、如何理解人们的历史选择性?P110——P111 4、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P113——P115 5、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阶级”范畴?P115——P116 6、为什么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推动力”?P120 7、为什么说科学技术革命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杠杆?P123——P124 8、为什么说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起决定作用?P130 9、如何理解我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P132 第四章 1、什么是资本积累?在西欧,其主要是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的?P141 2、什么是商品二因素?如何理解二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P144 3、什么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其与商品二因素间具有怎样的关系?P145 4、如何理解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P149——P150 5、劳动力商品在使用价值上具有什么特点?P154下方 6、什么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各承担怎样的功能?P158 第五章 1、为什么说垄断并不能消除竞争?P183下——P184

《合同法》综合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综合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综合试题及答案( 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关系相对性的是( )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考虑适用( ) A.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B.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 C.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 D.交易习惯 3.甲明知自己的车子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车子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可基于( )获得赔偿。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4.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5.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 A.发信主义 B.到达主义 C.了解主义 D.以上答案都不对 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约,于6月15日发出承诺,当时已超过了承诺期限,该承诺于6月20日到达甲处。甲随即通知乙该承诺有效,通知于6月26日到达乙处,则合同于( )成立。 A.6月20日 B.6月15日 C.6月26日 D.5月10日

煤矿每日一题每月一考

考试人:__________考号:_______单位:__________得分:_______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 2.国有重点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通风系统,但仍有部分矿井由于生产接续紧张、布局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 3.根据瓦斯浓度的大小,瓦斯爆炸可分为(高瓦斯浓度)爆炸和低瓦斯浓度爆炸。 4.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应逐步推行1个采区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 5.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6.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为:一定的瓦斯浓度、(引火温度)和充足的氧气含量。 7.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最常见的病种为(尘肺病)。 8.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9.尘肺病在我国矿山发病(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必须重点防范。 10.煤矿开采顺序一般采用(“采区前进,区内后退”),即先采靠近井筒的采区,逐渐向边界推进。 11.一般而言,掘进工作面各工序所产生的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成分较多,对人体危害大,操作人员很有必要进行(个体防护)。 12.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分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民事责任追究三种情况。 13.在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时,首先要收集(必要的信息)。 14.抽考提问是安全检查的方法之一,为了检查企业的安全工作、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可采取对职工个别提问、(部分抽查)和全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其真实情况和水平。 15.掘进机在操作时应注意:严禁手持水管站在(截割头)附近喷水,以防发生事故。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 m,入口宽度不少于1.5 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17.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18.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制度、程序和处理方法。 19.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20.矿井通风方法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2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22.巷道围岩受力后所处的力学状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是岩体本身的强度以及受到层理裂隙等构造破坏的情况;另一个是(所受力的大小)。 23.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 24.采用斜井开拓的矿井,如钻孔深度用一根电缆长度能满足要求,且经济技术比较有利时,应采用(钻孔下电缆)方式。 25.矿井发现重大隐患停止作业时必须悬挂(停止作业牌),进行停止作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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